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30 11:58:21 中学生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我7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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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像草莓一样,甜甜的;成长像青苹果一样,酸酸的;成长像橄榄一样,涩涩的……正因为这些味道,我的童年生活才变得如此美妙。还记得我第一次用我幼小的脚迈进幼稚园,那心里的心情是又高兴又害怕,第一次用我的小手写出一个个别扭的字,第一次亲手炒蛋……正因为这些,我的童年也是因为这些而五彩缤纷。

  也许是因为我是独生子女,虽然成绩不错,但身边也没有什么要好的好的伙伴,所以性格比较内向,也比较胆小,正因为胆小,给许多人造成了不好的印象。特别是那几次的难忘事例,让我记忆犹新。

  还记得我们女孩总是很喜欢美少女之类的漫画或动画,因为那里面的主角总是十分美丽,善良又可爱,而我也正是哪一类的女生,我还特别喜欢守护甜心,光之美少女,美少女战士,之类的变身动画而且画面都非常的华丽,但是既然有正义就有反派角色,那些妖魔总是把我吓得屁滚尿流,甚至半夜睡不着觉,上厕所都不敢。而且那些妖魔鬼怪都长得十分丑陋,可怕,怒目圆睁。我经常惧怕这些,虽然爸爸老是告诉我那是虚幻的,但是那些东西总是在我梦幻般的梦境里神不知鬼不觉的显现。因此,之后的动画都由爸爸妈妈当任我的“保镖”,这就是我最惧怕的东西之一。

  而我最惧怕的东西之二就是蜘蛛。你们一定会感觉倒奇怪吧!小小的蜘蛛有何惧怕呢?蜘蛛在我的心里形象中简直就是庞然大怪,特别是狼蛛,即使在电视上看见它“从天而降”我也吓的不知所措,它那毛茸茸的8只大脚却让我全身起鸡皮疙瘩!还有,听老一辈人说,狼蛛还有毒性,它的毒牙足足可以瞬间害死一只鼹鼠呢!真是可怕,所以,狼蛛给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我最害怕的东西之三就是老鼠,大家恐怕都知道,老鼠喜欢啃东西,但那些全部只是为了磨磨牙而已,所以,我们平常所见到的老鼠牙齿都是特别锋利的,,除此之外,老鼠还很贪吃,见什么咬什么,这使我很讨厌它,但我也深怕有一天,老鼠把我的语文书啊、数学书啊、音乐书啊、美术书啊,一点不留的啃掉,那是不但是我伤心,老师也会批评我。昨天晚上我还把爸爸的黑袜子当成了老鼠呢!你看我傻不傻,胆小不胆小!

  我对于这个缺点的看法就是个营养不良的优点而已,不过我要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而我的童年也是因为胆小而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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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本书,而我们一生的事业,就是读懂书,读懂自己。

  总是抱怨生不逢时,批评社会,却不知,即使是污泥也照样有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纵然是乱世,仍有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读懂自己,一切外在因素已不再重要。读我,是人生之必修课。

  失意徘徊时,读我,给犹豫沮丧的心以温暖与坚定。篮球后起之秀林书豪,一球成名,打了十几场好球,在nba的赛场上打出了自己的风采。可是,风光之前,他总处在这样的环境中:天赋平平,长期被忽略,几乎没有任何机会。但是,失意时他始终没有放弃梦想,他读懂自己,他明白自己的梦想与追求。他告诉自己:“不管我喜欢什么,都要努力去做,我要追逐梦想,不要别人告诉你能或者不能。”于是,他成功了,他成功上演了一出完美的励志故事。他的成功,恰恰显示了读懂自己坚持梦想的重要性。

  春风得意时,读我,给得意忘形的心以镇定与坚持。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得意过头,得意过头,必定会失意。大发明家爱迪生到了晚年,便无惊动世人的发明,因为他满足于先年的成就。于是乎,再无钻研的精神,定然也就再无作品。文学大家余秋雨,早年的著作《文化苦旅》无需置疑是一本巨制,而现在,过多参与商业活动的他,再无令人惊叹的作品。种种原因,归结起来就是他们忽视了读我,被外在名利浮华所吸引,无法静心读我,自然,也再无成就。

