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作文

时间:2023-06-20 10:55:38 作文网 我要投稿

我与书作文(精选5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与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与书作文(精选55篇)

  我与书作文 1

  从小到现在,书已伴我走过了漫漫童年之路。

  依稀记得儿时听姥爷读书的情形,我总是在一旁专心地聆听,那书里面的故事让我梦魂萦绕。上了小学后,我想读书的渴望也愈来愈强烈。我开始把一枚枚硬币换成小人书,连环画,精彩的内容,美丽的画面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我向往书里“善良小仙女”。心里浮想连连,梦想自己也能变成踩着云走的神仙。

  上三年级时,外爷给我买来了儿童版的《三字经》、《百家姓》、《三国演义》等。里面有拼音,有注释,很容易读懂。小小年纪的我敬仰刘备求才的精神,神往诸葛亮的智慧。大一点点后,我就把所有零用钱都换成了书。家里小小的书架,早已容不下我所买的书,只好找来一些干净的纸箱,读完后放在里面。而如今,这样的`纸箱家里已经不下十只了。没事的时候翻出来,慢慢地看,细细地品味,仿佛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品。

  到五年级以后,我开始看《读者》、《知音》、《故事会》等这样的杂志。比较面言,我更喜欢看《故事会》,里面的世间百态,悲欢离合常常让我拿上就舍不得放下。当我苦闷、伤心、不高兴时,里面的内容常常让我忘记暂时的痛苦,微笑面对生活中的挫折。这也是我喜欢看书的原因之一。

  现在,初中的生活沉闷而又繁忙,可即使时间再紧,我也要读上那么一两篇书。周末放假回家时,书包里的书是必不可少的。坐在田园里,没有学校的嘈杂,没有烦心的琐事,呼吸着带有泥土气息的空气,捧上一本好书,无疑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清晰记得六年级时,由于太专注于看书,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对。父母经常打电话来劝我少看一些与课文内容无关的书籍,多花点心思在学习上。我改变不了,不以为然地应付了过去。可没想到期末考试我考得一塌糊涂。望着试卷上的分数,我心里反省着:真的吗?看书真的错了吗?脑海里浮现出父母日渐衰老的脸庞,人痛下决心,不再看与课文无关的书了。我把书全寄放在同学家,眼不见为净。我整天钻在课本里。手里拿课外书,取而代之的是课本。我一心想搞好学习,努力不让自己想其它的事情,没日没夜地看课本,做作业。到最后,我也累了,醒悟了,书固然可以看,课也不能耽误。要懂得劳逸结合,不能因为看课外书而荒废了学业。想通后,我欢天喜地地从同学家把书搬回学校,细心地擦着书上面厚厚的一层灰尘,思潮起伏……我尘封的心又活动了。

  我与书作文 2

  我喜欢读《丁丁历险记》《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众多书籍。

  有时候读书读到吃饭的时间还读。爸爸妈妈如果叫我得话,我也会慢慢地把正在看的那页书看完再去吃饭,总之是非看完不可。

  自从三年级下学期,学习了第11课《煮书》之后,我知道了要反复品读书籍,反复诵读文章。每天早晨放声读上几遍课文,这样可以牢记妙语佳句,记忆得更深。今后写文章就不发愁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回家看了家里的《西游记》,它是由作家吴承恩写的。

  在读第一部的时候,我坐上了时光列车来到了唐代——

  我看见了大唐帝国的繁荣富强,兵强马壮,百姓们安居乐业,国库里金银财宝堆如高山。因皇帝喜欢佛门,所以招了众多高僧和众多僧人礼佛、拜佛和念经。其中有一位名叫玄奘的僧人,在高台上念经。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妖王(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

  它可惹下了大祸:大闹龙宫,取十万八千斤、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上了鬼门,挥舞着大棒,打了进去,慌的里面的人,东跑西窜,好不可怜;还偷吃王母娘娘仙桃;偷吃太上老君仙丹,闹得好不痛快。但是最后,还是被如来佛祖用大法力,压住了孙悟空。一压就是五百年,佛祖想让它遭受风吹日晒,悔过自己的罪孽。

  中间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四人一起经历了各种磨难。

  如三打白骨精篇,主要写了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出妖怪变了个小女孩儿来骗自己的师傅,便不由三七二十一举棒便打,妖怪急忙逃跑,没被砸到;第二次,他看见妖怪变成了一个老太太来骗自己的师傅,还是举棒便打,还是没打到;第三次,悟空看见一个哭着地老头出来找人,悟空一眼看穿,一棒就打死了妖怪……

  在读《三国演义》时,我看见了当时皇帝无能,朝廷腐败,董卓造反,十八路诸侯起义,想要镇压董卓的军队,但是最后失败了。在长坂坡见我看孙刘两家联合破曹,诸葛亮用火烧曹操,原来的三十万大军,也只剩下几千人了,慌得他四处逃散,孙刘一路追杀,曹操大败。

  在草船借箭时,我们可以看出诸葛亮的聪明;在三顾茅庐时,可以看刘备想重扶汉室的意志,真是一代的好大臣,好武官……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趁着现在,我要珍惜时间,多多读书好好学习。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与书作文 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拥有一本心仪的书,我可是用了很多招式:这些书有的是借的,有的是请妈妈买的,有的是做家务得到的……这不,那一次我就试了一个月的“家务抵债月”。

  那是五年级寒假的一天,妈妈去商场买东西,我满心欢喜地跟着去,却不是去商店,而是去商店旁边的书店。我进入书店,书店里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书像磁铁一样似的硬生生地把我“吸”了过去。我拿起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像一匹饿狼似的贪婪地读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个影子挡住了我的视线:“那么入迷?”“啊!”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迅速抬起头,调整好状态,粘着妈妈开始撒娇:“妈,这很好看,把这一套书买回去吧!”“不可能!”妈妈斩钉截铁地说。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央求,像一颗橡皮糖一样粘看她不放。到家门口时,她终于松口了:“给你买,但有个条件,这个月你做一样家务我给你相应的钱,一个月后能买几本就看你的了。”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小鸡啄米似地不停地点头,并一把抢过妈妈手上的东西。妈妈看着我拎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上楼,回家奖了我5元。

  第一天。我六点多起来煮面条,不知为何,没到七点,全家人都集中在餐桌,就连“大懒虫”弟弟也醒了。中午吃完饭,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洗碗奖金丰厚,不容错过!”我听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下手中的东西,收拾好碗,走到洗碗盆前,卷起袖子,打开水龙头,准备洗碗。冰凉的水把我火一般的热情全浇得无影无踪,挖地三尺都找不到了。我咬牙切齿,忍着寒冰刺骨的冷水,硬着儿头皮洗完了。

  第二天,第三天……渐渐的,一个月就从我身边溜走了。这个月,我在爸妈的赞扬,弟弟的嫉妒下度过。经过努力,我一共获得125元,像一个三岁小孩得到了糖果一样。我拿着钱到书店一口气买了八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从那天开始,这些书成了我的宠儿,做作业捧着,吃饭捧着,跟它形影不离,似乎我和它已经融为了一体。

  我还看过《三国演义》《西游记》《父与子》……从这些书中,我体会到杜甫的怀才不遇,曹操的壮心不已,保尔的共产主义思想……我觉得,书是那样地富有乐趣,它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每一本好书都是我的一位启蒙老师,教会我做人的原则,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每一本书都是一把与众不同的钥匙,不过一把还不够,它还需要很多把钥匙集成一把金钥匙,替我们打开智慧世界的大门!

  我与书作文 4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是陪伴我一生的朋友,我与读书的故事,有很多很多……

  我出生后不久,妈妈要去上班,爷爷奶奶从遥远的老家赶来照看我。爸爸给我讲,在我六个月大的时候,家里有本画着“三十六计”的台历,爷爷抱着我,一边翻着台历,一边念着“声东击西”、“暗渡陈仓”这些故事,只有二年级文化水平的爷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当然也不懂,但我在爷爷怀里很是安静,不哭也不闹。但有时换成奶奶抱我,奶奶牛大的字不认一个,她只是翻着台历,我就用“哼哼”来表示我的抗议。这些故事,都是从爸爸妈妈那儿听到的,是我与书最早的相遇。

  到了一岁半的时候,家里的墙上挂着北京地图,花花绿绿的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地名,“海淀区、西城区……”爷爷一边指一边念,我听得津津有味。过了段时间,我学会了说话,有一次,爸妈带我去逛超市,突然,在路边的一块大大的广告牌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好朋友,我伸出稚嫩的小手,指着它,大声而非常清晰地读出了“区”,爸妈都惊讶坏了,觉得不可思议。当我又在一块楼牌中找到了熟悉的老朋友,念出“区”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我认得字了。后来,他们才从爷爷口中问出了答案。从此,我得到了鼓励,认字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两岁多的时候,由于我非常喜欢汽车,爸妈便给我买了一本《汽车百科》,里面的自行车、小轿车等车辆激发了我的兴趣,虽说像“警”呀、“救”呀这些难字,我一个都不认得,但这本书却成为了我的.启蒙读物。十年过去了,这本书已经变得有些残破不堪,书页都变软了,装订书页的棉线也换了一遍又一遍,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了起来,如同一件珍贵的文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属于我的书也越来越多,历史书、小说、学习用书、漫画……。如今,我所拥有的图书已经塞满了书柜,但我还不知足,三番五次、绞尽脑汁地去书店看书,一定要耗上一天时间大饱眼福,去细细品味。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需要每天获得更多的知识及信息,我就抓紧时间查阅资料,而这样的积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益处;杂志和报刊业也是我重点阅读的对象,他们不但使我知道了一些新闻,也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杂志《读者》里的一些故事,将人的各种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对世界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从此,一个又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为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窗户,窗外的风景一片美丽,应接不暇,使我陶醉其中。

  我与书作文 5

  我爱看课外书,走路时看书,吃饭时看书,就连上厕所时也看书。觉得好看的书,我看上三四遍也不会觉得厌烦,而且爱不释手。书提高了我的语文写作水平,成了我生活中的指南,又为我指入了人生的航标。看书的时候,我脸上时而“阴云密布”,时而“四季如春”,完全陶醉在书海里了!我家的书堆起来,比我的个子还高好几倍,算不上书呆子,也算得上小书迷了吧!

  书看多了,我就深深体会到:书好像是一位懂得许多知识、有着许多经验的智者,可以从中学到各种知识,这使我想起作家歌德的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

  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有用的知识,它在各个方面还是我们的向导,如果我们在学习上遇到难题,便可以去找工具书来解围;如果我在生活上遇到麻烦,就可以去请有关生活方面的书来帮忙……读书还可以交流作者与读者的感情。作者在写一本书时都会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到文章中去,读者读到他的书时,便可以进入作者的心灵世界,感受到作者的喜怒哀乐,与作者沟通、交流 。

  比如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由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著的不朽杰作,就大有触动:书中的主人公保尔·科察金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工地上的磨难和病床上的痛苦等种种考验,具有了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里一块坚实的“钢铁”。保尔·科察金的种种事迹不都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真实写照吗?我们通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了解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所经历的风风雨雨,以及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的信念。而且他还悟出了这样一段激昂的文字——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斗争。”这段文字我至今记忆犹新,我觉得这段话使我懂得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真正含义,它激励着我不断攀越高峰,前进、前进、前进进……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到今,告诉人们读书重要性的名言警句层出不穷,但殊途同归,不管怎么变,都是一个理:读书好!

  我想:既然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么我就要与书这位挚友、这位老师形影不离、处处请教!在书中悟出人生的哲理,通过书了解世间的真、善、美!

  我与书作文 6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老师,我的好帮手,我的好家人。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叶小舟,自由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我们天天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母亲教我念诗歌,让我通过诗人的眼睛看世间万象,通过诗人的耳朵听人间万籁,通过诗人的大脑来思天下大事。“上学多好啊,有书读,可以知道好多东西。”从那时起,“我要读书”的种子便深深地埋在我幼小的心里。

  记得有一次,是在我小时候。我从爸爸的书柜上找了一本《红楼梦》。那本书很厚很厚,封面上那两个美丽的主角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本书不仅厚,而且还很重,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把它拿下来并且翻开。但是,那书里的字我一个也不认识,看来是白费力气了。可是上次表姐看了以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下来,我很不甘心,表姐能看懂,我为什么看不懂?我问了爸爸和其他人,都是同一个回答:“你还小,不太识字。”我苦苦哀求爸爸,爸爸才愿意买本“彩图注音版《红楼梦》”给我,我如获至宝,整天拿着它看。随着时光流逝,现在我都已经把《红楼梦》看了好几遍了。回想起来,还真是有点好笑。

  现在,一间卧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对我而言,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有时甜甜的,有时咸咸的,有时酸酸的,有时辣辣的,味道各不相同,而且让人回味无穷。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是酸甜苦辣,各种滋味都有的。而且不仅仅是我,在我们班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因为在每天,我们都有一个“快乐阅读二十分”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车如簇。”这些话说得太好了。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书中,我不禁为唐朝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了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作业遇到困难时,《新华字典》总会教我知识,感到不开心时,《老夫子》总会惹我发笑,感到心情不好时,名人名言会让我忘记烦恼。也许,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我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让书丰富我们的知识。

  我与书作文 7

  在我的生活中,我最宝贵的是书,最珍惜的也是书,我对书情有独钟。书,陪伴着我的成长。

  在我的成长中,离不开书,特别是文学书籍,它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小学初的时期,妈妈为我订阅了一本《儿童文学》,书里面内容丰富多彩,有童话故事、有小说擂台、有散文、有介绍作家的故事,也有幽默林、漫画等等。而最吸引我的是小说和童话。最令我难忘的是一篇哲理故事,它主要讲了一位成功的富翁和一位出狱的犯人,他们同样经历了一件简单的事——分苹果,就因为这一件事,两个人用不同的方式得到了苹果,让他们走的道路也不尽相同。从中,富翁的'方法令我很难忘却,他是经过自己的努力而得到生活中自己需要的东西的,所以,他的财富,也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拼搏才赢取回来的。相反,出狱的犯人他的生活是投机取巧的,走捷径,违反了生活的游戏规则,因此,他走到了犯罪的道路上。其实,在生活中,你想成功,就得努力拼搏,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工作,世界上所有有所成就的人无不是这样子的。因此,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才能把事情办好。从此,每一个月我都盼望着新一期的到来,能品读它的妙言乐事,这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如果说,《儿童文学》这本书是引领我认识文学。那么,阅读有关奥数的书籍,让我有一种对数学王国的神往。从二年级开始学奥数起,我就喜欢看有关奥数的书了。接触的第一本这样的书是《举一反三》,我喜欢它的灵活,喜欢它的一题多解,让我懂得在解决数学题时,根据不同的题目,用多种方法多种途径去解答。也让我学会了解数学题时严密的思维,和较强的逻辑性。看书看得多了,潜移默化学会了积极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多种方式。所以我的数学成绩突飞猛进,解数学题,可以令我废寝忘食,因此,我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让我从无知到认识这个世界;读书,让我从懒惰变得勤奋;读书,让我从一个学习呆板的人到学习灵活的人……书,是我最好的伴侣,书与我同行。

  我与书作文 8

  读了一本书,就像打开了一扇心灵的窗户。自从沉迷上了书,我的世界就充满了书的景色,无法自拔。

  还得说到那次伯母偶然在书店里发现了一本适合当时的我看的一本《格林童话》,于是就买了回来。当我看了一个故事之后,就迷上了它,从此就一发不可自拔了。早晨睡醒时第一时间就是拿出枕边的《格林童话》来看,到了夜晚伴我入睡的还是它。

  渐渐地我长大了,看过的书籍也越来越多了:四大名著、外国名著、作文书、科普读物……这些书与我形影不离,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而家人们也很支持我阅读,只要发现有什么好书,就买回来给我看,收到书的那一瞬间我真是无与伦比的高兴。

  到了高年级,要写出优秀的作文也是必不可少的本领,而我庆幸的是,因之前看了大量的书籍,使我的脑袋里都装满了优美的句子、故事及词语,也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书籍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而转眼间就到了暑假,在2个月的时间里,我该怎样度过呢?毫无疑问——与书相伴。家里还有许多本我曾未看过的书。于是,我手捧着一本《悲惨世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吃饭时,妈妈喊去吃饭,我也充耳不闻,书籍已经让我品尝到了绝世佳肴。

  《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雨果写的,真实再现了法国人民的悲惨生活。看着这本书,我仿佛也融入了书中的场景。主人公冉阿让虽是刑犯,但是因为遇到了麦里哀主教,深深感到了他,从此,他决心弃恶从善。经过不断的努力,冉阿让繁荣了滨海市的地方工业,也成为了令人尊敬的市长。看到这里我不禁为冉阿让而高兴,他的人生应该彻底的脱胎换骨了吧?

