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30 13:39:58 好文 我要投稿

养老院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院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养老院管理制度

养老院管理制度1

  院长责任制

  一、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范敬老院管理,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设施配套化,环境园林化,生活舒适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并定期向民政办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安排好院民生活,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五、搞好院户挂钩,做好分散供养五保户的生活调查和服务工作,坚持定期走访制度。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和农业副业生产,不断增强敬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三、认真做好院民的日常服务,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的想法,掌握他们的要求,说服疏导他们的思想;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达到窗明几净,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八、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顶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六、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五好老人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二、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四、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五、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院务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院民代表人数要达到50%以上。

  二、院务管理会成员参与院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生产、生活、财物、安全等方面的计划安排,负责实施民主监督。

  三、预先征求院民意见,订出每周食谱,确保早晚有稀饭馒头,中午有荤菜,做到膳食结构合理,荤菜搭配均匀、营养丰富。

  四、对购置的`生活用品,实行工作人员与院民共同验收核实,对存放粮油等物品仓库,指定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公布。

  五、组织院民对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总评。

  会议学习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会议,汇报、布置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每月召开一次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物资、卫生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每季召开一次五保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分析散居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定期走访的内容,制定解决实际困难的措施。

  四、每周安排一个学习日,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五保供养的政策和业务知识,院规民约,表扬好人好事。

  五、每次会议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

  值班制度

  一、院长负责院内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值班,负责老人出入院记录、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监督、查看各房间老人人数、身体等情况,做好当班记录。

  二、负责所有院民房间按时入睡,按时关灯,按时起床,保持老人有效睡眠。

  三、检查所有室内门、窗、自来水是否关闭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注意特殊老弱病残老人护理检查工作,注重身体变化情况。

  五、严禁闲散人员在院内吃住。

  卫生制度

  一、饮食卫生:餐具坚持每周消毒一次,病号餐具分离消毒保管;切菜刀和砧板要生、熟菜分开;不购、不做、不吃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二、房间内不准烧、煮任何食物,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三、环境卫生:分片落实到人,天天清扫;每月组织一次全院大扫除,清除杂草杂物;不得在院内乱堆垃圾,公共厕所每日冲刷一次。

  四、内务卫生:对内务日理一次,确保房间卫生整洁,东西摆放有序;每半月大扫除一次,保持窗明几净。

  五、个人卫生:夏季坚持每天洗澡,换洗衣服;冬季坚持勤换、勤洗、勤晒衣被,每月洗澡不少于二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财物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月月公布,实行民主理财。

  二、对五保供养统筹经费、接收的捐赠款(物)、地方财政拨款、农副业生产收入等,必须做到收支帐目清楚,账款(物)相符,健全会计制度。

  三、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四、坚持院长一支笔审核、民政助理或镇领导审批手续,所有财务开支以及购买物资要有人证明和有人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名,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对手续不符的,财会人员可以拒付。

  五、院办经济实体的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汇总、上报。

  五保服务中心活动制度

  一、以敬老院为依托,实行院户挂钩,重视和关心散居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建立健全散居五保户的档案资料。

  二、坚持定期走访散居五保户,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健康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走访记录。

  三、协助民政办检查督促包护人认真执行包护协议,履行包护职责,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及时到位。

  四、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五、定期组织散居五保老人体检。

  六、不定期地组织分散五保老人和社会老人到敬老院,举办形式多样的自娱自乐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二、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和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应对安全工作能力。

  三、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对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院长要经常组织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刻按程序上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县民政局。

  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楼道、主要出入口应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

  六、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七、不准吵嘴、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八、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九、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十、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

  十一、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十二、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养老院管理制度2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洗涤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保持畅通.

  2.严格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用具分开使用,工作人员操作生熟食品时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 3.严格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

  4、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5、购入的包装食品和食品辅料、调味品等,必须要有产品说明书,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规格、配方、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

  6、食堂所有采购进来的菜肴(自种自养)及辅料等,都必须有二名值班监督员(值班监督员由中心院民产生)验收,由经办人当场填好清单,并有经办人、验收员、食堂收货员共同签字后报院长审核。

  7、对个别中心院民自备生菜者,食堂可以代为烧制。

  8、食堂每周制订一份菜单,经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后严格执行,并要上墙公布(包括品种、数量、配置)。

  9、食堂工作人员要多专研业务知识,搭配好主辅食品荤素菜等,要菜肴多样化、多品种,并针对个人进食喜好记好档案. 10.严格按时间开饭。

养老院管理制度3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养老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应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食品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获得充分授权。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餐饮企业的食品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过程管理。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四)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养护管理;

  (六)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九)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和经营实际,确定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和加工制作环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防控。

  四、开展定期自查。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单位资质证件、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记录、监管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养老机构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二、培训考核内容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食品安全管理技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

  三、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询问、观察实际操作、答题等方式。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培训后,应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六、其他从业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七、其他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在养老机构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二、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实行每日晨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手部有伤口的,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晨检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制作人员,应符合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在加工场所内吸烟等行为。工作时,工作帽应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三、专间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四、专用操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果蔬拼盘加工制作;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备餐。其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五、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手部清洗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并进行手部消毒。

  七、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洗净手部:加工制作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前;清理环境卫生、接触化学物品或不洁物品(落地的食品、受到污染的工具容器和设备、餐厨废弃物、钱币、手机等)后;咳嗽、打喷嚏及擤鼻涕后;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其他应重新洗净手部的情形。

  八、如佩戴手套,佩戴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手套应清洁、无破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更换手套,出现需要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时,应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换手套。手套应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位置,避免受到污染。

  九、工作服宜为白色或浅色,应定点存放,定期清洗更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其工作服应及时清洗更换。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应更换工作服。工作服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更换。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清洁操作区与其他操作区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颜色或标识区分。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应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5、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

  二、结合经营实际,全面分析自身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确定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单,制定自查计划。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自查应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等方式。

  1、制度自查。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修订。

  2、定期自查。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经营过程自查,其他餐饮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经营过程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设备设施运转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从业人员卫生状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供餐情况等,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宜单独存放。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专项自查的重点内容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定。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食品安全开展日检查,重点为对从业人员实施晨检、进货查验、储存、加工过程等风险隐患防控,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六、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并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发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6、食品进货查验及贮存制度

  一、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货者,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与固定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采购食品时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查验随货凭证、相关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材料,留存每笔购物清单或送货凭证。入库前要对食品的外观、温度进行查验并记录,发现包装破损、标签标识不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食品,不得入库。

  三、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记录。可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和保存相关内容。采购食用农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留存购货凭证。

  四、食品库房应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配有足够数量的存放架。食品库房内不得摆放有毒有害物品,摆放个人物品、清洗消毒工具、洗涤剂、消毒剂应设独立隔间或区域。

  五、食品贮存应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cm存放。散装食品要使用密闭容器贮存,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按照标签标注的保存条件及时贮存。

  冷冻柜、冷藏柜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冷冻、冷藏柜(库)要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外显温度计。

  六、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7、餐饮加工过程控制制度基本要求

  一、应适时对食品原料控制、加工过程进行检查。应实施“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操作、清洗消毒等关键过程。

  二、应将本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级、健康证明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国家规定应公示的信息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公示。

