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职管理制度1
第一条离职形式
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一)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二)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1、辞职
(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2)辞职人员应按公司规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2、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①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
⑤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⑦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公司兼职的。
⑧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的。
⑨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当年事假超过30天之一者。
⑩违反公司其它规定达到辞退条件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辞退,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①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②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因员工及公司双方原因,员工与公司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形成的离职。
3、自动离职
(1)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三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2)员工自动离职者,工资不予结算。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后5天内向公司管理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等遗留问题,并予以追缴。
第二条离职补偿
符合离职补偿条件的员工,根据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发放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
第三条审批权限
(一)由部门经理提出意见,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经总公司总裁批准。
(三)为便于信息的沟通,员工在离职后,由管理部在办公平台上发布公告(注明原工作部门、任职岗位及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事项)。
第四条离职程序
(一)离职申请
1、辞职
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通过办公平台),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审批表》,按权限进行审批。
2、辞退
需辞退员工的,部门经理根据情况提出辞退建议,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审批表》,按权限进行审批。
(二)离职沟通
管理部在得知员工离职想法的第一时间内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工作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动机、反馈所在部门负责人。
(三)离职办理
离职申请或辞退建议被批准后,由部门经理通知员工办理岗位工作移交手续,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清产表》,进行签批。
(四)工作交接
离职人员与接任人员进行交接,交接手续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监交,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接任人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3、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4、结算工装、内部购房等账务;
5、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
8、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他调离手续。
(五)结算费用
1、离职手续办妥后,离职员工把离职单报管理部备案,并进行薪资的结算。
2、正式离职日期为离职员工薪资的截止日。
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薪资: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
(2)公司未支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4、需扣除离职员工款项: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款。
(2)偿还公司为其提前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和各项险种的费用。
5、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六)关系解除
1、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由管理部负责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的工作。
2、管理部负责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转出手续及社会保险的停止办理工作。
(七)开具证明
1、根据个人需求,由管理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八)离职审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离职时,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离职管理制度2
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
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
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
2、辞退、除名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填写。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2.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员工辞退通知单》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2.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
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印鉴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4)其他应交办事项5)未完成事项4.4监交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5.1除名员工不发放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辞退员工薪资根据劳动法发放。
5.4所有离职员工需接受财务部的审计,通过后才可发放薪资,不通过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机关处理。
5.5离职、辞退、员工薪资另外作表,不体现在当月的薪资表中,审计通过的财务部于次月发薪时一起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后再另定发放时间。
6、管理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辞退或除名的员工,部门主管或相关部门需事先通知对方。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二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五、附件:
附件一:离职审批流程;附件二:辞退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附件三:员工离职申请表;附件四:员工离职交接表;附件五:离职证明附件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附七:《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附件七:审计表附件一:
正常离职手续办理流程不通过员工部门负责人上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副总)离职申请离职面谈(离职面谈表)发放薪资签字确认离职手续办理(员工离职交接表)撤消申请挽留成功挽留失败审计薪资结算不发薪物品交接物品交接工作交接通审批审批附件二:
辞退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不通过员工部门负责人上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副总)发放薪资辞退通知单离职手续办理(员工离职交接表)单)审计薪资结算不发薪物品交接物品交接工作交接通过审批审批辞退面谈(离职面谈表)附件三:
员工辞职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姓名部门职务进公司日期批准离职日期辞职因素公司因素个人因素□待遇□无晋升机会□环境□公司前景□人际关系□培训□工作不对其他:
□另有他□搬迁□生病□回乡□照顾庭□创业□交通不便其他:辞职报告直接主管建议、审批副总建议、审批人事(建议、审批)总经理(建议、审批)附件四:
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员工签名:
各相关部门:
请按以下顺序依次为部(室)岗位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并在相应的位置签名确认交接完成。
行政人事部:
日期:年月日以下填写工作移交手续所在岗位工作移交现指定接交的工作,请立即进行交接。
直属负责人:日期:年月日□1.企业的各项内部文件□2.经管工作详细说明□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4.培训资料件□5.企业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两类)□6.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其他项目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借用图书□文件资料□劳保用品□通讯设备□附交接清单页□不附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日期日期日期以下填写事物移交手续直属负责人意见直属负责人:
日期:
后勤负责人意见□宿舍退房及用品验收负责人签字:
行政人事意见□解除劳动关系□保险手续□工作牌□工作服□办公室钥匙□办公用品负责人签字:日期:所在部门意见财务部□欠款清理□财务清算□工资发放负责人签字:日期:
附件五:
离职证明兹证明,xxx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就职于我公司,于年月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其离职手续均已办妥,特此证明。
xxxx公司年月日离职证明兹证明,xxx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就职于我公司,于年月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其离职手续均已办妥,特此证明。
xxxx公司年月日本人以收到离职证明,特此签收。
签收人:此离职证明一式两份公司联此通知书一式两份员工联附件六: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原因,公司决定解除终止与您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通知日期: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原因,公司决定解除终止与您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通知日期:年月日本人以收到离职证明,特此签收。
签收人:年月日此通知书一式两份员工联此通知书一式两份公司附件七: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填表日期:年月日离职人员姓名所在部门担任职位员工工号入职日期离职日期1.请指出你离职最主要的原(请在恰当处加√号),并加以说明□薪金□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健康因素□福利□晋升机会□工作量□加班□与公司关系或人际关系其他:
