供应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3 18:33:3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供应商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应商管理制度15篇【合集】

供应商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XXXXX请购单》

  2、《XXXXX询价记录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积极开发供应商,评定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第3条权责

  1.采购开发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

  2.采购开发部、采购跟单部、品控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

  3.采购总监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第2章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

  第4条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由公司采购开发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5条供应商调查的内容

  1产品供应状况。

  2产品品质状况。

  3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设备状况。

  5管理水平。

  6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6条凡是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应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作为公司选择和评估供应商的参考依据,并送达采购支持部进行建档。

  第7条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应要求供应商及时对“供应商调查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8条采购开发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供应商调查表”须每年复查一次,以了解供应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新原有资料内容。

  第9条供应商信息收集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咨询、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委托验证等不同的方法。

  第3章合格供应商的标准

  第10条评价合格供应商

  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应有必要的资金能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对于关键产品,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

  (1)原材料的检验是否严格。

  (2)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3)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4)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5)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其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合格、信誉较高,主要客户最好是知名的企业或欧洲地区客户。

  4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订单需求。

  5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6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

  7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8样品通过检验合格。

  第4章供应商的评价程序

  第11条供应商初步评价

  1 采购开发部及其他部门视企业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产品种类、质量、服务、生产能力、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2采购开发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采购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

  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采购部须确定采购的产品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品、危险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12条供应商的现场评审

  1根据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对公司销售的影响程度,可将采购的物资分为战略产品、重要产品、普通产品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战略与重要产品的供应商,采购开发部组织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采购开发部填写“供应商现场评审表”,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签署意见,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须达到70分。

  3对于普通产品的供应商,由采购开发部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评审。

  第13条《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签订

  1采购开发部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和《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2《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契约。

  第14条样品需求和开发

  1如公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开发部人员通知供应商提供样品,品控部相关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规格、质量认证、合理价格、图片等详细资料,填写好《样品资料表》,连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认证、图片等送达支持部建档。

  2.采购开发部相关人员要随时关注和收集相关产品的市场最新发展情况,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跟踪和收集,并要求供应商配合开发新样品或者按照客户的要求和来样开发样品。

  3样品应为供应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出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三件。

  第15条样品的检验

  1样品在送达公司后,由品控部负责完成样品的材质、性能、尺寸、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工作,在“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中记录相关实测数据并作出结论,报品控部经理批示。

  2.样品检验不合格时,采购人员应将“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不合格样品退回给供应商,请其改进后重新送样品或更换送样供应商。

  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并将样品、“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样品资料表》送达支持部建档。

  3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三件,一件送支持部用于公司展厅、网站和采购指南;一件留在品控部,作为今后检验的依据;一件交回供应商作今后生产的依据。

  第16条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1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五份资料完成后,采购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2原则上一种产品需暂定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3对于惟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适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删除不合格供应商。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5章供应商的监督与考核

  第17条考核对象

  供应商考核对象为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第12条考核方法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第18条考核频率

  对战略、重要产品的供应商,应每季考核一次;对普通材料的供应商,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1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和合作。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继续采购和合作,或减少采购量。

  4对考核结果在69分以下的供应商,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向其采购和合作关系。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19条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期和质量监督

  1.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同时详略记录供应商交期情况。

  2.品控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产品不合格时应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拒收,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3.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

  第20条供应商档案管理

  采购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使用部门予以配合,对每个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有详尽的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由采购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质量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等。

  第21条供应商政策的临时性变更

  1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经过公司采购总监的书面同意后,可对某些供应商的政策作临时性调整。

  (1)某供应商的发展战略或地域销售政策发生对公司有利或不利的重大调整。

  (2)某供应商决定把我公司作为重要客户。

  (3)重要供应商出现经营危机。

  (4)市场供应价格发生剧烈震荡,使供应风险骤然加大,引起供需双方相应做出重大的政策调整。

  (5)其他需作临时性调整的情况。

  2一旦调整结束,应立即恢复其原有等级,如仍需继续保留临时等级,需报总经理特批,并于该季度在供应商评审会议上通过。

  第6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采购中心制定,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2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3

