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仓库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仓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仓库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资料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到达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务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来源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推荐。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一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状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务必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资料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制度2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加强公司各仓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相关安全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仓库安全责任
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3、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
库房五距是指:
1)顶距:距离楼顶或横梁50厘米;
2)灯距:防爆灯头距离货物50厘米;
3)墙距:外墙50厘米,内墙30厘米;
4)柱距:留10—20厘米;
5)垛距:留10厘米。易燃物品还应留出防火距离。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5、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等家用电器。
7、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8、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实仓库温度、电源安全管理责任和24小时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0、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问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12、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3、库区范围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动火证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动火证申请表详见附件2)
14、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私自挪用。
二、仓储部门经理安全责任
1、仓储部门经理是仓库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管理的仓库安全生产负责,重点加强仓库消防安全、货物安全、货物装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
3、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
4、认真落实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仓库消防安全、防汛、防盗等工作,严禁在仓库储存限类货物。
5、做好员工安全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6、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重点包括:仓库结构安全及卫生状况、库区消防安全、库区安全用电情况、叉车安全技术、现场作业规范等,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7、认真落实责任区的安全器材配备及检查,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作。严禁烟火,安全用电,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8、落实公司叉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叉车等装卸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容车貌、安全技术良好。
9、制定并落实叉车装卸和货物撤运操作流程,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10、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定,实行电梯安全使用监督制度,避免电梯超载、撞击。
11、落实进出仓库车辆的捆绑、苫盖和其他安全规范监督。
三、仓库管理员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及财产安全。
2、仓管员是所在库区的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库区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做好库区周围的禁烟和防火管理,负责每月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并认真填写《消防器材检查卡》。(消防灭火器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3)
3、库区范围严禁明火作业,如特殊情况需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4、必须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货物,按规定留出安全通道,严禁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货物,对超限货物设置围栏,并做好安全标识。
5、按规定做好安全隐患巡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隐患,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6、确保安全用电,离开仓库时必须关闭库区内照明设施,库区内严禁使用生活电器设备。杜绝在仓库私自乱拉电线和安装照明设备,对于外来客户因工作需要临时拉线用电时,需报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确保用电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制止并报告违章作业行为。
8、不得随意带人进入仓库,对需进入仓库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并要求来访人员不得明火、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围发生火灾或受台风暴雨袭击,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统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积极参加抗灾抢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处理工作。
四、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防火安全作为仓库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觉执行“四抓”即:抓隐患、抓苗头、抓措施、抓效果。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率区域内严禁吸烟。(吸烟管理规定详见附件4)
3、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准超负荷用电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乱拉临时线,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亏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5、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7、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与保障部检修。
8、下班时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