  但是,看到这里,我不禁为冉阿让而感到悲哀,因为他自己的良心,不愿让别人当他的替罪羊,于是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他又因救助了别人而又遭到了通缉,无家可归,四处漂泊,直至遇到了珂赛特这位善良可爱的小女孩后,生活才又见了光明。

  最后,冉阿让直到临终时才被他人理解,就这样,一位伟人就这样去世了。

  转眼间,我看完了这本书,这本书也让我有了深刻的体会,感悟。我还希望以后能看更多的好书,收获乐趣,收获知识,收获快乐。

  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与书作文 9

  书,是一匹神奇的坐骑,带我们去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书,是一颗炽热的火种,温暖我们的心灵,照亮我们的灵魂;书,是一个不开口的老师,让我们得到做人处事的道理,从而成长……我从书中也得到了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在我幼年时期,我的爸爸妈妈便会在晚上睡觉时给我讲一个小童话。而当爸爸妈妈在讲故事的时,我便会想着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因此,我不管是在读书还是听他人讲故事时,我都会带着对结局的无限遐想继续读下去。

  后来,当我学会了识字,我便开始拿起一本本书阅读起来,虽说有一些字我并不认识,比如“狼”读成了“良”,“肚”读成了“土”等等,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读书的喜爱。等到我再大了些,我便开始看起《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情节,一个个人物令我不能自已,沉浸其中……

  我与书之间发生过许许多多的故事。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一本课外练习题时,出现了一道和课外阅读有关的题目,它要求我们写出一首骊歌。这真是一道难题啊!一开始,我愁眉苦脸,不知道这道题目应该如何填写。突然,我脑中灵光一闪,想起来我曾经在林海音的著作《城南旧事》中读到过一首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于是,我茅塞顿开,把这道难题解开了。

  你看,平时多读书所积累的知识,总会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还记得我刚开始学习游泳时,一直不能将手脚搭配协调,还老是会呛水,我始终学不会,都想要放弃了,忽然想起了“磨杵成针”的故事。故事中的老奶奶都能坚持不懈,将一根铁杵磨成绣花针,那我难道不能坚持下去,学会游泳吗?想到这里,我咬了咬牙,坚持了下来。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地学会了游泳。这不正是一个小故事带给我的巨大力量吗?

  你看,读书有这么多的好处,能让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在生活中活学活用;让我们博学多才,懂得许多做人处事的道理;能帮助我们写作,让我们的语言更加优美;还能让我们从中感到快乐,让我们修生养性……

  所以,我相信我会一直读下去,读更多的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

  我与书作文 10

  高尔基说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能使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获取更多的知识。古往今来,所有的名人都爱读书,也不会有哪个不爱读书的人不会有所作为呢?

  我也是一个小书虫,所以在暑假这美好的时光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了不能自拔,而我看得最多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里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动物,而且沈石溪是以人的角度来写的,他还出版了《第七条猎狗》、《野猪囚犯》、《宝牙母象》、《鸟奴》、《当保姆的蟒蛇》、《再被狐狸骗一次》等等书籍,是我一看上就如醉如痴,问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狼王梦》了这里面讲了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

  在我们眼中的狼是凶恶、残暴、狡猾、毫无人性的,但母狼紫岚她却不一样,他曾和公狼黑桑快乐幸福的生活着。还计划夺取王位,可命运总是捉弄人,黑桑竟死于野猪嘴下,此时的紫岚刚生下了四只狼崽,其中一只是女的。一直公狼崽他只好把夺取王位的`希望留给了剩下三只狼崽。时间慢慢的过去了,悲剧又发生了,她最精心培养的黑仔在草原上玩耍却被金雕抓走,之后培养的蓝魂儿丧命于猎人的陷阱,只剩下了懦弱的双毛,和女狼媚媚。紫岚又双毛对软硬皆施,想尽一切办法来激发出狼的本性,鼓励他打败狼王。但因为双毛从小就有的自卑心又出现了,被狼王打败,葬于群狼之口。到了最后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费尽千辛万苦找了一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最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之前咬死黑仔的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每读到这我的眼睛总会有泪珠在一旁盘旋还更书有一个人故事呢!那天我的弟弟在看书,妈妈叫我去叫他出来吃饭,我气势汹汹的走进房间说:怎们还不去吃饭还在这玩!结果他走后,我发现他是在看书心想“看一会没事的,万一不好看呢。马上就走。”结果时间慢慢流逝。一看就已经过了半个小时!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是剩饭剩菜了。哎!真的是“鸟为食亡,人为书死”啊!

  我与书作文 11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世界,那是容纳我们青春驿动的心,安歇的地方。——题记

  不知是不是每个孩子小时候都会有一个“抓周”的活动,反正我听父母聊过。据说,那天,我看着周围一群早已玩腻的玩具,早已失了兴致,便在众人满怀期待的注视下,摇摇晃晃的朝一本书走了去。父母就这么把我定为“可塑之才”,我就这么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的印象中,我接触的第一本书(除《婴幼儿益智读物》外),是一本厚厚的《四库全书》。不过,这可不是纪大学士编的,不过是借彼之名罢了。里面是一些基础知识和各类文章大融合,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他。是夜,他与友人在康桥依依惜别,他是徐志摩。“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作别西天的云彩。”偎在妈妈温暖的`怀抱中,我对书有了一个朦朦胧胧的印象,很轻、很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书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改朝换代,终又有一本成了我的至宝——《红楼梦》。仿佛只是一瞬之间,他从云端跌入了泥尘。仿佛昨日还是锦袍罗衾,现今却已穷困潦倒。长叹一声,他拿起笔来,为痴人书尽了满纸荒唐言,为世道抹尽了一把辛酸泪。人人都云作者痴,可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又叹谁能解其中味?他是曹雪芹。或许,这世道便是本就该荒唐,皇权当道,却又顾过几人的心酸,书内纵是珠摇翠动、纸醉金迷,纵是缠绵悱恻、情真意切,也终是一场啼笑姻缘。书外纵是天地为庐,纵是披星戴月,也抵不过言不得的痛楚。不是刻意将愁绪敛起,而是一个命字当头,欲说还休……

  未享受完红楼一梦的凄美,我又钻进了诗词的世界,无法自拔。我享受《诗经》中“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荡气回肠;我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淡;我享受谪仙人“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不羁;我享受杜工部“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胸襟;我享受小李“绵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的惆怅;我享受辛稼轩“少年不识愁滋味,欲上层楼”的无忧;我享受汤显祖“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赋予断井颓垣”的伤感,我享受纳兰容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缠绵……

  书的世界中,一念花开,一念花败,一梦江南,一梦长安。明明心已到天边,却发现享受,都在人间。道不尽的万年忧,诉不尽的千古愁,被我吸纳囊中,在书中,于人间,细细享受……

  我与书作文 12

  县城最老的新华书店早已大门紧闭,矮矮的两层楼,红砖裸露的墙,落满灰尘的木门窗,安静地立在老城一个狭窄的街道,只有街边老树的影子偶尔还给它打一声招呼。这却是我童年魂牵梦绕的地方。

  记得第一次接触课外书,是我刚上一年级时,妈妈带我来书店买了一本小人书。高高的柜台隔开了我与书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图画,我一只手抱紧自己的小人书,一只手把着柜台,踮起脚,眼睛贪婪地浏览着柜台里一幅幅书的封面,恨不能把它们都带走。

  从那以后,我知道,除了收音机,书籍也能带着我欣赏县城以外的世界。

  于是,我尽量攒着五毛一元的压岁钱或父母三毛两毛的奖赏,只为能去书店买一本书;我跟着长辈走亲访友,最能吸引我的玩具也是书。在童年少年时,我看过英雄故事,看过古代神话,浏览过三侠五义和四大经典小说,也读过农业杂志,读过毛泽东思想。我多数都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可学习成绩却在不大的校园里一直优秀,甚至于我中考时,语文成绩仅仅被扣去三分。

  十六岁时去济南求学,宽松的学习氛围让我几乎除了去图书室看书,就是借几本放在教室或寝室里阅读,没有人指导,管理员允许借啥就读啥。读书是一种旅行,在旅途中,我看到了人生的悲欢,也看到了生活的贫苦与繁华。

  而后工作,除了畅读教育方面的书,经济的.独立让我有了更多对书和读书方式的选择。

  寒冬或三春,闲暇的假日,一面落地窗的客厅或阳台上,洒落了一地阳光,小桌上的透明玻璃器皿里沏一壶花茶热气袅袅,三两盆花草在花架上恣意地生长,我就会搬一把有靠背的椅子,选一本哲学或文学书,或出声读或静心思,或笑或泪,或气或叹,视野变得开阔,心情变得豁达,人生多少悲欢事,宠辱不过一念间。

  夜幕降临,万籁俱寂,焚一炉艾香,备一杯柠檬水,端坐于桌前,台灯下选一本医学相关的书,或是黄元御奇特的人生遭遇,或是皇帝内经耐人咀嚼的对话,感叹古人的智慧,领悟文字里的技巧,恨不能也养一个聪明脑继承先贤之遗志,也生一双神仙手挽救病人于伤痛。

  虽然随遇而安,没有韧性的性格让我几十年的人生普通得已近乎平庸,时代的进步也让人们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但是我依然喜欢读书,喜欢沉浸于文字带给自己的欢愉中,让它们引领我的思想前行。

  我与书作文 13

  鱼儿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鸟儿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都轻托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都蕴含一个深刻的道理。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挚友,在寂静的夜晚,与之促膝长谈。书,我的最爱。好书,伴我成长。

  沉醉童话,晴暖童心

  小时候,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作泡沫的美人鱼:我想去寻找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告诉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童话,给我上了人生的第一课。

  漫步诗海,回味古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我爱上李白的风流倜傥,恋上了苏轼的潇洒豪迈,感动于曹操的壮志难酬,痛心于李清照的凄凄惨惨。体味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思索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品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欣赏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感受李白的“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诗词让我穿越时空,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华夏文字古老的底蕴。

  畅游文坛,感受大家

  现在,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老人钓鱼;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宴;感慨关云长温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放水淹七军的忠义智勇。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与电视剧相比,我更喜欢静静的看书,看每一本描述不同人生故事的好书。不同的书籍,不同的'人物,不同的人生故事,汇合起来,带来的是无法衡量的人生思考和心灵震撼。我在书中解读百态社会、解读世界风情、解读古典文化。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在书中汲取营养,没有营养的供应,我还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吗?

  弥尔顿曾说:“一本好书是一个艺术大师宝贵的血液,是超越生命之外的生命,是可以铭记和珍藏的血液。”读好书就像古人所说:“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好书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很多,伴我在人生的征程中前行。我是幸福的,因为有好书为伴。书,我的挚友,我的最爱。

  我与书作文 14

  不同职业的人都从不同角度告诫我们,但终归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而朝气蓬勃的我们,也应“不负众望”。因为爱书,我便与书结下不解之缘。轻抚着完好的封面,你与书的故事,还回想过吗?

  米黄色的灯光斜照在五颜六色的图书上,随意抽出一本,或单调,或艳丽。不曾数过数量,但书上也不曾落过尘灰。每日的睡前,我总细细思索伴梦的书为谁?看谁?《汤姆索亚历险记》在床前端坐,《天蓝色的彼岸》在手中翻阅……

  “田野里还是白雪皑皑,可是兔子却已经在下崽丁。小兔崽丁生下来眼睛就看得见,身上着厚厚的毛衣。它们来到这世上就会奔跑……”

  我专心致志地阅览并思考着《森林报》中的一段,生动的故事让人目不转睛。“报纸”中的生灵栩栩如生,逼真动人,让我深深着迷。

  报纸版面的封面更让人感兴趣,色彩童真的'梅花鹿向生机勃勃的松林望去,透着春天的芳香气息和万物复苏的热闹。

  “王妍,来吃饭哦!”我依然盯着一行字细细品味,心中却萌发了另一个想法:要是真的有哥伦布乐部就好了,那么,我一定会争取去的机会。我回过神来,左右循视了一下,继续阅览。

  “猎人白天出城,傍晚他已经在森林里了。苍茫无风的傍晚,下着毛毛细雨,天气暖和,中张网捕猎的好天气。”我继续往下品读,细细的雨丝在地板上弹起,落在书桌上,我却浑然不知。

  只听见外面一阵嘈杂的说话声和碗筷碰撞声,过了一阵,又鸦雀无声,我皱皱眉,又慢慢松开,半趴在地毯上阅读。

  门外飘来一阵饭菜香,我未去理会,而看向窗外,透明的玻璃上滴着几滴雨滴,细细一听,便听到楼下吵架声,嘻笑声和喇叭鸣放声。

  我爬起身来,餐厅里没有人,客厅里也没有人,环顾四周,一碗盛好的饭,几个菜已清凉,凄凉地摆在桌,我顺手带来《森林报》,一边细嚼慢咽地吃着饭菜,一边不时瞄向书本。

  “蛇不会像蜜蜂和黄蜂那样蜇人,把蛇分叉的舌头当做像蜂一样的毒针是不对的,蛇的毒液在牙齿里。”读完最后一个字,《森林报》告以读完。

  我像是有预感似地回回头,妈妈从我手中一把把书抢了过去,并指指米饭,怒气虽然内并不明显,但时隐时现,我知道了,今天又要被教育一顿了。这不,妈妈滔滔不绝地讲起看书的好处,和我做法的不对……

  我一边听着,一边又回想着书中的内容,轻轻在书的封面上拍两下,莫名其妙地笑了。

  我与书作文 15

  慵懒之时,我愿化作飘渺的空气,融入,这淡雅的书香。

  我本是个不安于宁静的孩子。但记不清何时,我恋上江南小镇的烟雨朦胧,幻想着幽长的石子路,油油地泛着光。依稀看见谁撑着一把油纸伞,拾着莲步款款而来,白净的屋墙,黑漆的瓦檐,淡蓝色的倩影浮在湿润的空气里。湖上,风起舟落。我开始怀念老屋旁曾经四处散开的桃花,灼灼其华,虽,花已落。

  我只忆,那是我手捧泛黄书卷之时,桌上白瓷杯刚刚泡开的绿茶,像极了书页的味道。那是一个安静的我,亦是一个全然陌生的我。然,我喜欢这样的我。

  初始遇《诗经》,我沉浸于里面的隽永小诗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论意境,无句可出其右。再看到“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我似乎有一种泛泛天下,知音难求的情怀。诗三百,不过是前生无邪的记忆。在书里,我觅见了另一番天地。朴素悠远,宁静自然。没有如今的大喜大悲,可惜拥有着不能承载的哀叹。最初的书影,斑驳在流淌的时光里。

