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7 16:05:57 好文 我要投稿

【精品】奖惩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奖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制度1

  一、制定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部门经理必须每三天检查一次。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奖惩细则

  1、奖励: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经检查多次达标并受到领导表扬,每次奖励20元。

  2、惩罚:(1)无视职业道德,不按规定搞清洁卫生,每次发现扣20奖金,记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2)卫生工作不按程序,违反卫生规定或损坏卫生设备,每次发现记过并罚款20元,三个月以上过失重犯扣当月200奖金,记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3)清扫卫生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规定换顾客用品用具,不执行卫生清洗及消毒程序规定消毒制度,每次发现警告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内重犯记过并罚款50元。

  (4)卫生管理员检查不合格,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一次扣50元。

  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每次检查项目如下:

  一、环境卫生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整洁、明亮,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镜面、台面、地毯、桌、椅等是否清洁。

  2.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3.防蝇、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4.弃物处理是否及时。

  二、客房卫生检查

  1.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毛发、污迹。

  2.饮具、面盆(脸盆)、浴盆(脚盆)、恭桶、拖鞋是否有污迹。

  3.毛毯、枕芯是否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

  4.清洁客房时,清洁用抹布、刷子等清洁工具是否分类使用。

  5.公共用品是否有完整的更换记录。

  三、消毒间检查

  1.面积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是否专间专用。

  2.浸泡水池是否配置充足,标识清晰。

  3.消毒药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有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5.配制的消毒溶液,其浓度是否能达到消毒要求。

  6.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7.清洗消毒操作过程是否正确。

  8.保洁柜是否清洁,饮具是否洁净、摆放是否整齐。

  9.消毒后的盆、拖鞋是否存放在固定地点,拖鞋、盆是否洁净。

  10.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四、储藏间检查

  1.是否专间专用,无杂物。

  2.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充分,是否离墙离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是否分开码放。

  4.公共用品用具领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五、公共卫生间检查

  1.是否有异味、积水。

  2.便糟(坐便器)内是否有积污,是否为坐便器提供一次性座垫或一客一消毒。

  3.是否每日消毒。

  六、1.机械通风装置能否正常运转,

  2.机械通风装置的过滤网、进、回风口是否有积尘,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完整。

  3.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照《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工作车检查

  1.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清洁工具、垃圾袋、棉织品回收袋的'区域是否分开,标识明显。

  2.清洁洗面台盆、浴缸、坐便器的清洁工具是否分开存放,标识明显。

  八、个人卫生检查

  1.从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是否清洁。

  2.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九、健康状况检查。

  1.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旅店业卫生疾症而未调离。

  十、用品采购检查

  卫生用品合格证明,批量采购时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

  十一、用品贮存检查

  1.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2.储物间存放用品用具是否离地隔墙。

  3.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消毒后用品用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十二、违禁产品检查

  1.是否用包装标识不全和自制化妆品。

  2.是否使用过期产品。

奖惩管理制度2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3

  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促进学校的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奖惩办法与标准

  1、奖惩办法

  (1)对食堂进行检查时,食堂员工存在违纪,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现象,食堂安全管理员要求食堂员工立即改正,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若发生紧急情况,食堂员工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第一时间知会对方,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事后一周内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标准

  (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时有吸烟等现象。

  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学校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食堂工作人员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有刁难就餐人员,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

  出现师生投诉且已证明为事实。

  当师生对菜肴提出疑问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食品原样采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盛器随地摆放。

  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理的。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每人每次扣50元。

  员工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员工有私拿学校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以上的。

  不配合学校检查,或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认、不签字,且已证明事实确实存在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员工要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赔偿学校损失,情节严重者,学校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有违法犯罪行为者,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级卫生部门检查食堂工作,由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或罚款的。发生食物中毒,造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受损的。

  无故停餐、误餐,造成全体师生无法正常用餐且严重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不配合学校管理,对学校师生所提出的正确意见不予理会,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4)奖励办法:如果食堂员工一个月内无违反以上规定,奖励30—150元不等绩效奖金。奖励办法考核细则: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会不定时检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②学校会不定时派学生抽查的,没有发现违纪的;

