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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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质量管理制度15篇【合集】

质量管理制度1

  1.0目的

  通过分析不合格产生和潜在的原因,制订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审核机构中提出的不合格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和验证。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对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制定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验证。行政部对各部门制定和实施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4.0工作程序

  4.1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4.1.1针对以下情况应考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1.1.1出现重大的服务不合格见《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4.1.1.2日常服务过程中重复出现的相似特性的不合格;

  4.1.1.3征询、调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复出现或影响恶劣的服务过程的不合格;

  4.1.1.4用户提出的不合格见《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4.1.1.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或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

  4.1.1.6任何不符和质量文件或gb/t19001-20xx:iso9001-20xx标准的情况;

  4.1.1.7发现的潜在不合格。

  4.1.2各部门人员均可根据上述情况提出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

  4.2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应用

  4.2.1各部门之间依据4.1.1条款的内容随时都可以书面形式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对提出的不合格项,应在报告中进行描述。

  4.2.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签发

  4.2.2.1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2内部质量审核中的不合格由内审员签发《内审不合格报告》。

  4.2.2.3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或用户提出的`不合格属部门行政权限范围以内能解决的,由责任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超越责任部门权限以外或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提交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4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由该机构审核员签发《不合格报告》。

  4.2.2.5征询、调查和检查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由该项活动的负责人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3纠正措施

  4.2.3.1实施的责任部门,应对报告中提出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查明发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防止问题再发生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填写在《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相关栏目。

  4.2.3.2由部门主管提出的纠正措施方案或重大的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制定的纠正措施方案应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4.2.4预防措施

  4.2.4.1各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或外部的消息,如对服务过程有影响的信息及反馈信息(如审核结果、服务报告、用户意见调查、投诉记录等)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组织人员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4.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预防措施的监督实施和验证,具体监督验证工作由行政部实施。如预防措施实施有效,应纳入质量体系文件。

  4.2.5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签发人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验证,以确定其是否执行和有效。当有客观证据证实纠正或预防措施已经完成并且是有效的,《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即予以关闭;若纠正和预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没有实际效果,签发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重新制定措施,确定完成日期。

  4.3《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发出部门和行政部各保存一份。必要时管理者代表可保留一份。

  4.4当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质量体系文件更改时,则由各相关部门将更改内容纳入相应的体系文件中,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要求审批后实施。

  5.0相关文件

  5.1 《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5.2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5.3 《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6.0相关记录

  6.1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2 《内审不合格报告》

质量管理制度2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本公司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的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三、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及职能分配,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传达、落实公司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任务。

  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对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六、组织开展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工作,并建立档案。

  七、每年组织在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触医疗器械的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质量管理制度3

  一、填空题:

  1、质量方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药品应包含什么内容:验收药品应依据公司“配货单”进行药品的验收,包括验收药品通用名称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到货日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和验收日期等内容。

  3、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次购品, 包括药品新型号、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4、中西成药一般药品的检查验收 _______________ 完成;

  5、对阴凉贮藏及冷藏药品验收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储存____________________ 。

  6、验收时应 分别验收,严防混药事件。

  7、验收首营品种验收,应有

  8、验收整件的药品,每件包装应

  9、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12、验收药品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得入仓库,如须入库必须经配送中心经理同意。

  1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

  14、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拒收,存放于 , 填写 ,上报总部

  15. 药品储存对温度有很高的要求:常温库的温度为 ;阴凉库的温度为 ;冷库的温度为 ;

  16.养护组织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 。一般品种,每季度检查 次,效期药品和易变品种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17.公司规定在库的药品检查的时间是每月普查为 次。

  18.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 、遮光 、防潮、 、 防鼠等措施;

  19.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 分库存放;

  20.应当采用 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 和控制,应采取 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质量管理制度4

  1、质量目标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施工技术规范,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达到如下质量目标:

  1.1、总体工程保证达到合格。

  1)分部工程一次检验合格率100%。

  2)符合工程合同所确定的质量条款要求。

  1.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100%以上。

  2、建立质量组织体系

  为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我公司一贯奉行“以质量管理为中心,视工程质量为生命;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过程控制,持续质量改进;努力完善保修服务,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市政工程”的质量方针。

  在工程施工中,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工程师是技术负责人,项目各部门负有各自的质量职能,建立健全质量组织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把质量放在首位,要求每道工序必须是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提供精品,以过程精品确保工程优质。明确岗位的质量职能、责任及权限,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活动,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3、建立质量检查体系

  树立全员质量意识,贯彻“谁管生产,谁管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并采用风险工资制等经济手段来辅助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施工中认真接受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调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工序验收管理上项目部设立内部检查制度,实行内部质量验收的层层把关。通过内部检查制度的实施,达到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的目标。

  2.3、成立创优良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设置如下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组员:质检负责人、各工种施工工长、材料负责人。