  再然后,《哑舍》是我的执念。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不会说话。我从不知道,虚构出的背景、人物、情节也可以这般引人入胜。热闹与喧嚣的摩登城市,无声堆积着遗落的`历史。神话传说中亦真亦假的奇珍异宝,存在于人间。一根香烛,燃烧千年,也流了千年的烛泪,只为等待自己所想的那个人;一个瓷枕,可以让你美梦成真,也会让你噩梦成真;一把利剑,不管桑海沧田,时代变迁,仍久守着几千年前的承诺;一粒种子,时隔两千年仍能发出芽来,只是需要用血和泪来浇灌……哑舍,请嘘声。这条光怪陆离的玄幻小径上,弥漫着不知名的馥郁芳香。似的味道,勾人心魄。

  然后的之后,我在长大着。于是现在,我用我的方式道着我的感慨。文字是思想的精魂。当这些平淡的文字流转于笔尖,冲刷在白纸时,我总会想起某个段落、某些感触。难以忘怀郭敬明《幻城》中的悲凉沧桑,难以忘却张晓《彼岸花》里“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上可奈何”的优美烂漫,更难以割舍安意如《日月》中赋以叙事,兴以抒情的宛转笔调……

  转眼间,浮生如梦,时光荏苒。我的书途过了多久?书香氤氲了回忆,竟回想起小时拉住妈妈衣角,哭闹着央求听故事的情景。小矮人也好,骑士城堡也罢。清楚的是,人生百味均有之,惟书香美妙无比。

  也许,你的书途上也是另一番香满溢。

  我与书作文 16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是陪伴我一生的朋友,我与读书的故事,有很多很多……

  我出生后不久,妈妈要去上班,爷爷奶奶从遥远的老家赶来照看我。爸爸给我讲,在我六个月大的时候,家里有本画着“三十六计”的台历,爷爷抱着我,一边翻着台历,一边念着“声东击西”、“暗渡陈仓”这些故事,只有二年级文化水平的爷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当然也不懂,但我在爷爷怀里很是安静,不哭也不闹。但有时换成奶奶抱我,奶奶牛大的字不认一个,她只是翻着台历,我就用“哼哼”来表示我的抗议。这些故事,都是从爸爸妈妈那儿听到的,是我与书最早的相遇。

  到了一岁半的时候,家里的墙上挂着北京地图,花花绿绿的'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地名,“海淀区、西城区……”爷爷一边指一边念,我听得津津有味。过了段时间,我学会了说话,有一次,爸妈带我去逛超市,突然,在路边的一块大大的广告牌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好朋友,我伸出稚嫩的小手,指着它,大声而非常清晰地读出了“区”,爸妈都惊讶坏了,觉得不可思议。当我又在一块楼牌中找到了熟悉的老朋友,念出“区”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我认得字了。后来,他们才从爷爷口中问出了答案。从此,我得到了鼓励,认字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两岁多的时候,由于我非常喜欢汽车,爸妈便给我买了一本《汽车百科》,里面的自行车、小轿车等车辆激发了我的兴趣,虽说像“警”呀、“救”呀这些难字,我一个都不认得,但这本书却成为了我的启蒙读物。十年过去了,这本书已经变得有些残破不堪,书页都变软了,装订书页的棉线也换了一遍又一遍,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了起来,如同一件珍贵的文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属于我的书也越来越多,历史书、小说、学习用书、漫画……。如今,我所拥有的图书已经塞满了书柜,但我还不知足,三番五次、绞尽脑汁地去书店看书,一定要耗上一天时间大饱眼福,去细细品味。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需要每天获得更多的知识及信息,我就抓紧时间查阅资料,而这样的积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益处;杂志和报刊业也是我重点阅读的对象,他们不但使我知道了一些新闻,也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杂志《读者》里的一些故事,将人的各种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对世界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从此,一个又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为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窗户,窗外的风景一片美丽,应接不暇,使我陶醉其中。

  我与书作文 17

  我慢慢地想,慢慢地写,键盘敲出了书与我的几个故事。

  儿时,住在长长的巷弄里。每天傍晚,我都会和我的玩伴相约着,到巷弄中间的一处小小的藏书楼里看书。他住巷头,我住巷尾,我想这颇有点“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却“共饮长江水”的味道了。我印象中,藏书楼很古,有很陡的一楼到二楼的阶梯。木质的书架,是那种给人以厚重感的木头,上面放着书,只记得有很多,具体的一些名目已记不太清了。我小,就爱看童话书;玩伴稍大些,经常来告诉我有些字怎么读。他喜欢读诗词,也常读给我听,我也对此渐渐有了兴趣。特别喜欢一句,至于现在还记得:“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活泼的蜻蜓早已等不及了,不负夏阳,不负荷香,立在了小荷上头,它可真会享受,悠哉游哉!有一次看书乏了,居然在那楼里睡了一宿……后来,家里买了商品房,离开了小巷。回忆里,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小小的藏书楼。最近想着回那儿看看,小巷安好,不过那藏书楼,因为种种原因,竟荒废了,终于成了古物,成了我的回忆。

  家里书柜里,有本书和其他书有些不同,它的表面已经完全发皱,面目模糊,全拜6岁的我所赐:当时觉得这本书上沾了油渍,不干净,便想着把它给弄干净了,思虑良久,接了一盆水,倒了洗洁精,书就丢进去了。还拿了刷子,我想着要刷一刷才更干净……这时,母亲回来了,看见了遍地狼藉——及时救出了那本发皱的书。都烂成那样,却不知怎么竟一直留下来了,安然地躺在书柜里。时常谈起,母亲都会说,我做出这样的傻事,还是因为书读得不够多啊。

  相视而笑。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风是乍起的,不过吹皱的是一池秋水了吧。这样的秋天,不算寒凉,罩一件薄薄的衫,走出家门,便是微风拂面,雁阵夕阳,心里笼一层淡淡的美好。前头不远处,似是个书摊呢。书摊很旧,甚至瞅见一本近似明朝的线装本,黄皮子,上面写着——三国演义。拣了几本,竟找到渴望已久的`泰戈尔的《飞鸟集》,高兴地买下,很便宜,才几块钱。书捧在手上,香香的,是油墨的味道,放在胸口,暖暖的,是纸张的温度。往身后看看,书摊在那儿安详着,我惟愿它长安。

  往后再寒凉的天,书一卷,便可暖人心。再想起我与书的故事,就仿佛触碰到了心底暗生的痣,总会给我一些念想。

  我与书作文 18

  悠悠中华,五千年之古国,笔墨丹香,礼仪文字,尤其以书籍代表着古中国的文化。头悬梁,锥刺股,苦读诗书,寒窗数载,这一个个方块字汇集而成的书,创造了多少传奇?多少神话?孔子读书,书破三次,更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之诗句。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初识益友,知良师也”

  大概回溯到十年之前,我还只是一个四、五岁的顽童,每天留恋在玩乐之中,家里所有的地方都是我的游乐场,但是有一个地方,母亲却从不让我进去,甚至半步都不行,这个最神秘的地方就是———母亲的书房。记得有一次,我和邻居小伙伴玩捉迷藏,看到母亲的书房门忘记上锁,便悄悄溜进去,结果弄倒了母亲的书架子,还打碎了母亲栽植的吊兰,母亲狠狠打了我,并告诫我绝对不可有下次!后来,我再也不敢踏进半步,那个书房便成为我心中神圣不可轻犯的地方。年幼无知的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而且还因此有些记恨母亲,但是母亲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告诉我:书,是世间最神圣的文化,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既是你的良师,也是你的益友,你要敬畏它。这便是我对书最初的`认知。

  “我的天地,我的力量,我的思想。”

  终于,在我九岁那年,母亲将书房“传位”于我,在那个激动人心的夜晚,我正大光明的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打开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迎面而来的是一个雕花木桌,据说是姥姥当年给母亲的嫁妆,桌面上放着一盏黄色灯光的台灯,两侧是两个暗淡但不失雅兴的书柜,一个装有由古到今的国内名著,另一个则装有哲学、思想、教育等外国书籍,甚至还有一些美容服饰等其他的杂志。每个夜晚、周末我都会置身在那一片“天地”,游走在孔子、孟子之间,听他们辩古论今;与托尔斯泰畅谈未来;与巴金、矛盾一起回味那个年代的悲惨壮烈;与鲁迅、周恩来一起开拓思想、激发意志,不断的将书本的力量转化为我的力量!

  “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现在,我终于理解了母亲,知道了古人敬惜字纸的作为,了解了“仓颉造字,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也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书,真的是我的良师,我的益友,我要怀着敬畏之心去阅读,去学习。

  书自清香来。鲁迅弃医从文,只为拯救国人思想!这是多么伟大的作为!书,是人类思想进步的阶梯,可以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国家,甚至改变整个世界,去读书吧,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我与书作文 19

  粮食是哺育我们身体的,而书籍是哺育我们灵魂的。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从书架上看见了一本杨红樱写的《五。三班的坏小子》,当时我想应该挺好看的。于是,我就拿起来看。结果刚看一会儿,我就被书中的人物肥猫和豆芽儿在班里闹出的事情给迷住了。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越读越开心,就像和书中的人物融为了一体。正当我看的起劲的时候,妈妈说说要回去吃饭了,我当时很无奈,只好只好放下书,依依不舍的和妈妈离开了书店。

  回到家后,我乞求妈妈给我买一本《五。三班的坏小子》,妈妈爽快的答应了。

  一个星期后,我放学回来,果然有一本《五。三班的坏小子》出现在了家里。那时我仿佛得到了一件独一无二的稀世珍宝,喜欢的不得了。可能是因为太喜欢了,我整天沉醉在书香中。没几天,这本书就被我看完了,可看完后我还想看,就又看了两遍。

  过了几天,妈妈发现我对书读书的欲望越来越强,就又给我买了几本书,就连大作家杨红樱的校园成长三部曲也都给我买齐了。可这些书也管不了多久,一个月后我又吵着要买书,这一次我买了《我的同桌是班长》、《水浒传》、《史记故事》和《拆班后的神秘军团》。

  有一次,我在学校上中自习,老师要求午睡,可我怎么也睡不着,但老师又要求必须睡觉,我当时灵机一动,用外套盖着在下面看书,正当我看得入迷时,值日生把我的外套一拉,说:“还看!再看就没收!”当时我心想:哇!这家伙神出鬼没啊!他什么时候来的?我连忙陪着笑脸说:“不看了,不看了,你也别没收,嘻嘻!”值日生刚离开一会儿,我又开始看书了,可是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就这样连续好几次,都被发现了,可我都用我那精辟的`语言档过了收书的风波。过了一会儿,下课了,我太高兴了!终于不用偷偷摸摸的看书了,可以光明正大的看书了,这时,我十分快乐。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以前看过的许多书都已经不在了。但是我的“读书热”还在。《十万个为什么》、《西游记》、《岳飞传》、《汤姆叔叔的小屋》……我都看过了。

  每当别人问我:“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杨红樱、伍美珍和吴承恩!”

  现在,书已经成为我上命中的一部分了,我爱你,我喜欢你——书。

  我与书作文 20

  我平时非常喜欢读书,尤其是读沈石溪的书。但是我读过的书大都不怎么记得了,而那一本书是最特殊的,那一本书是第一本让我感动的书。

  书是我在图书馆里借到的,那天是星期五,放了学妈妈就带我去图书馆借书。我选了好久才找到一本我喜欢的书,回到家我写完作业,吃完饭我就开心地捧着书到我的房间去看书了。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莎的母狐狸。白莎长得很漂亮,它的全身毛色雪白,像涂了釉彩,在阳光下闪动着华丽的光泽。它身段优雅,四肢均匀,两只肉感很强的耳朵挺神气的竖立在额头,那条白雪的眉毛使它的鼻子、眼睛和整张脸显得生动传神,甚至还有几分妩媚。

  白莎有一个幸福的家,它的家在一个寨子附近的枯树洞里。它有一个身体强壮的丈夫为它们寻找丰富的食物,白莎还生了一只天真、活泼、可爱的小狐狸,名叫黑鼻子。当时山林里所有的狐狸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小狐狸快要一岁半的时候,让它自己独立求生。寨子里的人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一天夜里,白莎一家出去觅食。突然前面草丛无风自动,过了一会儿跳出一只巨蜥来,咬住了白莎的丈夫,还没等白莎回过神来,那只巨蜥就跑掉了。白莎的丈夫在痛苦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从此以后白莎几乎每天都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过了几个月,黑鼻子已经一岁半了。在一年冬天的一个早上,白莎突然把黑鼻子赶出了家门。当时的天气特别的寒冷,黑鼻子嗷嗷嗷的叫着向白沙表示抗议,可谁知白莎居然猛地跳到了黑鼻子的背上咬掉了它的一只耳朵,黑鼻子哭着逃走了。

  从此白莎不吃不喝。几天后白莎明显的'消瘦下来,黑鼻子每天准时送到白莎嘴边一只小仓鼠,只要它一张嘴就能吃到。可白莎仍然不吃不喝,不久白莎就饿死了。它的嘴边竟然堆了九只小仓鼠。黑鼻子伤心极了,也正是白沙的死让黑鼻子学会了该如何独立。

  二十年后某位科学家写了一本书:《狐狸的生活习性》。书中说:母狐在幼狐一岁半的时候,把它们赶出家门的原因是如果不在幼狐一岁半的时候把它们赶出家门,那么幼狐的存活率只有百分之五!

  看到这里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想白莎仅仅是一只普通的母狐狸,可是她为了自己的后代,为了自己的孩子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本书就是《红狐清窝》,虽然里面只有一个故事,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是生动的,它也解释了很多道理,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阅读!

  我与书作文 21

  爱看书的人会觉得: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对此,我是深有体会。

  我是一个喜爱生物的人,对于此类书,我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爱书者”。这不,我迷上了一套叫《酷虫学校》的书,每一章每一节里的故事都会令我回味无穷!什么独角仙、鹿角虫,什么虎甲、蜜蜂都让我着迷,它们的样子、动作常使我捧腹大笑。

  那天清晨,我睁开眼,伸出手,看看表,还是3:40。时间虽早,可是一想到《酷虫学校》,我瞬间清醒。捧起书,我像老虎吞食似的吞咽着书中的知识……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见“啪”的一声,妈妈从房间里慢悠悠地走出来,当她看见我坐在那儿时,原本惺忪的双眼瞬间瞪得如铜铃般大小,发出“啊——啊——”的.两声尖叫。震惊、不可思议全写在了她的脸上。我还是第一次看她有这种表情。但是,5秒钟后,我就迎来了“唐僧式”的念叨:“杭哲,睡眠是很重要的,睡眠是很重要的,睡眠是很重要的……”我嘴巴上“嗯嗯啊啊”地答应着,心里却暗暗在计划着:明早我继续这么干!

