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环保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环保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保管理制度1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凡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排烟除尘要求,由设计部门交资料及说明书,由厂安技部门会同使用车间正式试机后办理移交工作。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安技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者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者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3、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用车间必须把安全环保设备列入正常的维修计划。同时要加强设备保养工作,执行周扫、月清、加油、检查制度。
4、设备检查评比工作:对全厂设备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安全环保设备,并参加评比打分,奖惩兑现。
5、设备事故处理:凡安全环保设备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对重大设备事故安技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部审批。
环保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加强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司的生产、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产生污染物的场所和相关的责任人。
第三章、定义
污染物是指废水、废气、废渣(以下简称“三废”)、以及噪声、振动、烟(粉)尘、恶臭气体以及放射性物质等。
第四章 职责
第一条 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审批环境保护管理文件,批准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对公司重大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作出决策。
第二条 生产质量部
一、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组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
四、负责对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
一、负责内部沟通,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精神和指示。
二、就环境污染问题,与生产质量部共同组织协调公司、其周边厂家及小区的关系;
三、参与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科技部
一、负责组织立项材料,提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二、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技术攻关,确保采用能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三、参与生产质量部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条 投资发展部
一、负责组织立项材料,提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二、参与生产质量部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采供部
负责采购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与原材料,采购环保装置运行所需的原辅材料。
第七条 各部门
一、各部门领导为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置兼职环保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部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的岗位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排放污染物。
第八条 检测中心
负责废水、废气中有关数据的检测,确保数据真实。
第五章 程序
第九条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流程图
科技部或投资发展部组织立项材料
生产质量部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组组织设计、施工
生产质量部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整改
日常环保管理
通过
项目终止
未通过
未通过
通过
一、科技部或投资发展部组织项目立项材料;
二、 生产质量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获得环保部门批准后,生产质量部组织开展设计、施工;
四、项目建成后,由生产质量部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同意后,试生产三个月,再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委托环保部门进行环保监测,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五、项目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后,转入正常生产,执行日常环保管理制度。
第十条 日常环保管理
一、生产质量部编制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和环保设施年度维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生产质量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并做好设备、工艺操作和修理记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生产质量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公司进行环保巡检,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及时报主管领导;
四、当发生环境质量投诉时,由生产质量部组织进行调查,调查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与投诉者;
五、生产质量部组织进行年度环境监测,监测合格后,按要求办理年度年检排污许可证及排水许可证。
第十一条 处罚
由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质量部除要求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结予相应处罚,具体如下:
一、违规行为
1、在通风换气风橱内进行产生有影响废气的操作,责任人处罚5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2、废水排入雨水管道,责任人处罚5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时仍继续生产、fdcew、,责任人处罚20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4、要求限期整改的部门在整改合格前,便开始生产,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二、意外事故
1、短时产生高浓度污染物,未及时报告生产质量部,且未造成周围居民投诉后果的,责任人处罚200元/次,部门负责人500元/次;
2、出现重大环保问题(如有毒、有害的液体、气体发生泄露)时,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通报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处罚1000元/次。
第六章、 相关文件
1、《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5、《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七章、 质量记录
1、《环境质量巡回监督检查报告》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违规处罚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3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制定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安全评价:是指采用科学的方法,辨识和分析系统存在的危险性,并根据其形成事故的风险大小,采取相应大安全措施,以达到安全的过程。
4总则
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保证防治环境污染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坚持以新代老,治理老污染,推广清洁生产,满足污染总量控制要求。
5组织机构与职责
5.1组织机构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工作在公司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技环处归口管理,采取分工负责、协同工作的体制。
5.2相关部门职责
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中,公司部门之间及公司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
技环处: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配套建设的环保安
全工程技术方案的编制评审、参与环保安全工程招投标和调研工作。参与组织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基建技改处:组织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招投标和调研工作、施工管理、公司内部验收,参与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设备处:参与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技术方案的评审、招投标、调研、公司内部验收、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工艺处:对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规划平面位置,并为环保安全专业设计提供相关工艺参数,参与工程技术方案的评审、招投标。
冶金处、质量处:为环保安全专业设计提供相关工艺参数,参与工程技术方案的评审、招投标。
使用单位:参与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技术方案的评审、招投标、调研、公司内部验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档案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
6管理规定
6.1建设前期阶段