2.你认为公司在以下哪些方面需要加以改善(可选择多项)□公司政策及工作程序□部门之间沟通□上层管理能力□工作环境及设施□员工发展机会□工资与福利□教育培训与发展机会□团队合作精神其他:
3.是什么促使你当初选择加入本公司4.在你做出离职决定时,你发现公司在哪些方面与你的想像和期望差距较大5.你最喜欢本公司的方面有哪些,最不喜欢本公司的哪些方面6.在你所在的工作岗位上,你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7.你对公司招聘该岗位的任职者有什么建议8.你认为公司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更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人才9.你愿意在今后条件成熟的时候在返回公司,是否会为公司继续效力。简单陈述理由面谈者签名:
职务:
日期:
附件八:
个人财务审计表被审计人员所属部门审计日期审计类型
1、离职审计□:
离职日期:
正常离职□自动离职□恶意离职□开除□
2、年终审计□
3、临时审计□审计风险程度大□一般□无□审计内容及事项余额是否(发放/扣除)(发放/扣除)日期备注未发个人工资个人借款个人学习基金个人其他欠款个人其他应收款部门领导审批签字财务审批签字营运总监审批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注:所有离职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填此表进行离职人员财务审计,离职人员未经审计或未完成审计手续,不发当月工资和退任何费用;管理人员每半年审计1次,审计日期为每年7月和1月份。
填表人:年月日
离职管理制度3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通过内部晋升选拔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定向发展培养,建立企业人才梯队。
2.规范企业员工晋升及离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晋升与离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2章 晋升管理规定
第3条 晋升标准。
1.品质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及品德素质,考核员工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资格所需的能力。
3.态度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等方面。
4.业绩。
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成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等。
第4条 晋升方式。
1.定期晋升。
每年××月,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实施员工晋升工作。
2.不定期晋升。
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或各部门经理发现优秀员工后主动推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职位晋升安排。
第5条 不定期晋升的实施程序。
1.发布竞聘信息。
职位空缺产生后,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吸引员工参加竞聘。
2.选拔竞聘员工。
对应聘员工进行面试和考核,选拔符合空缺岗位要求的员工。
3.确定录用人选。
(1)根据考核选拔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2)被录用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任职。
第3章 离职管理规定
第6条 离职分类。
1.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2.员工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3.辞退(解雇)员工。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解雇。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个工作日以上,企业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7条 离职移交手续办理。
员工离职时,持通过批准的'《离职申请单》和《离职移交清单》到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各项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相关经办人签字后,将《离职移交清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
第8条 工作、物品移交说明。
1.离职员工必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样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填入《离职移交清单》中。
2.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企业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3.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管理部门,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物品交接完成。若员工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第9条 各种移交手续及物品交接办妥后,离职员工才能领取企业应发而未发的工资。工资领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企业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4章 附则
第10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离职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并保证公司财产、信息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无论何种离职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离职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离职的统一管理。
1.直接主管负责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员工的离职申报,综合管理部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负责离职确认,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离职审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离职批准。
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面谈及审核,由综合管理部长配合离职面谈,总经理负责七至十级人员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报集团公司备案。
3.总经理负责高层(六级以上)人员离职面谈与离职审核,董事长负责六级以上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报青山董事局备案。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与监督。六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交接。
5.综合管理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手续的办理,并出据《离职证明》,按规定办理社保手续及工作关系转移。
6.财务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的工资结算与发放。
四、离职类别
我公司员工离职包括:解除劳动关系、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合同期满、退休等六种情形。
1.解除劳动关系与辞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并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参照公司当地的劳动法规执行;
2.辞职:员工没有意愿或无法继续工作而主动申请离职;
3.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含)以上、月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年累计旷工十五日(含)以上,且无任何原因和解释的离岗行为(请长假违规不续假、不按期返岗者,一律不办理或代办离职结算手续,均按自动离职处理);
4.合约期满:劳动合同期满且没有续签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
5.退休: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解除劳动关系。
五、具体规定
1.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除名的,由用人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通知当事人,要求其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移交工作和各类资产,且必须于当日离开公司和宿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类:
1)严重违反或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2)有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违法乱纪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者;
4)具有其他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之行为者。
2.辞退
凡具有以下情形,公司将提前告知予以辞退: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提前3天予以告知;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予以告知;
3)不能胜任工作,经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将提前30天予以告知;
4)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提前30天告知;
5)经济性裁员,提前30天告知。
3.辞职
辞职为员工自愿行为,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离职面谈记录),试用期员工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根据岗位、职责不同,申请时间不同,具体规定:
1)生产线普通工人提前30天;
2)车间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学生、行政管理人员提前1~3个月;
3)中层(七级至十级)管理技术人员提前1~3个月提出申请;
4.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人员,由本部门或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考勤情况认定。所有自动离职人员,由综合管理部发布除名通告,并不负责办理任何薪资结算、社保关系转移等人事手续。
5.合同期满
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综合管理部以人事通知单(见附表1)通知所属部门及本人,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如符合条件且本人同意在合同期限前一周内续签,则继续留任;如没有以书面形式答复,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6.退休
当员工达到企业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需要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服务年限给予适当礼品赠送(一般为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
六、离职办理流程
除解除劳动关系和自动离职外,所有形式的离职都依照以下流程办理:
1.离职申请审批
根据规定时限提前提出离职申请,按照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董事长的顺序逐级审批。6级以上(含)人员离职,由董事长审批;10级(含)以上人员的离职申请,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人员离职由分管副总审批。
2.办理工作、资产移交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岗前办理工作移交和资产交接,否则,不予结算离职薪资。
