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4 18:46: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精选)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精选)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全面驾驭设备健康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主动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l )紧急缺陷:性质严峻,状况紧急,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接着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l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紧急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刚好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安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主动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安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紧急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

  (1)一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严重,虽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计划,作缺陷消除处理。

  (3)三类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按去那运行影响不大,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二条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发现人员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办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条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交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作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1.主站端设备管理

  1.1、系统主站端设备配置为分布式双前置机、双后台机、双调度工作站。由于设备失电或网络中断导致双前置机(双后台机)均退出运行的,应为一类缺陷,马上组织检查处理,连续停机1小时的为异样,超过2小时为障碍。

  1.2、由于设备故障等缘由导致调度模拟盘不能正确显示实时信息,应尽快进行检查处理,从接到调度员通知起连续12小时不能复原的为异样,超过24小时的为障碍。

  1.3、正常状况下,不允许将调度工作站退出系统。当远动人员的确须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时,须征得调度班长或当班调度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终保证一台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于设备故障或未经领导批准,人为缘由导致两台工作站同时退出系统运行的,应作为一类缺陷,马上检查处理,并至少复原一台工作站正常运行。双工作站退出系统连续时间超过2小时为异样,超过4小时的为障碍。

  1.4、电源故障,导致计算机系统无备用电源保障,应尽快组织处理,超过48小时没有复原的为异样,超过96小时的为障碍。

  2.场站端设备管理

  2.1、在一、二次设备定期检修、校验时,检修人员应通知远动班,协作完成遥信、遥控等联调工作。遥测系统数据更改应刚好反馈到远动班,确保现场信息精确地传送到调度端。当远动调试、通道均正常时,只是由于一次设备缺陷或二次设备不正确,导致遥信遥控误动拒动,应由调度室联系检修工区尽快处理。

  2.2、在一、二次设备通道均正常的状况下,发觉遥信,遥控误动、拒动现象,远动人员应刚好查找缘由,马上处理。

  超过8小时没有解除的为异样,超过12小时的为障碍。

  2.3、远动人员应严格执行变送器定期校验制度,遥测的总精确度不低于1.5级。在测量回路正常状况下,由于变送器故障缘由,没有刚好校验、更换,导致遥测量不正确影响正常调度的,超过8小时为异样,超过12小时为障碍。

  3.通道设备管理

  3.1、要保证明时信息的牢靠传输,远动人员应定期测试通道的数据传输特性,发觉问题刚好通知通讯人员检查、处理。

  3.2、通讯人员在检查、测试运动通道部分设备时,应刚好通知远动班。在远动设备均为正常的状况下,只是由于通道异样导致主站与厂站端设备的联系中断,应由通讯人员刚好修复,并参照有关通讯专业设备缺陷管理方法进行考核。

  4、建立调度自动系统缺陷管理记录薄,发觉缺陷应进行登记,缺陷处理完毕应进行注销,并有负责人签字。

  5、考核要求:

  本标准的考核作为远动维护人员月度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月度考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1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1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缺陷管理的目的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对送电线路设备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条缺陷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电公司西北网公司甘肃省公司及白银供电局颁发的《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上级有关规程制度,对设备运行状态作出正确的判断,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和“巩固一类设备,提高二类设备,消灭三类设备”的原则,防止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和异常。

  第三条缺陷管理是运行工作的基础,它对设备安全运行和资金投向(电力事业的经济建设)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第四条本制度根据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和我班线路运行经验制订适用于我站所有运行的'线路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中缺陷的定义及分类严格按照甘肃省公司颁发的《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中的缺陷定义及分类;本制度是上级相关制度根据本站实际情况的细化和补充。

  第二章缺陷管理

  第六条缺陷管理要做到一准确二及时三对口,即:缺陷判断准确;缺陷发现和消除(检修)要及时;记录内容,现场状态和消除缺陷三者要相符。

  第七条缺陷管理程序:

  1、 巡线人员或线路的测试人员于当日工作结束后立即认真填写巡视任务单,将填好的巡视任务单交于该线路专责人。

  2、 线路专责人根据巡视任务单或工区生技组反馈的其它班组对自己专责线路的测试工作任务单,判断缺陷类别,填写缺陷报表,报表一式三份于发现缺陷次日经班长、安全员审核签字后交于站内技术资料员。

  3、 资料员收到所有线路报表,上报工区生技组线路运行专责审核签字后,一份留生技组,一份装订后保存站内资料室,一份返回线路专责人保存。线路专责人根据报表内容将缺陷填写上相应记录。

  4、 对上报缺陷站长、专责人督促生技组及时安排消除,对已消除缺陷的任务单由线路专责人收集,并根据任务单上缺陷消除情况对相应缺陷记录进行销帐。销帐后将任务单交于技术资料员。

  5、 技术资料员根据任务单对站内缺陷报表上相应缺陷进行销帐;每月底对缺陷发现、消除情况汇总上报生技组。

  6、 对于紧急、重大缺陷,发现人于发现后应立即汇报站长或生技组,之后执行以上程序,同时紧急、重大缺陷还应由技术资料员填写于紧急、重大缺陷记录上,以备查寻。

  第八条缺陷管理站内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站《运行人员岗位职责》,《全班各岗位安全责任》《五大员职责》《设备专责分工及专责管理制度》等相关部分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九条站内结合设备运行分析,积极开展缺陷分析活动,每月一次,缺陷分析的主要内容为:

