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办法

时间:2025-09-09 08:46:19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办法15篇[优秀]

设备管理办法1

  一、设备采购

  1、选型

  从生产需要出发,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完成选型的设备填写《生产设备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对购置情况进行汇报。

  2、验收

  开箱验收一般应检查以下内容:

  (1)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

  (2)零件、备件、附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

  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货并予以记录。开箱验收合格的设备出据《设备认定报告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安装使用;开箱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及时处理缺损或索赔等事宜。

  3、品质认定

  为了认定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材料的品质能否符合要求,新置的生产设备及认为有必要进行品质认定的辅助设施,在正式启用前,要进行“品质认定试验”,由生产部技术保证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如果试验的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对象设备即可投入使用。但若不合格时,其设备绝对不能使用。另外,对不合格之处要迅速作出处置对策,处置完成后必须要再接受认定试验。

  有关合格与否的判定,原则上必须要符合以下条款:

  ①制品或部件符合设计上的规格。

  ②要将有关对象设备的管理方法、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准备齐全,确立今后能继续维持系统运行。

  ③禁止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4、资料保管

  采购、改造设备的合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及说明书交办公室存档,各部门保留复印件。

  二、设备管理

  1、编号综合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便建立设备台账,确保账物合一,编号方法如下:PCSB(生产部设备)-01(设备顺序号,从01开始编号,依此类推)

  2、操作文件生产部协同有关部门为现有设备制作操作规程,交办公室存档,并将复印件下发到有关部门,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3、监督机制将设备承包到人,不同工段设备由相关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制定时间表(附录一)并严格执行,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出现设备事故及时通报总经理进行处置。不同工段的维护保养实施由相应班组长进行监督,班组长接受设备厂长监督,最终由设备厂长负责。

  三、设备保养

  1、保养计划

  生产部每月制定基础设施《设备运行保养计划》,各岗位工人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养,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额外保养维护,确保完好,使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保养实施

  (1)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

  (2)班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小故障时,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3)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对各部件进行擦拭和注油。

  (4)加热炉组、轧机组、精整组对相关设备的保养检查均记录入《车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巡检、交班、接班记录》,并由检修人员签字。

  3、日常点检

  (1)点检的分类

  ①岗位点检:设备在运转前、后及运转中由操作工靠“五感”对本岗位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

  ②专业点检:由维修人员靠“五感”及简单工具、仪器对设备仔细地进行静(或动)态的检查,预测设备工作情况。

  ③专项点检:由专业技术人员对重要设备进行的检查、检测设备精度及重大隐患。

  (2)点检的范围

  ①岗位点检由使用人负责观察本岗位设备的运转状况:如振动、异响、发热、松动、损伤、腐蚀、泄漏等,以防止避免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工作,点检周期为每班一次。

  ②专业点检由相关车间指定具有专业经验的维修人员,对本车间辖区范围内的.设备按点检表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日一次。

  ③专项点检: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设备的重要部位进行的检查,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点检资料及收集

  ①点检表由综合部编制,各岗位按要求点检并填写《生产设备日点检表》,需要维修填写《维修记录》。

  ②在日常点检过程中其基础设施出现异常,使用部门不能自行修理的情况下,应与设备管理负责人联系,并填写《品质异常联络书》。

  四、设备检修

  1、生产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日期、内容和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进行外观检查、运转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3、生产部提供检修所需材料、配件等。

  4、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

  5、生产部会同车间进行验收并予以记录。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6、设备检修记录由综合部存档。

  五、设备改造

  1、有必要进行改造时,要按照本公司财务规程所定的手续进行。

  2、对其基础和环境设施的改造,需经设施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设施管理负责人需根据的要求对已修理、改造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4、使用负责人要将其“修理?改造”填入《设备履历表》。

  六、事故管理

  1、维修点检工发现重大隐患及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当班调度,调度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及时上报分厂主管领导,点检人员做好点检工作和维修记录。

  2、发现一般隐患,但不影响设备运转功能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本车间,由车间在调度会申请处理。

  3、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和抢修,缩小事故范围。保障人身安全,尽速恢复生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部门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厂领导;涉及人身伤亡事故,还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一般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在一天内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涉及人身伤亡的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处理设备事故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设备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及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者;

  (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致使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者;

  (3)经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而且无法修复或不经济者;

  (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产品质量、备品配件困难的杂旧设备。

  2、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生产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

  3、设备完好标准

  1)设备主要精度性能达到出厂标准,其它精度和性能满足合同生产工艺要求。

  2)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各操作系统、操作灵敏可靠,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4)润滑系统齐全可靠,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5)电器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安全,性能灵敏,运行安全可靠。

  6)各滑导部位及零部件无严重的拉、研、碰伤。

  7)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蚀,油质符合要求。

  8)制动装置安全可靠,控制装置齐全。

  9)基本无漏油漏水现象。

  10)零部件完整,随机附件基本齐全,保管妥善。

设备管理办法2

  一、设备安装和使用

  为了保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各种业务数据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设备的使用管理,建立严密的设备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配备。各部门每年根据业务需求,向办公室审报计算机及附属设备需求申请。设备领回后,登记入库,并根据实际领回的数量,分配给各单位或部门。设备下发时,登记出库手续。

  (二)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照相应设备的安装指南进行,大型及关键设备的.安装应在厂商或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关键大型设备投产运行,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跟踪监视。

  (三)运行操作必须按操作手册进行。发现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维护正常后继续使用。

  (四)不得随意变更计算机设备使用地点、增减或拆卸,如必须更改地点和配置,应报办公室并指定专人操作。

  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一)各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两次设备保养活动,即春、冬季各一次,以保障设备的良好状态。

  (二)设备的维修保养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三)要认真做好设备维修记录,及时记载设备故障修复、部件更换情况。

  (四)备件、消耗品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完善入、出库手续。

  (五)设备文档是设备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真实记载。对所有机型的设备文档,办公室均保管一份。

  三、设备报废管理

  (一)对于使用年限超过折旧期的设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废处理。不满折旧期的设备原则上不能报废,已满折旧期但仍能使用的设备应继续使用。

  (二)设备报废应履行相应手续,由办公室牵头,将报废设备型号、名称、配置、使用年限及报废原因记入设备台帐,会同计财部门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共同提出报废设备实物和帐务处理意见,根据设备报废权限经审批并获批准后执行。

