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中学生作文

时间:2022-12-01 21:16:45 中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精品】优秀中学生作文汇总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优秀中学生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优秀中学生作文汇总九篇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不管是名著,故事还是漫画,对我都有一种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我爱看书,只要一书在手,我就忘了吃和睡,即使是在极度疲倦的时候,只要翻一翻手中的书,立刻把满脑的瞌睡虫都给赶跑了。

  因为书,我惹出了不少笑话。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三国演义》,突然老妈大叫:“吃饭了”!正在三国中英勇地与敌将厮打的我被老妈无情的'拉回现实中。我感到非常不爽,这场仗还没“打”完,又正好打到兴头上,我正准备一鼓作气把夏候淳活捉了,你却“鸣金收兵”这不是找茬吗。不行,我一定得把这仗“打”完。于是回过头应了声:“我仗还没打完呢”!再给我一通鼓的时间。老妈被我这反常的举动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打仗?打什么仗?你不是好好地待在家里吗?再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没有战争?”这时,我才意识到:完了,说错话了。慌乱中又说:“我再打一会儿。”妈妈哭笑不得,走过来摸摸我的额头:“没发烧啊!你是不是吃错药了,不是在这看书吗?怎么跑去打仗了。快给我吃饭去!我无奈的笑了笑,吃饭去了。

  还有一次,已是晚上10点半了,我仍趴在床上,双手托着下巴,两条腿立起来左右晃动着,聚精会神地看着书。突然,老妈推门进来:“这么迟了怎么还不睡觉!”当时,我正在看《明朝的那些事儿》,头也不回地答道:“大胆,竟敢触犯朝廷,来人,把他推出去给我砍了。”老妈毫不示弱,使出河东狮的声音大吼:“你吃了豹子胆啦?快去睡,否则棍子伺候。我回过神来,扭头一看,竟是老妈,心里那十五只吊桶立马不平衡了,全身上下汗毛一根接一根地竖了起来,冷汗不断地从头顶涌向脚根。心想:完了,触怒了皇太后,尔等到只有死路一条……

  书,既是我的良师,又是我的益友,还是我触犯家规的罪魁祸首。书呀,无形中我与你结下了不解之缘。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2

  天阴沉沉的,心情亦暗淡。一边工作着,一边随意地溜览了一些人的博客,或深或浅地看一些文字,情绪始终调动不起。

  一直以来自己都是一个善良而情感丰富的人,什么时候起已经麻木到没心没肺的程度呢?也许不应该纯粹地归于某个的原因,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的阅历增多,对事物的看法会逐渐改变。

  以为自己已经可以不为谁或事所动,就如那一湖秋水,水波不兴,却因那被折射的幽光,一次次沉醉其中,在波光潋滟里,唱一支幽婉的歌。

  一些关于第一次的记忆渐次浮出。

  第一次知道男女有别是在一年级。班长是同村的一个男孩子,我是学习委员。一个班里的学生也就二十几个,且都是同村的。那一日,老师病了,让我们两个负责班里的纪律,不记得是一件什么事,我们耳语了一番,恰被另一个女生看到,并大声叫嚷着什么男生、女生之类的,那一刻猛然警觉,男女有别。

  第一次登台演出是在二年级。“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学校要组织文艺演出,就有高年级的文艺骨干来我们班挑选演员,我们班挑了四名女生,我是其中之一。为此,记住了那个高年级的姐姐,在我的记忆中,她长得很美,歌也唱得动听。此前夏季的衣服都是拣姐姐穿小的,为了那次演出,母亲破例为我做了一件白底天蓝色小花的衬衣,直到现在依然记得那衣服的图案。

  第一次跟老师对抗是在三年级。因为班主任是邻村的,学校也在邻村,老师的弟弟是我们的同学。那一次冬季将要来临,老师让学生们分组和了泥做土坏,以备冬季堵窗用。不记得为了什么事,老师的弟弟仗势欺人,我把用来和泥的一桶水倒在了他们组做好的土坯上,结果自然挨了批,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被罚站一堂课。

