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06 10:47:4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1、我校属重点防火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实行防火责任制。

  2、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演习,组织专职消防干部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救火能力。

  3、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防火训练和考核,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了解易燃易爆物质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禁火标志、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定岗位、定责任人、定措施。

  4、新生入学,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保卫部门主讲,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结合“119”消防日,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的介绍,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各单位、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做好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仅用于抢险救灾之用,要布局合理,数量保证,不得作为他用;不准随便移位、挪动和损坏,违章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保卫部门及时更换或补充、保证消防器材配备数量、种类及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器材完好有效。保卫部门应负责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并定期对全校公共部门、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进行检查。

  6、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建立安全防火规定;新建、扩建和改造工作的设计、施工,必须执行《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定。

  7、对重点防火部门,每日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巡查中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每月由负责消防安全的专职人员会同有关防火部位进行防火检查,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保卫部门组织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防范措施的落实。

  8、对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专库(专室、专柜)储存,专人管理,严格采购、运输、储存、分发、使用和销毁手续。

  9、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能整改而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先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接通知书后仍拖延不整改的发给《责任备忘录》,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发现火警、火灾时,都要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11、对在消除工作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单位,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管理条例造成火灾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损失巨大的要进行刑事处罚。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2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事生产、生活的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

  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

  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

  施。

  第五条

  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

  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

  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

  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佛山a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本企业职防管理细则对本企业内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厂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职能管理部门为安全监督部门,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组织联系相关的体检、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本企业内各分厂、车间等用人单位必须设定其专职或兼职职防管理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在本单位的组织、落实,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职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单位有效执行。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录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

  第十四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置,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在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病危害岗位调入无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查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确定,用人单位须将职工各时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建档保管,并有将检查结果告之职工的义务。

  第十六条:以上十一至十五条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劳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治条款,凡因违反以上条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职业病纠纷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法律责任。并对部门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派选专人进行曰常管理和维修并由职防管理员定期对上述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效果进行检测,确保正常、灵敏、有效。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在大中修设备或厂房及设施改造时要同时大中修或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并与主机装备同时投入运行并确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条: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废置不用或随意改装,用人单位如需对上述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更新或改装,必须经职能部门同意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劳保用品,保护用品应到市卫生部门认证的劳保用品商店或厂家购买。

  第二十一条:劳保器具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防护器具性能和防护范围进行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领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二十三条:以上十六、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个人应采用防护管理的措施,也是职业病防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以上所列条款的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将以100—300元处罚,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四章职业卫生监测与职工体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定时、定点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评价,并向职工定期公布检测及评价结果,违反此项条款,不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评价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业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应配合用人部门管理员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曰常观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出现场监测报告。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

  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5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院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院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院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院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6

  一、《环境维护管理制度》

  1、按照要求进入工作区必须着工装及佩带工牌,要注重个人卫生及仪容端庄,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遵纪守法,遵守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退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3、必须熟悉责任区域的分布情况,尽职尽责,坚持保洁工作经常化、细致化、标准化、制度化。

  4、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串岗、在办公楼内不准大声喧哗。

  5、未经允许,不得一人进入领导办公室。

  6、每周五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周例会进行学习和总结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并对下周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7、不定时组织本部门的岗位技能训练,以便提高保洁人员的专业水平。

  8、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对卫生的检查,虚心接受所检查出的问题并做到及时整改,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和逐步完善。

  9、爱岗敬业,做好责任区卫生间及公共区域的巡视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保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定的安全预防措施及守则,故所有员工当值时须留意下各要点: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扫人员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扫人员有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扫人员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事故。

  5、清扫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清扫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8、清扫人员在用开水时,应思想集中,以免烫伤。