  ③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问卷调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奖励金额会综合以上细则分为A.B.C.D.四等,A等为150元,B等为100元,C等为50元,D等为30元,

  三、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学校董事会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办法与各位食堂员工的月绩效奖金挂钩,望各位员工悉知,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奖惩管理制度4

  一、班级事务:

  1.值日班长负责每天班级中所有事务包括早读、纪律、卫生等。

  2.学习委员负责监督组长检查作业、作业登记。及时汇报给老师。

  3.纪律委员负责纪律登记:早读,课前纪律管理。

  4.劳动委员负责监督值日生打扫工作以及管理班级卫生。

  5.安全委员负责监督同学的安全工作,如课间休息、体育活动期间。

  6.小组长负责登记作业情况及时汇报给学习委员。

  7.路队长负责在放学时组织学生排队出校门,监督学生不抢队、不打闹。

  二、奖励制度:

  晨读:8:00认真参加晨读的同学--奖星。早读结束前说话的人由纪律委员登记周三午阅:中午能安静看书做作业,不说话不走动。被表扬的同学--奖星。课堂:课上不说悄悄话,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发言--奖星。作业:得到一个优,领取一个“你真棒”。

  值日:值日生认真完成值日工作,地面整洁干净不扣分--奖星。友爱:不欺负他人,团结同学,乐于帮助有需要的人—奖星。进步:每次测试获得满分的可获得一张表扬信。

  小助手:能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纪律,提醒同学不讲话--奖一颗星。备注:超过30个星就可以兑换奖品!

  三、减分制度:

  课堂纪律:不举手发言,被老师批评,不经老师同意离开座位的三次--扣一颗星课前:铃声响,回座位。齐背古诗等老师。违反纪律者--扣一颗星。眼保健操:不认真,爱说话,睁开眼睛。违反者--扣一颗星。排队:快、静、齐。说话、做小动作者--扣2颗星。作业:没有完成的,或者完成不理想的--扣一星

  课间:打闹,不注意安全的'同学--扣3颗星星,并且当天的课间时间不准离开教室。

  卫生:随意扔纸屑或者垃圾的,被发现课桌周围地上有垃圾--扣一星,并且当日需要帮助值日生完成值日工作。值日生值日任务没有完成的--扣2星。

  穿戴:没佩戴红领巾和校徽的同学扣一星。纪律委员负责扣星零食问题:带零食、吃零食的同学一律没收,并扣一星。公物:在学校、教室的黑板墙壁上乱写乱画的扣2星。

  备注:每天上课准备一份奖惩表格,登记学生奖惩情况,下课交给纪律委员负责扣星奖星。

  四、换卡制度:

  1、采集满20颗星奖励一颗糖果,30星奖励一个“奖”的印章。5个“奖”的印章获得一张表扬信。2张表扬信获得一个小奖品。累计10个“你真棒”获得一颗糖。20个“你真棒”换一个“奖”的印章,5个“奖”获得一张表扬信。2张表扬信获得一个小奖品。

  2、每位学生都有一本“采星本”,该本子的功能是收藏老师奖励的贴纸,一旦采齐,兑换一张奖状和小奖品。

  3、表扬信最多的同学获得学校期末的评选。

  4、每周五中午放学后是兑换时间,兑换后并到班长那里做好登记。

奖惩管理制度5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梅县富力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项目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管理员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管理员多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项目副经理负责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 <>报项目经理审批。

  3.6 各主管负责本各自片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项目部年终总结时,由各主管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项目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主管推荐,公司安全主任审议,项目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主任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片区、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财务科从被罚主管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安全员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和安全主任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

  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片区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4.2.2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片区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主管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

  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xx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风险抵押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4.3.1.1 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20xx元和500元的罚款,对责任片区班组进行通报批评,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或停职检查。

  4.3.1.2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片区班组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4.3.1.3 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责任片区班组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4.3.2 违章违纪处罚

