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含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散装食品管理制度)
散装食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者必须将散装食品分门别类实行专区专柜专人销售和管理。
二、经营者安排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体健康证件,操作时佩戴整洁卫生的口罩、衣帽和操作工具。
三、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材料和设施予以遮盖保护,并设置禁止触摸的标志,防止他人随意接触食品。
供消费者品偿的散装食品应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偿的字样。
四、经营者必须在盛放食品的容器和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五、经营者标注的散装食品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必须与生产者提供的内容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内容。
六、经营者将同类同种不同生产日期散装食品混装销售的,应在盛放容器和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明最早生产日期和最短保质期。
七、经营者必须将已到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清理出柜,不得再做销售,对其销毁情况作出详细记录。
八、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严格遵照索证索票和查验货制度规定,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食品检验合格证、营业执照和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名称等内容的食品标贴,以备督查商品货源和商品质量。
九、经营者在进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十、经营者对售出的`散装食品引发消费不良后果和造成食品中毒事件的,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不含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五、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专间前应更换备餐间专用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备餐间内从事无关的活动。
三、备餐间内应当由专人负责备餐,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备餐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30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分钟以上。
五、备餐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
六、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七、烹饪后食品应在小时内供应食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260C要较长时间(超过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或低于8C。的条件下存放。
八、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备餐间卫生(配餐台,地面);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九、备餐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做到无蝇、无鼠、无嶂螂。十、每周对备餐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操作台等每一个角落,并保持地面干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1、餐饮业的'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餐饮业服务者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悬挂于前堂醒目处。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用、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餐饮业服务者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并落实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明显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的,至少3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用热力消毒的,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明,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一、切实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置,积极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包括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 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六、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应常常参与食品安全学问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把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展安全学问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治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做到人人把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学问,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学时,并进展食品安全学问考试,对食品安全学问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展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供应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需按要求留足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需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需马上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需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需保存小时,时间到满前方可倒掉。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治理,即专店选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称量工具、专用选购使用台帐;
2、食堂不得选购、贮存亚硝酸盐,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3、选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置,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置;
4、加工烹调食品必需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需按规定称量,做好使用记录。
学校食堂库房治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需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治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离墙20cm,65cm离棚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治理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治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治理员。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治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需携带安康证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
3、全部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需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特别;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需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需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需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翻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状况。
学校食堂原料选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选购必需有专人负责,并把握食品安全学问和选购常识;
2、定点选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选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选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挨次存档治理;
4、每次选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特别;
5、食品原料选购负责人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
6、餐具必需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7、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8、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9、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需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10、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需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75%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展消毒(或以的酒精擦拭消毒);
11、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治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毁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效劳人员要常常保持仪表干净、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效劳人员必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效劳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需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效劳人员上岗必需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配餐卫生治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需将紫外线灯开启分钟,对配餐间进展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需洗净、消毒;
4、杂物及非直接入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需常常洗手;
6、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治理制度
一、食堂治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仔细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治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展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治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具体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状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承受监视检查。
六、学校食品安全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视,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马上改正,并赐予相关人员肯定的惩罚。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展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爱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立刻停用,并马上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学生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马上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马上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五、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展调查,按要求照实供应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保证认真执行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接受食药监部门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认真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票等方面的资料),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婴幼儿配方乳粉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
(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
3、向供货商索取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发票、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按供货者名称整理建档备查。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保管期限自该种婴幼儿配方奶粉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4、绝不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绝不购进;如发现有假冒伪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及时向辖区食药监部门报告。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
1、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工具(包括车厢和各种容器等),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根据购进、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特点,配备防尘、防蝇、防晒、防雨等设施;
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3、如购进需冷藏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以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婴幼儿配方奶粉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婴幼儿配方奶粉存贮制度
1、婴幼儿配方奶粉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婴幼儿配方奶粉名称、批号相符。
2、婴幼儿配方奶粉存储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通行;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应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并确保库房的周围无污染源。
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婴幼儿配方奶粉,如有超期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时处理。
5、采取严格措施,保证所购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查验和记录供货者资质情况登记表》、《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进货台账登记表》、《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企业销售台账登记表》的要求,分别如实准确记录进销货台帐,并存档备查。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2、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台帐,如实记录对外批发或零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确保实现可追溯管理。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
3、负责向销售者及经销商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更换、退货等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退市制度
1、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并记录追回情况。自行发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以上情况的,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通知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
2、在自行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过程中,如发现婴幼儿配方奶粉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采取召回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全部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选购员、库管员、清洁工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与或暂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实后方可参与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健康检查须要时接受暂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刻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准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举行记下造
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举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随时把握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对其健康证实举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实应随身佩戴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 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标志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收件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察院采用现场观察、简约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首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处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提供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管理制度
1、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她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与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与巡查工作计划,探索与推行先进管理规范与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与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知识培训与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与巡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与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与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实行有效治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视,担当社会职责。根据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治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治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治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治理,专心预防和掌握食品安全大事,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治理员须仔细根据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员工安康治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治理、环境卫生治理等各项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自查表》等进展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规划,采纳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5、食品安全治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催促、检查员工进展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标准。
7、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及食品安全治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展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觉问题准时反应,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觉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峻的交市场监视治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立,准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符合:
(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置成专间,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非食品库房等。
(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习,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今天,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制度尤为重要。为此,国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发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为大家提供食品安全制度文本下载免费的相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于20xx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与义务,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了食品信息公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补充和完善,明确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督抽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具体措施,并细化了食品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食品广告管理等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标准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各类规定。该办法明确了国家标准的划分、制定、修订、实施、管理等具体要求,强化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把控和监管,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该规定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制度进行的细则制定,明确了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条件要求、食品生产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严格控制食品生产工艺和流程,保证安全可靠。
以上资料可以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官方网站上下载,也可通过常用的文档下载网站进行获取。
在提供下载免费文本资料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确食品安全制度法规的作用和意义,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自觉维护个人健康权益。同时,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总之,完善食品安全制度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相关法规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力手段。我们应积极了解和实践食品安全知识,共同构建食品安全的保护网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医务室或食堂,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根据病人的情况需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的,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车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教师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5、学校对学生家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食物要索证定点采购。
6、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7、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及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8、学校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分餐中容易造成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9、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0、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肖正红同志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管理。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杨改玲同志负责。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四、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六、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学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组织宣传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维护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成立“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杨保柱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食堂仓库贮存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每餐饭菜留样关。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留样冰箱保存48小时。
5、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关。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6、食堂环境卫生关。每天餐厅一大扫,保持食堂餐厅桌面清洁,地面干净、干燥,窗户明亮,地沟畅通,及时开启灭蝇灯。三、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组长职责:负责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具体负责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2、副组长职责:负责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卫生部的调查事件原因。
3、总务处负责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发生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4、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当事件发生时,协助救治,并协助做好家长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班主任、灶务人员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总指挥。
2、校长及副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当地政府;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3、总务主任负责安排,协助班主任把中毒学生送至医院救治。
4、班主任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学生状况,及时报告,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5、灶务人员具体负责保护厨房,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导主任负责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接待到校家长。
7、发生疫情时,门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8、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公司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做到防尘、防蝇,专柜加罩,售货时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材料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四、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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