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15 05:10:2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废弃物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废弃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废弃物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废弃物管理制度1

  为加强我园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幼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新城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专人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废弃物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西湖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削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西湖中学

  20xx/09/01

废弃物管理制度3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地沟油”、“问题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后勤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后勤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废弃物管理制度4

  1.目的

  本标准以明确制定公司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保管及处置的方法为目的。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场范围内产生废弃物的管理。

  3.用语定义与分类

  所谓废弃物是指公司生产、办公或进行其他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环境的物质。公司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实际状况,将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生产废弃物、一般废弃物三大类。

  A.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爆、辐射、放射、感染性的废弃物质。

  B.生产废弃物:因公司生产活动而产生的非危险的废弃物质。生产废弃物根据性质分为可回收 和不可回收两类。

  C.一般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因公司日常活动(办公、生活等)所产生的 废弃物。

  4.管理职责

  4.1、全体管理责任者

  公司成立危险废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司废弃物处理的全体监督和对外部各方的协调,各部门处理责任者的任命并明确其职责。

  4.2、废弃物处理责任者

  废弃物处理责任者为各车间主任,担负有以下职责:

  1)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生产办公等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正确妥当处置。

  2)自部门废弃物种类把握,并调动本部门的全体力量,为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减量化而不断努力和改善。

  3)协助全体管理责任者顺利完成国家及地方对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事项。

  4.3、废弃物处理担当者

  废弃物处理担当者由各部门经理,主要担负以下工作:

  1)确实按照规定方法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

  2)废弃物放置场所的标识和整理。

  5.废弃物处理的委托

  公司全体管理责任者对废弃物处理的外部回收站进行调查,挑选具备资格的外部回收站。与之协议完毕后,委托其对公司的废弃物进行处理。

  6.《废弃物一览表》的作成与维持

  6.1、作成

  各部门作成附表《废弃物一览表》,并取得部门经理承认后送交环境管理事务局;其中,危险废弃物应指定处理担当者,其他废弃物不必指定。

  6.2、维持

  1)各部门在有新的生产活动,如:生产线变更、新制品或新设备导入,部品出货形态变更时,应对《废弃物一览表》进行重新评审或修订(必要时)。

  2)正常情况下,每年重新评审一次,必要时进行改订。

  另外,新的废弃物种类区分困难时,向环境管理事务局查询。

  7、废弃物分类的教育

  各部门应利用会议或其他形式向各级人员说明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废弃物分类成为全体员工的常识。

  8、废弃物的处理

  各部门应对自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担当管理处置责任,度要实施以下事项:

  8.1、暂时放置场所标识

  在简单易行的前提下,和各部门自行设定废弃物暂时放置场所。并按照分类明确标示,使人一目了然,以下为一般原则供参考:

  1)同一场所废弃物箱设置数量应不影响工作的方便性为宜。

  2) 大量同类废弃物产生场所应设专门废弃物放置箱。

  3)种类多数量少之废弃物产生场所,暂时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分开,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暂置场所投放时再按分类进行投放。

  8.2、投放

  各部门可将废弃物暂时投放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废弃物投放时,应按照分类进行准确投放,防止混放、飞扬和异味产生。

  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的废弃物由生产管理部搬运工每日运送公司指定垃圾场。

  8.3、放置场所的维持

  废弃物放置场所应经常整理、整顿、清洁、清扫,防止异味、苍蝇、蚊子产生。

  9、废弃物称量

  生产管理部对公司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销量,结果记录在附表《废弃物称量记录表》中。

废弃物管理制度5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护环境:有效处理医疗废弃物,减少环境污染,维护公共健康。

  2. 防止疾病传播:规范管理可防止医疗废弃物成为病原体传播的媒介。

  3. 保障员工安全:提高员工对废弃物处理的认识和技能,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5. 提升医院形象:良好的.废弃物管理能提升医院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信任度。

废弃物管理制度6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3、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4、餐厨废弃物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6、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由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7、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与其签订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

  8、建立《污水检查记录表》,并及时对隔油池清理,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

  9、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

  10、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1、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1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1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14、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1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1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1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1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1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2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废弃物管理制度7

  铜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和《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旅游、教育、交通、公安及其交通管理、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餐厨废弃物治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对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投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和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二章

  设施规划建设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包含餐厨废弃物管理内容的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用地、布局、规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用途。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第七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输设置装置,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依法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将验收备案情况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已经建成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无害化评定,达到标准后,方能使用。