1)离职员工移交物品类别包括:
a.各种公用印章、介绍信
b.现款、有价证券、帐册凭证
c.各种图书、规章、文书、档案证件
d.办公用品、计量器具、工作工具、青山钢铁手册
e.本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公司资产
f.劳保用品、生活用品
g.其他应移交事项
2)移交期限
根据部门岗位特点,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原则上,工作移交必须在员工离职日签字完毕。
3)监督移交及监交责任
离职员工工作、资产移交,由离职人、接收人共同办理(视情况指定监交人),并列出移交清单,必要时由直接主管接收。离职员工移交清单,由直接主管审查,不合之处,应立即予以更正、补充。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等未结清事项,由直接主管负责追索。
移交人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接收人或监交人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
移交人对应移交事项如有虚漏亏短,接收人如有循私包庇等情况,均从严查处;如因此而使公司遭受损失,双方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移送公安、司法部门查办。
新接任人员如对交接的工作、资产、资料有疑义,由移交人或接收人会同监交人说明缘由,并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裁定。
3.离职薪资结算
综合管理部根据签字完毕的移交清单核对考勤、核算薪资。离职薪资结算截止到离职员工核准的离职日(或实际离岗日),特殊情况由离职审核人注明,薪资推迟一个月发放。
任何一种形式的解聘,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全部结清,且双方保持结算之后六个月内的相互解释的过程。解释不清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仲裁。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终止社保
综合管理部根据离职员工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并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终止社保事项,退还、转移相关的社保材料等。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离职管理制度5
1、目的 规范工厂员工离职管理,确保工厂和离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 工厂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类别 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并依分层负责办法的核决权限呈核。
工厂普通职员离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仓库、业务、跟单、财务等特殊岗位离职,需提前 2 个月提交申请待厂部找到顶替人员方可。
本厂规定普通员工离职须在当年 11 月前提交离职申请单,11 月后一律不接受任何人请辞。
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应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辞急工:没按正常离职程序规定离职的,视为辞急工。辞急工者,公司将扣留员工一个月薪资作为损失补偿。
辞退(解雇):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工厂因不景气原因裁员。
开除:严重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而被除名。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 3 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
3、离职程序 员工获准离职或被辞退时,由人力资源部发放“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档案、社保等移交手续。
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人员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情况及工厂存在的问题。
离职人员应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送人事部备查。
4、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工作移交的具体内容如下。
工厂的各项内部文件、资料、印章等。
工厂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密码、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等)。
未完成的工作事项等。
5、事物移交 移交员工在工厂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的物品,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事务移交内容如下。
领用的工服因交还行政部门。
办公室文具(消耗性的免)应交还员工服务部门或相关部门。
工厂配置的通信工具应移交至办公室。
考勤卡、(办公室、办公桌、工衣柜、宿舍)钥匙、餐卡应移交至办公室。
借阅资料应移交至原保管处。
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器、保管工具等)应移交至直接上级。
6、款项移交 员工所管款项应移交至财务,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款项移交内容如下。
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部门。
将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财务。
7、结算 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三级签字认可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
8、结算项目 违约金:违反服务期约规定的,离职人员应按照约定向工厂支付违约金,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赔偿款项:员工离职对工厂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进行核算。
工资福利: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进行核算。
9、关系转移 关系转移的前提: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签字为准);违约金、赔偿款项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准)。
转移内容:档案关系、社保关系。
10、离职纪律规定 各级人员应亲自办理移交,倘是因调任、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所有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承担。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格送齐,致使后来接任人员无法接收或有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期限补交者,应由接任人员同监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予以相应的惩处。
移交人于离职后 1 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违法的事情,除负责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要受连带处分。
离职管理制度6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终止劳动关系四种。本制度将针对每一种离职行为做出具体解释,明晰办理的流程。
一、辞职
1、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感觉工作不适应,原则上可随时提出离职申请,但从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出发,要求当事人提前7天(财务人员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人力资资源部门和所在部门面谈确认后,将在7天内(财务人员在15天内)为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2、已转正员工辞职,至少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导批准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二、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没有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流程办理辞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旷工达到一定时间,从而认定为自动离职的情况。
企业坚决反对此类行为,并将根据企业制度对此类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
1、试用期内员工如果不考虑企业经营实际,没有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者提交书面申请后没有按公司安排办理离职手续,擅自不上班超过两天者,按照自动离职办理,扣发该员工最后一个结算月的工资。
2、对于已转正人员如果不考虑企业经营实际,没有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者提交书面申请后没有按公司安排办理离职手续,擅自不上班超过五天者,按照自动离职办理,扣发该员工最后2个月的工资及奖金,相关奖金福利全部取消。
三、辞退
1、对于试用期内,经企业考察觉得不适合企业招聘要求的员工,所在部门应及时
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属实后,提前一天向该员工提出辞退告知,安排办理相应离职手续,正常办理手续离职者工资在次月工资发放日结清。
在被告知办理离职手续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按照自动离职处理,扣发该员工最后一个结算月的工资。
2、对于已转正员工如果出现重大渎职、严重违纪、不胜任该岗位工作,或者生病出院后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进行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新岗位者,或在考核中连续三个月最后一名者,或全年考核最后一名超过四次者,公司将要求该员工离职,在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正常办理手续离职者工资在次月工资发放日结清。
在被告知办理离职手续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按照自动离职处理,扣发该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奖金福利。
3、对于发生打架斗殴、违法行为遭到公安部门拘留和判刑的员工,公司将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并提前两天告知办理离职手续,正常办理手续离职者工资在次月工资发放日结清。
4、对严重违规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在予以辞退的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视其违规违纪具体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终止劳动关系
1、对于和公司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在合同期结束前一个月没有接到公司续签合同的通知,视为自动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在合同期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公司也可以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在什么时间段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对于没有按照制度办理正规离职手续者,扣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和福利奖金。
2、对于合同期满公司通知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本人不愿意和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对于没有按照制度办理正规离职手续者,扣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和福利奖金。
