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1-07-08 11:58:17 资料 我要投稿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共募集资金44,744.00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41,444.00万元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账户为1750293898募集资金专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的账户为338130100100039889募集资金专户。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35,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654,720.8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785,279.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4】第1044号《验资报告》。2、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公式(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919,699,988.40元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1067643817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0265募集资金专户。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18,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534,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875.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195.09元,合计人民币916,630,07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验资报告》。2、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公式注:公司2017年12月29日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添益系列109期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2017年12月29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2017年12月29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乾元-顺鑫”保本型2018年第2期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1)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46,604,610.71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公式(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49,706,093.59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公式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雄韬电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1)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系:国家于2016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征收4%的消费税,且湖北雄韬大力发展国内通信电池,目标市场以国外市场为主转变为以国内市场为主,导致整体项目有所延后,预计整体项目延后至2018年12月31日。(2)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系: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EnerSmart解决方案已经开发完成,此方案是以雄韬最新研发的高功率、深循环/长浮充寿命、可快速大电流充放电的纯铅二代电池为核心,融合最先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可内置GPS新品,对电池进行监控、数据采集、防盗定位追踪,具有易安装、易维护、性能好、性价比高等突出优势,可为客户提供新型、方便、快捷的运维服务。由于能源互联网项目要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基于新型多孔Pt-Pd/石墨烯阳极材料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项目中,目前已经完成燃料电池UPS在印度通信基站的安装和调试以及我司燃料电池测试平台的搭建。作为我司燃料电池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也已经完成燃料电池混动力样车的设计和总装,现处于样车的技术方案验证、定型测试和可靠性试验阶段,此外,在废铝制氢方面,已经完成立项工作,现处于铝制氢与燃料电池系统的技术对接及调试测试阶段。由于燃料电池样车生产资质准入需要进行申报,拿国家公告,以便最终通过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车型目录,因此造成项目的延期,此外公司后续希望能够扩大生产,与整车厂建立销售模式,技术方面采用废铝制氢技术,实现实现废铝制氢与千瓦级燃料电池系统技术对接,尝试在燃料电池UPS系统和车载领域进行应用。在高效安全复合三元陶瓷动力锂电池项目中,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基于NCM523材料体系的开发,也已开发出单体42Ah、能量密度≥200Wh/kg铝壳电芯,样品的中试评测已通过,未来将在2017年内批量投产。未来实现更快的产品迭代和技术升级,逐步进行向高镍体系的升级,配合高克容石墨、硅碳,以及高安全结构设计,实现能量密度和安全系数的同步提升。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预计本项目在2018年12月31日完成。(3)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系:因极板厂建设进程延误,购买设备时间随之延误,导致该项目无法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备购买。鉴于此,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7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303.64万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结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中,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现金。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1)根据雄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项目“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项目总投资39,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项目投资主体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新建13条先进密封蓄电池组装线,年生产蓄电池275万KVAh,其中AGM电池215万KVAh,胶体电池60万KVAh,主要投资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式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130.70万元,正在建设中。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1)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募集资金10,868万元,变更投向“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实施主体为越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同意变更“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的募集资金3,200万元,用于投资“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为越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公式3、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1)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变更原因:我国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行业按4%税率征税消费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而公司另一重要海外生产基地——越南雄韬,2007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良好的供应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越南雄韬产能虽逐年提升,但现有越南生产基地产能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2)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变更原因:我国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行业按4%税率征税消费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需缴纳相应的环境保护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越南雄韬2007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良好的供应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目前越南雄韬基地极板生产暂时无法满足组装需求。其中40%的极板需要从国内购买,从国内购买极板运输至越南基地的运输费用高且运输周期长,从而影响越南雄韬生产基地产能。产能虽逐年提升,但现有越南生产基地产能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20日附表1: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式说明:1. 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已于2016年12月31日完工,产能已经达到,尚余部分设备款及设备尾款未支付。2. 本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各项目直接相加的汇总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这种差异是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式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7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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