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3)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环保局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康卫公司)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保洁公司、防保科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人员针尖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每天由广州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24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四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办;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括:①肝炎门诊、肠道门诊以及根据疫情临时设置的诊疗区所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②医院其他部门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医疗废物名录”公布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1、各临床医技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定义,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
2、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二治疗室、换药室及污物间等处。
3、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利器(损伤性废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渗漏的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贴医疗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4、对感染性较强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应事先消毒并用双层包装袋。
5、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6、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7、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9、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0、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1、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2、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4、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等。
六、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七、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八、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九、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十一、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十二、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十三、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四、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十五、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射洪县人民医院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十七、监督检查。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医院的废弃物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总务科进行终末无害化处理。
2、各科室的废弃物应有专人处理,废弃物处理人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由患者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废物。
十八、无害化处理。
1、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按规定分别进行处理,决不可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2、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手套、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均应装入专用医用垃圾袋,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3、一次性使用的引流管、引流袋、血袋、输血器、胃管、鼻饲管、吸氧管、导尿管、肛管等,患者使用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4、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室、微生物室、输血科、检验科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高效消毒剂浸泡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5、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金属、搪瓷制品,经严格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
总务科回收,作为报废处理。
6、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后入厕。
7、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和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他各种需处理的可燃性医疗废物,均应采取焚烧处理,焚烧效果以废物全部化为灰烬为标准。焚烧前严格执行审批和移交手续。
十九、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二十、处罚。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于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的,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人的责任,并视后果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三、由门诊指定人员对输液管和注射器(消毒、销毁后)、玻璃器皿、组织血样、试管或其他类别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并贴上分类标识卡。
四、分类包装后的医疗废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物的储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对接触医疗废物处理人员进行定期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
1血站医疗废物的来源
1.1感染性废弃物: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实验用的反应板、实验洗板后的洗液、纸张、阳性血液、手套、试管等废弃物。
1.2一般性的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普通废弃物.
1.3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检验用的生化试剂等
2加强环节质量控制
2.1质控科和其它科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确定工作职责,由质控组长监督检查,总务科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暂存地的日常管理和清洁消毒;血源科、供血科、成分科、检验科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使用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利器盒等盛放医疗废物。科室成员协助做好全站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2医疗废物处理的质量控制
2.2.1废弃的一次性血小板耗材、一次性注射器、阳性血液等感染性废物在工作完毕,按工作程序制定区域安全放置和弃置,用黄色垃圾袋存放,确保避免复用、污染和差错[1]。未受到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无需经过特殊处理,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回收。
2.2.2损伤性废弃物用耐刺的的利器盒存放,密闭后放入黄色垃圾袋;有液体的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进行热合封闭,不合格血液在确认无渗漏的情况下,再用专用包装袋进行包装。血液标本应盖上试管帽再装入纸盒中,并置入双层塑料袋扎好。所有医疗废物包装必须确保内容物无渗漏。
2.2.3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须经血站废物管理组长批准,由相关科室按有关法规或规定统一销毁或处置,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放入感染性废弃物袋内。
2.2.4一般生活废物用黑色垃圾袋存放。以上废物放入包装袋后不得取出,包装袋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指定专人放到医疗废物暂存地,上午、下午各1次进行收集处理。
2.2.5本站规定医疗废物由某环保公司处理,每天必须定时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运输并用医疗废物专送车进行集中化、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3对医疗废物暂存地的质量控制:
总务科负责对医疗废物暂存地的管理,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及禁烟食标识[2],远离生活区,防渗漏等密闭措施,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负责对暂存地、存放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和处理。
2.4对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质量控制:
各科室与暂存地做好交接登记,登记资料双方各存一份,由各科室负责保管。
2.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时的质量控制
2.5.1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报质控科,质控科立即向血站废物管理领导组织汇报,必要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上报。
2.5.2质控科组织人员对现场及造成污染的区域或人员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应在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
严格的监督检查是确保医疗废物有效管理的保证。质控科作为医疗废物管理的职能科室,在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的初始阶段实行严格的每日巡查制度,避免因血站内的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交叉感染。健全的组织管理是落实好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关键,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到处理,及早的预防了由医疗废物而引发的感染,也是保护献血者、受血者、血站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大事。尽管采取一系列措施,还有一些噬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足够的卫生知识是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二是对环保公司的集中化处理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有专人管理。上岗前需岗前培训。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体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禁止吸烟、饮食。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保持整洁,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严格落实“五防”工作。
