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荐)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培训,使我乡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与发展需要,为提高我乡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同时促进教师向现代型教师转变,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适应课程需要的现代型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课程教材的理论与实践上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的研究型教师。
二、培训目标
1、逐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教师岗位成长的教学、教研、培训、实践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
2、继续进行新课程及四环节教学法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现代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
3、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使我乡各级骨干教师增加到教师总数的10%,做到学科、年龄、知识结构分布合理,使他们成为我乡课堂教学、科研教改的学科带头人。
4、全校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部分教师藉此开展辅助教学,并且充分利用网络自主学习,提升自我。
5、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把新的发展性评价理念贯穿在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去,探索发展性评价模式。
6、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指导教师学会学习,提高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促进教师自主成长和提高。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实现学科教学创新、德育工作创新和管理工作创新,适应新课程和发展的需要。
三、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四环节教学法及教学常规,包括如何备课,如何上课,如何评课,如何批改,如何辅导,如何培养学生的习惯等。
2、教材教法的.学习及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如何做好班主任,如何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等。
3、师德培训,包括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4、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学科课程标准及解读、新教材研究与分析、新课程教学实践与思、新课程教学策略等。
5、加强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培训。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6、进行教科研基本知识、方法培训。
四、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培训方案。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管理,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
3、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教材(录像、软件等)、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科研成果、培训总结等有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和成果。
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
1、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中心校成立教师继续教育本培训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奖惩等。
2、要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力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单考核。中心校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教师教学工作专项考核。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期末予以表彰、奖励。
3、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人人重视,尤其是分管领导要做到层层管理,确保实效性。中心校为校本培训专设培训经费投入项目,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
2、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2
(一)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宁静、和谐、安全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采光、通风、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建立教室卫生清扫制度,保持教室清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每天要清扫一次,每周要大扫除一次,确保教室窗明几净。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门窗、课桌凳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划。
(四)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关窗锁门,不得在教室内乱设电线插座。
(五)教室不得租用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教学活动和商业性营利活动。
(六)注重营造教室文化氛围。室内要做到“五有”,即有班训、有课表、有图书角、有学习园地或板报、有学生优秀作业作品展示专栏等。要结合班级特点,根据学校办学特色需要,可布置激励学习、催人奋进的字画等。(七)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进入教室。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3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督导教学常规的执行状况,全面提升老师对教学常规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心,规范老师的教学行为,把激励、创新、发展、进取的人文精神纳入教学活动中,努力创建和谐且富有竞争的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 备课
1、 应有详尽、科学的教学安排,合理支配教学进度。
2、 严格遵守备课环节,分课时备课,课时应与教参同步。内容详尽,重点突出,难点精确,设计合理。
3、 应备周前课,特别状况不得少于3节。
4、 严禁抄袭教案,要钻透教材,分析学情,书写规范。
5、 考核方法: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
二、 教学
1、 老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 注意自身形象,着装整齐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老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 任课老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示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 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老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爱好。
5、 重视培育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回答问题主动,留意力集中。
6、 未经教育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把非笔试科目挪作它用。
7、 要求老师教学严谨,常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8、 分单元按月对学生学业进行质量检测。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要从中发觉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同时要具体记录每次考试的数据。
9、 学期结束任课老师要写好相关学科的教学总结,用统一格式书写上报教育处。
10、 考核方法:教学常规月评考核和校领导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三、 作业布置与批改
1、 作业布置分年段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杜绝作业布置的随意性,作业要精,要有代表性,要有创新性,要激发学生的思维。
2、 各年级各科要统一作业格式,统一书写标准。
3、 作业及试卷批改要刚好,对于批改时发觉的特性问题要批注,共性问题要记录并公开讲评。
4、 统一作业批改形式。除试卷外以等级呈现作业质量,同时要有激励、提示等语言批注。
5、 禁止利用学生批改作业及试卷。杜绝错批、漏批和卑视性批改的现象发生。
6、 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作业检查评价标准及本条例执行。
四、 辅导
1、 任课老师要切实落实培优补差工作,要有详尽的方案和措施,要落实到人,不得流于形式。
2、 科任要有辅导记载(包括对象、内容、措施、过程与效果)。
3、 要有耐性、有爱心、有责任心。要正确对待和关爱学困生,要多与之沟通解决心理上的障碍,解决学习中存在的诸如方法、习惯和盲目等问题,不得卑视、打击。
4、 不得对本校学生实施有偿辅导,或在工作日内对校外学生实施家教。
5、 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和本条例执行。
五、 教研活动
1、 科组长要组织本科组老师主动参与教研活动,对于参与教研活动的人员进行点名登记。同时对活动内容、过程、结果要有材料记录,要定时实行本科组的教研总结会议。
2、 任课老师要听从科组长支配,依据支配仔细打算上好公开课或其它形式的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
3、 任课老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1节。听课要仔细写好听课记录,作好听后分析和总结。
4、 科组长要提前3天向任课老师通报下一个教研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任课老师要仔细打算,要有书面形式的发言或论述,不得流于形式。
5、 每位老师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教研论文,以统一电子文档格式书写上交教务处(要求原创,严禁网上下载)。
六、 管理
1、 教学期间,任课老师既是本堂课教学的责任人,又是学生常规管理的责任人。要负责本堂课的点名,解决课堂中的`偶发性事务,负责学生的平安等事务,并将相关状况刚好向班主任汇报。如因管理不当或失职对学生造成的损害,本堂任课老师除将担当全部责任外,学校将视其情节处以罚金。
2、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体罚学生造成的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情节严峻者予以辞退。
3、 全部室外课,任课老师必需到教室将学生排队带到活动地点(指定专人检查电灯、电扇是否已经关好),并点名,对未到学生要追查缘由并报班主任。同时下课也要由任课老师组织排队带到教室。一、二年级的室外课要提前2分钟回到教室。如因违反而造成的事故由任课老师负责。
