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29 08:40: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商场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场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商场管理制度1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广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6、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商场管理制度2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商场管理制度3

  □所有车主应将停车证放在所驾车辆风挡玻璃右侧,以便查验。

  □无论持有地上、地下停车场车证的车辆必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

  □所有车辆必须遵守车场内交通标志的指示,严禁将车停泊于车场之任何出入口,不得堵塞行车路线及消防通道。

  □任何人士不准在地下及地上停车场内修理汽车,紧急事故且得到车场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

  □停泊于停车场内的'任何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遇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停泊车场内的车辆,应将车门、车窗锁好,严禁在车内存放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

  □无证车辆不得停泊于停车场内。

商场管理制度4

  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戴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7、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8、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9、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0、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1、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超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12、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3、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商场管理制度5

  商场超市防火一般可分为:营业厅防火,生鲜熟食防火,电气机械防火,周转、办公室、财务部、宿舍防火。营业厅的火险,一般来自于顾客携入火种,电气短路和违章电气作业;生鲜熟食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燃气和违章安装、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电气火险,主要是由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热、电火花和电弧、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过电压和涡流热造成;周转仓、财务室、办公室、宿舍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方面的原因,人员吸烟和违章动火等因素造成。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本商场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营业厅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卖场内吸烟;禁止在营业厅使用一切电加热产品(特殊情况上报审批);禁止在营业厅进行电焊、风焊、切割等电气作业;禁止在化妆品区存放过多危险物品(如摩丝、发胶、指甲油等);禁止在杂货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机、小瓶汽油、洒精、蜡纸、丁烷气等);禁止无证人员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商场内存放垃圾,封好柜台下侧同地面缝隙;随时检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保证一切设备正常运行;禁止伪装、遮挡,挪动消防设施;

  二、生鲜/熟食防火:

  非授权情况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动火,进行相关操作;电气线路同燃具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燃具同气罐距离保证在1。5米以上;仓库不得存放过多易燃物品(饭盒、纸、燃气等);禁止在操作时离开岗位,坚持先点火后开气原则;煤气罐不得过多罐装(不超容器85%)过多存放;禁止将液化石油气倒置,卧放;禁止以任何方式给液化气石油气加热;勤作检查,及时整改,保证一切设备正常工作;禁止明火试漏,禁止挪动、伪装、遮挡消防设施,保证在无人时做到:火熄、灯灭、水断、气关;

  三、电气防火:

  禁止违章搭设电路,安装时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材料;禁止超负荷,强行运作电气设备;禁止违章使用切割机,电焊、风焊和打磨机械;禁止过量存放动力燃料,在该处吸烟和进行其它不安全的电气作业;禁止闲人进入配电房;禁止使用除保险丝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险丝;保证电气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完全包扎;禁止移动,遮挡,伪装消防设施。

  四、周转仓防火:

  禁止违章安装、使用灯具,配电线路使用金属管或难燃管材包装;禁止在仓库内吸烟、动火;禁止在仓库内进行切割,风/电焊和打磨作业;禁止超高存放货物,禁止在灯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离灯具保证在50公分以上;保证已接电源线路接头牢固,完全包扎;禁止私拉私接电线,在仓库内使用一切加热产品‘禁止将易燃品、危险品混存;禁止挪动、遮挡、伪装消防设备设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灯灭。

  五、办公、财务、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区域违章使用电加热产品;禁止吸烟,私自动火,用电烧水;禁止在该区域进行风/电焊、切割、打磨作业;禁止在该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将烟头(宿舍)或其它火种扔进垃圾箱;禁止将人事档案、资料乱摆放,应设专人管理保存;禁止在财务室存放大量现金;禁止挪动、伪装、遮挡、私自改建消防设施。

商场管理制度6

  1、负责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

  2、负责落实保洁公司保洁流程、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制度;

  3、划分卫生责任区,并制定各责任区卫生标准,定期检查;

  4、逢重大节假日与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卫生大检查;

  5、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门前“三包”工作;

  6、负责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相关事务;

  7、负责卫生防疫专用药品的使用管理,安排灭蝇、灭鼠、灭虫工作;

  8、每月与保洁公司结算时需附“卫生核查通知单”;

  9、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批示,搞好卫生工作;