4、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做好登记、签名,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2天。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好记录。
6、接收、送交医疗废物时,当面过称,双方签字。认真填写医疗废物日登记表。
7、病理性等特殊医疗废物,按规范特殊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
1、医用垃圾暂存站应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无关人员进入,以及有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按照《关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达标及设置警示标志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3、医疗废物暂存站由保洁员负责管理。贮存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消毒。
4、医用垃圾暂存站只能用于存放医疗废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所贮存的医疗废物应放入带盖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应完好无损,发现破裂、开裂,应及时更换、修复。
6、医疗废物暂存站内应备用应急设备和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消防灭火设备、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剂、备用容器等。
7、医疗废物暂存站停用或转作他用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洁员对各科室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要按照规定进行称重、登记,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9、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制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9
一、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二、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四、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五、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六、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八、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联上签字,并对留存联保存三年备查。
十、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一、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
血站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对于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传播,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依据湖北省采供血机构督导检查结果,对部分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规纳。现报道如下:
1、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的来源
笔者参与督导检查的5个采供血机构(3个血站、2个单采血浆站)医疗废物来源主要为固体废物和污水。其中固体废物分为3大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报废血液及保存到期的血辫及标本、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消毒用棉签棉球、实验用的反应板、纸张、不合格和过期报废血液、手套、试管等废弃物。(2)损伤性废物,主要有各种穿刺针头,采血针、手指采血吸管等。(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主要是检验科和质管科所使用的各种试剂。
2、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污水处理设施
5个采供血机构中有4个没有配置污水处理站;另外1个污水处理站不能出具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2生活和医疗废物混放
特别是在采血车中,由于空间有限,多数献血者不了解医疗废物的放置规定,将生活废物(如喝水用的纸杯)扔弃在医疗废物专用存放袋,造成处理困难,增加了感染机会。
2.3医疗废物的交接
5个采供血机构站内废物交接记录不完整,登记内容普遍缺少来源及最终去向,交接时间没有具体到分钟。站外交接均未使用危险物品转移联单。
2.4医疗废物的储存
有1个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暂储地为开放场所,不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有4个采供血机构临时储存点未使用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袋。有2个采供血机构部分医疗废物暂储超过48小时。且5个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的转运均未使用专用车辆。
3、改进策略
3.1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处置,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应遵循全过程管理、废物最小量、源头分类收集、就近处理、存储警示、密闭运输、集中处理等项原则[1-2]。
3.2将医疗废物的管理及处置工作纳入质量体系
采供血机构应将医疗废物的.处理作为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卫生要求的质量要素,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实施有效的处理和控制[3]。在充分发挥现有职能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指定质管科实施管理和监督,并按照处理程序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应制定医疗废物发生大规模泄露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3.2.1建立完善文件化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个环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管理。制定《医疗废物交接处理程序》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消毒、交接、存放、搬运、焚烧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工作标准和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并制定有关制度,责任到人、到岗。
3.2.2加强采供血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与卫生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本站质量体系文件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操作技能。特别要对废物收集人员和清洁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4]。既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2.3监控改进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评价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审核质量记录、现场检查、考核执行人员的防护、安全意识以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监测有关环境和消毒效果来评价医疗废物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并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评估实施效果。
3.3污水处理
最好的办法是建独立的污水处理站。并请环保部门定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污水处理按50 mg/L标准加入有效氯,使其相互作用2 h以上,待检测余氯含量低于6.5 mg/L时方可排放[5]。暂不能建污水处理站的采供血机构也应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记录处理后污水的余氯含量。
3.4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在采供血作业场所根据需要放置医疗废物箱(内套专用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和利器盒。医疗废物箱用于盛放感染性废物;采血现场所使用的一次性手指穿刺针和采血吸管、热合后离断的采血针头等损伤性废弃物用耐刺的利器盒存放,密闭后放入黄色垃圾袋;有液体的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进行热合封闭,不合格血液在确认无渗漏的情况下,再用专用包装袋进行包装。血液标本应盖上试管帽再装入纸盒中,并置入双层塑料袋扎好。所有医疗废物包装必须确保内容物无渗漏。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在采血车上设立生活休息区,并配备生活垃圾转运箱及配套的包装袋,张贴医疗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提示性标识。饮食、饮水严格限定在生活区。各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日交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和容器3/4时,使用有效封口方式,用胶带扎紧,使包装袋和利器盒封口严密。同时在容器上系上标签,详细记录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日期、类别、数量、经办人、特别说明等。
3.5报废血液及转移袋、使用后的一次性单采血袋的处理
对报废血液等传染性废物处理的理想方法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流体循环高压消毒,然后焚烧,高温焚烧具有处理彻底、无害化、减量化的效果[6-7]。但血站医疗废物日产量小,自行处置费用较高[8]。血站的医疗废物中含大量塑料、橡胶等高分子物质,自行焚烧多用普通焚烧炉,因燃烧不充分,焚烧时散发难闻的气味,且含有二恶英等致癌物质。加之采供血机构多处于闹市区,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所以目前最好的方式是经流体循环高压灭菌后移交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处理中应特别注意的几个环节
4.1医疗废物的交接
交接是废物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站内交接应由专职收集人员到科室收集,并明确交接双方的职责权限,应填写交接记录,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具体到分钟)、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交接人签名,严禁口头交接。医疗废物运输前应分类包装,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储间;车辆应当使用加盖、防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车[9],并且使锐器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确保医疗废物在回收途中不被遗漏、丢失;对医疗废物运输车要每日冲洗、消毒一次。站外交接应选择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并签署规范的医疗废物回收合同。
4.2对感染性废物泄露和污染的处理
在工作中发生血液泄露,应按照先消毒、后清洁的原则,切不可用拖把、抹布一擦了事。医疗废物在装袋、交接、运输过程中如发现血液或样本泄漏,应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消毒,并增加一层包装。
4.3安全贮存
采供血机构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储间,暂储间应远离生活区域,并配置防虫、防鼠、防蟑螂、防盗设施及必要的防护设施,暂储间入口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洁,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48 h。
总之,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理,对于防止环境污染、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树立采供血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采供血机构全体员工应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使医疗废物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在行动上加以落实,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安全有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三、由门诊指定专人对输液管和注射器类(经过消毒、毁形)、玻璃器皿类、组织血液样本、试管或其它类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装好,并贴上分类标识卡。
