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密管理制度1
1、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2、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3、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务必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务必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4、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资料,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5、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资料,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6、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7、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务必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8、涉及国家秘密资料的.会议,应选取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2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家保密局等六个单位关于《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非营业性复印机的管理。
三、复印机必须指定思想好、忠诚老实、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专门管理及操作。
四、不得利用内部复印机擅自复印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等),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须经制文机关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后方可复印。
五、代外单位复印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先验明《国家秘密载体准印证》,并对委托单位名称、批准人、经办人、复制载体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复印日期、份数等项目进行详细登记,以备后查。凡未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准印证》者,应拒绝复印。
六、不准复印货币、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反动淫秽作品。
七、对复印机要重视保密管理,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违反保密规定使用复印机造成泄密事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3
保密资料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确保业务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保密资料的定义与分类:明确哪些信息属于保密资料,如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内部策略等,并进行详细分类。
2. 保密协议的签订:规定员工入职、离职时应签署的'保密协议,以及第三方合作时的保密条款。
3. 信息存储与访问控制:设定资料的安全存储方式,限制敏感信息的访问权限。
4. 资料使用与流转规则:规范资料的使用流程,确保在合法范围内使用,防止非法传播。
5. 泄密处理与责任追究:建立应对泄密事件的应急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处罚措施。
内容概述:
保密资料管理制度应覆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员工教育与培训:定期进行保密意识教育,提升员工的保密素质。
2. 内部审计与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保密制度执行情况。
3. 技术保障:采用加密、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增强信息安全性。
4. 法律法规遵从: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 应急响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保密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保密管理制度4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保密委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保密管理制度5
第一条河源市教育信息网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全市学校联网,为保证我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联入的所有教育单位和个人用户以及拥有电子邮件信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严禁利用国际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活动及其它一些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建立河源市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计算机国际联网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及互联网的保密法律、规章、组织宣传教育、制订保密制度及防范措施、依法进行保密检查,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问题。
第四条下列内容不得进行国际联网传输或存储: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秘密文件、资料,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人未公开发表的讲话,各种内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信息;国家委托的攻关科研秘密信息;获省、部级以上奖的科学技术秘密信息;特殊渠道掌握的科技资料及相关信息;与境外合作中经审查、批准合法向对方提供的秘密信息或内部信息,双方共同约定不对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不宜公开或可能损害学校集体利益的信息;非本单位产生的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
第五条本局资源进行国际联网的保密审查实行分口把关,各单位对上网的信息应事先根据业务归口进行保密审查(私人邮件除外),经同意后方可上网。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国际联网,并采取与国际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本局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从管好科技秘密、工作秘密、维护教育局的利益出发,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网络中心负责运用技术设备和手段,防范联网运行中的.泄密行为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损害教育系统的集体利益。互联网络管理人员(含操作人员)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保密规章,熟悉内容,带头遵守和执行。执行情况列入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用户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要有领导分管负责,建立联网保密制度,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加强防范工作。
第九条在网上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和本局的秘密信息,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
第十条用户应接受网络技术、管理和保密培训,自觉接受和配合保密检查,发现联网运行违规,要立即纠正。
第十一条教育信息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本局内部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十二条违反规定,将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暂停止联网的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悖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6
1、涉密载体包括涉密存储介质以及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等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类物品。
2、涉密载体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涉密载体须确定专人实施安全维护管理。
4、涉密载体的维修、更换、报废,实行审核许可制,必须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许可,送交有保密维护资质的`单位维修、更换。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涉密载体送交非指定单位维修、更换。
5、涉密载体维护检修时,必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
6、涉密载体更换、报废后,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登记、保存,经领导审批后,统一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集中进行销毁。
保密管理制度7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旨在保护企业的敏感信息,防止机密泄露,确保企业战略、技术、市场等关键信息的安全。它能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获取,降低商业风险,同时也是遵守法律法规,保持企业合规运营的必要手段。
内容概述: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密范围界定:明确哪些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如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经营策略等。
2. 保密协议:新员工入职、合作伙伴签约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访客管理:对访客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限制其接触敏感区域。
4. 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信息存储、传输和销毁的方式,防止信息泄露。
5.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6. 违规处理: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8
保密制度是指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
一、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务必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二、特殊场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特殊场所部位主要是指军事禁区和不对外开放的其他涉密场所和部位。军事禁区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透过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中,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其他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则由其主管机关制定或与有关的保密工作部门共同商定。由于军事禁区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划定的,因而其对外开放及扩
