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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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疫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苗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疫苗管理制度1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平遥县卫生防站

疫苗管理制度2

  一、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疫苗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二、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卡,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五、疫苗进、出必须建立专账,做到账、苗相符。

  六、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opv、m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七、疫苗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疫苗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八、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九、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疫苗管理制度3

  疫苗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

  由于疫苗对温度敏感,从疫苗制造的部门到疫苗使用的现场之间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因温度过高而失效。为了保证计划免疫所应用的疫苗从生产、贮存、运输、分发到使用的整个过程有妥善的冷藏设备,使疫苗始终置于规定的`保冷状态之下,保证疫苗的合理效价不受损害,我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建立了冷链合作项目。目前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所有的县(区)已基本完成了冷链装备。冷链的配套设备包括贮存疫苗的低温冷库、冰徘速冻器、普通冷库、运送疫苗专用冷藏车、疫苗运输车、冰箱、冷藏箱、冷藏背包以及计算机和零配件等。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管理制度4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候种室、预诊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μw/cm2,<70μ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3线灯按1.5w /m空间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疫苗管理制度5

  为了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对疫苗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疫苗在流通环节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xx〕207号),并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6月13日国家局印发了《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国食药监市[20xx]278号),对申请和从事经营疫苗的批发企业从经营许可、人员、管理制度、储运设施设备及条件等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经营疫苗的企业必须为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其所持《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疫苗”经营范围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二、疫苗批发企业应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疫苗质量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及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技术工作经验,并不得兼职。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疫苗的接种反应和疫苗质量问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三、疫苗批发企业必须认真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结合疫苗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管理制度:疫苗质量管理人员职责;疫苗购进管理;疫苗验收管理;疫苗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进口疫苗管理;疫苗有效期管理;不合格疫苗管理;疫苗销售管理;疫苗运输管理;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和管理等。

  所建立的制度应能保证对以下各环节提出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建立有关记录或档案:储存与运输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校准,疫苗的购进,疫苗的收货和验收,库存疫苗的定期检查,疫苗的销售,以及疫苗批发企业在接到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的报告等。

  四、疫苗批发企业应具备与疫苗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运设施设备:两个以上独立的冷库(柜);用于疫苗运输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冻)设备;温度自动监测、调控、记录、报警的设备;疫苗冷藏设备备用的发电机组。

  五、用于疫苗储运的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条件:冷库的温度为2—8℃,应符合疫苗的储存要求,并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冷库的总容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冷藏运输的车辆及冷藏(冻)箱应能自动调控和显示温度状况。

疫苗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明确动物疫苗管理岗位位职责,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使动物疫苗管理做到有章可依。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国家强制动物疫苗、冰箱、冰柜、动物疫苗进出、清洁,以及动物防疫服务站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 岗位、职责及流程

  第三条 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发放程序和台账记录,做好疫苗的储存、发放和领用等工作。

  第四条 疫苗管理人员及疫苗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工作方案。

  第五条 疫苗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使用。

  第六条 疫苗入库保存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保存要求下保存的疫苗方可入库。

  第七条 认真做好疫苗入库保存记录,切实做到台账、库存相符。入库数量、疫苗种类、入库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入库保存人员签名等。入库保存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备查。

  第八条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制度作为动物疫苗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镇(街道)动物防疫服务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疫苗管理制度7

  一、 用于储存疫苗的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

  二、冷链设备做到疫苗专用,有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三、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疫苗的.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冰箱门内搁架不应放置疫苗。

  四、冷链设备要使用温度记录仪对储存温度进行监测,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设备运转情况。

  五、接收每批疫苗时均要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索要全程温度监测记录。

  六、分发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冷链设备要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疫苗管理制度8

  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确保证适龄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疫苗因储存和运输不当可能造成的不良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疾控中心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县疾控中心所进疫苗均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由市疾控中心疫苗冷藏车负责运送;县所辖各接种单位进苗由县疾控中心使用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及温度计的冷藏箱、冷藏包)由疫苗运输车负责运送,或由各预防接种门诊派专车通过配发的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冷藏箱、冷藏包)进行运输。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冷库(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

