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旅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旅馆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提高日顺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1) 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2) 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3) 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各类宾馆、旅店业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
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酒店管理之星级酒店客房卫生标准香港联邦国际酒店机构
第一节 客房清扫作业管理
一、不同类型房间的清扫要求
二、不同类型房间清扫的先后顺序
(一)淡季时的清扫顺序
1、总台指示要尽快打扫的房间
2、门上挂有“请速打扫”(make up room Immediately)牌的房间。
3、走客户(check-out)。
4、“VIP”房。
5、其他住客房。
6、空房。
(二)旺季时的清扫顺序
1、空房。空房可以在几分钟内打扫完毕,以便尽快交由总台出租。
2、总台指示要尽快打扫的房间
3、走客房间(check-out)。
4、门上挂有“请速打扫”(make up room Immediately)牌的房间。
5、重要客人(VIP)的房间。
6、其他住客房间。
三、客房清扫的一般原则和卫生标准
(一)客房清扫的一般原则
1、从上到下。
2、从里到外。
3、先铺后抹。
4、环形清理。
5、干湿分开。
(二)房间清洁卫生标准
1、眼看到的地方无污迹。
2、手摸到的地方无灰尘。
3、设备用品无病毒。
4、空气清新无异味。
5、房间卫生达“十无”。
四、客房清洁剂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按清洁剂的化学性质划分
1、酸性清洁剂
2、碱性清洁剂
3、中性清洁剂
(二)按用途划分
1、多功能清洁剂
2、三缸清洁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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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玻璃清洁剂
4、金属抛光剂
5、家具蜡
6、空气清新剂
7、杀虫剂
五、客房清扫时的注意事项
1、“Housekeeping”,同时要注意敲门的声音大小适中,不可过急,力度过大。
2、整理房间时,要将房门开着。
3、不得在客房内呼烟、吃东西、看报刊杂志(特别是客人的书刊)
4、不得使用客房内设施
5、清理卫生间时,应专备一条脚垫。
6、清洁客房用的抹布应分开使用
7、注意做好房间检查工作
8、不能随便处理房内“垃圾”
9、浴帘要通风透气
10、电镀部位要完全擦干
11、不得将撤换下来的脏布草当抹布使用
12、拖鞋应摆放在床头柜下
13、谋取心内物品的摆放,要注意将商标面对客人
14、损坏客人的物品时
15、离开房间,应要求服务员打开房内照明灯
第二节 客房的计划卫生
客房的计划卫生是指在日常客房清洁的基础上,拟定一个周期性清洁计划,针对客房中平时不易或不必进行清洁的项目,采取定期循环的方式做彻底的清洁保养工作的客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计划卫生的.组织
1、要求客房清洁工每天大扫除一间客房
2、规定每天对客房的某一部位或区域进行彻底大扫除
3、季节性大扫除或年度大扫除
二、计划卫生的管理
(一)计划卫生的安排
(二)计划卫生的检查
(三)计划卫生的安全问题
第三节 客房清洁质量的控制
一、强化员工的卫生意识
搞好卫生管理,首先要求服务员及管理人员要有卫生意识,对于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要有足够的认识,为此必须经常强调、考核。
其次,强化员工的卫生意识还要求客房员工要对涉外星级酒店的卫生标准有足够的认识,不能以自己日常的卫生标准作为酒店的卫生标准,酒店的卫生标准要与国际标准接轨,否则,很可以将国际旅游者正常的卫生要求视为“洁癖”。
二、制定卫生工作的操作程序和卫生标准
三、严格检查制度
(一)建立客房的逐级检查制度
1、服务员自查
2、领班普查
(1)领班查房的作用
拾遗补漏,现场监督,在职培训作用。
第四节 公共区域的清洁保养
一、公共区域的范围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工作的特点
首先,由于公共区域涉及的范围相当广。其次,公共区域的客流量非常大,客人活动频繁,这就给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带来不便3和困难。最后,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繁琐复杂,工作时间不固定,人员分散,因此,造成其清洁卫生质量不易控制。
三、公共区域清洁保养的内容
(一)大堂的清洁
1、大堂地面的清洁
2、扶梯、电梯清洁
3、大堂家具清洁
4、铜器上光
(二)酒店门庭清洁
(三)餐厅、酒吧、宴会厅的清洁
(四)其他区域的清洁卫生
(五)绿化布置及清洁养护
旅馆管理制度2
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贵宾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前台负责办理来访手续,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进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23时前离开客房
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严禁来访人员利用来访方便,在宾馆从事非法职业,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的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管理制度3
一、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二、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四、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五、定期清理检查吧台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旅馆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旅馆管理制度5