  三、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还应进行手部消毒。

  四、各类工具和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可使用颜色、材料、形状、文字等方式进行区分。

  五、工具、容器和设备,宜使用不锈钢材料,盛放热食类食品的容器不宜使用塑料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六、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使用未经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

  附件:

  食品原料控制管理要求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索票、验收以及台帐记录保管等工作,台帐应妥善保管并随时可供查验。

  二、原料采购选择的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并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对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采购食品时,要按照要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并留存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物凭证,对食品的外观和温度进行查验。

  四、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原料贮存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cm存放食品。散装食品贮存位置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使用密闭容器贮存。需冷藏冷冻的食品按照标签明示的保存条件贮存。

  六、要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破蛋后应单独存放在暂存容器内,确认禽蛋未变质后再合并存放。

  三、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料不宜反复解冻、冷冻。宜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解冻时合理防护,避免受到污染。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的食品原料应被立即加工制作。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应及时使用或冷冻(藏)贮存切配好的半成品。需冷冻(藏)的食品,应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盛放或加工制作畜肉类原料、禽肉类原料及蛋类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使用。

  烹调操作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对特殊加工制作工艺,中心温度低于70℃的食品,应严格控制原料质量安全状态,确保经过特殊加工制作工艺制作成品的食品安全。

三、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四、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内及时冷却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五、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加盖存放,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宜标注预包装调味料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开封日期。

  六、油炸食品前,应尽可能减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分。油温不宜超过190℃。定期过滤在用油,去除食物残渣。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七、烧烤食品加工场所应具有良好的排烟系统。烤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使食品被烤熟。烤制食品时,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或烤制温度过高,减少有害物质产生。

  八、火锅类食品制作时,不得重复使用火锅底料。使用醇基燃料(如酒精等)时,应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添加燃料。使用炭火或煤气时,应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九、糕点类食品制作时,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应考虑颜色可能对产品的迁移,并控制有害物质的迁移量,不应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使用自制蛋液的,应冷藏保存,防止变质。

  十、自制饮品制作时,加工用水应为预包装饮用水、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自制饮品所用的原料乳,宜为预包装乳制品。煮沸生豆浆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

  食品再加热操作要求

  一、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再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专间内加工制作操作要求

  一、专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

  二、每次使用专间前,应使用紫外线灯对专间空气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由专人加工制作,非专间加工制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四、加工制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在加工制作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手部。

  五、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设食品传递窗口的应做好防蝇措施。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

  六、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七、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应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传递进专间。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应去除外层包装并保持最小包装清洁后,方可传递进专间。

  八、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时,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

  九、加工制作生食海产品,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的,加工制作后至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十、加工制作裱花蛋糕,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蛋糕胚应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

十一、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宜当餐供应。

  十二、不得在专间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专区内加工制作操作要求

  一、专用操作区内,应由专人加工制作。

  二、加工制作人员应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加工制作人员在加工制作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手部。

  三、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进行消毒,使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四、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时,宜将食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

  五、加工制作的水果、蔬菜等,应清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六、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应当餐供应。

  七、不得在专用操作区内从事非专用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

  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

  一、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清洗消毒的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等内容,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应明确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人员,确保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三、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干净、卫生。

  四、排水沟设明沟的应保持清洁、卫生、通畅,无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蓄积,设暗沟应保持流水通畅。排水沟出口应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转。

  五、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无破损脱落。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六、烹饪操作台面清洁,无油污、食物残渣,炉台底部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定期清洗。

  七、工作台、水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用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除霜。

  九、定期清洗、维护和面机、绞肉机等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校验保温及冷藏冷冻等设备。

  十、上述相关内容应形成记录,并建立档案。

  8、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应设置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间)及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满足加工经营和供餐需要。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三、消毒后的餐用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用具消毒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对餐饮具进行,并做好记录。

  五、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定位存放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开存放。保洁设施有明显区分标识,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应定期清洁保洁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采用自配化学消毒的,应配备检测试纸,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设置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根据餐厨废弃物的量,必要时在餐饮服务场所外适宜地点,设置结构密闭的餐厨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

  二、餐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包括接触食品的工作台面、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存放容器的内壁光滑,易于清洁。

  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每日或有需要时对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餐厨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处置。

  五、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10、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一、餐饮服务场所的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完整,地漏使用水封式,人员、货物进出通道要安装防鼠板,排水管道出水口要安装金属材料制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的篦子。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应加装防虫筛网。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置安装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二、根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面积及灭蝇灯使用技术要求,安装一定数量的灭蝇灯。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电击式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

  三、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灭鼠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餐饮服务场所外可安装固定的抗干预型鼠饵站。

  四、在收取货物时,要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要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等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及时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

  五、采购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应标签信息齐全,并在有效期内。鼓励采购低毒或微毒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

  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应单独存放在具备防火防盗通风条件的固定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六、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使用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使用时要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选择适宜的种类和剂型,并严格根据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11、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一、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工作。

  二、要定期检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现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采取告示、公告或通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相关供货者停止生产经营。

  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规定报告。

  三、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如下:

  1、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立即组织救治。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患病人员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

  3、保护现场。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保护好食品加工场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留样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粪便)等。

  4、配合调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门反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召回已经销售的相关食品。

  5、及时总结,建立档案。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整改、总结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四、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对接到的关于本单位相关食品的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积极调查,妥善处理,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养老院管理制度4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人卫生

  1、衣服勤洗勤换。

  2、定期换洗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定期洗澡、洗头、刮胡子、剪指甲、理发。

  4、睡觉起床后整理床铺。

  5、患病院民由服务人员或经院里指定的其他院民帮搞个人卫生。

  二、居室卫生

  1、住房内按人统一配置床、被褥床单、桌椅、大衣柜、鞋架、脸盆毛巾架、暖水瓶,各种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叠放,门外张贴身份牌。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洁净卫生,无蜘蛛网、污迹、烟头、积尘和异味。及时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之物。

  3、床铺、蚊帐、衣被、鞋和其他物品统一格式放置,严禁白天室内存放便桶及在室内大小便。

  4、严禁室内明火取暖、做饭及从事其它烘烤,不得在室内擅自拉线,不得在照明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得放置迷信物品,不得在墙上乱钉钉子、乱帖(挂)字画或其它物件。

  安全管理制度

  1、预防火灾事故。

  2、预防淹亡事故。

  3、预防触电、雷击事故。

  4、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5、预防中暑事故。

  6、预防院民走失事故,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

  7、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未经批准,院内任何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住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会计和出纳员。

  2、县级民政部门下拨的供养经费、乡村补助的供养经费、自费人员寄养经费、社会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产品及生产经营收入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分别设立相应帐目,日清月结,做到账款、账物、账目清楚相符。

  3、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乡镇及上级业务部门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2名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4、坚持财务公开,做到收支账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生活开支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5、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挪用、拖延、抵扣、截留、私分敬老院任何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敬老院报销经费。

  6、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购置和制作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帐。一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存档。

  7、敬老院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1、持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种、养、加工等院办经济

  2、按院民人数配置蔬菜基地,做到院民蔬菜基本自给。

  3、敬老院应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成立种、养、加工等若干生产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生产劳动,对表现突出且有重大贡献的院民给予适当奖励。