4、 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要合理支配内容,要在保证学生平安的前提下实施教学,如因管理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学生损害负全部责任。
5、 各种试验课,老师要严格规范学生的行为,限制好学生,严格遵守试验操作程序及药品管理,对危急物品要专人管理。如因管理混乱,严峻违反操作规程及药品管理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学生损害,任课老师负全部责任。学校并处以罚金。
6、 教学期间,不管是何种缘由而发生的大小事故都必需向负责人反映,以便作出处理。如因不刚好上报所造成的损失自己负全部责任。
本制度自20xx年x月13日起执行。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4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需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赐予批判处理,严峻者马上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需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别状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需经过主管教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教师不再为其特地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教师同意,不得随便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消失其它事故,按实际状况作出相应处理。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5
“没有法规,不成方圆”。为了能够使您顺当的完成学习课程,我们除聘请专业老师授课外,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同学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课堂要求及平安纪律须知
1、同学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危急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惜教室设施设备,如有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听从老师支配,坚持做好课前预备和学习用品。乐观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老师上课时,要仔细听老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虚心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谈天、走动、不玩耍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嬉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同学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觉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临时收缴手机一天。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准时报告老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峻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说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8、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同学在上课时间之外的路途平安或任何意外负责,一切责任与我校无关。若有特别状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支配老师将同学送回家。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同学都应当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2、请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填好,经家长或与当事人有关人员证明后方可按事假办理。到负责老师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4、有事来不及请假的同学,请准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状况。
5、凡因特别状况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学都应提前向负责老师登记。
二、其他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对培训班的教学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准时与班主任联系,我们全体教职员工情愿接受你们的监督和批判,并仔细倾听你们的建议,尽快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6
一、上班时间:
13:00----20:30
13:00---15:30
教师备课时间
15:30---16:00
招生宣传即接学生
16:00---20:30
教师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间)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将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E盘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己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天13:00始为正式上班时间,所有教师13:00时必须在办公室自己的办公桌自己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16:00----20:30为辅导作业时间)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特别是过道南边的'教室,杜绝学生攀爬窗户)。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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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校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学校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大纲。
一、职业操守
1.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听从指挥;
2. 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
3. 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杜绝是非;
4. 尊老爱幼,不抱怨、不欺瞒;
5.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课业;
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二、教室常规
1. 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
2. 有家长和学员在场时,相互应以老师称呼;
3. 办公室、教室门不得随意关闭,不得在办公区与教室内吃零食;
4. 教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 教室内应保持整洁,下课后应摆放好桌椅和教具,并清理干净;
6. 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
7. 不得在办公室和教室内吸烟;
8. 下班后,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电源和水闸是否切断,门是否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接待规范
1. 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 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做好记录;
3. 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 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电梯门口;
5. 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
6. 接待人员必须将情况记录在上门登记表上。
四、电话礼仪
1. 铃声响起3声后必须接起;
2. 接起电话后需亲切的使用“您好,陶氏远航教育,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问候对方,并耐心的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将
电话转给咨询师,使用礼貌用语“请您稍等,我将会为您找到我们资
深的.咨询老师为您提供帮助”;
3. 电话机旁必须准备好纸、笔和热线登记表,如对方所询之人不在,需根据热线登记表上的项目如实填写,并给予转达;
4. 不得对着话筒大声喧哗,不得与来电者争吵,不得将他人电话号码随意告诉来电者。
五、着装要求
1. 日常办公:(女员工)平时着装优雅、大方,不得穿紧身、暴露、另类衣服或凉拖鞋,不得浓妆艳抹;(男员工)平时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留长发,不得穿短裤、背心、凉拖;
2. 周末上课或校区搞活动,全体员工必须穿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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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其次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同学素养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的思想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育同学创新精神、提高同学实践力量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1、同学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支配在非学习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校、院两级活动的统一支配。
2、同学课外活动须坚持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校纪校规的活动。
3、同学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同意,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同学工作办公室同意,跨学院或在校外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同意。
4、同学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活动方案,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消失的危急状况制定平安预案,活动结束须准时总结。
