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文化协会规章制度

时间:2021-07-12 15:16:1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饮食文化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协会内部职能定位

饮食文化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及副会长两人,其人选均依照相应规定由全体大会票选,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二条·    设会长一人,把握本协会发展方向。统筹主持协会各项事宜。在重大活动上作出指引和决策。对外代表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其职责为:

⑴召集全员大会;

⑵公布规章制度;

⑶授予荣誉称号;

⑷对外最高代表;

⑸作出最终决策;

⑹上级联系沟通;

⑺活动最终审批;

⑻长期计划的拟定、检查及修订;

⑼学期计划的拟定、检查及修订;

⑽下属建议可行性研究;

第三条·    设副会长两人,协助会长完成协会具体事务,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分管、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会长因故未能视事时由副会长代理。

第四条·    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团体事务的综合协调;在活动过程中作为核心枢纽协调各部门行动。其职责为:

⑴保存档案资料;

⑵监督联系各部工作;

⑶汇总各部信息;

⑷召开各种会议;

⑸意见建议反馈;

⑹部长考核评估;

⑺负责人事登记;

⑻活动策划定稿;

⑼作为会长参谋;

⑽财务管理。

第五条·    定期召开行政会议(例会),商讨协会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例会由秘书长主持。

第六条·    所属部门各设副部长一人,按组织架构受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部长督导,管理本部门业务,并负责本部门干事。

 

第七条·    本协会设下列部门:

第八条·    秘书处的'职责如下:

⑴负责文件起草;

⑵协调各部工作;

⑶做好会议准备,做好会议记录;

⑷收集意见建议;

⑸素质拓展录入;

⑹负责递交申报,联络团工委,申请活动及其所需场地、物资;

⑺组织架构、部门职权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⑻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⑽人员的考勤、考绩、奖惩、迁调等事项的办理;

⑾文书、庶务管理办法与其作业流程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⑿表格、书刊、制度的印制、登记及整理;

⒀负责组织、联络协会内成员内联。

第九条·    外联部的职责如下:

争取外界支持,寻求合作伙伴和活动赞助;积极对(校)外宣传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负责协会与其他校内社团、校外组织、企业的联系。

⑴争取活动赞助;

⑵联系有关单位;

⑶寻求各类合作;

⑷树立协会良好形象,扩大校内外影响;

⑸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⑹各项活动与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及管理。

第十条·    宣传部职责如下:

积极对(校)内宣传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协会文化(凝聚力)建设,形象塑造的设计,知名度的建立;负责协会活动宣传策划的具体操作,为协会内部及外界提供一个了解饮食文化协会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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