  供应商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2)询价。(3)比价。(4)议价。(5)定价。(6)订购。(7)交货。(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6)A等供应商,

  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可以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况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能力等。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评估其工艺能力、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能力。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而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况,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况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况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弃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弃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况,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形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 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可以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供应商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xxxxxx

供应商管理制度5

  一、目的

  xx公司制定本《供应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为“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管理流程,以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确保供应商管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授权审批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xx公司采购业务部门

  三、供应商分类

  按照采购策略,对供应商分类

  编号

  供应商类型

  分类特征

  1、战略供应商

  与其有着长期、广泛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核心技术产品或可能是唯一的供应商,对公司的存在和发展极为重要且难以更换,或者更换的'成本很高,其符合以下条件:

  (1)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明确规定有关付款条款、法律条款、采购价格(或不固定价格)等内容;

  (2)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如框架协议中有确定的采购价格时,则无需再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向此类供应商采购时,可以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无需再行签订采购合同。

  2、优先供应商

  针对某一类产品或服务,与其有着长期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其他供应商处也可获得,但其在价格、质量、交付、提前期、反应时间等综合绩效中有优势,总体绩效较好,符合以下条件:

  (1)与其签订价格备忘录,以确定年度采购价格;

  (2)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若申请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已包含在价格备忘录中,则无需再对其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同时,根据采购合同有关规定确定需要签订采购合同时,需就该笔采购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3、普通供应商

  与其有过合作或交易,但未签订任何框架协议或价格备忘录的正式供应商。需就每次采购申请进行采购询价、比价,然后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4、临时供应商

  在现有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不存在采购需求物料的供应商;但是采购紧急,没有时间开发新的供应商,执行常规的询价比价过程,而采用的供应商。

  5、淘汰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确定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同时,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不允许选择。

  6、黑名单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发现有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的行为,确定需要提请采购职能部门注意,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淘汰供应商。

  四、供应商管理流程

  1、供应商调查

  (1)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的各项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由采购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估,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评价结果由各部门做出建议,供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

  (4)未经过供应商调查认可的厂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的供应商。

  (5)对供应商的调查评估包括价格评估、技术评估、品质评估等,所需考虑因素如下:

  ◆价格评估: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价格,采购部应评价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和付款方式。

  ◆技术评估:对于供应商的生产技术,技术部应评价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及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品质评估:对于供应商的品质,采购部应评价品质管理组织与体系、品质规范与标准、检验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等。

供应商管理制度6

  适用范围:

  所有向公司提供建材及设备的供应商,以甲供、限价及限品牌供应商为主(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规范目的:

  1、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供货能力。

  2、全面评估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供货情况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3、建立长期稳定的、可比较选择的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使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达到'快速、准确、及时、优质、价廉'的水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一部分:评估小组人员的组成

  第一条:评估小组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及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专业人员包括公司专业工程师、项目审算、工程及设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必要时可邀请供应商对其产品作当面介绍。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评估工作依据二个评估表的项目进行:《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四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供应商和专业评估小组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填写。

  第五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向我司提供建材、设备的供应商填写后,经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方法是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形式对供应商逐项进行审定。从所提供的资料中判断其规模、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挑选出有意向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评估结果。

  第七条:评估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认可后,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进行分档。

  第八条: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档次:'可以合作'、::'留作备用'、'不能合作'。'可以合作'即评估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可以合作的。进入公司《已评估供应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留作备用'即评估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只能留作备用的。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待将来应急时使用。'不能合作'即评估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作的,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适用于已与我司合作的供应商。在保修期满以前由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填写,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组织各部门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方法为权重比例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得出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认可。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四个档次:'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第十二条:'可以合作'即80分以上可直接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 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需要改进'即79—7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改进部分要求其整改后,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重新评估'即69—6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整改部分并要求其提供整改方案后,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留作将来应急时再合作,如在重新评估时没有改进的则进入不能合作档。'不能合作'即60分以下,因此不能合作而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对此类供应商要加以注明,防止与其再合作。