  4.3.2.1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人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2 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2.3 对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元的罚款。

  4.3.2.4 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5 对施工现场安全通道不畅通的主管片区,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6 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4.3.2.7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4.3.3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4.3.3.1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管理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4.3.3.2 对各种安全装置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

  4.3.3.3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班组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班组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班组,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4.3.4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4.1 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4.3.4.2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4.3.4.3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

  4.3.4.4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4.3.4.5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4.3.4.6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7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8 对设备长久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9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方案施工造成事故的。

  4.3.4.10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4.3.5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具体减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3.5.1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4.3.5.2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项目部以外其它原因的。

  4.3.5.3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

  4.3.5.4 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并能配合制订防范措施的。

  4.3.6 其他处罚

  4.3.6.1发生事故时,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6.2 发生事故需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罚款后的剩余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直至逐月扣完。

  5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奖惩管理制度6

  一、奖罚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奖罚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奖励:

  口头表扬、公司通报表扬、经济表扬、晋升工资、晋职

  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过)、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雇

  四、奖励标准

  嘉奖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晋升工资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上涨

  50~200元不等;晋升原则上升一级,如有特殊贡献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晋升。

  五、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定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部门备案。

  六、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的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实施人将《奖罚单》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对奖罚人提出申诉,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或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审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执行。

  七、奖罚规定

  奖励:

  (1)符合下例条件的,给予嘉奖奖励。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奖励。

  2、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除重大隐患、具有突出贡献者。

  3、员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6、检举或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7、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8、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者。

  9、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0、工作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次被各界表扬者。

  11、第一时间发现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处罚:

  (1)口头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罚款处分)

  1、当班时间干私人事情、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2、当班时间吃东西。

  3、未经允许当班时间会客,擅自离岗、脱岗、串岗。

  4、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衣装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体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捡废品,破坏公司形象。

  8、所有员工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发现员工在作业时间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进行工作的,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个表格上检查三次发生同一个错误的,根据各部门考核制度处理。

  11、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报批评(按月考核11—20分,罚款处分)

  1、一个月内受两次口头警告者。

  2、未经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离岗者。

  3、破坏公共卫生者。

  4、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

  6、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者。

  7、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失公物、浪费材料。

  9、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11、本职工作失职未造成损失。

  12、无故顶撞上司,不执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质员日常开出的整改单及处罚单,在负责人规定的完成期限内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及时说明,如没有客观原因又没按规定

  时间内完成累积三次的。

  14、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实事求是,据实反映,若有违反,经调查属实,给予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按月考核21—30分,罚款处分)

  1、不服从主管领导,影响工作质量。

  2、利用对讲机闲聊,污言秽语泄愤,乱按乱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响工作者。

  4、隐瞒工作中的失误(错误),给公司及部门造成重大影响者。

  5、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标准进行操作,同样问题出现三次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

  6、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否则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除照价赔偿之外,根据事情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7、部分质量目标三次以上未达标,给予责任人处罚。

  8、在外审过程中责任部门,出现一次不合格,除给责任部门处分以外,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未发现问题并记录也将根据情节给予连带处分。

  9、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团结者。

  1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者。

  (4)解 雇

  1、违反保密守则或对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坏、挪用、偷盗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舞弊,损害公司(如有偿维修等)。

  4、提出离职申请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煽动是非或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故意损害公司财物。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7、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

  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门奖罚规定

  (一)行政管理部门

  奖励:

  1、对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定出相关方案,措施或制度经实施有成效者。

  2、给公司经济带来效益者。

  3、及时发现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响公司形象的。

  处罚:

  1、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行为。

  2、不关心员工,不解决员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4、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事项时,推三阻四,不执行上级指示,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

  5、不关心业务,不熟悉业务,业务重心管理失衡而产生不良影响行为。

  6、不举贤避亲,不主动回避与自已有特殊关系人员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业工程部

  奖励:

  1、通过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显提高者。

  2、通过技改使运行成本降低1万元以上。

  3、业主对工程维修服务提出书面表扬。

  处罚:

  (1)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1、责任区域内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

  2、未及时填写工作记录、巡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相关记录或填写不规范。

  3、无故未按时按质的完成工作。

  4、为顾客维修时服务态度较差,受业主投诉的。

  5、信息反馈不及时或不反馈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主管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

  (2)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1、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维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损失,除开除处分之外,还应照价赔偿。

  2、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隐患。

  3、因个人原因、工作失职等造成能源浪费。

  4、未按计划及相关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维保的。

  5、不按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操作及运行管理的。

  (3)解雇

  1、违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除给予开除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工作失误造成大面积停水停电1个小时以上。

  3、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理,并根据损失程度赔偿。

  4、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严重损失。

  5、挪用、盗取公司财物。

  6、窃取或泄露业主资料或隐私。

  7、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三)秩序维护部

  奖励:

  1、半年内所负责区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2、如遇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头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区域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不按规定交接班。

  2、值班期间发现不良现象和事故苗头却视而不见。

  3、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写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4、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进行书面记录或口头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误。

  5、拉帮结派或拉拢煽动他人破坏内部团结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写、登记各类表格。

  7、培养个人素质,严禁监守自盗行为发生。

  (四)保洁部

  奖励:

  1、连续三次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好者。

  2、遇异常天气或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综合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关,导致水资源浪费,口头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报批评。

  2、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上报、不处理。

  3、上班期间无故缺勤或工作期间不务正业者。

  4、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

  5、向业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6、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7、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行为。

  8、上班时间出外卖废品者给予开除处理。

  九、奖罚条例执行效力

  1、部门条例与公共条例相冲突,奖罚条例则按部门奖罚条例执行。

  2、若本奖罚制度没有明确,按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执行。

  3、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年终工作评估、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奖惩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xx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奖惩管理制度8

  1

  总则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奖惩管理制度9

  为严明纪律,嘉奖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乐观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舞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嘉奖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嘉奖(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嘉奖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嘉奖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嘉奖方法

  1、乐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接受,予以建议奖,嘉奖620分(同时赐予相应的现金嘉奖)。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赐予嘉奖1020分(同时赐予相应的现金嘉奖)。

  3、看房DJ和管家产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嘉奖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嘉奖现金)。

  4、品德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任务。服务热忱,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详细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果突出者。赐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赐予相应的加分嘉奖)。

  5、节省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果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开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果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嘉奖现金500元现金(同时赐予相应的加分嘉奖)。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赐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乐观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状况赐予敏捷嘉奖(方法有加分、嘉奖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惩罚方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头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非常。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支配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非常。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非常,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行,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需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进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赐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峻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肯定或严峻损失者,公司将马上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意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惩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常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赐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奖惩管理制度10

  1、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2、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3、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照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

  4、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5、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使教师由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6、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7、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8、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9、继续教育成绩领先者,在评选优、晋职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10、对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校本培训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奖惩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员工的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我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属的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3、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4、厂区内行驶的车辆,装载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的物质时,必须加盖油布或做其他防护处理。未做防护处理的,罚责任人10—50元。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连带处罚该部门主管。

  5、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6、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安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二)污染物排放考核

  各车间要认真学习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跑冒滴漏、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水平。

  1、废水排放考核

  1)各生产部门、车间主管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2)生产部对公司生产废水的产生、收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的,罚款100—1000元。

  2、废气排放考核

  1)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2)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xx元。

  3)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的气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废弃物管理的考核

  1)各部门、车间对产生废弃物的治理负有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及公司固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无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处置废弃物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2)对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有公司安环部起草“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1)车间应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部门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公司领导和安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外协处置。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

  (三)环保举报或者投诉考核

  1、如出现环保举报或投诉事件,由安环部对举报或投诉内容的进行调查,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一经查实因失职所造成,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一经查实属于恶意举报或者投诉,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停职学习。

  (四)异常排污考核

  1、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生产部、安环部,并报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

  2、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主管安环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污水站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安环部进行监督。