旅馆业职工发现旅客中有下列情况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危害国家安全或凶杀、纵火、爆炸、抢劫、诈骗、盗窃、卖淫、走私、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与公安机关通缉或协查的罪犯、查找的`赃物相似的;
三、携带有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
四、持有使用、伪造、涂改过的证件的、证件和身份不相符的;
五、旅馆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旅馆管理制度6
保安人员主要负责宾馆的的巡查工作,维护宾馆内部治安秩序。宾馆的安全巡查工作,同宾馆的.命运息息相关,为了保障宾馆所有客人及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人员在岗巡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宾馆各项规章制度。
二、夜值巡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许打瞌睡。
三、巡逻人员在巡查期间应与各岗位保持联系。每次巡查时,应严格认真地对宾馆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对巡逻期间发现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当班领班。
四、巡逻人员应服从当值领班的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巡逻路线和次数,改运巡逻路线时应作详细记录。
旅馆管理制度7
(一)旅客必须凭居身份证或能够证明本人真实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登记住宿。
(二)旅客携带的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应向旅馆办理寄存,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三)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害物品带进旅馆。
(四)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六)旅客应自觉遵守旅馆的各项制度,服从公安人员检查。
(七)值班巡查人员要做到“三勤”、“四看”。三勤:勤巡逻;勤观察;勤分析;四看:一看旅客是否按登记住房、床号住宿冒名住宿;二看旅客是否乱窜或男女混居一室;三看有无危险物品或应寄存的行李及贵重物品;四看各部位有无其他不安全因素。
(八)发现旅客中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九)旅客遗留在旅馆内的'贵重物品,包括一定价值或有纪念意义的物品,旅馆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通知物主认领。认领时要认真核对物品的主要特征,并办理领取手续,防止发生冒领或重复认领。
(十)旅客寄存应一人一牌(寄存牌),填写财物寄存登记本及身份证号贵重物品当点清封存。
(十二)凡是来访客者,须事先登记。
旅馆管理制度8
一、证照管理
1、卫生许可证原件按卫生局的要求悬挂在宾馆显著位置,由总经办负责定期年检;
2、 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外借。
3、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4、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真实有效。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定期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卫生知识培训时间要大于18小时,掌握有关卫生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2、对体检中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必须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岗位,治愈前不能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服整洁,做到“五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
4、培训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程序。
5、建立完善的公共场所做作业人员健康状况及培训情况档案记录。
(二)卫生知识培训
1、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
3、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个人卫生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2、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2、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3、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二) 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1、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3、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三)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1、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2、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3、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4、清洗饮具,盆桶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5、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6、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四、卫生检查制度
