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管理制度(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房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利益,根据《通山县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外出人员竞聘政策,特制订本规定:
一、所有外出或停薪留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8。15号前回单位办理好竞聘手续,逾期没回、没办理的视为自动离职,20后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备案。
二、凡回来办理手续或竞聘人员,报到时提交停薪留职合同书,无停薪留职合同的必须提交外出事因证明材料(病休的要有二级医院以上的住院病例和证明,工伤的相同,并要附当时院长、同事签字证明)。
三、签订了停薪留职合同的,严格按原合同办理,合同到期没续签期间视自动离职;没签订停薪留职合同的,不管什么原因,头三个月算病休,以后算自动离职;前者以合同日期为准计算,后者以工资表为准计算。
四、具体核准核算由办公室和财务来完成,要严格把关,签订了合同的',按合同办理,没签订合同期间和人员,按局《外出务工人员管理办法》来办理,外出期间保职费1200元/年,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缴纳。
五、所有外出人员,办理好各种手续后才可提交竞聘申请和去向申请,提交材料与在职相同,没有办理好手续的不接受申请,直接向上报告其自动离职。
六、竞聘程序与在职一样,相应专业只能竞聘相应岗位,统一考核、统一竞聘、统一管理。
七、申请继续外出的,在办理好以前手续后,鼓励其继续外出,但要签订转岗分流协议,三年后必须参加竞聘,分流期间每年必须交保职费600元,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承担。
八、竞聘落选的,结合多年来单位困难时未给单位做出贡献,鼓励其继续外出,签订转岗分流协议,三年后必须参加竞聘,分流期间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承担。
药房管理制度2
1、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内含毒药、限剧药及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务必使用贴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状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务必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药房管理制度3
一、储存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对该药品进行报损即销毁处理。
(一)超出有效期或使用期的;
(二)由于储存不当等原因造成药品的污染、变质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三)库房所进药品经药品检验不合格,需销毁的.;
(四)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报损及销毁的;
(五)其他依照有关要求或规定需报废及销毁的。
二、特殊情况报损应提供相关证明及报损实物:如加药后发现配伍禁忌等。
三、库房发现有药品符合上述(一)、(二)情况者,应立即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处理,决定是否销毁。其他情况直接与药剂科及财务科领导联系办理报废及销毁手续。
四、报损及销毁药品需由院财务科审核并签字报院领导批准签字方可销毁。
五、各部门填写报损及销毁单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批准文号、报损销毁原因、申请日期、申请人、核对人。送药事委员会复核及安排销毁,报院领导审批。
六、销毁处理及有关安全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报当地公安、环保等部门。
七、销毁由药剂科、财务科指定人员进行。其中药剂科负责销毁,财务科负责监督。销毁应填写销毁记录,写明销毁情况,分别签字并归档保存三年。
领药及核查工作制度
一、领药单应一式三份(一份交药库发药用,一份交财务,一份作领药存根)。
二、根据电脑单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药人核对清楚后签名,不得涂改。
三、领药人要仔细核对药库发出的药品,严禁“三无”药品及不合格药品进人调剂室。应记录所领药品的批号。
四、对从药库领到的药品要执行验收制度。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收回药品,同时上报院药事委员会。
药房管理制度4
一、采购应根据药品库存情况有计划地采购药品,以免积压或缺货。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购入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
二、到库药品入库应检查效期并将效期录入电脑登记,库房及各调剂室应设有“近效期药品一览表”,将近期失效的.药品按失效期的先后分别列与表中,使之一目了然。
三、发现有效期在半年内应及时上报药剂科,并联系各临床科室催销,在三个月内必须每月催销。
四、定期检查。按效期先后出库,做到近期先用。
五、调剂室因配方需要将药品拆零调配的应保留外包装注明有效期。
六、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要及时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不得用于调配发药。
药房管理制度5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7、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药房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及税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认真进行总分支机构核算,合理安排和处理分支分支机构的核算,满足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要求,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总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年终由总机构进行汇算清缴。
6.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税务和审计人员组成,岗位职责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税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税管理具体要求
第五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支票、发票管理
第十五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六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七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十九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一条总机构财务部负责购买发票,并分发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开票员于每月1号向总机构汇报上月发票使用情况,开票金额等。由总机构财务部核对其各分支机构的开票情况。
第四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借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六章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1月1日开始执行。
第八八总分支机构的商品采购管理
第四十二条总机构实行“采、供、销”三统一模式。总机构负责商品的全面采购,二级分支机构和三级分支机构不允许单独采购。三级分支机构缺货时,统一报二级分支机构业务部,二级分支机构上报总机构业务部。由总机构业务部统一采购商品,采购的商品统一配送到各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配送到三级分支机构,商品款由总机构支付。
配送药品的价格和价款的结算方式由总机构统一制定和计算,各分支机构收到药品后,根据送货单据核对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数量、金额等,核对无误后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第八章总分支机构存货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存货采用历史成本记帐原则。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存货盘点分随时盘点、定期盘点和年度盘点。