  这学期,我又迷上了《猫武士》一书,里边的猫武士让我敬佩,也让我憎恨。这书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于是,我又开启了读书模式。每天晚上,急急忙忙写完作业就躺在床上看起书来。与猫武士在一起的时光是那样愉快,妈妈打完一个长长的电话,改完一大堆讲义,我却觉得好像只过了短短的5分钟。呵,书使我瞬间变成了毫无时间观念的人。已是深夜10点半,我仍在读此书。这时,妈妈见我房间里的灯还亮着,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生气地说:“你看看都几点了!”说着,她拿起表看了看,“快11点啦,邬杭哲!”唉,好吧好吧,不看了不看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合上眼睛。

  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浮现的全是《猫武士》里的故事情节,那一只只猫武士仍在我眼前走来走去。“唉,不是我不睡,是我的脑子不睡,它要看书!”于是,我慢慢从被窝里露出脑袋,见妈妈正在上厕所,心里一阵窃喜,像做贼似的轻轻拿起书。不一会儿,我便全身心投入了。嗯,真好看!终于看到结局部分了!这时,一个声音猛然在我耳旁响起:“邬杭哲,你自觉吗?这种事还要我说三遍?”不用看也知道是妈妈发现了我的“罪行”。为了不让妈妈生气,我不得不与猫武士说再见。

  书,让我欢喜让我忧。

  我与书作文 22

  在我的心中,书是一座高耸入云的灯塔,在狂风呼啸、雷雨交加时,为过往的船只指引方向;书是一叶扁舟,在我最悲愁苦闷时,载着我在山水中穿行,为我带来快乐;书也是一位最知心的朋友,在我生气时安抚我,开解我,在我获得成功时与我同享喜悦……我与书总是相伴相随。

  我的家里,有一间小书房。清晨,我在里面朗读古诗,悠扬动听的诗歌散播开来,引来窗外小鸟们的驻足歌唱,它们的歌声和我的朗诵声交织在一起,形成这世间最美妙的音乐。

  晚上,我的书房会亮起一盏小小的台灯,我在书房里阅读各种各样有趣的书籍。我读《三国演义》,仿佛亲眼看见古代将士们英勇善战、征战沙场,仿佛亲身经历军师们的精深计谋、用兵如神;《中华上下5000年》这一套书中,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经典又精彩的历史故事,让我恨不得穿越千年时光,去与智慧的古人对话;《小王子》让我深深体会到小王子的善良与纯洁。鲁迅先生的书苍凉沉重,力透纸背、声声呐喊,但让我看见民国时期中国的悲惨状况。而曹文轩先生的书则充满童年的气息,每一篇都好像插上翅膀的精灵,做着五彩斑斓的梦。我的书房使我与书亲密接触,变得更加亲密无间。

  当然我与书的接触还远远不止这些,在我们班的教室里,有一个精心布置的“阅读天地”,一人多高的书柜里,书码放得整整齐齐,从高到低,从宽到窄,像五线谱上错落有致的音符,随时在奏响动听的乐章。每到下课,同学们就蜂拥而至,聚在书柜前久久不散。有的好不容易拿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都顾不上回座位,就爱不释手的`抱在手里读起来;有的向小伙伴们介绍自己看过的书,交流着说哪本更好看,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有的摸着摸着书脊,十分犹豫,似乎哪一本都割舍不下。我眼明手快,找到了一本《格林童话》,这本书让我一下子就进入到神奇美妙的世界。

  我的学校还有一大片阅读的“绿洲”,那便是图书馆。我进去过几次,里面总是坐满了人,可奇怪的是,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安静得仿佛似乎能听到大家的心跳声。那里的书真多,把我看得眼花缭乱,恨不得像一只蜜蜂一样一头扎进花蕊中,把书中的“蜜”全都吸进来。

  我经常做这样一个梦。每一我读过的书就是一位精灵,优美的精灵她脚踩七色的祥云来迎接我;快乐的精灵牵着我的手,一路洒下银铃般清脆的笑声;智慧的精灵,像一位老者在我耳边尊尊教导,循循善诱……

  啊,我的书,我的精灵世界!

  我与书作文 23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家的书堆积如山,应有尽有,可我却曾与书无缘。

  一上小学我就不爱读书。人们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不在乎什么黄金屋,也不懂什么颜如玉,读书都是父母威逼利诱的。如此心不在焉,打“败仗”是在在所难免的。那是一次语文知识竞赛,我拿到卷纸,看了眼题,“只是基础知识呀,简单!”骄傲的情绪如羽翼初丰的小鸟带着我夺冠的梦想冲向考场外的蓝天,我开始以每秒一行的速度向每道题“发起进攻”。“诗仙——李白!简单!诗圣——杜甫!小菜一碟!……补充‘姑苏城外寒山寺’的下一句,这不是我在前几天的《必备古诗》中看到的吗?我清晰地记着,在十二页,内容是……是什么来着?哎呀……”我不甘放弃,却又无力反抗,只好凭借着脑海中残留的记忆先派出“夜半钟声万里传”迎战。下面的试题怎么答完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脑海中反复映现的是妈妈规劝我读书时的情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终于领会了。

  回到家里,我拿起那本书翻到第十二页。“原来是他的克星是‘夜半钟声到客船’呀!”因为败给了这个“大将”,我与完胜失之交臂。从此,我变了,用父母的话说我不再是“读书的奴隶”了。

  有一次,妈妈允许我在楼下小区玩一会,我高兴极了。刚跑到楼下,几架纸飞机接二连三地从天而降,正好砸在了我的头上。我捡起纸飞机便看见了“武松”的字样。于是我赶紧收集了这些不明飞行物,坐在楼梯上开始了“与一百零八将一起”的.好汉历程。武松的勇猛豪爽、吴用的足智多谋、燕青的浪漫潇洒……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一位武林高手偷袭我的左肩,我迅速的伸出左臂一搪,喝道:“何方好汉,报上名来!”。“什么好汉?你看这都几点了?”我抬头一看,是妈妈。原来妈妈早已经买菜回来了。“妈妈,这梁山好汉个个本领高强,你看吴用……”我边上楼边谈论着梁山好汉,妈妈的脸上挂着赞许的微笑,是我和梁山好汉带给她的吧……

  书,就像一位导师,带我踏足了三山五岳、湖泊海洋,结识了古今中外的英雄豪杰。像婴儿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像禾苗久旱逢甘露,每每捧起书,我就立刻驰骋在知识的世界里,汲取着,享受着,同时创造着更多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作文 24

  我喜欢读《丁丁历险记》《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众多书籍。

  有时候读书读到吃饭的时间还读。爸爸妈妈如果叫我得话,我也会慢慢地把正在看的那页书看完再去吃饭,总之是非看完不可。

  自从三年级下学期,学习了第11课《煮书》之后,我知道了要反复品读书籍,反复诵读文章。每天早晨放声读上几遍课文,这样可以牢记妙语佳句,记忆得更深。今后写文章就不发愁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回家看了家里的《西游记》,它是由作家吴承恩写的。

  在读第一部的时候,我坐上了时光列车来到了唐代——

  我看见了大唐帝国的繁荣富强,兵强马壮,百姓们安居乐业,国库里金银财宝堆如高山。因皇帝喜欢佛门,所以招了众多高僧和众多僧人礼佛、拜佛和念经。其中有一位名叫玄奘的僧人,在高台上念经。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妖王(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

  它可惹下了大祸:大闹龙宫,取十万八千斤、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上了鬼门,挥舞着大棒,打了进去,慌的里面的人,东跑西窜,好不可怜;还偷吃王母娘娘仙桃;偷吃太上老君仙丹,闹得好不痛快。但是最后,还是被如来佛祖用大法力,压住了孙悟空。一压就是五百年,佛祖想让它遭受风吹日晒,悔过自己的罪孽。

  中间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四人一起经历了各种磨难。

  如三打白骨精篇,主要写了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出妖怪变了个小女孩儿来骗自己的师傅,便不由三七二十一举棒便打,妖怪急忙逃跑,没被砸到;第二次,他看见妖怪变成了一个老太太来骗自己的师傅,还是举棒便打,还是没打到;第三次,悟空看见一个哭着地老头出来找人,悟空一眼看穿,一棒就打死了妖怪……

  在读《三国演义》时,我看见了当时皇帝无能,朝廷腐败,董卓造反,十八路诸侯起义,想要镇压董卓的军队,但是最后失败了。在长坂坡见我看孙刘两家联合破曹,诸葛亮用火烧曹操,原来的.三十万大军,也只剩下几千人了,慌得他四处逃散,孙刘一路追杀,曹操大败。

  在草船借箭时,我们可以看出诸葛亮的聪明;在三顾茅庐时,可以看刘备想重扶汉室的意志,真是一代的好大臣,好武官……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趁着现在,我要珍惜时间,多多读书好好学习。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与书作文 25

  书,有人把它比作心灵鸡汤;有人把它比作世界上最有营养的面包;也有人把它比作想去就去的故地……但书给我的帮助远远不止这些!它,是我九年的伴侣;它,是我九年以来最忠诚的朋友!

  说起我与书的故事,那是说也说不尽,道也道不完……

  小时候,我见到的第一本书是哥哥送给我的《安徒生童话》。当时,我连幼儿园都没上,字也识不了几个。每当睡觉前我都会让妈妈给我讲一个故事。有时,我会边听边想:这么多好听的故事,安徒生爷爷是怎么编出来的?我长大也要当一个大作家,给小朋友们写童话!直到现在,这个愿望还深深地埋在我心里呢!

  上幼儿园了,我会认的字渐渐多了起来,我开始看图画绘本,我常常会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死去而泪流满面;为《阿凡提》的聪明才智而敬佩;为《西游记》里孙悟空的出现而激动不已……

  上了小学一二年级时,我喜欢上了《红楼梦》,每天晚上写完作业,我都会捧着书如饥似渴地读,虽然有些深奥的地方我有些看不懂,不过也没关系。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吸引我的是书里的故事情节,是里面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总是让我牵肠挂肚。

  记得在小学三年级时,我又喜欢上了《爱的教育》。一天晚上,在我苦苦央求下,妈妈总算同意睡觉前让我读一会儿。我捧着书,开心地读着,妈妈也有些累了,回到了房间就睡着了。而我呢,还在津津有味地读书呢!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爸爸工作完后,想回屋休息,可看到我的房间还亮着灯,惊讶地对我说:“都十一点了,打算看到什么时候?作息得正常啊!”可我,答非所问:“看,这个少年为了找自己的母亲,一路上多艰难呀!”爸爸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这个小书虫,今天不能看了,明天再看!”说着便把书放回了书柜里。我躺在床上,在梦里编织着后面发生的事……

  到了高年级,我开始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长腿叔叔》、《会飞的教室》等等的中外小说。有时学习压力大了,我还会看伍美珍姐姐写的校园小说,那些好玩的校园趣事让我觉得非常轻松!

  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与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我每天都会背一篇《论语》、读一篇《幼学琼林》,久而久之,我也会用君子的标准来要求我自己!

  书,让我受益匪浅;书,让我明白了如何做人……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徜徉于书的海洋吧!

  我与书作文 26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常常觉得“书中自有黄金屋”比“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更好理解点。

  《念书的孩子》这本书是我去成都游玩的时候,在方诚书店里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头里找到的。方诚书店很大,四周全是书架,书架上全是一本本花花绿绿的书,密密麻麻的。当时,我看到有一边的人群特别的多,由此我断定那里的书一定是好看和有点文学的。一走到那里果然什么:《机器岛》、《幽灵》等等名著都在。不经意间,我在一个小角落里看到了这本名叫《念书的孩子》这本书。我觉得挺适合我的,就看了起来,里面的故事是这样子的:

  主人公是一位叫路开的小孩,爸爸妈妈去城里打工了,只留下他和爷爷和一条捡来的流浪狗——“小胆”相依为命。他们生活的十分贫困,家里没有钱交不起电视费,不能看电视,晚上路开就给爷爷念书,小狗也趴在床下抬起头,好像听得很认真。

  寒冷的.冬天来了,生病的爷爷只好盖着被子坐在床上抵抗寒冷。一天,在城里的爸爸邮来了200元钱,让他们点燃煤球炉,这样他们就不怕冷了。结果爷爷煤气中毒了,好在“小胆”的提醒,路开拨打了120,经过医院的治疗,爷爷被抢救过来了,但是爷爷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了,已经不能再照顾他了,路开每天一放学回来写完作业后,还要照顾爷爷,他学会了做饭,还会做咸萝卜。

  “该走了!”妈妈在这关键的时候,小声的打断了我看书,我一边揉着泪光闪闪的眼镜,一边和妈妈说:“妈妈,帮我买这本吧,我很喜欢!”“哦,这可是你第一次主动要求买书噢!”妈妈一边笑着说,一边径直走向收银台。付过钱后,妈妈转身就递给我这本我急切想看完的书,因为要赶飞机,急匆匆的,一路上没有时间看,到了飞机上,我就迫不及待的去寻求路开那个和我差不多同龄的孩子的结局是什么?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有一天,“小胆”又大叫起来,它趴在爷爷的床边,舔着爷爷的手,但是爷爷再也醒但是来了。爷爷走了。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要把路开接到城里去上学,却得到了路开的反对,最终,还是要进城了,路开和爸爸妈妈上了汽车,但是却无法带上“小胆”,汽车上不让带动物,车开了,小狗拼命的追着汽车跑,路开在车上哭的撕心裂肺”路开最终和他爸爸妈妈去了城里,留下了爷爷,留下了“小胆”,留下了那些同学、老师。

  这就是这本书的故事,一个懂事的孩子和书的故事;这也是我和这本书的故事,读懂了路开的生活艰辛和读书执着,珍惜着眼前学习环境的美好。

  我与书作文 2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没有了书,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国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可见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书,书对于一个人的自我完善是多么重要啊!

  就拿我来说吧,在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我学会拿书开始,就从来没把书拿倒过。即使爸爸妈妈故意将书倒着递到我手中,我也会左看看,右瞧瞧,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接着迅速将书正过来,然后一边翻着书,一边像唱京剧似地“叽哩呱啦”地念叨着。渐渐地我长大了,我对书有了新的认识,也越来越喜欢看书。我是白天看,晚上看,吃饭看,上厕所看,就连刷牙的.时候也是一手拿牙刷,一手拿着书。升入高年级了,作业越来越多,看课外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但我还是像海绵挤水一样充分利用每一滴时间去看书。为了看书,我还和妈妈发生了一系列斗智斗勇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桌前看新到的杂志,可妈妈偏让我先去读英语。虽然我极不情愿,但在妈妈的“虎威”之下,我只好放下杂志,拿出英语课本装模作样地读了起来。妈妈见我读得认真,便放心地忙活去了。我一边读英语一边瞥着一旁的杂志,突然心生一计。我嘴里不停地读着一个单词,一边不停地盯着妈妈,趁着妈妈不注意时,我“噌”地一下将书拿了过来,迅速翻到我看的那一页,然后将书放在了英语课本下面,每当妈妈不注意我或离开时,我就将英语书慢慢推上去,露出下面的课外书。当听到妈妈走进的脚步时,又会将英语书拉下来继续装模作样地读着。虽然我一直竖着耳朵听着妈妈的动静,但很快就被书中的精彩内容迷住了,渐渐放松了警惕。突然一声“洪欣玥,你在干什么”的怒吼着将我从书中拉回了现实,我尴尬地对妈妈笑了笑,妈妈说:“你这个孩子,爱读书是一件好事,可也不能学习的时候看啊!”这次读书的的感受和大作家林海音的《窃读记》差不多,让我在惊险刺激中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每当拿起一本书,我都会期待里面的故事;每当看完一本书,我都会久久回味里面的内容。因此,我认为书是一个人的好朋友,你就是读上一百遍,也不会感到厌倦,还会发现新的惊喜。也许,这就是书的魅力吧……

  我与书作文 28

  那是一个雨天。当天空中积压的乌云再也承受不住雨点的重量,让它淅淅沥沥地落下时,我看到了那个有些手忙脚乱的老人。

  老人的头发花白,架着一副眼镜,正有些“大惊小怪”地将手中两本薄薄的书夹进外套内。只是外套太小,老人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我莞尔,这么小的雨都怕将书淋湿。可还是为那一份爱书心切而感动,走过去,将伞撑开,老人对我笑笑。

  在送老人回家的路上,看着行色匆匆的过往行人,老人有些不满地对我说:“这些人怎么能把书挡在头上当伞使,书是宝贝啊!”我又笑笑,这就是传说中的“老古董”吧……可似乎也是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把书在雨中举到头顶。

  老人的家不大,简朴却干净异常。可当老人打开他的书房门时,我却惊呆了。这个屋子应该是全家最大的房间,推开门,直入眼帘的是有整整一面墙大的檀木书柜,书柜内是排列整齐的几千册图书。看到我惊讶的表情,老人笑了,他骄傲地望着这些宝贝们,有些得意地说:“这恐怕是我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了!我妻子走得早,它们就是与我共度晚年的老伴啊!”