  社会物质横流,读我,让内心的善良与友爱萌芽。爱心在人性中有宝贵的胚芽,但你若不读懂自己,总是随波逐流,定不会让善的芽长成大树。不读我,也许你会成为18个漠视小悦悦的冷漠路人之一;不读我,也许你会是看见老人摔倒不伸手一扶的盲目的路人甲乙丙之一;不读我,也许你也会成为牟取暴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自私商人之一。而这一切,都可因你读我而改变,读我,释放内心的善与关爱,给这个冰冷的世界一丝温暖,给这个黑暗的世界一丝光明。

  读我,是灵魂的思考;读我,是心灵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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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学开始,我的作文就经常被老师表扬。有的作文也能拿过去做范文,也许是因为我爱看书。

  我长的不算特别好看,脸很圆,戴着一副眼镜。个子在同龄人当中可以划分到高的那一类,从小到大一直坐到最后一排。

  那是在暑假的一天,天气是从夏天开始的炎热,我一个人在家里。做完了该做的作业,爸妈也都还没有回来。想着刚买的书要趁着没开学快点看,我站起身,离开书桌,从书架上拿了本书开始翻。

  翻着翻着,不知不觉就入了迷,也许那些方方正正的汉字真的被赋予了一种魔力,能够把人不知不觉就吸引了进去。窗外聒噪的夏蝉,似乎不知疲倦,始终在那儿高声的叫着,由于炎热,路人也没有行人或车子,空空荡荡。屋里电风扇呼呼地吹,空调时不时响一声,既是安静的又有点吵闹,我独自阅读着。

  不知不觉中,桌上闹钟的分针已经走了一圈多的路程,一本书已经看了一半,放在手边的水杯空了,我放下书,站起身拿着杯子走到厨房去倒水。打开杯盖提起水壶,由于心里还念着书上的内容,不知不觉水就倒多了。满满当当的从杯子里溢了出来。我慌忙放下水壶,拿了抹布,把桌面上快流下去的水擦掉,收拾好。

  倒好水回房里,本来正盛的太阳似乎已经往西移动,毫不吝啬地释放出它剩余的能量。我看了看钟算了下时间,妈妈应该快下班回来了。这段时间路上的车很多,那我再看一会儿书吧。又过了一段时间,太阳更西了,书中的故事也到了大结局,可家里却还是只有我一个人。我很奇怪,按理妈妈应该回来了。

  床头的电话在这时亮了起来,我跑了过去接电话,是妈妈,她说今天临时加班,要晚点回来。妈妈生气地问我,打了我一个小时电话怎么不接?我支支吾吾地。看书的时候,电话一直是静音,所以没有听到电话。

  从小到大的书看了不少,不知不觉也堆满了一书架,有时也会因为看书而忘了别的事,为此也被说过好几通。

  这就是我,爱看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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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活动,要活就要动,运动是一件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的事,唯有不断的运动,才能够有强健身体,变得更加的强壮、健康,使自己能有健康的身体,做自己想做的事,做更多有意义的事。

  小时候,从电视上看着运动员,各个生手灵活,充满速度与刺激感,让我深深的爱上运动,从那次起,我每天从幼儿园放学,就像那颗小小的皮球,有样学样的 打起篮球,虽然不怎么像,但从此以后,我对运动的兴趣又更加浓厚了,每天都看着电视的运动员,尝试做不一样的运动,因此,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这一个习惯,成 为了一位小小运动员。

  直到现在,我因为补习变得不常运动,只能趁着假日到学校来运动,我常在假日的午后,相约朋友到学校运动。在晴空万里的天气里,我置身在篮球场,与朋友 在篮球场上奔驰、跳跃,在篮球场上,我彷佛体会了脱缰的野马,奔驰在广大无边的草远的那一个快感,我乐此不疲,累了就和朋友躺在操场上欣赏一丝丝如丝绸般 的白云在天空中飘扬,而这一种运动的滋味,敲敲在我的心田里种上运动的种子。

  而如今,这一颗小小的种子已经成了一朵美丽的花朵,在我心中根深蒂固,持续的运动,效果逐渐显现出来,我患有先天性的气喘,在小时候,我常常在急诊室 里里外外进出,但是,我发作的频率越来越少,身体也越来越强健,逐渐改善了我体弱多病的体质,让我能够远离病魔越来越远,使我能够拥有一个更健康的身体, 做更多的事。