第四十六条随时盘点由各分支机构库管员负责,库管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清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台帐记录的物资数量和实际物资数量相符。
第四十七条定期盘点每月由二级分支机构的财务部和各三级机构的库管员负责,每季度总机构出纳要代表财务部亲自到各个分支机构和库管员共同盘点库存物资,盘点后出纳员要填写库存物资盘点差异记录表,列明盘点遇到的情况,库管员签字后交财务部。
第四十八条年度盘点由总部财务部负责组织,营运部、办公室、审计员参与,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全面大盘点。
第四十九条年度盘点的职责:
1、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资产盘点表。在实地盘点时负责记录。
2、营运部负责在实物存放地点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度量衡量器具,并进行详细的检查,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3、审计员负责对盘点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盘点的程序
4、由财务部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准备所需盘点表格。
5、存货保管部门把存货按规定标准堆放好,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放置物资品名标识牌。盘点期间已收到物资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识。
6、盘点小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添入盘点表。
7、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要编制盘点报告,详细分析盘点中遇到的问题、盘盈和盘亏的原因分析,提交总经理审批。
8、总经理要召开专门会议,确定盘盈盘亏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所有盘点资产都要保持静止状态,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物资的进出及移动。
第五十二条盘点结果处理:
9、盘盈资产处理:资产盘盈后,要将资产重新登记入帐。盘点小组要添制一式两份的盘盈资产登记表,经过盘点小组负责人、监盘人、存货保管人签字,一联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一联交存货保管人登记存货台帐。
10、盘亏资产处理:资产盘亏后,要确定资产盘亏的原因和责任人,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盘点小组要添制一式两份的盘亏资产登记表,经过盘点小组负责人、监盘人、存货保管人签字,一联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一联交存货保管人登记存货台帐。财务部要按盘亏的资产种类、数量、金额从存货帐户中转出,扣除相关责任人的罚款金额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把责任人罚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帐户,收到罚款后从其他应收款中转出。
第九章二级分支机构和三级分支机构现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总机构每月月末对二级分支机构备用金进行盘点清查;二级分支机构对三级分支机构备用金进行盘点清查。营运部督导每月应对所管辖区域的各分支机构现金进行抽盘。总机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营运部的盘点资料,并定期对各分支机构现金进行抽盘,每月末最后一天各分支机构盘点库存,层层监督盘存。盘存后的报损报溢表由营运部副经理统一上报总机构财务部,由财务部按区域做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十四条三级分支机构每日销售日报表(收入明细)在18:30之前上报二级分支机构财务部,二级分支机构汇总三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日报表,在19:30之前上报到总部财务部。各分支机构每日营业收取的现金存入公司法定账户,并于每星期周一8:00之前把上周存款凭单交于二级分支机构财务部;二级分支机构于每星期周一14:00之前把上周存款凭单交于总机构财务部。每月收取并如实登记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填写《营业外收入登记表》,月末前层层上交财务部;这样能够保证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能及时确认,且不存在滞后现象。
第五十五条储蓄业务卡与取款密码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及出纳分别保管。各门店备用金不得超过20xx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超额借支,应经营运部经理及分管副总审批后办理相关借支手续。
第五十六条各门店的备用金有店长写借款单,借款单有营运部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放款。借款单并交给会计入账。
第五十七条各门店和总部的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十章各门店借支、费用报销核算制度
第五十八条各门店需要借支办理门店事务的,由门店负责人填定借据,写明借款用途,由营运部经理签字,由财务部长签字,最后需要总经理签字,出纳确认以上签字无误方可付款。门店发生的费用必须要出具正规的发票,办理费用报销流程,出纳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章总分机构纳税核算制度
第六十条每月1-15日,由总部财务部统一核算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并确认总部和各二级分支机构的税金,由总部财务部统一存税款,总机构和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申报缴纳税款。
药房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和运动员用药安全,做到依法管药,特制定本标准。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反兴奋剂条例》。
3、《医学专用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含兴奋剂药品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2、药房人员及各科医生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四、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对购进特殊管理药品的有关规定。
2、制定本院含兴奋剂药品目录。
3、含兴奋剂药品的验收除按规定逐项对品名、规格等各个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外,同时应检查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上标示“运动员慎用”的标识,没有该标识的药品不得采购。
4、在药房设含兴奋剂药品专柜,并有明显标识。
5、含兴奋剂药品按处方药进行管理,注册运动员及其运动员辅助人员只有凭依法享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持有这类药品。
6、大夫开具处方前,应询问病人是否具有运动员身份,大夫应根据运动员的病情尽量在兴奋剂目录之外选择不含禁用物质,又对该病人确有疗效的药品。
7、如确实没有替代药品,或者经临床证明替代药品对该病人无效的,医师方可为该注册运动员开具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的处方,但在开具此种处方的情况下医师还必须将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告知运动员。
8、负责药品调剂的药学专业的技术人员须执行《北京西直河仁安医院处方调配制度》,并应将含兴奋剂药品的性质和使用后果告知病人。
9、积极开展《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药房管理制度8
第一章职业道德
第一节职业道德的基本知识
一.道德的含义和特点
讲职业道德,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道德
职业道德是属于道德这个范畴的,应该具有道德的一些基本的特点和特性
所以我们要搞清楚职业道德,必须先说一说道德
道德是我们社会上的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无法逃避的,只要你还在这个社会“混”,你就必须面对道德。那什么是道德呢?道德的确切的含义是什么呢?
