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理论基础的方法论思考论文

时间:2021-09-09 14:32:4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教学论理论基础的方法论思考论文

  对于一门学科的理论基础的探讨,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学科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然而,由于学科性质和研究者的视角不同,导致多数研究常常局限于将本问题转换为研究本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得对本问题的研究出现无法表面化与肤浅化。教学论作为社会学科之一,同样也面临相同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从问题本身出发,透过对理论基础的内涵分析,尝试提出理论基础的核心与实质。

教学论理论基础的方法论思考论文

  一、基础理论与理论基础

  要分析何为理论基础,则应明了几个相关且容易混淆的概念:

  第一,基础理论。所谓“基础理论”,一般可以认为是最能代表和体现这门学科特点的理论。从学科理论发展的历史看,基础理论是一般发端于本学科且与本学科的研究问题直接相关的理论,也是在本学科实践中通过总结、概括而形成的理论。正如刘永富所说:“一门学问的基础理论是最能代表、最能体现这门学问的特点的部分。它研究自己特有的问题,提供独立于其他学问、与其他学问不相交叉的研究成果。例如,哲学基础理论或理论哲学所研究的一切内容都是哲学作为与其他学问不同的一门学问所特有的,是自己决定的,不必涉及、不必针对任何其他学科、其他领域。”在这里,刘永富将“哲学的基础理论”与“理论哲学”看作是同义语,实际上意味着对一门学科基础理论的理论性的强调,这也就提出了基础理论的理论性的问题。即所谓基础理论,必须是“基础的”理论,而非是“应用”或“技术”理论,换言之,基础理论是相对于“应用理论”和“技术理论”的理论。如果将这种理解应用于教学论研究,则可以认为,教学论的基础理论应当是教学论中能解释、说明这门学科中最为基本的范畴的理论及其体系。更为简单地看,所谓教学论基础理论,首先是将教学论中最为基本的概念、范畴加以明晰,并由这些概念、范畴所构成的一套能解释、说明教学的理论及其体系。究竟哪些概念、范畴是教学论中最为基本的,应用这些概念、范畴所能解释的教学现象的可能性与局限性究竟怎样等问题的探究,则成为不可回避的首要问题。从教学论这一学科视角看,基础理论是源于本学科且用本学科的话语方式和立场,通过对教学这一现象的解释与描述而获得的理论。

  第二。理论基础。理论基础则是“基础理论”的“指导思想”、“行动指南”、“指导原则”、“哲学论据”或者可以称作“理论的理论”。有教育学者认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是指“为教育提供知识准备、价值取向论证基础和方法论具有基础性和普遍指导作用的理论”。而判断一门学科知识能否成为这门学科的理论基础,则主要是以这些知识是否具有本门学科的自身理论品格,即“教育学研究如果在忘却自身特点的情况下,盲目追求这些外在的标准,必然会在不能成功之处责备自己的失败,而在自己能成功之处却真正失败了”。显然,在探究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时,这种对本学科品性的强调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教学论研究中,对教学论理论基础的研究,已经出现了一种转换,即教学论的基础理论是属于教学论本身的理论,而教学论理论基础的研究,则是关注支撑教学的所有理论的其他理论。换言之。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是特指其他学科的知识(或理论),由于这些理论能解释与说明教学问题(或现象),因此,可以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问题的转换使得研究的焦点转化为:哪些学科可以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为什么需要这些学科作为自身的基础以及究竟从其他学科中吸收什么等问题。

  基础理论与理论基础的划分,对于我们深入探讨教学论的理论基础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因为在众多的对教学论理论基础的研究中,由于没有对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导致至少在哪些学科可以成为教学论的基础理论学科上出现过多的学科,也必然导致由于教学论理论基础的学科过多而无法开展正常研究。

  二、教学论理论基础:方法论思考

  近年来,教学论研究的一个核心命题也是多数研究者关注的问题是教学论的理论基础问题,但是,从教学论相关著作看,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几乎都局限于教学论和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的探讨,多数研究大致存在这样的研究假设:由于教学论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其研究的问题虽然千差万别,但能支撑这些理论的知识常常源于与教学论研究问题相关的学科,由于这些知识能够解释或支撑教学理论中的相关观点(或思想),因此,他们就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在这种假设之下,教学论开始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但是,如何开展对教学论理论基础的研究,则需要我们做如下思考:

  首先,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是源于外还是源于内,即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是源于教学论本学科之外还是源于本学科之内。前文中已提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如果源于本学科之内,则可以将其看作是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换言之,教学论的基础理论主要是由教学的最为基本的相关概念的解释、分析而形成的理论,这些理论既构成教学论最为基本的理论形态,也成为对教学论研究的最为基本的形态。如果这一假设可以成立,那么,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就必然是源于外的,即所谓教学论的理论基础主要是能支撑或能从某一视角解释教学理论的理论,这些理论是属于其他学科的理论。问题是如何判定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的学科来源,一般而言,可以从理论首创于何种学科、首创者是哪一学科的代表人物以及这一理论的运用范围等几个标准来判定。

  其次,哪些学科的理论可以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教学论虽然以教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但是,其学科层面的分析则可以看到教学涉及多种因素且由于教学(乃至教育)都以人及其所处的背景、作用的方式为研究对象,因此,能够成为教学论理论基础的学科就不仅仅局限于教育学本身。正如有学者认为:“教学论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要科学有效地指导教学实践,就必须建立在对人的本性、人的发展、人的学习方式以及人对社会影响的反应所构成的世界的正确理解之上,这已为教学论的历史发展所证明。可以说,以人为研究对象的一切经验科学所提供的已经得以确认的知识成果是教学论建立与发展的当然前提。”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本身涉及多种因素,而这些因素显然并非仅仅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因此,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运用于解释说明教学问题就成为可能;同时,每一学科都有着自己的研究方式和研究思路,在其研究的历史发展中会形成自身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也可以从一个侧面提供分析与解释教学问题的新的方法,从而形成教学论研究的新的途径和新的研究范式;再次,也有论者以这样的论证方式提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问题,如“教学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或“教学是一种人类的特殊现象”等等,以此说明教学论的研究就需要从社会学中寻求理论依据,问题是,所谓“教学是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一个命题,仅仅表明教学活动的社会属性或对社会需求的反映,但教学现象与社会现象是原本固有的归属差异,决定着这些学科对教学论研究的意义的有限性,即它们(其他学科的理论)充其量提供的是关于“人”、“社会”、“文化”等的事实材料或观念,而不直接为教学论中的核心概念或命题如“教学的构成”、“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提供事实材料或观念。

  第三,是否与“教学”这一现象及相关的要素相关联的学科都可以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这就是能成为教学论理论基础的学科的资格问题。从我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看,往往是只要某一学科的某一理论在解释教学问题时似乎具有某种合理性,且在教学论研究得到大量的应用,这一理论及其所属学科就可以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或基础理论学科。其结果是对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成为一个庞杂的群,且有愈来愈多的趋势,任何与教学有着联系的学科都被教学论研究者看作是教学论的基础学科。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到另一现象,教学论在以其他学科作为自身的理论基础时,对诸如哲学、心理学理论的过度依赖,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成为自1949年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教学论研究的唯一的理论基础,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中的任何语录几乎都可以成为教学论研究的唯一正确的结论,直至目前,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仍然是我国教学论研究的重要的理论基础;再如心理学作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这已是自赫尔巴特以来公认的,但可以看到,心理学的每一次进步或出现一种新的理论,都在教学论研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正如建构主义心理学的出现,导致从理论研究看,似乎不提建构主义,就表明自己的研究落后于时代,于是建构主义成为当今教学理论研究的核心词;再从实践工作者看,一些人对于建构主义并未有深入的研究,但在其研究成果的表述上,却常常以建构主义的相关语言或名词“武装”自己。从我国现有的研究看,一个基本的认识是,哲学、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已经成为教学论研究的潜在基础学科,而社会学等一些新的学科成为显基础学科。