  10、制订并组织完成定期大清扫计划。

商场管理制度7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七: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商场管理制度8

  为了保障商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本着为厂家着想,为顾客负责的原则,特此规范货品检查程序:

  一、所有进场货品必须先经过商检口岸接受货品检查,方可上货,在无商检书面备案的情况下,严禁货品上柜后再补检。

  二、新进场品牌初次上货;货品数量大(整箱、不易打开包装、开包后难以搬运);或厂家委托外地货运公司送货(厂家不在场)不便开包情况下,可由厂家委托人、楼层业务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到商检口岸书面备案,经商检许可后先上柜,在两小时内按抽检要求提取相应数量货品到商检口岸补检。未经商检口岸或未经商检口岸备案上货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商检检验方式为抽检,抽样比例为:

  a)30件或低于30件的货品实行全检,

  b)超过30件低于100件的货品,按货品数量的50%且不少于30件实行抽检;

  c)100件或100件以上的货品,按货品数量的30%且不少于50件实行抽检;

  四、商检时,供货商必须主动打开包装箱,主动出示货品接受检查。严禁供货商在无楼层业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或商检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货品经其它通道任意调换。

  五、《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由供货商上货前填写,需将货品的品牌、货号、数量、单价、产地等填写清楚,并在主管一栏中签字,在商检时随货出示。

  六、商检员在验证货品价物相符、数量相符、标识相符,货品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在审核一栏签字生效。柜组人员验收货品无误后,在收货人一栏中签字生效。补货、退货均要求交录入两联《非自营进店登记表》,分别由录入留存一联,转会计部一联;新品初次上货要求交录入三联,其中一联在记录新品编码后返还柜组。

  七、货品退货必须货随单走。先由楼层经理在红退《非自营进店登记表》'主管'一栏中签字,再经商检员核实数量、编码后,方可退货。退货数量大于80件者,楼层业务经理、综合业务部部长签字,方可办理。严禁先退货后补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除品牌撤场外,严禁供货商将已商检退货的商品滞留在柜组内。

商场管理制度9

  如因前期装修或平时管理失职,商场出现事故或连续二次出现小事故,商场负责人必须降职,分管副总裁也要降职;如出现大事故,商场、工程负责人、分管副总裁立即免职。

  罚款金额比例;

  分管副总裁10%

  中心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10%

  商场总经理(工程项目负责人)15%

  分管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15%

  直接安全责任人50%

  违反集团安全纲要的每项罚款按上述比例执行。

  (1.工程管理处罚规定;

  发现电焊(气割)工没有上岗证,罚施工单位10000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共罚10000元;

  没有动火监护员各级管理人员共罚10000元;地面有洞还在电焊,施工单位罚10000元;

  监护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罚3000元;高空焊接违规施工单位罚10000元,监护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罚3000元。

  电焊地点离易燃物品距离,违规每米按500元罚款。

  汽油超过规定量一两罚款1000元;香蕉水超过一两罚200元;油漆超过一斤罚1000元,多超多罚,累计计算。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x500元,累计计算。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x10000元。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x20xx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不用阻燃线,每米按1000元罚款;

  采购达不到标准,按采购金额的1~10‰罚;

  蛇皮布每超过10公分,罚款200元。

  装修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x500元。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x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乱拉电线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罚款1000元。

  装修现场如果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米,加罚200元;如果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超过1公分(厚)×1平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米加罚200元。

  在禁烟范围内抽烟,每次罚50元;发现不戴安全帽,每次每人罚款50元。

  值班人员离岗一次罚200元;超过两次劝退。

  施工过程偷工减料,管理执行不到位,根据情节处理。

  抓住工地偷盗者,按失窃总价值全额奖励。

  实行交叉检查,公司内部举报、发现违规者,奖励罚款的80%;公司外的人举报、发现违规的',奖励罚款的100%。

  及时检查,有责任发现隐患。发现一个安全隐患,根据大小奖励1000~5000元。

  总裁派人指定检查,查出问题,对安全部加罚30%。

  (2.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装修展位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x500元,配备完毕后方可施工。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x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x500元,并限期整改,。

  展位之间未按规定建防火墙,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限期整改。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x10000元,并限期整改,严重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

  消防、通风管道使用铁丝、吊筋悬挂吊顶灯具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100x500元,并自行拆除。