  我小心翼翼地走近书柜,通过玻璃看见了那张写着“××大学荣誉教授”的证书。我回过头满含敬佩地望向老人,他却摇摇头:“我的学生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我是个老顽固。思想保守、性格古怪,没有什么当代情趣。”然后他用手轻轻拭着那两本刚才竭力保护的书,眼里满是怜爱。他走过来,将书插进最低层,这时我才看清这两本书的真面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扑哧”一笑,心想,这老古董也看这种书?

  后来,我和老人成了朋友,我经常来看望他,有时会见他在一摞比他还高的书丛中,戴着老花镜冥思,有时也会看到他正踩着椅子,试图够到最顶上的一本书。每在这时,我的心灵就会有一阵触动,为这位执著的老人,和这一颗与书紧贴在一起的心……

  我们也会一起晒书,看这历经沧桑、学识渊博的老者像爱护小孩子一样,宠溺着他的`书。有时,我也会翻着他的书,看到侦探小说的旁边批着好笑的粗话:“这段写得好!”

  我似乎渐渐明白,老人的情趣不是凡人所能体会并企及的,这人与书相融的和谐源于那一份从灵魂深处走出的热爱。这是一种对知识的渴求,对真理与道德的敬畏。从老人身上,试问自己的收获,引用作家梁文道的一句话——我的灵魂我的书!

  我与书作文 29

  有句名言,我仍然不会忘记“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个好朋友”正是这句话让我爱上了阅读。

  我喜欢阅读,因为书能给我无尽的快乐,我喜欢阅读,因为书能让我理解许多原因。

  我记得有一次,因为我妹妹搬到另一个地方去上学,我带了一些书回家读,而她不在家。那天是星期五,我以为她初中毕业后一个月才回来一次,所以我津津有味地“嚼”着她的桌子。不久,我听到开门的声音。我想一定是爷爷。然后我看了看。结果,我听到一个清晰响亮的声音在呼唤我。我立刻直起身来,在嘴里小声说,“结束了,她不来了吗?”我还没来得及放下书,我妹妹就走进房间,看见我手里拿着一本书,问:“这是谁的?”我没有回答。书在桌子上。然后她说,“哟,太好了!或者“钢铁是如何炼成的?”她咬紧牙关,凶狠地盯着我。我很害怕,说,“嘿嘿,我特别喜欢读这本书。我可以告诉你我最喜欢的部分。”“是的。”“但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说吧。”“如果我说得好,你能再借我一些吗?”“没问题。"

  听完姐姐的话,我非常高兴,说:“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开头。他写道,虽然保罗因为小时候淘气而被开除,但他在做童工的日子里遭受了很多痛苦,但他仍然坚持不懈。我们应该从他的毅力中学习……”说到这里,我姐姐坐在凳子上为我鼓掌。并告诉我将来我会随便读她的书。我拥抱了她的脸,吻了吻她,说:“谢谢你,我的好姐姐!”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家看一部叫做《阿帅》的滑稽漫画。我被阿帅的语言和行为深深吸引。我不知道我看了多长时间。就在我看到高潮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我拿起电话,只听到电话那头喊着:“杨雨欣,你为什么不去上英语课?我和你父亲已经找了你半天了。”我听了这句话,看了看手表:“啊!现在是四点钟。”"快点去上课,我回来的时候来接你。"这半节课我一直在想阿帅这次怎么了?老师让我回答这个问题,但我也没听到。当我到家时,我妈妈生气地站在我面前说,“下次不行。”用这四个简单的词,我非常害怕,因为我从来没有接受过妈妈的训练。"哦"我沮丧地回到我的房间。

  书籍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它们能让我们快乐,也让我们拿起手帕擦去眼泪。它们就像我们的眼睛,给我们指路。

  我与书作文 30

  书是知识的海洋,他带领我们去奇妙的书世界遨游新的知识;书是智慧的源泉,她能让我们把不开的忘掉;书能让我们提高写作能力。你们说是不是?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为了看书还被妈妈打了呢。

  我记得当时,我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在厨房烧饭,醋没了,妈妈叫我去买,我脱口而出:“好,马上去,可我却依旧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却不知妈妈已悄然地站在我面前了。妈妈大吼着:“还不去买,你真是有了书就忘了妈,迟早会成为瞎子的。”说着还揪起我的耳朵。我急忙拿着桌上的钱,像一只飞快的小兔子似的跑了出去。

  快到小店口的时候,我忘记妈妈叫我买什么东西了,我就回忆着妈妈晚上会做什么吃的,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可乐鸡翅。可能会买可乐,到了小卖部,我得意的拿了瓶大可乐。像箭一样被人给射回家。到了家,我把可乐如垃圾一般扔到了厨房,便拿着我的`书,兴致勃勃的啃了起来,正当我全神贯注的再一次起航书的世界时,我的耳边就响起了一声整耳欲聋的说话声―――“你这个书呆子,耳朵没长啊,我让你买醋,你看看你买什么,你要再看,你的鼻子上会有两个放大镜哦”说罢,提着一瓶可乐向外走去。我像妈妈的背影做了一个鬼脸。我正呆呆的望着妈妈走去,半晌才反应过来。心想:妈妈真是的,不就是买错了吗,干嘛发那么大的火。还有我,该好好反思一下了。不然我随时都有可能变成近视眼。

  也许你们在想,读书有什么意思,干巴巴的,还不如看电视、玩电脑呢!但是,书能写出情感,电视却不能。正是因为书好看,有人物感情,我才会经常“抱”着它们,就闹出了笑话。

  这天我看书正看得起劲,老妈就叫到:“柔柔,去超市帮妈妈去买一瓶酱油。”我就随便应了一声:“哦,知道了。”可我还是坐在位置上看书,妈妈生气了,叫到:“快点去买酱油!”我见妈妈生气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我心爱的书。

  在路上,我还在想书中后面的情节,来到超市,售货员阿姨问我:“小妹妹,你要买什么啊?”我就说到:“我要买醋。”卖完醋,我飞奔到家,把醋塞给了妈妈,自己跑到书房,拿起书,继续往下看,妈妈看到我买的不是酱油,而是醋时,就叫到:“柔柔,你又不是书呆子,我让你买酱油,你干嘛买醋啊!”“是吗!那我买错了啊!”妈妈见我一脸茫然的样子,没办法,她只能重新去超市买一瓶酱油了……

  我与书作文 31

  只要是书,我都爱读,并且我还是一条“啃”书虫,只要拿到一本书,我非一口气“啃”完不可,我想这就是我和书的约定吧,一气呵成地从“相遇”到“相知”。

  每当谈到读书,我就打开了话匣子,像只喜鹊。记得去年,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了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礼物,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我很好奇小王子是谁?小王子住在哪里?于是,我赶紧抱起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里边讲了小王子住在很小的星球上,并且他养了一株玫瑰花。后来,他离开了星球,来到了地球……还没等我看完故事书,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了,妈妈走过来说:“明天还要上学呢!快点关灯睡觉吧。你要看到几点呀?”我看了一下闹钟,确实有点晚了,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简直是一眨眼的功夫。

  我只好在妈妈的催促下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爬上了床。可是妈妈刚走,我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好想知道:小王子在地球上会遇到谁呢?他最后会不会回到他的星球呢?我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是小丸子那可爱的形象,还有接下来会是怎样的故事情节的大问号。我悄悄地爬下床,打开了台灯,拿起书继续看了起来。直到把书给看完了,没想到一看时间,已经是12点多了。我赶紧爬上床,这时候才安心地睡了下来,梦中还是小王子回到他的星球,遇到了可爱的玫瑰……

  虽然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上学,但也感到心满意足。妈妈说:“你这小书虫,昨晚肯定是偷偷地爬起来,一鼓作气地看完故事书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都怪故事书的内容太精彩了,都怪我早已经跟书约好了,就是要一气呵成地读完。

  无独有偶。有一次,我从书店里边买回了几本书。回到家里,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想上厕所,又舍不得放下书,于是就把《男生贾里》带进了厕所。当我正看得起劲的时候,妈妈敲响了厕所门,喊道:“你是掉进马桶里了吗?怎么等你这么久了,还不出来?”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我在厕所里不知呆了多久了呀!我赶紧出来,没想到脚麻了,不得不在客厅里跳了大概十来分钟才缓解了脚的酸麻感。妈妈在旁边哈哈大笑,说道:“这就是小书虫要吃的苦头呀!”虽然脚酸麻了,不好受,但是想起刚才看的精彩故事,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每每想起,自己都会捧腹大笑。都怪我自己跟书在潜移默化中达成了这么一个“一气呵成”啃完书的约定,但我也乐此不疲,初心不悔。

  我与书作文 32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爱书的我常常深陷在书的魅力之中,为了看书曾发生过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

  地下工作

  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已经过了九点,在妈妈的催促下,我依依不舍地放下看了一大半的故事书,无奈地准备上床睡觉。躺在床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心想:要是妈妈能再多给我一点时间,把书给看完那该有多好啊!妈妈肯定不会同意的,因为明天一早我还要上补习班呢。可是我太想知道故事的结尾,怎么办好呢?我灵机一动,进入地下工作吧!妈妈肯定不会发现。

  于是,我悄悄地把书和手电筒都放进了被窝里,我像蚕宝宝一样,在被窝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看得入迷,突然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不好,妈妈来查房了。”我自言自语道,“要是被查到就糟糕了。”顿时,我慌了,马上关了手电筒,把它和书一起塞进了枕头底下,闭紧眼睛装睡起来。幸亏我的演技逼真,妈妈没有发现破绽,但我的心已经紧张得怦怦直跳。唉!地下工作还真不好做啊!

  不过当我重新捧起书,在微弱的灯光下读完结果时,我心里乐滋滋的,结果真是太完美了,可以没有遗憾地进入梦乡了。

  三心二意

  放学后,我坐在书桌前做作业,但眼睛却早已跑到娄老师推荐的好书《狼王梦》上,不知不觉中手也变得不听话了,自动地翻着《狼王梦》,嘴里轻轻地叨念着:“就看一会儿,马上做作业,肯定不耽误作业时间。”结果“走火入魔”,把作业抛到了九霄云外。

  当看到大白狗被紫岚赶走后,我很开心;当看到双毛夺王位时,我很激动;当看到双毛夺皇位失败时,我很难过——正想象着该如何安慰双毛,耳边传来了妈妈的河东狮吼:“淘淘,作业做完了吗?”我这才猛然想起作业还没做,赶紧一边放下书,一边大声回答:“正在做。”结果可想而知,作业很晚才完成,被妈妈狠狠地批了一顿。

  书像美味的大餐,喜欢一睹为快的我时常会因为看书而沾上些坏毛病,但“东窗事发”后我很难“痛改前非”——抵不住书的诱惑。

  书像良师似挚友,把我带进浩瀚的天地,领略人生的真谛,从而获得无穷的知识财富,我将以书为侣走天下!

  我与书作文 33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东西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三四个“我与书的趣事”在脑海里回荡着,从此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书角都泛黄的书时,心中不禁又想起那美好的往事……真是记忆犹新啊!

  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生命排行第一,那书对我来说就是第二。

  我曾视书籍为粪土,一点也不重视它,还对它产生了反感,可严厉的妈妈非要我每天阅读书籍1小时,这可难倒我了,原本就不喜欢读书的我休息的时间就不够,每天都是补习班,除了周末的四五个小时,可还要读英语、写作业,一天就两三个小时,那读书1小时岂不是也……可妈妈的话哪有商量的余地啊!我只能照做。

  可在一次偶然中我爱上了它!那是个明媚的上午,我写完作业后发现电脑开着,迫不及待的扑了上去,想:反正作业写完了,玩一会儿,不要紧,书等一下再看不迟。于是,我便漫无止境的玩了起来,当我正津津有味的打着游戏,妈妈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瞪大眼说:“谁叫你玩电脑的,谁同意的?要是看书有这么积极就好了,还不快看书!”说着便关了电脑,我只好走到书桌旁抽出一本《格林童话》,很不情愿的翻开书,漫不禁心的读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妈妈走了进来亲切的说:“仪航,认真再读十分钟就可以出去玩了!”我听了,那股高兴劲一下子就涌了出来,一蹦三尺高。于是,我马上投入到认真当中。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短暂的十分钟里我居然爱上了它,一刻也不停下来,那书中的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让我对阅读书籍产生了兴趣,有空就会翻看书籍,就这样,我每天看每天积累好词好句“苍天不负有心人”在这几年的时间里,我的许多作文便登上了班级的“舞台” ,这都靠书籍的帮助,从那时起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用苦良心!

  书这个简单又平凡的东西,陪伴我走过了12年的漫长岁月,它似一阕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们领进知识的宝库,无时无刻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更进一步。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更好的写作文,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生活不再乏味。我和它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有趣……

  我与书作文 34

  我爱看课外书,走路时看书,吃饭时看书,就连上厕所时也看书。觉得好看的书,我看上三四遍也不会觉得厌烦,而且爱不释手。书提高了我的语文写作水平,成了我生活中的指南,又为我指入了人生的航标。看书的时候,我脸上时而“阴云密布”,时而“四季如春”,完全陶醉在书海里了!我家的书堆起来,比我的个子还高好几倍,算不上书呆子,也算得上小书迷了吧!

  书看多了,我就深深体会到:书好像是一位懂得许多知识、有着许多经验的智者,可以从中学到各种知识,这使我想起作家歌德的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

  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有用的知识,它在各个方面还是我们的向导,如果我们在学习上遇到难题,便可以去找工具书来解围;如果我在生活上遇到麻烦,就可以去请有关生活方面的书来帮忙……读书还可以交流作者与读者的感情。作者在写一本书时都会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到文章中去,读者读到他的书时,便可以进入作者的心灵世界,感受到作者的喜怒哀乐,与作者沟通、交流 。

  比如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由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著的不朽杰作,就大有触动:书中的主人公保尔·科察金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工地上的磨难和病床上的痛苦等种种考验,具有了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里一块坚实的“钢铁”。保尔·科察金的种种事迹不都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真实写照吗?我们通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了解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所经历的风风雨雨,以及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的信念。而且他还悟出了这样一段激昂的文字——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斗争。”这段文字我至今记忆犹新,我觉得这段话使我懂得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真正含义,它激励着我不断攀越高峰,前进、前进、前进进……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到今,告诉人们读书重要性的名言警句层出不穷,但殊途同归,不管怎么变,都是一个理:读书好!

  我想:既然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么我就要与书这位挚友、这位老师形影不离、处处请教!在书中悟出人生的哲理,通过书了解世间的真、善、美!