9、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人员,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
10、每月检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进行登记,对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报告更换,确保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清洁、完好。
11、仓库内严禁点燃明火和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五、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1、货物必须按照“五距原则”堆放,并按货物包装提示安全堆码,货物摆放要分类、整齐、稳定、限高。
2、对包装材料稳定性较差的货物、包装有锋利菱角的货物、叠层且偏高的货物要设围栏,警示标牌。
3、禁止货物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4、切实做好库区内的防盗工作,确保仓库门窗紧固有效,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进入仓库操作人员或其他检查人员采取登记制度,仓管人员离开仓库时必须锁上仓库大门,仓库大门不准随便交与他人保管。
5、在雨季和台风季节到来前,检查仓库大门、窗户是否紧固,墙体、屋顶是否有穿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库区内准备好绳子、蓬布等防风、防汛工具,同时,要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如有台风来袭,安排人员巡逻值班,发生险情随时报告并组织抢险,确保库内人员、财产安全。
六、货物装卸安全规定
(一)叉车司机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持证上岗,自觉遵守操作流程,防止发生装卸安全责任事故。
2、爱岗敬业,不断学习,提高叉车操作技能。爱护设备,做好叉车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叉车安全技术隐患。杜绝叉车带病作业。
3、文明装卸,爱护货物,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4、杜绝发生因车辆停放不稳定而盲目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
5、杜绝叉载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6、杜绝发生盲目操作而撞击损坏电梯安全责任事故。
7、严禁把叉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杜绝用叉车搭载如何员,不得擅自使用又车设备。
8、严禁酒后驾驶叉车,杜绝疲劳作业。
9、严格遵守库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应急救援行动。
(二)叉车作业规范
1、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并获得叉车操作资格,并通过体检和视力测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过程要确保“三不伤害”。
2、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叉车刹车系统、方向系统、轮胎、叉臂平衡、灯光、升降及门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侥幸作业。
3、严禁酒后驾驶叉车,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行为。
4、杜绝利用叉车设备载运任何人员,杜绝用叉车门架载运货物,不准用单一叉臂撬载货物,不能把叉车交给无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5、作业前必须根据货物包装规格调整叉臂长度、宽度,并确认叉臂平衡固定。
6、作业前确认车辆停靠稳定、车轮有三角垫、货物包装正常稳定,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7、控制安全行驶速度,空车行驶不准超10公里,/每小时;叉载货物行驶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时,行驶过程应抬高叉背离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倾15度。
8、在出入库门、通道反交叉口时,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在作业区门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减速慢行,鸣笛警示。
9、在进出仓库门和案装箱箱门及其它狭窄地带作业时,应注意避免碰挂周边设施及人员。叉载货物进入电梯要注意观察,不得撞击电梯,不得在地面和电梯内调整货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时,上坡载货时需要叉车正向行驶,下坡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杜绝在坡道临时停放叉车。
11、杜绝叉载超高货物,装载货物影响视线时,应倒车运行或专人指挥引导。
七、进出库区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库区保安人员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审核,确认有正常来访目的且无携带危险物品后方可放行;对离开库区的人员、车辆要核查验放,对提货车辆凭出门条核对验放。(仓库车辆、人员出入库登记表详见附件5)
2、保安人员弓导外来车辆有序进入库区,监督外来车辆慢速行驶。
3、要求提交货车辆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车辆,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4、保安员及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提交或司机的管理,要求司机对停妥车辆熄火,严禁司机在库区范围随便走动,严禁司机在车底休息,防止司机在库区抽烟,随意大小便、乱丢垃圾,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与批评教育和警告,对情节严重的给于500元罚款,并报告公司与对方单位进行交涉。
5、加强库区范围消防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或人员携带或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物流基地;严禁任何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库区范围严禁生火或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6、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库区范围的电线路,严防因水浸,去噬,自然老化等,反时更换老化电路、开关;严禁在物流基地超负荷用电,杜绝在仓库违规使用电烙铁、电熨斗、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
7、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仓库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含粮食、供销社,下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发布实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商业仓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商业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部门管理的储存各类商品物资的仓库、货场。
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库一定要在协议(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商业部门租赁的社会仓库、货场,凡租赁者管理的,也要执行本办法。
储存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业部门的专业批发公司、企业集团等的法人代表,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便于工作,应由一名副职分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要加强防范。公司、企业集团等对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仓库本身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而不解决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五条大中型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法人代表(经理、主任)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日常防火工作。仓库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防火负责人的变动应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各级商业仓库都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训练,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长的变动应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意见。