3、对于达到退休期限的员工,公司将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停缴各项社会保险金。
对于办完退休手续,个人有意向继续在公司担任一定工作的老员工,可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以以返聘的形式,重新办理入职。
同样,如果公司需要聘用已退休的专家和人才,也必须以返聘的`形式办理入职,同其他在职人员区别开来。
五、离职谈话
对于所有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公司要求100%进行离职前谈话,均要留下书面谈话记录。目的主要是:一方面,通过谈话尽可能留住员工,减少人才流失;另一方面,通过谈话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及时调整公司相应管理。
一线员工谈话责任人为车间主任,一般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和关键一线岗位谈话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中层技术人员谈话责任人为主管副总(或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谈话责任人为总经理。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抽查参与各层级员工的离职谈话,谈话记录额外提供。
各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在年底拿出本员工离职谈话的总结,认真分析各部门员工离职原因,拿出下一针对性措施或解决方案。
离职管理制度7
每个正在运作中的公司,都有员工入职或离职,这都要定出相应的正规制度才能更有效的管理,以下提供的是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内容
3.1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达7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
b、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c、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辞职程序
3.2.1辞职申请的提出
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前30天通知公司(试用期须提前7天通知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
3.2.2辞职申请的审批
3.2.2.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2.2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行政部审核。
3.2.2.3行政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行政部签字同意离职。
3.2.2.4《员工离职申请表》经最终批准后,由行政部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3辞退程序
3.3.1辞退申请的提出
3.3.1.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3.1.2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行政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辞退申请的`审批先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再由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签字、副总签字、总经理签字。
3.4开除程序
3.4.1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被开除员工。
3.4.2开除申请的审批先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再由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签字、副总签字、总经理签字。
3.5自动离职程序
3.5.1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及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行政部。
3.5.2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直属单位主管签署后,到行政部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放行出厂。
3.6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6.1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行政部应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3.6.2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3.7离职谈话
3.7.1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a、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b、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c、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d、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e、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f、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3.7.2员工离职时,行政部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a、了解员工进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b、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c、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3.7.3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尽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3.8离职移交
3.8.1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交接部分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3.8.1.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8.1.2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8.1.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3.8.1.4培训资料原件;
3.8.1.5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闷笠倒芾砟档和电子文档两类);
3.8.1.6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a、项目计划书;
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d、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3.8.1.7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3.8.1.8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3.8.2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8.2.1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行政部;
3.8.2.2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8.2.3各类钥匙;
3.8.2.4借阅的图书资料;
3.8.2.5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8.3款项移交
3.8.3.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8.3.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总经理或行政部。
3.8.4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3.8.5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3.8.5.1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3.8.5.2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8.5.3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3.8.6相关部门签字
3.8.6.1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3.8.6.2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3.8.6.3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3.8.7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8.8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3.9离职结算
3.9.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3.9.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进行。
3.9.3结算项目
3.9.3.1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b、其它违约金。
3.9.3.2赔偿金
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进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3.9.3.3工资
3.9.3.3.1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罚款、水电费、或因员工员工过失造成的经济赔偿等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3.9.3.3.2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罚款、水电费、或因员工员工过失造成的经济赔偿等后,可结算支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统一于离职后的第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书》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3.9.3.3.3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9.3.3.4辞职违约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资作为辞职违约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辞职违约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日基本工资
3.9.3.3.5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与行政部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辞职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辞职违约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职天数内的工作日数)×日基本工资
3.9.3.3.6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行政部批准后,即可不扣辞职违约金。
3.9.3.3.7离职员工所应扣辞职违约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行政部在《员工离职申请表》内明确标注,财务部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资。
3.9.3.4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3.9.3.5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3.9.3.6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3.9.4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3.10其它事项