  四、设备的环境管理

  (一)机房建设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要求。

  (二)设备的运行环境必须满足产品安装运行手册的要求。应定期对计算机应用环境进行检查(电源电压、地线、温度、湿度、电磁干扰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强机房管理,建立机房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3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 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设备管理办法4

  1目的

  1.1有效管理、充分利用、细心维护、及时修复机械设备,精确计算机械设备租赁和成本核算,最大化发挥机械的效能,不断提升施工机械化水平,以高质量、高效率、低资源消耗完成生产任务,是机械设备管理的首要目标。

  1.2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和经济管理手段,实现对设备的全面管理,确保机械技术状况始终保持良好状态,持续改进和提升项目的技术装备水平,从而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1.3通过加强技术业务培训,积极提升机械管理水平和技术素养,努力培养一支思想觉悟高、技术娴熟、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机械管理专业队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的大型机械、特种机械、车辆设备。

  3职责

  3.1机械管理采用了“公司设备部整体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此原则,公司设备部负责对特种机械、大型机械及租赁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同时,项目部对设备的日常出勤、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并实行二级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管理的高效运行。

  3.2项目机械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3.2.2负责对公司调配或租赁的进场设备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以及协助公司进行项目设备验收的工作。

  3.2.3执行维修保养计划、冬季设备维护计划以及项目工程竣工后设备整修计划,加强例行设备保养工作,并实施强制保养制度(即定期保养日制度)。

  3.2.4负责机械设备调动的完好移交,做好各种移交记录。

  3.2.5掌握机械的使用状况,做好各项原始记录以及统计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建立并完善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准确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3.2.6负责操作工与维修工的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一般机械事故,并向公司及时报备。

  4工作流程

  见附表

  5规定和要求

  5.1机械设备的购置及购置程序

  5.1.1机械选型原则:公司购置机械时,必须按照适用、先进经济的原则,对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进行技术经济性论证。

  5.1.2采购权限:公司设备部负责或委托项目进行购置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的订货采购事项,各项目无权进行订货采购。

  5.1.3设备购置计划申请:公司设备部根据承接项目工程施工要求统筹调剂后,填写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报公司审批。

  5.2机械设备的验收

  5.2.1新购机械由项目机械主管主持并会同有关部门随时安装、调试、验收。

  5.2.2验收程序:

  5.2.2.1根据合同核对发票、运单、品种规程和价格,按货运单初步检查包装完整情况和件数是否相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运单位及生产厂提出质询索赔或拒付货价款。

  5.2.2.2进行开箱检查,开箱后根据装箱单、说明书、合格证核实所有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外观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公司和生产厂或供货单位提出质询或索赔。

  5.2.2.3在必要和可能时进行试运转。发现问题做出记录,提出索赔或退货。

  5.2.3索赔:新购机械设备在验收时,如发现品种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按合同核对发票、运单)或质量有问题时,应作好详细现场记录和照片资料等证据,及时向公司设备部报告,并向制造单位或供应商反馈。

  5.3机械的建帐立卡、技术档案和履历书

  5.3.1机械设备内部管理号码的编制

  主要施工机械、车辆由公司统一编号管理。机械设备验收试验完毕后,及时报公司,由公司统一编号。

  5.3.2机械设备的建帐立卡

  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每台机械设备都要建帐(台帐)立(固定资产卡片)卡,包括机械总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

  5.3.3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档案是在设备的规划、采购、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是一台设备整个寿命周期中所有活动的反映,是记录一台设备从采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调拨、调动到报废的整个过程,不仅具有凭证的作用,而且是对设备进行考察、评估和技术研究,为以后购置设备的选型所不可缺少的依据,设备部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按照设备分类及编号一机一档的原则建立。

  5.3.3.1技术档案内容

  1设备选型审批意见;

  2设备的购置合同;

  3原机技术文件,机械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说明书,零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

  4设备的装箱清单及开箱检验记录,随机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备品和备件登记表;

  5自制设备的有关设计资料、图纸、可行性报告、竣工验收、鉴定记录;

  6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设备的验收记录;

  7固定资产验收单;

  8设备开动记录、初期使用记录(磨合期);

  9设备的调拨、调动、转让、租用、封存变动记录、设备交接单;

  10设备的改造、改装的批准文件,图纸及技术鉴定记录;

  11设备的履历书(维修保养记录);

  12设备照片;

  13其它记实性资料;

  5.3.3.2技术档案从固定资产登记开始,直到该设备调出或报废为止,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填写,填写要认真、正确、及时、连贯,每年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设备调动的同时,相关资料可随机同行。

  5.4机械的调动和移交

  5.4.1机械调动的种类和管理

  机械调动公司各项目之间的机械转移,由公司机设备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5.4.2调动手续:各项目机械的调出、调入,由公司设备部办理固定资产调动命令单,项目部按照“机械设备调动移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5.4.3公司不定期平衡公司各项目机械设备,调剂余缺。各项目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向公司报送“多余、闲置主要机械申报表”。

  5.5机械设备的报废

  5.5.1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而又无修复改造价值者,可申请报废。

  5.5.1.1主要总成件损坏到不堪使用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5.5.1.2修理费用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理的。

  5.5.1.3已超过使用规定年限,技术性能已达不到国家规范和规程要求,危及安全的。

  5.5.1.4因意外灾害或突然事故,受到严重损害的。

  5.5.1.5自制的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不能使用且无法改造的。

  5.5.1.6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5.5.1.7结构性能有严重缺陷无法恢复的。

  5.5.2大型关键机械报废要严肃对待,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技术人员和主管机械领导认真进行技术签定和经济分析评价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公司审批后执行,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解体处理。

  5.5.3报废审批权限:申请报废或提前报废的机械设备,需由项目方向公司机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提交给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5.5.4经批准报废的机械,在可以利用的材料和零部件方面应该充分加以利用,而不能利用的部分则应交给金属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对于报废的车辆,不得改变其所有权并进行变卖。

  5.5.5机械设备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必须用于机械设备改造和更新。

  5.6机械使用

  机器的使用必须兼顾管用与结合,人与机器之间需要有固定的协作模式,同时要合理使用机器、安全操作,并由正确的指挥进行控制。此外,还要以热心服务为宗旨,遵守定机、定人、定岗位(简称三定)制度。