第七条仓库警卫、消防及保管人员,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要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禁止聘用年老体弱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临时人员在库区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科室(班组)以及岗位责任人逐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防火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拉闸断电、消除火种、废纸、包装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着火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5.值班门卫人员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登记和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工作。
第三章火源管理
第九条商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进入棉麻、鞭炮、化工危险品等库区及其他火险危险性大的库区、货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仓库区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十一条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经批准设置的火源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十三条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对草包、纸包、棉包、布包类商品更要严格检查或隔离观察,如发现可疑应在安全地点开包检验。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六条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各种电器设备、避雷装置要按时检测维修。对各种机械、机具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储存粮食、食糖、烟草、中药材等商品的`库房,因工作、生产确需使用去湿机、干燥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使用日光灯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对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须使用防尘、防爆灯泡和保险开关,要做到人离电断。
第五章仓库和库存物资管理
第十九条仓库生产区必须和生活区分开,对“大杂院”仓库和未能分开的老式仓库,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逐步调整改造。未改造前,要建立统一安全组织,统一安排消防设施,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十条商品、物资应根据不同性质按库、区、类分别存放。库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米。每栋建筑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库房其储存商品的垛距、墙距、梁距和主要通道的宽度可以适当降低,但要保持畅通。露天存放商品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易自燃商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管员不准私自收存商品、物资。
第二十二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禁止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装卸机具、消防车(泵)必备用油,应放在确保安全的地点。
第二十三条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闲人进入库房。库内不准违章搭建货棚,若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六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竣工时,其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商业仓库应根据规模大小、建筑结构、商品特点等不同情况,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商业部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标准暂行规定》要求,安装消防报警、灭火、监控、通讯、避雷等设备,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便于取用。
第二十六条仓库要建立各种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做到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换药,严禁挪用。对怕冻设备,在寒冬季节应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并建立档案。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仓库必须坚持值班制度和昼夜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制度。班(组)长、保管、警卫、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三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扑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即“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商业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竞赛和评奖的重要内容。对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地商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所属仓库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xx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仓库管理制度4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做到账、物相符。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经常盘点仓储情况做好统计工作,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确保汛期突发事件发生时能保障现场供给。
仓库管理制度5
1、目的
规范原材料、成品以及五金配件的仓储管理,确保原材料、成品以及五金配件在仓储过程中数量、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间原材料、成品以及五金配件的仓库管理。
2、职责
公司生产部门提供必须的仓储设施和设备。
仓库保管员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仓储设施和设备对辖内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辖内物品的数量、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仓库保管员凭相关票据对相关物品及时进行接收和放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上报。及时对仓储实物、台帐、电脑账目进行核对。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耗
3、程序
3.1物品入库
物品入库要做到品种不混,批次不混,堆码整齐;漏散原料应重新装袋堆码。