5、同学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平安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平安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内内开展。室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同学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自筹经费,提倡勤俭节省,活动过程中留意爱护活动四周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同学课外活动须按方案仔细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对影响较好,意义较的活动,学院经争论讨论赐予表彰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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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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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欢迎走入英杰教育的课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能够使您顺利的完成学习课程,我们除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外,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课堂要求及安全纪律须知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故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听从老师安排,坚持做好课前准备和学习用品。积极完成教师
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谦虚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聊天、走动、不嬉戏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教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告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8、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学生在上课时间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负责,一切责任与我校无关。若
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安排教师将学生送回家。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都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2、请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填好,经家长或与当事人有关人员证实后方可按事假办理。到负责老师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4、有事来不及请假的学生,请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凡因特殊情况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学都应提前向负责教师登记。
二、其他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对培训班的教学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我们全体教职员工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批评,并认真聆听你们的建议,尽快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学生纪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二、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三、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第二章细则
上课纪律条例细则:
1、迟到1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严重迟到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
者,按旷课一次处理。
2、上课前没有及时备好绘画工具,并在大家已经动笔开始上课时影响画室安静者,按迟到一次处理。
3、上课时大声喧哗、聊天、走动等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
4、在上课时间有外出上网吧,逛街,谈恋爱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5、无故装病旷课一天以上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6、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一天以上或夜不归宿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三天以上或夜不归宿多次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7、不尊敬老师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8、同学间打架、斗殴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9、不允许学生在画室内吃饭、吃零食等(每发现一次罚10张速写练习),要保持画室卫生。
10、坚决不允许学生在画室内吸烟(每发现一次罚10张速写练习)。
11、每天放学后值日生必须按照画室要求按时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周;
12、学生必须爱惜画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加倍赔偿;
13、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14、画室窗台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垃圾处理;
15、学生不准随便带走画室物品、范画,一经发现,按盗窃论处。
○京沪培训中心教师管理:
第一章总则
为人师表;尊重学生;耐心教学;严格管理;制订计划。
第二章细则
1、要认真解答每一位学生的每一次提问。
2、要细心观察每一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情绪。
3、要针对不同学生的基础和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教学。
4、要经常关心学生的课下生活和课下时间安排。
5、要为学生制订适合于学生本身的课下学习计划。
6、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风格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进步。
7、保证每天为每一位学生都讲解到;保证每天为一半以上的学生修改画面。
8、保证一周内能够做两次完整的现场绘画演示(指定主教教师)。
9、保证画室内安静;保证画室内纪律(每月培训中心要组织纪律评比)。
10、保证认真验收当日学生的课下作业。
○教师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教师必需保证上课时间、上课精力和上课质量。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培训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一休息,周二至周日上班。
第二条教师在6月至次年3月实行每天10小时工作制;3月至6月实行每天9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教师每天出勤实行打卡制,每天打卡三次,分别为7:55;12:55;17:25。每次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找人代打,如有发现舞弊代替打卡者,将对双方做出每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理。
第四条教师每天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应在上课前5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上课,否则算迟到。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者扣工资5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者扣工资10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的50%+100元。
第五条教师旷课一天(上午、下午、晚上)扣除当日工资+200元。
第六条1、请事假者必须报请上级批准,批准后方能给假。请事假者根据请假时间按小时工资进行扣除,每月的请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天即20个小时。
2、请病假者按每日工资的50%进行扣除。
○教师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将予以重奖;对于工作懈怠的教师将予以重罚。
第二章细则
奖励条例:
第一条一周内主教教师除正常的做两次绘画演示之外,每多做一次完整绘画演示奖励100元(每周主教教师最多做三次绘画演示)。
第二条月考中(每月10日月考)本班学生占培训中心总排名前15名中6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
2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100元;8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3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150元;10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5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200元。
第三条每月的班级纪律评比中第一名的班级教师各奖励1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50元。(每月11日组织纪律评比)。
第四条培训中心年终要评选3名优秀教师(主教、班主任、助教各一名)年度大奖。
奖金为:主教教师—10000元人民币;班主任教师—7000元人民币;助教教师—5000元人民币。
评选参考标准:
1、年度本班专业考试过线成绩。
2、每月本班学生的投票鉴定。
3、平日教学成绩。
4、培训中心负责人评定。
5、考勤记录。
6、奖惩记录。
违纪条例:
每月每位班主任和助教有15个积分,每次按违纪条例不同扣除相应的积分,当积分扣完后按20元/分扣除当月工资实施罚款。
第一条画室中每不安静一次,本班教师各扣1分。
第二条画室内卫生十分恶劣,本班教师各扣2分。
第三条上课前教具没有备好,本班教师各扣2分。
第四条教师在上课期间长时间发手机信息、打电话扣3分。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历年任课工作量,教学态度(总结、评语),教学水平(评估材料),教学效果(学生成绩),业务进修情况,学术科研成果(教材,论文)等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教学管理重要档案之一。1、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师自己保管,一份由教务处存档。2、每学期结束后,教师按要求上交各种材料,填报教学科研成果、著作、论文,会同教务处的各种评价,检查结果等装入教师业务档案。3、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专人归档管理,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校长批准,管理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4、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京沪培训教具管理
教具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总务处控制总数量。教务处进行统筹管理,具体办法是:
1、教师所用教具必须填写教具借用记录,每学期开学时领取,本学期注明借用及归还日期。
