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15篇【荐】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工作制度1
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领导组织
(1)组织形式:
1)30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2)30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2)组成人员: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一般设主任(组长)1人,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副组长)1~2人,分别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兼任,或由预防保健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兼任。委员由医务科、内、外、妇、儿、传染科医师、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供应室护士长、手术室护士长、总务科科长等有关人员兼任,人数可视医院规模、性质、任务而定,一般委员会不少于10人,小组不少于6人为宜。
(3)任务和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卫生管理部门防止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的规划,各项卫生学标准及管理制度。
2)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考评管理效果,研究改进措施。
3)负责对新建设施进行卫生学标准的审定。
4)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5)负责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填报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监测表。发生暴发流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医院感染机构
(1)机构设置:
医院感染管理科是医院感染管理的二级机构,也是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医院感染各项计划的实施。
20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可在预防保健科或护理部设立感染管理小组,由专职人员组成。
(2)人员编制:
1)医院感染管理科应设主任、副主任、专职医师和护师、专职或兼职检验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科主任应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担任感染管理的医师,要求是医学院校公卫系毕业或临床医师经专门训练者;担任感染管理的护师,要求正规护校毕业,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经专门训练的护师以上人员。
2)按照每人负责250张床位的比例配备医院感染监控护师。
3)医院感染管理科在行政上属职能科室,在业务上属医技科室,具有双重性质。该科医护人员享有同级医护人员的一切待遇,如晋升、护龄、卫生津贴等。
(3)任务和职能:
1)在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拟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执行各项监控制度,每月监测、分析、报告发病情况和消毒效果。
3)对医院感染流行及时调查分析,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发现暴发流行时必须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同时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4)协调全院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
5)开展医院卫生学管理的专题研究,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6)开展全员医院感染在职教育,组织对监控人员的培训,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
3、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为医院感染管理机构中的三级管理机构,由科(副)主任、病房监控医师、护士长和监控护士组成。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的感染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1)做好本科室住院病人医院感染的监测工作。经治医师对于医院感染病例应于24小时内以报告卡的形式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一旦发现暴发流行,必须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做好本科室的消毒、灭菌、隔离工作,防止外源性感染。
(3)遵守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原则,做好微生物监测工作。
(4)落实各种消毒隔离和感染控制制度。
(5)实施本科室职工的医院感染在职教育。
【监督检查】
市、区卫生局每年组织检查,内容包括:
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制度】
1、临床医师发现所经管的病人出现医院感染时,须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登记表)”,并于两天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或相应职能科室。出院时应在病历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上填写医院感染部位的诊断。
2、医院感染专职人员至少每2天一次下到病房和微生物室查阅、收集、核实感染病例。确系医院感染后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
3、医院感染专职人员每周到病案室查阅所有的出院病历,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漏报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反馈给漏报科室。
4、各病区(科室)加强环境卫生学的自检工作,每月定期做好七项标本的监测(灭菌物品,消毒物品,使用中的消毒液、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空气、紫外线灯管)。特殊科室加强特殊项目的监测(如:供应室对高压锅的监测、血透室对透析器、透析液的监测等)。
5、医院感染专职护士每月对重点病区(科室)(如:供应室、血透室、手术室、产房、爱婴区、外科病区、监护病房、治疗室等)进行微生物学监测,非重点科室每季度监测一次。
6、为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应每月对本院住院病人的医院感染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及流行病学分析,内容包括全院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各病区(科室)的医院感染率,各部位的感染发生率,全院及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以及医院感染易感因素、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药敏试验结果、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等项目的统计、分析。
7、医院感染专职人员每月把统计分析出来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科室,并及时上报给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等,并帮助不合格的科室查找原因,提出控制措施。
8、每月的医务例会上主管院长应在会上通报上个月全院医院感染的情况,并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9、一周内发现同一病区(科室),发生三例同种病原体引起的感染,病区应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给医院感染管理科或相应职能部门,并进一步做病原体的分型鉴定。如确定为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医院感染管理科或相应职能部门应在24小时内上报给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同时上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制定控制措施。
10、医院感染专职人员以及各病区(科室)如监测出灭菌物品、消毒物品、使用中的消毒液等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时应在24小时内查找原因,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监督检查】
1、各病区(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要做好科室医院感染的`日常监测工作。
2、感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统计漏报率,漏报率应<20%。
3、成立消毒隔离小组,每月不定期对全院各临床科室进行清洁、消毒,灭菌质量检查。
4、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对不报者将追究各级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应对本单位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和使用安全。
2、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包装上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和有效期,并附详细使用说明,介绍产品保存条件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3、设备科每次购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推销员证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查验每一批号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和有效期,作详细登记并保存。
4、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整洁、干燥,要严格防止再污染。消毒供应室负责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发放工作,并作详细登记。各科室在领取后应按用途设专柜妥善保管。
5、临床科室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凡包装破损或过期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监测其消毒效果。
6、一次性医疗用品在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消毒、毁形或焚烧,作无害化处理。受到严重污染的,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密封后直接进行焚烧处理。
【监督检查】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季度对设备科购置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等查验,持省级卫生许可证率须达1000%,无不合格产品。