6.1.1项目建议书获批,可研报告编制阶段,计划发展部根据公司总体要求,通知技环处分别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工作。
6.1.2技环处根据建设项目分类和规模请示国家环保总局或省环保局或市环保局,明确做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或登记表后,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工作。
6.1.3计划发展部协调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中,落实公司环保安全建设要求以及环评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
6.1.4建设过程中发生建设内容变更时,计划发展部通知并会同技环处向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说明或提交书面调整报告。
6.1.5工艺处在组织技术部门进行工艺规划、生产线布局和设备选型中应保证满足环保安全要求。
6.1.6对于产生污染和安全危害的工艺和设备设施,由计划发展部组织使用单位、技术主管部门与技环处共同商讨,提出可行对策,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2实施阶段
6.2.1技环处负责提出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技术要求,在副总师的领导下组织计划发展部、基建处、设备处、工艺处、冶金处、环境保护设施使用单位和外请专家进行技术方案编制评审,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交评审结论,组织签订技术协议。
6.2.2基建处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组织配套建设的'安全环保工程招投标工作。
6.2.3基建处负责签订工程合同,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符合技术协议、工程合同规定要求。
6.2.4工艺处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在引进国外进口设备及技术时,符合我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同时引进与主体设备配套的污染防治和安全设施。
6.3竣工验收阶段
6.3.1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基建处保证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6.3.2环境保护设施使用单位,从试运行开始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的操作与运行。
6.3.3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期满达到技术协议和工程合同要求后,基建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公司内部验收,验收需要基建处组织提供技术协议、环境监测报告、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设备文件,竣工图等资料。
6.3.4公司内部验收合格后,技环处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并将《劳动安全卫生验收报告》报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3.5劳动安全卫生验收阶段,基建处提供项目相关技术协议、竣工图、安装检测报告、特种设备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公司内部项目总体验收报告等资料。计划发展部提供项目试运行情况说明。
6.3.6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计划发展部通知,技环处和基建处共同向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委托竣工验收监测,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手续。档案馆进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
7其他要求
7.1计划发展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内容纳入整体技改管理考核之中,并将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评估)、安全评价、安全环保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评价、监测、竣工验收等费用列入计划予以落实
7.2生产准备处负责组织实施的涉及环保安全设施建设或改造的技措项目
的管理按此规定执行,生产准备处的职责参照基建处执行。
8检查与考核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发展部、技环处负责检查与考核。
环保管理制度4
一、增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平流、竖废式两种水处理设施。三、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3、污水处理设施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撤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革新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报公司环保处。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撤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形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处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6、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污口。
环保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仓库
负责制定物资、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综合部
负责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或规范
4.1仓库管理
a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b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规定,做到账、物一致,并按规定存放,轻拿轻放,防止碰撞与跌落。
c贵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规定要求管理。
d仓库钥匙专人保管,下班离开仓库前必须关断电源并关好门窗。
e仓库内设置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器材。
f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随时检查库房内空调、电器、货物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2化学危险品管理
a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b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c化学危险品的必须清晰,无标识和标识不清晰的化学品严禁使用。
d严禁向私人提供化学危险品,防止国家财产、职工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每隔6个月进行盘库,清点数量,核对账目。
f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应符合防盗、防火安全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根据化学品的特性,设置通风、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设施。每6个月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验一次。
g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并严格登记手续。保管员必须随时核对库存量。
4.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a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将物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式不同的化学品同库混放。
b生产场地存放化学危险品最大量应不大于当班使用量;废弃的化学品必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c废弃的化学品由综合部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统一回收。
4.4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a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发生。
b严禁未经操作培训人员同意,擅自动用化学危险品。
c化学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置并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6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昭通市辖区范围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揭发。
二、办理程序
(一)登记受理:热线电话分为人工接听和录音留言相结合。上班时间热线电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听,详细记录电话内容,热情回答有关事项,询问来电人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非正常上班时间热线电话采取录音留言受理投诉,信访登记人员每天上午上班时负责查询上一个工作日之后的信访投诉留言,并予立案登记。所有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受理后,当日交分管领导批转办案人员或有关部门查办。
(二)调查取证:监察人员在接到案件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作好调查记录。
(三)提出处理意见:对办理的案件,监察人员要进行案情分析,重大问题要报局办公会研究、讨论,明确责任,做到依法、秉公、科学办案。
(四)协调监督落实:复杂案件必须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统一认识后监督污染责任方按期履行职责和义务。
(五)结案时间:一般性投诉案件在15日内结案,复杂性投诉案件在3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延期须在期限内告知投诉人未处理完毕的原因。
(六)回访:除匿名和无法联系的电话外,都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结案归档:整理已结案的所有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名后交档案人员立卷。
三、奖惩措施