打个比方,报纸和电视里面经常出现一些人拒绝赡养他的父母甚至殴打父母。我们说这个人的行为是违背我们道德的。首先,我们有一杆秤,认为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从而这个拒绝赡养父母的行为就是恶的,不好的。其次,社会上这样的行为,新闻媒体总是乐于报道的,这就是社会舆论。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文化传统,三字经中就有九岁黄香冬天时给父母暖被褥的事情。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就是传统。依靠这些舆论传统干什么呢,就是希望儿女以拒绝赡养老人为耻,最终老人能够有一个幸福安详的晚年。这就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所以说道德是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药房管理制度9
一、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二、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三、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四、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药房管理制度10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静配中心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4、住院患者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住院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7、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
2、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xx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
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
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塑包装或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平衡液);
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
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
7、住院药房已经发出的口服药品。
三、退药手续
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
2、因药品不良反应退药者,开方医生必须按照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不良反应的药品。
3、因医生开错处方而需要退药者,有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经医务处处长、副处长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药学部将其作为不良医疗质量事件,填写“医生差错本”备查。
4、住院患者因死亡而需要退药者,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5、住院患者因转科、变更治疗方案,由开处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6、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退药必须携带医生开具的原始收据,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退费。
7、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回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
8、电脑执行退药,相关人员在《临床科室退药申请表》填写退药日期和退回药品的药名、规格、数量,经手人签名;
9、退药必须到相关药房办理,为了更好的做好这项工作,望各临床科室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和药品调配人员要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在为患者开具处方时,力求做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及合理治疗。
各临床科室主任和义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退药退费”原则。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可开具退药申请单,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第1条的',药房人员应填写门诊药品销后退回登记表,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责任具体到个人,定期统计汇总,上交医院医务科或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凡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患者,接待的医务人员要与患者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向患者说明不能退药的原因及退药的危害,不得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的药品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可再使用不能确认质量状况的,办理入库手续后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因本院工作人员失误而致患者退回药品不能再使用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负责。
药剂科对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而退回的药品不得二次经药房发出,作报废处理。同时统计因退药而造成的药品报废金额和开具退药单的医务人员的总数上交医院,医院将按相关规定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
药房管理制度11
1、目的:明确值班经理岗位职责,保证公司药品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值班经理/班长岗位。
3、责任人:值班经理/班长药圈会员分享
4、内容:
在店长领导下协助店长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负责员工服务、礼仪及同仁堂文化等的培训和考核,督促职工严格落实服务规范,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负责店内各种纠纷、投诉的处理工作,积极进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协助店长做好门店安全工作,落实有关防火、防盗、防抢、防骗的安全防范措施。
协助店长做好门店商品盘点,确保账货相符。
负责当班期间员工仪容仪表、劳动纪律的检查,发现违反纪律和管理制度的问题,要及时批评、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员工日常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保证店员在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工作程序,避免发生售错药品、开错票、收错款等情况的发生。
负责组织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检查顾客意见本、缺药登记本,对顾客反映的意见及时回应和处理。
执行店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药房管理制度12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平安、有效,依据及、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掌握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理解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学问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其次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选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滑、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持续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别要求的药品应当根据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准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瓶季度养护一次,陈设药瓶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准时排解;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准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务必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务必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
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依据临床需要设立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持续工作环境卫生干净;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具体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务必根据有关规定妥当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选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选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根据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药品平安突发大事应急处理