  第十三条:所有与公司签定的建材、设备采购合同,在执行后都要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当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后,经过三次合作均为理想的供应商,可确定为公司建材及设备采购《长期供应商名录》。但在每次合作中有一次合作不理想的供应商,即作降级处理。《长期供应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建材和设备采购的首选对象。并逐步向定向采购供应商发展。

  第十四条:所有评估表格评定后均由采购协调小组存档,并交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协调小组备案。

  第三部分:评估表格

  第十五条:附表1《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

  第十六条:附表2《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十七条:本规范监督执行人:公司采购协调小组负责人。

供应商管理制度7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库的建立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五、供应商库的维护和更新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

  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六、供应商的.评估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

  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七、供应商的评级与选择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八、年终总评与定级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九、表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供应商管理制度8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内容

  1、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供应商管理制度9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付账款的管理,达到账目清晰、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应商的结算管理。(包括现金厂家和代销厂家)

  第三条职责

  (一)财务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二)采购部经理负责结算单的制作。

  (三)分管会计负责付款单的制作。

  第二节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交卡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分别为每月10日和每月20日。

  (二)代销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10日。

  (三)月清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

  (四)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五)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条付款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付款时间分别为每月14日和每月24日。

  (二)代销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18日。

  (三)月清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28日。

  (四)预付款每月1日和15日两次.

  (五)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六)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供应商的有效结款凭证。

  (一)以受托代销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为结算依据。

  (二)以采购入库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和采购入库单、采购退货单、差价退补单为结算依据。并且将所有的.入库单和退货单按照送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好,不在本次结款账期内的单据不要交回来,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税票的开具

  (一)现金供应商根据上月的送货金额减去退货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卡时将结算卡和税票一并交回。以前在仁和有预留税票的,下次开税票时,用结款金额减去预留税票的金额。把以前的税票消化掉之后,以后每次结款金额必须等于开税票金额,上下不得浮动10元,这是系统的要求。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二)代销供应商的发票开具金额,由往来会计于每月供应商交卡前打印出上月结款明细表交出纳,出纳在收卡小票上标注开票金额,供应商据此开具发票,在结款时将税票交回。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第五条出纳在收卡次日上班将结算卡送采购部,采购部收到结算卡的一个工作日完成结算单制作,有退货需要储运部填卡的,储运部要在收到结算卡半天时间完成填卡后转采购部,采购部于当天下午转财务部做付款单。由此延误结款的不得结算。

  代销供应商付款完成进度时间要求:11日出纳将卡交采购部,13日前采购部完成结算单,14日上班交储运部将退货填入结算卡中午12:00前完成,转采购部;采购部于14日下午上班前将签好字的结算单交财务部做付款单;16日前财务部完成付款单制作,17日前审核完成,相关人员签完字。

  第六条采购部做结算单时要看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入库单未交的本次不结款,退货单无论是否有无,只要在本月结款范围内的全部扣除,不全的单据采购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在结款时补全。并将不在本次结款范围内的单据交给供应商。

  第七条差价退补单要在收卡前请经办人、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齐全后送财务做账。并在做结算单之前在结算卡上填入此笔业务,在经办人栏中填写姓名。

  第八条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将结算单打印出来,经办人签字、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移交财务,交接时双方要签字确认卡和单据的正确性。

  第九条分管会计做付款单时要核对结算卡的上次结款日期,结算卡的余额是否正确,结算卡的发生明细及余额与业务系统和账务系统的金额是否一致,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体现,供应商的其他遗留账务是否核查,审核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等,如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对账之后方可制作付款单。

  第十条综合会计要按照制单人员的制作顺序一一审核付款单的正确性,如有其它说明,要在签字时写清。

  第十一条出纳于收卡后当天将现金供应商付款总数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往来会计于16日前将代销供应商付款总报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付款单上要有制单人、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签字才能付款。

  第三节结算卡管理

  第一条所有供应商必须使用结算卡,无结算卡的不能办理往来业务。

  第二条结算卡由出纳保管,供应商交10元工本费即可购买。

  第三条旧卡填满后供应商要及时到财务办理购卡、换卡业务。

  第四条结算卡在使用前必须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经办人姓名、“新卡”或“接上卡”“挂失”等字样以及公司业务专用章戳记。