信访投诉案件在30日内未办结,又未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案人员被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将对办案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办案人员办案及时,受到各新闻媒体表扬或者送锦旗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将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参考依据,列入年度考核。
四、其他规定
“12369”环保热线电话投诉案件实行急事急办制度,对一些紧急重大的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并向局领导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扩、改建项目。
3.定义:
3.1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2“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监管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投产等阶段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试运行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等相关项目资料送环境保护部备案,申请验收。
4.4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
5.管理要求
5.1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必须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及清洁生产等要求。
5.2建设阶段,各单位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
5.3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必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评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报告,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后,方可试生产。
5.4试运行阶段,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5试运行期间,必须完成在线监控设备验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
5.6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要在规定的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若不能验收,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运行延期申请。项目试运行期不得超过一年。
环保管理制度8
1、施工现场的大门、围墙应完整、牢固、美观,场内场周围应清洁;门墙材质与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应相符。尺寸应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工地在大门内明显处应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内容齐全,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3、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与现场实际基本相符;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管理制度板。
4、现场要有排水措施,运输道路平整、畅通。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渣土要及时清理,运出,散料、未运出的废料要及时覆盖。
5、对于可回收材料要制定回收制度,对有污染的材料要采取防浯措施;对于水电要制定防滴防漏措施和节约措施;
6、办公室、宿舍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无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7、冬季取暖煤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使用。
8、食堂、伙房要做到三证齐全并有一名工地领导主管卫生管理工作,设兼职或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伙房设置前要经当地防疫部门审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9、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灶具要干净,保证不吃腐败食物。操作人员勤洗澡,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不得吸烟,工作服保持整洁。操作室的刀具等及生熟食物要分开,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10、施工现场内厕所应有专人保持清洁,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繁殖。
11、施工工程要搭设封闭式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建筑垃圾,建立防扬尘措施。搅拌机应按规定安装除尘装置,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冲洗应设置沉淀池。运输车不得带泥沙驰出现场,不在现场外的道路上遗撒。
12、施工现场对强噪声机械设备应设置降噪声措施,人为活动的噪声应有控制措施。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以及环保管理工作的检查记录。将大气、水以及噪声污染控制在国家的标准范围以内。
环保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依据设计文件对作业范围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活动的要求,防止土建工程场地水土流失,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护的重点:
1、基坑水土流失;
2、施工弃土、泥浆排放;
3、稻田、鱼塘、灌溉渠的污染保护。
第二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体系第五条、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组员如下:
组
长:王宏伟、黄成国常务副组长:郭万锐副组长:王洪选陶广路任继鹏组
员:唐卫工候广磊周文辉杨超栗耀东张伟伍杨波秦永会
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管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环保、水保职责第六条、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施工环境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3、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4、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第七条、常务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施工环境及水土保持工作负监督责任。
3、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4、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5、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职责。
第八条、副组长环保、水保职责
1、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2、保持与业主、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组织对各工班的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工班认真调查和收集有关环境保护的好做法,并在项目推广应用。
第九条、安全员环保、水保职责
1、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2、制定和签发项目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3、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何人进行实施。
第十条、质检员环保、水保职责
1、负责生活区、办公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2、负责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
3、负责生活垃圾、办公废品的分类与正确处理。
4、负责生活区、办公区的环境卫生检查。
5、生活、办公能源及资源的节约管理。
6、生活区、办公区环保设施的建立与维护。
7、负责收集与管理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的相关文件。
8、负责与相关方合同的签订,并编写环保倡议书。
9、科学管理、合理节约使用能源、资源。
第十一条、工程部环保、水保职责
1、负责施工废渣、废水、粉尘的达标排放。
2、负责构造物施工噪声的达标。
3、负责施工现场的环保设施的建立与维护。
4、科学管理、合理节约使用能源、资源。
第十二条、材料员环保、水保职责
1、负责施工原材料的运输、贮存及发放。
2、对材料供应商施加影响,倡导环保作业。
3、优先选购环保产品。
4、科学管理、合理节约使用能源、资源。
第十三条、调度员环保、水保职责
1、负责项目所在地当地居民的环境投诉,协助环保干事处理与当地居民、政府的关系。
2、协助安全员对工地临时用地采取环保措施。
3、科学管理、合理节约使用能源、资源。
第十四条、试验员环保、水保职责
1、负责试验产生的废弃物的收集与正确处理。
2、负责试验仪器设备的检测、保养与维护,防止污染。
3、负责废弃试验用品、清洗液的正确排放,及协助办公室作好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4、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在试验过程中产生污染。
5、科学管理、合理节约使用能源、资源。
第四章
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制度项目部施工前对生产区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环境进行调查,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办法,结合项目部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制定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计划和具体措施,实现施工范围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教育制度
1、侧重对工作人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2、负责对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地方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定的学习教育,加强全体员工执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规,进行水土保护的意识。