  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

  第十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产权所有人和管理使用人应当加强对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

  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

  第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投放和专业收集、运输、集中处置。逐步实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营。不具备一体化运营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村寨的餐厨废弃物,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依法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由城市管理部门与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依法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服务者,由城市管理部门将其列入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合同期限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确定特许经营者。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可以优先取得特许经营权。

  第十四条

  已营运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5日内,新设立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自餐厨废弃物首次产生之日起10日内,与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签订协议,并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并报告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设施并保持密闭,保持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二)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单独存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三)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交由与其签订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收集、运输、处置,不得交由未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四)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及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厕所;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文明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

  第十七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运输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餐厨废弃物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并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三)餐厨废弃物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和车辆停放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

  (二)保持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等设施完好、整洁,喷涂统一规定的标识标志;

  (三)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时间内收集、运输,每天到餐厨废弃物产生的地点清运餐厨废弃物不少于一次;

  (四)收集餐厨废弃物后及时复位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清理作业场地,保证收集设施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五)收集餐厨废弃物的当日将其运到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经营处置许可手续的场所,运输中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转运期间不得裸露存放;

  (六)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并取得回执;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将餐厨废弃物运往本市行政区域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一)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和处置许可文件;

  (二)处置单位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证明材料;

  (三)处置单位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同意接收处置的证明。

  未按照前款规定备案的,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运往本市行政区域外处置。

  第二十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并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手续;

  (三)配备餐厨废弃物贮存、处置的相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及其所采用的技术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城市管理部门联网;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人员;

  (五)具有可行的餐厨废弃物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技术方案和达标排放方案;

  (六)具有健全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安全生产、计量统计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技术论证。

  第二十一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餐厨废弃物,每日对接收、处置的餐厨废弃物进行计量,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接收、处置的餐厨废弃物统计情况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三)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四)保持餐厨废弃物处置场(站)环境整洁;

  (五)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监测,对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性能和环境保护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并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将废弃食用油脂直接或者经加工后作为食用油脂销售;

  (三)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四)餐饮服务经营者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实行联单制度和每日收集、运输、处置、利用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产品去向台账制度。

  第二十四条

  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停业前6个月、歇业前3个月内,依法书面报送市城市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申请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停业、歇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设施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丧失使用功能或者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材料;

  (四)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

  (五)拟停业、歇业设施的现状图或者拆除、维修方案;

  (六)拟新建设施设计图;

  (七)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停业、歇业或者拆除的,还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

  (八)因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规范发生变化需升级改造、维修的,还应当提供相应依据及相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定期对餐厨废弃物处置场(站)的处置数量、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用油和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防止以餐厨废弃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第二十七条

  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建设工程严格依法核准、审批或者受理备案,确保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依法建成并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餐厨废弃物处理情况;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能正常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

  (三)将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排放行为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十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协助做好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的相关协调工作,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

  卫生和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油安全的风险监测。

  第三十二条

  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饲养畜禽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牲畜残渣油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和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牲畜残渣油脂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旅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餐馆等经营者和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督促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按照本办法规定收集、运输、处置。

  第三十四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废弃物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

  发改部门应当在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其运营成本和行业平均成本,兼顾特许经营者合理利润,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对纳入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行正常进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费用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按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予以适当补助。

  第三十八条

  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接受监督检查,不得妨碍、阻挠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三十九条

  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按照规定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行业行为。

  第四十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污染突发事件防范应急预案,并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按照《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产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不履行设施养护、维修或者更新义务不能保证其正常使用的;

  (二)未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权或者超出特许经营合同约定范围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

  第四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经营性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及第(六)项,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四十五条规定,由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餐厨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餐厨废弃物,或者未对每日接收、处置的餐厨废弃物进行计量,或者未定期将统计情况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的;

  (二)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的;

  (三)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的;

  (四)未保持餐厨废弃物处置场(站)环境整洁的;

  (五)未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监测,或者未对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性能和环境保护指标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的;

  (六)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油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直接或者经加工后作为食用油脂销售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收入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全额上缴财政金库。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责令改正,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核发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特许经营许可证的;

  (二)未依法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未依法查处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物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二)“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三)“联单制度”,是指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填写五联单专用单据,分别由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和城市管理部门各执一联的制度;

  (四)“台账制度”,是指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每天应当真实、完整和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方面信息的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6日起施行。

废弃物管理制度8

  1. 公共安全:有效的医疗废物管理能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保护社区居民的健康。