  1、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

  2、总结、交流发现和判断缺陷经验。

  3、提出降低设备“发病”率和提高设备升级的计划和措施。

  4、总结设备运行规律。

  第十条缺陷登记、统计和上报

  1、缺陷按一杆一卡登记,流水记录。

  2、巡视中能够处理的缺陷不作为缺陷登记,仅作为工作量统计,但应有原始记录。

  3、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不作缺陷记录,但设备专责人应作好原始记录。

  4、设备专责人须有缺陷记录和设备异常的原始记录;站内须有缺陷记录;

  5、 缺陷登记按面向大号侧:左、中、右、上、中下、大号侧、小号侧进行记录。

  6、 所有缺陷记录必须由专责组内人员专人专写,保证记录的清析、正确、整齐。

  第十一条缺陷统计方法:

  1、缺陷应以部件或相(基)为单元统计,一个单元内同类缺陷多于一件时,仍按一件缺陷统计。

  2、导线、绝缘子、引流按相统计,避雷线按左、右相统计。

  3、拉线按套统计。

  4、接地装置(仿杆塔、拉线基础)按基统计。

  5、 其它按部件或处统计。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1、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值班人员脱岗,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影响消缺,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3、运行人员记录缺陷时,必须查明缺陷的情况,落实到具体专业,因运行人员对缺陷判定不明确,影响缺陷处理的考核50元/项次。影响机组启动的.按《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要求运行人员提报、记录、通知检修处理缺陷间隔时间不超过1小时,否则每项.次考核5分。

  4、检修车间内部分工不明确,延误缺陷处理的加罚50元/项次,因厂部分工不明确,由生产部负责协调处理,生产部处理不及时,考核50元/项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启动炉、除灰每天10点前)检修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及生产部专业专工要分别检查缺陷记录,在本专业缺陷记录本相应栏目内签字,安排、督促、检查班组消缺情况,否则每次扣10分。由值长负责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6、每天早6点前由机、炉、电专业班长负责(外围专业由值长负责)对局域网上记录的所有缺陷进行刷新消项,否则每次扣10分。值长负责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7、《缺陷记录本》更换不及时,每次扣10分。

  8、运行、检修人员巡视检查不认真,应发现的缺陷未发现,考核运行单位50元/项次,考核检修单位25元/项次,造成设备损坏或延误机组启动,同时依据《设备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厂管理者发现的未登记缺陷,除对检修、运行单位考核外,考核生产部相应专业专工100元/项次。

  9、一个缺陷涉及到几个专业时,由值长协调,在缺陷不明没有值长许可的情况下有关专业的消缺人员不许离开,否则按延误消缺考核。

  10、处理缺陷过程中发生推委扯皮现象,查出责任后,对责任单位考核200元/项次。

  11、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的过程中,发现该缺陷属其它专业,应及时向值长说明,得到值长同意方可消项,并及时转到相应专业。否则,对责任单位考核50元/项次。

  12、三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超时未处理的缺陷,要求值长了解掌握原因,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项。缺陷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但未消的,考核车间主任10分,生产部专业专工5分。受到考核后,仍不积极处理的,逐日加倍累计考核。

  13、因无备件暂无法处理的缺陷,对责任单位以50元/项按天进行累计考核,直到备件到货消项为止。

  14、发生缺陷,检修交待可以运行的,经生产部专业专工确认,可视为消项,但因该缺陷造成设备损坏、影响负荷或机组停运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发生时,对检修单位按3倍考核,同时生产部专业专工连带20%。

  15、确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缺陷重复发生又无力解决的缺陷由生产部确认后,可降低考核力度;若因运行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缺陷重复出现,考核运行人员。

  16、未经验收的外围工程发生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生产部专工监督,列入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后由检修单位负责消缺。

  17、运行人员对所有缺陷消除后的验收负责,只有缺陷处理完时,运行人员才能在验收栏签字,其它情况不许签字,否则考核50元/项次。

  18、生产部专工对一、二类缺陷消除负有连带责任,如缺陷消除后,存在质量问题致使缺陷重复发生,对验收责任人按缺陷责任单位的15%进行考核。

  19、运行、检修人员在缺陷消项时,未按真正消项时间填写,或存在不如实记录缺陷、缺陷末处理即消项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考核责任人200元/项次,考核20分/项次。

  20、发现及时、消缺主动、措施得当,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机及消缺组织好的单位,生产部视情节给予不低于20xx元以上的嘉奖。

  21、当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时率均达到100%,奖励机、炉、电各20xx元、热工1000元。

  22、生产部专工对缺陷的管理和考核不到位,每项次考核100元。

  23、生产部对设备消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按天统计并予以通报,每月对缺陷发生及消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当月兑现。

  五、对设备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1、统计方法:各专业每月发生的一、二、三类缺陷的项数与本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之比,为该专业一、二、三类的缺陷发生率。