2、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季度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检查,是否做到及时消毒、毁形或焚烧。
3、凡不按制度要求购买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医务用品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感染者追究责任。
4、医院感染科及卫生防疫部门每次检查到不符合标准物品要追查进货渠道,追究采购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消毒剂管理制度
【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消毒剂的使用品种,确定供货厂家。购置消毒液或更换消毒液生产厂家,必须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执行。
2、供货厂家应具有医药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3、药剂科每次购置消毒剂,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查验每一批号消毒液的检验合格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浓度、有效期和使用说明等,并做详细登记。
4、由医院制剂室配制的各种消毒剂必须标明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浓度和有效期,并经过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临床使用。储存的各种消毒剂必须达到其相应的有效浓度,监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其他科室不得擅自配制和稀释消毒剂。
5、科室领回消毒液后应存放于整洁、阴暗避光处,每次打开后应立即密封,避免挥发和污染,影响消毒效果。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灭菌处理。使用消毒液前必须二人以上查对浓度、有效期、出厂日期及领回日期,并有签字纪录。
6、临床医务人员应了解各种消毒液的性能、作用、有效浓度、作用时间、使用方法及影响因素,并严格按照对物品消毒与灭菌的要求程度选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不得擅自更改。若遇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制剂室。
7、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消毒剂的购置和配制,并指导临床使用各种消毒剂。应每月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消毒效果。临床上凡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消毒剂,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监督检查】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季度检查药剂科购置的消毒剂,持省级卫生许可证率须达100%,配制的消毒剂必须经过质检,标明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浓度、有效期,无不合格产品。
2、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月对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有无使用不合格消毒剂。
3、市、区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特别的消毒剂定期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反馈有关医院。
4、凡不按上述制度购买、配制、使用消毒剂者为失职,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院内感染者依情节严肃处理。
医院污水、废弃物管理制度
【制度】
1、医院应有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医院污水排放必须符合标准。
3、无机废弃物应定点集中,定时清除外运。
4、有机废弃物应采用焚烧处理。焚烧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有工作记录。
5、焚烧炉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监督检查】
1、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有专人管理,每日消毒工作记录,每日余氯和每季度消毒效果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有机废弃物的收集和焚烧处理过程。
3、焚烧炉应由专人管理,设备应运作完好,工作记录完整。焚烧炉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医院感染在职教育与培训制度
【制度】
1、对医院感染科专业人员必须加强在职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每月科内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每季专题讲座一次,每年外出学习一次。
2、对医院感染监控员的培训。由各临床科室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威信的医师和护师担任医院感监控员,由医院感染科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3、做好全员医院感染知识再教育,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普及教育,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培训方式可采用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文件、书刊或讲义,观看医院感染控制教学录像片,请专家作专题讲座,举办学术报告,医院感染知识考试等。
4、凡在临床科室任总住院医师或即将晋升主治医师者,均应到医院感染科短期学习一周。
5、新分配来院的医护人员在岗前教育课程中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6、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业培训班,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如医生抗生素学习班、护士消毒灭菌学习班、行政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清洁工的保洁培训班等。
【监督检查】
医院每年定期逐项检查医院感染科专业人员及其它各类人员在职教育的各种记录。
医院工作制度2
1. 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
明确。
2. 工作人员进入手术间时,须戴外科口罩和帽子,口罩必须盖住头部和面部毛发,更换洗
手衣、鞋。外出必须更换外出衣、鞋。工作鞋应利于清洗,每天清洗,每周消毒。
3. 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应靠近手术室入口处。每一手术
间限置一张手术台。手术室洗手、刷手、穿手术衣、戴手套、护士铺台,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等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4.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手术期间手术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并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
5. 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各种无菌包、无菌容器内的消毒或灭菌剂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存在专用洁柜内,有效期为一周,并定期检查、更换及灭菌处理。能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尽可能采用小包装压力蒸汽灭菌;采用2%戊二醛浸泡灭菌的器械需标明时间、执行人,浸泡10小时后用无菌水冲净方可使用。所有无菌盒一经开启24小时后重新灭菌;干镊每4小时更换灭菌一次。
6. 严格按照外科手消毒流程执行术前刷手工作。洗手刷应一人一用一灭菌。
7. 所有一般患者用过的手术器具及物品的处理,必须先去污染,再加酶清洗,清洗后的器
械应仔细检查洗涤质量,及时用烘干设备进行干燥打包送灭菌。
8. 有感染症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应安排在隔离手术间进行手术。用后器械物品按常规程序单独处理(遵照洗—消—洗的`过程)。如被特殊感染病原体(如甲类传染病以及属甲级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原体、朊毒体)污染的医疗器械或物品先消毒,再清洗,再行消毒或灭菌。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凡参加手术人员离开手术间前,应将污染手术衣、鞋等所有防护用品脱在本室。手术室环境按要求清洁消毒。
9. 麻醉用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口应一用一消毒;氧气湿化瓶使用后终末
消毒,并干燥保存备用;严重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10.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手术室应定期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一般每天小清洁两次,
每周大清洁一次。每台手术后、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用消毒液擦拭地面、物表,必须湿式清洁。定期进行室内开窗通风,每天2次,每次30分钟或以上,而后按要求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环境。工作人员应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配制、使用、检测方法。
11. 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床单,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
应专车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12. 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手术废弃物品必须置黄色防渗漏或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密闭运
送,集中收集送医疗废物暂存间。
医院工作制度3
为了加强我院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依法在本院注册满一年,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未进行定期
考核的执业注册医师。
二、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周期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分“一般”和“简易”两种形式,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四、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由医教科、各科科主任协同负责,职业道德评定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委员会最终审定考核结果。