  (五)环境污染事故考核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损失,并在3分钟内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在20—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1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0.25吨以内。

  4)经济损失为5万元以下。

  2、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超过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2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超过0.5吨。

  4)经济损失为5—10万元。

  5)厂区工人或周围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4、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含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罚款及环保赔偿等)。

  2)导致人身伤残会死亡的。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50—500元:

  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5、对公司环保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见,经研究被采纳者。

  6、对生产工艺提出调整建议,经落实有效降低“三废”产生量的。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九、附件

  1、本制度自20xx年01月01日起正式执行。

  2、本制度执行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订。

  3、附件一:安环部考核检查评分表

奖惩管理制度12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四、奖惩项目设置(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2、办公环境:

  3、考勤;

  4、车辆使用:

  5、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xxxx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奖惩管理制度13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判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仔细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谈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整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担当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协作,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听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支配,若有不听从管理、调动和工作支配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接受,赐予表彰嘉奖。

  3、上班仔细、负责,且本岗位不消失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赐

  予表彰嘉奖。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铺张、影响生产的,赐予肯定惩罚。

奖惩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奖惩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为了确保医院服务医疗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百姓的健康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制定本细则。

  二、奖则

  奖励对象:全院各科室职工。

  奖励方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奖励范围:

  1、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2、工作认真负责,阻止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

  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3、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方面成绩突出者。

  4、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5、凡在正式杂志发表论文的,省级奖励500元,国家级奖励800元。

  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每次奖励200元。

  三、罚则

  罚款对象:全院医务、各科室职工。罚款范围:医德医风

  1、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同事间不搭台,甚至拆台,影响团结和工作者,扣罚当事人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扣罚500元,且2年内不得评优。

  2、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罚责任人5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罚当事人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4、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罚科室200元。

  5、科室住院患者社会满意度在90%以下的,门诊患者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罚500元。

  6、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罚当事人100元。

  7、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8、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交由卫计局党委。

  9、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500元,扣发科室1000元,接受药品回扣的,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扣罚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1、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罚当事人500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罚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12、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扣罚当事人500元;收费部门错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罚当事人500元。

  13、私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扣罚当事人漏收金额3倍罚款。私收费者没收非法所得并扣罚100倍的罚款,并停止执业6个月。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罚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1000元,并停止执业一年。

  14、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药械、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谋取私利的,扣罚500元。处售药械金额20倍罚款。

  15、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购药从中获取利益,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的扣罚1000元,情节严重者全院通报批评。

  16、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罚5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当事人10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17、值班人员脱岗、怠工,扣罚当事人1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18、医德医风差,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200元。 19、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或者从中截留部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罚所收金额的10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罚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0元。

  20、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罚当事人5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罚科主任5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21、给病人划错价、收错款、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漏诊、误诊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投诉或引起纠纷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视情节给以停止执业3—6个月,下岗待聘等处分。

  22、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名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罚科室1000元,个人所为扣罚当事人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个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23、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个月,或予以除名。

  四、医务、医疗质量罚则

  罚款对象:全院医务工作者

  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按制度执行。

  2、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

  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5000元以上部分15%,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5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40%,赔偿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经济赔偿原则同上,并停止责任人执业活动6个月,情节严重者转岗待聘。

  3、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造成医疗护理差错、缺陷,但未发生医疗纠纷或者是有纠纷但未进行经济赔偿者,扣罚责任人500元,如果存在科室管理不到位、疏于管理等原因,则科室主任(护士长)连同责任人一样处罚。

  4、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2014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认真书写,各科室组长、质控人员、科护士长为病历质控责任人。

  (1)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科内质控医师50元,并责令重写;

  运行病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发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超过规定时限3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100元,超过规定时限7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200元。

  (2)住院病人出院后三天,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扣罚科室50元;

  丢失病历扣罚责任医师及科室质控医师各5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5、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6、护理文书书写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7、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五、医务、医院感染控制罚则