  三、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县疾控中心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五、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六、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县疾控中心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疫苗出库时,应认真核对发放单位和疫苗生产厂家、品种、数量等,按照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发放,并做好出库记录。

  七、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由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八、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九、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每月对疫苗的出入库情况进行一次核对。

  十、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十一、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1、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对低温冷库进行温度记录。

  2、对冷链设施(低温冷库、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柜、备用发电机组等)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疫苗储存时,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或设备的运行状态、储存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

  3、应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冰柜)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4、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十二、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疫苗管理制度9

  一、制定计划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二类疫苗及注射器的需求计划,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储运管理

  1、接种单位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

  2、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xx年备查。

  3、接种单位购进符合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4、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xx年备查。

  5、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疫苗出入库账物相符。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出入库领发登记必须清楚填写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6、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管人员在疫苗储存期间做好温度记录,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存放应按照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疫苗包装(盒)之间、与冷链设备内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7、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8、接种单位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能自行处理。

  9、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疫苗过期、破损、失效等,应及时上报疫苗报废审批表,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10、一次性注射器材应随时清点,及时补充,确保满足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

  为了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对疫苗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疫苗在流通环节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xx〕207号),并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xx月xx日国家局印发了《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国食药监市[20xx]278号),对申请和从事经营疫苗的批发企业从经营许可、人员、管理制度、储运设施设备及条件等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经营疫苗的企业必须为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其所持《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疫苗”经营范围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二、疫苗批发企业应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疫苗质量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及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xx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技术工作经验,并不得兼职。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疫苗的接种反应和疫苗质量问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三、疫苗批发企业必须认真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结合疫苗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管理制度:疫苗质量管理人员职责;疫苗购进管理;疫苗验收管理;疫苗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进口疫苗管理;疫苗有效期管理;不合格疫苗管理;疫苗销售管理;疫苗运输管理;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和管理等。

  所建立的制度应能保证对以下各环节提出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建立有关记录或档案:储存与运输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校准,疫苗的购进,疫苗的收货和验收,库存疫苗的定期检查,疫苗的销售,以及疫苗批发企业在接到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的报告等。

  四、疫苗批发企业应具备与疫苗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运设施设备:两个以上独立的冷库(柜);用于疫苗运输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冻)设备;温度自动监测、调控、记录、报警的设备;疫苗冷藏设备备用的发电机组。

  五、用于疫苗储运的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条件:冷库的温度为2—8℃,应符合疫苗的储存要求,并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冷库的总容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冷藏运输的车辆及冷藏(冻)箱应能自动调控和显示温度状况。

  动物疫苗冷库管制理度

  第一 总章则

  第一条 目 的确动明疫苗冷库物各岗位职,高责效、率标准高完成库各冷工作项使,冷库管理做到有章可依。

  第二 适用条围范 物疫苗动库冷区域内所有的动物苗、冰箱、冰疫柜、物疫动苗进出清、洁,以本及部工作门所有干部的职工。

  第二章 岗位 、责及流程职

  第三 接收员岗条职位责

  1、负责库冷域区的内所有、事人物、财产、统一的工分和理,并管此承对主担责任要;

  2、负对进责出冷库、动物的苗数疫字行进审核并对,字数准的性负责确认;

  3、负所有责、出冷进的动库疫苗物数的据汇总作,工对并据数真实的和性准确性负责;

  4、对下级门反馈的异常问部题及时做出理处;

  5、负责接收需入要的库动疫物,苗对并物疫动苗品、数量、种格规行验证;

  6、负填写责物动苗入库台帐疫。

  第四 发货员岗条职位责

  1、负合理组织责发次货,序依次开《动具疫物出苗单库》

  2、负责工区域内的财产管作理对所有,从库进冷出、流动的资性产进统行管一理;