1、业务水平测评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2、工作成绩评定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如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完成本职工作,根据政府指令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卫生下乡以及其它工作。
3、职业道德评定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五、考核机构
我院成立本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下设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六、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医院工作制度4
一、洗衣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负责对全中心各科室医用被服进行清洗、消毒、干燥,按要求折叠,做好被服供应工作。
三、被服清洗按分类洗涤,有院感要求的应单独清洗,清洗的被服必须干净,无明显血迹、污迹和破埙。
四、规范使用机器设备,严格按照洗涤设备操作程序操作,每日使用设备前应试运行检查,使用后按要求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科负责人,禁止违章操作。
五、节约洗涤成本,机器在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看工作流程,不准超负荷运转或空转,工作完成后及时关机。
六、认真工作,积极节约,细心保护设施,合理利用水、电、物资资源,在科室交接时应确认任何不能再使用的旧物品数量。
七、工作时间不准做私事,打私人电话,私人洗涤。
八、禁止将洗衣房被服等物品带出私用,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立即处罚。
九、热诚地负责被服的.收取和派送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认真仔细地清点物品数量,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一旦发现差错,能够及时处理。每年进行1~2次全面清点工作。
十、在实施洗涤管理时,如果发生差错,例如服装未清洗干净或洗涤设备损坏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要求赔偿。
医院工作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医院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工会法》以及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院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医院重大决策,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监督医院,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三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受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如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工会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期限不得超过本届任期的一半。
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职代会闭会期间,遇到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党、政、工联席会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大会的筹备
第五条职代会新组建或换届,必须在院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政、工有关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第六条筹备领导小组的工作程序:
(一)提出召开职代会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安排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
(二)提前做好大会提案征集工作;
(三)做好职代会代表选举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届中召开职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职代会的代表。职工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主人翁责任感、全局观念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得到职工的认可。
第九条职代会新建或换届时,应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并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选举办法应包括代表条件、代表人数、各类人员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和名额分配、选举方法和步骤等。选举办法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①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是否符合选举办法所规定的条件;②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比例和结构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③审查当选职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推荐程序;④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条代表名额。代表名额的确定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1000人以上,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8-10%。500-1000人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10-15%。
第十一条代表构成。职代会的代表应充分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中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后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其中一线工作的临床医护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保证适当比例。
第十二条代表的产生。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科室、部门为选举单位,人数过少的部门,可联合组成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所在选举单位应到职工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也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所在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第十三条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或院工会委员会后,由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确定后张榜公布,并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四条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即为工会会员代表。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对本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参加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的评议和质询;
(三)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因行使民主权利遭受打击报复,可向工会提出申诉,工会组织应积极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直到解决为止。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不利用代表资格谋求个人私利,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四)定期通报参加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十七条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党、政、工、团领导及中层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
列席代表由院工会提名,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职代会开(闭)幕式,可邀请老领导和老职工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的资格管理:
(一)职工代表调离医院、退(离)休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按规定补选;
(二)职工代表在医院内调动转岗,原则上其代表资格在届内有效,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活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规定程序撤换代表资格:
1、因违法违纪、严重失职受到处分的;
2、不能履行代表义务,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3次以上的;
3、因病假、事假、出国、脱产学习或者停薪留职一年以上,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
4、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的。
第十九条代表缺额,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增、补选。
撤换和增、补选职工代表的程序:
由原选举单位向工会提出撤换或增、补选的申请,工会委员会进行讨论,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作出决定后通知原选举单位;原选举单位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结果报工会审查,由职代会联系会议决定,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撤换和增、补选情况。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团。职工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民主推荐团长。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职工代表按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各项活动;
(二)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文件和各项议案,收集整理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上报主席团;
(三)收集职工代表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议,整理上报工会和提案审查小组;