  如未经允许私自动火施工,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x20xx元。违x火管理规定、动火现场无监护人、动火现场有洞、无防火措施,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影响卷帘门正常启闭(卷帘门下摆放物品、两侧启闭空间不够或有其他遮挡物以及卷帘门开关遮挡无法操作等)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200x1000元,由于装修展位过失造成商场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装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香蕉水等易燃品存放超过规定每两罚款200x500元,并予以没收。每天施工结束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商场,绝对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在商场内存放。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x20xx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营业时间内动用高噪音电动设备,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秩序,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00x200元。

  利用观光电梯、扶梯上、下货物,货梯运货物时若厂商或个人强行超载运货一经发现处以200元x500元罚款,造成货梯故障损坏经维修单位鉴定,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照价赔偿。

  装修工人严禁乘坐观光梯、扶梯,必须走消防疏散走道,违反罚款100元。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违反规定罚款200元

  装修人员留宿商场、酒后施工、打架滋事、无事到其他无人展位走动罚款200x20xx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加装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装修现场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如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厚度超过1公分x1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未使用蛇皮袋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罚100x500元。

  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消防设施设备、线路等故障或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处以1000x20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3.电器安全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未办理任何装修手续及手续、图纸不全私自进行施工将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停止施工。

  未经商场电工同意私接临时电,未经商场装修验收,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私自接通展位正式电源;未经商场电工允许,私自开启商场原有电气设备箱,每次对装修队处罚500元。

  装修期间临时电源线、各种电动工具不得使用麻花线,平行线,独心线、音响线等违规线材。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以200x500元罚款。

  临时用电无有效漏电总开关或不符合规定,电源线未按规定悬挂、随意拖拉线路混乱、有明显接头破损以及临时电源超负荷使用的每次对装修队处罚200元x500元。

  电源线不采用插头,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一插多用,每次处扣除违约金200元。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照明灯具或照明灯具超出60w灯具不使用瓷质灯口;插头、插座、灯口损坏不及时拆换(12小时内)每次、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x200元。

  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紧靠围挡,距离在小于50公分插座及大功率灯具,与可燃物距离小于1米的对装修队处以100元罚款。

  装修队未使用各自独立电源,相互借用电源,跨工种作业对装修队处以100x500元罚款。

  在乙方装修施工期间,因违反规定操作而引起展位线路短路、停电等事故;引起附近的展位停电、通讯故障的;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原有电气设备箱、线路、管路、通讯等商场设备,每次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恢复。

  当日施工或营业完毕后未关闭总电源离开展位一经发现对其展位处罚200元

  未申报私自改动原有线路,无正式有效电工操作证施工,每次扣除违约金500元。不听警告仍然继续施工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电路施工未按商场规定使用指定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未按商场规范进行电路施工,经楼层电工提醒无效的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电路设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除返工外视情况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特别严重清除出场。

  现场装修施工灯箱未使用成套灯具、未按规定安装、未作防火处理、未经电工验收私自封闭,不及时拆除更换(6小时内)每处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拆除。

  私自拆启电表铅封对相关人员处罚200元,有窃电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处罚。

  (4.装修工程规范及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厂商装修期间未按商场规范要求制作围挡影响美观及施工时间尘土飞扬,影响其周边环境卫生及商场正常营业。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对走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处罚1000元x20xx元。

  公共设备、设施(吊顶、地面、玻璃、通风道等)未经物业部批准,严禁拆改。如私自拆改、损坏、丢失。按损坏、丢失程度照价赔偿。地砖按每块100元计算。吊项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钢化玻璃按每块1000元计算。通风管道每延米500元,散流器按每个150元计算。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开启检修孔每违反一次对装修队处罚100元。

  在商场营业时间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造成影响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

  封堵机房回风设施及机房通道门,违者处500元罚款,并自行拆除。

  装修厂家往卫生间下水设施乱道杂物(水泥、砂子、石膏、腻子膏等),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并负责疏通。卫生间内不得随意倾倒脏水、装修垃圾、茶叶、果皮等杂物,违反者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卫生间下水堵塞不能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处以500以上罚款。对于损坏卫生间设施者处以100x5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任何厂商和个人在卫生间使用水源期间不得在水源开启的情况下长时间无人看管,造成水源浪费,一经发现处以100x200元罚款。装修或做卫生时使用的自来水,不要将水滴洒在走道内违者处以100x500元罚款。