1、各场所服务员上班时是否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个人卫生是否“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
2、客房卫生是否做到“十二洁一整齐”即门窗、四壁、顶棚、地面、灯具、茶具、桌、椅、床、被褥、箱、柜等干净清洁,行李物品摆放整齐。
3、客房床单、被套、枕巾等卧具是否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人三天一换或见脏就换。病人用过的卧具是否送洗衣房单独消毒。
4、各场所茶具和口杯是否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和口杯是否表面光洁,无茶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5、各场所卫生操作时,使用洁具是否有“三桶” 、“四帕” ,并按类分开配套使用,标志是否清楚。
6、各场所卫生间的“面盆、浴缸、坐便器”是否每日清洗和用多功能消毒液。
7各场所消毒间是否畅通,无积水,面盆、浴缸、墙壁瓷砖是否无污渍、无积水、无毛发、清洁光亮。
五、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1、凡在公共场所发生以下传染病及危害顾客健康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执法监督所和疾病预防中心。
1) 因微小气候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顾客虚脱休克;
2) 因空气质量恶化造成顾客呼吸道染病暴发;
3) 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4) 因公共用具、用品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5) 因意外事故所造成顾客一氧化碳、氨气、氮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6) 因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7) 因强烈噪声噪声造成顾客短暂性听力损害;
事故报告责任人为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严格隔离现场,并会同卫生部门及时赴现场处理。
3、处理外国旅游者重大事故时,要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和组团单位。
4、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今后防范措施,并送至当地卫生执法监督所和痢疾预防控制中心。
5、若发现疫情,首先及时报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X市疾控中心疫情电话:
X市监查局电话:
X区疾控中心电话:
X区监督所电话:
6、如果在现场发生病情应及时送医院处理求治。
7、保护现场,等待医生提取残迹进行化验,防止病毒蔓延。
六、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及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的传染病传播的危害,保障宾馆客人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制定本条例。
2、突然发生可能造成宾馆客人及工作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事件后,宾馆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宾馆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宾馆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宾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区域内疏散客人、维护秩序等应急处理工作。
3、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不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4、严格隔离传染源,并积极协助卫生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5、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七、卫生档案管理
卫生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2、卫生管理制度;
3、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4、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6、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7、每年度检测报告;
8、客用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管理要求:
1、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
2、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接听报修电话或报修单时应礼貌用语,并仔细听取和记录维修地点及内容等情况。
2、维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如客房已经出租,应由客房中心服务员配同,在征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扰客人的情况下迅速抢修,修理完毕后,维修人员和服务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并向客人致歉。
3、如遇设备损坏较严重,应向客人解释,并告知客房中心,由客房中心征得客人同意后为客人换一新房。
4、如客人挂“请勿打扰”的警告牌,而在当班时间内无法维修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注明,并叮嘱客房中心当客人同意维修后及时通知再次维修。
5、未住人的客房如需停电停水维修或一时无法修复时,应立即通知客房中心做为维修房。
6、餐饮部或大厅需要维修时,原则上要避开早晚营业高峰,在无人用餐的情况下进行维修,特殊情况应征得客人同意后迅速抢修,修复后做好清理善后工作,并向客人至歉。
7、发生大的工程事件(如主水管爆管,主线路损坏等),部门经理、主管都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旅馆管理制度9
