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英雄作文

时间:2024-02-11 16:37:08 写人的作文 我要投稿

【优选】我最喜欢的英雄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英雄作文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选】我最喜欢的英雄作文

我最喜欢的英雄作文 篇1

  读罢了水浒,就像走过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人生,就像看尽了这人生百态。要论这最喜欢的,还当属花和尚鲁智深。

  之所以敬他,是因为他在我心中是那位真正的英雄。书中有如下描写:

  皂直裰背穿双袖,青圆绦斜绾双头。戒刀灿三尺春冰,深藏鞘内;禅杖挥一条玉蟒,横在肩头。鹭鹚腿紧系脚絣,蜘蛛肚牢拴衣钵。嘴缝边攒千条断头铁线,胸脯上露一带盖胆寒毛。生成食肉餐鱼脸,不是看经念佛人。

  单从这外貌来看,定是个粗大的汉子。但实则不然,鲁提辖并非一有勇无谋的莽夫。何以见得?他三拳打死镇关西,的确是鲁莽之举。但打死人后,他虽慌却不乱,那句这厮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不正是体现了他那粗中有细的性子吗?再说林冲充军那段,若不是心细之人,又怎么能想到有人心生歹意,在野猪林一禅杖打折松树后,更是放心不下的一路送林冲到了沧州。如此侠心义胆,怎不教人好生佩服。

  但作为英雄光有这点是不够的,他最让我敬佩的还是他的'豪爽直爽,说一不二的性格。招安时,鲁智深说:只今满朝文武,俱是奸邪,蒙蔽圣聪。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杀怎得干净!招安不济事!”是的,上了梁山,便忠于梁山,反反复复,不是好汉所为。说以,他才是这真真的英雄。

  比起及时雨宋江,他更为实在。昔日宋江与阎惜娇,有了夫妻之实,却要结拜兄妹。最后,宋江还将其所杀,算得上什么英雄。比起豹子头林冲,他更为敢作敢为。堂堂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妻子被辱却敢怒不敢言,最后被硬生生逼上绝路才敢杀人,哪有花和尚三拳打死镇关西的英勇。正是他,让人看清了宋朝那时无比腐败的社会现实,让人们知道了只有反抗才能活下去的血淋淋的现实。

  最后梁山被招安,鲁智深又何尝不是做出巨大贡献。生擒方腊大将,又亲手抓住方腊。后在寺中坐地圆寂。

  可怜一代英雄,为兄弟,为国家做出无数贡献,最后只受封一个义烈照暨禅师的名号。

  鲁智深,鲁智深!起身自绿林。两只放火眼,一片杀人心。忽地随潮归去,果然无处跟寻。咄!解使满空飞白玉,能令大地作黄金。不过这也许才是他最好的一种归宿吧。

我最喜欢的英雄作文 篇2

  《水浒传》相信大家很多人都看过,你们猜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是哪一位?什么!宋江、晁盖、武松、鲁智深、李逵......NO!NO!NO!都不对,他是大名鼎鼎的“豹子头”林冲。

  有人问我,水浒传里面有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你为什么偏偏喜欢林冲呀?因为林冲长得帅呀!不不,这只是个玩笑而已,我喜欢林冲,是因为他的枪法高超,武艺高强,行侠仗义,重情重义,机智聪明,有勇有谋。

  林冲是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之一,座次排名第六位,为三十六天罡星之中的天雄星,曾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生得豹头环眼,燕颌虎须,身长八尺,人称豹子头,又换“小张飞。”善使林家枪法,使一支丈八蛇矛,有万夫不当之勇。与倒拔垂杨柳的花和尚鲁智深一见如故,结拜为兄弟。在他的妻子被高衙内调戏,自己又遭陷害,沦为阶下囚。面对家破人亡,忍无可忍地情况下,在山神庙杀了差拨、陆谦、富安,火烧草料场,由柴进推荐,雪夜投奔梁山。在梁山上,林冲忠于宋江,武艺高强的`他,为宋江出生入死,并给宋江和晁盖提了不少建议,在众人之中有统领三军的能力。吴用等推他坐第一把交椅,遭到拒绝。平定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在杭州染了风瘫,不能痊愈,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有武松照顾,但是最后因为鲁智深兄弟的圆寂而悲郁过度,吐血而忘,被追封为忠武郎。

  这就是我喜欢的水浒人物-------“豹子头”林冲!