  第一次骑自行车是初中二年级。因为刚刚学会,骑上之后一走就是30里路,上坡也不敢下来,怕摔倒,仍然是在到了学校不得不下来时,连人带车一并摔倒。此后又有多次磕破裤子膝盖处的经历。

  第一次喜欢一个男孩子是在初三。上学时,作文一直写得不错,深得历任语文老师的喜欢,那一次,语文老师读范文,却没有我,后来知道只是读了批阅的一部分,另一部分还未阅。然而那次对我的打击却是史无前例的,纵是第二天再读了我的,却没有丝毫兴奋。由此,才注意到那个频献殷勤的小男生,原来挺可爱的,但也仅限于喜欢,喜欢在一起交流学习,交流写作,喜欢他为了逗我一笑而夸张的课间操动作。

  第一次为爱流泪是在高中。那时,琼瑶的'书满天飞,白天上课,夜里便抱了看。《一颗红豆》里有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是我的,我不会让你流一滴眼泪。于是就泪流不止,为那份深入骨髓的爱。

  第一次谈恋爱是在上班后的第二年。同事介绍的一个小伙子,长得挺帅,什么事都顺着我,对我很依恋,据说是自第一次见到就喜欢我,托人介绍。无奈那时的我全无谈情的心思,究其原因是不喜欢他——他的语文可是“瘸腿”啊。短短的接触后自然分手了。然而,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总接到他不分时间打来的电话,总觉得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他的影子,骇得我好长一段时间想起他都后怕。

  第一次……

  这个下午,那些关于第一次的记忆,就如那一枚枚被依次拣起贝壳,存在手心,把玩的同时,生出些感慨:沧海桑田转瞬变,红尘往事俱为空。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3

  我刚踏进家门便听见妈妈的叫声:“每一次作业做好都不知到整理的吗?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啊!”妈妈的话无时无刻不像一包尖刀刺伤着我的心,一向来做乖乖女的我终于爆发出了心中压几已久的火山。我向妈妈顶嘴:“我干社么要你关哪!你省省力气吧!”妈妈听了楞了一楞,也阴起了脸,大声对我哄着:“我生你养了你,你今天却反过来骂我了啊!”我虚心的把头扭向了一旁,两手查进口袋里,抛了一句:“我出去了!便头也不回的甩门走了。

  我飞奔出了小区,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个劲地往下面掉。我一次又一次的用袖子擦干脸上的泪痕,可是这泪却一次又一次的涌出来。

  我跑到了一个我认为妈妈看不到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边呜咽着。此时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趴在小区的石凳上号啕大哭起来。泪水从我的脸峡两旁流了出来,似乎永远也止不住,流不完。风从我耳边吹过,莫大的`路上只有一两个人在走着。我突然觉得我像一个没人要的孩子一样可怜。

  天慢慢地暗了下来,太阳落山了,晚霞渐渐退去。周围静得可怕。此时我多么想要温暖。多么想要一个怀抱,多么想要哪个怀抱是妈妈的呢!

  我又在石凳做了一段时间,我的眼皮不听使唤地想要和上。我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地叫起来。可我没带一点钱,我也不想回去。

  夜色越来越浓,许多人家已经息灯睡觉了。我看了看周围,只好拖着沉重的步子,一步一步地向家走去。突然,一声声叫喊让我精神一振。那个声音,好象是妈妈呀!对!就是妈妈!妈妈向这边走来了。她把两手放在嘴边,大声呼喊着我的名字。她的眉头皱到了一起,一会向左瞧瞧,一会向右看看,脸上露出了焦急的神情。

  “妈妈!”我迫不及待地跑到了妈妈怀里。呢喃着:“妈妈,我不会再顶嘴了,我会`````````”。妈妈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嘴角扬起了微笑。我抬头看着妈妈,发现妈妈笑地好甜``````好美``````4打开记忆的小窗,我想起了上个学期的一天,想起了那感动人心的一幕……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4