  禁止将水,茶叶等泼在走道卫生筒上面的沙石上,违者处以50元罚款。

  严禁将展位内的垃圾,货品堆扫在走道内,影响商场整体形象。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在展位随地大小便和就餐一经发现将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禁止在卫生间洗涤衣服,使用烘干机,烘烤其他物品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禁止在商场通道墙面及外墙乱涂乱画,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以上罚金。

  厂商和个人在商场范围内运输货物造成地砖破裂,墙面污损及设施损坏者罚款100元,损坏严重者照价赔偿并处以100罚款。

  厂商对展位内商场设施有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设施现象一经发现处以相应罚金。(散流器一个200元,展位玻璃大块600元,小块400元)

  爱护商场的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对损坏公物者处以50x1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厂家及装修人员应服从商场管理,不听劝阻处以100~500元罚款及停电处理。

  装修展位内,因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吊顶坍塌等形成的商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由装修队负全责和商场无关。

商场管理制度10

  1、上班必须准时。不准迟到、早退,上下班须打卡,外派驻招租处人员须用现场直线电话向考勤员报到。不准无故旷工,如有外出,应先向项目主管请假,然后登记“员工外出登记表”,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衣。工衣必须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扣好纽扣,结好领带,领花、衣袋中不应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

  3、头发必须经常修剪。男招租人员的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女招租人员不宜留披肩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长发者必须将头发挽起;

  4、面部妆容必须大方、自然。女招租人员化淡妆,但切忌浓妆艳抹,不许纹眉,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总体要使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

  5、口腔必须保证清新,不应有异味。上班前不得吃浓烈异味的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脏物,不得留长指甲;

  6、姿势端正。在前台前就坐时,必须保证身体端正,不得歪斜,不得有其它懒散姿势;起立及行走时,必须动作迅速,不得拖泥带水;

  7、在对客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等表情,应热情主动、精神饱满和风度优雅;对不同类型的顾客(投资者、炒家、租户、同行)要善于判断,并有所侧重地表达,应适当采取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把重点放在租户和投资者上;在介绍项目情况时,应有针对性地介绍目前主推产品,突出其特色和优势,增强顾客营商信心,耐心认真解答客户的询问;

  8、不准在接待顾客过程中挑客、抢客;

  9、不得在招租现场用餐、玩牌、下棋、打闹、吃零食、吸烟、看报及大声喧哗;

  10、接听电话必须有礼貌,言语清晰、音调适度、优雅;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私人电话通话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严禁在接待顾客时接听私人电话;

  11、招租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和《每周租赁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2、招租现场前、后台除摆放招租资料外,不准摆放其他杂物,应保持前台整洁;招租人员不得坐在客人座席上;所有闲杂人员均不得停留在销售现场;

  13、必须保持模型、展板、销控图、招租资料与招租阶段相吻合,如发现不妥,要及时更正。

  14、招租现场地板、墙面、天花、灯具、饰品、玻璃、台椅、模型、展板、音响、及其他物品必须保持清洁,必须有专职人员不间断地搞清洁卫生;

商场管理制度11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3、从业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装,工作服干净整洁。

  4、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7、场所内维护、保持商场的环境卫生、商品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废包装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洁。

  8、场所内货架及柜台不存放与商品无关的杂物、私人物品。

商场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商场正规化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为公司今后长远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

  3、公司物业管理处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应配合物管人员工作。

  4、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勤务应每日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见。

  5、安保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处理,并立即上报上级。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加上相应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制约。

  1、经常性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等位置,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未经管理处工作人员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登上商场天台,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吹风、观看风景等情况。

  4、再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意让小朋友在商场内玩耍,尤其是楼梯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小朋友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和引导。

  5、商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商场。

  6、禁止在商场内追逐、打闹,以免在发生碰撞时对身体造成伤害。

  7、商场工作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因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不得在商场和店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灾事故。

  9、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佳时机。

  10、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成逃生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11、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围1米范围无遮蔽物阻挡。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4、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的救援方案进行抢救工作。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由指挥,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组成。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6、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和商铺租户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7、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对在防火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9、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域张贴明显警示标志。