3.10.1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行政部可派保安或其他人员全程监督办理
3.10.2宿舍管理员在员工办妥住宿清退手续后,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相应内容,财务部方能结算工资,再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检查行李放行。
3.10.3离职人员离厂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厂手续,并于当天离厂。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食宿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行政部提出,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但以一个晚上为限,且必须于次日13:00前离厂。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间者,需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3.11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离职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目的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有所依循,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若有特例,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单位与员工个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个人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个人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员工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个人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四、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离职手续办理
一、离职申报
1、离职员工个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离职申请/通知单》报送直接上级及办公室。
2、员工离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的书面申报。
二、移交
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
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 《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4) 培训资料原件
(5) 公司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两类)
(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
A、项目计划书
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D、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二、事物移交
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1、领用办公用品移交至办公室;
2、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移交至办公室;
3、考勤卡、(办公室、办公桌)钥匙、移交至办公室;
4、借阅资料移交至原保管处;
5、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移交至直接上级。
三、 款项移交
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财务。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管人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认为交接完成。
四、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直接上级、办公室、总经理三级签字认可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办公室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
(1) 违约金: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由办公室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B、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
(2) 赔偿金: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财务进行核算。
A、物品损失赔偿金:公司为方便办公所配置物品,不能完好归还。
新品 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损失
旧品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
B、 培训损失赔偿金:
赔偿金培训 = 培训费 ×(合同未满月数 + 6) / 合同期限月数
(3) 住房基金
住房基金的款项结算,按照《公司住房基金管理办法》由财务进行结算。
(4) 工资
(1) 合同期满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
(2) 公司辞退的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公司经营状况等特殊原因的资遣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外,公司另外加付一个月基本工资。
(4) 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项目损失补偿金 = (项目开始至离职日之月数 + 3)× 月工资全额
注:因个人原因,在技术服务、项目、生产等工作中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不在此管理制度中,具体办法参见各项管理条例中的细则规定。
五、关系转移
1、转移前提
(1) 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签字为确);
(2) 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确)。
2、转移内容
(1) 档案关系
(2) 社保关系
3、公司内部建立个人档案中资料不再归还本人,由办公室分类存档。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的。不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可向公司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办公室,修改权归股东会。
离职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入职、转正及离职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入职管理
(一)入职前提
凡通过公司初试、复试和双方确认岗位及职务者,按公司明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准时到达公司者,予以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二)入职手续办理
1、新员工入职时填写《新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社会保险审批表》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纸版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5)兴业银行卡1张(需正面复印且手抄签字)。
(5)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原件1份。
注:以上原件只用于审核,审核后发还本人。
2、到人力资源部录入考勤指纹、领取企业邮箱及办公用品,特殊岗位员工领取工作牌、工作制服等。
3、新员工入职一月内公司将与之签署《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如员工本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或员工本人不进行签订致使劳动合同拖延签订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公司将于每月15日统一为新入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除国家规定缴纳保险外,公司会为特殊岗位员工缴纳意外伤害险,因个人未提供材料影响社保缴纳者,公司不予补缴也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新员工入职培训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必须经过公司制度培训与工作技能培训。
2、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到岗引导、岗前培训及岗位分配。
四、转正管理
新员工入职后即开始试用期,考核合格者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转正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薪资及福利待遇。
(一)考核标准
1、责任心:着重考核员工能否主动跟进工作事项及承担额外工作,承担责任与否。
2、纪律性:根据员工考核期内的出勤纪录(包括:迟到、早退、事假及病假标准界定)。
3、主动性:着重考核员工能否按要求及时创造条件、主动地完成工作。
4、协作性:着重考核员工能否与不同岗位员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标。
5、理解力:着重考核员工能否理解上级指示,接受新概念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6、判断力:着重考核员工对行业及工作的预见性及前瞻性。
7、创新力:着重考核员工自主学习能力及创新意识。
8、工作效率:着重考核员工能否准时及有效完成直接上级所指派工作。
9、工作质量:着重考核员工的能否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10、工作饱和:着重考核员工能否恰如其分地把工作做好。
(二)转正办理流程
员工试用期到期3日前,待转正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新员工转正自评表》、《新员工转正考核表》及《员工转正审批表》,用人部门相关领导根据试用期员工表现签署意见并评分,待转正员工自领取表格2日内需完成填写并交至人力资源部,完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以邮件形式告知转正审核结果;审批后的《新员工转正自评表》、《新员工转正考核表》及《员工转正审批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三)转正类型
1、如期转正:按入职约定时间转正。
2、提前转正:对于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经领导推荐、工作能力认定或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的人员可以提前转正。
3、延期转正:试用期请假或者考核不合格者,需延长试用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注:试用期内请假者,需延长同等天数的试用期后方可申请转正。
五、调岗管理
公司员工可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申请调整其工作岗位和职务,考核合格者批准调动。
(一)调岗类型
1、晋职:在原工作岗位表现异常突出、经领导推荐、工作能力得到认定,可申请晋职。
2、降职:在岗位上工作不努力,思想作风差,工作成绩不佳,或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架构调整应予以转任、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机构精简。(降职员工在原岗位已是最低级别时,做调岗或辞退处理)。
3、平级调动:公司因业务发展或岗位需要,对在岗职工进行调动。
4、请假顶替岗位:因为员工病、事、产等假期,工作需要别人顶替,可申请调岗。
(二)调岗流程
如各部门内员工准备被调动,该员工直属上级应将调动人员情况与人力资源部沟通确认后,该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调岗申请表》;按流程审批,人力资源部以邮
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审批后的《调岗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三)调岗方式