  湖北省公安县梅园中学七(8)班 汪洋

  在我的记忆里有一个难忘的风景。它既不是车水马龙的城市,也不是郁郁葱葱的森林,更不是群峰连绵的大山,而是富有田野情趣的乡村。

  瞧!日落时分,乡村里的人们纷纷从田间回家了。连外出寻食的鸡、鸭和鹅都不再喧哗,默默排队回家,太阳把它的红光也撒在这些家畜身上,让它们都变成一只只闪着光彩的神鸡、神鸭和神鹅了。忠厚的狗和顽皮的猫都在此时安静下来,开始围着主人转起来。孩子的风筝也告别云霞,恋恋不舍地回家。屋后的竹林沙沙地响,唤着外出觅食鸟儿回巢过夜。

  天边,缓缓地升起了炊烟,与被太阳染得通红的云霞缠绵。天上的晚霞变化万千,先是一位穿红连衣裙的少女骑着一匹枣红马,飘着飘着,忽然不见了,只剩下一条大灰狗奔向天边,好像要把月亮找出来。

  天慢慢变暗,星星出来了,和月亮捉着迷藏。月亮把皎洁的月光洒下乡村田野,给田野镀上了一层银辉。乡村里的小虫子们好象约定了时间,开始它们的演唱会。欢快的`小溪在田间流淌,为小虫子们不知疲倦地伴奏着。稻田里的稻子被习习的夜风吹的轻轻摇摆,好象被虫子们的歌声所陶醉。

  乡村里静极了,鸡、鸭、鹅、狗、猫都睡了,花儿小草也睡了,人们也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好象可以听到天上的牛郎与织女的窃窃私语。

  啊!乡村你虽没有城市的繁华,却有怡人的宁静;没有森林的生机,却有独特的风景;没有大山的粗犷,却有诗意的风光。乡村,你优美的风景让我难忘。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5

  风丝丝缕缕的吹过,纷飞的发丝随风吹舞,风吹散了思虑,却吹不乱我对她的回忆。

  “最近好吗?怎么,忘了我了?”我常常像喝醉酒了似的对着照片发愣。

  还记得,到了柳树抽枝,小草发芽的时候,公园里便多了两个飞驰的身影,那就是我和对面的她。看我们,举着塑料袋,追着蜻蜓跑,这像什么样子呢?我们没有网只能凑合一下了。有时捉到一只蜻蜓,被这样笨重的一击,也只能苟延残喘了。公园静静的,把我们那欢乐的笑声传遍到天涯海角。

  我至今不敢养凤尾兰,因为它身上的刺永远刺痛着我的心灵,让我永远不敢直视它。

  最近经常咳嗽,那天我在电脑上看到凤尾兰可以止咳平喘,这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知道了对面养了凤尾兰,于是好奇心成为我的致命伤。

  第二天,我去她家,硬是摘了那只有几朵花的凤尾兰,把那揉碎的花瓣藏在了口袋里,然后悄悄走开了。她就做了我的替罪羊。之后他又来找我玩了还是一脸的'微笑,很自然的叫我“姐姐”每一个字都想一根针,深深刺痛了我的心,可是我至今还没有向她说一句对不起。

  头顶的燕子呀,你在我头上旋转了几圈就要飞翔到远方了吗?等你走了,我没还会见面吗?物是人非,长山水阔,可能永远也不会见了吧。

  那个冬天,寂寥的冬天,她的家突然人去楼空,诺大的房前只剩下了我孤独的身影。她走了,到别的地方去了,去了一个以我很远的地方。好想念,想念她叫我“姐姐”的日子,想念那一起奔跑的日子。而现在只剩下想念,无法弥补。

  只希望她能健康快乐,她已经深深印记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永远的快乐与忧伤。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6

  初恋是一件小事儿,我却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小。因为一部《还珠格格》,我知道了小燕子和五阿哥恋爱了,紫薇和尔康相爱了。爱得轰轰烈烈。然而,那时候的我,从来没有真正明白过,什么是所谓的“爱情”。

  那时候,我们都还在上学,单纯而快乐的一段时光。班里总有一群无知的孩子们在课间打闹:某某说他喜欢某某某!......谁谁谁是谁谁谁的女朋友。......对于这样那样的玩笑话,我们总会有点羞涩,有点期待,有点含苞待放的味道。