原料保管员凭地磅单和点包员、质检员签字的收料单签收原材料,并根据仓库情况及生产情况,按先进先出原则安排好进厂原料的存放位置,凭收料单入库做帐;堆放原料时注意留好通道,以便搬运和通风。
成品保管员根据仓库情况和生产任务,按先进先出原则合理安排成品存放位置,并监督拖料工按要求进行堆码。
标签与包装保管员根据标签和包装使用情况以及生产情况定期向生产部呈报计划,凭收料单签收入库并登记台帐。
五金配件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生产部上报采购计划,凭收料单和发票入库做帐。
3.2标识
标识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原料实行挂牌标识,标明品种、来源、入库时间、数量及质量情况;对入库后,理化指标还没有出来的原料应挂“待检”牌;对检测后不合格的原料应挂“禁用”牌,等待上级处理意见;原料超高堆放应放置“超高”警示牌。
成品标识执行国家标准中对标识的.要求,标识的内容包括日期、编号、品种和包装重量;不合格产品应单独堆放,并挂待处理牌,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控制。
五金配件按《机电设备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标识;失控设备应挂“禁用”牌;报废和封存的设备应标识清楚。
标识应清楚、准确;标识受损或遗失应及时补充;标识有误应由相关人员核实后订正。
3.3仓储
原料、成品应分开堆放。
原料保管员定期进行数量盘点,每隔5天编制一份《原料库存报表》;大堆原料每周检查一次温度和水分情况,并做好《每周原料检查纪录》。长期堆放的原料应进行倒仓,水分较高或有变质迹象的原料若短期内不能用完,应报车间主任组织翻晒。保管员应对仓库进行及时整理,保持仓库整洁,并定期通风。
保管员应做到人走落锁,禁止非相关人员随意进出。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可靠,做好防火、防事故准备。若仓库出现温度过高、有异味
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做妥善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
对超高堆码或仓储要求较高的物品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视鼠患程度开展灭鼠工作,减少物资损耗。
定期检查仓库设施是否可靠,如门、锁是否损坏,屋顶是否渗漏,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上报车间主任。
3.4物品出库
原料、成品、标签和包装、五金配件的出库严格遵守先进先出原则。
原料出库采取领料制,保管员凭领料单对原料放行,并做好领料流水账,每班对原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
成品保管员凭客户发票领料联或领料单,对成品加盖区域印记后予以放行,并将相关信息输入电脑,登记台帐。发现成品包装破损应由车间会计核实后过磅,退给原料保管员。
标签和包装保管员对标签和包装做仔细清点后,凭领料单对标签和包装进行放行,并分别对标签和包装做领用纪录。
五金配件保管员凭加盖车间公章和车间会计私章的领料单,以及车间机电主管人员的计划对五金配件放行,并做好纪录。
仓库管理制度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仓库、罐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标准。
2、职责范围
仓库及罐区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本库“四防工作”。
3、仓库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4、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由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库管理人员检查。
5、仓库应通风良好,保持一定的室内温度,防止事故的发生,易燃易爆物品。油类要分类存放,严禁混合存放。
6、危险化学品单独设立仓库进行存放。
6.1危险化学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在专用加锁库内,保管人员要定期向供应部。仓库负责人及有关车间汇报各品种及保管情况。
6.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用多少领多少,剩余及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退库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抛扔。
6.3放入或领用危险化学品时要一人进库一人监护,并要佩戴好防毒面具,不准在无人监护下一人进库。
6.4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必须妥善销毁。
7、仓库工作人员要认真验收进库材料,做好进出库物资的统计工作。
8、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8.1罐区内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罐区。
8.2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
8.3罐区内部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
8.4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8.5罐区按界区归属原则,归各单位负责,巡查人员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8.6进入罐区进行各项作业时,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仓库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及罐区的安全管理。
3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号591令);《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4职责
4.1车间、仓库、供销科等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危化品储存的管理,落实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
4.2车间主任是仓库、罐区管理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4.3安环科对仓库、罐区的灌装、储存、储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5工作要求
5.1通用要求
5.1.1仓库、罐区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标准的规定。
5.1.2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5.1.3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安全标志、通讯和报警装置,并由专人管理。
5.1.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5.1.5仓库、罐区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1.6仓库、罐区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1.7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5.2仓库的日常管理
5.2.1所有仓库,应设专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5.2.2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5.2.3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5.2.4物资储存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配备消防器材等应急防护器材。专人保管,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效验。
5.2.5仓管员每日应进行检查,做好各类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帐、物、卡一致,保持仓库内清洁、干净,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5.2.6仓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料的明细账簿和台帐,必须熟悉所储存的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应急处置措施等。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仓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疏散消防通道。
5.2.7公司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储存量。