  2、各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为:汽机专业10315,锅炉专业10188,电气专业10892,热工专业9822,化检4650(含启动炉850);另外启动炉:汽机专业1503,锅炉专业1350,电气专业756,热工专业20xx。

  3、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一类缺陷发生率各专业均为0(含启动炉);二、三类缺陷发生率为:汽机5‰,锅炉专业14‰,电气专业4‰,热工专业4‰,化检8‰;启动炉:汽机、锅炉14‰,电气专业、热工专业12‰。一类缺陷发生即按一类缺陷考核,二、三类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1‰,罚款(奖励)300元,启动炉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1‰,罚款(奖励)100元。生产技术部依据机组运行稳定程度的不断提高,将对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同时,对于本细则定义缺陷范围外的其它缺陷在核实缺陷发生率时予以扣除。

  4、缺陷发生率定额值的确定:上述各缺陷发生率指标×(1+双机运行时间/统计时间),启动炉同样根据机、炉运行台数和时间对定额进行调整,每月依据该定额值进行考核。化学专业按冬、夏季进行定额调整。

  5、电气专业的照明缺陷除照明变和电源开关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六、对重复消缺的考核

  1、一类缺陷考核基数为300元/项,二类缺陷考核基数为200元/项;三类缺陷考核基数100元/项。

  2、缺陷消除后,一周内重复发生,按500%考核;一个月内重复发生,按300%考核;二个月内重复发生,按200%;三个月内重复发生,按100%考核;三个月后重复发生不考核。

  3、技改、大(小)修中处理的缺陷,在机组启动后重复发生,考核责任单位20xx元,每延长1天,减少20元。

  七、一、二类缺陷的考核:

  1、一类缺陷或无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须由值长负责认定,若值长无法认定,组织生产部专业专工认定。

  2、一、二类缺陷考核按缺陷发生的项数和存在的时间考核。

  3、按月统计,每月每1项天考核责任单位50元,未消的一类缺陷下一月重新进行累计考核直至消项为止。

  4、因一、二类缺陷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或降出力运行,按可靠性相应条款考核。

  5、若缺陷重复出现,同时按重复消缺相应条款考核。

  八、其它

  1、本细则与可靠性管理冲突重复时,以《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为主。

  2、本细则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

  3、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考核细则及补充规定作废。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

  第一条110KV变电所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条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规定和本站运行规程全部。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掌握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矿区电力调度规定和本站一次接线系统,能熟练地进行开关柜的停送电操作及其它必要的操作。

  第四条熟悉所有电气设备的构造、编号及位置,按“一看”“二听”“三嗅”“四摸”的巡回检查方法,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整个变电所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异常而无力处理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紧急情况下值班员应根据规程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现场交接班。

  第六条当发生事故时,及时汇报区队,准确记录各种表计的指示情况,以及事故发生、消除和进行操作的时间,对事故不得隐瞒包庇,要对事故原因分析,追究责任者并制定预防措施。

  第七条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清洁、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

  第八条要爱护国家财产,对备品、备件、工具等妥善保管,要节约原材料,修旧利废,降低维修费用,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停产检修。

  第九条负责整个变电所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并会使用,所内严禁吸烟。

  第十条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特制订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安全乘车接送分工制度

  接送学生安全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学校负责编排学生乘车批次、车次、座位号,放学后保证学生有序、安全乘车;学生接送车队负责车辆的安全行驶,确保学生途中乘车安全;各村站点协管员负责各站点乘车安全秩序,各方相互配合,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学生缺勤请假汇报制度

  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勤,应由本班班主任在当天下午放学前向值勤点名教师汇报,政教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每天检查执行情况,并与每月安全乘车考核挂钩。

  三、教师值勤点名制度

  值勤点名老师,每趟发车前提前到岗,进行值勤点名,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四、乘车纪律评比反馈制度

  每辆车推选1-2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组长,做好乘车点点名、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并做好记录,每周汇总情况给政教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并再反馈有关班主任,实行评比考核。

  五、安全乘车检查考核制度

  政教处每周对学生安全乘车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

  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列入班、组及班主任每月常规工作考核中。

  六、交通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到各村站点巡视检查乘车安全情况,了解各站点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及时向各村村委和镇政府反馈联系,并提出整改意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补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一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凡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要设备损坏,或造成有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的缺陷称为一类缺陷,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

  3.二类缺陷是重要缺陷,这类缺陷设备尚可运行,但情况严重,已经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短期内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威胁安全运行。

  4.三类缺陷是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发展较慢,可以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5.发现一类缺陷应立即消除,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调度汇报,二类缺陷应及时安排计划消除,三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有计划消除。

  6.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缺陷处理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3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把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乐观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危险,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准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准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准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乐观有效措施,掌握事态的进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4

  全面把握设备健康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乐观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危险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连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觉设备危险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准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方案处理。

  (3)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乐观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方案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险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进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

  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一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

  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

  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

  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

  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

  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

  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

  7.1安全生产部职责:

  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

  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

  7.2风电场职责

  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

  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

  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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