3、党政工团共同组织各级管理机构,进行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树立“爱护施工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从我做起”的思想。
4、各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重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因素评价制度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工艺流程,共同识别、评价出项目部施工区域的重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因素。
第十八条、环境破坏、水土流失控制制度
1、在项目开工前,应根据识别、评价出的重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因素,制定相应管理方案及措施,有效控制重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因素及重大环境破坏、水土流失。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策划内容要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
3、安全员应针对作业项目特点、作业环境和岗位的环境因素,编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技术交底,同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
4、对施工场地、作业场所、运输道路、生产设备与设施均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5、对施工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破坏。
6、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一律纳入本单位的环境管理范畴,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劳务人员遵守环境法规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1、按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项目部的管理办法进行。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的水土流失可能,各工区确定保护方案上报项目部安质部。
3、安质部对可能的环境破坏、水土流失源,进行重点监控。
4、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验证。
5、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组织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检查活动,积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经验,推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6、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检查,由项目经理主持,相关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实验员、工班长参加。
7、经常性检查①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员(安全员兼任)每日进行巡回检查。
②其他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8、检查报告制度
安全员于每月25日将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安质部,以促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二十条、限期治理制度饮用水资源保护区等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重点地区,要重点监控,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控制措施,对影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行为限定治理时间、落实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达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的条件或指标。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和监测制度特殊地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受地方政府或项目部的监控,工区部应主动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及时办理规定的监测手续。
第二十二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发生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事件,安全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电话报告项目部安质部,同时采取恰当的措施,控制事件发展。事故发生后4小时向项目部书面报告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处理完成后,书面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和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奖励处罚制度
1、对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破坏、水土流失的班组和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奖罚规定执行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项目部,经审核批准给予奖励;
①获得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
②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①发生水土流失的单位及主要责任者。
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受到中铁二十局集团瑶湖经济港拆迁安置房项目经理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
③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施工工班、责任人。
第五章
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基本措施第二十四条、植物、植被保护措施红线内有植物、植被的地区施工时,工地小搬运选择原有便道或无植被的线路,植物、植被茂盛地区尽量采用人力施工方式,避免机械对红线外植物、植被的碾压;施工车辆和机械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碾压红线外植被;不得砍伐红线外灌木、割草、挖树根作为取暖材料,施工人员尽量减少活动范围;加强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防火期,在防火期内严格管理。
第二十五条、人文、自然景观保护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机械摆放等严格按设计及项目部指定的地点设置;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布局合理、有序,避开特殊景观区;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取弃土场及砂石料场等场地使用结束后,应迅速撤离,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按项目部或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景观恢复;施工人员严禁在沿线地区采药开荒,严禁采集有观赏价值的野花野草。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1、施工前认真调查水源、地下水分布情况,认真研究由于施工驻地设置、施工场地及工程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活动的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水环境,做好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保证生活、生产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质。
2、雨天禁止沟坑开挖作业,防止降雨冲泡沟坑造成松散土体的流失。在土层不稳定地域施工,要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塌方发生。弃土严禁丢弃至河流、稻田、排水沟渠内。地形平坦地区,基坑的开挖土按规范要求就近堆放,特别要防止土顺坡滑落。
第六章
控制程序和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要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方案、措施的过程控制和具体实施,安全副经理负责本项目环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的组织制定和实施。施工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制定和交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员,负责环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实施过程的检查,重要工序、关键过程跟班检查。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经费管理,本着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需要的原则,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经营投入。对重点、难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投入计划。
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
1、施工过程中所达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标准,应取得中铁二十局集团瑶湖总部经济港拆迁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2、施工前必须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措施和标准进行交底。
3、对政府规定要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验收的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项目部或政府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部门的验收。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和上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环保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为出发点,以经济、环保双赢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准绳,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确保全面完成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工作目标