5.2.8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储罐区,必须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5.2.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得进行试验、分装、动火、动焊等作业。如因需要,要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2.10堆垛间距
a)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
b)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
c)墙距大于等于30cm;
d)柱距大于等于10cm;
e)垛距大于等于10cm;
f)顶距大于等于50cm;
5.3入库管理
5.3.1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5.3.2物料入库前,仓管员必须按要求对运输危化品车辆进行卸车前的查验核准手续,合格后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一书一签办理入库手续。
5.3.3入库储存前,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验收,根据进货凭证资料详细核对,防止互相抵触的危险品混放。包装有破损、泄漏等情况,严禁入库。
5.3.4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隐患。
5.4出库管理
5.4.1危险化学品出库前均应按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质量、包装、数量。
5.4.2装卸、倒装、清理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5.4.3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5.5分类管理要求
5.5.1易燃物品仓储的管理
(1)仓储区域严禁明火;电气、防静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包装容器留有容积空隙≥5%;封口要严,无泄漏;桶装只容许堆三层,防止碰撞、摩擦起火;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晒;不得与氧化剂共存。(3)控制储存温度。5.5.2毒害品仓储的管理
(1)包装封口必须严密,贴印标志,避免露天存放,严禁与酸类接触。
(2)装卸作业穿戴防毒用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毒害性物质。
(3)毒害品泄漏时用木屑、吸收剂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闭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
(4)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和药品,了解急救知识。5.5.3腐蚀品仓储的管理
(1)腐蚀品种类多,性质各异,应区别对待。
(2)有些腐蚀品易吸潮,与水反应可生成有毒气体。包装封口要严。
(3)酸碱类腐蚀品具有强烈反应性,要有效隔离。
(4)腐蚀品对人体具有强烈化学灼伤性,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和药品,了解急救知识。5.6罐区安全要求:
(1)非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
(2)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不得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4)遵守罐区安全技术及管理规定。
(5)建立防冻、保温管理措施。
(6)保持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制定应急预案。
(7)储罐区作业前应对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作业前应确认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的操作能力、确认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9)应配备必要的安全可靠的机械、工具盒设备,并保证完好。
(10)外来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组织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
(11)安全监护人发现所监护的作业与作业票不符合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立即制止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要求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报告。
(12)作业人员发现安全监护人不在现场,应立即停止作业。
(13)不得在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采用同一条管道输送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介质。
(14)遇到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检维修和需人工上罐的作业。
(15)未经批准不得在罐区进行收货作业同时进行任何检维修作业。
(16)罐区内不宜进行不同的施工作业,如必要时应采取可靠有效地安全控制措施。
(17)液氯气瓶的贮存安全:
(a)气瓶不应露天存放,也不应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应贮存在专用库房内。
(b)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应分开放置,不应与其他气瓶混放,不应同室存放其他危险物品。
(c)重瓶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d)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重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
5.7装卸作业5.7.1装卸准备
(1)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认真核对车号、产品品名。检查槽车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5.7.2装卸作业
(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料、溢料、混料等事故;
(3)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油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4)汽车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地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5)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
(6)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不可离开现场,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5.7.3装卸泵管理
(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
(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
(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6)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仓库管理制度8
一。仓库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每一天晚上20点钟左右,原则上为晚班发料结束后召开
2、例会地点:成品仓库
3、参加人员:全体保管员,包括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基建仓库。劳保配件仓库
4、会议召集及主持人:仓库主管
5、例会资料:
①传达公司领导指示要求;
②总结当天工作,表扬先进行为,劝诫消极行为,批评错误行为;
③布置明天工作,包括临时工作调整;
④协调仓库人员及岗位工作;
⑤强调仓库工作纪律,宣扬爱岗敬业精神;
⑥倾听员工对于工作的意见。推荐。呼声,能当场解决的务必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务必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把结果反馈给员工;
⑦其他资料。
6、例会原则:会议时间长度一般15分钟,有话即说,无话不说,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尽量缩短会议时间。
二。成品仓库盘点制度:
1、对晚班的界定:所谓晚班时间,即为当天的19:00点钟——次日的7:00点钟之间的时间间隔。所以,该时间段的生产领料应归属为当天领料,而不就应归属为次日领料,该时间段的完工成品(即便真正的入库时间拖延到第二天7点以后)也就应归属当天。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该时间段跨越了午夜0:00点钟而将领料或成品归属到第二天。
2、日盘点及交接班制度:即成品库保管员每一天自己组织盘点并交接。
1)盘点交接流程:交接双方共同盘点仓库实物→制作“盘点交接表”→在帐本。盘点交接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状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按制度要求传递“盘点交接表”。
2)成品库交接班,务必按上述流程规定的顺序操作,严禁违规。
3)交接时间:每一天务必盘点交接两次,早班。晚班各一次。为不影响正常出入库工作,盘点交接应尽量在成品库没有出入库业务时进行;
4)盘点交接务必条件:①务必发货和入库保管双方同时参加盘点;②双方务必在盘点表上共同签名确认。
5)早班交接盘点:每一天早班入库结束后对仓库盘点,套用复写纸制作一式三份的早班“盘点交接表”,在帐本。库存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状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盘点表一份仓库留存,另两份分别送达业务部和财务部。
6)晚班交接盘点:晚班交接只需填制一份晚班“盘点交接表”,留存仓库即可。
3、周盘点:即销售会计盘点。每个星期三上午9:30点钟左右,销售会计(或与销售主管一起)对成品仓库盘点一次;
4、月盘点:即每月第一天上午9:30点钟左右,由销售会计对上月最后一天库存盘点。
5、盘点表:所有盘点数据,务必制作成盘点表。
对于日盘点表,销售会计主要核对盘点数据与财务部成品明细账是否有差异。
对于周盘点表和月盘点表,销售会计不仅仅要核对会计盘点数据与仓库自盘数据是否有差异,还有核对所有盘点数据与财务部成品明细账是否有差异。
当发现差异时,务必立即复查盘点数据并查找原因,务必将详细状况向财务经理汇报。严禁隐瞒差异。
三。成品库损失赔偿规定:
1、意外损失:是指被盗。火灾。雨水灾害等。凡属个人主观过失。工作失职原因造成的.损失,对直接职责人处罚100元,对仓库主管处罚50元。
2、丢货损失:是指日常盘点盘亏。5件以内的丢货损失,由直接职责人赔偿;超过5件的部分,个人负担损失的40%。
四。原材料仓库值班制度
1、中午值班:每一天中午11:30——14:00点钟,原材料仓库硬性停止一切入库作业,仅仅留下一人值班,主要负责车间少量补充领料,其他人员中午休息。
2、夜班值班:在每晚车间大规模领料结束后,仓库主管应安排一人开始值守夜班,其他人员下班。值守夜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原材料卸车及入库。
3、注意事项:仓库主管要根据实际状况,制定中午和夜班“值班表”,详列值班人员姓名和具体值班日期。所有值班表应尽量持续相对稳定化,不要在短期内随意变更。个性注意,中午值班与夜班值班在人员安排方面谨防冲突。
五。原材料盘点制度
1、月盘点:以“抽查盘点”为主,即在每月1——3日对上月原材料抽查盘点。
重点抽查范围是:收料。发料十分频繁的材料品种;刚入职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本月出错频率比较高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上月被处罚最多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
2、季度(年度)盘点: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份,实施材料仓库整体盘点。所有的材料都将被仔细地盘点清查一遍。
3、盘点工作组织:原材料盘点,应在财务经理指导下,由成本会计(材料会计)负责牵头组织,与仓库主管共同负责实施。
成本会计(材料会计)务必事先制定盘点方案,包括盘点时间。记账人员。搬运人员。分组状况。材料品种。注意事项。盘点要求等等,与仓库主管协商,与生产部门协调后,报请财务经理批准。
4、盘点表:盘点结束后,在电脑里制作盘点表,并及时提请财务经理查阅。
六。处罚
《仓库管理制度》各条各项有处罚标准的从其标准;无处罚标准的,每违反一项,每人每次处罚10元。
仓库管理制度9
化学药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2、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
3、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4、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5、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
6、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7、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8、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损的应立即上报、处理。
9、库区内严禁烟火及携带火种。
10、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仓库管理制度10
一、仓库管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所需仓贮物资的各项管理工作。
2、树立优质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经理的领导。
3、负责经验证合格的配件及附件按区号、位号、层号合理摆放,清楚标识,摆放顺序是从后到前,从下到上,从右到左,出库顺序是从前到后,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确保配件先进先出。
4、严格按规定办理配件的出入库手续,记录准确,做到帐物一致。
5、加强贮存配件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配件质量,包括包装质量、防护质量贮存期限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经理。
6、创造和维护良好的仓贮环境,做到库内通风、整洁,安全设施齐全、通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5S”标准;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二、配件入库管理
1、配件的入库
a仓库管理员按照《配件订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配件计划员对配件实施全检。
c超出《配件订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配件处置记录》,做好标识,及时隔离,并立即向配件经理报告。
2、其他车型配件的入库
a仓库管理员按照《零星采购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配件计划员对该类配件进行全检。
c超出《零星采购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入库清单与实物不符的应作不合格品处理,并马上向配件经理报告。
3、对入库配件做好标识。
4、关键件和安全件的标识内容必须包括进货批次、进货日期。
三、配件仓库管理
1、按配件、附件类别建立电脑台账。根据《到货清单》认真核对,防止错、漏、缺、锈蚀品入库。仓库管理员对入库配件的数量和质量负责。配件、附件的帐面数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销毁,保证任何时候帐物相符。
2、配件、附件入库必须经仓管员验证,做好记录,并分别将其放置在合格品区。仓库应设置不合格品区和待检区。
3、仓库内所有配件应有配件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易于识别,配件标识应牢固、可靠。
4、仓管员应依据《入库单》、《领料单》等有效凭证记录配件出入库和库存情况,做好日报、月报表报配件经理和财务室。
5、配件按总成分列分设货架,原则上分发动机系、底盘系、变速箱系、车身系、电器系等若干分列。另散配件按五五堆放原则。
6、仓库重地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更不允许无关人员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7、仓管员应对配件进行日常巡检,配件计划员每季抽检配件质量情况,填写《定期库存检查记录》,发现有不合格品应马上隔离并及时向配件经理汇报处理。发现帐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确保帐物相符。
8、仓库内严禁烟火,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9、配件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对将要或已超过贮存期的配件应由仓管员及时出具清单向配件经理汇报,配件经理及时与质量总监进行验证、评审和处理。
10、做好仓库的贮存环境、卫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洁、整齐、标志明显、过道畅通,达到“5S”标准。
11、每年底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工作,将盘点报告及时上报财务室和总经理核批。