(四)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以及大会期间有关的会议任务;
(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及时向本科室、本部门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协助、督促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提案和院务公开工作在本科室、本部门的落实;
(六)主持本科室、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及民主管理等有关知识,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的培训。职工代表一般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培训以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内容包括:职工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与医疗卫生工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职工代表大会和院务公开等有关民主管理知识;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及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的相关知识。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职代会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应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是职代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主席团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执行主席制。主席团成员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成员在职代会代表中提名,由党政工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半数。主席团成员一般设7-15人。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经职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研究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大会期间有关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职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专门工作小组受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职代会闭会期间,专门工作小组在工会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可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组长必须是正式职工代表。成员由院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经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第二十五条专门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职代会召开前,征集提案,审议提交职代会有关议案,做好审议议案的准备工作;
(二)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业工作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决定的问题,并向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三)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职代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职工提案的办理情况,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办理职代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职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行使职代会职权。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普通代表等人员中选举产生组成。职代会执委会应推荐产生正、副主任和秘书长若干人。职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议由医院工会负责召集。
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任期内调离本院,离退休时,应依照规定程序及时替补,并在下一次职代会确认。
第二十七条职代会执委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二)听取、讨论各代表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各项议题、议程的审议意见;
(三)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四)大会闭会期间代行职代会的职权,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五)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十八条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由工会召集,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
职代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工会委员会成员、职工代表团团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有关职工代表参加。联席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职代会的`授权,根据职代会原则通过的内容修改有关方案,协商处理职代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协商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涉及单位局部范围或少数职工利益的临时性问题;
(三)听取各代表团和专门小组工作汇报;听取院务公开落实情况、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职代会筹备方案和职工代表的撤换、替补、增补等事项;
(五)审议、通过或决定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职代会联席会议不得代行职代会职权,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必须提交下一次职代会予以确认。
第五章职代会职权
第三十条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
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包含药品)工作报告,审议重大改革方案,人才建设规划,医院的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重要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计划、对外重大合作项目以及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通过或否决权。
内容包括:医院医疗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对职工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
内容包括:职工住房补贴方案、职工福利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三条对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
开展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对经职代会民主评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干部,可提出奖惩建议。
第三十四条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形成文件。
第三十五条决议、决定的形成一般经过以下程序:大会主席团根据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决定草案;将决议、决定草案交给各代表团(组)讨论,征求意见;主席团集中讨论意见,对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召开大会对各项决议、决定表决。
第三十六条各项议案一般要求在充分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提交大会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形式。
第三十七条经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的事项,非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可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对修改意见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决定,提请下次大会确认。对涉及面广、与职工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应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并就修改内容进行表决,同时,作出新决议、决定。
第六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分为组织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
第三十九条职代会召开前应做好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包括确定会议议程、准备大会议案、预审大会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
第四十条在职代会正式召开前,应由院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全体职代会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报告大会职代会筹备情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通过大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名单等事项。
第四十一条职代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确定会议召开的合法性,方可宣布开会;
(二)致开幕词或由执行主席介绍大会的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议程;
(三)由行政主要领导做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作说明;
(四)由有关负责人作提交本次审议事项或专题议案的报告;