2、教具用完后应按时归还,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使用。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教具完好程度,如
有损坏应填写“教具损坏单”,说明损坏原因,酌情处理。
3、按计划购置教具,分类编号上架,贵重教具应同相关教研组长或教师共同验收。
4、新增添的教具及时通知有关教研组长或教师,以便得到充分利用。
5、凡有电器线路的示教版,应定期通电检查,以保持示教版的完好程度。
6、教具应分科陈列在专用柜内,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工作。
7、挂图应按学科,顺序编号。
8、管理员应与各个教研组密切联系及对编制教具维修计划,并且报教务处审批实施。
9、管理员应保管好教具说明书和合格证,便于配购备件和维修件。
10、管理员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柜干净和教具光洁。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1
一、太原市迎泽区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太原市迎泽区培训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一)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四)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初,财会人员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年度预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实际用款计划。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按照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并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和本校制定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从严掌握。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坚持勤俭办学。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七)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负责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财务主管及校长同意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八)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计划外及临时性开支,100元以内的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内的,由财务主管请示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支付;1000元以上的,由学校理事会研究同意后,经校长批准方准支付。
(九)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十)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指应缴税金和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的.款项及银行贷款等。财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十一)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十二)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开展勤俭办学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
(十三)学校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十四)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财务建档、存档工作。
(十五)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法规、制度、财会工作条例、财会人员条例等文件,加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十六)时刻提高警惕,做好财务工作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状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带给反映学校经营状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用心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状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状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状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推荐;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务必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务必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务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状况,务必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状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状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能够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务必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贴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务必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务必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取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取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带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取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带给服务。
2、新生:家长选取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带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取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带给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带给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状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状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资料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状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职责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资料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务必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必须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到达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持续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带给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30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理解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33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带给财务报告。
第37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状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资料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能够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状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构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资料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务必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务必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职责;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3、会计账簿为15年;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持续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透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职责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职责,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职责;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附则
第41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2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任务
为了规范幼儿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的幼儿,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培训学校,包括教职工、幼儿和其家长。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 以幼儿的健康、安全为前提。
2、 以培养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3、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
学校设立领导班子,由校长和副校长组成。校长负责全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副校长负责配合校长工作,并具体负责特定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安全保卫部门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并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安全工作。
第六条 教学管理部门
