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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要开宗明义提出实施免费义务教育(-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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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要开宗明义提出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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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要开宗明义提出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5-10-18)

民间人士为《义务教育法》修订进言

要开宗明义提出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2005年10月18日

本报记者 李丽萍

  10月16日,广州信孚教育集团总裁信力健、北京行知打工子弟学校校长黄鹤等著名民间教育人士出现在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主办的“《义务教育法》修改讨论会”上。按照会议的主持人、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杨东平教授的话说,“这是一次民间的会议”,由民间教育研究机构主办,民间人士参与。

  而在此以前,关于《义务教育法》修订的讨论基本都是在体制内进行的,由专家学者和教育行政官员唱主角。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民间”性质,使得这场讨论会对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呼吁更为迫切和强烈。

  在讨论会前,与会的嘉宾和媒体记者都收到过一份电子版的“《义务教育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杂费。不少与会人士都表示,当时看到这一条都很欣慰,认为这是最大的亮点。然而,讨论会上,主办方向与会者发放了9月21日最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在这个最新版本中,“不得收取杂费”的规定取消了,变成了“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国家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免收杂费”。这一变化让大家都非常失望,有人明确表示,“这一版又后退了”。

  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杨成铭认为,这次修订《义务教育法》,必须把“国家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写进去,而且要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正是因为这一条,这次修改《义务教育法》才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欢迎和支持。“我们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是民心所向,又有国力所支持,不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充分反映了我们国家对教育的态度,或者没有反映我们国家对教育应有的态度。”他说。

  讨论会上,也有学者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免除杂费,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还有不少现实困难。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吴华说,他们在下面调研时发现,县以下的教育主管部门和一些学校并不支持免掉杂费,因为如果不能收杂费了,学校就无法维持正常运转。

  北京天下溪教育咨询中心的梁晓燕说:“既然现在我们是盛世修法,在免费问题上就要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而就在这次讨论会的前一天,在2005亚洲教育北京论坛上,印度教育部的部长助理介绍,现在,印度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已经由2%增加到6%。

  这次民间讨论会的与会者不仅呼吁《义务教育法》修订要开宗明义提出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而且要求必须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

  信力健说,如果不能在立法上明确各级政府的分担比例,就给日后各级政府“扯皮”留下了空间。他认为,既然现在税收是国税和地税两级税收,所谓地税也是到省一级的,那么,义务教育的经费就应该主要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承担,县级政府主要承担管理责任。

  最后,主持人杨东平教授也指出,如果《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不把“国家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写进去,恐怕在“两会”上是通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