  第四。如何以其他学科的理论作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教学论需要其他学科作为自身的理论基础,这已为广大学者所认同,但其他学科在教学论研究中究竟起到何种作用,则是当前教学论研究的一个焦点。一般而言,教学论从其他学科中寻求理论基础有两种基本的做法:其一为将其他学科的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支撑,即其他学科的理论成为教学论研究的“理论依据”,其目的在于在构建教学论新的理论体系或解释一些新的现象时,能从其他学科已经证明是合理的理论体系中找寻教学论的新的生长点,从而使得教学论的研究有着与以往研究迥异的研究思路与方法,这种认识的典型表现形式是:将其他学科的理论原封不动地加以介绍,或生搬硬套地将其中与教学有着某种联系的论述加以分析,以此证明教学论研究的某一命题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因为其他学科已经获得了足够说明其合理性的证据;其二是从其他学科的研究中引用一些语录,将其他学科的知识当作教学论研究的“材料库”,随意从其他学科借鉴对自己研究有益的成果,其结果是无论表现形式、研究方法还是研究成果的表述都不伦不类;其三是从现有的教学论的研究中,出现诸如某某现象的某某学科基础或某某现象的理论基础,其直接的做法是完全将其他学科比如社会学的理论流派(结构功能主义、冲突理论、新社会学等)无一遗漏地加以介绍,而不顾自己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其结果必然是形成难以调和的“两张皮”,即其他学科的理论根本谈不上能对自己所要研究的现象提供合理的解释路径与方法。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应当是首先兼顾教学论本身的学科特点,将教学论中的一些基本的概念或命题加以澄清与罗列之后,从其他学科对这些概念、命题的解释中获得新的理解。

  综上,探究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显然不应当只是局限于教学论这一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的.探究,更不能局限于哪些学科可以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的研究。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学科研究的差异,从其他学科引用某种理论的合理性如何,如果不对这一问题加以澄清,则教学论难免不被其他学科“占领”。

  三、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未来走向

  基于以上认识,对于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的研究需要从如下方面进行分析:

  (一)建立最低限度的理论共识

  在教学论的研究中,概念的不统一、用语的混乱一直伴随着我国教学论研究的始终,也困扰着教学理论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一直以来我国教学论研究缺乏最低限度的理论共识,导致教学论研究在基础理论上争论不断,也制约着教学论研究的未来发展前景。在探讨教学论的理论基础时,首先需要明了教学论的基础理论,这是因为,教学论的基础理论作为教学论理论的核心,支撑并决定着教学论的发展,但是如果教学论的基础理论究竟是哪些尚缺乏共识,则根本无法探讨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基于这样的认识,建立最低限度的教学论理论共识就成为必然。

  所谓教学论最低限度的理论共识,是指教学论理论中的最为核心的基本概念与原理,这些概念与原理支撑并决定着教学论的基础研究,也构成教学论的基础理论及其体系。自解放以来,由于受到前苏联教学论的影响,教学论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体系,即包括教学目的、教学过程原理、教学方法手段、教学原则、教学组织形式与教学评价等,这种理论体系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而延续多年,但“这种理论体系的不足在于它缺乏内在一致性,从教学原理原则到施教体系缺乏内在一致;对教学过程的认识的具体化程度不够,因而对实践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教学论体系结构中的问题,也有研究者从教学论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上提出教学论应当注重分化与综合研究,既需要通过其他学科的研究范式的介入,实现教学论的深化,也需要对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的通盘评价与分析,实现各学科知识在教学论之下的综合研究;也有学者从理论体系的视角提出我国教学论的理论体系属于实践规范体系,但描述规范体系和诠释规范体系显得发展不足。总之,对于我国教学论的理论体系的批判,由于研究者研究视角的差异及所持有的价值标准的不同,导致对这种基础理论的未来发展出现了多样的结论。但如果仅仅只有批判,则必然导致教学论失去发展的方向。

  对教学理论的基础范畴和原理的界定,首先应当从其在整个教学论的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人手,因为最低限度的教学论的理论共识至少存在如下四项基本功能:一是指导功能。能够对现实教学世界的制度与学理进行评价,从而科学地指导我国教学制度建设与理论体系的建构,以减少其盲目性,促使其沿着合乎基本规律的方向和理想目标健康发展;二是整合功能。最低限度的理论共识意味着这些基础的教学理论贯穿于教学具体理论、规范与制度的始终,从而促使整个学科的知识体系趋于和谐、有序和统一;三是阐释功能。能够对我国教学的概念与范围、目标与手段、内容与形式等做出比较确当的阐释,从而建立起教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四是修复功能。以足够的开放性和兼容性,通过不断地自我修复满足时代发展及社会变迁的需求。根据这样的认识,教学论的基础理论应当包括教学目的论、教学过程原理、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原则、教学组织形式等,这一基础理论体系与我国几十年来所形成的传统相关联,而20世纪80年代随着西方教学理论的引人及其对我国教学论研究的影响,一些新的教学理论如教学设计、教学模式、教学策略等理论,则可以看作是关于教学手段、原则、方法和组织形式等的理论。