大开放范围,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三、哪些部门、部位就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机关、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以及涉及国
家秘密较多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办公场所,应确定为要害部位。
四、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具体保密要求有哪些
贴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条件的机关、单位应按照必须的原则和程序确定要害部门、部位;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具体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由机关、单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人负责,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2)建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岗位职责制,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签
订保密职责书,将保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
(3)对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务必坚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并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结合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5)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查处
泄密事件。
保密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企业秘密是指关系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本企业秘密的具体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由公司保密委汇同保密专业口领导小组进行修订。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行业归口管理和主管具体业务同时主管该项业务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管到哪一级。
第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遵守《保密法》和本管理办法,做好保密工作的义务。担任领导职务人员应当带头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职权范围内的保密工作。涉及本企业秘密的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产生、定密和解密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办法第二条制度的,一旦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事项(具体范围见《公司内部秘密事项具体范围》):
(一)削弱本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二)损害本企业声誉和对外合作关系;
(三)损害本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
(四)失去本企业优势技术的独有性;
(五)影响企业内部安定;
(六)使企业保秘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
第七条 公司内部秘密分为“A级”、“B级”两级,分为若干保密期限,即“×年”或“长期”。
“A级”是指企业核心秘密,泄露后会使企业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遭受到重大损害,标识为“内部事项A☆×年”。
“B级”是一般的企业秘密,泄露后会使企业的利益遭受损害,标识为“内部事项B☆×年”。
第八条 企业内部秘密事项的产生,由各单位、各部门依照《公司内部秘密事项具体范围》,对本单位内的秘密事项进行登记,填写《公司内部秘密事项申报表》,提出具体事项名称,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见,在一周内上报公司保密办。公司保密办召集公司保密委成员进行审定后,予以确定,并行文通知该单位。
第九条 对是否属于企业秘密和属于何种秘级不明确的事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制度但《公司内部秘密事项具体范围》内没有注明事项),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在一周内拟定方案报公司保密委予以确定。
第十条 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一经确定,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进行标识,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负责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一)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识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三)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如光盘、磁盘、磁带、录相带、半成品等),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装(套、盒、袋等)的密件,还应当以恰当的方式在密件的包装上标明。
(四)涉及企业秘密的计算机系统,操作员必须设置登陆密码、使用权限密码。
第十一条 企业秘密事项的密级变更,应当根据下列情形之一,由该事项产生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向公司保密委书面申请密级变更:
(一)该事项泄露后对企业的利益、效益的损害程度已经发生明显变化的;
(二)因为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作很大改变的。
情况紧急时,可以由公司保密委直接变更密级并通知该单位。
第十二条 对保密期限内的企业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该事项产生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向公司保密委书面申请解密:
(一)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企业的利益、效益的;
(二)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企业发展更为有利的;
情况紧急时,可以由公司保密委直接解密并通知该单位。
第十三条 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在所要求的期限内不得解密。
第十四条 企业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解密后,保密办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因保密期限届满而解密的事项除外。
企业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解密后,该事项产生单位应当及时在原标识位置的附近作出标识,原标识以明显方式废除;不能标明的,应当及时将变更密级或者解密的决定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十五条 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识,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识。
第十六条 单位撤销或者合并,有关企业内部秘件的保存密级变更、解密工作由承担原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无相应的承担单位,由公司保密委指定单位负责。
第三章 内部保密事项的管理
第十七条 接触企业秘密事项人员的范围由产生该事项单位的主要领导依照以下原则限定:
(一)本单位职能活动范围所允许接触的;
(二)有关人员因本职工作需要应当接触的; (三)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的。
第十八条 涉及企业秘密的人员上岗前应当由使用单位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基本知识及其保密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教育,使用情况应当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必要时与其签订保密合同;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保密办应当进行必要的监督,使用不当的要求使用单位及时调换。
第十九条 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制度:
(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职期间不得兼职与本企业有竞争性行为的企业的工作或服务、解除劳动合同三年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性行为的企业的工作或服务;
(二)不准将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出售;
(三)不准携带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办理其它私事;
(四)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企业秘密;
(五)不准使用无任何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传输企业秘密;
(六)不准隐瞒泄密事件;
(七)离职离岗调动工作时必须上交所有资料,并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合同。
第二十条 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归档和销毁应当执行有关保密制度。
复制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应当在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严禁将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委托私人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属于企业秘密文件和资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其复印件视同内部秘密文件资料进行相关管理。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的安全存放和登记,并详细记录密件的使用、收发和传阅。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对外进行技术交流(包括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服务、合办企业等)中涉及企业秘密事项时,必须经XX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 发表宣传稿件、学术论文、经验交流材料等文字、图片资料,凡涉及到企业秘密事项的必须经相关保密专业口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第二十三条 外部人员来企业参观和实习,对涉及到企业秘密事项或涉密部位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和相关保密专业口领导同意。接待单位、员工负有不泄露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具有属于企业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A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制度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二十五条 涉及企业秘密的重要活动,主办单位应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由保密办公室会同主办单位工作。