  反观,如果当初我没有养成这个运动的习惯,那也许今天的我,只能躺在病床上和病魔战斗,不能做我想做的的事,不能体会这一个大千世界,无法欣赏到更多 美丽的事物,更不能交到这么多的知心好友,只能每天都病奄奄的倒在床上,成为一个天天与病魔拔河的人,落有落无的纯在这个世界上。

  我要让运动世界深根在我的心中;我要让运动充满在生活,我要让运动散布在每一个角落,成为一个活的健康,活的有意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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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故事,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朵白云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传说,我喜欢看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把它们视为珍宝,在每个寂静的夜里,与它们约会,好书,伴我成长。

  沉醉格林,情暖我心

  手拿一本格林童话,窝在沙发一角,用仅识的几个字读了起来,我想走进那神秘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玩,与动物们欢笑,我想游进那富丽堂皇的海底宫殿,寻找化成泡沫的美人鱼与鱼儿们相互戏耍。童话里一个个梦幻般的爱情故事,那一个个“从此,公主与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完美结局,为我展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教给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为我的人生上了第一堂课。

  宋词诗海,回味古韵

  慢慢,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捕捉诗词的影子,爱上李白的浪漫主义,恋上苏轼的潇洒豪迈,感动于梦得的壮志难酬,悲伤在李清照的凄凄惨惨戚戚,体味诗人词人的才气飘逸。那豁达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泪洒岳飞的满腔忠愤,用稚嫩单纯的眼光去看那“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流传了千年的爱情誓言。诗词让我穿越时空,体会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让我触摸到了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去感受古人心底的心情波澜。

  畅游文坛,感受人物

  以沉重的心情,去读冉阿让的悲惨人生。随着冰心去追忆那故去的往事那盏黑夜里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我不禁留下泪水,就让历史停在那一瞬间。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去西天,取得圣经。望着那水浒的英雄,梁山一百零八将的好汉。感慨于诸葛亮的忠诚,刘备,关羽和张飞的桃园三结义,刘备,孙权和曹操的三国鼎立。还有《飘》中那句经典语录“明天的太阳会照常升起”什么都飘走的女主人公却有坚强的性格,那种精神感动着我……

  文学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或让我深思,或让我悲戚,或让我感动,或让我振奋。激励着我的人生旅途,教我一步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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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处黑暗,当你走进这片黑暗后,你就容易迷失了自己,因为你找不到回去的路,这时的你会绝望,会恐慌……当一道光给你指明了方向,你会高兴,会欢呼雀跃的奔向它,当你走进“它”的时候,你发觉“它”就是我们平时身边存在的各种“爱”。

  父母的爱,是世界上最纯朴的、无睱的爱。

  记得小时候,由于我淋了大雨,晚上发高烧,刚下班回家的妈妈看到我不舒服的样子,连忙给我测体温,发觉我是高烧后,妈妈一刻也没有停留,背着我就冲向了雨中,深一脚浅一脚的将我带到医院,慌忙的找医生和护士,交费,直到我安全的挂上吊针,我沉沉的睡去,妈妈还在旁边静静的看着我,当我一觉醒来,妈妈已经靠着床边睡着了,我发觉我妈妈的眼角还含有泪珠。妈妈的爱,是多么的质朴、多么的无怨无悔。

  老师的爱是公正无私的。

  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下课时间,我的鞋带散了,我弯腰系的时候,有个同学从后面用脚踢向我屁股,让我一下子来了一个嘴啃地,脸上皮都擦伤了,老师知道了,连忙带我去医院找医生开了药并及时给我涂上,回来后及时把那个同学叫到办公室,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且还让他给我道了歉,并在全班上说了这件事情,给我们讲解这件事情的轻重厉害关系,并且让我们大家以后要注意这些事情的发生。老师的爱,及时安慰了我,告诉我,老师永远是公正无私的。