  3、发放对动物苗疫字数准确的和性真性负责实,承担因工作失误造并的成切损失一;

  4、负责做好存库日报,数表字确准无误。

  第五 库管员岗条职位责

  1、责保持负库整貌、动物洁苗疫放存规、范物疫苗动标识更新确保动,疫物先苗先出进;

  2、负进、出责动物库苗疫“的品种、规格生产、期日动物、疫质苗”量的关验把,证对物动苗的疫数承字担主责任。

  第六条动物疫 苗库流程进

  交接单接收→接收(员)动物→疫苗库(入接收员→)入报表库接收员()→物动疫存苗放库(管)员

  第七条动物疫 苗库流程出

  动物疫→出苗单(库发货)→员发动疫苗物(发货)员→库报出(发货表员)

  第八条报废动 物苗销毁流疫程

  报废动疫苗物出库→单(货员发)→害化无销毁动疫物苗发货()→出员库报(表发员货)

  第三 章 库冷理标准管

  第九条库管员合 理划规位库,不同物疫动之苗应间免避混;淆收员接将收验合的格物疫苗动按库管员的照规划把物疫苗放入冷库动物苗摆疫平整,不放得出现形等现象变。

  第十 条物疫苗入库动后及时制冷,进出库随手、门。 关第一条 十库出现冷散的装动物疫或不合苗品,格管库应每员天巡视一次,做到库容整洁。

  第十二条 接收根据员存情库况,季每末将县度动疫物苗购计采划告给市动报卫所生物监督。

  第十条 库三员管月每库存动对疫物苗盘查次并一做好录,同时对异记常库动物存疫苗(体具动物疫存苗放限见期动物疫苗标准)各前提警,及预时上报。

  第十四条库 员对所管动有疫苗入物库必时须作好显明识,标识牌必须放标同一在动疫苗的最上层。

  第十条 五库管员日核每库对存台帐货,物数量相符与定期除霜。

  第十六条 库温冷严格按照动度物疫温控苗管保求要(灭活动物苗2疫-℃,8冻干苗-02)储存。库管℃每员日看查库冷温,度现异常发及时处理

  第四 章 则附

  第十条七 本制度为冷库做理的基本制度管,适于用冷库工作全体干的职工,部其他尽未宜事行另补充

  第十条 本制度自xx年月1起执日行。

疫苗管理制度10

  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调查。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四、乡级卫生院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负责本区域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接种反应、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疫苗管理制度11

  1、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2、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3、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4、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5、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6、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7、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8、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

疫苗管理制度12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俗称疫苗),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的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1.自觉遵守接种场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先后顺序安排。

  2.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神经系统疾病患儿等情况。凡接种有价疫苗的,需按自愿的原则,签名接种。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外来儿童同样享受政府免费提供计划免疫内疫苗的权利。

  7.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疫苗管理制度13

  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z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疫苗管理制度14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区)—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五、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六、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管理制度15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计划

  (一)应当根据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动物防疫疫苗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等内容;

  (二)每月25日前向是畜牧兽医站报告下一个月的疫苗的需求计划,紧急调用时要报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批准

  三、疫苗申领与采购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要使用国家统一调配的疫苗,和田市畜牧兽医站申领。

  (二)非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或特殊情况,向和田市畜牧兽医局报告。

  (三)接收或购进的疫苗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批签发检验报告书、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日期。

  (四)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五)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货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

  (一)要保证冷藏疫备的正常运转,环境应卫生、整洁、明亮,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

  (二)拆零疫苗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

  (四)妥善保管疫苗,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疫苗过期、失效、或因疫苗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经过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核实同意,要按照疫苗报废审批表内容核实疫苗数量、批号、原因等情况,按照上报内容进行登记、签字,对报废疫苗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统一销毁。

  (五)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箱(包),及时配送到目的地。

  五、疫苗的使用在使用国家无偿调配的疫苗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做好领取记录,并在月初做好盘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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