12、塑料件、橡胶件、油漆等有质保期的.配件应规定储存期限,规定橡胶件保存期为5年,塑料件保存期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为2年。
四、配件发放管理
1、配件发货交付:仓库管理员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货。
2、所有的配件发货都必须与领料员核对名称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质量状况,由领料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3、仓库管理员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领料单》,不得丢失,《领料单》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五、旧件回收管理
1、维修旧件由配件部负责回收和报废处理。
2、配件部对维修旧件(不包括易损件、覆盖件)进行标识,并放置在规定区域,防止非预期使用。
仓库管理制度11
1、 危化品储存安排要按其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严禁互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2、 储存量及储存安排应按GB15603—1995的规定。
3、 危化品入库后应按养护制度认真养护。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阻聚剂)短缺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4、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5、 外来人员进入库区前必须交出所带火种,严禁把火种带入库区。提货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仓库内,由仓库发货员负责发货。
6、 进入库内的运输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有防火装置。入库应登记,出门时需经核对后放行。
7、 人员、货物出入库,应严格遵守出入库制度。
8、 本库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9、 根据储存的危化品特性和仓库条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剂,以及火灾监测、报警装置。
仓库管理制度12
一、仓库设置
公司仓库由生产部负责事务管理、考核工作,由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定员2人,其中一位负责成品库、包材库、辅料库,另一位负责原料库、综合仓库。仓管员要应做到:
(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公司的成品、原料进出库制度。
(二)熟悉各种品种的存放地,准确从车间接货,准确向客户发货。
(三)合理调节库房,做到分品种,分批次堆码,做到接发货方便,先生产的先出货。
(四)提货领货手续齐全,方能据实出库,指导客户办理应办的出库单、出门条。
二、仓管员职责
(一)根据有效“出库单”、“入库单”,正确验收入库商品和发放出库存商品,严禁用白条抵库。
(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的有关人员,保管员必须亲自陪同。
(三)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做到库房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潮湿、防鼠、防霉变;做好仓库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回报反映。
(四)按规定要求正确堆码存货,合理摆放物品,退库商品必须单独存放。
(五)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六)保证库存商品的安全、完整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依据入库单、出库单登记仓库商品明细帐,于当月25日扎帐,并将入库单(财务记帐联)、出库单(财务记帐联)和《库存商品收、支、结存表》等资料报送公司财务部。
(八)定期核对账、卡、物、单、表,做到账、卡、物、单、表一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三、入库管理
物资入库时需要检验单据是否完备,购货凭证是否齐全,严格查看实物品种、质量、数量等是否相符,核对无误时,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一)建立健全原料账簿的登记工作,物资到公司后仓管员依据送货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请购人员及质检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二)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3)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超出采购量的部分。
(4)超出最高库存量的部分。
(三)入库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数量短少、破损、变质等,及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交付公司采购部,超出二十四小时不报,后果由保管员负责。
(四)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一式三联,财务部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库房留存一联。要求全联复写,内容完整,金额栏空白处划线填充,字迹清楚,不能涂改,签字真实。
(五)所有采购回厂的材料在发放之前,一律存入仓库保管,仓库管理员应切实做好仓库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材料存放安全。物资办理入库手续后,必须及时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未登记的物资严禁出库。
(六)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七)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外购物品已点收入库,又需要退回供应商的,应开具入库单,将退回数量、金额用红字表述。
四、库中管理
(一)所有物资必须做到“帐、卡、物、单、表”相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目凭证不得任意涂改,未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自行销毁。
(二)凡是入库的商品要按类别、品种、规格、保质期分类保存,做到“系列化、先进化、整洁化”管理,前后左右堆码整齐,间隔明显,标记清楚,便于盘点,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
(1)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三)每月26日前保证进行一次库存商品盘存工作,并做好盘存记录,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四)做好防鼠、防盗、防霉变的工作,确保库存商品完好无损。
(五)未经财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设置仓库,车间尚未使用或剩余的物质在月终必须全面盘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物资。
(六)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仓库管理制度13
1、各仓管人员应负责整理仓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2、仓库物资采取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离打算储存方式及位置。
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资试用试看。
5、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6、仓库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平安检查和监督。