  同学的爱是,是世界上最纯朴的爱。

  我小学六年,同学之间爱的事例太多,但给我印象中最深的是一次上体育课,由于我不小心,跑步的时候摔到了,后面的同学看到了,并没有从我身边跑过去,而是停下来扶起我,问我痛不痛,并且帮我卷起裤子,察看我的伤处,及时向老师报告,还跑去找学校的小诊所要了药帮我擦上,然后陪我到教室去休息,陪我聊天,让我忘记伤痛。六年的同学之间的爱,让我永远会想起我最快乐的,最无虑的童年时光。

  正因为有了父母的爱,让我永远知道,永远有人默默的关心我,照顾我,有了老师的爱,让我永远知道任何事情都有公平正义,同学的爱,让我知道我永远不孤单。

  谢谢永远陪在我身边的这些“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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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女孩子,平时十分爱好书。在我的卧室里,最多的就是书。小箱子里、桌子下面,都成了我藏书的地方。要是你到我家来,堆会让你看个够。书给了我金钥匙,使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每天傍晚,我学习完了功课就翻箱倒柜找书看。只要我看到一本心爱的书,就像喝到了蜜糖似的。这样,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了。有一天,给我们上自然课的蒋老师在上课之前讲了一个小故事。他说:“有一个专家和他的学生去野外考察。晚上就睡在帐篷里,后来,有个学生想吓一下专家,就画了一个野兽的面具去半夜吓专家。可专家一看后,却说:‘这不是食肉动物,而是食草动物。’说完,他又躺下睡了。

  蒋老师讲完后问我们:“同学们,你们想想,专家是怎么知道这是食草动物呢};我听了,立刻站了起来回答:“是从牙齿看出来的,因为那个学生画的牙齿又宽又大,但不尖,所以专家说是食草动物。”老师夸奖了我,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可我还得感谢我的书呢1书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给我带来了童年的乐趣。平时,每当我在家里感到冷清时,我就找出几本令人发笑的书看,有时会被书中的笑话或是幽默引得笑出声来,好像我身边多了一个朋友、伙伴似的。

  我的书几乎年年都增多。平时,我把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积攒起来,看到喜爱的书就买下来。每当正月上街时,我都缠着要妈妈买书。记得去年正月,我们一家去逛街。刚巧,我看见新华书店门口写着:新到了一批书,九五折优惠。我便缠着要妈妈买。妈妈只好答应了。我一下子挑了十多本,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高兴。这样,我的书越来越多了,我的知识也越来越丰富了。啊!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简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样。”书是金胡匙,能开启知识宝库的大门,这正是本文明确表达的思怒。小作者把书当成自己最知心的朋友,按照爱书、藏书、读书、买书的顺序写来,把“我”对书的喜爱之情写得具体‘而生动。读书在于应用。小作者用事实回答了这个问题:读书使我回答了老师的问题;读书给我无穷乐趁。这种用事实说话的写法不知要比空发议论好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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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雨,这种喜欢不是随随便便的,在我的心中雨的性格诠释生活中的我……

  春天,在春天刚刚和我们打招呼的时候,花呀草呀,也悄悄的醒了,这时春雨来了,春姑娘把春雨洒向人间,细雨如丝,纵横交织成了薄纱,笼罩着苍穹,春风欢喜的吹着,吹散了薄纱。小雨随风飘送,落在地上屋顶上,洗涤了人心中的寒意,也冲净了心中的郁积,我喜欢漫步于春雨中,不用打着雨伞,因为这样才能体会春的气息!――春天的雨是唱歌时的我

  夏天,夏天的雨总是突如其来,说不定在准备出门时闷雷如同排空的怒涛,由远而近,有弱而强的翻卷着、滚动过来了。我喜欢夏天的雨是因为喜欢他豪爽的性格和猛烈的特点,不打雷的时候我也会拿着伞出门,亲自享受夏之雨,漫步于大街,看到街景:豆大的雨点劈头盖脸的砸下来,砸的雨伞啪啪作响,虽然没有惊心动魄但也是出乎我得意料,小时候我本以为夏天的雨会是向春天那样温柔。而在打雷的时候,我喜欢透过窗户来听雷观雨,那雷声仿佛五雷轰顶,仔细去聆听,些许还能听见它在给你说悄悄话呢――夏天的雨是运动时的我