  那时候的班级氛围,除了学习不怎么样,其他都很好。我不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我还是有点惧怕,所以我选择了好好学习。当然,这并不是说我的学习成绩多么好,只是我不敢和大家一起做出许多疯狂地事情。毕竟,我们那时候才上初中一年级。

  每天上学放学,我基本上只和女生在一起。她们是我的死党,豆子和小雅,形影不离。对了,他们会叫我“木子”,可能因为我的名字中隐隐约约有一个“木”存在的缘故吧。

  班里的害群之马不少,多了就不叫害群之马了,可以说我们班就是“马群”,我并不是暗讽我们班的同学不好,相反的,我很爱他们,就是因为大家对任何事情都太多强烈,所以我们的生活总是轰轰烈烈,当然这事之后的事情了,毕竟在开始我还是把自己和他们划清了界限。

  豆子是个漂亮可爱的女孩,性格也很开朗,除了老师不怎么喜欢她,班里的同学都跟她非常好。我和小雅有幸沾到豆子的光,所以跟同学们的关系都还不错。

  有个叫蟑螂的男生,留着斜分的刘海,遮住了一半的眉毛,眼睛不是很大,有点内双,脸上偶尔还会有三两颗的痘痘冒出来,这并不奇怪,那时候的我们基本上都有类似的特征,毕竟是发育期嘛。他个子还算高,因为是体育出身,所以身体显得非常结实。并不怎么爱笑的他总是会摆出一副酷酷的样子,这让我很费解。虽然我不经常跟他说话,但是偶尔因为班级的事情必须要跟他对话时,他总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回答我,好像多一个字他就吃了很大的亏一样,而且从来不会正眼看我。这一点点的细节让我对这只蟑螂非常没有好感。记得那个时候我总是给豆子和小雅说:嗨,蟑螂那个人就像个农民工进城一样,毫无趣味。当然,挚友对我这样的.评述也不会有任何的在意,因为我们和他基本上就没有交集。

  每天的我们,就是在一起打闹,八卦,放学一起走两站路的距离,然后再按点儿老老实实来学校上课。而蟑螂和他的一堆朋友就是没事儿打打架,把把妹,上课睡个觉,或者偶尔和老师顶顶嘴,似乎生活也是很快乐的。蟑螂有个和他并肩的挚友,我暂且叫他是彩虹哥吧,因为很不巧的,我和彩虹哥成了同桌,这个哥一说话就没完,天天上课拉着我和他聊天,说起话来唾沫心子还会乱飞,要是阳光好的话,我面前肯定都会出现一道彩虹,让我很受不了。只是这个彩虹哥是个很仗义的人,他也是我在初中时代认的第一个“哥”。他对我很好,只是这种好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就在我们这一些原本没有任何交集的孩子身边,在我们正处叛逆的时代,发生了太多太多改变我们的事情,那一段时光,爱恨兼并。

  我的初恋,就是开始于我们这一群懵懂的孩子中间。

  我们的学校在一个大学旁边,因为课业压力不是很大,所以我们每个周五晚上总会借着去英语角“学习”的名目,大家一起来到这个大学校园中。

  大学校园更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有书的香气,但那并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在那里有恋爱的气息。看着身边的大哥哥大姐姐出双入对,对于我们这些小孩子多少心里也会有些悸动。就是在那里,就是在那条蜡黄灯布满的校道中,就是在一个在平凡不过的星期五晚上,我的心第一次被激起了涟漪。

  我们一如往常地按点聚集在大学校园中的喷水池旁,来来往往的人都说着流利的英语,那时候我还不太懂他们都在聊些什么,我只是喜欢那个氛围。意外的是,从不学习的彩虹哥和蟑螂也出现了,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会来,这也不是我关心的事情,我们在一起打闹嬉笑,在整个英语角中只有我们很肆无忌惮地用中文交流,显得格外扎眼。