  4、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必须入帐,专款专用,随时接受院务会检查监督,生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改善院民生活、再生产投入和对院民的奖励。

  敬老院院长职责

  1、在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敬老院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领导全院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五保供养具体工作。

  2、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落实责任人,适时维护,确保常年完好,并充分发挥其效用。

  4、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5、组织实施院务会议,提请聘任或解聘敬老院工作人员;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敬老院财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2、账目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并按时公布收支情况。

  3、做好敬老院的预算工作,正确、及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编写财务收支情况分析。

  4、负责审核生产经营计划、经济协议和其它经济文件,并做好存档工作。

  5、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账册、现金及有关印章。

  敬老院服务人员职责

  1、认真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院民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院民的生活起居等日常工作。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协助院民整理好内务卫生,并监督、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保证院室内清洁、无异味。

  4、组织院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适当的学习活动。

  5、及时掌握院民的心理动态,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

  6、协助医务人员做好院民的医治护理工作。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敬老院炊事人员职责

  1、敬老院炊事人员上岗前须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认可可以从事炊事工作,实行持证上岗。

  2、炊事人员负责全院所有人员膳食和饮用水供应,并按需要或医嘱制作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防止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劝阻非厨房值班员或工作人员进入厨房。

  4、穿戴工作衣、帽上班,搞好伙房、饭堂内外卫生,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

  5、接受院务会监督,倾听院民意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经常调剂伙食。

  6、负责食品仓库、厨房、餐厅内食品、物资设备、公用餐具、厨具的管理。

  敬老院院民准责

  1、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

  2、搞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

  3、提倡互助友爱,不无事生非。

  4、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

  5、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

  6、确保院内清洁,不乱丢杂物。

  7、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放物品。

  8、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养老院管理制度5

  一、一日生活制度

  供养机构一日生活制度由起床、早锻炼、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饭、活动安排、中饭、午睡(午休)、晚饭、点名、就寝等组成。供养机构作息时间表,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供养机构依据季节、院情等情况自行制定。

  (一)起床。按规定时间发出起床号(信号),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供养人员有无病号等情况,对患病者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二)早锻炼。可以组织身体好的供养人员做操、健身等有益身体健康的户外活动;根据规定也可组织户内活动或自由活动;

  (三)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锻炼后,供养人员整理自己的房间,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做到物品整洁,摆放有序,房间通风无异味等。供养机构每周组织1次全院内务卫生检查并公布;

  (四)就餐。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天坚持三餐制,提倡分餐制,对特需照顾的供养人员实行送餐;

  (五)活动安排。供养机构每天上午和下午视情可安排一些活动和劳动。根据供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特长、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组织一些健身健体、陶冶情操的活动,或组织一些力所能及的有酬劳动;

  (六)午睡(午休)。按照供养机构作息时间,组织好午睡(午休)。值班人员要检查午睡(午休)情况,防止人员私自外出;

  (七)点名。点名通常由机构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按照房间逐个清点,也可以集中点名,总结讲评当天的活动劳动等情况;

  (八)就寝。按照作息时间规定,发出熄灯就寝信号,供养人员应熄灯就寝,值班人员要检查就寝情况,尽量做到上半夜、下半夜各检查一次。

  二、着装举止

  (一)供养机构每年按规定给供养人员购发得体服装,在服装的选购上要注重实用。为体现尊老为老等因素,不得在服装上标注字样。供养人员着装要做到整洁庄重,朴素大方,严禁打赤膊就寝或打赤膊出入房间、乘凉等;

  (二)供养人员必须头发整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三)供养人员不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不得做违背社会公德和违法的事。

  三、请示报告

  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报告通常逐级进行,紧急情况也可越级报告。

  四、登记统计

  供养机构应当每月及时准确地按照《供养机构来访人员登记》、《供养机构要事日记》和《供养机构值班日记》等内容进行登记统计,并做好上级规定的其他登记统计内容。

  五、请假销假

  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要请假,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请假。批假人审批时,要注明外出时间、归院时间、注意事项,并告知请假人其亲属或监护人。做好外出信息和跟踪管理的措施。请假人归院后要向批假人销假。

  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外出向机构负责人请假。机构负责人离院请假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科股备案。机构负责人请假时,乡(镇)政府要指定好供养机构的临时管理负责人。

  六、值班制度

  (一)每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的,需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二)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供养人员人数,察看供养人员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与交接班手续;

  (三)认真执行供养机构作息时间,保证供养人员有效休息;

  (四)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对特殊老弱病残供养人员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六)每夜查铺不少于一次,检查供养人员在位和安全情况。

  七、交接制度

  供养机构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经费、物资、资产、器材等一并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供养机构负责人工作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进行共同监交。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移交时,供养机构负责人监交,涉及钱物或重大经费物资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指派专人共同监交。交接时,双方在场人员认真清点,并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八、接待制度

  (一)对外来人员要验明证件和身份,问清来意,登记来院事由;

  (二)供养人员亲友来院探视的,要热情接待,介绍供养人员的各方面情况;需要陪同就餐的,视情给予适当安排;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客人食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四)谢绝推销各种商品的人员进入供养机构进行销售活动;不准无关人员、无证件人员、无事闲逛人员进入扰乱供养机构秩序和威胁供养人员安全。

  九、档案管理

  (一)建立健全特困供养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配备档案柜和档案库房,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将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合同协议、财务原始凭证、资料报表等,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组卷;

  (三)将供养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养老院管理制度6

  敬老院建设总体要求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

  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

  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结算、入库、验收规定;

  4、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审批再行采购;

  5、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

  6、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

  炊事员岗位职责

  1、负责烹调工作,按食谱配制院民每周的菜肴;

  2、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3、负责食堂的室内外卫生和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4、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划用粮、用菜,爱护公物,管好食堂炊事用具;

  5、加强个人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对自己所包干的区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7、做好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

  8、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9、注意安全,随时关紧食堂门窗。

  现金出纳职责

  1、健全院内各项账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财经手续,账目有条理;

  2、管好现金,每日盘点、结账,做到帐实相符,无白条抵库存的现象;

  3、记账凭证一事一单,及时记账,内容完整、科目规范;

  4、管好各类物资、出入库记账,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使用;

  5、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外借账户,近期与银行对帐,严格保管好现金,现金支票和各种账册、凭证,记账凭证按时装订成册;

  6、严格财务制度,把好关口,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手续补办完备,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不予以报销;

  7、掌握院内印件、负责文书处理,保管档案资料,做好财务、基建、农副业生产的规划、报表工作。

  仓库保管员职责

  1、负责全院各种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进出库领发制度,按发票凭证清点、验收、登记,物品凭领料单发放,做到进库和发放手续清楚,每月负责填报收支结存报表;

  3、每季盘库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注意库存物资的使用情况,妥善保管,防止积压,霉变、损坏、变质,每半年翻晒一次;

  4、严格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的管理,有些物资的领取,要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坚守岗位,物资供应及时,搞好室内外卫生;

  6、存放的各类物资要放置整齐有序,通风卫生、无鼠、无蝇、无虫、无毒、无破乱。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负责全院职工和收、寄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抓好卫生防疫和传染管理工作;