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建设一项、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实现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使用清洁能源,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杜绝环保事故发生。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组织
第四条建立由公司总经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并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主管环保副总经理组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第三章环境保护责任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小组人员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
第四章环境保护职责
第六条公司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保证环保政策的及时更新和环保资金的专项使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档案系统,将环境保护有关文件务必完备存档,原件不得外借。
第七条公司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工作。公司领导、员工都要认真、自觉研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高职工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技术水平,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施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第八条公司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增强环保设施、设备管理,按期举行养护、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纵运行等规章制度。确保职工依照岗位操纵规程举行操纵,避免因错误或惯性操纵,引发净化事故。
第九条公司生产厂区和厂界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包管绿化面积。
第十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十一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应当依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净化物,未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净化物。
第五章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废水能达标处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职责
生产手艺部负责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的日常检查工作;包含车间(发电)、化验室废水的处理和贮存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公司环保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管理规定
1、生产技术部制定公司的废水利用计划实施,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2、产生废水的车间、部门,生产生活区,要严格控制废水的产生量,严禁超标外排。
第六章大气净化物排放、粉尘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目的
对大气净化物的排放举行有效控制,以减少对空气的环境影响。依据《水泥工业大气净化物排放标准》(GB4915-20xx)结合公司实践制订本办法。
第十六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合用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净化废物。
第十七条职责
生产手艺部负责本公司落实环保部门对生产企业产生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并对公司各部门的大气净化物排放情况举行监督检查;配合与接受环保部门按期对各类大气监测点举行监测;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大气净化物排放举行控制管理。
第十八条工作程序
1、本公司主要废气排放源为窑炉、预分化炉、沸腾炉、锅炉。执行《大气净化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对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因素实施监督,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3、制定《环保监测计划》,内容应包括大气监测点、检测项目及监测频率,报企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当环境目标、指标、排放标准及其他外部环境要求或重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对监测点、检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进行调整。
4、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环保监测部门进行检测,并保存监测记录。
5、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岗位,操作工应经相应技能、环境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6、车间按《设备管理制度》增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设备产生的跑、冒、滴、漏等隐患举行有效治理,检、维修要依据《设备管理制度》对各车间执行情况举行检查考核。
7、设备检、维修按检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各车间设备(包孕环保设施,电袋收尘器)的稳定运行以减少废气的产生。
8、正常情况下,操作人员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和巡检,保证上述废气达标排放。
9、工艺参数或系统运行出现波动时,操作人员按作业指导书进行调整。
10、当出现断水、断电、断气、火灾、粉尘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按《应急预案》中事故处理步骤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车间负责人、中控室,必要时通知消防队、急救中心。综合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生产技术部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形式向四平市环境监查部门汇报。
11、按内控标准要求,控制原材料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入厂,颗粒粉尘物料进厂需采用专业粉尘灌装车辆,密闭管道输送入库、出库等。露天存放颗粒粉尘物料需及时加盖苫布,防止粉尘二次排放,污染环境。
12、各部门搞好分管区域地面的绿化清洁管理工作,以减少沙尘的产生,净化空气、美化公司环境。
13、当上述控制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时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七章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目的
为了对于产生噪声有关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合用范围
与厂区生产有关活动产生的噪声。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xx),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十条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新项目的“三同时”工作;组织制定噪声治理措施;监督检查各部门噪声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2、各部门负责对口管理相干方的噪声因素控制工作。第二十一条工作程序
1、公司主要噪声源是空气压缩机、球磨机、辊压机、破碎机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2、生产手艺部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先用低噪声的设备及下降噪声净化的措施,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公司扶植项目的环境噪声净化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由生产手艺部申报上级环保部门举行“三同时”验收。
4、扶植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场地边界线的噪声限值按《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GB-90)执行。由生产手艺部举行监督检查。
5、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检测计划,明确噪声监测频次、方法等;将影响重大的噪声源(超过85分贝)设置为环境监测点,列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6、按照检测计划对噪声进行检测(可外委托),并保存《噪声监测报告》。
7、应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运转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润滑,防止设备带病运转,避免因产生零部件磨损或啮合不好而造成的噪声。
8、各车间对防噪减振消音器、减振装配等要按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防噪减振设施不得限定或私自拆除;生产手艺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八章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第二十四条通则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企业在进行危险物品的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3、危险物品的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进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十五条生产和使用
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平安手艺措施
①采用平安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以密闭、隔离、通风操纵替代敞开式操纵。