(五)由工会主席或者有关负责人分别向大会汇报上届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六)由工会主席就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七)以代表团为单位,就大会报告、议案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酝酿。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八)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意见,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九)大会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需要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十)按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进行公开和评议;
(十一)致闭幕词或进行大会总结,并在闭幕式上组织职工代表对本次会议进行质量评价;
(十二)职代会闭会15日内,院工会委员会应向上一级工会报送《职工代表大会结果报告表》。
第四十二条职代会闭会后,各职工代表团、职工代表、各科室要及时传达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动员职工完成职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工会应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活动,督促职代会决议的落实。
第七章提案
第四十三条提案内容主要是对医院的医疗卫生改革、管理、分配制度、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第四十四条提案应一事一案。一般由一个代表提出,3—5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以代表团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提案征集、处理程序:
(一)职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工会委员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发出和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职代会代表;
(二)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
(三)提案小组按立案标准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立案标准: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能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属个人问题的提案,不予以立案;
(四)没有立案的提案,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五)立案的提案由工会送行政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限期予以落实,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
(六)提案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提案办理情况,将提案办理结果通知提案人,同时将结果记录登记,交工会存档备查。
第四十六条提案小组在下次职代会上,对提案的征集情况以及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第八章职代会与工会组织
第四十七条职代会是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代会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
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下列任务:
(一)向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知识,提高主人翁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中心议题、议程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强化广大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广泛征集提案;
(四)提出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五)做好大会期间的各项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七)建立与职工的联系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八)反映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建议;
(九)制订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经医院职代会通过后实施,由职代会执委会和院工会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制度6
1.营养厨房应有专职营养师负责管理,并是按照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处方),治疗膳食的要求正确制作、分发的执行工作室。
2.保障食品安全,营养厨房的.食品卫生、营养治疗膳食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
3.营养厨房的营养厨工设置与床位比是1:25-30;并与工作量与开设膳食种类相适宜
4.营养厨房的建筑和布局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执行,治疗膳食和少数民族膳食要有专门操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
5.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整改意见有书面资料。
6.营养厨房工作人员均经医院内部的医学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法规培训,考核合格。
医院工作制度7
01规章制度5.0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5.0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5.1经营管理科相关制度
5.1.1经营管理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对医疗市场环境的调查分析,加强科学预测,确定经营目标,编制长短期经营计划。
3、充分发挥经营激励职能,将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与科室及个人的经营绩效紧密结合起来,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调动全员经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适时修订核算办法,编制经营、核算方案。
5、认真做好医疗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报送各种统计资料。
6、认真做好计算机住院病历首页管理系统,搞好单病种费用和疾病分类的统计工作。
7、加强考核工作的协调与创新,认真执行考核工作零报告制度。考核中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8、定期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并积极向领导汇报。
9、加强学习,建立学习型团队。
5.2医院计算机管理相关制度
5.2.1主机房管理制度
1、非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进入主机房。
2、进入主机房必须穿工作服及更换机房拖鞋。
3、非网络管理员谢绝使用服务器及其附带计算机。
4、主机房内的任何设备或随机设备及软件不得外借。
5、服务器上不得使用任何非相关的'光盘及其它外来存储设备。
6、主机房内的任何物品,不得丢失损坏。
7、保持机房整洁,每日进行清理,每周进行全面清扫。
8、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及其它安全问题。
9、太阳光线直接照射计算机显示器时,必须拉上窗帘。
10、机房要保持通风通气,温度及湿度要符合规范。
5.2.2医院计算机网络终端管理制度
1、各网络终端的使用者同时也是网络终端维护者,只能使用医院信息系统权限规定的操作内容,不能随意删除或修改网络终端的系统内容和配置,不得从事其他应用软件的使用。
2、对于每个计算机网络终端,只限于本科室规定的操作人员使用。
3、所有上机操作者均按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
4、网络终端用户必须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在此终端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5、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操作内容。
6、操作人员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录入各类信息。
7、操作人员要求在各自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用户权限密码要注意保密,如发现他人获取,及时进行修改。
8、严禁网络管理员以外的任何人员拆卸主机箱或拆卸机箱内的任何组件,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9、每个交接班的人员发现计算机有问题,必须立即通知机房管理人员,便于及时进行维护。
10、每日下班前检查计算机及外设是否关闭电源。
5.3摄影、摄像相关制度
5.3.1医学影像室工作制度
1、保证医学影像设备的正常运行、清洁、完好。
2、医院各科室录制各种影像资料,需填写“影像资料录制申请表”,审批同意后,由医学影像室工作人员进行录制。录制重大项目时,需报请院领导审批。
3、医学影像设备不允许外借,凡由擅自外借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医学影像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凡外出执行任务时,需先通知科内人员去向。
5、医学影像资料为医院资源的一部分,属医院机密,未经审批不允许外借及向他人泄露有关内容。
6、负责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5.4图书管理相关制度
5.4.1图书室管理工作制度
1、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2、每次借阅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按规定在阅览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3、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4、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写、装订图书、杂志和报刊。
5、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6、图书室必须保持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照明、严禁吸烟。
7、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8、负责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5.5客户服务部相关制度
5.5.1客户服务部工作制度
(一)管理、策划
1、每季进行一次市场调研,并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2、针对市场需求策划新项目方案。
3、协助宣传岗位、营销服务岗位开展工作。
4、负责奖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5、负责营销部日常事务。
6、负责营销部内部考核。
7、每月开展满意度调查、分析,并进行相应考核。
(二)纪检、宣传
1、完成纪检的各项工作。
2、每月在工人报、包头晚报、包头日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不少于
3篇。
3、每月出一期院报。