  第五条旧卡必须由财务部往来会计收回,并加盖作废章,整理归档,以备查对。

  第六条结款时如未付款,出纳须收回付款单,并在结算卡相应行的备注栏中标明“付款单已收回”。并将未付款的付款单转往来会计。

  第七条《供应商结算卡》的填写规定。

  (一)结算卡入库金额、退货金额、差价退补单由储运部入库微机员填写;结款金额、结算卡余额由分管会计填写。

  (二)结算卡上入库微机员必须在经手人栏中的第一列签名,采购部核对业务系统后在相应经手人第二栏签名、标明日期,以示核对;制作付款单的分管会计在相应经手人的第一列签名,出纳付款后在填结款余额的行内经手人第二栏签字、标明日期,证明已付款。

  (三)新供应商结算卡由采购部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标明“新卡”后签名。

  (四)更换卡时由分管会计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在余额相应的备注栏中标明“接上卡”后签名。

  (五)结算卡上的“业务专用章”戳记统一由采购部经理加盖。

  (六)结算卡中所填写的金额一律保留两位小数,不足两位的以零补齐,并用人民币符号在金额前面拦截。

  (七)填写结算卡时,须在“单据号”栏或者“备注”栏中填写单据编号日期后的所有号码,结款金额相应的栏目中填写付款单的编号。

  (八)厂家退货时微机员计算出结算卡余额并确定退货金额,电脑数与卡完全一致,余额充足时方可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时须在结算卡上用红色碳素笔填写退货日期、退货金额、单据编号以及日期后的号码,并在相应的“经手人”第一栏中签名。

  (九)对账时分管会计必须在结算卡上标明付款单号、付款金额、结出余额并在经办人第一栏中签名。

  (十)结算卡统一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相应人员须签写全名。

  (十一)结算卡填写错误的必须由财务部经理用红色碳素笔将错误的一览划掉(一红横线),黑色碳素笔签名后再在下一栏填写正确内容,不许涂改、刮擦。

  第四节罚则

  第一条以上规定中有时间要求的,未按时完成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失误提醒

  第二条在做结算单或付款过程中出现错误,处罚10元/笔,审核人10元/笔,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未及时填卡或填错的处罚5元/笔。

  第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10-100元或行政处分。

  第五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 无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 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 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 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 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 4 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评价表

  年 月至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项目配分考核内容及方法得分考核人

  价格201.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确定一标准价格(会计成本),此标准价格为10分。2.价格高出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扣1分,价格低于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加1分,以此类推。

  品质30以交货批退率为依据,批退率=退货次数÷交货总批数×100%得分=30×(1-批退率)

  逾期率301.以逾期率为依据。2.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3.得分=30×(1-逾期率)另外:逾期一天加扣一分,停工待料一天加扣2分

  配合度201.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如:①品质异常时本公司要求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整改执行,致使相同缺陷重复出现,每次扣3分。②本公司生产计划提前,未很好配合,可酌情扣<1―2>分③本公司样品试制时未及时交样试验或未及时执行相应整改,可酌情扣1―2分2.公司正式会议批评或抱怨每次扣2分3.客户批评或抱怨每次扣3分<影响交期>

  备注A.得分为85―100分者为优秀供应商B.得分为84―70分者为合格供应商C.得分为69―60分者需进行相关辅导或协调D.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评价结论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确保正常运营,保质保量,使供应商能更好的服务于酒店。

  供货商管理细则:

  1、 对酒店所需的各种食材,物料等供应商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每月必须及时给酒店餐饮部出品负责人提供时令原材料,方便出品部及时更新菜品,推出新菜。

  2、 涉及所有采购物资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三证齐全者为我公司供方的进场前提。对牛羊猪,家禽,冻品类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 送货及时,各供应商根据酒店要求准时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

