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的权益保障方式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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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企业用工成本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学生放暑假的时候招短期工。目前,暑期工市场逐年壮大,对于涉世未深的学生而言,则有可能发生纠纷。

  据律师介绍,目前暑期工的市场监管的确存在一些空白,因为在校学生的身份问题,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诸多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因为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协议。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学生过分相信中介、用人单位,不少暑期工通过中介或招聘传单找工作,开始工作后甚至连工厂的信息都不慎了解,很容易踏进陷阱。

  现在很多学生暑期工根本就不签订协议,当发生纠纷时也没有维权的依据。因此不少用人单位钻法律空子,利用学生急于求职的心理,双方没有签定协议便开始劳务关系。由于打暑期工的学生和用人单位是雇员和雇主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此发生纠纷时,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很难处理。

  根据年龄区分,现在市场上的暑期工可以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中明显写到,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暑期工劳资纠纷涉及到未成年人,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所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应该全部由用人单位提供。

  律师认为,从根源上看,产生暑期工纠纷的不仅仅是劳务关系的问题,也涉及到诈骗、非法经营、恶意欠薪等问题。因此需要劳动、工商、公安、教育等多部门监管,要想妥善解决暑期工维权问题,劳动局以及相关部门都已经开设绿色通道,加快介入处理暑期工的维权速度。

暑假工的权益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