  9、室外人员在推垃圾箱时,应小心操作,防止压伤手脚。

  10、留意有否危险工作情况,如有发现,立即向主管报告。

  11、如工作地段湿滑或有油污时,应立即抹去,以防滑倒。

  12、保持各用具完整,损坏的切不可用,更不可私自修理,以免发生危险。

  13、在公众地方放置之工作车、吸尘机等清洁机具,须尽量靠墙边,留意有否电线绊脚。

  14、所有玻璃或镜,如发现有崩裂,必须马上向主管报告,立即更换,未及时更换的也须用胶纸贴上,以防堕下。

  15、当洗地或洗地毯时,当留意有否弄湿电掣及插座、拖板,小心漏电。

  16、当高空工作时或公众地方之地板打腊时,必须放置告示牌,让其它人小心留意。

  17、不可伸手进垃圾箱或垃圾袋内,以防被玻璃、刀片等刺伤。

  三、定期消杀、灭害虫管理制度

  1、消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消杀程序进行消杀,施药之前必须提前三天贴发通知,通知上必须注明放药地点、时间及如误食中毒后的急救措施;

  2、消杀药物必须严格按照“施药规范”放置,严禁放在人易接近的地方;

  3、施药后,按照消杀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清理施药现场;

  4、被消杀场所在整个消杀过程中必须派项目经理跟踪、检查、监督;

  5、每次消杀完成后,项目经理一定要做好《消杀记录表》保证每次消杀质量合格;

  6、项目经理每月对检查人及记录表格进行核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正常的开展。

  四、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所有卫生间、垃圾桶、垃圾箱的垃圾不能过夜;

  2、卫生间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能超过其髙度的2/3,有污物的立即更换;

  3、外围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允许超过其高度的1/2,若表面有污迹立即清洗;

  4、生活垃圾清运保证日产日清;

  5、如在垃圾里发现贵重物品应如数上交,不私留或使用;

  6、发现苍蝇、蟬螂、老鼠等应立即做消杀处理;

  7、垃圾车定期清洗,并做好消毒工作;

  8、楼层内垃圾往下运送时,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清运、清运完毕后将电梯及地面清理干净;

  9、消杀作业完毕后应将器具药具统一清洗由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高空作业及外立面墙清洗操作管理制度

  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的都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不论任何工种,任何时间、地点、时限都应遵守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髙空作业。

  3、凡遇到下列情况者之一,禁止髙空作业:雷、雨、闪电、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档上述情况过后,应当经公司安全、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髙空作业禁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作业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和登高作业的应立即改正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用高挂底用方式。

  8、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到安全地带,还釆取措施,确保剩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9、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品,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品。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传送物件。

  10、如必须要从高空往下抛物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避免不伤害他人和损坏公物。

  11、尽量避免上下同时作业,如不可避免上下可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12、高空作业时严禁嬉戏打闹,严禁高空作业区睡觉。

  六、常用清洁剂、消毒剂使用管理制度

  1、洁厕灵:能有效去除尿垢、水垢、铁锈等,具有去污快、省力等优点,并有一定的除臭和消毒功能。用于卫生间的尿槽及抽水马桶、坐厕等处使用。用法:用本品按1:15—20,涂于被洗物表面,作用3—5分钟,再用小刷刷洗,清水过净即可,如遇严重污垢,可适当降低兑水比例。

  2、空气清新剂:适用于卫生间、会议室、办公室、大堂、客户、包廂等地方除臭去异味。用法:均匀喷洒于空气或臭源处,15平方米左右的空间一般按喷嘴2—3下,每隔2小时喷洒一次,卫生间使用时可加大剂量和喷洒频率。

  3、静电除尘剂:有效去除地面污渍及灰尘,美化并保护地面及其它硬持表面,可用于各种地面、墙面、塑料、金属、漆面、水磨石、大理石等其它硬质表面,代替地板油、尘推渍及其它旧扫地方法。用法:用干净、干燥的尘推,将本品均匀地喷于其上,然后装入塑料袋封闭四个小时以上,在没有完全干透前不能使用。每次用完后,将灰尘抖净,重新喷上本品,干透后重新使用。

  4、不锈钢保养剂:用于不锈钢的清洁保养,防止表面氧化、腐蚀。将本品直接喷于物体表面或干净的`纯棉抹布(适量),进行来回擦拭、抛光处理。

  5、84消毒液用法:稀释浓度为1:500和1:200,浸泡时间为10到30分钟,被消毒物品应该全侵泡在水中,消毒以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七、保洁工具维护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保洁用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节约开支,更合理地使用保洁用品,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申请、领用、发放:

  1)每月30日前由项目经理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将所需要的报项目副经理处。

  2)项目经理根据当月库存盘点情况及项目经理申报的保洁用品填写物资申请单,报项目经理审批。

  3)釆购员根据审批后的物质申请单进行统一采购,入库时应由仓管员和保洁主管同时对采购的用品进行验收(包括数量、质量)。

  4)由项目经理负责清洁用品,工具的统一领用和发放,并做好质量记录,环境维护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到仓库领取任何物品(特殊情况除外)。

  2、使用、保管:

  1)保洁组长负责对保洁工具使用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主办汇报,并及时处理,由于人为损坏或遗失的工具、物品应按原价赔偿。

  2)保洁工具、用品在每次使用后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以免丢失。

  3)保洁工具、用品未经项目部经理或行政管理员许可不允许外借非项目部人员,管理人员借用时须征得清洁绿化主办同意且做好登记。

  4)项目经理在申领、发放物品时应参照下表加以控制。

  3、名称使用人使用期限备注。

  4、胶扫把外围环境维护员半个月。

  5、芦苇扫楼内环境维护员半个月。

  6、垃圾斗楼内、外环境维护员二个月。

  7、卫生桶楼内环境维护员三个月。

  8、毛巾楼内环境维护员半个月。

  9、垃圾车楼外环境维护员拟定三年。

  10、农药消杀人员每星期2—3瓶每月用量控制在8—12瓶。

  11、老鼠药消杀人员每月一次(20盒)针对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12、垃圾袋外围环境维护员垃圾桶每二天更换一次垃圾袋。

  八、服务间物品摆放管理规定

  1、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拖布、尘推,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后放置门后隐蔽位置。

  2、洗干净的抹布如需晾干,放于暖气管上,必须摆放整齐。

  3、水杯等个人物品统一放在柜内,不得人放在桌面上。

  4、背包、衣服放入柜内,不得放在椅子、桌子等其它地方。

  5、鞋必须装入鞋盒并摆放整齐。

  6、椅子放在办公桌和墙边并摆放整齐,如需挪动地方使用后放回原位。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8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安全操作程制度、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特制度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定义:本制度所称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全规程),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要点或注意事项,以及各工序、岗位安全作业类要求。

  4、职责

  使用部门负责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设备部门负责生产用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行政部门负责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技术部门负责安全规程技术类审核

  安全办负责安全规程格式制定、规程审核、登记、督查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规程批准

  5、程序

  生产部门须按岗位、工序、设备设施制订安全规程,规程须结合设备状况,操作情况,满足安全要求,并便于实际操作。

  安全规程编制遵循实际操作顺序,简洁明了,便于新员工学习,同时安全要求于步骤后列出,安全要求须言简意赅,切中要点。

  安全规程草稿修订完成后,须组织相应作业人员进行讨论评议,充分听取作业人员意见进行修改。

  安全规程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的,须交由相应设备工程技术评审。

  安全规程经本部门。技术部门审核后,交由安全办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编号并登记。

  安全规程由部门负责人签署颁发

  安全规程生效后部门须组织规程涉及人员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以保证所有人员熟知规程内容。

  安全规程须分发给各相关人员,并签收存档。

  安全规程须用文件袋装好后,张贴在设备、工序、岗位等处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更换。

  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安全规程修订,按以上程序进行,并在借鉴旧版内容和相关事故案例的基础上完成,新版生产后,须回收旧版废弃处理,防止作业人员沿用旧版引发事故。

  本制度涉及文件分发、存盘、培训须遵守相应管理制度。

  安全办对各部门安全规程培训、分发、张贴、执行、换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零xx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挤塑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准操作本设备。

  第二条、电源合闸时,应检查电器热控是否灵敏可靠,热电偶指示温度是否正确,出现问题请维修人员排除,严禁操作工人乱动。

  第三条、开车时应检查主机减速箱,牵引无极变速箱,收线无极变速箱润滑是否正常,风机通风是否良好。

  第四条、开车前要注意各段加热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的实际温度,保温时间要足够,初次加温时间保温不得少于3小时。