  3、负责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4、定期为在院老人及全院职工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发现病患及时治疗,发现服务员、炊事员有传染病及时向院方反映,劝其隔离治疗;

  5、定期检查、清点药品、器材的数量、质量,保持定位存放,负责损坏、报废药品的审核;

  6、协助院领导抓好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7、负责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搞好饮食卫生的指导,协助食堂科学管理,配合伙食管理员根据主副食营养成分和老人身体需要制订菜谱;

  8、负责康复器材的保养和维修,宣传康复治疗常识,说明注意事项,及时总结,做好评估工作;

  9、随时了解老

  人的身体状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制订医疗、保健措施;

  10、钻研业务、提高医护科学技术,掌握现代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水平和服务质量

  服务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养老院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乡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会计法》和《五保供养条例》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办法适用于全区乡镇敬老院。

  第三条乡镇敬老院法人代表由社事办负责人担任,社事办负责人变更后需及时办理敬老院法人变更。

  第四条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力求节约;及时、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加强核算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乡镇敬老院单独设置账套,各项收支纳入财政所指定账户管理,财务核算由财政所或社事办实行代理核算,不改变原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各乡镇敬老院设财务报账员1名,并对所有购买的实物建立台账。

  第二章收支管理

  第六条乡镇敬老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拨入的五保供养资金、门诊医疗费等;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上级主管部门补助的各项资金;

  (三)自营收入,即敬老院种植、养殖、加工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收入资金管理:

  (一)根据《五保供养条例》第十八规定,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资金直接拨付敬老院。

  (二)集中供养老的五保户享受打卡发放的低保金等,卡由院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取出打卡的款项交回财政所,财政所出具收据,并存入敬老院。各财政所要明确款项交付时间,保证每月款项存入指定账户。各敬老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监督,及时公示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况。

  (三)敬老院其他所有收入资金直接转到(或存入)财政所指定账户,记入敬老院。

  第八条农村敬老院经费支出包括:五保人员供养经费、专项经费等。五保人员供养经费只能用于五保人员的各项生活费用,不得挤占和挪用。敬老院管理经费,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报刊征订费等,按原渠道报账。

  (一)五保人员供养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伙食费、衣被购置费、洗浴理发费、小额药费、按区规定标准发放的'零花钱等;

  (二)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支出。

  第九条各项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须交回财政所管理,取现、转账由财政所出具支票办理。各财政所根据敬老院日常支出情况核定备用金,开支后及时报账。

  第十一条支出票据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核实签字,交乡镇社事办负责人审核,乡镇分管领导审批。除从农村集市购买和收购院内自已生产的蔬菜和农副产品可用一般收据或自制凭据入账外(但必须附有明细清单和说明事由,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其它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求为合法票据,严禁白条及未经审批的发票入账。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乡镇社事办、财政所要协助乡镇敬老院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建立固定资产专账,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乡镇敬老院各类资产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必须进行资产核查。涉及房屋等不动产的处置,须经乡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批准,报区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须经乡镇政府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核销。各类固定资产的转让处置收入上缴区财政。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各乡镇敬老院应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一要做到钱、账、物管理相分离,经办与审核(批)相分离。二是各敬老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财务收支监督。三要注意重大支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四要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每周公布一次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公布一次上月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敬老院管理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各乡镇政府每年组织对敬老院财务工作检查不少于两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的指导,每年组织一次对敬老院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确保收入不漏,支出合理,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乡镇敬老院要自觉接受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和违规使用敬老院各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共同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养老院管理制度8

  一、居室服务管理

  1、地面清洁

  (1)正确的清扫、擦拭方法。根据老年人居室地面情况,可选用扫帚、拖布或吸尘器清洁地面。清扫及擦拭地面的顺序为:从里到外,从角、边到中间,由小处到大处,由床下、桌底到居室较大的地面,依顺序倒退着向门口清扫。

  (2)宜采用湿式清扫,避免尘土飞扬。

  (3)使用清洁剂清洁地面后,应用清洁拖布处理干净。

  (4)塑料地板、花岗石、地砖地板等吸水性差,应备干拖把,清洁地面后应及时擦干,以免老人滑倒。

  (5)不用利器刮地面的污物,以免损伤地面的板材及光洁度。

  (6)地越用吸尘器每天清理,注意地毯下异物的清除。吸尘器连续使用每次不超过1小时,以免电机发热而损坏;不用吸尘器吸液体、黏性物体和金属、玻璃碎屑等。养老机构内不提倡使用地毯。

  (7)不随意搬动老人室内物品,桌、椅及其他物品移动过后应及时归位,尤其是过道上不能放置物品,避免老人摔倒。

  (8)不搬动老人室内大件物体。

  (9)清洁后,开窗通风半小时,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去除清洁剂的味道,但要避免对流,防老人受凉。

  2、室内物品清洁

  (1)家具灰尘不宜用鸡毛掸之类工具拂扫,因为拂去的灰尘马上会重新落在家具上,而且引起室内尘土飞扬,有害健康。正确的方法是用半干半湿的抹布抹去家具上的灰尘。

  (2)门窗的清洁以不爬高,手勾得到为原则,太高之处可用加柄之工具清洁。不作外墙清洁。

  (3)各种材质的家具污垢,选择合适的清洁剂,并用合适的方法清洁。木家具不宜用开水和碱水擦拭,以免掉漆;金属家具应防潮,勿接触酸碱等腐蚀性洗涤剂;藤、竹、柳家具忌用力拖拉,以免关节松散。

  (4)布类沙发、床上浮尘用吸尘器吸除,避免抖动、拍打。

  (5)夏天老人睡的凉席,应每天用毛巾浸温水进行擦拭清洁。

  (6)衣被经常清洗,但要洗净清洁剂,避免刺激老人皮肤。

  3、卫浴设施清洁

  (1)卫生间墙面一般采用瓷砖或地板砖,由于洗澡,经常会有水溃,可用洗洁精或去污粉兑清水,用干净抹布蘸少量水擦拭,然后用清水清洁。

  (2)抽水马桶盖可用抹布由外到里擦干净,马桶边缘及内面的污垢用专用的刷子蘸专用清洁剂进行洗刷,清水冲洗。

  (3)浴缸、洗手盆可用干净抹布或毛巾蘸清洁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4)浴室地面用清洁剂擦拭,用清水冲洗,然后用干布擦干。

 二、皮肤清洁服务管理

  保持皮肤、会阴部清洁,促使老人感觉舒适,促进皮肤血液循环,预防压疮和尿路感染。皮肤清洁护理要求有:

  1、夏季每周洗澡2次,冬天每周洗澡1次。出汗者适当增加洗澡次数。

  2、每晚进行会阴清洁,并更换内裤。卧床老人每晚协助老人自行擦洗会阴,必要时进行会阴冲洗。会阴清洁盆和毛巾专用,并经常清洗和日光曝晒、消毒。

  3、尽量协助老人自行淋浴,视老人情况可予坐位淋浴,护理员给予合适的帮助。卧床老人可在沐浴床上沐浴,或在床上擦浴。

  4、老人洗澡不宜反锁房门,浴室安装合适的扶手,地面铺防滑垫,防止老人滑倒。水温不宜过冷、过热,防老人烫伤。

  5、保持皮肤清洁无异味,老年人因皮脂腺功能下降,洗澡次数不宜过勤,选用中性浴液(皂),洗后涂润肤霜,防皮肤干燥而致皮肤瘙痒。

  6、注意保护老人隐私。

  三、口腔清洁服务管理

  老年人唾液分泌减少,再加上饮水少、进食少,对口腔内细菌清除能力下降;食物残渣滞留,口腔温度、湿度又适宜细菌生长,易引发口腔炎症、口臭及其他并发症。口腔

  清洁服务要求有:

  1、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

  2、每天至少早晚刷牙,每次餐后漱口,最好每次进食后均刷牙。

  3、刷牙是最好的清洁口腔的方法,老人能自行刷牙的尽量协助老人刷牙,卧床老人可扶老人坐位或抬高床头处半坐位进行刷牙。

  4、不能自行刷牙的老人,则在每天早晚帮助进行口腔清洁,可用棉棒或棉球进行口腔擦洗。每次喂食后进行漱口或餐后喝少量温开水以清洁口腔。

  5、戴假牙的老人,除注意口腔清洁的同时,注意避免吃过硬或黏性较大的食物,以防损坏假牙。戴活动性假牙者,每晚睡前取下假牙,用牙刷沾牙膏于清水下刷洗干净后浸泡于清水中,次晨再戴上。假牙忌浸泡于酒精及热水中。

  6、对老人进行口腔保健教育,牙齿脱落者鼓励就医装假牙。有口腔溃疡的老人,保持口腔清洁的同时,遵医嘱涂药和使用漱口液。

  四、如厕服务管理

  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各系统功能下降,再加上老人行动不便,如厕时易发生一些意外,如尿湿裤子、夜间起床跌倒、甚至用力排便排尿引起心脑血管意外等,须提供良好的如厕服务。其服务要求有:

  1、保持大小便通畅。老人白天嘱其多饮水,每天饮水量保持在20xxml以上,夏天出汗应增加水量,以保证充足的尿量,预防尿路感染;同时多食蔬菜水果,定时排便,预防便秘。

  2、有尿失禁的老人,定时提醒如厕,也可用闹钟或一些电子提醒器每2小时提醒1次。夜尿次数多的老人白天多饮水,晚间适当控制饮水量,以保证充足睡眠;如有脑血栓形成病史者则不宜控制水量。

  3、尽量提供方便穿脱的裤子,以方便老人如厕。

  4、提供方便、隐蔽、相对独立的排便环境,尽量让老人在卫生间排便,采用坐位排便,嘱老人不过度用力排便、排尿。

  5、嘱老人不锁卫生间的门,以便有情况时,护理员能随时提供服务。对于坐立不稳的老人,护理员则立于老人一侧扶持。如老人能自行用手纸清洁,则尽量将手纸交于老人,让其自行擦净肛周皮肤;不能者则帮助清洁肛周皮肤,必要时便后用清水洗净。

  6、如厕后,嘱老人慢慢站立,防体位性低血压而晕倒;地面防滑,预防老人跌倒。

  7、卧床老人使用便器,卧床老人及夜尿次数多且起床不便的老人,使用尿壶,注意操作规范,避免损伤皮肤和引起老人不适,及时清除粪、尿并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8、便器、尿壶每周消毒1次。

  9、注意保护老人隐私。

  五、饮食服务管理

  提供老人合理的膳食和用膳服务,满足老人食欲和营养素需求,是维持老人健康的最基本的服务内容。饮食服务要求有:

  1、根据老人牙齿功能、吞咽功能和饮食习惯,选择食物性状(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食)。

  2、根据老人疾病治疗要求,按医嘱选择食物种类。

  3、老人饮食基本要求:①荤素搭配,食物多样化,营养素齐全:以碳水化合物为主,适量优质蛋白质,富含维生素和钙、铁的食物,控制胆固醇、脂肪(特别是动物性脂肪);②食物易咀嚼、吞咽和消化吸收:食物加工细,尽量使用蒸、煮、炖的烹饪方法,少用煎、炸、炒的方法;③食物宜清淡,少盐少糖:老人因味觉功能下降,可用醋、姜、蒜等来调味,避免过度使用盐、糖、酱油等调味品;④食物宜富含丰富的膳食纤维,预防便秘食物色、香、味齐全,增进食欲;⑥注意食物安全:老人食物宜去骨、剔刺、切细、煮软。

  4、营造良好的进食环境,进食前半小时停止室内清洁卫生工作,卧床老人完成排尿排便,并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5、餐具清洁,餐桌、碗筷干净,无水溃、污溃。老人餐具专人专用。

  6、尽量创造条件,让老人自行进食。卧床老人可提供床上进餐小桌,进食不便者可提供长柄、粗柄餐具,餐桌上有固定碗、盆装置;必要时老人胸前围围布,桌上铺餐布;尽量让老人自行进食,享受进餐过程,预防功能废用性退化。

  7、细嚼慢咽,进食时不看电视、不与老人谈笑、不催促老人加快进食速度,防误吸、噎食。

  8、尽量坐位进食、进水,卧床老人抬高床头、侧卧进食,避免误咽人气管。

  9、食物温度适宜,喂食、喂水和鼻饲进食时,须先测温后喂食,避免烫伤。

  10、按操作规范进行喂食、喂水和鼻饲喂食,避免喂食意外。

  11、少食多餐,有规律进食,避免暴饮暴食。

  12、食物新鲜食用、低温保存、注意防蝇防蟑螂,避免食用过期、变质食物。

  13、开展膳食健康教育,帮助老人采取健康的进食习惯和选择健康的膳食。

  六、修饰服务管理

  良好的妆容能使老人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人际交往中起到积极的暗示作用,维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增进健康。修饰服务的要求有:

  1、保持老人发型、面容整洁、得体,不留长指(趾)甲。

  2、自理老人自行整理发型、妆容和修剪指(趾)甲,有困难者协助进行。

  3、鼓励老人每天多梳头,有困难者提供长柄、疏齿的梳子让老人自行梳头。卧床老人至少于晨间护理和午休后梳头。

  4、每天至少早晚洗脸,必要时随时清洁脸部皮肤。

  5、每2周检查、修剪指(趾)甲1次,宜在温水浸泡3?5min指(趾)甲软化后再修剪,一般在洗手、洗脚后修剪较好。

  6、每月提供1次理发服务,根据需要提供修面服务,由有理发服务资质的人员提供,护理员协助老人进行。结合老人习惯和喜好,建议老人修剪易梳理的发型。

  7、鼓励老人化淡妆,帮助老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开始一天的生活。

  8、修剪指(趾)甲、理发时注意预防老人意外损伤。

  七、衣着服务管理

  清洁、合体的着装是老年人人际交流和满足自尊的基本需求,清洁、无刺激的内衣裤也是老人身体舒适的基本需要。着装服务要求有:

  1、保持老人的衣着得体、清洁、舒适。

  2、能自理的老人衣着由老人自行选择和穿戴,护理员在老人穿脱有困难时提供协助,帮助扣扣子和整理衣物等,或提供方便穿着的衣裤、扣扣子的辅助用具等,协助老人自理。督促老人及时换洗衣服。