  5.6.1所有机械设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5.6.2机上驾驶人员由设备部负责配备,各项目机械部门可推荐合适人选,机上驾驶人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实行“定机定人”制。

  5.6.3机械调动(公司内部)和租赁时,驾驶员必须随机调动

  由公司设备部办理调动手续,做到人随机走。

  5.7机械的保养和维修

  5.7.1机械保养的种类和内容

  5.7.1.1例行保养:指机械在班前班后及运转中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完成。

  5.7.1.2定期保养是指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同类型的机械设备有不同级别的保养,内燃机械实行一、二、三级保养,其他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一级保养主要侧重于清洁、润滑和紧固工作,二级保养主要是检查和调整工作,三级保养则着重于解体检查和排除潜在问题。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而二级和三级保养则由专业保养人员负责,操作人员需要配合并协助进行保养工作。

  5.7.1.3停放保养:指停放及封存机械的保养,重点是清洁、防腐,每月一次。内燃机械应定期发动,特别潮湿的地区每半个月发动一次,封存机械由机务部门指定保修人员进行保养。

  5.7.1.4走合期保养是指在机械设备刚开始投入使用时以及刚完成走合期后进行的保养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减少负荷、限制速度、选择高质量的润滑油,并且提前更换润滑油等。

  5.7.1.5换季保养是指在季节更替时进行的保养措施,主要包括更换适应新季节的燃料和润滑油品,调整电瓶液的比重,并采取防寒降温措施。

  5.7.2机械修理的要求

  5.7.2.1项目设备部要加强管理,面向施工,努力提高修理质量,修旧利废,降低成本。

  5.7.2.2项目机械部门要及时对机械设备故障进行检修和恢复,不得拼设备。

  5.8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租赁采取对内租赁和对外租赁的方式,具体按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5.9技术考核和上岗证管理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要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单独驾驶机动车辆。

  工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需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并获得机械设备操作上岗证,方可独立进行机械设备操作。若未获得上岗证,项目机械部门将提供岗前技能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作为副操作手,在机长的指导下协助操作,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以便公司进行集中培训并办理上岗证。另外,操作人员也可以自行参加社会学习,并办理上岗证。

  5.10机械台班的管理

  1、外租设备出勤管理

  所有外租设备进场需经过签订租赁合同方可使用。根据公司的规定,我们要求现场设备管理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考勤,并填写设备作业单。只有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后,这些记录才会生效(包括设备故障维修的时间)。另外,在月底或设备退场时,我们还需要填写设备决算单,并将其上报给财务部门进行处理。请大家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相关记录的准确性。

  2、自家设备管理

  我们将自家设备的管理方式与外租设备采用相同的管理方式。在每天的施工过程中,我们会要求现场负责人进行考勤,并签字确认工作完成情况。而在月底,我们会填写决算单,并将其上报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记录。

  6附则

  6.1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属机物部。

  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办法5

  一、设备管理基本要求及原则

  1.不启用没有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的施工机具、设备。

  (1).单人单机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

  (2).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搅拌机);实行机长(组长)负责制。

  (3).每名施工机具、设备操作手最多只可定(操作)两台机具设备。

  (4).严禁操作手操作非己定的施工机具、设备,将自己的.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5).小型施工机具,闲置、待报废、报废、无定员的机械设备,全部交到材料组。集中起来实行库存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执行设备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十字”作业要求,及时的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搞好设备场地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7).设备操作手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监督;直至提出处罚意见。

  2.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按照设备巡回检查要求,对设备巡回检查部位进行每日检查;保证设备做到安全运转。并及时准确的填写好运转记录,巡回检查记录。

  3.设备操作手要坚持岗位练兵,做到“四懂、三会”不断提高设备操作技能和水平。

  4.机动车使用:须开“___油田集团公司运输车辆行车路单”方可运行。

  二、安全处惩

  1.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超载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50~2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严禁非专职操作人员驾驶机动车辆与机械设备。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上报公司处理。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无刹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违反规定强令操作手驾驶超载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200~8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强令操作手驾驶无刹车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500~1500元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违反设备管理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500~1000元罚款。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维修保养

  1.外委修理程序

  (1).现场报修:由设备操作手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提出。基层单位填报设备外委修理派送单,由基层单位领导核实填写预定维修费签字后,报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材料组库管的施工机具、设备报修:由材料组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待修项目,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设备管理员提出并填报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预定维修费并签字。报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2).资金审批:设备管理员依据上报的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设备外委修理审批表,经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报公司生产协调部、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3).维修点:外委修理单位由公司生产协调部、主管经理审批指定。

  (4).验收(备案):由设备管理员或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监督,设备操作手验收。并由设备管理员将修理验收结果登记备案。

  2.外委维修结算

  由设备管理员,本着为分公司千方百计地节约每一分钱的精神。严格认真地与承修单位核对委托修理项目及预(议)定维修费单据、材料费、维修工时费等相关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报主管经理、经理审批。主管经理、经理批准后方可给承修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四、施工确认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在开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施工设备使用计划表,经设备主管经理审批。设备管理员填写施工设备确认表,技术负责人员、设备管理员与设备操作手核实签字后,设备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五、运转、保养奖惩

  1.检查内容

  (1).现场运转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定员定机,维护保养(三滤、油质、清洁),外观,油、水、气,跑、冒、滴、漏,安全隐患,运转状况,运转记录填写。

  b).人:持证上岗,巡回检查,保养常识,岗位职责“四懂、三会”,劳动保护。

  (2).库存保管、闲置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维护保养,保管,缺件、盘点,安全隐患。

  b).人:维护保养常识,报修台帐,进出库管理台帐。

  2.检查人员

  由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设备管理员、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组成《设备管理检查小组》。

  3.检查时间

  施工淡季(十二月份至二月份)每月一次,施工紧张季节(三月份至十一月份)每半月一次。临时检查每周一次。

  4.奖惩措施

  除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设备管理检查、奖惩制度外,还需严格执行分公司制定的如士下检查、奖惩制度:

  对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好,检查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对现奖励。