  2. 环境保护:防止医疗废物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3.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医疗废物管理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4. 医院声誉:良好的废物管理体现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提升公众信任度。

废弃物管理制度9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售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售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冒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十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生活垃圾集中箱内,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蚧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废弃的厨房煎油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倒直接倾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有用容2S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五、泔水类垃圾要求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养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校总务科,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后勤处加强对仓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仓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废弃物管理制度10

  1目的

  保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防止污染。对实验室进行消毒和合理有效的处理实验室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室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于实验室工作环境、实验台面、工作服、移液器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实验室所有废弃标本、使用过的耗材等。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程序。

  3职责

  3.1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消毒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废液的收集和处理。

  3.2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消毒工作、废弃物处理的监督检查。

  4具体要求

  4.1实验室清洁消毒

  4.1.1消毒液配制

  4.1.1.1配制2g/l有效氯消毒液:参照消毒剂说明书配制终浓度为2g/l有效氯消毒液。

  4.1.1.2各实验区的清洁消毒工具均专用,不可混用。所配制的消毒液只限在当天内使用,隔夜如使用时应根据本sop重新配制。

  4.1.2紫外消毒

  4.1.2.1紫外消毒须根据需要设定时间,通常为30分钟,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时间。

  4.1.2.2消毒结束后,关闭电源开关。

  4.1.3实验室消毒清洁程序

  4.1.3.1每次实验前一天和实验结束后对各区进行全面消毒。包括实验台面、地板。

  4.1.3.2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标本或试剂外溅,应立即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湿布覆盖污染处30分钟,再进行擦拭,随后用清水擦洗,并作记录。

  4.1.3.3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对台面进行清洁,紫外灯照射30分钟。

  4.1.3.4实验结束后,开启室内紫外灯对实验室进行紫外照射消毒至少30分钟。

  4.1.3.5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对各区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擦拭清洁。

  4.1.3.6每次对使用过的.移液器、镊子用75%酒精棉球进行擦拭。

  4.1.3.7每周将待清洁工作服高压灭菌后洗涤消毒,不同实验区的工作服隔天洗涤

  4.1.4生物安全柜消毒消毒、清洁方法

  a、一项工作完成后,所有的容器和设备应用75%乙醇进行表面消毒后取出。

  b、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75%乙醇对生物安全柜内的工作台、两侧、后壁、观察窗玻璃内侧壁进行擦试。

  c、开启生物安全柜紫外灯30-60分钟,用于工作台面和内部环境的消毒。

  d、开启紫外灯时请勿在柜内操作。

  e、生物安全柜内发生少量喷溅时的消毒措施:应立即用吸水纸巾清除,放入生物危害灭菌袋,应尽快对喷溅物沾染到的物品和生物安全柜内表面用浸透消毒液的毛巾浸湿,消毒工作面后,更换手套,再将清洁的吸湿巾放入柜内,无论脱手套还是换手套都要洗手。

  f、生物安全柜内发生大量的溢出时消毒措施:需要更广泛的消毒,柜中所有的物品都应进行表面消毒后移除柜外,要向工作台面上倾倒消毒液使其流入格栅到达排水托盘,然后再用清水擦试。

  4.2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和步骤:

  4.2.1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等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后的废物品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2.2使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如试管、吸头、离心管等),放入2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2小时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4.2.3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制品,加入2g/l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2~6小时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后高压蒸汽灭菌。

  4.2.4污染的标本容器等投入盛有2g/l有效氯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4.2.5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传染性检验标本(如肝炎或结核等)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可反复使用的容器用后集中消毒。

  4.2.6废弃标本如血、痰,用10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搅匀后作用2~4小时后,集中处理并记录。

  4.2.7实验室所有垃圾,包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置于专门污染袋内,集中处理并在废弃物处理记录表上记录。

废弃物管理制度11

  物业公司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为了防止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部门、管理处的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3.0定义(无)

  4.0职责

  4.1各部门、管理处负责识别本部门各种过程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并编制清单,当有新的活动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清单。

  4.2各部门对所有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控制。

  4.3管理处负责在各区域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相关的标识及维护。

  4.4管理处负责(若为外包服务则指导并监控供方)分类收集并处理所有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分类存放场所,依相关法规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0内容

  5.1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原则

  5.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5.1.2所有固体及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统一处理'的原则进行。

  5.1.3分类回收是指各部门按照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分类以后再回收,应在盛装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5.1.4集中保管是指公司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场所。