  4、 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负二楼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如有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5、 各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采购部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由采购部进行双倍处罚。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有效的评价和选择合格供应商,优化公司供应结构,完善公司供应体系,提高供应水平,确保供应商其供货质量、价格、生产交付能力能持续符合公司要求,并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在采购原辅材料、五金配件、机器设备、机械加工、办公用品、维修、工程、劳务、物流运输时开发供应商;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的工作程序、规范。

  3、职责

  评定小组–供应商资质评定。

  采购部-采集供应商的资料和查证合格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对供应商的交货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的资质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品环部–参与供应商资质评定、样品验证、供货质量管理及考核。

  4、供应商开发评定

  4.1合格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供应商必备条件

  4.1.1.1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如属特种行业,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如有知识产权注册,应注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4.1.1.2必须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生产营业场所;有必需的行业法规,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交付与服务能力。

  4.1.1.3具备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能力,并同意缴纳质量保证金。

  4.1.1.4供应商必须以“诚信、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产品及服务。

  4.1.2选择原则

  1)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按比质、比价原则。

  2)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行业应用经验,可以提供相关客户使用案例。

  3)体系建立前已与公司有往来且绩优的供应商。

  4)公司指定承认的供应商。

  5)若供应商已取得QS9000/ISO9000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则优先考虑。

  6)经以下程序规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4.2新供应商评价

  4.2.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基本了解后,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4.2.2对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情况基本了解后,应组织品环、生产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生产能力现场评估,现场评审一般由采购部、生产部及品环部人员一起进行。

  4.2.3现场评估结束后应组织评审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告知供应商以及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4.2.4现场评估完成后,参与评审的.采购、品环、生产等相关人员应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在《供应商供货能力评价表》上打分并出具评审意见,对达到合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将此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资料,按照供应商审批程序上报,经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2.5对小五金配件、办公用品新供应商评估时,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现场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4.2.6对一次性采购或偶尔采购(同样产品一年采购不超过3次)的非生产常用的材料或配件设备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供应商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且在做采购呈批时,应在呈批表上注明是“一次性采购”,且将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其它相关资料附后。

  5、质量异常的处理

  5.1当发现合格供应商供货质量发生波动时,采购部门应组织品管和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工艺技术验证,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5.2当发生重大质量事造成损失,应按质保金制度向供应商索赔。经评审后整改不力、质量仍不稳定的应予以撤销供应资格。

  6、供应商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

  6.1为规范对供应商的管理,采购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采购部门不得向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采购。

  6.2为确保供应商的交货质量、交付期限持续不断满足公司要求,必须强化对供应的日常乌鲁木齐双剑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工作,采购部负责将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及服务记录在《供应商供货情况统计表》中,品环部将供应商的交货质量记录在《供应商供货质量合格率统计表》中,作为半年一次的供应商考评依据。

  6.3每半年由采购部组织品环部对供应商的业绩考核一次,考核时间定在当年的6月、12月份,评分标准按照《供应商业绩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批准后生效。

  6.4对评为优秀的供应商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采购量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终止采购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供货。

  6.5未经审核的供应商财务有权不支付货款,并由评定小组对经办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辞退。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还应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劳务公司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各煤炭业务站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项目承办单位(指负责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及租赁项目的公司下属各二、三级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签订合同,负责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 销售部负责各产品配套、物资供应、废品回收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其余外来人员,由各接待(邀请)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安全资质的单位。

  第十三条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书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四条 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 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环境安全保障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现场安全员”)。

  3、环境安全保障部、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十七条 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入厂、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其中,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动火作业、危化品运输使用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由环境安全部负责审批,临时租用公司设备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审批。

  2、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6、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章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审查内容包括:

  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向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生产安全科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办公室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内容,同时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办公室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征求生产安全科的意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公室、生产安全科及各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第二十四条 依据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别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二十五条 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供应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负责各配套企业、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与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凡进入公司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

  3、未经公司相关单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

  4、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项目部应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其他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第三十二条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三级单位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配套(供货)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各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各级安全负责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安全文明作业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审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考核。如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的,将取消其续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考核,如不符合继续录用条件的,将其解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部。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和体制

  4.1.1各单位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各单位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各单位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质量保证体系;

  (3)样品质量;

  (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

  (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合作融洽关系。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3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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