  罚款对象:全院医务工作者

  1、上班时服装整洁,工作服不得穿到食堂、厕所、会议室等。违规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

  2、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造成医疗纠纷者,按医疗纠纷处罚原则处理。

  3、重点科室每月作空气培养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手术室、口腔科、内镜室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相关监测,并做好记录。监测不合格者或未监测者,每项扣罚科室100元。

  4、有严重感染或危重病员和有传染性的病员,应安置在单独病室,病室应先作消毒处理。如违反规定,每次扣罚科室200元。

  5、医疗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并做好记录。若无记录或记录不全者,每次扣罚科室100元,任何人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制止措施,并报告后勤总务科和感染管理科,经调查核实后将给予每次2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未及时报告者,将给予当事人300元经济处罚。因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给予1万元罚款;并在全院大会上认错检讨。造成传染病传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及时上报感染管理科,迟报漏报者扣发当事医师200元。由此造成医院感染事件暴发、传染病传播者给予当事人及科主任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六、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罚则罚款对象:全院医务、各科室职工。

  1、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

  从进修安排的,扣罚100—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罚5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10万的违约金;短期进修3个月以上,回院工作不满3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2万的违约金。 2、各级各类人员有必要参加各种相关的短期培训,通知参加培训无故不去的或去了无正当理由未到培训现场的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医院根据规定给出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则如数退还。

  七、行政罚则、后勤罚则

  罚款对象:全院各科室、后勤职工。

  1、病房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多收病员费用或多记帐,扣发责任人100元。

  2、后勤科室擅离职守,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及时,每次扣罚个人100元,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3、未按规定建立科务管理记录、物品管理帐目和执行有关规定的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

  4、科室出现缺陷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5、药品、器材等物资采购必须严格计划、论证、专人负责,不能盲目乱采购,未经计划、论证随意采购的.,扣罚责任人500元,造成医院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70%。若采购的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缺乏必要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或资质证明不全的,扣罚责任人5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库房保管员不按规定对新购物资进行验收入库或出入库程序混乱、出入不相符的,扣罚责任人5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严格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破损或遗失的,视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的重要程度进行处罚,造成破损的,扣罚责任人每份100元;遗失的,扣罚责任人每份500元。

  7、拥有设备、仪器的科室,必需建立档案、有使用、保养制度,并在医院备案;对不按操作规程所导致的损失,扣罚责任人500元。

  八、劳动纪律及综合治理罚则罚款对象:全院医务、各科室职工

  1、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或弄虚作假的科室主任、护士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罚100元,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超过6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视为旷工。旷工每天扣罚300元(相当于3天工资),累计旷工超过半月除工资扣罚外,扣除年终30%绩效。

  4、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劳动的,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

  5、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致使医院财产遭受损失(如药品、物资积压、霉变、虫蛀、过期失效、丢失、损坏医院设备等),视损失大小,扣罚当事人500—2000元,并赔偿损失的50%。

  6、虚报工作量,经核查属实,除追回因虚报所得外,扣罚当事人500元。

  7、负责水、电、暖等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无故不到位检修的,或因技术难度大自己不能维修而不积极请师傅维修影响正常工作的,扣罚当事人200元。

  8、各科室丢失工作服、床单、枕套等,除按价赔偿外,扣罚100元。

  9、工作中无理取闹或吵架,扣罚500元。

  10、职工上班时间看电视、听音乐、打游戏、干私活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罚100元。

  11、科室或个人无安全意识,出现火警、火险、被盗,扣罚500元,并赔偿财产损失的50%。

  12、各科室必须做好清洁工作,定点投放垃圾,如有违者扣罚责任人或科室200元。

  13、对酒后上岗者罚款200元,对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罚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14、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拘留,或受到医疗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者处以500元罚款。

  15、涉及本制度所列的扣罚金额由财务科从个人或科室的工资或奖金中扣除,作为医院的奖励基金。

  凡奖励或处罚对象在本制度中有2条以上可适用的类似条款,不采取累加的方式进行奖惩,而是以奖励程度最大或处罚程度最大的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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