  5.1.5统一处理是指公司依相关的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2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

  5.2.1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不可回收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大件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

  5.2.2不可回收废弃物通常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腐烂垃圾、厨房垃圾、果壳、花草、衣服等。

  5.2.3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可以换取一定经济利益的、经处理后可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5.2.4大件废弃物是指公司及业户所淘汰的大件办公家具等。

  5.2.5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废塑料、废橡胶、废干电池、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有机溶剂、废油漆、废乳胶漆、废防水涂料、废硒鼓、废墨盒等。

  5.3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5.3.1管理处负责对各区域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回收并分类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垃圾集中存放处。

  5.3.2本公司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交由国家认可的、有资格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理,管理处负责将本公司及本单位的环境等要求事项通知废物处理公司。

  5.3.3对可回收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定期联络有关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以换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6.0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供方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

  7.0记录

  《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清单》

废弃物管理制度12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废弃物分类与标识

  2.收集与存储

  3.运输与处理

  4.安全管理

  5.员工培训与监督

  6.法规遵从与记录保存

  内容概述:

  1.废弃物分类与标识:明确各类医疗废弃物的定义,制定统一的标识系统,确保正确分类。

  2.收集与存储:规定废弃物收集容器的材质、颜色、容量,设定安全存储区域和时间限制。

  3.运输与处理:规范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指定合格的处理机构,确保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4.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保障员工和患者安全。

  5.员工培训与监督:定期进行废弃物管理培训,强化员工意识,实施监督考核机制。

  6.法规遵从与记录保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记录废弃物产生、处理情况,以备核查。

废弃物管理制度13

  物业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防止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确保所有固体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收集,妥善处置,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相关方和物业区域内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0职责

  3.1环洁部负责固体废弃物控制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分类回收。

  3.3综合部联络具备法定资格的合格废物回收公司,处理固化废弃物,其合作协议须经管理者代表确认。

  3.4各部门协助综合部负责对公司收集固体废弃物的相关方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0工作程序

  4.1固体废弃物管理原则

  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4.1.2所有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分别处理、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

  4.1.3分类回收是指按照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以后再收集,应在盛装固体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4.1.4集中保管是指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场所。

  4.1.5废渣处置服务供方评价:环洁部协助品质督导确认对回收废渣公司相关事项及资格进行评价,管理者代表审批,由综合部负责填写《合格供方名录》。

  4.2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4.2.1本公司物业活动服务中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一般

  生活垃圾、可回收废弃物(如废纸张、塑料、玻璃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灯管)、建筑垃圾。

  4.2.2一般生活垃圾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住户日常食宿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果皮、剩菜、塑料制品、卫生纸等。

  4.2.3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杂物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4.2.4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电池、医用药品(针头、针管等)及用具、废弃办公设备(灯管、打印色带、墨盒)、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及容器(农药、油漆空瓶)等。

  4.2.5建筑垃圾是指:装修、装饰房屋建筑/设备、设施改造而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及其容器等。

  4.2.6本程序要求本公司各部门以及物业区域的顾客将各自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类,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地点或垃圾箱内。

  4.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方法

  4.3.1.1生活垃圾

  与取得垃圾处置证的企业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3.1.2建筑垃圾

  与取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4.3.1.3有毒有害垃圾

  与具备政府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协议回收本公司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4.3.1.4可回收垃圾

  移交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处置。

  4.3.2综合部负责与具备政府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固体废弃物清运回收协议,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

  5.0支持/相关性文件

  《清洁服务控制程序》

  《工程维护部工作手册》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手册》

  《环洁部工作手册》

  《护卫队工作手册》

  6.0记录

  《合格供方名录表》

  《有毒有害废渣收集处置记录》

废弃物管理制度14

  【关键词】口腔医疗门诊;医疗废弃物;感染管理

  随着口腔专科门诊医疗设备的不断更新,新的诊疗操作技术不断应用于疾病诊疗中,伴随而来的医疗废弃物日益增多,引起医务人员乃至社会人群的关注。如何对废弃物进行管理,成为医院领导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不仅关系到改善社会环境、医院环境卫生污染状况;而且关系到医院医务人员、就诊病人的身体健康;重要的是关系到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病原微生物流行传播疾病。