  秋天,秋天的雨是丰收的使者,有了它估计今年就会有好收成。秋风萧瑟,落叶归根,秋之雨也飘飘洒洒下人间,我喜欢秋天的雨是因为,它不像春雨那样柔弱,不像夏雨那样生硬,更不像冬雨那样冷冰,秋雨看上去不起眼,其实它是四季的雨中我最爱的,因为它代表的是收获、成熟,而且秋雨有一种神秘的气息,琢磨不透我情愿不去捉摸,让秋雨的神秘感一直藏在心中。这样才能一直保持――去看它。秋雨没有固定格式,大些时,空中仿佛成了一张水网,从那云中撒出万颗珍珠,渐渐将天和地缝合了,小些时,似乎感觉不到它,在天中若影若现,看一滴落在手中,痒痒的甜甜的――秋天的雨是写作时的我

  冬天,冬天的雨,我喜欢冬天的雨加雪,菱形的雪花夹杂着如针的细雨,如一副美妙的画卷,傍晚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这是文静的冬雨。在冬雨发怒的时候无疑它是最可怕的:狂风发出尖利的啸声,雨和雪合起伙,鞭打着人们的面庞、脊梁,心脏仿佛立刻就要冻僵――冬天的雨是发脾气时的我

  写了这一点已经是我挖空心思之作,因为我爱雨,这种爱即使有狂风暴雨的侵袭也不会动摇,这种爱,如果只用文字表达?未免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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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许多爱好:爱骑车、爱下棋、爱钓鱼、爱打台球、爱打三国杀等等,但我有一个最大的爱好——踢球。

  踢球,在生活中到处都有我的身影,用滑板踢、用头球顶、在电子游戏中用手踢,可我最喜欢踢现场球赛。

  有一次小学足球比赛,我分到B组,当了队长。上场十分钟对方A队状态很好,势如破竹,轻松渗透了我军防线,虽然我方顽强反动,进行阻拦,但还是不敌A队的猛攻,最终被A队一脚凌空抽射以子弹一样的速度迅猛地冲破了我家的球门。

  仅仅十分钟我队就失了一分,我顿时吃了一惊,心想:“这么快对方就得分了,那整场40分钟可不3:0、4:0了。”我虽十分惊讶,但马上醒了醒神提醒自己:“一定不要被打倒,要坚持下去!”我立刻从对方半场飞奔回自己的半场,赶忙大喊:“快来”。我们讨论了一下,决定以攻为守。我们立刻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在上半场,我们很快扭转了局势,逐渐占了上风。转机出现在下半场第二分钟,下半场刚上场,我军势力正盛,我们打起了三角配合,打得对方团团转,使他们成了无头苍蝇,追着球我们乱跑,阵形一下子乱了。我们步步紧逼,让对方堵死在小禁区里,最终,我拿出了天天练的射门招式——雷霆吊射,轻松地攻破了对方的球门。我们终于又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进球后的我们欢呼雀跃,手舞足蹈,我们开心地满场乱跑,可对方说:“一个球,值得吗?”我们心理不服,加强进攻,很快又得了一分。我那时立马跑到对方半场喊:“值!”我们以2:1小胜A队。下课后,我们再次欢呼雀跃,一起有说有笑,回家途中,有个同学买了饮料,我们为了庆功,一饮而尽!一位同学满嘴残料地说:“这次多亏了马润宇,我们胜利了,那脚太酷了!”我得意洋洋地说:“那是我练了几个月的效果,太轻松了,小菜一碟!”“哈哈,你就吹吧。”我们个个满面春风,月芽似的嘴好像合不笼。