一、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二、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三、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四、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管理制度10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二、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三、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四、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五、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六、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七、严禁在旅馆内进行赌博、吸毒贩毒、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九、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十、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旅馆管理制度11
一、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二、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三、登记时要查验旅客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没有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不得办理住宿手续;
四、未经外事部门或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办理境外旅客的住宿登记;
五、旅馆要备有旅客住宿登记簿,微机传递信息受阻时,使用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交住地派出所查验。
旅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 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 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 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条 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十八条 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 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 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 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三十二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 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旅馆管理制度13
0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02、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宾馆饭店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03、落实每日防火巡查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开展一次,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设施工作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六)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厨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七)娱乐场所、会议室、厨房、茶坊等区域使用或者营业结束后,应清除遗留火种,切断非必要电源、气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04、加强消防设施管理
宾馆饭店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自动消防设施的各种联动控制设备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应当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应当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05、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
宾馆饭店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06、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宾馆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客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并在客房显著部位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07、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所有员工应当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宾馆饭店应结合实际对公众开展消防宣传,如在客房电视、电脑设置开机消防安全提示等。
08、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设有消防控制室且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09、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宾馆饭店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客房、厨房、锅炉房、配电房、洗衣房、库房等场所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预案,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
10、禁止行为。
宾馆饭店应当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建筑、场所;
(二)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员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四)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六)在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疏散的广告牌或其他障碍物;
(七)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八)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旅馆管理制度14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住宿场所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2)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2、卫生知识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3)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3、个人卫生管理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2)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2)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3)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4)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5)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6)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7)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8)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9)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10)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三、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1、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2、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四、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二、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五、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在发生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微小气侯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旅馆管理制度15
一、旅店业经营单位开业前须经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每年应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复核一次。新、扩、改建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的,应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应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卫生知识,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工作服要勤洗勤换。
四、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的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间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还要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五、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客房无卫生间的旅店;每床配备标有不同标记或易于区分的脸盆、脚盆、卧具、茶具,卫生洁具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六、采取消毒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灭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七、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告”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客房操作程序
第一:准备工作
整理工作车,检查各项清洁用具、配品是否齐全、完好,摆放整齐。
第二:清洁顺序
1、查看房态,遵守下列顺序进行清洁:挂着“MAKE UP ROOM”牌子的房间,客人口头提出要求清理的房间,走客房;普通住客房间;定期清理的`长包房;空房。
2、注意不要进入挂着“请勿打扰”牌子的房间,如果超过下午14:00房间仍挂此牌时需向主管汇报。
第三:房间清洁
1、进房
进房程序为:在未亮“请勿打扰”灯或未挂“请勿打扰”牌时,用食指第二骨节轻轻敲门三下,敲门后5秒钟时自报部门或工作职务名称(housekeeping或服务员)在无回音的情况下,第三次敲门,操作规范同上,在仍无回音的情况下,轻轻打开房门,开门的时候再报部门或工作职务名称,如客人仍沉睡未醒则后步退出,轻轻关门;如客人在房间则应先致歉意,再说明开门意图,在客人允许后再进入房间。
2、房间整理
1)将工作车紧倚门口停放。
2)开启客房电源总开关,检查所有照明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3)拉开窗帘,开窗透气或开大空调。