  对不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不好,检查不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惩。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除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外。相关责任人还需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赔偿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设备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场开据“限期

  整改通知单”,勒令相关人等给予安排整改。

  路桥工程公司建安分公司设备管理员

符天贵

  20__年3月17日

设备管理办法6

  一、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设备组织验收,经营管理部、器材供应站参加验收,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对新到货设备进行建帐管理。

  二、专用资金设备到货时,设备验收员在验收时必须认真审核合同与设备的统一性,保证“三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齐全有效,技术资料齐全。各项合格后,方可开具《维简到货设备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建帐管理;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

  三、大修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员应依据《外委修理设备鉴定书》和《外委修理设备委托书》的项目,核实修理厂家是否属实、委托修理项目是否全部完成,认真检查修复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各项合格后开具《大修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或索赔。

  四、外委维修理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员应依据《外委修理设备鉴定书》和《外委修理设备委托书》的项目,核实修理厂家是否属实、委托修理项目是否全部完成,认真检查修复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各项合格后开具《外委修理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或索赔。

  五、综机租赁设备进厂后,验收员依据《综机设备租赁申请书》和《综机租赁设备申请明细表》验收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一致,各项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合格后填写《综机设备台件进厂交接验收单》。

设备管理办法7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用于检验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质检部是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系统管理。

  负责对质检部及其它管理部室的测量设备进行管理,建立设备台帐,确定检定周期,编制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公司内扭力扳手的检定/校准,负责扭力扳手检定仪的计量标准考核。

  负责对各部门的监测设备购置申请进行会签。

  负责对其它部门的监测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负责新购监测设备的开箱验收。

  负责编制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按要求维护、保养。

  负责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修管理。采购及外协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工作。

  4。工作要求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

  各单位根据新产品技术要求或生产过程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需求,对构成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每年年底编制《质量提升投资计划》,向质检部提出监测设备需求申请。

  质检部进行可行性审核,确定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汇总形成公司的《质量提升投资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纳入公司的《综合计划》予以实施,具体执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不属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质检部负责审核申请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及工艺要求,如符合要求经质检部经理批准后(审批权限20xx元以内含20xx元)转采购及外协部采购(大型测量设备需经公司统一招标采购)。

  各单位所需的专用量具,由各生产部自行设计并组织制造。确定校准/检定周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工艺要求,结合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将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分为A、B、C三类管理。具体分类按《测量设备分级管理规定》执行。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周期确定原则: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如计量标准和属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等,校准/检定周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国家无相关规定的,检定周期不宜超过一年。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定期检定,检定周期不能超出国家规程规定的最长时间。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周期检定、长周期检定、一次性检定或者有效期管理。用于产品测量和与生产工艺有关的参数监测的测量设备,检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d。专用检具由使用部门依据频次、使用部位等,确定自校准周期,并定期校准。校准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质检部根据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用途等,参照上述原则综合评估后,确定校准/检定周期,编制测量设备《周检计划》。对需要调整检定周期的监测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质检部在保证测量准确度的前提下,根据以往校准结果,对检定周期进行必要调整。

  质检部于每年1月份编制当年的测量设备《周检计划》。周期校准/检定及监督管理

  质检部根据公司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日期,编制下发各部门、各生产部的周检计划,各部门、各生产部按各自的周检计划收集相应监视和测量设备(计量器具),由质检部统一组织送验。

  对于公司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没有检定、校准能力的设备,由质检部送至有检定能力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对于特定及非检验用设备,如无校准机构,可由原设备制造商实施校准,质检部登记台账并发放准用证。

  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质检部从计量检定机构领取检定合格证并发放至使用单位,校准合格后的设备,任何无校准资格的个人、部门不得随意进行调整以防量值失效。具体按《测量设备标识/封印管理规定》执行。

  当出现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使用并重新进行校准和调整,质检部根据校准结果调整检定周期。使用、维护、保养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由具备相应资格、受过培训、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来实施,使用人应根据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

  质检部负责组织实施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制定,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规定。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设法改善环境或更换适应环境的设备。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受控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使用部门要遵守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确认间隔,不得超周期使用。

  不合格的测量设备长期闲置的测量设备封存报废对长期闲置不用的监测设备可办理封存。监测设备的封存由使用部门提出,填写《测量设备封存(启用)审批表》报质检部审核同意后,建立《封存测量设备台帐》。

  使用单位对封存的监测设备进行明显的标识后隔离存放,不得继续用于生产,大型监测设备可就地存放。监测设备封存期间必须定期保养,以保持其状态完好。

  封存的监测设备经质检部同意并经重新检定后方可启用。对损坏无法修复及检定不合格的监测设备应进行报废,使用单位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丢失、损坏处理单》,质检部批准后,使用单位办理消帐手续。

  报废的监测设备统一由原设备使用单位标识并隔离存放,不得继续用于生产。大型监测设备可以就地存放,但必须有明显的报废或禁用标志。

  质检部负责建立《报废测量设备台帐》。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测量系统分析报告

  质检部根据控制计划编制《测量系统分析计划》,定期或者开发新产品时,质检部组织各监测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测量系统分析,出具《测量系统分析报告》。附则

  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办法8

  1、目的

  设备修理是通过修复或更换磨损零部件,调整精度、排除故障、恢复设备原有功能而进行的技术活动,其主要作用是在恢复精度、性能,提高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持生产能力。

  2、范围和分类

  设备计划修理包括大修、项修、定期精度调整和小修。

  3、职责

  设备科是本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修理计划的编制要求

  4.1.1设备修理计划编制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基础,设备科应掌握设备的实际使用性能,传动和动态运转等技术状况,结合设备的实际开动台时,修理间隔的时间和历次修理、运行状况记录,经过综合平衡,编制修理计划。

  4.1.2在编制设备计划前,应认真了解设备的生产能力,以获得准确的设备信息,并向生产科了解生产对设备需求。

  4.1.3积极运用设备诊断技术,逐步将维修计划的编制建立在设备状态检测基础上,减少过程修理,开展预防修理。

  4.1.4应科学地、实事求是的编制设备修理计划,并参照有关各种定额标准,确定项目的修理工时,停歇时间,修理费用等经济指标。

  4.1.5在编制计划时,根据各种设备的不同情况及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采用不同的维修方式。对关键、重点设备,应根据生产需要,优先安排。对关键、重点设备应以预防维修方式为主;一般常用设备以检查维修为主。