  3、老人每晚在会阴清洁护理后更换内裤,在皮肤清洁护理(擦浴或洗澡)后更换干净内衣裤,外衣视情况进行换洗。

  4、按服务计划提供衣服的清洁服务,不能水洗的毛料、丝绸衣服按要求送洗。

  5、穿衣照顾到老人的习惯,鼓励老人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穿合适、得体、舒适的衣服,鼓励“老来俏”。

  6、内衣、内裤采用棉质和丝绸类,忌用化纤织物,避免刺激皮肤或导致皮肤过敏。

  7、协助卧床老人尽量在晨间护理后或会客时穿上得体的外衣,以满足老人心理需求。

  8、保护老人隐私。

  八、清洁卫生服务管理

  清洁可达到清除体表污垢,促进血液循环,满足自尊、愉悦心理的作用,是每位老年人最基本的需要。个人清洁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有:

  1、按服务计划提供服务。

  2、老人能自行进行个人清洁卫生者,养老护理员督促并视需要协助老人做好清洁工作,视需要提供物品如热水、清洁床单、被服等。

  3、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无异味。每天起床时洗脸、整理床单位和个人衣饰;人睡前洗脸、洗脚;饭前便后洗手;卧床老人每天早晚拍背、视情况每周洗头1~2次;每2周~1月更换床单、被套、枕巾,必要时随时进行清洁。

  4、清洁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的室温,避免对流,防止受凉。

  5、按操作规范进行每一项清洁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老人健康受损。

  6、清洁卫生工作前先协助如厕,饭前、饭后半小时内避免做室内清洁工作。

  7、要照顾老人的起居习惯,操作前征得老人同意。对老人进行健康教育的基础上改变原有的不良生活方式,避免与老人发生冲突。

  8、尊重老人,注意保护老人的隐私。

  九、生活照料服务管理

  (一)协助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要

  食物的需要:注意老年人的膳食营养,为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喂食和喂水。排泄的需要:帮助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进行排便、排尿,及时清除排泄物。舒适的需要:营造安静、清洁、温度适宜的休养环境。

  活动和休息的需要:帮助老年人适当活动,并尽可能促进老年人的正常睡眠。

  安全的需要:防止老年人跌倒、噎食、误吸、损伤,保持皮肤的完整性。

  爱和归属的需要:营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和人际环境,促进老年人的人际交往,帮助老年人及时与家人联系与沟通,并给予精神上的关心。

  尊重的需要:运用沟通技巧,维护老年人的自尊,保护老年人的隐私。

  审美的需要:协助老年人的容貌、衣着修饰,使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

  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有:个人清洁卫生服务、衣着服务、修饰服务、饮食服务、如厕服务、口腔清洁服务、皮肤清洁服务、压疮预防、便溺护理等。

  1、个人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洗脸、洗手、洗头(包括床上洗头)、洗脚,协助整理个人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等。

  2、衣着服务包括协助穿脱衣裤、帮助扣扣子、更换衣裤、整理衣物等。

  3、修饰服务包括梳头、化妆、剪指甲和协助理发、修面等。

  4、饮食服务包括协助用膳、饮水,或喂饭、喂水、管饲等。

  5、如厕服务包括定时提醒入厕、协助如厕,使用便盆、尿壶等。

  6、口腔清洁护理包括刷牙、漱口,协助清洁口腔、假牙的清洁保养等。

  7、皮肤清洁护理包括清洗会阴、擦浴、沐浴等。

  8、压疮预防包括保持床单位干燥、清洁、平整;定时翻身更换卧位,防局部受压过久,受压部位按摩增进血液循环;保持皮肤干燥、清洁,预防皮肤受伤等。

  9、便溺护理包括大小便失禁、尿潴留、便秘、腹泻老人的照护,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等。

  (三)老人生活照料服务要求

  1、用文字或图表说明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范围、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服务须知。

  2、老年人居室做到清洁、整齐,空气清新无异味。

  3、制订各项生活照料服务规范,能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提供优质的服务。按服务计划提供服务完成率100%,压疮发生率0,老年人和监护人满意率>=90%。

  4、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同时,贯彻尽可能长地维持和促进老年人自理能力的工作理念。

  5、对老年人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和记录。

  6、定期根据检査程序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做到每日自查、每周重点检查、每月进行效果评估且有记录。

养老院管理制度9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兼职会计。镇(街)、村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镇(街道)民政办(科)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中心院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度公布一次,食堂账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养老中心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填表造册存档,确保养老中心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人员生活需要。

养老院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养老院门卫管理,保障养老院内居民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院的门卫和保安人员。

  第三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并接受养老院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方可上岗。

  第五条养老院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并建立与公安机关的联络机制。

  第六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保守养老院内部的安全情况和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七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操守,履行公务,维护养老院内的和谐氛围。

  第八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积极协助养老院管理机构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保障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防范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岗位责任

  第十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养老院的出入口管理,进行人员身份核验和登记;

  (二)处理来访人员的登记、登记及证件查验工作;

  (三)巡查养老院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

  (四)协助养老院内的纠纷调解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五)协助养老院内的火灾、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六)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养老院内的安全演练;

  (七)处理居民和工作人员的报警、紧急求助等事项;

  (八)协助养老院管理机构开展其他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24小时,应做好勤务交接班工作,确保岗位的连续性。

  第十二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私自进出养老院。

  第十三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形象。

  第十四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领导的督导和检查。

  第三章权力和义务

  第十五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在发现养老院内的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立即上报养老院管理机构,并进行现场保护。

  第十七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尊重和照顾养老院内的居民,对待每位居民要热情友好,照顾周到。

  第十八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善待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同时要求来访人员遵守养老院内的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养老院内部的机密和居民个人信息泄露给外界,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第二十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养老院的安全防范制度和消防制度。

  第二十一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如实记录出入人员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协助调查。

  第二十三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四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维护和谐的工作环境,积极与养老院内的居民和工作人员沟通交流。

  第二十五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章监督和执法

  第二十六条养老院管理机构应当对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第二十七条养老院管理机构应当与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养老院的治安秩序。

  第二十八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应当受养老院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并服从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挥。

  第二十九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人

  员有权提请养老院管理机构予以处理,如有需求,应及时报警。

  第三十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第三十一条养老院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并对涉及的门卫和保安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养老院门卫和保安人员对本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养老院管理机构提出,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养老院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养老院管理制度11

  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了xx市xx养老院的稳定建设和正确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院长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规范本养老院管理,努力把养老院建设成娱乐健康化,环境园林化,生活高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并配合区、市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实安排好老人生活。

  五、搞好院户挂钩,坚持定期走访制度。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养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制度,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和院民的考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九、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养老院内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思想。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务,对病员要按等级标准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老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鼓励老人以院为家,做老人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及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六、协助老人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老人洗晒衣被,督促帮助老人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老人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老人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工作服务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老人。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冲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五、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会议学习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全体老人和工作人员会议,汇报、布置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每月召开一次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物资、卫生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每季召开一次老年人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分析各类老人供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定期走访的内容,制定解决实际困难的措施。

  四、每周安排一个学习日,组织工作人员和老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以及各类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院规民约,表扬好人好事。