  10、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凡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向管理处提交动火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动火作业。

  (2)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3)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x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4)必须在施工点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止发生意外时得到及时处置。

  11、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2、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3、商场、库房、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4、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15、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16、有义务消防队,有正规的昼夜执勤制度,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可立即抢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

  17、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应一面指定专人迅速报警,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抢救。

  18、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进入火场。

  19、起火单位应派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达到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20、熟悉火警(119)电话及报警方式。以下文为例:

  (1)牢记火警电话119。

  (2)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所在区、街道、门牌号、楼层或乡村地区。

  (3)说明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有无人员伤亡和毒气泄漏。

  (4)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

  (5)报警后要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例如:

  问:您好,这里是119火警台,你要报警吗

  答:是啊,我要报警。

  问:请说出起火单位

  答: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

  问:请说出具体的街道名称或门牌号码和楼层

  答: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12#x层。

  问:有没有被困和受伤的人员

  答:有三名员工被困在x楼。

  问:是否有爆炸物品和毒气泄漏

  答:没有爆炸物品和毒气泄漏。

  问: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答:我叫xxx,电话是186xxxxxxxx。

  报警完毕:我们将迅速赶往火灾地点,请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并保持联络。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1)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2)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3)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1)每天下班前,工程部主管要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2)遇上加班时,加班后主管或加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11、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2、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13、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14、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用电安全事故。

  1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禁止使用热得快、带有明火电器或“三无电器”产品等大功率电器。

  16、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应当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不允许超负荷运载;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17、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绝缘包扎良好。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18、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器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禁止不用插头直接接电行为。

  19、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0、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电扇、计算机等)。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21、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22、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第五章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房商品管理规定。

  1、非租户本人,严禁他人进入库区内。因公进入应由管理处出具证明,在库区安保陪同下方可进入。

  2、库区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许窜岗聊天,因有事离开库区时,应向领班汇报,领班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接替人员到达后,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方可离开。

  3、库区安保人员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随时对库房门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上一级领导。并在当天的安全日志做好记录。

  4、租户到库房内提货时,要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积极配合库区安保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库提货。

  5、出库时,安保人员要认真检查出库货物,点清出库数量,做好记录后,租户方可离开库区。

  二、商场物品管理规定

  1、经常性组织人员对商品安全管理知识进行学习,提高安全理念。

  2、管理处要与各商家签订商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负责人。营业期间由商家人员具体负责商品安全工作,安保人员行协助管理。营业结束后交由夜间值班人员负责。

  3、各商家下班后,应当自行将铺面门锁锁好后方可离开。

  4、商场营业期间,监控室值班员要时刻留意商场人员动态,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商场内巡逻安保跟进,对其进行监视。防止发生商品被盗案件。

  5、当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盗窃行为时的注意事项:

  (1)未完全肯定嫌疑人已偷窃,不可以截停嫌疑人;

  (2)在截停及查询嫌疑人期间,必须保持有适当的礼貌;

  (3)必须确保有当场证人及相关物证不受破坏;

  (4)在控制嫌疑人时,要小心嫌疑人把有关物证及商品销毁;

  (5)执勤时不可以使用武力,除因抓获嫌疑人时遇到反抗及自卫原因例外。

  (6)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将犯罪嫌疑人和证物一并预交公安人员处理。

  6、安保人员对每天进出商场的商品认真盘查,并在物品出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进出手续的物品当场扣留,并上报管理处处理。

  第六章商场管理公约

  为了更好地加强商场管理,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利益,使商场成为一个卫生、安全、优雅、舒适的经营购物环境,为经营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商场公约如下。

  1、商场营业时间是每天8:30~17:30。各业户必须提前10分钟到齐各自档位,不按时进场作迟到处理,17:30停止营业,顾客离场,各业户在17:45分退场完毕,未经同意擅自关档离场作早退处理,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类推,三次及以上作书面检讨,视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处理。

  2、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关档停业或缺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关档停业,须经管理处同意,否则作缺业处理。缺业半天罚款人民币50元,缺业一天罚款人民币100元,当月缺业三天作停业整顿处理,3天以上停业,视情况作自行退档处理,取消其经营资格。迟到早退1小时作缺业半天处理,迟到早退4小时作缺业一天处理。由于缺业迟到、早退而丢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负责,并要追究其缺业责任。

