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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体制中的信息系统

时间:2021-10-01 11:30:30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政策制定体制中的信息系统

  健全、合理的政策制定体制是政府公共政策科学化的必要前提和组织保证。而政策信息系统又是公共政策制定体制的基础组成部分,它所搜集和处理的信息是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和先决条件。特别是当代世界正处于信息革命把人类从工业社会引向信息社会的进程之中。这一经济和技术发展的新趋势,要求公共政策的制定突破传统的经验框架,发展适应新的经济和技术环境的政策信息系统,提高政策系统的信息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本文拟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信息系统在政策制定体制中的独特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探讨一下我国现阶段在发挥这种作用方面的不足之处及应采取的对策。

   一、决策信息系统的职能作用

   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把政策制定体制看作是一个大系统。

   其一,政策制定体制是由若干功能各异,且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机构(子系统,即信息子系统、咨询子系统、决策中枢子系统)结合而成的完整而有机的整体。各子系统分工明确,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分别承担搜集、加工和传递信息,设计多种备选方案,统筹确定政策目标和选择最佳政策方案等不同职能。它们缺一不可,共同围绕着政策系统的整体目标相互配合,达到最佳的系统整体效应,体现了“整体大于其各部门之和”的系统原理。

   其二,任何系统都有层次性,一个系统往往具有自己的子系统。而这一系统又是一个更大系统的子系统。同样,政策制定系统作为若干子系统的集合,又是被行政体系、政治体系(国家机关)这个大系统以及社会环境这一更大系统所层层环绕的一个子系统。(如下图所示)

   其三,任何一个系统都必须与它所处环境(大系统)发生相互作用。这里有必要区分两种类型的政策系统,一种政策系统是封闭式的,主要表现在于,它把自己这个系统与环境相对分离开来,它的活动方式主要是依靠其自身所享有的垄断地位,通过掌握的国家权力把自己的行为强加给社会,它对环境的种种反映表现出漠不关心。另一种政策系统是开放式的,其基本特征是:它与环境之间始终保持着有机的动态关系,它们之间具有充分的交流。它对环境的种种反映十分敏感,并通过自身的转移,满足环境的各种需求,以保持与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这两种不同形态的政策系统,对环境的作用程度不大相同。开放式的政策系统,由于充分注意了环境的各种变化,因而它能有效地引导整个社会协调发展。而封闭式的政策系统,由于它不太关心社会需求和环境的变化,因而它在对环境的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往往是不对路的,甚至会造成社会环境的混乱。因此,我们有理由强调,行政组织构建应当是开放式,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之中,显得极为重要。只有不断扩大行政组织的信息源,不断以外界的需求和变化调节行政组织的行为,才能增强行政组织对环境的控制能力,才能使行政组织自身得到充分的变革和发展,才能建立起行政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

   附图

   其四,政策制定系统与社会环境大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表现为信息的输入、转换、输出和反馈的过程。首先,来自社会的意见、要求、支持、资源等作为信息输入到政策制定系统,后者以此为重要依据进行信息的转换,即确立政策目标,拟定备选方案,选择最优方案,然后交执行系统去贯彻实施,从而以信息输出的形式对社会施加一定的、有时是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亦即政策效果,其实质是对社会提供的服务;最后社会对政策效果所作的反应或评价信息又反馈给政府,于是便出现了新的输入,政策制定系统根据反馈信息(新的输入信息)在必要时对政策作出调整或修正,这样借助于信息的反馈,决策系统和社会大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输入――转换――输出)就成为一个循环往复、连续不断的动态过程,如下图所示:

   附图

   在上述过程中,信息子系统作为现代政策系统的基础部分,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各种渠道,把来自社会和国家其他机关(如立法机关)以及政府内部的各种意见、要求、建议等等原始分散的信息情报集中起来,进行科学处理(即通常所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转换成适合政策咨询系统和中枢系统需要的优化可靠的信息,然后再把政策执行后取得的效果以及社会公众的有关评价等信息经过必要的综合处理,反馈给政府,从而沟通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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