1、个人申请:员工根据自身工作需要,且符合调岗标准可主动申请。
2、部门推荐:部门领导根据工作安排及员工表现可推荐。
注:因调岗产生薪资变化的,需同时填写《调薪申请表》。
六、离职管理
(一)离职类型
1、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2、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 员工未申请辞职或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
⑧ 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④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⑤合同到期不续签,提前三十日通知,审批权限及流程同辞职审批权限相同,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应离职手续。
(二)离职流程办理
1、员工提出辞职:
离职员工应提前 30 天(试用期员工提前 3 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申请,部门经理要在知悉当日通知人力资源部,沟通确认意见后,由离职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
2、公司辞退
辞退员工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退意见,并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审批权限及流程同辞职审批权限相同,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应离职手续。
3、离职员工需持《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员工离职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完成流程后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并于 15 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完调转社保等手续。
4、离职员工的直接上级负责监督离职员工工作交接情况。
注:员工离职,部门经理要在知悉当日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当日根据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冻结该员工信息访问的系统权限等。若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
离职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离职的相关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三、术语和定义
1.离职
指公司与员工双方因某种原因终止聘任关系,根据不同的原因,离职可分为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开除等七类情况。
1.1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指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2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约期满后,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1.3辞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4辞退: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5自动离职:指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的情况。
1.6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7开除:指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四、职责划分
1.综合服务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2.各职能部门配合综合服务部进行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工作。
五、程序和内容
(一)试用期员工离职处理办法
1.试用期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1.1员工所在部门应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根据员工转正的有关规定,完成对新员工的`转正评估和考核;如果转正评估或考核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所在部门应及时与综合服务部进行沟通,如需要终止试用的,应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1.2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试用期内的工作意见。
1.3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2.1员工本人应填写《离职申请和审批表》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试用期的工作意见,并及时上报综合服务部;
2.2综合服务部在收到员工离职的申请后,要及时安排与拟离职员工的面谈,在了解员工真实离职原因后,应视情予以挽留;
2.3如员工坚持离职,则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1.1员工所在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45天,根据对该员工的考核结果或公司业务调整的需要,确定是否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将意见上报综合服务部;
1.2综合服务部经与用人部门沟通,并报主管上级批准后,应向员工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1.3通知单发出后,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说明不续签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工作意见;
1.4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2.1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三)辞职
1.辞职条件
1.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至少在离职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2.辞职的处理方法
2.1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四)辞退
1.辞退处理方法
1.1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员工辞退建议表》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
1.2接到部门负责人提交的辞退建议后,综合服务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和用人部门。如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1.3《员工辞退建议表》经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服务部向员工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1.4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与综合服务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听取员工意见;
1.5综合服务部在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于这些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6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的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于因员工在任职期间的行为或由于工作交接不完整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损害的,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经员工和所在部门、综合服务部的平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七)开除
因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限期办理离职手续。对于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送交执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六、员工离职交接程序
1.员工正式离职前必须按照《员工离职交接单》内的各项内容,逐项办理交接。
1.1工作移交
1.11员工离职前应提前准备工作移交文档,并与指定的工作移交人办理工作移交。员工离职前应准备的工作移交文档包括:
1.111员工执行的主要工作任务事项说明,主要工作流程、对外联络协调关系说明等,其明细程度以便于工作接手人据此迅速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准。
1.112员工保管的书面公司文件、合同、商务资料、业务资料、技术文档及移交清单。
1.113相关电子文件及存放说明。
1.12员工完成工作移交文档并办理工作事项交接及工作文件交接事宜后,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工作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
1.2资产移交
1.21员工应对其保管和使用的办公车辆、办公家具、办公电脑及设备、通讯设备、耐用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图书、电子资料、公司钥匙、出入证、停车证等物品编制详细的资产移交清单目录;
1.22综合服务部依据移交清单和此前员工领用资产时办理的登记记录,逐项盘点核定员工保管资产并办理移交管理和领用管理变更登记;
1.23员工领用资产移交核对无误,则由综合服务部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资产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如员工领用资产出现缺损,则综合服务部应先与员工依据公司资产清核管理办法,办理资产缺损申报登记,如确定资产缺损责任由员工承担,则应由综合服务部出具资产缺损赔偿通知,发给员工和财务部,由财务部在财务结算时进行扣缴。
1.3财务结算
1.31员工离职前应将其任职期间因公费用依程序报销,并结清个人现金借款、支票领用结算等事项。员工同时应完成其执行工作职责承担的款项追缴、发票追缴等财务工作事项,无法当时完成的应明确列明相关事项并加以说明,以便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委托他人办理;
1.32员工办理完毕个人财务事项结算,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财务结算栏目下签署结清证明意见;
1.33担任公司重要岗位或承担公司重要工作的员工,应公司财务经理要求,可以对其执行的财务事项进行离职内部财务审计,审计无异议后经财务经理签署财务结算完成证明意见。
1.4薪资及补偿金结算
1.41综合服务部审核《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各项交接工作完成无误后,向离职员工说明劳资结算情况以及社会保险转出等事宜,并由综合服务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劳资交接项下签署确认意见;
1.42综合服务部向财务部发出员工薪资及补偿金结算通知,财务部依据离职审批批准的薪资结算日和补偿金发放办法,依财务规定流程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3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交接事项不得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4财务部发放离职员工薪资和补偿金后,应通知综合服务部,并由财务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薪资及补偿金结算项目下签署结清意见;
1.45员工离职时应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填报真实有效的离职后联络方法,以便公司就员工原负责工作或交接事项与员工联络。
七、附则
1.本制度自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离职管理制度11
尊敬的领导:
抱歉在此时提出辞职申请。