  五、每次会议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

  卫生制度

  一、饮食卫生:餐具坚持每周消毒一次,病号餐具分离消毒保管;切菜刀和砧板要生、熟菜分开;不购、不做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二、房间内不准烧、煮任何食物,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三、环境卫生:分片落实到人,天天清扫;定期组织全院大扫除,清除杂草什物;不得在院内乱堆垃圾,保持绿化环境。

  四、内务卫生:对内务日理一次,确保房间卫生整洁,东西摆放有序;定期做大扫除,保持窗明几净。

  五、个人卫生:夏季坚持每天洗澡,换洗衣服;冬季坚持勤换,勤洗,勤晒衣被,每月洗澡不少于二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财物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实行民主理财。

  二、对接收的捐赠款(物),地方财政拨款等,必须做到收支帐目清楚,账款(物)相符。健全会计制度。

  三、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登记造册、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四、所有财务开支以及购买物资要有人证明和有人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名,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对手续不符的,财会人员可以拒付

  五、院办经济实体的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汇总,上报。

  老人安全管理制度

  一、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二、不准吵嘴、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三、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四、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五、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

  六、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搞好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给老人上卫生常识及老年人保健课。

  二、建好老人的健康档案,定期给老人检查身体。

  三、负责老人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四、负责院内和老人居室及个人清洁卫生检查、评比。

  五、负责院内室内外及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养老院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一、做好值班日记,早6:30开门,晚上10点锁好大门,晚10点后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开门放行,晚上要加强安全巡查。

  二、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准私自放行车辆。

  三、对外来车辆一律要登记车辆牌号与单位。

  四、值班前与值班期间不准喝酒。

  五、对向外拿运公物及其它可疑现象要认真检查,并做好登记。

  六、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七、对于头脑不清醒、行动不便的老人,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放行。

  餐厅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特殊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人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3、供就餐人员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4、当发现或被就餐人员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5、定期清理检查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餐厅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大宗食品无合格卫生经验报告书、供货票据者,不得入库。

  2、坚持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先出库原则。

  3、各类食品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加盖,标识清楚。食品添加剂须专柜保管。

  4、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的食品原辅料,对未及时处理的食品原辅料应标明“待处理”。

  5、保持库房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冰箱(柜、库)须定期清理、除霜,做到无血水、冰渣。

  6、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餐厅厨师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具备食品卫生知识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坚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指甲油;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穿工作服进厕所及离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必须全部戴于帽内;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间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四坚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坚持公用物品消毒、坚持湿式清扫、坚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掏鼻。

  厨师安全操作守则

  (1)员工上岗应按要求身着工作服及工作鞋。

  (2)厨房员工穿着制服、戴帽子、穿平底鞋、系围裙,衣袖要扎好,胸前口袋中不得放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

  (3)员工当班时应保证精力集中,不应在厨房内跑动、打闹。

  (4)厨房的'设备应每天定期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厨师使用厨房设备须严格遵守正常的操作规程。新员工须由主管人员对其进行设备使用方面的培训。

  (6)油炸锅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人员不离岗。

  (7)当油、水、食物泼到地面上时,要立即清除。

  (8)碗、盘、玻璃器皿打碎时,不得用手去捡拾,要用扫帚去清理。

  (9)擦拭锅炉要先确定已经不会烫手,然后才用手去拿。

  (10)衣物、桌布等易燃物不得在火炉上烘烤。

  (11)搬运重物特别是热汤汁时,不要一人操作,以免扭伤和烫伤。

  (12)刀具和锋利的器具落地前不要用手接拿。

  (13)应保证刀具的锋利,不锋利的刀具最易导致人员受伤。

  (14)厨房员工不得随意处理突发的断电事故。

  (15)工作时应注意保持地面清洁,以免滑倒受伤。

  (16)工程人员断电挂牌操作时,切忌合闸。

  (17)每天工作结束前,值班者应最后离开,在离开前要切实检查炉灶是否还有余火,煤气开关的把手是否在关闭的位置,逐一检查电气用具插头是否拔下,最后关灯离去。

  (18)每月至少举行一次设备安全大检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表并签名,亲自送到规定的地方,对保持食品和设备管理安全都是必不可少的。

  护理人员规章制度

  1、养老院所有护理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殴打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养老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养老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遇有事需要请假,需按请假管理制度办理。

  10、养老院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操作守则

  1、在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积极参加政治学习,钻研护理业务知识。根据养老院的服务公约,认真做好护理工作。

  2、熟悉掌握老人姓名、年龄、特点、残疾情况、活动能力、身体及情绪的变化情况。

  3、协同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组织老人开展康复活动。

  4、做好公共区域、卫生间的卫生工作及购买服务老人的房间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楼区整洁,无异味。

  5、定期擦洗门窗、桌椅、橱柜、灯具、天花板,定期对楼区室内外进行消毒。

  6、定期为老人洗涤、翻晒被褥衣物。

  7、保养好所有设施设备,保管好本区的财产及各种设施。

  8、负责辖区老人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老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困难。

  9、进行晨、晚间护理工作(督促刷牙、梳头、洗脸、洗脚)。

  10、定期组织老人洗澡、换衣。

  11、为购买服务的老人送餐、送水。

  12、对于购买服务的老人,需做好老人的喂养工作,做到认真、细致、保质、保量。喂养时老人应坐位,切勿过快、过量,避免食物引起的窒息。注意食物的温度及日食量。

  13、做好老人入院、转区的房间布置、整理工作。

  14、做好每日的护理工作记录、交换班记录。

  15、完成上面交代的其他工作事项。

  16、为老人营造一个欢愉的气氛,一个温暖、舒适,富有人情味的生活环境。

  仓库管理制度

  1、本院仓库专人负责,不允许私人物资同放库内。

  2、本院仓库内,所有物资必须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每季度盘库一次。

  3、仓库内应做到清洁整齐,无鼠虫害、无霉变现象发生。

  4、所有进出物资都必须开具进、出库单,写明物品、数量、用途、价值、经手人、仓库保管员、院长签字后有效,一切工具、低值易耗品都须根据入库单给予报销。

  5、对一些旧物资,应洗涤清洁,完整堆放,以备后用,对已故人员的遗物应会同家属,进行清点,属本院的物资应放回仓库,并开具入库单,入帐。

养老院管理制度12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一、教学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教学室、理论教学室、教学仪器仪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后勤室具体负责管理;

  二、教学设备设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续齐全,帐物一致;

  三、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由后勤室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交名匠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列入月度财务预算,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四、教学设备设施单价在100元及以上的应进行登记,由后勤室负责建立教学设备设施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五、教学前由教师编制《课前准备表》交后勤室,由后勤室管理员对所使用的教学设备设施进行认真调试,分配学员使用。使用人员要按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备设施、仪器的损坏;

  六、教学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按星耀集团体育中心《年度维护维修计划》、《月度维护维修计划》、《报修服务流程》执行;

  七、后勤室管理员每季度对教学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教学工具、材料的领用,领用人需填写领料单并注明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用途等,报名匠批准后,到后勤室管理员处领用; 九、教学设备设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写借条并注明用途、归还时间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内的,报后勤室管理员批准后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过7天的,需报名匠批准后方可借用;

  十、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损坏或者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扣除折旧后的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名匠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养老院管理制度13