  我与书作文 35

  哈利·波特对大家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他的系列小说早已畅销全球,我就有一套哈利·波特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罗琳她小时是个戴眼镜的脸上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童年的时候,她有过两次搬家的经历。后来她考上了法国埃克塞特大学,毕业后却没有多少钱,有一次,她在火车站里遇见了一个戴眼镜穿黑色斗篷的男孩(就是哈利·波特的原型)使她突然有了灵感,现凭着她出色的文笔,终于完成《哈利·波特》这七部文学巨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四亿多册,在历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使她有了巨大的财富,因此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本书的具体内容:

  在女贞路的一天,猫头鹰昼夜不停地飞,下的雨突然变成了流星雨,还有一群穿着斗篷的怪人。当然这都影响不了他们:德思礼一家,他们重来不信鬼神。但这一天,哈利的父母死了,一个叫海格的人把哈利放在他们门前,德思礼一家发现门口躺着一个小孩。最终哈利·波特被他们一家收养了。

  你以为哈利的童年快乐吗?no!在德思礼只准他住在阴暗的橱柜里,而且还要干许多家务,有时,甚至让哈利几天不准吃饭。哈利从来没有得到过礼物,也从来没有过生日的机会,德思礼的儿子达力(非常胖),常常以他爸爸来欺侮哈利,当然哈利不能还击,再说哈利也打不过他,但是他总是能灵敏的躲开,而且只要家里出现了怪事,他们总把哈利当做替羊。

  但是十一岁的那一天,哈利的'命运彻底改变了,他得到了一封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请邀请,于是他来到了那儿,由于他的出色表现,他成了一百年来最年青的魁地奇球扑球手,在那段时间,他知道了有一个坏到骨子里的黑魔法师,也是杀了他爸妈的有——伏地魔。他又认识了两个伙伴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他们得知伏地魔即将抢走他们学校最高机密的魔法石时,他们逃过了看门有三个头的巨狗的追赶,打败食人藤。经过了冒险之后终于来到了放有魔法石的地方,发现了伏地魔居然是魔法防御课老师洛奇,最终经过了拼死搏斗后,赶路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通过jk·罗琳丰富的想象力,使我有种身临其境感觉,同时我也感受到了哈利的勇敢、机智、善良以及保护学校的精神,我非常喜爱这本书。

  我与书作文 36

  我自小爱看书,一开始是妈妈读给我听,每晚睡觉前,我挑好自己喜欢的书拿给妈妈,妈妈便面带慈爱的微笑,一字一句念给我听,幼小的我便在这书声中寻觅快乐了。最初只是因为妈妈太忙没有太多时间念书给我所,我就摸索着自己品读,学会了搭音以后,我就能够自己读注音版了,又学会了查字典,我能够看“大块头”的书了……我一步一个脚印,徜徉在这知识的殿堂。

  当然,我读的书也是越来越深奥,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很多书初读时不觉着有什么特别,多读几次,就能与你的思维碰撞出火花。如《红楼梦》中的黛玉,我赞美她敏捷才思。可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她。

  我很小的时候,爸妈就买了回大名著给我,当然是精简版,薄薄一本,那里面的黛玉优柔寡断,尖酸刻薄,不合群……我更爱圆滑的宝钗。可后来偶然读到原著,我在书店整整待了一天才看完,推翻了我之前的很多想法和观念?黛玉的小聪明、小性子都那样可爱,尖酸不过是她保护自己的武器,我爱上曹公笔下的.这个女孩儿了。尽管,她依旧有缺点。

  我更爱的是这本书,作者曹雪芹的身世经历更让我感同身受,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为黛玉默哀,这是书的魅力。

  我与书,与其说是主人与物品,不如用朋友来比喻更为恰当。每一次与书的交流,都让我收获满满。这个奇妙的朋友向我描绘外面的世界,从此我知道了“迪士尼”“自由女神雕像”“巴黎圣母院”“泰山”等景点,知道了中华五千年博大精深悠远的历史,知道了抗日战争中先烈的殊死斗争,彰显了多么伟大的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书向我介绍了鲁滨逊,桑提亚哥等好多朋友。书向我勾勒了一个美丽的世界,非洲不止有饥荒,它其实也很迷人。

  我曾为了读书闹过笑话。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做啊做,写到最后一题时,题目是问短文阅读选自哪里的,我松懈了些,想着妈妈给我新买的书——《小妇人》,就直接填了小妇人。一分就这样没了。一分!不要紧吧?要紧得很!就因这小小一分,我错失第一名宝座……当然是被老师狠狠批评——想什么呢?你呀……

  回家后,我也进行了深刻反省。妈妈勒令我面壁思过,过了很久,在房间做完事的她猛然想起我,怕我哭,忙出来找我,却见我拿着《小妇人》——害我领罚的“罪魁祸首”看得入迷呢,跟没事儿人一样,妈妈的火气已烟消云散还哭笑不得呢……

  这是我与书的故事,这样的有趣,你也快捧起书,去寻找属于你的“黄金屋”吧!

  我与书作文 37

  有人说:“书是一汪清泉,能使干涸枯竭的心重新恢复生机。”有人说:“书是一盏明灯,能使迷茫无措的灵魂重新找到前进的方向。”而我却觉得书是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在这里,没有金钱,没有烦重的工作,不分贫富贵贱,每一个都能畅所欲言,在这里,我们能上天,能入地,能回到过去一睹大唐盛世的繁华,也能去到回来享受快捷的高科技,这是一个美妙的世界,而我与它的故事,也是奇妙而美好的。

  初次见到它,还是三岁多时,那是平凡的一天,但我却得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小熊一家》,虽然它只是一本绘本,但对于年幼的我而言,却是无比神圣的,那时,我并不认识文字,并且也并不博学,我只会翻看绘本中的插图,尽管图片不多,却是我童年的珍宝。我至今还能记得那天的那个夜晚,我趴在床上,妈妈坐在床上给我故事,尽管那时的我只能听个半懂,却也很兴奋。

  随着年齡的增长,我慢慢地能听懂妈妈所讲的故事了,由于妈妈是教师,所以我五岁就学习了拼音,五岁半就学会了查字典,在同齡人还在过家家、跳房子时,我就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我与笨狼一起帮笨笨猪减肥,和阿凡提一起智斗小心眼的地主,但我也不是不出去玩,只是相比于那些游戏,我更喜欢读书罢了。

  渐渐地,我从一些小故事慢慢地向小说时军,我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书,妈妈便给我买了《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等,让我从那个只拼拼音的小女孩,成长成了能基本读完一本无注音的小说的小学生,而那时,我才六岁多。

  从那一刻,我深深地明白了,我与书早已结下了不解之缘。

  九岁时,我开始品鉴一些名家名作,例如《西游记》、《绿山墙的安妮》、《史记故事》等,使我不再仅遨游在国内文学的.天空,而是看到了一个更大、更广、也更新奇的世界,通过阅读一部分书籍,我还了解到了一些国外的习俗和文化,使年仅九岁的我就能出口成章、滔滔不绝。

  五年级那年寒假,我迷上了史学,于是我阅读了大量的史书,使我现在初中历史的学习格外轻松。

  现在,我进入了初中,尽管学习任务再重,只要一有闲暇时间,我便会见见我的“老友”,我知道我以后的路还很长,它一定会继续指导我如何做人,如何处事,为我以后的人生道路奠定基础。

  书啊书,你说我现在怎么就离不开你了呢?

  我与书作文 38

  书,我的良师益友 。

  ——题记

  在爸爸的影响下,很小的时候,我就啃上了书,爱上了书。

  《西游记》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我,《安徒生童话》以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我,《格列佛游记》以入木三分的讽刺警醒我。 不过,这些书中我的最爱还是《三国演义》。那段东汉末年的“往事”,让我如痴如醉,赏玩不已。虽然这部作品文言色彩浓重,内容七实三虚,但我仍如获至宝,百读不厌。为了更好地读懂她,我比过史实版“三国”(《三国志》),看过白话插图版“三国”,还夜以继日地观看影视“三国”,甚至玩电脑游戏也专找“三国”游戏。爸爸妈妈戏称我为“三国迷”。 可我这个“三国迷”迷而不惑,常喜以书中事例印证观点,与人争辩。 刘备常哭,世人谓其“软弱”,但我却认为他内心坚忍,大英雄也!试想,一个人雄心壮志,苦心经营,却屡遭重创,人到中年而无建树,何等无奈!换别人,也许早就偃旗息鼓,没有了志气。不是吗?西楚霸王项羽,英雄盖世,然一败则乌江自刎。比之刘备,岂不相形见绌。 关羽重义,武艺高强。曹操的美食、玉帛、官爵挽留不住他的心,千里走单骑,寻找旧主刘备。想当年,为破黄巾,桃园结义投义军,飞身斩敌降,初试锋芒,便觉一身正气;为扫董卓,奔虎牢,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牛刀小试,便知不同凡响。后取颜良、文丑首级,过五关斩六将,天下闻名;擒于禁,败庞德,海内震惊。然结果何如?心骄气盛,终死东吴小将马忠之手。令人扼腕叹息不已! 张飞粗犷豪放,性嗜酒。世人皆以飞惟勇而无谋。岂不知,那一回先主败走当阳,若非翼德勇谋双备,设疑兵,吓走十万曹军,先主休矣;又一回,攻打四川巴郡时,老将军严颜忠勇双全,誓死捍卫,张将军再显智慧,他想起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更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最后,他设计降了严颜。而智败张合,更是将他的谋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终因过分责罚士卒,而身首异处。 从刘备身上,我学到了坚毅顽强的品质;从关羽身上,我吸取了“为人忠义平天下,心骄气盛毁自身”的'教训;从张飞身上,我懂得了勇武谋略固然要紧,但善待别人尤为重要。

  这些是我这个“三国迷”的点滴见解,我因之而成的一篇文章,也沾三国之气刊在《快速作文》上。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收获吧! 多谢三国带给我的诸多故事,多谢书们带给我的无穷启示! 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我与书作文 39

  书是一座灯塔,为我照亮前进的道路。书是一双翅膀,帮我飞向智慧的殿堂。书是一把钥匙,帮我打开知识的宝库。书籍就是我的一位良师、益友,一个终身伴侣。说起书,我和书还真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书之“酸”

  记得我三年级的时候,在作文课上听同学读作文,他写得极其生动,语言丰富,让我听得如痴如醉,只得望洋兴叹,而到我写作文时却不知从何处下手,脑袋空空一片,心中有种酸酸的感觉。而老师评语也是“记流水账,没有真情实感,你要多读书啊!”爸爸也对我说:“儿子,‘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要读书,就慢慢来,细细品味,才会受益匪浅。”于是,带着对文采出众同学的“酸溜溜”的羡慕之情,开始了我对知识渴求的阅读之路。

  读书之“甜”

  读书之“甜”,是我赶上了读书的大好时光,因为我们第二实验小学开始了语文主题学习之旅!老师让我们课堂上大量的阅读,《三国演义》让我沉醉在其中,神机妙算、巧借东风、舌战群儒的诸葛亮,奸诈狡猾、精通兵法的曹操,足智多谋、年轻有为的周瑜,他们之间的较量让我魂牵梦绕。于是,我真正爱上了阅读,读书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读书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次我去图书馆汲取书的“营养”,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每每都有一种甜蜜的感觉。

  读书之“苦”

  书从此成了我的“伴侣”,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的命运一起欢喜,一起悲伤。《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悲惨命运让我心痛不已;《刘胡兰》面对敌人英勇不屈,当她大义凛然走向敌人的铡刀时,我不禁痛苦万分;商鞅被五马分尸时,我心如刀绞。而我读书的另一大痛苦我也体会过——正沉迷于书中精彩片段,却发现少了几页,你说这难受不难受?更让我“苦”的是我没有书看的日子,感觉就像黑暗里找不见明灯,荒野里辨不清方向一样,让我的生活乏味无助。

  读书之“辣”

  说起它的`“辣”呀,还要从我们郭校长给我们上的“品三国、话人物”这节课说起。在课堂上,同学们畅所欲言,唇枪舌剑,我也和同桌为三国人物中谁的优、缺点最多而争论不休。大家争先恐后分享着自己的读书收获,个个面红耳赤,那种感觉真是“辣味十足”——爽!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从有了书的陪伴,书的引领,我的生活变得越来越有趣!越来越多姿多彩!

  我爱读书!

  我与书作文 40

  我的房间有两张床,一张是我的,另一张是我的朋友“阿书”的。我的书朋友们睡在一个大书柜里。每一本书都有他们自己的地方,当然不同的书也有不同的性格知识,每到我需要他们时,他们总会十分开心地告诉我他们肚子里的知识。

  我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上厕所总爱看书,有一次我上厕所为了能看书,“阿书’冒着生命危险躲在我的衣服里,怕“阿书’半路会掉下来必须用手夹着书,这样走起路来十分艰难,谁知道我的运气太差了,眼看就要离门一脚,“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妈妈从背后一吼“陈佳慧。”只听见“阿书”惨叫一声坠落地板,头上撞出了个“大包”,我十分怜惜地捡起“阿书”,拍拍他身上的.的灰尘,妈妈发怒了:“谁叫你上厕所看书的,老毛病有犯了是不是”?随即我和妈妈唇枪舌战大战三百回合,最终我敌不过妈妈的厉舌败下阵来,眼睁睁地看着妈妈得意地把“阿书”四分五裂,我叹了一口气,把“阿书”的残骸拾了起来,为他找到了一个安息地——垃圾桶。

  做人就要像灰太狼一样要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经过这次教训,我总结经验决定卷土从来。我把“阿书”藏在卫生间的装卫生纸的篓子里,每次想“阿书”了,就若无其事地走进厕所,这一次居然成功了。妈妈没有发现,我安安静静地享受了我与的“阿书”的两人时光,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啊!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外界的干扰,就我和“阿书”。在享受完十几分钟时间的美好时光后,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把他放回原处。至此,我上厕所的时间越来越多,从一天一次到一天两次甚至有时一天三四次,我猜妈妈可能是发现了什么,在我上厕所时才会从门缝里偷窥。终于我的计谋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当妈妈再次要对“阿书”痛下杀手时,我开始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向妈妈述说“阿书”的总总好处,并向妈妈保证我再也不上厕所看书了,这才让“阿书”免于一死,我摸着“阿书”被捏肿的“脸”,心有不甘地把他放回了书柜。

  书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伙伴,小学时每个月都会有一次三分钟演讲,每次我都是介绍我的书朋友。我想起小学时刚刚开始站在讲台上腿发软,不敢开口,到现在我能够落落大方地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演讲,这都要感谢我的好朋友“阿书”。

  我和“阿书”的故事还很长,毕竟路还很长,我和“阿书”的故事也永远也不会落幕。

  我与书作文 41

  书,可以改变一切,它就像一位为我们指引方向的老人,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永不分离。

  记得我小学一年级是,我的阅读量是非常少的,而且所有的书永远也看不厌。不过当时我的理想却是很大的——我想当一个航空员,飞在天上会觉得很舒畅,所有不好的心情随之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当时我只认识几个字,所以总是让爸爸妈妈讲《灰姑娘》给我听。我深深迷恋上了这本卡通连环画《灰姑娘》我非常羡慕里面的王子和灰姑娘。我很为灰姑娘感到不平,那两个姐姐太可恶了,变着法来欺负灰姑娘。有一次,妈妈将给我听的时候我竟然哭了起来,大概是我感到难过吧!

  顺着年级的升高渐渐地,我看书的'范围也广了,我喜欢看《朱自清散文》和《一百条裙子》。现在在我眼里《灰姑娘》已不再使我百看不厌了,那已成为我伴小时候成长的童话了。我突然发现小时候的我好幼稚,现在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我长大了,我能够读懂一些含义比较深刻的文章了。由于我的阅读量变多,我的理想也发生了转变,我想当一名教师。作为老师我会觉得很自豪,因为此时在我心里教师这个职务是世界上最高尚的职务了。

  书就这样伴我度过了12年,我现在已经是快读完五年级了,我马上就要升入六年级了……现在想知道我的理想吗?现在啊!我只想做一个有价值的人,可以平凡,可以快乐,可以随时随地自由呼吸新鲜空气。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束缚住我的心灵,是书,是书为我的心灵插上了一对翅膀。我在课外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有权力的人不好当,有贪婪心的人不能当,贿赂别人和被别人贿赂的人更不能当……否则人的一生都会被毁了!从书中我学到,做人一定要脚踏实地,不能做任何违纪违法和违背良心的事情。

  我的理想就一直这样跟着书慢慢地改变,慢慢地树立。虽然我不知道我以后的梦想会变成什么,但是我知道,我知道书一定会永远的伴随着我成长下去,到初中,到高中……让我的阅读水平提高的是书,让我能够正确地看清成长道路上所有需要看清的十字路口的也是书。

  我想信只要有使得书香相伴,那么我远大的梦想一定也会同行,我相信我以后的生活也一定会因为书香而更加美好,更加幸福。这些只因为两句话,那就是:书香相伴,梦想同行!还有就是:我的书,我的梦想,我的梦想离不开书!