4、负责相关会议及活动的讲话等材料的起草。
5、动态岗位及日常工作。
(三)客户服务
1、每个业务员每月必须完成
2万元的业务额。
2、每日上门拜访两
3-5个客户,打5个拜访电话,每天做好工作业绩纪录,每周进行一次工作总结。
3、体检业务服务流程:承揽业务、制定体检方案、报客户服务部部长审核签字、交健康中心确定体检日期进行体检。
4、动态岗位及日常工作。
5.5.2医院顾客满意度调查制度
为真实地了解和掌握顾客对医院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找出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工作、提高医院竞争力的目的。特制定医院顾客满意度调查制度。
1、医院客户服务部制定关于医疗质量、医护人员、医技人员、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环境、膳食供应等为内容的满意度调查内容。
2、由客户服务部着便装每月定期对门诊的患者发放问卷调查表。
3、客户服务部每月对所有住(出)院患者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并对调查的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反馈督促相关科室不断的改进工作。
4、将每月考核内容与绩效薪酬挂钩,考核情况低于
90%扣科室管理20分的处罚,对调查表中出现一项不满意的扣科室管理5分的处罚。
5、合理优化门诊患者投诉流程、住院患者投诉流程。各相关部门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给患者协调解决问题。
6、临床科室病房设置患者留言本,在医院门诊大厅、住院楼设置意见箱、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各科室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并做好住院部投诉记录。
7、每季度召开院外义务监督员会议,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患者对我院各项工作的满意情况,并进行汇总、调查解决反馈。
医院工作制度8
1、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通知》规定和职工、城乡医保住院病种限额的要求,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属于不予报销范畴,因此,在我院职工、城乡医保病人住院手术过程中,应限制使用一次性材料。
2、如必须使用一次性材料,原则是:
①无可替代而且必须使用的'一次性材料;
②因手术特殊需要,如传染病隔离的需要而使用;
③配合外院专家要求而使用。
3、除上述情况外,职工、城乡医保手术患者原则上禁止使用一次性材料。
医院工作制度9
1、根据院部工作思路制定全年宣传计划。
2、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宣传医院开拓创新、科技兴院的.决策及。
3、配合党委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宣传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4、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及时宣传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
5、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健康宣教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6、每月按时出版院报增强职工凝聚力。
7、负责医院网站信息使民众全方位地了解医院加强同兄弟医院间的横向联系。
8、负责每月门诊、病区各科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及时收集图、文资料完成会场布置。
9、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医院工作制度10
一、总则
医院作为一个医疗机构,为了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医疗质量的提高,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卫生工作制度。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条件良好,提供安全、卫生的医疗服务。
二、医院环境卫生管理
1.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是每天24小时进行的,医院保洁人员要按时按点完成各项工作,保持医院内外环境的整洁。
2.医院应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严格的无菌环境。 3.医院应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工作,确保垃圾的安全、环保处理。
4.医院要经常检查环境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医护人员卫生管理
1.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及时更新体检档案。
2.医护人员应经常洗手,并戴好口罩和手套,确保医疗操作的无菌环境。
3.医护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着装要求进行穿着,包括工作服、无菌衣物等。
4.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暂停工作进行治疗。
5.医护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保持身体清洁,严禁在医院内吸烟、喝酒、乱扔垃圾等行为。
6.医护人员要接受不定期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个人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四、患者卫生管理
1.医院要建立患者疾病传染防控机制,做好传染病患者的隔离工作,确保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2.医院要加强对患者的卫生宣教,提高患者的个人卫生意识,引导患者正确用药、正确就医。
3.医院要建立患者就诊流程,尽量缩短患者在医院内的等待时间,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五、医院设施设备管理
1.医院设施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工作,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2.医院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正确使用,确保安全和卫生。
六、医院卫生督查
1.医院应设立卫生组织机构,负责医院卫生工作的制定、落实和监督。
2.卫生组织机构要定期对医院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医院要加强对卫生工作的监督,对各科室和医护人员的卫生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七、违纪惩戒
1.医护人员如发现有违反卫生工作制度的行为,应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对违反卫生工作制度的医护人员,医院有权给予惩戒,包括记过、记大过、停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3.对患者如有违反卫生纪律的行为,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劝导、拒绝服务等。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医院卫生工作是医院正常运行的基础,希望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卫生和健康环境。九、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的详细规定1.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划分:
(1)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根据科室和区域划分,确保每个区域的清洁工作得到充分落实。
(2)保洁人员要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准时上班,严禁迟到、早退等行为。
2.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内容:
(1)门诊区域:包括候诊大厅、诊室、门诊走廊等。每日清洁工作包括打扫地面、墙面、玻璃等表面,清理垃圾,消毒门把手、扶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
(2)住院区域:包括病房、走廊、楼梯间等。每日清洁工作包括打扫地面、墙面、卫生间、楼梯等,清理垃圾,进行床铺整理和更换。
(3)手术室、检验室等特殊区域:每次手术或检验后,要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3.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求:
(1)清洁工具和消毒剂要定期更换,确保清洁的效果和消毒的安全性。
(2)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做到细致、全面,保持整洁的同时,注重细菌的消除和防控。
(3)保洁人员要按照科室、区域和时间表进行工作,确保各个区域的清洁工作得到适时落实。 4.医院环境卫生督查:
(1)医院要设立环境卫生督查组,由质控科牵头,定期对医院各科室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环境卫生督查组要制定检查标准和流程,确保督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客观性。
(3)督查工作要及时向医院领导层汇报,对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5.医院环境卫生工作的奖惩制度:
(1)医院要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卫生工作突出的个人和科室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卫生工作。
(2)对违反环境卫生工作制度的个人和科室,医院将给予相应的惩戒,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措施。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教育和培训是保证医院环境卫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医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卫生素养。此外,医院要加强对患者的卫生宣传教育,引导患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感染风险,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十、医护人员卫生管理的详细规定
1.医护人员的健康体检:
(1)每位医护人员入职前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常规体检项目和传染病检测。
(2)体检结果要及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作为医务人员上岗的准入条件。
2.医护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1)医护人员应每日保持身体清洁,勤洗手,并严格按照洗手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2)医护人员在与患者接触前要戴好手套,并在接触结束后及时更换。
(3)医护人员要学会正确佩戴和使用口罩,尽量避免当时呼吸、打喷嚏等行为对患者造成不适。 3.医护人员的着装要求:
(1)医护人员要根据工作要求穿着岗位上的工作服,并定期更换。
(2)手术室、ICU等特殊科室的医护人员要穿着无菌衣物,并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等防护装备。 4.医护人员的个人行为规范:
(1)医护人员在医院内严禁吸烟、喝酒、乱扔垃圾等不雅行为。
(2)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人身安全。
(3)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疾病感染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暂停工作进行治疗。 5.医护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1)医院要定期组织卫生知识培训,包括手卫生、消毒隔离、感染防控等方面的培训。
(2)医院可以邀请专家或相关机构进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并增加工作技能。
十一、患者卫生管理的详细规定1.患者疾病传染防控:
(1)医院要建立传染病患者的隔离工作制度,确保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2)医院要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并隔离这些患者。
2.患者个人卫生宣教:
(1)医院要制定患者个人卫生宣教的内容和方式,定期向患者进行宣传教育。
(2)宣教内容要包括个人卫生知识、正确用药、预防感染等方面的知识。
3.患者就诊流程管理:
(1)医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就诊流程,尽量缩短患者在医院内的等待时间。
(2)医院要加强对就诊流程的监控和调整,确保患者就诊的顺利和便捷。
(3)医院要引导患者合理分诊,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十二、医院设施设备管理的详细规定1.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医院要制定医疗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维护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和保养。
2.医院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1)医院要制定设施管理制度,规范设施的使用和维护。(2)医院要加强对科室设施的监管,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3.医院设施设备的更新和购置:
(1)医院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技术发展的要求,及时更新和购置设施设备。
(2)设备采购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十三、医院卫生督查的详细规定1.医院卫生组织机构:
(1)医院要设立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卫生工作的制定、落实和监督。
(2)卫生管理部门要对医院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组织和协调。
2.卫生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1)医院卫生督查组要按照规定的计划和频次对医院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2)督查组要制定检查标准和流程,确保督查工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3)督查工作要及时报告医院的领导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医院卫生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1)医院要定期对各科室和医护人员的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2)考核和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奖惩和培训。
十四、违纪惩戒的详细规定
1.医护人员的违纪行为:
(1)医护人员如发现有其他医护人员或患者违反卫生工作制度的行为,应立即上
医院工作制度11
放射科主任职责
1、主持本科全面工作。
2、拟写科室相关工作计划。
3、制定完善科室相关规章制度。
4、制定完善放射诊疗操作规程。
5、检查、督促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安排部署放射诊疗工作。
7、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制定放射诊疗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参与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8、协调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放射防护培训。
9、负责科内专业科研课题,组织本科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开展。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放射科医师工作职责
1、协助科主任开展放射诊疗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放射诊疗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科室规章制度。
3、完成职责范围内读片工作和放射诊疗报告审核、发放工作。
4、指导下级医务人员、进修人员医疗工作。
5、参与放射工作人员建康监护和安全防护工作。
6、参与科内专业科研课题、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开展。
7、参与放射意外事件应急救援。
8、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像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等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片和录盘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片和录盘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统一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医院工作制度12
(一)操作指引
1.个人防护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水工作服防护面罩
2.运送取出模型后用一次性袋密封运送至灌模室。
3.清洁与消毒
(1)硅橡胶印模清洁消毒方法:
清洁方法:流水下冲洗30s,滴干。
消毒方法:①手工消毒:取适量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3rain,弃去浸泡消毒液,流水下冲洗30s,滴干,灌注模型。②机械消毒:模型自动清洗机清洁消毒后灌注模型(按厂家使用说明)。
(2)藻酸盐等亲水性印模消毒方法:
清洁方法:流水下冲洗30s,滴干。
消毒方法:取适量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3min,弃去浸泡消毒液,流水下冲洗30s,滴干,灌注模型。
(3)石膏模型消毒方法:紫外线照射或臭氧消毒石膏模型30-60min;也可以选用医用高温消毒柜(按厂家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二)注意事项
1.灌模室要求与诊室应分开,设污染区、消毒区及清洁区,有通风设备。
2.灌模室应悬挂模型消毒操作指引。
医院工作制度13
为保证我院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针对医院信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局域网(院内网)信息安全制度
一、医院局域网(院内网)的工作人员和连入院内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
二、院内网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医院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院领导挂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建立健全医院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网络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院内网的管理部门是信息科,负责院内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保障网络信息、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及安全运行,用户上网采用工号登陆方式,上网操作人员须经信息科考核合格后才能上网操作。四、院内网的信息安全监查工作由信息科负责。院内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医院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医院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五、院内网的IP地址由信息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六、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凡接入院内网的工作站一律禁止使用软驱、光驱、移动硬盘、U盘等设备。如果要新安装必要的应用程序,必须事先向信息科申请并同意后,由信息科派专人在固定的机器上确保无病毒后再操作,同时做好操作记录。
七、禁止自行安装任何软、硬件,禁止更改、删除任何系统文件、设置等,违反规定造成病毒传播、系统软(硬)件损坏,对整个网络造成堵塞、瘫痪等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查毒、杀毒,升级,落实预防措施。
九、院内网的计算机一律不准上公共网络(Internet),与公共网络严格物理隔离,以确保防止病毒的感染和扩散。
十、在院内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
十一、院内网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医疗秩序和淫秽、色情等不良的信息。十一、院内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不健康的信息,发现有上述行为者。用户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信息科。
十二、各部门、下属科室有关领导和网络管理员等应认真做好本部门上网人员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下属科室,特别是各科室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其科室其他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发现问题要加以引导、及时处理解决。
十三、为了切实做好病毒防治工作,确保医院的计算机网络不会因感染病毒而造成停机和不必要的损失,全院各部门必须服从信息科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十四、凡因违章操作,导致计算机系统病毒感染,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宽带上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宽带上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不得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危害国家安全、宣布邪教以及不健康或色情的信息,或任何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院外网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医院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院领导挂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建立健全医院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网络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宽带上网的管理部门是信息科,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及安全运行。