  4.2修前准备

  4.2.1修前资金准备

  4.2.1.1设备大修资金是保证大修理计划进行的必要条件,必须确保。

  4.2.2修前的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

  4.2.2.1图纸、资料准备

  4.2.2.2各种修理工艺的编制

  4.2.2.3备件、外协件的准备

  4.2.2.4修理工具及器具的准备

  4.3修理计划的实施

  4.3.1设备确定修理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必须在使用车间主任、操作工、设备科修理人员参与下,办理送修或移交手续。

  4.3.2负责修理的人员,参考《机械设备修理工艺规程》制定合理、具体的修理方案。

  4.3.3修理人员要对零件进行测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修复件和更换件,并开列目录表。

  4.3.4在修理过程中,要确保整机的修理质量,对部件要进行检查。

  4.4修理验收移交

  4.4.1设备修理后的质量验收,应按《机械设备修理精度标准》和有关机械设备大修通用技术要求进行。由修理人员、使用车间主任和操作工共同验收。

  4.4.2对老旧设备,严重损坏或自身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厂部批准,可根据工艺要求,适当降低验收标准。对长期用于单一工序加工的通用设备,修理后与加工工序有关的项目要达到工艺要求,其余检测项目可降低要求。

  4.4.3验收合格后,使用车间和主修单位或维修人员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在三个月的保修期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的设备故障,应由主修单位或维修人员返修。

  4.4.4设备修理后的图纸、《设备修理记录表》(附件6)等应及时整理归档。

  4.5设备项目修理

  4.5.1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零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以恢复设备的精度、性能,修理工作量相当于大修工作量的30%~60%。

  4.5.2项修计划的编制、修前准备,修理实施和验收工作同于设备大修理,要增加项修,适当控制大修。

  4.5.3项修可利用生产的间歇进行,以减少停机损失。

  4.6设备定期检查和调整

  凡实行预防维修的设备,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调整,精密机床和担负关键加工工序的重点设备,特别是高精度设备,每半年应按出厂标准,工艺要求对设备的精度、性能进行一次检查和调整,发现超差或异常现象则应组织人员进行调校,并做好调校前后的记录,为计划修理提供技术依据。

  4.7小修(二保)

  以维修工为主,列入设备的计划修理,应每年安排一次小修,修理范围参照原机械部颁发的三级保养执行,作业结束后,应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附件6),由设备科组成有关人员,严格按小修具体项目要求逐项地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设备各种凭证记录应整理入档。

设备管理办法9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对大型、精密、贵重、重点设备(简称关键设备)的管理,以确保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关键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考核等各项管理。

  2、制订依据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3、具体条款

  3.1关键设备的选定是根据在生产中对生产、质量、成本、安全、交货期等诸方面影响的设备,将设备划分为A、B、C三类,A类为关键设备,是重点管理和维护、维修的对象,应严格执行预防维护、维修、管理;B类为主要生产设备,也应执行预防维护、维修、管理;C类为一般设备,可以实行事后维修。(具体见附件《关键设备选定依据》)。

  3.2关键设备由运营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应单独建立关键设备台帐。关键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在设备醒目处订上标示牌,每年年终进行清查核实。

  3.3关键设备必须认真做好“四定”:定使用人、定维修人、定规程制度、定备件。

  3.4关键设备的操作工人,必须熟知设备的使用要求及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领取操作证以后才能上岗位操作。

  3.5关键设备操作者变动,在经生产总监审批并报运营管理部,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变动,变动情况记入设备档案内。

  3.6为了确保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转,合理储备关键设备的易损、易耗件和主要配件,运营管理部负责易损、易耗件和主要配件的计划、采购、储备工作,及时做好备件的使用、储备记录。 3.7关键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相关设备管理规定外还要遵守下列要求:

  3.8关键设备只允许按其规定用途使用,绝对禁止粗加工和超负荷使用,工件的重量、规格不许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加工余量应为最小量。

  3.9运营管理部应对每台关键设备编制润滑卡片,关键设备的.润滑必须按润滑卡片的规定严格执行,加入前必须过滤。

  3.10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关键设备的运转情况,要建立专门的检查记录簿,要定期检查校正精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设备工程师每周至少要对设备的交接,运车、记录检查一次,掌握好使用情况和机床的技术状态。

  3.11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按照修理周期来执行,一经列入计划,不许随意更改。修理内容及配件更换情况,及时记入设备履历表中。

  3.12关键设备的技术状态鉴定每年一次,设备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关键设备进行鉴定,维修人员、操作人员配合,鉴定结果记录于《设备技术状态鉴定表》中。

  3.13关键设备的管理实行以下优先:

  3.13.1优先安排修理计划及配备检测工具。

  3.13.2优先保证备件供应,包括预检备料。

  3.13.3优先落实修理、改造、更新费用。

  3.13.4优先配备技术资料,修理图纸。

  3.13.5优先培训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

  3.14关键设备管理的现场记录资料,包括:1.《设备鉴定表》2.《设备履历表》3.《关键设备台帐》?4.《关键设备维修记录本》

  4、支持文件与记录

  1.《设备管理程序》

  2.《设备管理办法》

  3.《设备考核管理办法》

  4.《设备事故处理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10

  为维护本院资产,避免公有财产的流失,并逐步改善我院的工作条件,提高仪器设备费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按本院规定,凡购置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捐赠、无偿调入而增加的固定资产,其资产的所有权均归属本院。本院的'各类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系本院公有财产,使用者应爱护和有效利用。所有仪器设备(用品)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本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本院的仪器设备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管理,主要职责为拟订仪器设备增添、更新、购置计划,组织购买,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和协助维护,日常办公用品的添置和分发,督促落实本院的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政策,经院领导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全本院的仪器设备做出调配和安排。

  三、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筹安排,“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

  四、仪器设备的配备以适用为主要原则,添置、更新等要考虑工作需要、使用效益和办公经费情况,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优先解决特殊岗位的需要。

  五、仪器设备的添置要有计划,每年各单位要拟定仪器设备(办公用品)添置计划书,由办公室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年度仪器设备添置(更新)计划。