  我与书作文 42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这样,书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给我带来了快乐也让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我想说:“书,你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常常偎依在妈妈的怀里,听妈妈讲历经磨难的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除夕之夜无助地死去,美丽善良的人鱼公主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伤害王子……那些有趣的故事,常常使我在变幻无穷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就这样,我深深地被书上一页页精美无比的画面和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所吸引,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经不再满足妈妈给我的那有限的朗读时光了。特别是上小学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知识,便开始看一些有注音的书,后来又学会了查字法,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沉迷在书海里。那时我最喜欢读的书有:世界文学名著《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从这些书中,我知道了人世间的真善美,假恶丑。国学经典《三字经》、《弟子规》、《增广贤文》、《成语故事》、《唐诗》、《论语》等这些博大精深的书让我变得知书达礼,心胸宽广。当然教科书也是我喜欢的对象,从语文书中我知道了祖国的美丽富饶,也知道旧社会中吃人的封建礼教,数学书让我懂得了数与数的演变,历史书让我了解祖国五千年灿烂的文明史,但也有大清帝国割地求荣,日本帝国铁蹄下惨遭残害的中国同胞的屈辱血泪史……

  作为初中生的我,读的书更多了,如朱自清的美文《春》让我感受到作者那份对春天到来的喜爱之情;冰心奶奶的《忆读书》让我知道了读书的好处,应该多读书,还有怎样去选择书;朱自清的《背影》中那感人的`爱子之情……还有我现在正在读四大名著呢,不怕你笑话,在看《三国演义》时,当我读到关羽死了时候,鼻子一酸,两眼模糊,情不自已地嚎啕大哭了一场。像这样为故事中人物的命运而动容的时候是时有的事,为他们的快乐而快乐,为他们的悲伤而悲伤。

  现在我每天都抓住一切空余时间如饥似渴地读书,古今中外,都有涉猎,有时太投入了,就会忘记吃饭,忘记时间的流逝,甚至爸爸妈妈叫我做的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所以,挨骂也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情,即便这样,读书的热情依旧不减,我还是我,那个爱读书的我!

  有句话说得好:“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智慧,读书使人快乐。”确实如此,书,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与书作文 43

  古人云:“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正是这样,书阅读得越多,便越能了解书中蕴含的无限趣味。书承载着我人生梦想的风筝,梦想是指路灯,生活如果没有梦想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只会随风飘荡最后必定丧失前程。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书承载着我在人生的蔚蓝天空中飞翔,带我去探知一个个不为人知的世界。夜晚,伴着淡淡的月光,我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台灯下,手上捧着不同的书。不知不觉中,这竟成了我的一种习惯,也许是我渐渐地痴迷上了这位日日陪伴我的老友。它像一位知音,絮絮叨叨地为我描述着许多趣味无穷的故事,也讲出许多意味深长的道理来。这就是所谓的“读一本好的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吧。最喜悦的就是在一本本书中的发现。里面既有人物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又有玄幻奇妙的风景建筑,也有古今中外的宏伟历史,自然奥秘的探索,更有一个个催人泪下但又给人鼓励和希望的感人事迹。

  难忘《朝花夕拾》中鲁迅笔下生动精彩有趣的幼年时代的生活和其背后蕴含的发人深思的启迪;难忘……也许正是这样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幅幅生动简洁的插图,让我有了想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自己心中所想象的那个独特的世界的冲动。如今的我尤其痴迷于漫画就是书的作用吧!起初,懵懂无知的我只是捧着从表哥那费尽心思骗来的书安静的'坐在客厅一角阅读,有时要到大人喊了几遍才放下手中的“珍宝”。

  一颗蕴含着梦想的种子在我心中悄悄埋下,并随着我的阅读而不断生根发芽

  书是一颗甜甜的蜜桃,饱含着甘甜的汁液;书是一枚青青的橄榄,越嚼越有味;书是一杯清香浓密的茶,让你心中生香;书是一串红通通的辣椒,苦辣着你,却通体舒畅。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优秀的老师。因为我觉得当一名老师是幸福的。当看到自己的学生离开学校,在各个岗位上展现自己的人生;当看见他们成功的建立起自己的事业:当看见他们拥有和睦的家庭;当看见自己的学生在各自的赛场,获得一项项荣誉……这种感觉就像看见自家的果园里,一颗颗的果树开花结果,“桃李满天下”这就是当老师的幸福。这也是我立志想当老师的原因。

  为了完成梦想,我要在好好学习的同时,大量的阅读各类书籍,增加自己的知识面。另外我要多多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培养自己的耐心和爱心。为了这个梦想,我决定从现在开始。朋友们,爱书吧!只要你真心和它交朋友,它就会给你无限的趣味,让你走进一个新美的世界,为你打开一方属于自己的心灵天空。

  我与书作文 44

  一本好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的思想世界,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从小学三年级起,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

  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许多同学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因此,我也想让妈妈给我买一本《成长故事》。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我便有了一本精美的图书。当时我幸福的像个天使,每天我都会拿出来看一个故事。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这像巧克力味的成长故事里。《让天上的父亲看到》,《伴奏》,《天使的吻痕》,《最好的父母》,《最美的心》《哑哥哥的担当》这几个故事让我泪如雨下;《匾还没送来》,《你的妈妈在我手中》,《画饼》这几个故事让我开怀大笑;《墙壁上的手印》《雨天里的帐篷案》这两个故事让我敬佩这个侦探……

  《迈出第一步》让我懂得:大胆的迈出第一步,会发现,许多麻烦与困难其实都是自己想出来的。而这些经验,会让你在迈出第二步时自信。《走自己的路》中小和尚经过师父的说笑和对话懂了:走自己的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我最难忘的是《最美的心》。他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她很自卑,她父亲是个跛子,不但跛还瞎,她的母亲则是一个疯子。别的父母带孩子上学,但他只能自己上学。但他的爱一点都不少,父亲摸索着编蝈蝈笼子,母亲则可以做她喜欢吃的糖团子。她想快点长大,从这个家中逃出去。直到有一天,她听到父母的对话呆了,自己的心思父母竟然全知道,她哭了。

  从此,她是最发奋的一个学生,也是最孝顺的一个学生。她上了大学,打三份工,把钱寄回家,她是唯一一个养着自己和家的学生。当她到家时,她呆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父母在她离家后六个月自杀身亡,给她留下的话是:好好学习,做有用的人。她寄去的钱,他们一分也没有花。

  这个故事说明:父母是我们眼中的一滴泪,纯洁朴实让你有点心酸,有点心痛,在那晶莹剔透之间闪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光芒。子女的幸福是父母最大的心愿,为了子女的幸福,父母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

  我珍惜我最喜爱的书,我更想读到更好的书。

  我与书作文 45

  从小到现在,书已伴我走过了漫漫童年之路。

  依稀记得儿时听姥爷读书的情形,我总是在一旁专心地聆听,那书里面的故事让我梦魂萦绕。上了小学后,我想读书的渴望也愈来愈强烈。我开始把一枚枚硬币换成小人书,连环画,精彩的内容,美丽的画面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我向往书里“善良小仙女”。心里浮想连连,梦想自己也能变成踩着云走的神仙。

  上三年级时,外爷给我买来了儿童版的《三字经》、《百家姓》、《三国演义》等。里面有拼音,有注释,很容易读懂。小小年纪的我敬仰刘备求才的精神,神往诸葛亮的智慧。大一点点后,我就把所有零用钱都换成了书。家里小小的书架,早已容不下我所买的书,只好找来一些干净的纸箱,读完后放在里面。而如今,这样的纸箱家里已经不下十只了。没事的时候翻出来,慢慢地看,细细地品味,仿佛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品。

  到五年级以后,我开始看《读者》、《知音》、《故事会》等这样的杂志。比较面言,我更喜欢看《故事会》,里面的世间百态,悲欢离合常常让我拿上就舍不得放下。当我苦闷、伤心、不高兴时,里面的内容常常让我忘记暂时的痛苦,微笑面对生活中的挫折。这也是我喜欢看书的原因之一。

  现在,初中的生活沉闷而又繁忙,可即使时间再紧,我也要读上那么一两篇书。周末放假回家时,书包里的书是必不可少的。坐在田园里,没有学校的嘈杂,没有烦心的琐事,呼吸着带有泥土气息的空气,捧上一本好书,无疑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清晰记得六年级时,由于太专注于看书,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对。父母经常打电话来劝我少看一些与课文内容无关的书籍,多花点心思在学习上。我改变不了,不以为然地应付了过去。可没想到期末考试我考得一塌糊涂。望着试卷上的分数,我心里反省着:真的'吗?看书真的错了吗?脑海里浮现出父母日渐衰老的脸庞,人痛下决心,不再看与课文无关的书了。我把书全寄放在同学家,眼不见为净。我整天钻在课本里。手里拿课外书,取而代之的是课本。我一心想搞好学习,努力不让自己想其它的事情,没日没夜地看课本,做作业。到最后,我也累了,醒悟了,书固然可以看,课也不能耽误。要懂得劳逸结合,不能因为看课外书而荒废了学业。想通后,我欢天喜地地从同学家把书搬回学校,细心地擦着书上面厚厚的一层灰尘,思潮起伏……我尘封的心又活动了。

  我与书作文 46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老师,教会你人生哲理,教会你人情世故。教会你做人的态度。

  只是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每当看到一本好书我就爱不释手,就会让爸爸妈妈买给我,一买回家就拿起来躺在床上看,什么事也不管了,进入到书的世界里,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享受读书的快乐。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去书店看书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本好书。我爱不释手,买那本书成了我的梦。我回家后便吵着妈妈买给我。妈妈说:你的小书架还有很多书没看,不肯买,要买自己攒钱去买。为了买那本书,我决定自己攒钱,不再吵妈妈买了。从此,我不再买零食饮料。不再乱买东西,不再乱花钱。把零花钱都攒起来。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我半个多月的省吃省用。我终于攒了足够买那本书的钱。

  我拿着钱,来到书店买那本书。可没想到的是,那本书竟然涨价了,我攒的钱只是现在价格的一半。我半个多月等的.梦没了。我流着泪跑回家。爸爸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告诉了爸爸。爸爸听了之后说:虽然你现在的钱还不能买,但你可以继续攒啊,等攒到足够买一本书的时候再去买。我哭着说:可是攒足够的钱又要半个月啊。爸爸摸着我的头说:为了自己心爱的东西就算是等几个月又有什么关系呢。听了爸爸的话,我就像当年刘备三顾茅庐听了诸葛亮的一番话似的,茅塞顿开。于是我又开始储钱,大概又过了半个月,终于攒够了足够的钱。兴高采烈地跑去书店买那本书。一买回家,我拿起书躺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完全陶醉在书海里。从此,我的生活就离不开糊了。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在我的心理占据着重要地位,如果没有书,那么我的生活就会没有一丝趣味,将会是枯燥的;如果没有书,我的生活不再光明,将会是黑暗的;如果没有书,我的生活不再美好。

  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说过:多读书,读好书,然后写出自己的感想,这是写好作文的开始。只有多读书,多读好书,积累很多华丽词语,优美语句。才是写作文的开始,才能在写作文的时候得心应手。

  我爱读书,读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是一种快乐,一种享受,我一旦看起书,就会忘我地进入到书的海洋里,深深陶醉着

  一本好书:让我向往。书的内容就像夜里的星空一样神秘,要你去探索。书的含义,教会你道理,让你不再迷惘,不再犯错。

  我与书作文 47

  书籍是屹立在时光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这个灯塔点亮了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书是智慧的钥匙,它开启了我的知识大门。

  我爱书,当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自从认识了书,命中注定我和书形影不离。

  在我的记忆中,我读的第一本书是:《“虫它”的故事》。姥爷以前是图书馆的老师,他在我5、6岁的时候,给了我一本书,名叫《蛇的故事》。于是,我就开始读了起来:《“虫它”的故事》。有一天,虫它……”我心想:咦?虫它?虫它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就去问姥爷。姥爷听了,很奇怪,问:“哪儿有‘虫它’?”我拿着书,指了指“蛇”,说:“就是这个!”姥爷一看,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说:“这是蛇的故事。”我吐了吐舌头,不禁脸红了。

  这个笑话陪着我看书,到了7、8岁时,我的书已有好几个箱子了。我看的津津有味。漫画、连环画、童话、脑筋急转弯……一般的小人书我都看,可是,最吸引我的是故事书。一看上故事书,我就忘了吃饭,忘了时光,经常因此闹笑话呢!

  到了10来岁,一般的故事书我都看过了,那时,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喜新厌旧,看完了一遍就不想看第二遍了。最后,我发现了一块“绿洲”——厢房中的书柜全是姥爷的书。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立刻研究起来,好不容易找到姥爷藏书的钥匙,可是太高,够不到。怎样办呢?我觉得,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和姥爷禀报一下才好。研究几种作战方案:1、请示2、借书3、换书。如果第一种行不通换下一种……姥爷竟答应了,要求是看完以后,还给他,从那以后,一有清闲的时候,我就立刻找姥爷借书。姥爷的书可真多啊!可是,合我心意的还真没有多少,我看的如痴如醉,只要一看起来,会立刻忘掉世上所有的事情,好像这个世界都是透明的,只有书才是真实的。

  此刻我四年级了,我此刻又迷上了《水浒传》、《三国演义》……我看书看的`入了迷,被书陶醉了,沉浸在书香中。每次看完书,我都浮想联翩。此刻,我对每一本书都百读不厌。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读着每一本书。看!一边洗脚一边读书的是谁?是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的是谁?也是我!

  书也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的阅读潜力、写作水平大大提高,因为书,所以,我受到了不少夸奖。

  伴着书香,过着我绚丽的童年!书将快乐带到了我的童年里,从幼时读的第一本书开始。有书作伴,真好!相信,随着时光的飞逝,我和书的友谊会越来越深,越来越浓!