学校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并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1、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和行政事务处理。
2、 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审核。
3、 宣传部门:负责学校的宣传工作和形象建设。
4、 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环境的维护和设备管理等。
第三章 师资培训和管理
第八条 师资培训
1、 学校定期组织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2、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教育类培训课程,提供相关的经费和时间支持。
第九条 师德师风管理
1、 学校要重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管理,对教师进行教育和引导,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学校建立教师评优制度,通过评优评先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条 教育目标和要求
1、 学校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和要求,以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为核心。
2、 学校根据幼儿的年龄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
第十一条 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
1、 学校根据教育目标和要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包括学科课程和专项课程。
2、 学校选用符合教育要求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材,定期进行教材的更新和评估。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
1、 学校要建立科学、严谨的教学管理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2、 学校要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评估,提供及时的教学反馈和指导。
第十三条 测评和评估
1、 学校要开展幼儿的综合测评和评估,了解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2、 学校根据测评和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辅导方案。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防范措施
1、 学校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消防演练,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 环境安全
1、 学校要保持校园的整洁、卫生、安全,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 学校要对校园设施和教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
学校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并妥善安排幼儿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第六章 家校合作
第十七条 家长教育
学校要加强家长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水平。
第十八条 家访和家长会
学校要积极开展家访和家长会活动,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了解幼儿在家庭中的情况。
第七章 考核和评估
第十九条 学生考核
学校要对幼儿进行常规考核,包括日常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课程评价等。
第二十条 教师评估
学校要对教师进行定期的业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理念和教育能力等。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纪违法处理
1、 学校严禁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的学生和教职工要依法处理。
2、 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并执行,必要时可以进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4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培训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实现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制订本管理。
第一条
培训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在校长领导下,为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办法统一组织实施管理。
第二条
由一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借阅和传递等各项基础工作。管理人员应自觉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条
学生档案资料的整理是为了解该生在培训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及表现,因此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极其重要。
第四条
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责
一、统一部署、指导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排序、密封及发放工作。
二、负责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各类学生档案及有关材料。
三、完成毕业生各类材料的装档发放工作。
四、配合各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查阅工作。
五、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学生档案,应征求档案管理处领导的.同意。造册报经培训学校领导批准,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同意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五条
学生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学生在培训学校所填写的相关表格,在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以及学生相关的各种材料,均应归档。
第六条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一、学生在培训期间,档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
二、建立学生电子档案,用来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及档案中的材料名称。
第七条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求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保证学生档案材料的完整安全。对于学生的档案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二、要爱护档案,查阅时不准在档案上划圈、涂抹、批注、删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三、查阅、借阅档案时,需履行借阅手续,经档案管理处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因需要查阅、借调学生档案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四、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档案,在借阅时也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查阅档案内容泄露他人。未经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处领导的同意,不得向无工作关系的个人借阅档案。
六、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管理员岗位职责(试行)
一、认真做好各类班次的开班教学准备、教师接待和管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教学安排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二、认真做好各类教学通知、课表、小结、试卷和学员考核等材料的起草、打印、安排和归档工作。及时做好各班次的教材及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分发、处理等工作。
三、及时了解与落实基层单位委托办班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主动服务意识。
四、认真组织、申报职业资格考试及成绩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学籍档案的管理,负责做好各期学员及主管单位查证和学籍保管等工作。
五、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对教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认真、诚恳、有效。
六、协助班主任做好培训班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七、积极主动完成培训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5
一、学员必需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指定听课座位就坐。仔细听讲,勤做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上课时,不得随便使用通讯工具,手机应予关闭;有问题要举手示意,不任凭讲话。
二、学员应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需请假。请假半天由班主任同意,1天及以上者,须持单位证明,由学校教务处批准;若无故旷课1天以上、或无故缺课超过3次或经批准缺课2天以上,不得参与本次培训的'考试。可视状况,转到下期学完同类课时,方可参与考试。
三、培训学员采纳签到制度。学员到课状况,由班主任点名记载,上、下课前各签到一次。将到课、迟到、缺课状况记录在学员签到卡上,并作为评定考勤分的依据。若缺一次签到盖章,视为半天未到课,按规定扣5分,累计扣分减理论和实务考核未达到60分,视为考试不及格,应重新按课时补课。学员补课考试再不合格的,应重新参与下期培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方可发证。
四、学员要讲文明,有礼貌,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志,爱惜公物,讲究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五、听从培训班支配,若有不同意见,先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不能处理时,可向培训学校教务处反映。学员一经违反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培训资格。
六、考试时,必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监考老师劝说无效者。监考老师有权取消其连续考试的资格,并报学校教务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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