  六、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一般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不允许擅自购买仪器设备,尤其是计划外的,违反者,如无充足理由,不能列入办公经费报销范畴。如需自行购买,应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和按规定办理报增、报销等有关手续。所购仪器设备须经验收和履行登记。

  七、各部、室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动议购买单件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5000元以下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报院长批准;500元以下的须经所在部、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一般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分发。

  八、不得利用所使用和保管的本院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私自对外进行经营性活动,亦不得私自转借予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办公仪器设备应用于工作和办公,不得擅自占用,不准将办公仪器设备带回家作为私用或占为己有。

  九、因特殊情况借用仪器设备。须经院领导、仪器设备管理员同意,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和履行规定的职责。对外单位实行有偿借用方式,谁借出谁负责。

  十、调离本院工作的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办理个人经管的物资仪器设备移交手续和清还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带走,更不得占为己有,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一、拟离退休人员应向有关部门移交本人在岗时购买、管理、使用的本院资产后方可办理离退休手续。其他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仪器设备损耗、更新换代、更换配件、报废等变动情况应在固定资产卡上作好登记,并交由办公室按本院规定处理,不得占为已用,擅自处理。

  十三、为充分发挥物资仪器设备的作用,各种闲置、积压的物资仪器设备应交给办公室调剂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十四、因意外或其他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应向办公室仪器设备管理员提供损坏或遗失情况,经同意方可更换或补购。

  十五、领取办公仪器设备和用品应履行登记签领手续。

  十六、办公室应定期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仪器设备管理有关情况。

  十七、全院工作人员应当配合和支持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11

  第一条对设备事故要实行全面管理

  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的关系,把防止事故作为日常生产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生产操作和设备维修人员努力提高设备的管理、操作和维修水平,认真执行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和检修规程,开展设备安全无事故运转的竞赛活动。加强对设备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对有关资料及时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期分析设备事故动态,总结经验教训。

  根据设备的特点,开展操作工人的日常点检和维修工的定期专业检查、动力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巡回检查、季度普查,和运用仪器对设备状态进行监测,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对设备的综合治理。并防止因工作失误而造成设备事故。

  各企业都要管理事故的全过程,坚决纠正那种把设备事故管理局限于设备管理部门,局限于事后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的片面做法。

  第二条职工对设备安全的权力和义务

  (一)遵守劳动纪律,学习、执行并监督执行设备的三项基本规程和有关制度;

  (二)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生产活动,提出预防事故的合理化建议;

  (三)有责任劝阻或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不合理使用设备;

  (四)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对危害设备的错误作法,有权提出批评和上告。

  (五)企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遇到违章作业,威胁设备安全时,有权命令立即停止运转,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得妥善处理。

  第三条设备事故定义务与范围

  (一)凡生产和辅助生产设备、工业建筑物(包括机械、动力、运输设备,冶金炉窑,动力及矿浆传输管线,工业性厂房和构筑物,铁路线路、电务设备、永久性井筒、巷道等)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损坏,致使生产或动力供应中断,或使自身留下隐患者,皆构成设备事故。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设备事故

  1生产故事,如钻机夹钻具、掘进坑道冒顶、浮选机跑矿、冶金炉窑结块、设备沉陷等,未造成设备损坏时;

  2质量事故。如:网路电压降超限、供风压力过低;

  3铁路、公路行车事故未造成设备损坏时;

  4生产消耗备件如钻具、铲齿、铲刀、衬板、闸瓦、筛网、炉篦子,运输胶带等损坏;

  5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

  6新安装或检修后的设备在试车期间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设备事故分类

  (一)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设备事故:

  1修复费用在30000元以上,或造成原值在30000元以上的设备或设备零部件报废者(但设备要害部位承受负荷较大的、使用寿命在三年以上的零件。应事先确定其效用时间。在正常磨损的情况下。由于疲劳而损坏时,直接损失价值,应折算成净值,而不按新零件的出库价格);

  2关键生产系统(如:矿井提升、破碎、磨矿、烧结等系统)发生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运48小时以上者;

  3部管单机设备发生事故,在备用设备投入生产以前,影响生产在72小时以上者;

  4动力设备发生事故,造成动力供应中断,影响计划产值100000元以上者;

  5设备发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工业建筑物塌或使人身中毒、重伤、死亡者;

  6按直接损失费、停运时间、影响产值量,虽不属于重大设备事故,但情节恶劣者。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设备事故;

  1修复费用在3000元以上者;

  2设备发生事故后,使关健生产系统停运8小时以上,或单机生产设备影响生产12小时以上者;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造成动力供应中断,影响计划产值10000元以上者。

  (三)设备发生事故后虽未构成一般事故。但操作人员不能立即自行排除,必须由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在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者,属于零星设备事故,零星设备事故由企业自行统计和考核。

  第五条设备事故的管理和分工职责

  (一)设备事故管理首先是企业经理(局长)、厂矿长的责任,在主管设备的副经理、副厂矿长(或设备助理)的领导下,由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厂矿长,要重视设备安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生产部门研究采取防止设备事故的措施。

  (二)各级分管设备的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其区域或专业内的.设备事故管理。公司(局)、厂矿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事故的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三)设备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无法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工段(车间)领导和车间设备组。由段长或车间设备主任组织检查损坏情况、原因,确定修复方案,迅速组织抢修,如本车间无力修复时应立即上报。由厂矿主管设备部门会同设备所在车间的设备主任,组织分析和修复,如属重大设备事故,应由主管设备的厂矿长召开事故分析会,并组织修复。对于恶性设备事故,必须由公司(局)主管设备或生产领导主持会议,进行分析处理。

  (四)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事故的记录统计工作,对设备事故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并拟定预防措施,并将设备事故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析

  (一)设备事故发生后必须对设备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进行分析,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得到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在于吸取事故教训,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

  (二)设备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领导或生产部门调度指挥失当;

  2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包括超负荷使用);

  3操作人员维护不周(不按规程进行检查、紧固、润滑、调整、清扫);

  4检查、修理不及时,或修理质量差;

  5备件质量差,或因缺货而未及时更换;

  6润滑不良,油脂代用不当;

  7设备原设计或制造问题;