  我与书作文 48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古人说过的一句老话。实际上书是我最喜欢“吃”,也是最甘甜的“药”。

  无论在何处,都有我最爱的书。小到报刊亭,便民站,大到图书馆,国家级的大书店,都有我爱书的影子,比如说报刊亭的《中国国家地理》,便民站的《读者》,都是我的爱书。

  在书店的时候,不说什么漫画,小说,或是其他书,光是学习类的书就有好多。再不谈这类课外书,最起码学习类的书籍,只要我想买,一般父母都会同意,这一点我还是觉得蛮好的。

  如果要买别的,比如小说这种课外书,父母绝大多数时候都不允许我买,所以为了买书,我不仅死缠烂打,甚至有点蛮不讲理。有一次我想买一套《三体》,父母一看是科幻小说,马上就开始反对。趁他们不注意时,我抱起书就向收银台做“百米冲刺”,没想到中途摔了一跤,他们见到后哭笑不得,说我为了买书不择手段,随后终于买下了这套书,我便一蹦三尺高。

  为了看书,我更是不择手段,写作业的空隙间看,刷牙的时候看,车上的时候看……有一次我拿来了我小时候用过的小澡盆,坐在里面边泡澡边看书,不久,那本书便成了“水书”,害得我心疼了好长时间。

  第二次偷偷的看书,是在写作业的空隙之间。我写完了数学作业,本来想接着写语文作业,见妈妈不在,便顺手抄起一本小说看起来。看了大约五分钟的光景,妈妈过来一看,说,你怎么在看书啊?你作业写完了吗?我只好无奈地把书收起来,继续写作业。

  与妈妈抗争最厉害的时候,是在洗澡时偷偷的看书。我故意把水放的嘀嗒嘀嗒响,其实自己就在里边看书,我假装做出一些洗澡的动作和语言,就是为了蒙蔽他们,当然最后还是逃不过妈妈的法眼,虽然我在澡堂里已经“吃”了不少精神营养,但是到了澡堂外面,还是被妈妈发现啦。我出来的时候,妈妈正在门外看电视,见我出来,便很自觉的走到房间里面收拾,过了一会儿,她猛然对我说,你洗澡了吗?我说,我当然洗啦,我很认真的洗了呢。她生气的说,那毛巾为什么是干的.?我说我拿你的毛巾擦的,我的毛巾当然是干的。她又说,那为什么那个玻璃还是干的,那不应该被水蒸气打湿了吗?我无言以对,只好承认了自己的“恶行”。

  还有一次是在车上,因为看书,刹车的时候头撞青了,事后妈妈没收了那本书,尽管如此,书还是我的不二选择。

  我与书作文 49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你知道我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是童话故事《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讲得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都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叹气的。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终于生了一个孩子,是一个小男孩儿,由于他像大拇指那么大,妻子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有一段儿时间里,那一对儿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有两个陌生人在一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我们能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出,我们一定会发大财。”

  于是他俩上前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跟着我们会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世上的一切,金子银子算得了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要买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到他肩上,对着父亲耳朵悄悄地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的。”

  于是父亲同意以一大块金子买汤姆的两个陌生人,把汤姆放在手上,让他们带走。

  到了黄昏,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哪两个人,就把它放在前边的一个小土块上。汤姆趁二人不备,溜进了一个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了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折腾好一阵儿,也没有捅出来,他们只好走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儿里睡了起来,等醒来时自己却在一堆草里。这草正好是牛的早餐,于是牛吃草时把汤姆吞到了肚子里去了。汤姆很害怕,就叫了起来。厨娘听到了牛的肚子里叫了起来的声音,非常惊讶,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立刻让厨娘杀了那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装着汤姆的牛吞了。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了家的地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再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汤姆大喊大叫,汤姆的父母被吵醒了。父母听到狼肚里的汤姆的声音,就拿来一把大斧子,一把长柄镰刀,正当父母想砍狼肚子的时候,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地说我们总算找到宝贝儿子啦!为了不误伤儿子,父母用斧头去劈狼,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想把儿子放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他们不停地亲吻宝贝儿子。

  从此的汤姆幸福极了。

  我与书作文 50

  有人说我“博学”,并问我“学”从何而来?答曰:“书!”

  也许很少有人知道,很久以前,“书”这个词是很遥远的。

  我家书橱里有很多书,但那时的我宁可去与哥们打架斗殴或去电玩城,也不愿去翻它们一下。一天,我也像往常一样,一路“冲杀”回家后,一进门,便望见床上坐着一位白发老人,定睛一看,原来是爷爷。

  “来,修儿,爷爷给你讲个故事。”

  我的双脚很不情愿地移过去,可是想到也许会有“好处”,它们马上又快活起来。

  “咳!咳!”爷爷重重地咳了两声。“爷爷小的时候家里也有许多书,可我总想:算了吧,明天再学也不迟,有这么多钱,花也花不完,还学习做什么。最后逃学了。

  直到有一天,家里的油灯翻了,引起了火灾,万贯家产毁于一旦,书自然也在其中,还有我的父母......

  以后,我长大了,四处找工作,可因没有文化,总是吃不饱,穿不暖。

  后来,我在大连码头做搬运工,拼命挣钱,买书,为了孩子们,为了他们不再重演我的悲剧,并时常告诫他们:一件东西,不要等失去了再去珍惜。我现在想再学也......咳......”

  我当时并不理解,但三天后 ,便明白了。爷爷死于心脏病,由于用了十三年的药,在他去世之前,肝已经被药“烤化”脱落了!我现在明白了,可也晚了,再也听不到爷爷讲的故事了。现在确实想珍惜,但那唯一的寄托也只是抽屉里那张黑白的二寸照片了。那是1997年4月4日。

  爷爷的故事,别人不止一次地进过,但也许只有像凡间与天堂波湮吻合时才可以用天堂之门的`钥匙打开通向天堂的大门一样。我与成功之间有一扇金色的“成功之门”,我在门外徘徊,现在,波调吻合了,钥匙却没了!突然间,有一个苍苍的声音从空旷的四周响起:“去书里找另一把钥匙吧!”

  我猛然醒悟,我不能再耽搁了!我把书橱里所有的书拿出来仔细地阅读,渐渐地,我从中似乎找到了一点爷爷的影子。

  第二年,我考进了华育小学。

  第三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跨进了华育中学的校门。

  我相信,爷爷在夜空中某一颗星上注视着我的每一步成功。

  原来,每个人就是一部书,《爷爷》这部书,告诉了我别的书中找不到的内容---做人的智慧。只有抓住现在,才能控制未来。

  抓住你拥有的东西,用它们去创造辉煌。不要用今日的犹豫变成明日的遗憾。

  我与书作文 51

  星期六的中午,太阳公公那炽热的目光将大地烘烤成一个蒸笼,蟋蟀和知了用自己的歌声诉说着夏天的炎热,河边的柳树垂着自己的头。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看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儿子,咱们多看看那些对自己学习有利的书,别看这书,行吗?”我正看得精彩,却被老妈搅黄了。我很生气:“难道这些书不对我的写作、学习有利吗?这可是著名作家写的,看完后的收获总比那些枯燥无味的作文书好多了吧。”

  我见妈妈不说话了,得意了起来。看来还是邪不胜正啊!谁知我高兴得在刘,妈妈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她见我这样子,早已想办法要改变我的观点。

  一天过去了,我除了吃饭睡觉时,还是捧着那本书,因为剧情实在太引人入胜了!“唉!”暗地里,妈妈叹了口气,“看来解铃还须系铃人啊。”

  晚上,我出去吃饭了。我吃着饭,回味着保尔悲惨的命运,结果这饭吃了整整一小时才吃完。拿起餐巾纸,擦了下嘴,去上了个厕所,准备继续看书。却不料书不见了!我东翻翻,西找找,就差没把天花板拆了。忽然想起老妈这两天对我看课外书的强烈反对,肯定是她!面对这种情况,我怎么办,既不能光明正大地让她还书,又不知书被藏在哪儿。唉,只能委屈我的小猪存钱罐了。

  以出去散步为由,我跑去新华书店买了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惜只能偷偷看了。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新书买来不过一星期,又被老妈没收了。这次没钱了,只好向同学借了。

  在学校里,我人缘还是蛮好的。这不,才过了一天,就有人借我了。虽说有点旧,但总比没得看好吧。

  唉,难道我老妈不是侦探吗,能根据蛛丝马迹得知我的情况?才两天,又被她抓了个现形。不过,这次并未没收我的书,反而被我坚持不懈的毅力折报,准备和我一起看课外书。我受宠若惊,一时之间竟没有反应过来。

  到了晚上,我才明白,是老爸大人背后的功劳。他从老师那里得知,多读课外书,同样可以积累知识,明白事理,反是整天钻在课本里,只能成为一个书呆子。老师的话打动了老爸,老爸又做说客,说服了老妈。我才有了幸福的降临。

  其实,书籍是人们的好朋友,不管是课内书,还是课外书,都对我们有益,不是有个成语“开卷有益”?还有,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任何困难都只会像浮尘一样,你轻轻一吹,它就被吹得无影无踪。

  我与书作文 52

  书,是我们学习的好老师,教会我们许多知识;书,是神奇的魔药,可以让我们感受读书的乐趣;书,是我们成长的阶梯,指引我们一步步向上。我爱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

  上次,朋友向我推荐了一部书,名叫《猫武士》。《猫武士》是一部童话小说,写了发生在猫武士身上的各种事情。对于我这个好动的热血少年来说,这本书就是不二之选,光听这书名就觉得好看。于是,我便回去叫妈妈买了《猫武士》三部曲。我发现,这部书中,每只猫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它们说的每一句话几乎都给人留下悬念。我被故事中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便总是上课偷看,下课也看。

  每当上课,我双腿托住书,将书的上半部分插在抽屉里,桌上却放着摊开的练习本,以便让人以为我在思考笔记。一切伪装都大功告成了,我便一手托书,一手拿笔,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还时不时往讲台上偷看,活像一个心虚的小偷似的,生怕被老师发现。我心想:快点看呀!快点看完我就能好好学习了!我在心中喊道。可这样心神不宁疑神疑鬼的也不是办法,看书像逃难似的,倒底是继续看还是等着下课再看,或者一咬牙收起来?我的心中老是充满了犹豫。如果继续看的话,又怕被老师发现;如果等到下课看的话,上课我就总会想着书中内容;如果收起来不看的话,那我晚上肯定会睡不着觉的。

  下课铃一响,我马上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到精彩的部分,那些文字似乎就会活起来,像3D电影一样在我眼前展现一个又一个画面。我发现,我变成了一只猫。我和雷族的猫一起在山林中狩猎松鼠,我和猫武士们在新叶初生的草地上玩耍,我和巫医一起整理草药,我们在岩石之中穿梭,我们有时和其它族群的猫武士打一架,我还和猫武士学徒们一起训练……我感受到了所有猫武士的生活体验,我一直沉醉、邀游在书的海洋中。

  《猫武士》这本书还教给我许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比如“松鸦爪”,它身为一只盲猫,可它还是战胜了自我,我从它身上学到了不屈;猫武士“狮爪”,曾独自硬闯狐狸洞,我从它身上学到了勇气;还有猫武士“松鼠”,它让我感受到了和平的力量,在一次森林大会上,它用自己的努力让所有猫族和平共处……

  书,我爱你。你让我在知识中飞翔。我学到了无穷的知识,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我爱书,我最爱看书。

  我与书作文 53

  我仿佛一生下来就喜欢读书似的,打小从会认字起,我每看到一本书,必定饶有兴趣地看下去。遇到有趣的、合我胃口的书,我更会废寝忘食而一鼓作气把它看完。有时候,甚至闹出了一些有趣的风波。

  一天晚上,姐姐晚自修后回家,只见她背着书包神神秘秘地进了房间。我当时正在看电视,好奇心大盛,就也走进房间:原来姐姐在看一本有趣的《神话故事》!真不够朋友,有好书也不告诉我一声。我问姐姐为什么不说给我,她说:“刚才爸妈在那儿,等会就要睡了,他们一定不会让我们看完的。所以我才不告诉你,待会咱们一起看!”紧接着,老姐向我说了她那“天衣无缝”的计划。

  果然。睡觉时间一到,老爸就来催我们睡觉,直到我们躺下,他才熄了灯回自己房间。这时,我蹑手蹑脚地走下床,小心翼翼地掩上了门。吱咯——门发出微小叫声,我们毫不在意,另一个房间的人却听得清清楚楚。我们掀起棉被(因为当时是冬天),拿来姐姐的手电筒照明。对着墙,我们“只手遮天”顶着棉被与墙成了一道屏障,这样光就不会透出去了。我们在里面看得津津有味,都放松了警惕。吱咯——门又叫了一声。但此时看得入迷的我们谁也不理会。老爸的必杀技排纱手如排山倒海一般直袭向毫无准备的我们,棉被当即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们暴露在了老爸的视线之下。原来开始老姐的神情与奇怪的门叫已经引起老爸的怀疑了,他就来了个跟踪侦查,结果防备性不高的我们中计了!这样的直接后果是:书被拿走、觉睡不好外+被爸爸训得一夜挠心。

  尽管有这样的经历,但此类事件以后仍然时有发生,搞得老爸头痛不已。看书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使我的成绩提高,好处很多,但也有坏处——间接地损耗了我家的经济——眼镜你戴不起。

  我是一个嗜书如命的人,每天不看书就难受。下课看、在家看、走路看、上厕所偶尔也夹几本……如果仅仅是这些,还没有什么大问题,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床上睡着看。这可是我上四年级就看是有的“恶习”,并且屡说不改,越说看得越长。于是乎,我的'眼睛就悲剧了。几年后,我就成了国宝——眼睛上两个黑圈圈。两百度左右的眼镜花了老爸几百元,啧啧!这不是浪费人民币是什么?

  书与我有着不解之缘。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源泉,它虽然有些微小的对于某些人来说的坏处,但总是好多于坏。所以我们要多看书(不鼓励像我一样),才能更好地成长,获得更的知识,做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才能为祖国发展贡献出自的一份力量!

  我与书作文 54

  暑假里与你初相识,便结下了不解之缘。你让我如痴如醉、梦牵魂绕,也让我历经一场穿越,至今香魂未归。你领着我穿越了春秋战国秦两汉,走过了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经历了唐宋元明清。你是我的摆渡人——刘艳霞的《初中生必背古诗词50首》。

  素手抚你,掀开你那古色古香的容颜,一切便恍如隔世,似梦非梦。

  周朝,古老质朴,痴男怨女多情内敛。“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美人如玉,君子多情,深沉浓烈的情意是永恒的话题。南唐后主李煜的情是“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一代君王都有解不开的愁,又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不必“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应该活在当下,珍惜当下。李商隐的相思是“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相思之情,离别之恨,又让多少“儿女共沾巾”!感动之余,我是多么的希望天下有情人“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忧国之情,忧民之心,藏着多少的爱恨情愁。杜牧的一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尽显对国家的关心与忧虑;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让人揪心让人愁,“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又让人心疼让人钦佩,他,心怀天下,如雪中的寒梅傲然不失芬芳,我愿意为他含泪微笑到永远。可是,白居易的“足烝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徒然让我伤感,这让我想起了夏日在田间劳作的'外公,汗水在他那黝黑的如沟壑的皱纹里流淌,心疼得想用手去抚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的心怎能不被他的诗句灼伤呢?我想,忧国忧民是国人的一种情结吧!

  祖国的大好河山,从来就没有过她的魅力,一路走来分外妖娆。曹操观沧海曰:“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崔颢游黄鹤楼云:“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杜甫望岳难得的一次豪情壮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白居易游钱塘江闲情逸致地抛下一句“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刘禹锡一改“自古逢秋悲寂寥”的肃杀气氛,朗朗吟上“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祖国的河山波澜壮阔,又不失清新典雅,“淡妆浓抹总相宜”。虽然,我吟不出惊天地泣鬼神的诗句,但我愿用笔去记录,用心去感受,用灵魂去触摸。

  “时暑不出门,亦无宾客至”,我“经书聊枕籍,瓜李漫浮沉”,你——《初中生必背古诗词50首》这个夏日与我相知相识,愿你永卧我怀,伴我左右,不离不弃!

  我与书作文 55

  从人类告别结绳记事的蛮荒时代起,不断进化的书就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可以说,书,在人类发展史中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伤悲、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官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雪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我曾经随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听她对我叙说她与荷西之间的种种故事,于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进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惊悸、无奈与绝望。我看见大观园的雪一片片飘落,听见辕门外撕心裂肺的啼哭与痛苦的呻吟。这时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当我尽兴归来,才感觉一具躯壳坐在案旁。

  有人说我太过于痴迷。痴迷又怎样?书中自有一种在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的意境。那种“山如黛,月如钩”的静谧,那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悲凉,那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萧条。这些,难道在高楼林立的今天还能找得回来?

  一个人的品性、修养,总能被书所熏陶。当然,不是指现今畅销的言情、暴力小说。人们常说的书卷气,那不是配副眼镜,怀揣一本砖头书就能装出来的。那种气质与风度,使他的一言一行、谈吐,乃至于小小的动作都充满魅力。人们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时,总把学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穷得除了钱就什么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与满腹才气的学者们相提并论呢?

  我一向反感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也不赞同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论调。读书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了解了我们这个生活以外的世界,没有国界、年代之分,从而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为何非要把读书看成是跻身显贵的踏脚板呢?在那些人眼里,读书学习只是为平步青云、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书也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变得肮脏不堪。

  心痛又有什么用?我依然可以热爱我的书,何况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对追星、赶时髦,或是什么电子游戏没有丝毫兴趣,只要一个小小的书房,一个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温的清茗,还有一本好书,就足以让我乐不思蜀,自得其乐。外面的吵闹喧嚣又“何有于我哉”?

  书,毕生的至爱,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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