②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①配备专业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②按照国家对危化品管理标准制作悬挂安全提示标示牌,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③剧毒物品场所,实行双人双锁,使用单独存储保险箱(柜),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①公司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负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②有腐蚀性的物料、原材料,化验室用于试验的化学试剂或有能使皮肤接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装备足够合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4、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介质窜入。
5、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6、存放输送易燃固体(元煤)应防止袒露暴晒发生自燃;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7、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8、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二十六条报废处理
(一)生产手艺部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登记及储存工作,监督管理工作。
1、危险化学物品用后的包装箱(袋)、器皿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包装必须在综合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不得私自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2、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3、凡拆除的、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由所在部门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二十七条采购管理
1、采购危险物品需生产、制造或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无“两证”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缺少一样不予采购。
2、采购危险物品包装应符合国家制订的《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规定,外观质量要进行检验,发生变质等情况,不予采购。
3、对采购的危险物品要严格按道路运输规定执行,发生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安监部门报案。
第九章氨水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目的
加了增强对氨水的安全管理,为在发生氨水保守事故时能及时地组织起统一的指挥系统,科学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实践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九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氨水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第三十条职责
1、由制造车间负责氨水的氨水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管理。
2、生产手艺部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平安和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氨水使用要求,规范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氨水设备的平安装配必须完全、灵敏,牢靠;3、冲氨管道上的接头,阀门、仪表不能与油脂接触;4、运行中的设备严禁擦洗、敲击、冲撞、挤伤和发生火花,以防触电;禁止用水冲洗电气设备,保持周围干燥清洁;
5、开压力阀时,切勿面对阀门,应站在阀门一侧,以防人身事故;
冲氨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眼镜、口罩、手套、胶鞋;6、开机前仔细检查设备以及所有阀门无误,绝缘性能良好方可启动;
7、严禁各种泵的空转运行;
8、严禁氨气由压力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以防止流体急速流动而产生静电,发生爆炸;9、氨水罐在充装前必须包管正压,防止内存空气;10、氨水罐充装中和充装后压力不跨越1Mpa;11、氨水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安全警戒线;
12、对氨水系统举行每小时巡检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章放射性元素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目的
为了对于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举行有效的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十三条适用范围
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使用(以下简称为伴有辐射)的监督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介入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配放射防护条例》结合公司实践,制订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使用(以下简称为伴有辐射)的监督管理。
2、保管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应用相关手续及备案,防范放射源被盗流失。
第三十五条工作程序
1、生产技术负责Cf中子源的使用维护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
2、水泥生产过程控制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产生的废渣及副产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GB6763—86)》,超过标准的,不得批准用作建筑材料。
3、按国家环保标准组织采购,控制原材料验收程序,无《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检验合格报告》原材料不得采购。
第十一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未按本制度执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企业有权对相干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十二章附则
本制度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保管理制度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 贯彻执行xx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4、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督促检查公司安内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7、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
9、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0、 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11、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有xx。
12、 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13、安环办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环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1、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安环办应利用公司xx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4、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xx门的负责人签字,被xx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急救援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由安环办负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 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 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 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凡本企业员工xx,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国人民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药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保管理制度12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5、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设计和施工,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
(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3)、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6、已建成的环保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7、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账、监测报告,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9、应对环保设施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保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时,应由公司事先报安全环保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准。