  3、每位经营者须凭本人的营业证进场(营业证在管理处办理),营业时间必须佩戴本人的营业证,并在档口显眼处挂出营业执照,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检查。

  4、每位经营者退场时,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档口,保管好锁匙,否则丢失物品自己负责。

  5、经营者必须衣冠整齐,营业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睡觉,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用通道,违者须作书面检讨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如仍不能认识错误将取消当事人的营业资格。

  6、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商场内不准有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的行为,违者除责令清除外,罚款人民币50~100元。

  7、营业时间在场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如打扑克、打麻将等,若查获某档发生此类事情,按管理条例罚款(50~100元),并追究档主及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8、经营者必须礼貌待客,文明经商,应主动为顾客调试商品,商品必须保证质量,遇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退换,并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对购买不满意,在72小时内要求退货、换货者,在原商品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均应满足其要求。

  9、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各业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出售旧货、次货、伪货、冒牌货,如经查出,没收货品及送工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并实行经济制裁,吊销营业执照。

  10、未经商场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装设用电设备,如需临装或加装电器设备者,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设,违反者作书面检查并罚款人民币100元,没收安装工具和私装设备,严重者作停电处理。

  11、每位经营者,须自己到保险公司对自有财产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办,费用自理。否则,如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12、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每档位需备4公斤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两个,并摆放明显处),严禁擅自用电熨斗、电饭煲等未经许可使用的电器用具,违者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一切责任。

  13、自觉维护商场公共秩序,禁止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乱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

  14、以上制度如有违反者,且拒不接受处理或罚款,管理处有权停止电力供应或要求停止营业,待其认识错误并接受处理后方能开业。停业期间,租金管理费照常计算。如业户在被停业后仍置之不理,超过三天,将被取消营业资格,没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档位。

  (注:以上数据只是范例,具体安排由公司统一制定)

  第七章班后清场制度

  1、明确重点部位和区域,对各楼层的强弱电井、管井、地下车库、设备房、各楼层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及各楼层办公室逐一进行排查。

  2、采取从上至下逐层巡视的方式巡楼,全面巡查并注意对重点部位区域安全巡视。

  3、巡楼路径为:左右分开,两边包抄,各管一边,首尾衔接。

  4、巡楼将对讲机音量调小,不允许喧哗;夜间巡楼时应带上相应的警备器械。

  5、巡逻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节能计划,关闭部分照明和其他电器。

  6、检查楼层有关设施(消防门、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烟感、照明等是否正常)。

  7 、发现有到楼层推销等不符合进入商场的人员,及时做好教育劝离工作。

  8、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当值领班并通知安防监控室做好控制工作。

  9、在非营业时间重点检查楼层商铺门是否关好、锁好,注意房内有无异常情况。

  10、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房门未锁的,应及时登记,帮其代锁。

  11、商场每天歇业后,安保立即对商场内外公共区域均进行一次清场,清场完毕后,将各出口进行封闭,不准无关人员进出,并加强各楼层的巡逻。

  12、具体清场工作由巡逻岗安保及当班领班联合共同进行。逐层检查清点验证各楼层商铺情况,并填写“商场清场记录表”。

  第八章附则

  本制度上报公司领导核准后实施,如有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指正,并做修改,使其更为完善、合理。

商场管理制度1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防盗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商场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场防盗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法制意识。

  2、制定具体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4)货仓管理规定;

  (5)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三)在商场易发生盗窃的案件的部位如:珠宝行、金店、翡翠店等贵重物品的店面,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备。

  (四)商场各部门领导做好员工思想品德考察工作,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五)保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进行报告。

  (六)商场财物失窃办法:

  (1)本商场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房门(商品柜台)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痕迹。

  (2)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异动的痕迹。

  (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

  (4)及时封锁现场,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盗物品价值、盗窃事件等。

  (6)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音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7)对所涉及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事对重点部门或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商场管理制度14

  1、是其场所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场所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

  2、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健康证等,场所内设有醒目禁烟标识

  3、有机械通风设备,地面、墙面、天花板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店内应清洁整齐,采用湿式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

  4、采购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应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或有效证明材料。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饭前便后、操作过程中严格洗手消毒,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6、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7、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

  (一)场所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公共用品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3.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商场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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