4)如是走客房,应检查一下衣柜、抽屉和卫生间内,床上有无遗留物品。
5)倒净垃圾桶,清理烟灰缸,注意不要有未熄灭的烟头,也不要将烟头等倒入恭桶内。
6)做床
撤床罩,将床罩折好放置椅子或行李柜上,不可放在地面上。
撤毛毯,把毛毯拉出,顺放在椅子上或外手床面上。
将用过的床单、枕套逐条收起来,抖动几下,以确定未夹带衣物等。
取出用过的布草,并带入相应数量的干净布草,任何布草不得置于地上也不能做抹布。
对正床垫,按期翻转床垫。
抖开第一条床单(垫单),抛盖在床的正中位置,将床单头部包入夹缝,两边的床单也要全部塞入夹缝,并藏好边角。
铺上第二条床单(盖单),注意应将反面向上(与垫单相反)中线对齐,上端长度与床头平。
铺上毛毯,中线对齐,上端距床头约35厘米,将第二条床单内床头部向上反卷包住毛毯头将毛毯尾部连同床单塞入夹缝。用包信封角的方法包好二个床角。
将枕芯套好枕套,按规定位置摆好。
铺上床罩,中线对齐,床罩尾部距地面5厘米,床罩头部盖住枕头,余下部分均匀塞入上下夹缝之中。
将床推回原处。
7)擦尘
原则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环形方向,依次进行,擦尘时,要同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添置各种配品,对于电器设备要先关掉电源再擦尘,不可用湿布。
8)卫生间清洁
放水冲恭桶并倒入适量的清洁剂。
清除烟灰缸、垃圾桶,将脏垃圾袋扎好放入大垃圾袋,再换上新的套好,擦洗干净烟灰缸。
撤掉客人用过的浴巾、毛巾、方巾、地巾,清除卫生间内废弃用品,注意不要动用客人的物品。
擦洗脸盆、浴缸和恭桶。先用清洁剂和专用洗涤剂由里到外全面擦洗,再用专用布依擦净擦亮。擦洗浴缸时,使用浴缸刷,擦洗脸盆和浴台面时,使用百洁布清洁恭桶时,先掀起恭桶盖和坐圈,再用恭桶刷刷洗恭桶内部和外部,冲洗干净后再用干布擦干。“已消毒”字样的封条放在恭桶坐盖上,纸条两端用恭桶盖与坐圈压住。
用半湿的清洁布擦干镜子,再用干布擦亮,污迹严重的地方,可喷洒适量的玻璃清洁剂清洁。
用清水冲洗墙面、地面,不洁处可用适量去污剂刷洗。
配备四巾,补充日用品。
擦净各处,退出卫生间,关上门。
第四、夜间服务(夜床服务)
1)按规定程序开门进房。
2)开灯,看是否都亮,将空调开到指定刻度上,撤除房内膳具什物。
3)轻轻拉上窗帘。
4)开床—将床罩从床头拉下并要求折好。
——将床罩于规定的地方(壁橱/抽屉或指定的角落里)。
——打开床头一角,将盖单连毛毯一起折成一个三角形。
——拍松枕头并将其摆正,如有睡衣应叠好置床头上。
——按规定在床头或枕上放上晚安卡。
5)倒垃圾并清洁烟灰缸和桌面。
6)按要求加注冰水,放入报纸或将饭店提供的浴袍摊开在床尾。
7)整理卫生间(主要是冲座厕,擦洗脸盆浴缸,换洗杯子)。
8)将用过的毛巾收去并换上干净的毛巾,如加床,要补都关掉并关上房门。
9)检配一遍卫生间及房间,除床头灯外,将灯都关掉并关上房门。
注:开夜床时,如一人住单间,则一有电话的床头柜一侧,一人住双房间,则一般开临近卫生间那张床的靠床头柜一侧,如二人住大床间,则两边都开;二人住双床间,则各自开靠床头柜的一侧。
消毒操作程序
1、在消毒间水池中加水8-10升,倒入“优洁净洗消剂”一包,特别严重物品按1:50的比例使用。
2、将待消毒杯具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一般浸泡10~20分钟,严重者浸泡30~60分钟。
3、将有污迹的杯具擦洗干净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4、将洗净的杯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高温消毒,注意摆放整齐。
5、高温消毒后的杯具移入保洁柜,以备客用。
6、记录消毒时间,杯具品种数量,消毒人签名。
客房检查的程序及标准
客房查房的程序与整理客房的程序基本一致。客房检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清洁卫生质量,物品数量及摆放、设备状况和整体效果,评细如下:
1、房门:无指印、划痕、锁完好,安全指示图、请勿打扰牌、早餐牌完好无缺,防盗扣、窥视镜、把手清洁完好。
2、衣柜:门无污迹、无破损,洗衣袋、单齐全,衣架完好无缺,健康秤、擦鞋服务纸摆放规范,柜内清洁完好,自动开关灯正常。
3、墙面和天花板:无裂缝、漏水或小水泡现象,无蛛网、污迹,无涂料脱落或变形等。
4、护墙板、地脚线:清洁完好。
5、地毯:吸尘干净、无污迹、无破损。
6、行李架:干净无污迹,拖鞋、亮鞋擦、鞋拔、擦鞋布配备齐全。
7、梳妆桌:台灯、烟灰缸、文件夹摆放规范,台灯开关灵活,文件夹配品齐全,电视机正常完好。抽屉推拉灵活,吹风机、购物袋、针线盒齐全完好。
8、冰箱:饮料配备齐全、无变质,制冷效果良好。清洁无异味,温度开在低档。
9、筒椅、茶几:干净明亮,坚固无松动、无破损,摆放位置正确。
10、窗帘:干净无破损,拉闭自如,挂钩无脱落。
11、床:铺法规范,床罩干净,床下无垃圾,床垫按期翻面,床罩、枕套无破损、无毛发。
12、电话机:无尘无迹,号码清晰完好,话筒无异味,功能正常,电话线整齐有序。
13、床头柜:电话纸、禁烟牌、电话号码簿摆放正确,清洁无污迹,各开关正常完好,音响频道设在播出时间最长一档,音量调到偏低。
14、镜子与壁画:框架无尘、镜面明亮、位置端正。
15、灯具:灯泡、灯罩清洁无尘,开关使用正常。
16、玻璃窗:清洁明亮,窗台与窗框干净完好,开启轻松自如。
17、空调:滤网清洁,工作正常,温控符合要求。
18、卫生间:门正反面干净无污迹,把手洁亮,状态完好。墙面清洁完好无松动破损,镜子干净无迹。地面清洁、无迹无水、无毛发。
19、浴缸:内外清洁,镀铭件干净明亮,皂缸干净,浴缸塞、淋浴器、排水阀和开关龙头等清洁完好、无滴漏,接缝干净无污迹,浴帘干净完好,浴帘扣齐全,晾衣绳使用自如,冷热水水压正常。
20、洗脸盆及梳妆台:干净,镀铭件明亮,水阀使用正常,无水迹毛发,灯具完好。
21、马桶:里外均清洁,使用状态良好,无损坏,冲水流畅,开关自如。
22、排气扇:清洁,运转正常,噪音低。
访客登记制度
一、服务员对于本楼层住客等情况应有了解,对于住宿单等宾客资料有缺漏或不清楚时应及时查询、补办、报告。
二、不向来访者提供任何客人入住的时间、房号、姓名、地址等资料,需查询之处,请访客与总台联系。
三、对访客应问清被访宾客姓名、房号,并及时转告宾客,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来访登记,宾客不在房间,访客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开房。
四、访客登记时须出示有效证件,并逐项填写,登记完毕要认真核对,确保无差错。
五、访客时间至23:00,在此时间尚未离开的访客,耐心解释提醒,避免与客人正面冲突,不听劝说者详细记录交接,并上报值班大堂副理。
六、严禁23:00后访客进入客房,访客要求留宿的请到总台办理住宿登记后方可入住。
七、对于同行异性客人不可随意给予调房或窜房,发现客人私自调换房间应立即报值班大堂副理。
八、服务员要时时观察楼层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
九、访客离店时,注意访客所携带物品,发现可疑的,立即查询与上报。