  我爱踢足球,因为足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哥踢的.不是球,是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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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岁这个年龄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同时也是个充满幻想的年龄。我每次没事时总是会幻想着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的。这不今天中午我写完作业,坐在温暖的阳光下又开始想着我的未来,我长大后会成为一位司机,一位科学家,一位医生………当然我最想长大后能成为一位小学教师,天天跟小朋友相处肯定是很愉快的事情。就在这时,一道金光闪过,一位小天使出现在我面前。“你想看看你的未来吗?请跟我来!”小天使神秘地对我说。不等我说出想法,只见她一挥魔法棒,我就在不知不觉间跟着她来到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小天使对我说“看这就是你长大后工作的地方。”我扫视了一下四周,觉得这环境有些熟悉,我无意间看到大门口的牌子。啊!雨花台实验小学!我的母校!20年地变化真大呀!只见校园内有一个太阳能游泳池、机器人裁判、电子篮球场、带翅膀的车子……科技真发达啊!小天使带我来到一个教室窗口,一位身着白色连衣裙,长发飘飘的女老师正在给小朋友们上课呢!她结合书本上的内容,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而小朋友们显然被她的精彩的讲课内容吸引了,一个个聚精会神的听着,满眼充满着对老师的敬仰,对知识如饥似渴的追求。我也被她的讲述深深吸引了。这时小天使悄悄地告诉我:“这就是二十年后的你。”“噢!”我为我的将来感到自豪,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遐想间下课铃响了,二十年后的我走到我面前愣了一下,说:“你怎么到这儿来啦?”“你认识我?”我疑惑地问。“当然,你是我的小时候,我当然认识啦!”二十年后的我说:“走,到我办公室去。”我顺从地跟着她来到办公室,只见她的办公桌上堆满了书籍和作业本,其中最显眼的是一张张贺卡和小纸条,我从中拿出一张,只见上面的字,虽然不太工整,但可以看出写的很认真,字里行间透露出对老师的热爱和感激。拿着卡片,看着内容,对从事神圣和崇高的教师职业也愈发向往了………“小懒猫,怎么睡觉了?!”爸爸的话把我从梦中惊醒。我回到了现实之中,看着面前的书本,心中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我的理想得以实现,梦境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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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的我,是无忧无虑的我。整天只知道和小伙伴们疯来疯去。跳皮筋、踢毽子,让美丽的风筝飞翔在湛蓝的天空,哪怕一双双小手被冻得通红,也还依旧在雪地里打着滚。只听到银铃般的笑容回荡在身边。

  以前的我,是淘气的我。喜欢把爆竹丢在别人的院子里,然后听着“受害人”的叫喊声,脸上露出些得意而坏坏的笑。从不听家长的劝告,在房顶上爬上爬下。

  以前的我,是幸福的我。躺在妈妈的怀抱里,听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唯一在奶奶身边,听她给我哼歌谣。

  以前的我,是天真的我。总是和小伙伴们手拉手,看看何时才能把院子里的那颗大皂荚树给围起来。在为数码宝贝而狂时,曾在大年三十晚上,将写有“让我成为被选召的孩子”的气球放飞在天空,与新年的烟花一同消失!

  现在的我

  这么多年飞逝的时间,只能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来形容。当十岁时,我离开了家乡,离开了那些刻骨铭心的日子。来到了一个南方的海滨小城。那一年的我,作为一个转学生,尝尽了孤独,被人排挤的滋味。不过这也使我学会在挫折中成长。

  现在的我,已经光荣地从小学毕业了,成为一个初中生。初中又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我熟悉了这里,找到了最知心的朋友,我学会抛弃过去,珍惜现在的每一天。在十三岁的火热青春里,我和好朋友过着平淡的日子,她也会红着脸告诉我她有喜欢的人了,我们也会紧握双手相互鼓励,为梦追寻。我也明白了年轻的激情,在房间里贴满他的海报,书本上贴着他的卡片,文具盒上也少不了他的身影。我不再无忧无虑,可依旧淘气,幸福,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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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指一挥,十二个儿童节已悄无声息地从我的指尖下滑过。然而,那金色的童年,充满了欢乐,多么令人留恋。

  人家都说小女孩最爱臭美,我也不例外。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去城市里游玩,而每次妈妈总要在房间里描呀,画的,把自己打扮得如同电影明星一样漂亮。那时,我的心就在不断地想,等我长大了,一定也要和妈妈一样,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而,等待的日子是多么的漫长,有一天,我终于忍耐不住了。

  那天,妈妈上街了,我可欢喜了!我赶紧关上门搬来一张凳子站上去,踮着脚,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窗户关上,再把门反锁住。这样再也没有人来打扰我了。于是,我拉开抽屉,把妈妈的化妆品一股脑地搬上梳妆台。