  大约在十点左右的时候,英语角的人渐渐稀疏了一点。小雅因为家里有事儿所以先离开了。彩虹哥很莫名奇妙地告诉我说要跟我聊一会儿,所以把我拉开了,那一条钠黄的校道中人很稀疏,我远远望去,只有豆子和蟑螂两个人,显得格外扎眼,那时候我说不出那种感觉是什么,现在应该可以用“非主流”来解释吧。我的心里告诉自己,今晚,肯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是至于什么事情,我自己也不知道。

  彩虹哥跟我聊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因为事情已经过了很多年,我已经不太记得是些什么了,只是我记得,那个晚上,彩虹哥就成了我初中第一个认的“哥哥”。

  记得当时,我是面对豆子和蟑螂,豆子背对我,蟑螂面对我。我很奇怪那时候为什么我的眼神那么好。在和彩虹哥聊天的时候,我真好看见蟑螂手里拿了一个闪闪的东西,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只是在那样的灯光下,我看见,蟑螂看豆子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当时我的心里微震了一下,说不出那是种什么感觉。

  事情就在这样没头没尾的情况下结束了,当晚豆子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蟑螂说他爱上她了。

  其实我早就猜到了,那样温柔的眼神,是蟑螂从来都没有过的,至少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是至善的,至纯的。时隔十年之后,很多细枝末节都早已被我忘记的时候,我依然如此清晰地记得曾经蟑螂那个温柔的眼神。也正是这个眼神,打开了我对爱情探索的第一扇大门。

  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喜欢蟑螂,因为连我自己都从来不知道我喜欢蟑螂。我只是记住了蟑螂的那个眼神,而且是一个不属于我的眼神。那样的眼神,属于豆子,而且只属于豆子。但是豆子并不爱他。豆子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我只觉得她和每一个男孩都会很好,但是我绝对想不出谈恋爱的豆子是什么样子的。再之,豆子是我的好朋友,喜欢豆子的男生,我怎么可能喜欢。绝对不可能。

  自此,我以为这样一件小事儿,就此过去,也不会有人在提起。可是我从来不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7

  常言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其中道出一个深刻道理:文章源于积累。只有语言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可能文思如涌,笔下生花。否则,纵有思绪万千,笔下也难有只言片语。

  我喜欢读书。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拿着书给我讲故事,让我对书充满了好奇。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从连环画看到《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世界名著,从幼儿园的教科书学到小学四年级的教科书,我愈来愈喜欢读书了。因为,我深深地感悟到书能使人增长知识、受益终生,能让人汲取智慧、陶冶性情,还能领你去寻觅古人、广交良友,更能让你心旷神怡。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我就是从书中认识了聪明的诸葛亮、顽强的海伦??了解了四大发明,八大行星??

  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8

  那条路,是我常常走的;那些树,是我常常看见的;那条小溪也是我常常路过的。平时,我从不觉得它们美丽,今日,我却发现它们是多么的有魅力,让我深深的陶醉了。

  我们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有时间,我们便要出去散散步。今天,我们迎着清新的风,一如既往的爬上那条熟悉的山路,在树荫中愉快的“畅游”。不知不觉我们已到达山顶。“一览众山小”后,我们沿着蜿蜒的山路下山。这条路是多么的曲折啊,我却感到不足为奇。平时,我们两个都是缓缓的走下山的,可是,这回,我有了一个奇特的主意:跑步下山。我的这个主意得到了老妈的赞同,于是乎,我们健步如飞的往山下跑去。跑到了半山腰,我们都不约而同的停下来休息。这时的`我们,真可谓挥汗如雨啊!碰巧,一习凉风吹来,只能用一个字来表示:“爽”!我身不由己的向四周环视,发现在风的轻佛下,树木枝叶摆动,楚楚可人;而那潺潺流淌着的小溪,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站在山路边的杂草,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地摩擦着地面。这时我眼睛一亮,有种想写诗的冲动。老妈却先发制人,把“易水歌”改了:“风萧萧兮易水寒,路边小草四处晃”。我们哈哈大笑,好久没有这么快乐了。

  那树,那水,那路看起来虽然没有什么关联,然而它们又是那么的和谐。在树,水和路的魅力的包裹下,我们边开玩笑边向前走着,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在树,水和路所洋溢的活力中回到了家。

  好久没有上“”的我,灵感四溢,将这一切的舒畅都表达了出来。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9

  转眼间,新的寒假又来临了,也意味着又一个锻炼的机会要来临了,不过我也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自力更生当然是没问题,也可趁着这个机会让大人刮目相看。我今天呀,要露一手!