我最喜欢的英雄作文 篇3

  聂政那短暂而精彩的一生。我想,在他的一生中唯一值得自豪的就是被太史公列入五大刺客中,一起写入了《史记》。不管他的一生有什么污点,只要能列入“无韵之离骚”,也是值得骄傲的。历史上的人物来来往往何止千万,可真正值得被载入史册值得称颂的又有几人呢?

  在聂政的父亲临终前对他说的那些话,他告诉聂政,在这个世界上,有些身穿官服的人远比流氓无赖可怕得多。这就好比伪君子远比真小人可怕和危险得多。因为,总有一些人会利用自己的伪装来放松人们的警惕性,甚至是嘴上喊兄弟,腰里动家伙。这种人是最可怕的,由此可见,正直的敌人远比卑鄙的朋友可贵得多。

  因为一件事导致聂政杀了人,也正因为他杀了人,他的一生也因此而改变。一个叫严仲子的人找到了他,严仲子本是韩国的大臣,后来因为得罪了韩哀侯的宠臣——丞相侠累,结果遭到了追杀,逃到了国外。严仲子来拜访聂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他当刺客,为他杀掉侠累。严仲子为此特意送给了聂政黄金万两,因为当时聂政的母亲重病,的确需要一大笔钱,所以聂政同意了,但不要误会,聂政可不是为了钱财去杀人。我想,太史公之所以为他们五人立传,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的人品。

  后来,在聂政的母亲因重病而去世后,聂政就开始履行他对严仲子的承诺。在聂政刺杀侠累的'时候,太史公把他写得非常勇猛,当然不可置疑的是侠累被聂政杀死,可在逃走的时候没有成功,最后聂政自杀了,虽然他没有从政,但却改变了历史。

  只因他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刺杀,我开始喜欢上了他,喜欢他的信守承诺,喜欢他的宁死不屈,喜欢他的大义凛然。虽然历史上的英雄无数,只有聂政让我真正地“心动”。

我最喜欢的英雄作文 篇4

  匹马单枪独闯金军大营是何等的勇敢;“气吞万里如虎”是何等的豪放;那“蓦然回首”的一眼让他见到藏在灯火阑珊处的何人?放眼一望,宋朝历史上的转折点,他作为一位抗金名将,在那里,闪烁着永不磨灭的光辉。。。他,就是让金军闻风丧胆的抗金名将:辛弃疾。

  年少时,锦帽貂裘,意气风发,“为赋新词强说愁”,少年的辛弃疾,并不懂得愁为何物,不能理解真正的“愁”的苦衷。金军进犯中原,他立誓要建功立业,为国捐躯,于是在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带领十几个轻骑兵,偷偷摸进敌营,将敌军打得落花流水,抱头鼠窜,却不伤一兵一卒。在他初露锋芒的那年,辛弃疾只有二十几岁。

  但进官场,就等于进入了一场永无休止的游戏,被卷入一个波涛滚滚的巨大漩涡,没有永远的胜利者,也没有永远的失败者。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像自然法则一样残酷的.亘古不变的原则。

  屡立大功的辛弃疾,却因朝廷中种种利益权力因素出现的“秦桧”,被狠狠地排挤陷害。现如今,倍受打击的他,终于认识了“愁”这个无情的字眼,于是情不自禁地吟诵出“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的名句。想当年,金戈铁马,和金军作战,指挥几万大军,歼灭金军,势逼金军节节败退的豪情荡然无存,弓如霹雳弦惊也只能成为回忆相册中值得自豪的一页。想到沙场风云,眼前就浮现出主战派与主和派的竞争,皇帝的决断。那么多值得回忆的往事,就将辛弃疾的壮志或悲哀写入词里吧!于是,文坛上的一颗明珠便冉冉升起,他的文学方面也有了巨大成就,成为现在人们津津乐道的词句。

  当我们阅读这些词句时,脑海里会呈现一幅沙场秋点兵的图画;当我们颂扬它们时,别忘了颂扬那位英雄。你的豪迈,你的气概,你的英勇,你的风采,让我记住了你—文武双全的名将辛弃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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