  “这是口红,这是粉底,这是眉笔……”我一边找,一边自言自语。“找齐了!”我高兴地叫着。可是,是先画眉毛,还是先化脸蛋呢?我努力地回想着妈妈化妆时的样子。看来,还是先化脸蛋吧,我用粉底在脸上扑打着。嘿!真管用,脸色很快白皙起来,但是没有一丝血色,对了,还没上胭脂呢!于是,我赶快拿胭脂在脸颊上涂抹着……然后我找了一件最漂亮的小裙子搭配起来,得意洋洋地走到穿衣镜前。“哇噻!”这是我吗?我还以为白天闹鬼了呢!镜子里的自己可真吓人。小脸蛋比猴子的屁股还要红,眉毛一粗一细,高低不平,好一个“丑八怪”呀!这样的妆怎么出去见人呢?不行,得重新来过。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妈妈熟悉的脚步声。糟了,妈妈回来了。她看到我动用了她的化妆品,非得揍我一顿不可。怎么办?我急得像无头苍蝇乱窜。忽然,我看到了床上的被子,灵机一动,急忙爬上床,用被子蒙住头。妈妈进来了,惊讶地叫了起来:“怎么回事?谁动了我的化妆品?准是丽娟那小鬼!”话音才落,我蒙在头上的被子被妈妈掀了起来,“果然不出我所料,就是你!告诉我,怎么回事?”我心头怦怦直跳,喉咙像被什么塞住似的,说不出话来。妈妈摸摸我的头,温和地说:“丽娟乖,对妈妈说,妈妈不责怪你!”我点点头,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妈妈听了,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小鬼呀,这么臭美!”“嘻嘻!”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往事如梦如烟,留下了多少温馨,多少欢乐,多少梦幻。我真想再回到童年时代,继续编织那充满情趣的童年生活,直至永远,永远……

我750字13

  那是怎样的一种力量,照耀万物,催生出不灭的希望,那是阳光。

  那是怎样的一种力量,披荆斩棘,鼓励我战胜困难,那是你的愿望。

  就是这种力量,就是这个愿望,让我的生活放光,让我的梦醒飞翔。

  母亲,是你的愿望在鼓励我。

  十几载春秋,斗转星移,不变的是你对我的殷切的希望。任时光荏苒,岁月也悄悄从你身旁滑过,染白了你的双鬓,不变的是那句“快乐就好!”于是,面对学习上的难题,我迎刃而解;面对考试的焦虑,我调整心态;面对升学的压力,我排除万难。一切只因你的愿望——快乐就好。当我抱怨朋友的误解,心烦意乱时,你教我微笑;当我考试失利,一蹶不振时,你教我微笑,教我学会面对,学会承担,用笑容面对生活,用快乐的心态挑战生活。

  快乐,是母亲对我的愿望,我会抱着快乐,逆水行舟,让飞翔的梦在快乐中张开翅膀。

  老师,是你的愿望在鼓励我。

  三年的时光如流星般转瞬即逝,转眼间,我已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长成一个有理想,成熟、懂事的女孩。一路走来,是老师的那句“相信自己!”陪伴着我走过四季的交替。记得那几次考试,数学成绩总是不尽人意,我也开始灰心丧气,被数学吓倒了。你拍拍我的肩膀,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我相信你,自信点儿,相信自己!”于是,我又挺起胸膛,振作士气,开始准备与数学来一次决战。

  自信,是老师对我的愿望,我会揣着自信,扬起风帆,让智慧的梦在自信中闪闪发光。朋友,是你的愿望在鼓励我。

  冥冥之中,朋友已陪我走过十几个春夏秋冬,见证过十几个四季的交替。你们对我毫无保留,将自己真诚的心作为青春的筹码,那一句“做最好的你!”让我走向成功。你说,如果不鞥成为大道,那就成条小路;如果不能成为太阳,那就做颗星星。不过,总是要做最好的你。

  坚持自我,是朋友对我的愿望,我会怀着这种坚持,长风破浪,让执著的梦在坚持中找到方向。

  你的愿望是不竭的力量之源,让我带着从容微笑,赢得我那志在必得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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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年岁岁相似,岁岁年年不一样。听妈妈说,生我的时候没开刀,是活活的“生”出来的,所以本人来到世上那宝贵的一瞬都与众不一样。生龙活虎的我,风风火火地豪迈的走过了十二个春秋。