  第五条、不得在塑化不好,烧焦有老化的情况下进行挤出生产,以防事故发生,发现上述问题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车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严禁高速起车,观察仪表上指示的电流值与温度是否正常,以防电流过大,引起加热器过烧。

  第七条、升降线盘时,要注意升降极限位置,不得过高或过低,有电器限位时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条、往料斗中加料时,注意金属物不得进入并严禁用螺丝刀或金属棒捅料压入螺杆内。

  第九条、检查干试机周围,应配备橡胶绝缘垫板,否则不准开车。

  第十条、开车前应检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定期测定,不得高于4欧;设备是否有杂音等异常现象,如有问题修好再用。

  第十一条、禁止用手去触摸干试机之高压电器,电气线路或接地线部位。

  第十二条、线芯上有水禁止开车。

  第十三条没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触摸绝缘线芯导线接头及裸露部分;高压击穿后线芯要先行采取放电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条、开车与停车要由技术熟练工人指挥,避免误操作造成危险。

  第十五条、配备软化设备、塑胶机台的,操作人员不能任意移动、调整电器和机械设备;更不能用手扶摸导线、电导轮,铜导管部位。

  第十六条、开车结束后,应把电源、水源、气源全部关闭,操作手柄复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记的记录。

  混料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在清理料斗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条、混料转变时必须注意电源线路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第三条、混料时严禁湿手闭合混料机的电源开关,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第四条、混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磨粉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开动磨粉机前,应检查所有检修门关闭是否严密,调整好风机和主轴的转向,排气阀应处于全开的位置。起动主机后,应立即加料(应先加细小颗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开大风量阀门,在保证进料口不向外喷粉的前提下应尽量关小排气阀。接着再调正成品细度。带有颚破和提升机系列开机前应检查破碎机的颚板间隙是否符合进料粒度尺寸,调整分析机转速应达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顺序开机。

  1、开动斗式提升机

  2、开动颚式破碎机

  3、待料仓存有物料后,启动分析机

  4、启动鼓风机(空负荷启动,待正常运转后再加载)

  5、启动主机,在启动主机瞬间即启动电磁振动给料机。此时磨粉工作即为开始。

  操作顺序简易表示如下:

  "启动"提升机===破碎机===分析机===风机===主机===给料机。

  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关闭各机:

  1、先关闭给料机停止给料

  2、给一分钟后停止主机

  3、吹净残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风机

  4、最后关闭分析机

  停机顺序是:

  给料机===主机===鼓风机===分析机

  注:提升机输运料至料仓的过程中,先停止破碎机而后停止提升,此项应由储料量而变动。磨粉机在正常工作时不准随意加油,要确保生产安全,磨粉机在任何部分发生不正常噪音,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再继续开机时必须将磨机内余料取出,否则开机时电流过大,影响启动。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X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制度内容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三)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参加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二、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5三、价值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四、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五、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该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七、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九、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现场施工存在大量的插板机、搅拌桩机,均属于高空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安全措施:

  (1)严禁未穿戴防护用品的员工进入施工现场。

  (2)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下雨时禁止爬高作业。

  (3)机械设备行走前必须探摸场地防止地基软弱造成沉陷。

  (4)所有机械的运动部份、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人体接触。

  (5)所有临时配电箱必须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必须接地良好。

  (6)所有设备必须由合格人员操作,操作者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所有吊机必须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8)工地所有门吊和起重机须配备过荷自动报警装置。

  (9)所有设备由项目经理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志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合格的人员进行。

  (10)在所有配电箱及发电机旁均设立警告性标示牌。

  (11)所有临时配电箱均考虑雨天防水措施。送电至各用电点的电缆必须架离地面。

  (12)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大雨天气停止作业。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八条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六、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附件: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2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协调位置状况都要详细登记。

  二、建立永久性检查,维护记录。

  三、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每月大检一次。

  四、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少量维修不超过三天,较大数量维修更换由消防管理人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提交报告。

  五、未经消防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

  六、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除赔偿罚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

  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

  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

  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

  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

  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

  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

  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一)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者否被错误使用。

  (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四)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第十二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核两种办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煤业有限公司。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5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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