  4、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2)严把原材料进场关,做好防水,及钢筋、水泥、大砂、石子的检验工作,凡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在工程上。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每半月(或每个工地至少)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和质量评定,在每个分项工程开展树质量样板和创优质活动。

  4)试水按要求程序进行,做到逐步灌水和放水,做好各种数据的测试记录和整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各种原始资料管理,做到工完资料齐全。

  5、各工种的施工配合

  在施工中各工种的相互配合是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关键,也是施工中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各工种各工艺的施工流程和施工方案,对整个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以及成品保护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我单位在施工过程要加强各工种的相互配合的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经常召开这方面的专题会议,专人负责协调各工种的关系。

  在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如土方、测量工、泥工等多个工种,各工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否则将会给工程在质量、工期、资金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6、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现对施工的各班组采用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每周由专职质量员和技术人员不定期的对各施工队全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处罚。

  1、在施工过程中,土建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技术人员的安排进行施工。对于沟槽或井坑开挖的位置、宽度及深度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不得偷工减料。否则重新返工并对施工队做出经济处罚。

  2、如遇施工方案与具体施工冲突而需要修改施工方案的情况,施工队应与工程技术人员保持及时沟通,对原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方可施工。如果施工队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所产生的工程量、材料支出均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3、在砌井过程中,如发现有单砖墙(12墙)砌井,立即拆除,从新整改,并对施工队罚款5000元。二次发现同一施工队出现此情况,立即清除出场,不再与该施工队签订任何施工协议,并对技术负责人及相关处长处以300元罚款。

质量管理制度5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和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原则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安防系统的特点,遵循有关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施工,保证过程的科学性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三、技术复核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使用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5日报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市技防办审核备案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用户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质量管理制度7

  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与灵魂,我们要从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三个方面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基础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应、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

  (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2)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

  (3)医疗流程;

  (4)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服务,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服务临床一线: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产物科、后勤科、供应室、等科室、深入到一线,服务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24、方便快捷舒适服务,让病人满意服务。挂号交费合一缩短时间,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二、环节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科室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1)抓好二级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3诊转院、分科收治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2)抓好查对工作。

  (3)做好危重病人、手术期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

  (4)抓好临床输血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5)抓好急诊急救工作,对急诊科应急反应、人员、设备、急救药品等情况随时抽查。

  (6)抓好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技术力量要保证,做好交接班及报告书写,经常随机抽查(特别是节假日夜班间抽查)在岗位情况。

  (7)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及时客观准确书写,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按时归档,妥善保存,归档病例不得修改、返回,原则上不借阅。

  (8)做好沟通工作:一方面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并一方面做好院内上下、科室之间、同事之间工作的沟通,确保质量管理的决定及时执行,工作上能互相协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9)实施零缺陷管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10)持证上岗,严格执业准入。

  (11)抓好特色科室、重点科室质量管理,提高诊断、治疗质量。

  (12)在医疗进程中,下一个工作环节有责任监督上一个4工作环节,如发生划价、发药错误、处方差错,只能由医务人员核对后纠正,严禁由病人跑路。

  (13)病人出院结帐时,帐目核对由科室内部核对,禁止病人参与核对工作,杜绝病人往返跑路。

  三、终未医疗质量管理:

  1、单病种管理:

  (1)确定单病种:能反映医院、科室医疗工作重心,选常见多发病疾

  病顺位排列前5种疾病作为单病种,如包皮包茎、精索静脉曲张。

  (2)规范诊疗方案。

  (3)制定治愈好转率、死亡率、平均医疗费用。

  (4)分析与评价:是否为纳入标准,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治愈好转率、平均医疗费用是否达到目标,找出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每季度1次,并督促整改。

  2、质量指标管理:医疗质量总指标年初分解下达各科室,年终总结时,医院质量指标院、科分别统计,实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主要是月报进行管理,定期分析评价,特别是指标中“三日确诊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治愈好转率”、“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医院感染发生率”、“传染病报告率”等重点考核内容。

质量管理制度8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制度9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院长和药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管理工作。

  三、建立供货商档案、坚决从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核过的供货渠道进药,确保用药安全;及时了解、掌握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到有计划地供应,满足临床需求。

  四、药房(药库)设专职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做好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的制度应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质量管理员不得同时兼任医院药品采购人员。因人事变动应报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建立药械科从药人员健康档案,监督在岗从药人员搞好个人卫生,要求做到服装整洁,佩戴胸卡。

  六、提供药品咨询服务,指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做好合理用药的.宣传工作,在适当场所设立合理用药宣传栏,公布药品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薄,对服务对象的批评或投诉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出答复或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开展任何方式经营或变相经营药品;不得以医疗业务广告进行药品宣传。

  七、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从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负责实施和建立档案。

  八、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有专人监测和收集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及时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质量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质量损失,实现有效劳动和长效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产品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考核条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质量评选奖励的制度、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和动技术改进管理办法、关于新产品试制和鉴定的规定、样机试制管理等。