  1门诊医疗废弃物种类

  1.1感染性医疗废弃物

  口腔医院门诊与综合性医院门诊有所不同,每一项治疗必须通过医师双手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治疗结果必须通过护士及保洁人员完成污染器械收集、洗涤、消毒、灭菌各种废弃物回收、分类、转动等,由于废弃物种类多、数量多,因而更具有传染性及传播疾病的危害。例如:高速手机和牙钻;水枪、吸唾器;拔牙、修复牙使用各类器具等,及磨牙碎屑、棉球、牙胶、小纸捻等,数量众多的敷料均染有血液、唾液,成为医用废弃敷料交叉感染的途径之一。

  1.2非感染性医疗废物

  如汞、砷、铅等X线胶片液;修复科、正畸科废弃的技工印模材料、石膏砂等污水及残余物;缝合针、扩大针、光滑针、金属成形片、金属车针等,均会产生污染源。同样对医院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1.3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具的推广使用,对预防口腔疾病诊疗起到了预防作用,受到病人、医护人员的欢迎。但增多的医用塑料废弃物如:一次性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漱口杯、手套、胸巾、印模、托盘、注射器、针头等的处置使医院难以承受。例如:就诊人数日门诊量1000~1500左右人次,需使用1000~1500套的'一次性无菌治疗用品。长此下去,每日、每周、每月、每年产生的废弃物可想而知。这些废物可成为最直接的污染源头,成为血液性疾病传播的传染源。这些医疗废弃物在医院的产生不仅对医院内医务人员有造成感染的危险,也可能污染环境造成社会疾病的流行。

  2门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2.1未建立主管和监管部门或两者未能协调配合

  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各级部门重视。检查、监督职责不到位。

  2.2分类环节控制不严格

  在工作中时常表现:医用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送。

  2.3规范操作不严格

  表现在:一次性手套、口杯、纸巾使用后丢弃在生活垃圾箱内等,既没有保护病人,也未达到保护自身健康的目的。

  2.4缺乏社会的必要监督机制

  缺乏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知识培训等。加之交接手续不完善、不规范,登记制度基本处于滞后空白,从而造成了医疗废弃物不规范收集和运输。

  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思想重视。

  2.5医院环保设施滞后于医疗业务技术的发展

  表现在:管理脱节,设备陈旧,废水管网渗漏,废水排放不标准。

  转贴于

  3门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对策

  3.1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各科室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标准执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回收人员体检制度等,对医用废物有分类收集、分类装置、分类标示。减少医务人员及病人的直接接触污染。每日科室有保洁人员对医用废物收集、分类、运送至医院放置点进行交接记录,每月统计上报,改变有法不依的现状。

  3.2加强医疗废弃物设施的建设

  建立污水处理设施,防止医疗废弃物在收集中丢失、遗弃或混入生活垃圾,给社会、医院造成污染。

  3.3加强环节控制与规范操作

  医院应实行严格的统一采购;医院负责废物存放处理应有专业人员。

  3.4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环保职能部门的协调统一

  医院则应解决好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场所,对贮存时限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判定,反馈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5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教育

  尤其是口腔诊疗后的医疗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很易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形成交叉感染或二次污染。因此,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弃物相关的宣传普及教育至关重要。使每个医护人员都意识到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参与。从而减少和避免因医疗废弃物而引起的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3.6加强院务后勤部门的监管力度

  做到万无一失。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解决、关注、汇报,防止对医院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3.7加强专业培训与监督治理

  对医疗废弃物处置操作专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提高他们对医院医疗废弃物危害的思想认识。提高在岗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环保意识。

废弃物管理制度15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明确废弃物定义:确定哪些食品加工、烹饪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属于餐厨废弃物。

  2.废弃物分类:依据废弃物性质和处理方式,进行科学分类,如有机、无机、有害等。

  3.收集与存储:规定废弃物收集容器的规格、材质,以及存储地点和时间。

  4.运输管理:设定废弃物运输流程,确保安全、合规,并防止二次污染。

  5.处理方式:规定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如堆肥、生物转化、能源回收等。

  6.监管与记录:建立监督机制,对废弃物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7.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废弃物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8.法规遵从: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概述:

  1.制度建设: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完整的废弃物管理流程。

  2.硬件设施:提供必要的废弃物收集、存储和运输设备。

  3.操作规范:详细的操作指南,指导员工正确处理废弃物。

  4.合作伙伴:选择合规的废弃物处理服务提供商。

  5.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废弃物泄漏或其他紧急情况。

  6.质量控制:监控废弃物处理效果,保证环保标准的实现。

  7.审计与评估: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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