20xx年7月入职至今,我从一名懵懂的应届毕业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XX银行员工。期间离不开领导们的殷切关怀和同事们的无私帮助,更离不开总行和部门提供的一次次机会,让我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来提升自我。在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一度希望自己能为XX银行的发展壮大服务终身。
但是,人生就是一场横跨近一个世纪的旅程,可平淡安稳、闲看花开花落,亦可投身怒海、勇战猛虎蛟龙。但以我智力之愚笨、品性之懦弱,只有饱经风吹雨打、遍踏密布荆棘、翻越层峦叠嶂,方可丰富阅历、增强胆识、提升气度。
然而,最近我愈发觉得自己在工作中遭遇瓶颈,无法如入职之初那样迅速提升自我,导致工作效率降低,极大地拖累了部门工作进度,对此懊恼不已。为避免自己的精神状态影响团队的正常运转,我特此郑重提出辞职申请。
我恳请在此辞呈提交之日起4周内完成审查审批和工作交接手续,以使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寻找合适的`替代人选,填补我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此期间,我也将全力协助接替我的同事完成工作交接,尽力把离职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离开之后,我仍将时刻想念XX银行的各位领导和同事,怀念在此度过的每一分一秒。
很遗憾不能继续为XX银行的发展壮大献出自己的力量,唯有衷心祝愿部门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同事生活顺意。
特此申请。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管理制度12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制定本院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分以下四种情形,即: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等自愿离开工作岗位。
2、解聘: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其它原因。
3、开除:严重违反院纪院规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
五、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通知本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院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本院和员工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一)工作交接:指离职员工在原工作期间保管及处理的财务、业务资料、印章、证照等。
(二)事务交接:指离职员工在原工作期间使用的办公用品(耐用性)、器械、工具等。
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本院向员工支付。
离职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医院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院长及院长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主管院长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医院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医院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医院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科室主任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医院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医院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分存医院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科室主任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医院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分存医院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医院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医院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盘;
2、医院的项目资料;
3、医院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医院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医院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医院的财物。
第十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医院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医院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医院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医院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医院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医院借款、罚金;
2、员工对医院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医院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医院脱离劳动关系,医院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医院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医院院长批准颁行。
离职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司的管理及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优化员工的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市浦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辞职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员工的辞职,是指员工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及本制度的规定,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劳动管理措施。
第四条 辞职的情形
(一) 员工要求离开公司,不再担任工作职务,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辞职:
1. 在涉及商业机密、公司安全、公司财务等特殊岗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但是又拒绝签订商业机密保守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
2.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 正在接受审查或财务审计的。
4.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其它原因不宜辞职的。
(三) 公司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1. 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
2. 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 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4. 接受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按培训协议的规定计算最低服务期限。
5. 经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含大专)公费学历教育的员工,取得学历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 有以上情形两项以上者,服务年限为所涉及之最长服务年限。
(四) 员工若坚持辞职,但是有(二)、(三)规定时,应先做好赔偿工作后才可以申请辞职。
第五条 辞职的审批程序
(一)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各处室、车间领导提出。各处室、车间领导从接到辞呈之日起,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提出辞职的员工进行一次面谈,必要时会同人力资源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并作好书面记录,由所在部门及分管副总在《离职人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到人力资源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 各处室、车间主管及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辞职,人力资源处必须进行面谈,并作好书面记录,同时要向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
第六条 辞职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对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辞职的后果
(一) 员工辞职后,不再是公司的职工。
(二) 员工辞职后,2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公司工作。
第三章 员工辞退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 辞退职工,是指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公司处罚条例、劳动合同及本制度的规定,解除公司与不适宜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劳动管理措施。
第九条 辞退的情形
(一) 不符合录用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或填写材料虚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 有绩效考核辞退情形的。
(三) 不能胜任工作,且不服从其它安排的。
(四) 因单位调整、合并或缩减编制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五) 不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必须给予开除处分的。
(六) 在岗位调动等人事安排中,本人无正当理由,经三次以上教育仍不接受安排的。
(七) 有处罚条例之辞退情形的。
第十条 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员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处罚制度及员工手册规定辞退范围之事由者,所在部门负责人要适时弄清事实,取得证据。
第十一条 辞退的提起:需给予辞退的,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人力资源处提出处理报告,在人力资源处的协调调查下,妥善、严肃加以处理。
第十二条 经过一定会议讨论:
(一) 人力资源处负责汇集、审核辞退报告,并召集会议讨论决定。
(二) 要征求高管层及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允许被辞退员工进行申辩。
第十三条 讨论决定,批准备案:
(一) 人力资源处负责下达处理决定。
(二) 辞退应该书面通知本人。
(三) 经总经理审批后的书面资料随即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员工如无理取闹、扰乱公司工作秩序,殴打、侮辱、诽谤有关人员,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员工工作交接程序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该办理工作交接:
(一) 公司内部岗位调动者。
(二) 员工提出辞职者。
(三) 员工被公司辞退者。
第十六条 交接人、被交接人、交接监督人
(一) 交接须设置被交接人,原则上由该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员工作为被交接人。
(二) 交接须设置交接监督人,原则上为人力资源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查询交接事项是否齐全,协助交接人、被交接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十七条 交接手续