10、环保设施运行企业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1、必须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环保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篇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树立“安全为工作服务”的思想。
1、合理安排工作,不得抢进度,违章冒险或单人作业。协调好上、下相邻的工作,并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2、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3、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进行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
4、采样人员必须严格听从地质技术人员指挥。任何时候,绝不允许没有地质技术人员带路单独行动。项目负责人每天在收队后晚饭前必须清点人数,确保若有人没按时回营地时,能及时组织救援。
5、夜晚时间,严禁任何人离开营地。确需上厕所等原因需出野外时,确保有两人同行,并带手电筒。离开营地的距离不能超过10米。
6、若万一出现人员走撒情况时,走撒人员严禁私自盲目乱找路。任何人一旦发现走撒,立刻在原地停止活动,等待搜寻人员救援。
7、在野外作业时,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应清楚上部浮石。
8、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禁止未经检验饮用新发现水源水和未经消毒处理水。
9、要严格生活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不得食用霉变食物。戈壁滩上的水严禁饮用。
10、若天气寒冷,人又疲劳,应边休息边活动身体,雷雨时不要到高地、树木下和水边,不要将金属用具扛在肩上。
11、天气寒冷、雷雨临近或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12、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因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带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膝部。
13、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营地应设简易厕所,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严禁在营地附近随地大小便。
14、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出。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避开变压器、高压输电线等危险区。
15、防火
①野外驻地应由负责人检查室内电线是否安全可靠。
②杜绝私拉、乱拉电线、电灯泡。
③打雷时应切断连接电视、收录机等电器,以免雷电击坏电器或引起火灾。
④野外做饭时应注意不要在风力较大且周围干草、树叶较多的地方,以免火星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并要做到人走火灭。
16、防丢失,地形图、记录本(表)等资料及各种生产工具(相机、罗盘、gps定位仪、放大镜等)是单位的宝贵财产,也是生产的必需品,应注意妥善保管好,防止丢失,个人携带的财物也应自我保管好,以免经济受损或影响生产。
17、野外易爆物品应与人住地方搁置10m以外。
18、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或者开辟不少于5m的防火线。
19、采岩石样时,不得面对面的操作。锤子的起落处禁止站人,采样时不准吸烟、不得闲谈。
20、打样时要站在上风处,精力集中,握紧锤把,用力均匀。
21、休息时可以小口喝少量水,大量饮水不能止渴,只会是体内盐分迅速下降,而水分没有得到充分吸收就流失了。
22、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严禁猎杀国家保护动物。
二、环保篇
不要破坏自然界平衡的状态,大自然中的植物彼此保持着很微妙的`平衡,一块狭小的空地,表面看起来没有生物存在,实际上生物正在那活跃着。接触大自然时,不要破坏这种平衡,不乱折花木,不乱捕鸟兽,享受大自然就应遵守规则。
1、严禁乱扔垃圾,每个帐篷必须准备大的垃圾袋,生活垃圾丢于垃圾袋中。
2、要严防煤气中毒,帐篷中开设的小窗户,严禁封堵。
3、做好的餐饭,尽量吃完,不要残留下来,如果不够,可用干粮或其他速食品补充。
4、离开野外时,其他垃圾,能燃烧的物品用火焚烧掉(注意不要引起火灾)或埋掉,不易分解的玻璃空罐,塑胶等用备用袋装走,将临时厕所掩埋好。
环保管理制度14
为了促进企业的环保工作,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环保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环保管理制度范本,供企业参考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环保管理,改善环境空气、水质和土壤的质量,遵循“生态优先、防治结合、污染控制、资源综合利用”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 本企业要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追求卓越”的方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第四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召开环境保护会议,报告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以及重要事项的处理情况。
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
第五条 本企业应当设立环境保护机构,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环境保护机构应当具有下列职责:
(一)负责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和分析环境数据,定期发布环境数据的监测报告;
(三)负责污染物的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减排措施,提高污染物的减排效率;
(四)负责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后续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五)负责环境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六条 本企业环保机构的组成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 环保监管
第七条 本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标准,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八条 本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三同时”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的排放。
第九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治理,确保环境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 本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环保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定期检查和监测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保证环境的质量。
第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环境事件、事故和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 环保宣传和教育
第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环境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知识。
第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制作环保宣传资料,保证员工和公众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环保工作和成果。
第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环保培训体系,定期组织环保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五章 环保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本企业应当制定环保奖惩制度,对环保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和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对环保工作不达标、污染物排放超标和环境违法行为的部门和员工,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罚。
第六章 环保成本控制
第十八条 本企业应当制定环保成本控制制度,保证环保投资的经济效益和合理性。
第十九条 本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降低环保造成的成本负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审查本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总结:
环保管理制度范本是企业进行环保工作的重要依据,能够规范和统一环保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实现企业的环保目标和要求。每个企业都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制定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环保事业,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贡献。
环保管理制度15
1、目的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内容
3.1、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专职环保人员。各车间设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专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各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风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各车间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车间要将环境保护设备建立正常的维护检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要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11、凡违反本办法,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况轻重,按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3.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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