第二十六条 属于企业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如计算机中心、档案室等)的保密措施,由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措施报公司保密委审核。
第二十七条 涉及企业核心技术秘密的科研开发资料,不得由1人掌握,应由该项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分段或分子项指定不同的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章 泄密的查处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企业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公司保密委办公室。
本企业员工发现企业秘密被泄露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保密办或有关领导。
第二十九条 因保密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保密制度不严,造成泄露企业秘密的,本单位主要领导负有领导责任,有密不报,知密不保的免除单位领导行ZH职务;
因工作失误,过失泄露企业秘密的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渎职或故意泄露、出卖本企业秘密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制度,提交有关司法机构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 凡泄露企业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将根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和行为的具体情况,给予行ZH处分。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ZH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泄露企业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而泄露企业秘密的;
(三)泄秘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四)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第五章 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按照《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执行(见附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涉及的GJ秘密,按GJ秘密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制度中的“泄露企业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企业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企业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所涉及到具体秘密范围所制度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清理,重新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1.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3.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4.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5.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6.公司内部秘密事项具体范围
保密管理制度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对拟对外公开的信息的保密审查。拟公开的学校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本单位信息公开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拟公开的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二、保密审查应当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三、经审查,确定属于《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四、经审查,确定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应公开。
五、经审查,对是否可以公开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的信息,按《保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六、在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删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后可以公开。
七、保密审查必须有文字记载。文字记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审查信息的`标题及文号或者内容摘要;
(二)保密审查认为不应公开的依据:
(三)保密审查的结论或者处理意见;
(四)保密审查承办人的签名、日期;
(五)本单位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的签名、日期;
(六)本单位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内容。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11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企业的核心机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泄露,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涉密载体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哪些文件、数据、设备等属于涉密载体。
2. 密级划分:对涉密载体进行等级划分,如绝密、机密、秘密等,以便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3. 获取和使用规定:规定如何合法获取、使用和复制涉密载体。
4. 存储和保管:详细说明涉密载体的存储环境、保管人员职责及安全措施。
5. 传递和销毁:规范涉密载体的传递流程,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应进行销毁。
6. 审批和监控:设立审批机制,对涉密载体的流通进行监控。
7. 违规处理:设定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
内容概述: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涉及的方面广泛,具体包括:
1.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2. 技术防护:利用加密技术、防火墙等手段,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3. 物理安全:对存放涉密载体的场所实施物理防护,如安装监控、门禁系统。
4.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计划,应对可能的信息泄露事件。
6. 合同管理:在对外合作中,明确保密条款,约束合作方的行为。
7.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保密工作检查,评估制度执行情况。
保密管理制度12
1、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务必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2、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3、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务必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4、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5、务必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6、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
8、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务必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9、凡有秘密资料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务必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务必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10、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明白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明白的要做到不传。
保密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内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则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目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目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保密设施管理规定。
一、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及密级
1、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具体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规定。
2、测绘成果国家秘密目录主要包括各类规定等级(精度)大地测量成果,具体目录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规定。
3、测绘成果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二、测绘档案室保密管理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借阔秘密档案资料。查阔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阔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三、常规保密管理
1、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该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
2,对绝密毁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原确定密毁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3、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及数据信息测,必颓由上级提出审批报告。
4、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5,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四、计算机保密管理
1、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
离。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毁的文件进行管理。
五、保密监督
1、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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