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的几点商榷意见
由教育部社政司下发各高等院校参照执行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是我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中一个新的里程碑.但是,其中有许多表述值得商榷:(1)真理和谬误的划界不等于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2)把科学研究方法与技术研究方法截然分开的理论依据不充分.(3)作为科学哲学核心内容的科学知识论教学内容显得薄弱.(4)不宜用科学社会学的部分内容替换科学技术与社会的教学内容.(5)科学技术的创新理论的逻辑阐述不完整.科学技术的创新必须以科学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为基础,新的教学要求应该补充完整这个内容.
作 者: 张功耀 作者单位: 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湖南,长沙,410083 刊 名: 自然辩证法研究 PKU CSSCI 英文刊名: 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 年,卷(期): 2004 20(6) 分类号: N031 关键词: 自然辩证法概论 教学要求 商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