  为了这个特别的一天,我早早就起了床,早餐刚吃完,我便迫不及待地拿着零钱往超市奔。来到热闹非凡的超市里,看到这琳琅满目的既熟悉又陌生的菜,我有点不知所措,看到许多人在争先恐后地抢着特价菜,又争先恐后地打价买单,我更感到不知所措。我想到家里还有昨晚吃剩的排骨,买点青菜就行了,我决定买生菜,我挤进人群里精挑细选地挑了一扎生菜,然后打价埋单回家。

  回到家,我先把生菜放在水里泡一泡,这样可以洗去残留在青菜中的农药,接下来就是要放米煮饭了,我量了半米杯的米,放在洗米勺里,用水洗了两遍,然后放到电饭煲里加上适当的水,插上电源,按开始键,电饭煲便开始煮饭了。接着我开始洗菜,洗了两遍后我又让它泡一下。当饭煮好时,我便开始炒生菜,首先我先洗干净炒菜锅,打开煤气,把锅先热一下,然后把油放入锅里,加入蒜米,再把生菜倒进去,一声排山倒海的声音可把我吓坏了,油不听话地不停向外溅。徐徐上升的火苗舔着锅底,我胆战心惊地拿起锅铲,不停地炒,大约炒了七、八分钟,我关上煤气起锅,青菜就这样做好了。接着我把昨天剩的排骨放到微波炉里加热1分钟。午餐便大告成功。我细细地嚼着自己做的饭菜,总觉得别有一翻风味,大概是因为自己的劳动成果吧!

  劳动真是让人感到快乐!

  1月24日我们放寒假了!我和妈妈商量先给“大家庭”做个小帮手——给希望工程捐些钱。

  可是妈妈让我自己想办法去赚钱。唉……

  有了——卖年画。妈妈带我去“城隍庙”批发了一些米奇和米尼的年画。我拿着漂亮的年画去东方红布匹市场卖,妈妈在远处看着我。

  直到1点多,我只卖掉1份,又过了很长时间遇到了一位叔叔。当我问他能不能买一份年画时,他特别严肃,说话也吓人:“这么个小孩就会赚钱了!我不买!”我想说出我的想法,可是他没听就扭头走了。我流着咸咸的眼泪坐在一个门市部的台阶上。我的脸伏在膝盖上的年画上面。“米奇、米尼”也哭了,是我的眼泪把他们弄湿了。

  一位漂亮的阿姨从门市部出来。问我为什么哭?阿姨听了我的话后对我说了一些我不太懂的道理。但是有一句话说的我站起来了。

  “小朋友好样的!阿姨相信你会把这些年画卖出去的。你的爱心也传递给了我,阿姨就买这份‘哭了’的.年画。”我笑了,又勇敢的去卖年画了。

  到了下午4点半,我总共卖掉9份。天气太冷,妈妈心疼我,让我收工。我想把卖的18元钱给妈妈看。一摸口袋,哎呀!怎么一分钱也没有了。没等我说话妈妈就明白了。她难过地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妈妈给补上吧!”可是我有些不死心,拉着妈妈跑去找钱,我也不知道它们掉在哪儿啦,反正我就沿着卖画时走过的路线去找。当我们跑到一个拐弯时,我的眼睛亮了起来!“妈妈你看——那是我的钱,它们在这儿呢!”我的心终于快乐起来。

  我让妈妈算了算,这18元能买90根铅笔。妈妈说我能让90个孩子有自己的铅笔写字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都很顺利,这个寒假我挣到的钱可以让234个孩子有自己的铅笔写字了。

  大家说我是不是我们“大家庭”的“小帮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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