  1、养老中心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账.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账。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养老中心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中心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养老院管理制度14

  1、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搞好单位安全的自觉性,全面培养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工作中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治理院的能力。

  2、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工作人员要提醒和指导院民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在自身各种服务活动中要确保安全,防止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发生事故。

  3、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除有意违法犯罪,应特殊处理外,一定要与人为善,息事宁人,控制事态,化解矛盾,不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对于院民之间矛盾,工作人员要主动调解,做到公正、公平,无效时立即告知主管领导或报110。

  4、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对易变质腐烂的'鲜活食品和怕挤压、倾倒的易碎、易损物品以及较大货物一律不予存放,院民所带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管,代管手续要齐全。

  5、如发现院民发生刑事犯罪活动,工作人员应暂停清理、整理房务,保持现场原状,报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切实做好治安协查工作,对于正在实施的各类犯罪活动,工作人员在报110的同时应尽一切可能制止犯罪活动。

  6、凡入住的院民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院民不得私自住宿或转让、调整床位。

  7、一些突发案件和事故处理中,如火灾、爆炸、中毒等,工作重点在救人、疏散院民和维护好院民秩序等。对威胁或伤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如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重点是抢救受害者,注意发现和控制重要嫌疑分子,以及现场保护等。

  安全制度要求:

  1、x x负责院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2、院全体工作人员每半月集体进行一次全院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工作人员能够正确掌握使用

  4、实行院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并逐日填写值班登记表。

  5、院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X X及工作人员组成,X X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6、制定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7、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9、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负责人要定时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养老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xx市农村五保供养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为市民政局举办、乡镇协管的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的民政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负责为供养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和上学等基本生活保障,应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扶幼助孤的办院方针,逐步提高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敬老院由市民政局领导和管理,市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敬老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敬老院同时接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领导、监督和安全管理。

  第四条敬老院每月必须分别向市民政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

  第二章院民管理

  第五条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入住敬老院,应由本人、监护人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审批后方能入院。

  第六条敬老院收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应分别与供养对象本人、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供养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和孤儿统称“院民”,敬老院应按照一人一档建立院民档案。院民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在院应当遵守院内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敬老院可按照规章制度对院民进行管理和奖惩。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敬老院院长为敬老院法人代表,负责主持敬老院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敬老院在编人员中任命或聘任。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或民政员协管,主要负责敬老院的行政领导、综合协调和研究决策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配备管理、炊事和护理等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不低于1:10,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民政局调配。

  第十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按照市民政局批准的名额,由敬老院聘用炊事、护理等工作人员。

  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具有本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思想政治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五保养老事业奉献的精神;初中以上文化,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身体健康的自愿报名应聘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并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后上岗。

  敬老院应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其工资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发放,同时,可用院办经济收入和其他可用资金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交其单位应交部分)和工伤保险,临聘工作人员个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敬老院应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未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纪律和聘用合同的应及时予以解聘;每半年召开一次院民会议,对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的予以解聘。敬老院解聘工作人员应报市民政局批准。

  第十二条具备条件的敬老院应建立党、团、工会等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接受所在地党委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章院务管理

  第十三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决定院内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院民守则、民约,检查、监督本院护理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敬老院应建立院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提倡和要求院民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活动,根据需要和院民身体状况组成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化娱乐、生产经营和互帮互助等小组,组织开展好院务管理。

  第十五条敬老院应建立和完善学习、会议、请假、卫生、财务、伙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和明确岗位职责,并公开上墙,坚持和严格执行,构建依规依法管理的良好机制。

  第十六条敬老院应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财务、供养质量及院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十七条敬老院应规范服务,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应根据季节变化,为院民添置和更新适时的衣被;按照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饭菜可口的原则和每天有荤菜,每餐三菜一汤的要求,每周制定菜谱,保证伙食标准,提高生活水平。

  第十八条敬老院应加强院民寝室、厨房及院落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整洁、干净,搞好绿化美化,创建团结互助、文明友爱、感恩常乐、积极向上的院风,积极争创卫生、文明单位。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敬老院为市民政局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单独开列账户,单独建账管理。敬老院种、养、加工,社会养老等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账。

  第二十条由市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办公室负责会计工作,敬老院工作人员担任出纳。支出票据由院管会监督人员签字(盖章),院长核签。

  第二十一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支出凭证必须符合财经制度,并有经手人、院管会监督人和院长签字,会计审核后方可报帐。

  第二十二条每月10日前由敬老院出纳将上月收支票据分类汇总报市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加盖审核印章,再交会计记账;出纳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应建立银行进出帐和现金流水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三条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敬老院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3000元,由出纳保管,钱款丢失自负责任。必须建立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条理清楚,使用去向明确;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管理办公室分院建立收支统计台账,每次审核后按供养支出、公务支出、设备维修费等项目统计,作为考核依据。敬老院管理办公室审核上月开支后再核拨当月供养经费。

  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在农贸市场购买蔬菜、水果、大米、肉食等农副产品使用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购物支出凭证,由购物人、收货人、院管会监督人员签章齐全后记账,其他收支一律使用正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同时,物资采购必须做到当天结算,杜绝累计结帐付款,并在购物当日将所购物资明细传敬老院办公室备查。

  第二十六条财务收支,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各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特别是公务支出不能占用其他各类专项经费。

  第二十七条敬老院一次性设备购置、维修及其他非常规支出3000元以上的,必须报市民政局审批同意;一次性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必须报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办同意;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院务管理监督人员签字后,再由敬老院院长审签。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第二十八条敬老院财务收支情况应按月向院民公布,接受院民监督。

  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第二十九条差旅报销严格按照《xx市民政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敬老院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必须有上级和民政局院管办通知,方可报销。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敬老院应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院民中培养和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排查院内设施设备、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危房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第三十条敬老院应强化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要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确保能拉得出,用得上。

  要对汽油、烟花爆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室专人保管,严禁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私自拥有和带入宿舍。电器设施应专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用电规范和要求用电,院内不得存在?露线,及时更新废旧电线及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烤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房间物品及生活用品应整齐摆放,不得堆放其他杂物,严禁院民私自开伙做饭,严禁供养人员吃倒床烟,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敬老院要强化食堂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敬老院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应调出炊事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敬老院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食物储藏间严禁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严禁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建立蔬菜食品进入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每餐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第三十二条敬老院要加强日常安全,杜绝人员意外伤亡事故。

  敬老院不得收养并及时将新发生的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送相应医院隔离治疗,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公共传染病预防和防雷工作。加强厨房刀具管理,严禁将刀具带出厨房,禁止供养人员私自拥有管制刀具。

  对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处方供药,院民不得私自购药,应由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为不能自理的院民配药或送药。坚持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警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防止供养人员院外安全事故发生。敬老院不得组织供养对象集体外出参观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院办经济管理

  第三十三条敬老院应根据生产条件和场所,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生产经营,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实现以副补院。

  第三十四条提倡和要求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院办经济劳动,鼓励低偿承包院办经济项目。

  第三十五条院办经济净收入(除去成本),原则上按照4:3:3用于:奖励参加生产劳动的院民和工作人员、补充供养对象生活费用、再生产积累。

  第三十六条敬老院应单独建立院办经济账务,核算、考核院办经济收入和发展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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