7、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该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常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8、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全都;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选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9、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准时上报主管,分析缘由,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实行“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10、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别状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察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平安。
12、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提升工作效率。
仓库管理制度14
1、物品到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
2、物品进仓时,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
3、物品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后及时通知所需年级组领材料。
仓库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要求
(一)、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做好保密工作。
3、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4、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通道畅通。
5、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6、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7、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未经财务主管人员同意随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二)、日常管理
1、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账簿。严格按有关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处理,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
2、会同督促所需物资部门填制申购单,及时采购所需物资,使库存物资供应充足及时,不延误工作为准。物资到达时,首先将申购单及原始单据核对是否相符(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是否相符)。其次再与原始单据和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制收料单。
3、做好各类物资的`日常核查工作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物料失少或因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须报废处理的,必须填写专门报告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4、按物资的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摆放,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5、定期进行各类存货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上报主管及时加以处理。
6、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货物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跟其他货物区分管理,并在该区标示警示标语。
7、保管员必须24小时在岗,有事请假,必须有人顶岗。吃住在库,保证物资材料出入库正常运行。
8、保管员设置两套账,即手工记账和电脑录入相结合,每日终时,根据收料单、领料单记账,核对库存是否一致,紧密配合会计,核对单据,做到帐物相符。
9、每月最后一天下午6时为结账时,将当月发生的物资材料出入库单据汇总,打印工程物资明细表两份,一份交会计,一份自行保存。
10、仓库内严禁烟火,离岗时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
(三)、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入库物料处理放在待入库区域内,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3、因工地急需使用而在当地采购但未入库的原材料或物料,必须补办入库手续。
4、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四)、物料及产品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生产工人领料按工艺卡上的数量核发,注明领料人。
2、领用工具须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角磨机,剪刀,卷尺等),使用人有义务爱惜公司财物,如发现有故意损坏或遗失等情况,直接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劳保用品及低值耗材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如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按月定额供应给个人,如须超额领用须经厂部领导批准,才能重新申领。仓管负责监督旧物的回收情况,必要时须在相关登记簿上登记注明。
3、涉及夜间及特殊情况领取物品,可由厂长到仓库借用簿上签字,并于次日上午及时补单。
4、外出工地领料,须见单发料。工地余料须由领队盘点入库,仓库人员作好退料登记(须注明:退料工地名称,退料时间,领队签名)。
5、公司产品的出库,应统一由仓管员根据业务负责人提供有领导签署意见的合同或相关资料,以此为依据填开出仓单须经厂长签字后发货;门卫值班人员须认真核对产品出仓手续是否齐全确认签字后才可放行,出仓单一式三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仓库留存,一份门卫留存备查。
(五)、外出作业工具出库管理
1、电动工具、五金工具、计量工具等工具类物资需要带到现场作业使用的,一律办理出库登记手续方可出厂,并且在外出作业完毕后及时退还仓库并办理入库手续。
2、班组所需工具统一由班组长负责借用,安装队所需工具统一由队长负责借用,其他人员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借用工具。
3、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工具的完好性,借用时工具已存在缺陷的,办理登记时要注明情况。
4、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对非限时借用,由班组负责保管的工具,定期须核查对账一次;对限时借用的工具,须及时核查退还情况,借用时间到期但借用人须继续借用的,要办理续借登记。
5、对于有问题暂时无法使用的工具,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告知厂长进行维修,保持工具的完好。
6、工具丢失的,由借用人作书面说明,未做书面说明或经调查属借用人未尽保管责任造成丢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六)、外出加工管理
1、对于本厂的部件需要外出加工的,厂长须通知仓管员做好详细的出厂登记,比如: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2、部件加工完毕入厂时,须有仓管员确认并登记注销该部件出厂的记录。
(七)、工具报废处理
1、仓库保管员定期对拟需要作报废处理的工具按电动工具、五金工具和计量工具分别整理填制《ⅹ年ⅹ月工具报废处理清单》,交上级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2、经审批作报废处理的工具,由财务部作销账处理。
3、严禁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仓库管理员私自对工具作报废或销账处理。
(八)、废旧物质处理
以旧换新入库的用品备件、劳保用品等废旧物质,五金仓库进行整理归类,经有关领导同意变卖的,由部门主管负责落实变卖工作,并将单据收回财务部。
(九)、其他规定
1、仓管员有检查和监督车间工具使用情况的义务和责任,如发现员工对磨片、口罩、钻头、手套等工具或劳保用品存在乱丢乱放等不爱惜行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停止对使用人发放工具或劳保用品,重者给予处罚。
2、有个人工具卡的,工具由自己保管,离职前交回仓库。如有损坏须维修完好再归还,遗失的照价赔偿。
3、仓管员对于员工交回有损坏的工具,有权利询问损坏原因等情况,领用人有义务向仓管员解释清楚,不可有抵触情绪或使用粗言秽语。
4、非仓库人员不能无故长时间在仓库逗留,以免影响仓管员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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