  (二)确立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

  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就表现形态看,既可以表现为学科形态,也可以表现为知识(或某种理论)形态,但无论如何,都需要确立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究竟包括哪些。在确立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时,应当从以下方面考虑:

  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总是与教学论的基础理论相关联,换言之,教学论的基础理论决定着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一般来说,教学论的基础理论由于是对教学中的最为基本问题的认识,因此,只有围绕最为基本的教学问题开展的其他学科的研究,才对教学论的研究具有参考价值。处理这一关系的方法应当是:在确定教学的基本范畴的基础上,从其他学科中寻求与教学论研究有着差异的解释方式,如“知识”问题是教学中的基本问题,但由于教学论对知识的研究受到学科本身的限制,使得研究无法深入,于是,近年来教学论开始借用认识论、知识论等学科的相关理论,来解释教学中知识的特殊性,并根据教学的独特性,探讨教学中知识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得到有效传递;再如“交往”,20世纪90年代后,一些专著都对教学中的交往进行了探讨,如吴也显主编的《教学论新编》、唐文中主编的《教学论》等,自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以来,交往被视为教学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表现为对交往在教学中的意义、教学交往的特殊性等似乎属于教学论研究问题的探讨上,另一方面,研究者也从一般交往理论中衍生出教学的规范要求,更有研究者从现代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中,寻找对于交往的其他学科的理解,以期获得对交往的多视角解读,从而为教学论的研究提供可资参考的观念和措施。

  这一对教学论理论基础的阐释,实际上将研究视角转向了问题的另一面,即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究竟包括哪些。对于这一问题,如果基础理论学科仅仅只是少数几个,那么,通过分析是可以将其罗列出来的,但是,由于当今对教学问题的理解常常是多视角的和多元的,这种多视角和多元决定着教学论的研究可以从其他学科之中借鉴更多的新的研究成果,目的是促使教学论获得新的发展源泉。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从基础理论出发,应当包括心理学、哲学、社会学,这三门学科可以看作是教学论理论基础最为核心的部分,同时,由于其他学科(如管理学、人类学、经济学、生理学等)也与教学本身存在着联系,也可以是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如果再将教学的研究视角拓展,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还应当包括历史学、人才学、“三论”等学科。这一划分方式,是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由紧密向外的扩展,即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可以包括与教学有着紧密联系的学科,也包括某些理论能够支撑教学的某些细小理论的其他学科理论。如果这一假设成立,我们就可以预言: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并无罗列的可能,随着对教学本身认识的拓展,其他新的学科(如物理学等)都可能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

  (三)确立能够成为教学论理论基础的标准

  由于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一般是以学科的形式出现的或是作为学科而成为理论基础的,但是,学科之间的差异决定着不可能一门学科的所有理论都能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因此,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只是意味着这一学科的某些理论能够为教学论所“占有”,在此,判定能够成为教学论理论基础的学科的标准的建立就成为必然。

  标准应当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从教学论本身看,只要是教学论的基本概念或原理从其他学科中得到借用,或可以用其他学科的某种理论(这一理论应当是源于这一学科且在这一学科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加以解释,则这一理论所从属的学科就可以看作是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其次,从其他学科看,其所特有的理论应当能为教学论的研究提供:诱发问题意识,使教学论产生新的问题,并为新的问题提供可接受的答案;能促使教学这一学科解决问题的能力,即当其他学科知识或理论能够为教学论研究所加以利用,那么,这一理论就可以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如果这一理论本身又是这一学科的较为重大的理论,那么这一学科从属的学科就可以成为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学科。

  总之,教学论的理论基础作为教学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只有从方法论上给予澄清,才能使该问题的研究达到其应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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