  8自然灾害或企业自身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

  一次设备事故可能由多种原因所造成。分析时,应分清主次。

  (三)分析造成设备事故的责任时,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第七条设备事故的记录统计

设备管理办法12

  为规范设备租赁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租金,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矿设设备租赁管理员一名,专门负责矿各种设备租赁管理工作,下达月度设备租赁和设备维修计划,提供考核资料,机电矿长为矿设备租赁主管负责人。

  二、矿赋予设备租赁管理员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的权利。

  三、各队需租赁设备应至少提前3天向矿设备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表,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否则,影响生产由队自已负责。

  四、设备租赁管理员接到设备租赁申请后,应按要求提供设备,否则,影响生产给予设备租赁管理员20~100元罚款。

  五、设备管理责任划分和租赁费

  1、厂房和井下所有硐室的设备属机电队租赁,租赁费由机电队承包。

  2、掘进用的耙矸机、小机车、充电机、绞车、喷浆机、水泵属掘进队租用,租赁费由掘进队承包。

  3、回采队使用的油泵、机组、稳车、绞车、水泵属回采队租赁,租赁费由回采队承包,回采队运道和工作面使用的溜子属回采队和包机组租赁,租赁费回采队承包60%,包机组担40%。

  4、运输皮带和转载机属包机组租赁,租赁费由包机组阻承包。

  六、设备的.管理与处罚

  1、凡从外单位调进的设备,一律由机电队负责检查,加油试车后方可下井使用,未经检查而擅自把设备下井而不能使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2、外单位借设备必须经机电矿长、矿长同意方可借出,否则,给擅自借出设备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3、设备使用单位因违章操作,未定期加油而导致设备损坏,按设备月租金的200%处罚设备使用单位。

  4、耙矸机、小机车、喷浆机的运进运出由掘进队自已负责,其它租赁设备的搬运工作全部由搬运班负责。

  5、掘进队的坏设备必须在三天内退地面,并与设备租赁管理员办法退租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按200%的租金罚款,并处罚队长、书记每人每天50元。

  6、采煤工作面的坏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退出至安全出口50米处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推迟一天罚队长、书记各50元,并按200%向采煤队收取设备租金。

  7、搬运队三天内要将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坏的设备退出到指定地点并告知设备租赁管理员,否则,每推迟一天罚搬运班班长、机电队队长、书记各50元/次,并按200%向搬运班收取设备租金。

  七、设备的修理与退租

  1、井下退出的设备机电队应及时组织修理,无故不修理而影响设备退出的,罚机电队、书记各50元,罚款处理后,仍不修理的,加倍处罚,直至撤消职务,同时向机电队收取200%的闲置设备租金。

  2、设备租赁管理员应将退出的设备及时退出,否则,给予设备租赁管理员罚款50元/天,当月矿设备租赁费超计划按超计划额的罚机电租赁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租赁费不超则给予奖励。

  3、机电队必须完成年度设备大修计划,否则,每少大修一台设备罚队长、书记各100元,同时按欠修比例核减机电队工资总额。

设备管理办法13

  为了切实贯彻大教发[20xx]76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过程质量,特制定李白河小学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健全机构,增强管理的实效性。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为了加大对教师教学“六认真”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教学过程质量,增强管理的实效性。学校成立教学过程质量管理领导组,组长陈晓波,副组长倪涛、万德良,成员有杨宗胜、刘礼奎、郭平、黄建。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学过程质量。

  1、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努力实现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要对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内容、方向、方法、情绪等)加以积极妥善地引导,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办事,要遵循教育原理、原则、方法来实施教学;要热情关怀学生,严格要求学生,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2、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大安区教学常规细则》,坚持教学“六认真”,即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对学生进行考核、分析、评价及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各环节质量。

  3、对教学过程质量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督促检查,教研组每学月检查一次,教导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学校每学期组织2次分学科的交叉检查。每次检查要全面,要在《教师教学过程质量跟踪调查表》中认真作好记载;检查要作出评价,要与教师交换意见;对过程质量较差的.教师必须作出限期整改,要签字盖章,并在全体教工会上作通报。

  三、强化考核,落实奖惩。

  1、根据《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李白河小学教学常规细则及质量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扣月奖10元。

  2、根据《李白河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方案》,过程质量占教育教学工作目标考核的30%,按教学工作环节分项计分,年度内经检查符合《李白河小学教学常规细则及质量标准》得分项计分,一次一项不合格扣1分,学年度累计计算,发放教育教学质量奖。

设备管理办法14

  勘测设计院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精密仪器设备是本院开展科研项目、承接勘测设计业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满足科研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开展协作共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加强我院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家科委《精密仪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一)还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的勘测仪器设备,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5万元的仪器设备;单台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电脑及辅助设备;电脑软硬件以及购置仪器设备的配套使用资料。

  二、购置、验收

  1、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详细填写《申请购置论证表》,说明申购理由(包括工作任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及工作量、主要用途、利用率、设备效益的预测等)和人员配备、技术力量、购置及运行经费、房屋条件等。

  2、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审批程序:由使用单位将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送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逐项评审,提出具体意见,报主管校长审定。

  3、购置计划经批准后,应与国内外供应单位逐项签订合同,此项合同主管部门指派专人管理,督促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按国家公布的《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令处理。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时约请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验收合格后,应作详细记录,并写出验收报告。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5、有关凭证和技术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验收中,如发现错货、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妥善保管,并抓紧办理补、退和索赔手续。

  6、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帐建卡手续,使用单位应抓紧安装调试,如系外商负责安装,使用单位应派专人协助,并注意把好质量关。

  三、管理、使用、维护

  1、实行专人管理制度,专管人员由使用单位提名,经院(系)、所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专管人员一经确定后,不要轻易改动。

  2、专管人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的要求。应鼓励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到实验室从事实验技术和设备开发研究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效益。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独设卡管理,并建立完整的技术资料档案(包括申请表、合同书、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图纸等),使用单位可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当设备转交他人管理时,资料要随机办理接交手续。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逐台建立使用维修记录,由仪器管理人员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查或校验情况、功能开发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使用维修记录采用统一格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换发和定期检查核实。

  5、实验室应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及《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应定期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和仪器设备带病运行。