根据、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平安突发大事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准时、处置坚决、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平安突发大事发生后,应当马上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平安突发大事发生后,专心协作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峻损害的缘由,如重药品质量大事、群体性药害大事、严峻药品不良应大事、重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平安大事。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根据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特地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务必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根据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药房管理制度13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二、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三、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四、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 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 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助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即召回,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现后一个小时内营业场所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产品召回并销毁。
五、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安排专人负责废弃物的处臵、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二、将废弃物分类放臵,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倒入工作场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废弃物应当实施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药店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
五、禁止将废弃物交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处臵单位或个人处理。
六、建立废弃物产生、收运、处臵台账,详细记录药店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废弃物处臵管理,并对处臵行为负责。
一、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二、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县卫生应急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臵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应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诉处理规定
1、接到顾客投诉时,员工必须聆听,同时将顾客投诉的时间、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号码及投诉主题详细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投诉信息后,必须做好核实、分析,根据各种投诉性质和程度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办法,限期处理和回复。
3、将问题处理妥善后,须于2小时内反馈客户中心,以便跟进验证和回访顾客(回访时效在2个工作日内执行)。
药房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配人员的行为,保证处方调配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83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2条。
3、《处方管理法》。
4、本院有关管理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方调配人员。
四、责任:
处方调配人员对本职责的实施负责。
五、工作内容: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在药房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
4、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席,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处方管理制度。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对处方查对的内容为: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7、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8、工作时着清洁工作衣,挂牌服务,下班前应做好药品补充和清洁卫生工作。
9、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药房主任请示汇报。
药房管理制度15
一、医院对现有专家库进行重新确认,将有违纪记录的人员剔除,并对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员进行重新确认。
二、确标工作小组的组成:
(一)确标当天从医院药事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抽取不同专业的专家委员5名,参与确标工作委员会。
(二)根据上述不同专业专家的分布情况,为使新抽取的专家分布均匀、合理,再从专家库中随及抽取专家15名参与确标工作委员会。
(三)院长、分管药事工作的副院长、药剂科主任、参与确标工作委员会。
(四)专家抽取工作由医院党支部纪检组长负责监督。
三、集中招标采购确标工作纪律
(一)医院党支部纪检组长宣布确标工作纪律,全体被抽中专家集中学习有关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文件及确标原则。
(二)应遵守本次药品确标的有关规定,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会,不得请假、迟到、早退,违者视为放弃。
(三)对每种药品应根据临床各专业的需求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在确标时不得暗示或交谈、拉票。
(五)关闭所有的手机、不得与外界联系。
(六)会后不准透露确标会议情况。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取消其本次专家资格,或取消其院专家库成员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对招标品种的确认原则
(一)由药剂科首先对中标品种进行查对,分别注明医保、公费及是否在我院使用过等,对中标品种中已在我院使用的.,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应予以保留。
(二)对每一类品种中的原研制品种、专利层次品种、特殊定价的品种,原则上应予以优先考虑。
(三)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公费医疗目录内药品、以及国家一类新药或中药二类以上药品可优先考虑。
(四)因临床特殊需求原因对未中标又需备案采购的品种,充分考虑临床的需求,按卫生厅制定的原则进行备案采购。
(五)确标的药品因考虑到我院系一所专科性二乙医院具体情况及患者需求的不同,原则上一种药品可考虑进口(包括合资、独资)、国产并存,其剂型和规格根据医院的需求选定。
(六)确认品种如有GMP和非GMP认证产品时的,GMP认证产品优先入选。
(七)对有不良记录厂家的药品以及招标后价格无特殊原因不降反升的药品,原则上不予考虑确认。
(八)应保证临床医疗用药的安全、有效(包括疗效、毒副作用等)。
(九)遵循质量优先、参照价格的原则,选择质优,价格适中的产品。
(十)参考药品的资信(包括品牌信誉、质量、是否原研发等)。
(十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省内药品生产企业的中标候选品种。
五、投票方式
(一)由药剂科人员根据在用药品使用情况,将药品集中招标,中标候选药品确认表,(各临床科室提出申购)和非招标范围的药品申请目录。并分别注明是否医保、公费,现在使用的药品及生产厂家情况等。
(二)将整理出来的资料复印,供投票专家取舍,投票方式为无记名方式。
六、确标结果统计
(一)专家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纪检组长监督下进行统计,结果予以公示,所有原始标准予以封存保留1年。
(二)品种有2个或2个以上生产厂家的,按一种正选、一种备选进行确认。
(三)对在用药品目录和非在用药品目录的招标药物品种,同意票数超过80%的,该品种方取得在我院确认资格。如有2个或2个以上品种同意票数超过80%的,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得票最多者认为正选药品,得票第二者确认为备选药品。如有2个或2个以上品种的得票最多且相等的,则在得票相等品种中再次投票,按得票多少为序确认。
投票只有1个品种,同意票数超过80%的,则按在用、非在用药品目录品种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属于在用药品目录品种,则确认该品种为正选药品。属于非在用药品目录品种,按新药引进原则进行确认该品种。
【药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药房管理制度11-16
药房管理制度【优】11-19
药房管理制度15篇(推荐)11-24
药房管理制度【必备15篇】11-17
药房岗位岗位职责11-20
(通用)药房岗位岗位职责11-26
医院病区药房组长工作职责10-10
药房岗位岗位职责优选(15篇)11-20
工厂管理制度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