四、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弃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弃物的贮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
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人员定期进行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2
①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区应急联动中心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②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④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⑤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⑥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⑧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3)医疗废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3
医院在救治患者的同时产生大量的医疗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的传播。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日益加大,良好的医疗环境已成为百姓判断医院等级的重用指标之一。因此,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已成为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主要内容。
1、建立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院严格执行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和国家环保局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及四川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监控委员会,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院感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以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委员会成员,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职责和质量考核标准,即:《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处罚规定》、《医疗废物管理职业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考核标准》等,并下发各科室,指导各科室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2、专人监督与管理
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属总务科主管、医院感染管理科监管。四个医疗废物暂存点,固定四名医疗废物专职人员,设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医院感染管理科),全面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时储存等日常监管工作。为专职人员提供了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了专职人员健康档案,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
3、严格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进行管理
3.1产生地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我院制定的《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将各自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分别置于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的专门容器内。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袋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漏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重量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下科室收取并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同时填写内部交接转移联单,内容包括:交接日期、科室、种类、数量、包装情况等,交接双方签字,一式二份,一份留科室,一份留医院感染科备查。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必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袋口的封扎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点。
3.2规范管理医院投资新修建两个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配备了病理性废物低温储存柜,具有防火、防鼠、防蚊蝇、蟑螂以及相应的清洁消毒设施。配备防护、消毒用品,制作了各种警示标识、标签。
3.3日产日消做好记录我院严格按照四川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规定,与泸州垃圾场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垃圾不超过48小时,泸州垃圾场及时来院拉走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填写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双方签字存档备查。
3.4暂存点的管理一、二门诊、感染科垃圾由一二门诊护士长每日督促管理,院感科每周抽查一次,住院部由总务科、院感科直接管理。暂存点管理工人每天必须对暂存间的地面、墙壁、收集箱进行擦拭和冲洗消毒;室内通风,每次垃圾运送结束后用1000 mg/L含氯消毒液对盛装容器、地面、墙面进行彻底消毒,做好记录。
3.5统一标识、统一模式为了使全院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统一、标准化,对各科室的污物处理进行规范管理,制作统一的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失性废物、生活垃圾"等。治疗废物分类收集,固定位置、固定容器,加盖密闭存放。有效杜绝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放现象。
4、加强重点部门管理
对一些存在高危险因素的科室如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等,实行重点和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处理流程,规范处置。对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将传染患者产生的所有废物置于双层专用包装袋内,经有效封扎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医疗废水经含氯消毒剂有效消毒后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标本、培养基、菌种、毒种等,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就地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1-3]。
5、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为了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参与意识。由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负责,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人群,分层次、有重点的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卫生保洁人员、新上岗人员。
5.1医务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内容:法律法规、医院制定的管理制度、职业防护措施、医疗废物管理流程、职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培训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认识,推进了医疗废物管理的整体工作。
5.2后勤人员和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的培训后勤人员和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参与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等工作,因此,我们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医疗废物的管理流程、分类收集、转运、暂时储存、暂存地的清洁、职业安全防护等方面,每年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强化他们的规范处理意识,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安全、有序。
5.3新上岗人员培训对于实习、进修、新调入和分配人员,重点进行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上岗。
5.4卫生保洁人员的培训医院的卫生保洁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人员不固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自工作中的防护意识和消毒概念较差,为此,我们不定期组织培训,培训重点放在职业防护和消毒隔离方面。在培训中,以现场施教为主,教会他们,处理污物时如何防护、洗手、消毒;发生职业暴露时如何处理等等,不断强化他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5.5规范患者的行为为了规范患者的就医行为,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教,如护士进行健康宣教、制作一些有引导的图案提示,张贴在一些重要部门,提示患者和家属将手中的棉签、棉球等废弃物放入套有黄色塑料袋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内,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性。
由于管理规范,采取措施科学、有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所以,在医疗废物管理和环境质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医院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患者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现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并且得到了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认可。
通过实践证明,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的管理,是体现医院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是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满意的有效措施;是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保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监督
1、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岗位责任制。
2、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3、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情况。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护。
5、监控部门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检查:
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处等人员的`培训。
3、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
5、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考核
1、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
2、对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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