  对了,还没介绍自我姓什么呢!本人姓唐,名彦嘉。我还没出生时,尊敬的老爸就为这个名字想了大半个月。最终从《辞海》中挑出了这两个来之不易的字。表示让我人长的帅,各个方面都好,做一个与众不一样的男子汉。

  虽然我没有岳飞那样驰骋在激烈的战场之上的英勇身姿;也没有雷锋那样宝贵的“钉子精神”;更没有毛主席那统一江山,创立新中国的惊人壮举。但我仍是与众不一样的自我。俗话说得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高高的一米六七的大个子,喜欢打篮球,我喜欢手握篮球,奔跑在篮球场上的感觉,喜欢在篮下盖别人“火锅”(盖帽)。球场上霸气的我,在生活中也有着“老大风范”。有一次我指挥小组搞卫生,“你扫地!”“你拖地!”“你······看你个子矮给我擦讲台!”,“那你呢”同学们异口同声,“我是组长,我休息。”看,这就是令人苦笑不得的我。

  我比较喜欢闯荡江湖“五湖四海”,今日去奶奶家,明天去外婆家。只要别人不叫,我能够去非洲大草原上住一年。

  我有时候喜欢在书房中“啃”书“啃”上一午时。爸爸也和我一样,有其父必有其子。老妈常叫我们“两只书猪”别人是“书虫”,我们是“书猪”。这就与众不一样了,我们一本书一天就能够看完,像猪一样“快”,食量和猪也一样多,一个月读五本,是名不虚传的。

  我也喜欢看电视,只要一开始就不会停。所以电视坏了好几次,妈妈下了禁令:只能看四十分钟。我是有苦说不出啊!此外,我还十分马虎,从小到大“己”“已”不分。还有一次,我做饭误把“糖”当“盐”放了,老妈吃着亲手做的菜笑了:“甜到了心里”!令人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一个与众不一样的人,过着与众不一样的生活,有着与众不一样的人生!

我750字15

  走一条无怨无悔的路,拼搏——为你响起成功的前奏。

  小学的考试,我能经常拿到第一,可是却不能每次都保持。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不再认为自己是那种“天生聪明”的孩子,渐渐地,我变得灰心丧气,不再有以前的朝气和活力,失去了往日的自信,更失去了过去的斗志……

  一天,我在书中看到了一句燃烧我心的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凝成的”。此后,我才知道过去的自己多么天真。是的,我在努力的同时,别人也在努力,如果我不够别人努力的话,稍不留神,我的“第一”便会烟消云散。

  于是,我便成了一个爱拼的女孩。每天,我都比别人早起背书。课堂上,我的认真大家有目共睹。课后,我总会像挤海绵里的水一样抽取时间看书。晚上,我总会尽快而又保证“质量”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尽量多留点时间复习和预习。就算在被窝里,我还要背上几首小诗,安排一下明天的计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样,充实地度过每一天。当毕业考的脚步轻轻向我走来,我更是拼得连昼夜都分不清……等到成绩出来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拼”的结果真是令人欣喜若狂!

  上了初中,我战斗的范围扩大了,“敌人们”也多得数不胜数。我知道,再辉煌的成绩也已成为历史,今日的我,只有更拼,才会夺得冠军的宝座!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不拼怎么知道不能成功?不拼怎么体现人生价值?不拼怎么收获成功的喜悦?学会享受拼搏,你才会成为那永不言败的强者。

  在我看来,拼搏是一种过程,历经拼搏,便不会再因结果的好坏而心情沮丧;拼搏是一种境界,它没有风花雪月的低吟浅唱,它有的是冲击终点的挑战自我,是直面人生的引吭高歌;拼搏是一种资本,帮助我们在主动中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像海燕一样在在惊涛骇浪中体会搏击长空的快感。

  我,就是一个爱拼的女孩,为了未来,我会拼得“不择手段”,沉浸在拼搏的兴奋中……仍在听“头悬梁,锥刺骨”那千年不衰的历史故事,依旧例行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学习准则。让我们把这一切称之为“拼搏”吧,在披荆斩棘之后体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辉煌!

  此刻,国旗依旧在天空飘扬,国歌依旧在耳边回荡。仰望天空,让我们一起感受这种激情——拼搏。我,还是那个爱拼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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