十、对于外宿的情况,要尽可能查明原因,并填写宾客外宿单,送交办公室。
仪容、仪表、敬语、礼貌、礼节的服务注意事项
1、着装上岗,制服应整齐、平直,佩带工号牌,一律穿黑色工作鞋,穿肉色袜。
2、不留长指甲,不准涂染指甲,女员工淡妆上岗,要注意随时补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不披肩;男员工头发不盖耳遮领,不留鬓角、胡子,首饰准许戴一个戒指。
3、站立、行走、姿势要端正,服务时不依靠它物,不叉腰、抱胸、打呵欠、伸懒腰、挖鼻、挖耳、剔牙、行走时手左右垂直,自然摆动,遇见宾客点头示意,不与宾客抢道。
4、遇上宾客、同事要使用敬语,员工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您好”、“谢谢”、“欢迎光临”、“不客气”、“祝您旅途愉快”、“对不起”、“欢迎再次光临”等服务敬语,不讲不礼貌的话。
5、在岗位上接电话或办事,如遇宾客应先点头示意,请宾客稍等,然后招呼宾客,不应该冷落或怠慢宾客。
6、在岗服务接电话时应使用“您好”并报上服务岗位,严格禁止使用“喂”等不规范语言。
7、对宾客服务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遇到难缠宾客也应该要礼貌借故支开,不准出言不逊或在背后说宾客不是。
8、递送物品应双手奉上,应做到说话轻,动作轻,走路轻。
9、提供服务严格遵守规定时间,不误时,不失约,快速准确。
10、爱护宾客行李物品,服务时轻拿轻放,不随意翻动宾客的物品。
客房紧急事故处理
一、发生火灾的处理:
楼层客房一旦发生火灾,或饭店其他区域发出火警信号和疏散信号,房务课员工须保持镇静,按照饭店和客房部制订的消防和疏散规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宾客的生命财产和饭店的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1、客房区域发生火灾。
⑴、一旦发现起火,立即使用最近的报警装置,如立即打破手动报警器玻璃,发出警报。
⑵、拨饭店规定的报警号码,通知总机,报告保安部和饭店高层主管,具体着火地点和燃烧的物质。
⑶、迅速利用附近适合火情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枪、灭火毡等控制火势或将其火源扑灭。
⑷、注意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⑸、如发现客房门下有烟冒出,应先用手触摸次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能打开此门。
⑹、如果火势已不能控制,则要立即离开火场。离开时应关闭沿路门和窗,然后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等候消防人员到场,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情况。
2、火警信号
⑴、客房员工听到火警信号,应立即查实是否在本区域。
⑵、无特殊任务的客房员工照常工作,保持镇静和警惕,随时待命。
⑶、除指定人员外,任何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总机房联系,全部电话线畅通无阻,仅供发布紧急指示用。
⑷、房务课主管留守在办公室待命,只有在客房区域发生火灾时才赶到现场。
3、疏散信号:
⑴、疏散信号表明饭店某处发生火灾,要求宾客和全体饭店人员立即撤离房间,赶到集合地点列队点名,该信号只能由火场的消防部门指挥员发出。
⑵、迅速打开太平门,安全梯,并组织人员有步骤地疏散宾客。
⑶、客房工作人员应敲击和打开房门,帮助宾客通过紧急出口离开房间,要特别注意伤残住客,宾客离开房间后要立即关好门。
⑷、各楼层梯口、路口都要有人指挥把守,以便为宾客引路和避免大量宾客涌向一个出口,造成挤死挤伤事故。
⑸、火灾发生后,要注意检查每一个房间内是否有宾客。
⑹、客房部主管应根据记录在集合地点点名,保证每一个宾客和员工都在位。
二、停电事故的处理
1、服务人员应平静的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向客人说明这是停电事故,保证所有的宾客平静地留在各自的客房里。
2、用应急灯照明公共场所,帮助滞留在走廊及电梯中的宾客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3、在停电期间,注意安全保卫,加强客房走道的巡视,防止有人趁机行窃。
三、宾客死亡处理:
1、如发现宾客在客房内死亡,应立即将客房双锁,通知保安人员来现场,将现场加以保护,由保安课向公安部门报案,由警方专业人员来调查及验尸,判断死因。
2、立即报告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注意不要随便触摸和搬动尸体。
3、如宾客属自然死亡,经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由饭店向死者家属发出唁点,并进行后事处理,如警方判断为非常死亡,则应配合警方深入调查死因。
4、在有适当的目击者在现场的情况下,整理死者在客房中的遗物,妥善保管,等候公安部门的处理意见。
四、宾客疾病处理:
1、宾客致伤。
①、查明原因。客人因自然事故致伤,服务员应认真查清致伤的原因。
②、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听候领导的处理意见。
③、处理。征询宾客是否请接待单位来人或是马上到医院治疗。
④、重点服务。客人如在店疗养,应加强服务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⑤、有关领导应前往看望宾客。
2、突发性疾病。
①、宾客患突发性疾病,在没有医务人员的情况下,饭店任何人员不可对客人施予任何治疗。
②、宾客若有亲属、朋友等,要及时联系,使患者得到早期治疗。
③、宾客独身住在饭店,要及时主动请示领导,听候处理。
④、若宾客请服务员代为购药服用时,服务员应婉言拒绝。
⑤、发现宾客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医务室、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迅速采取治疗措施。
3、传染性疾病:
①、发现客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向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报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②、保持冷静,不得张扬。对患者使用过的各种用品及用具要分类,严格消毒,并在客人离店后,对房间、卫生间严格消毒。
③、凡在本楼层接触过患者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防止传染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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