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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干部选拔制度的思考

时间:2021-10-01 11:41:38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健全干部选拔制度的思考

   一 干部选拔工作中失真失实问题分析

    (一)投票民主推荐中失真失实问题分析

关于健全干部选拔制度的思考

  当前,在一些地方民主推荐干部时普遍存在的拉票问题,严重干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群众公认、注重实绩”重要原则的落实,造成真实民意“隐形”、推荐失真失实及用人失察失误。

  现对某单位一次有200人参加的民主推荐会推荐1名厅级干部(规定只能推荐1人)的大致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见表1、表2)。

    表1 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情况  

  按《条例》规定应当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数         合计

    不具备被推荐资格者         具备被推荐资格者

厅   50岁以上者  任职3年以内及       (按《条例》规定

级  (此次考核规  副县级(《条例》规  具备被推荐资

    定不予推荐) 定不具备被推荐资   格)

           格)

30人      40人        40人         90人   200人

  

    表2 民意推荐得票情况  

总票数分布(此次考核规定每人只能投一票)         合计

有28人投自己1票又各得5票,         剩余:32票   200票

共有:28×1+28×5=168票

最   同上栏。得5票,自己投自      假定剩余票    38票

高 票 己1票,共有6票         全投向1人,

得 数                   得32票

情 得

况 票           38/200             约20%

  率

  

  通过上述表格分析可以看出,一次性民主推荐存在一定弊端:一是具备被推荐资格者人数众多,由于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各自私心作怪,很难站在公正公道的立场上投票,推荐结果必然失真失实;二是由于拉票现象的存在,具备被推荐资格的90人都有可能采取违规动作以获取“选票”,致使得票不集中,不能真正推荐出优秀者;三是即使得票第一名,得票率也不会高(不足20%),群众公认原则无从体现;四是难以消除得票最高者的“拉票”嫌疑。总之,仅以一次性投票的结果为依据,确定“相对多数”得票者为考核对象,有失草率、偏颇,难以避免用人失察失误。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拉票”这种不正之风,甚至比任人惟亲、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隐蔽性。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拉票者得票最高(尽管属“相对多数”),得票最高者往往被确定为考核对象。这些人中,有的就是品行不端、投机钻营的腐败分子。但由于他们经过合法的民主推荐程序,戴有群众公认的“桂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上一级领导班子,一旦其腐败行为被揭露、追查用人失察失误时,在民主推荐程序上却查不出问题,因此,责任追究无从谈起。

  拉票者的大致类型:

  1.投机钻营型。个别拉票者善于投机钻营,削尖脑袋当官,心术不正,品行不端,惟恐得不到提拔,不择手段地拉票。这些人绝非仅在会议之前活动,往往预谋较早,只要有“缺位”机会,他们就动手。有的施以小恩小惠,有的请老领导老朋友出面做工作,有的甚至重金收买、美色迷惑。

  2.惟恐吃亏型。多数拉票者属此类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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