(一) 员工调岗交接
1. 为保证员工的合理发展,同时为公司的发展考虑,公司岗位出现空缺应走招聘程序,人力资源处依据用人部门的要求及岗位说明书发布招聘广告,接受内部员工及外部候选人的报名。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人员。
2. 员工调岗的审批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3. 员工调岗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 向本部门提出调岗书面申请。
(2) 到人力资源处办理调岗手续,办理工作移交、财物清点。
(3) 开具调令。
(二) 员工辞职、辞退交接
1. 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资料、电子资料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并给指定的接替人员,并应将已办但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
2. 事务移交:
(1) 原先领的工作服交还仓储管理处。
(2) 原先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仓储管理处。
(3) 工作卡交还生活管理处。
(4) 书籍、办公用品交还办公室。
(5) 公司配置的小灵通、电话卡等归还企划处,电脑及ERP帐户由企划处验收。
(6) 处罚信息由各职能部门签署。
(7) 交还完毕由接收单位的经办人签字。
3. 交接期限以三天内办妥为限。
4. 离职人员办理交接应由直属领导指定接收人,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移交,如无人可派,暂由其直属领导接收。
5. 离职员工的移交清册应由其直属领导详加审查,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等有未清的,应由该部门领导负责追索。
第十八条 工作交接内容
(一) 员工符合工作交接情形时,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工作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人、被交接人双方各执一份,人力资源处留存一份。
(二) 工作交接清单内容:
1. 人:人力资源处应列出担任工作概况。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交接人、被交接人、交接监督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 现款、有价证券、帐簿、凭证、文件、证件等。
(2) 固定资产、工具、器材、零件、办公用品、工作服等。
(3) 印章、图章等。
(4) 规章、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图样、客户资料、图书、档案、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 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如果已离职员工被查实在受聘于公司期间或办理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手续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仍有权追究该离职员工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 工资结算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在次月月底前结清工资,存入员工的银行帐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及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并实施。
第八章 附件
附件1 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
附件2 员工调岗/离职工作交接表
附件3 员工离职审批表
离职管理制度15
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
3.1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
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工作程序
3.3.1合同离职
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员工应按《工作交接表》所载内容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3.3.2辞职
3.3.2.1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递交《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通知公司。专项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3.2.2逐级经部门主管人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并及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3.2.3《员工离职申请表》经最终审批后,方可依批准的时间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员工未提前30日申请或未在公司批准的时间内提前离职的,公司可追究其相当于一个星期的薪资,作为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赔偿。
3.3.2.4到离职日期前,员工在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交接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3.3.2.5因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承当赔偿责任。
3.3.3自动离职
3.3.3.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对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并在其办理离职手续前暂时缓发
其工资:
1)未按公司或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者。
2)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3.3.2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部门必须于视为自动离职的当日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专业处理跟进。
3.3.3.3行政人事部及时通知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联系不上员工或拒不办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3.4解除劳动合同
3.3.4.1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并说明解除合同理由,行政人事部根据该部门意见,对该员工考察,认为确定符合辞退条件,其所属部门通知员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办理离职手续。
3.3.4.2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其所属部门负责人须与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并负责解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行政人事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4.3行政人事部及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所属部门要及时与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单》。
3.3.5辞退
3.3.5.1根据员工的严重违纪情况,行政人事部应认真如实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审批后,所属部门要及时与被解雇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
3.3.5.2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其所属部门主管须与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原因,行政人事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5.3行政人事部及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所属部门要及时与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单》。
3.3.5.4解除劳动合同送达方式:送本人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著名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员工下落不明,或用上述送到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公司将在相关报章或内部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3.3.5.5劳动合同解除时,其他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相关协议同时解除。
3.3.6经济补偿与赔偿
3.3.6.1对员工的经济补偿,由公司在员工办结工作交接后随员工离职结算时的薪资一并发放。
3.3.6.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3.6.3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应赔偿下列损失:
1)招聘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3.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1)员工违反专项《培训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
2)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3.3.7离职交接
3.3.7.1离职员工须持《离职交接表》按要求到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再送行政人事部审核。
3.3.7.2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表》的项目进行交接,交接人须签字确认。
3.3.7.3工作交接内容
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2)经办工作详细说明(书面形式)。
3)往来客户业务单位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业务进展情况等。
4)培训资料原件。
5)企业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等)。
6)经办项目的工作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等。
7)其他直接上级认为应移交的工作。
3.3.7.4事物移交
1)所领用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门各类钥匙工具工衣厂牌餐卡等。
2)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盘点移交,款项合同移交。
3)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4)将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行政人事部。
3.3.8离职结算
3.3.8.1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工资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未报销费用。以上结算项目由行政人事部报总部核准后方可进行结算。
3.3.9薪资支付时间
3.3.9.1辞职员工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3.3.9.2辞退及解雇员工在离职5日内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
3.3.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的,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员工负责:
3.3.10.1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
3.3.10.3该员工不配合,无法将离职资料送达该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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