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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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39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于2015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7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7.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4,3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0,194,500.0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05,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08号《验资报告》。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07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询价方式,本公司于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2,592.33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7,69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1,091,8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56,607,190.28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5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45号《验资报告》。(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97,173,346.1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82,311,508.82元,本年度使用14,861,837.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798,259.51元。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74,760,851.69元(含前期置换55,824,5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83,537,381.85元,本年度使用91,223,469.84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87,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20,363,410.28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6,111,413.25元,本年实现收益14,251,997.0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7,851,560.34元。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2月,本公司会同中泰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7),就西南证券承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6年5月,本公司会同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汉正原”)、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0),就变更“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了说明。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纸研院”)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项目变更前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3),就注销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及西南证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17-068),就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共同订立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项目变更前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订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纸研院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1、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公式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注2、公司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和“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0。截止本报告日上述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还未实施完成,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注3、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公式2、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公式注1、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607,190.28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756,567,605.00元,二者相差39,585.28元,主要系保荐承销费的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196,116.70元与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531.42元(不含税)之间差额,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以自有资金补齐该差额。注2、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3月,重庆纸研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分批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注3、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注4: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7月,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注5、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公式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1、公司将“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地为达州市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2、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 号宗地变更为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 26 号(重庆纸研院现有厂区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3、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地块变更为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 CB(53)-2016-27 号地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4、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 号地块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路组团 GA 标准分区Ga21-1/02 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016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再升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再升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582.4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5,58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式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29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425.20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8,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公式(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公司“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较快,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足,而“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由于实施进度原因,拟使用募集资金闲置较多,为顺利推进“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提高企业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增加企业财务成本及影响整体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公司拟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再升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公式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略有减少,故对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变动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说明(七)。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由于公司IPO募投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77亿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在公司自有资金有限情况下,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员,先期投建真空绝热板芯材和洁净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本次新型滤料募投项目旨在提升生产线工艺技术,更新设备功能,要求配套设备自动程度更高,因此制作难度加大,时间周期更长;同时,新生产线还要结合目前国内国外技术现状,加强技术交流,在设计、论证周期上更长,而在无成套设备可采购的情况下,公司不简单做复制加工。目前,该项目已部分完工,公司按计划正在稳步推进该项目建设。注4: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于2017年9月已建设完工,设备尚需进一步调试,产能正在逐步释放。附件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公式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以扩建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两种方式分两期投入建设。扩建现有厂房建设项目部分已投入生产,效果良好;新建厂房建设项目部分,目前正在进行厂房建设,同时进行生产线前期设计、论证,已签订部分生产线合同。注3:“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已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提请变更前原宣汉土主镇庙潭村土地款由自有资金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退回金额 709.46 万元;注4:“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已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提请变更前原宣汉土主镇庙潭村土地款由自有资金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退回金额367.97 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在重庆纸研院现有厂房基础上已加快建设速度,预计2018年初部分产能将实现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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