四、宽带上网的的信息安全监查工作由信息科负责。上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医院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医院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五、宽带上网的IP地址由信息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六、宽带上网目前只限于图书室及部分科室。确因业务开展需要上网,须经相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通。
七、不得利用网络资源看电影、玩游戏、聊天或做其他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不得随意将口令告诉他人或借他人账户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在网上工作过程中随意将计算机交由不熟悉的人使用。
九、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布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严禁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十、严禁修改本机或他人IP地址及任何计算机的网络设置。不得随意搬动已联网的电脑或私自将其他电脑接入宽带。
十一、不得使用软件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密码,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攻击计算机上系统,不得随便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
十二、不得在网络上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单位或地区声誉的信息。
十三、不得从网上随意下载软件,以免感染病毒,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四、联网的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上网更新,上网工作时必须开启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系统。重要资料请及时备份,以防丢失。
十五、凡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除严肃通报批评外,按医院奖惩管理条例处理。违反国家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1.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统计任务。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级颁发的统计报表不得虚报。
3.医院统计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提供,各职能部门要每月、每季度、每年度向统计人员报送各种统计数字。统计人员要催报。
4.统计数字要保证全面、系统、准确、保密,各部门出具统计数字,必须以信息科综合统计数字为准。统计分类与内容如下:医院规模、医院病房床位人员情况、医院工作效率及医疗质量、医院经济活动情况、三十个病种基本情况、大型设备情况、医院领导班子情况、重点专科等。
5.医院信息科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管理,对各种统计数据,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为医院管理工作决策和计划提供依据。
6.统计人员定时收集全院统计数据进行整理、编制统一数据表格,定期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并把各种数据报表与分析报告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院领导。
7.加强对统计学原理、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等专业理论和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把工作做好。
医院工作制度14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 、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 、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 、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 、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检验科室内质控制度
第一条各专业组应全面开展室内质控工作。
第二条各实验室必须将室内质控工作贯穿到日常检验中,质控方法可根据具体测定项目不同自行选择,根据国内外质控技术发展趋势逐步完善。
第三条每天室内质控标本需与病人标本同时测定,只有当质控结果达到实验室设定的接受范围,才能签发当天的化验报告。
第四条当室内质控结果出现失控时,需仔细分析、查明原因,若是真失控,应该在重做的质控结果在控后,对相应的所有失控的患者标本进行重新测定,方可发出报告;若是假失控,病人标本可以按原测定结果报告。
第五条质控品的保存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第六条质控品检测的全过程需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执行,不能任意更改。
第七条更换质控品应在前一批号未使用完之前,以保证新、旧批号同时使用一段时间,不得使用过期的质控品。
第八条实验室每月末要对当月的室内质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与以往各月的结果进行比较,制定下一个月的质控计划。将质控原始数据及质控图汇总整理后存档保存。
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日需对冰箱、温箱等常规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科主任将不定期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并组织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人员进行分析总结。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第一条标本接收
由临床护士将临床各种标本送到检验科标本接收处,临床护士和标本接收员共同核对无误后接收。
第二条标本拒收
以下情况标本将被拒收
1.1条码打印不清、偏位、粘贴位置不对,名字不符。 1.2使用容器错误
1.3本该抗凝血液出现凝集
1.4标本采集量不正确
1.5标本采集时间错误
1.6未采集具有代表性标本
1.7采集不顺利所致标本溶血
1.8过失性采样:如边输液边在输液部位近部采血,所致样品含有大量液体。
1.9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过长,影响检验结果
2.被拒收标本首先及时与临床沟通,在拒收标本登记表上登记,为便于管理,拒收登记表放于各组电脑桌面。
第三条医院监管及整改
对护理部、院感科的定期监管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做出整改。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立《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登记表》,其内容包括:菌种编号、菌种名称、菌种来源、保存日期、数量、保存条件、存放位置、保管人。
第二条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台账和分类。第三条根据菌种的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方式,采用双人管理。
第四条根据菌种情况定期检测菌种品质,发现菌种变异或退化时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第五条菌种的发放需要双保管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每次使用标准菌株都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标准品的名称、编号、使用时间等。
第六条购买的标准菌株初次复苏使用时,应批量保存在菌种管,-20度以下保存。
第七条新的标准菌株复苏后传代最多不超过三次,如超过三次,将不再作为标准菌株使用。
第八条标准菌株保存管一经解冻使用后不得再次冻存。第九条菌种必须装在密封的专用容器内,高压灭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十条菌种、毒株失窃时要及时报告,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检验科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
资质认定准入
1.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或更高学历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获得上岗证的,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处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2.未取得上岗证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院、科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处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3.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检验科已取得从业资质的带领下从事检验工作,不得单独操作或出检验报告。
培训考核
1.由医院医务处负责医务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2.检验科每年进行一次临床检验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对新进人员医院和科室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
能力评价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临床技术工作人员能力评价,经“三基”考核合格,由医务处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考试考核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再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工作。
医院工作制度15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务必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务必到达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务必到达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务必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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