  6、进行较大的设备改造工作,应事先制订出最佳的设计方案,提出物资计划和经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改动设备卡、帐和增值手续,做好技术资料的入档工作。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许借出校外使用,必须借出时,应由院(系)、所、处负责人提出,报主管校长批准,按时归还,借出和收回时都应立帐立据,严格交接验收。调进、调出、赠送或接受赠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要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所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

  8、允许用户自己操作使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应经常主动地举办用户培训班或技术讲座。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其确已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技能,可发给“使用证”,允许单独或在专人协助下使用。

  9、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要重视设备的检修和定期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抓紧修复,大修应提出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和经费,经院(系)、所主任批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10、为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设备所在单位要坚持实行“专管共用”的管理办法,反对单位或个人所有的做法。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可向校内外单位开展有偿服务,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11、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专管专用人应尽快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承担经济责任。凡隐瞒不报者,要加重处分。不管是自然事故或人为事故,都要记录入档。

  12、确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可予报废,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做好技术鉴定,填写申请报废表,经院(系)、所、处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精度明显下降或型号落后,但仍可使用的设备,可降为一般设备,降级的处理程序同上。

  四、效益、奖惩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两年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进行一次使用效益评估,其评估内容:

  (1)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等项工作中开机使用的有效时数;

  (2)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原有的功能利用和新功能的开发数,技术改造项目数;

  (4)实验环境、技术条件的良好程度及仪器完好率;

  (5)使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7)原材料、元器件、配件的管理情况。

  2、奖惩办法

  (1)对大型设备管理好、保养好、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高,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大型仪器申请购置、到货验收、安装调试、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校内外单位一致好评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仪器使用效益低、专管共用开展不好的单位,除进行批评外,还应交纳一定的设备占用费,或由设备主管部门收回进行重新分配。

  五、附则

  本规定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整体优势,实现保障供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败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中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

  (二)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

  第二章 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为公司、下属项目两级操作,两级集中采购组共同为公司各级采购者提供服务。公司、各项目分别建立相应的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两级集采组织使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书记、公司总经济师

  组 员:预算合同部负责人、物资设备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技术质量部负责人、中心实验室负责人、各项目总经济师和材设部负责人。

  监督: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

  第五条 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职责

  (一)公司物设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职责

  1.制定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2. 推动公司各项目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

  3. 负责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总体规划、部署和统计工作

  4. 负责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组织协调公司各区域进行集中采购;

  5.督导各项目开展集中采购工作;

  6. 负责公司与战略供应商洽谈合作事宜;

  7. 建设和管理公司评标专家库。

  8. 按照局要求,编制、上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

  9. 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受局委托组织集中采购;

  10.配合局建设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11. 负责公司物资设备供应商收集、整理和评价工作;

  12.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情况。

  (二)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主管部门集中采购管理职责

  1.负责落实局、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

  2.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计划拟定上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计划;

  3.负责本项目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数据统计并及时上报;

  4.负责本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收集、整理和评价并及时上报;

  5.参与局、公司组织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

  第三章 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

  第六条 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可在中国交建或局两级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操作,两级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为重大项目的物资采购提供招标服务,主要适用于以中国交建名义中标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二) 局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适用于除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招标采购以外的、具备集中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

  第七条 各项目需要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招标的,应先上报采购计划,由公司物设部审批后按中国交建关于招标采购的管理要求进行。

  第四章 集中采购管理

  第八条招标的基本要求

  (一) 招标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

  2、公司所属各项目的物资、设备采购,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1)物资、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2)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但属于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审批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3)属于业主甲供的物资、设备;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各项目应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物资设备进行集中采购,同时鼓励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物资设备在有条件时也应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物资(设备)实行动态管理,公司每年度首月的20日前依据上年度集中采购情况调整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2)。

  (三)物资设备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符合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3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具备承担招标物资供应能力、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投标。

  3、各项目应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20xx年公开招标采购金额不能少于本项目总招标采购金额的10%,以后逐年扩大公开招标采购比例。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闲置,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公司或业主要求使用邀请招标的;

  (3)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情况;

  (4)其他不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

  第九条公司支持集团物资设备供应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参与集中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中标机会。

  第十条 公司每月1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上报上月集中采购统计表,局定期在信息平台上通报各公司集中采购情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统计表见附件1)。

  第十一条 公司评标专家库是由在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物资、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的人才数据库(各项目不另行建立公司级评标专家库)。

  第十二条 公司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身体健康;

  (三)熟悉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公司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

  (一) 评标专家主要从公司内部产生,以各部门推荐和公司组织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公司评标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

  (二)公司对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需要适当增补或调整评标专家。

  第五章 集中采购流程

  第十四条 各项目应通过局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的集中采购计划上报工作,在每月度的25日前完成下月集中采购计划的上报工作(年度集中采购计划见附件41)、(月度集中采购计划见附件42)。

  第十五条 制定集中采购方案。公司根据集中采购计划,集合同种类、同区域、采购时间接近的物资设备集中进行集中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方案。

  第十六条 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时,须同时在中国交建和局两级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中国交建或公司评标专家库抽取的专家和公司推荐的专家或代表组成,并根据评标小组人员构成情况指定小组组长,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评标专家的抽取,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情况可以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应尽量不选或少选业主、监理项目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在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负责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补遗。

  第十九条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文件,公司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负责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收取、管理和退还工作。

  第二十条 开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和范围组织开标。

  第二十一条 评标。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供应商的过程。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第二十二条 定标与中标

  (一)定标时应优先选取一般纳税人供应商,价格确定应结合支付条件按照综合总成本最低、利润最大化的原则。

  (二)确定中标结果后,应在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公示招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及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废标、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一)废标。废标指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做出的取消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不再予以评审的处理决定。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投标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

  3.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否决所有投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否决所有投标:

  1.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投标都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否决供应商不合格投标致使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3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三)重新招标。投标供应商少于三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五条签订合同

  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各项目应尽快完成合同谈判并签订书面合同。如项目经理部在签订合同时,价格高于招标价时须向公司说明原因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评价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经理部(使用者)应按照公司《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印发)的要求,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价。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物设部会同监察、法律部门从以下方面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一)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二)是否按照规范的招标流程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三)招标评标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履行职责;

  (四)招投标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暗箱操作,虚假招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招标过程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物设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海威物设发〔20xx〕170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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