  第二章:质量考核处理条例

  第三条凡产品出厂前,因设计、计划、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报废的损失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责任部门承担15%,1000元以上承担10~15%,其中各责任部门所罚款项的80%落实责任者;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落实责任者并于二日内将落实结果书面送交质管处,否则,部门主要领导人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加强让步率的控制:

  1、一分厂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2%以内,每超1%,扣200元。

  2、二、三、五、六分厂让步率应控制在0.7%以内,每超0.1%,扣200元。五、二分厂每月的整机让步率应控制在15%,对超出部分,质管处汇同分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对严重超标进行罚款500~1000元。

  3、四分厂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14%以内,每月下降1%,直到2%止,每超1%,扣100元。(让步率=让步吨位数×单价/全月实际完成产值),调质硬度不合格和淬火硬度不合格按1.3元/kg计扣,渗碳硬度不合格按2.4元/kg计扣。

  第五条加强产品检验,凡具备交检条件检验员应及时检查,严禁压检、错检,漏检。如是过程检的责任扣所属部门,终检责任扣检计处。过程检、终检员应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在业务上属检计处领导,在问题处理上由检计处裁决。跨部门的责任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必须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否则由所在部门承担责任。

  1、对错、漏检而造成的损失每次扣责任者100~500元。

  2、凡办理让步单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调度员100元。

  3、凡零件完工后不经检查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调度100元。

  4、凡发现质量问题,不开出缺陷品通知单,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5、各分厂过程检验中开出的缺陷品通知单,必须将零件、材料、重量、工时、责任部门、责任者等情况填齐,并于每周一交检计处,分厂过程检验记录卡,必须每月初上交检计处,检计处输入电脑后交质管处。

  6、过程检开出的缺陷品通知单,分厂领导必须如数上交检计处,如不交,一经发现,扣责任部门领导500~1000元。

  7、严禁擅自更改技术条件、缺陷品通知单、工艺路线单、检验记录、入库单等质量技术文件,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六条加强工序过程的质量控制:部门分管质量的领导、过程检、终检员应严格把关。渗碳前的螺伞必须倒角,轴承烘套严禁用火焰,否则,计扣责任部门每次100元。

  第七条凡错漏下零件目录、材料、生产准备计划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八条凡产品出厂后用户反映无装箱单或漏发件扣责任部门100-500元。为确保巴氏合金轴瓦等外购件完好交付用户,外协处、供应处、检计处、经营处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物质到厂后重新包装、固定,并填写我厂标牌,如有失误则扣相关处室的责任者200-1000元。

  第九条各分厂施工员、采购员、外协员无权在路线单上签字,违反规定按100元/次计扣。

  第十条供应、外协、采购必须在工厂确定的分承包方运作,遇有困难,需另寻分承包方(含物价)必须请示生产厂长批准,否则计扣责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应、外协、采购造成回厂返修、报废工厂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含材料、运输、工厂损失费用)责任人负责索赔。采购、外协员对采购协作质量负责,凡是供应、外协、采购物资进厂不经检计处检查,私自投入分厂,一经发现扣责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应、外协、采购物资回厂后因质量问题影响工厂生产进度和造成重大损失(含整机产品质量)扣责任人100-500元。

  3、凡相关部门反映涉及供应、外协、采购回厂物资多次发生质量问题的,质管处会同责任部门进行分析、调查,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给予下岗处理。

  4、协件(A类产品、箱体、轴瓦、包工包料成品、联轴器等)均需有书面技术协议,回厂应有外协检验记录、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凡产品(零件)在库房或生产现场因运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遗失、严重锈蚀、碰伤责任部门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条千元以上的设备、刃具等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职能部门,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职能部门、生产厂长。凡违反此项规定的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十三条凡经判定报废的零件立即放置隔离区,每周定期由责任部门送交废品库;如另作它用(工装、闷头等)必须办理手续,否则扣责任部门200元。

  第十四条零件投入装配前须入库,凡未入库或未办假入库手续而投入装配则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十五条研究所须对外来图纸进行方案复审,凡发生关键件报废或整体方案错误,按1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凡第一次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未及时纠正,重复生产时出现同样问题,则扣责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条凡是新品开发、试制产品对研究所及设计人员暂不考核。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人员(含部门委派人员)必须书面详细反映服务情况(产品制令、出厂日期、具体服务内容等)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分清双方责任,报检计处、质管处,否则不予报销,对服务中发生费用必须请示生产厂长确认,对方出具回执方可。质管处根据售后服务处提供的情况介绍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分析问题,提供书面信息(含让步单凭证),有利于质管处查清责任部门,逐级审批处理。

  第十九条外部损失赔付:

  1、凡99年7月1日之前赔付纳入责任部门的成本考核。

  2、凡99年7月1日之后赔付:

  ≤1000元扣责任人200元

  1000-5000元扣责任人400元

  5000-1000元扣责任人600元

  1000元以上扣责任人1000元

  第二十条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责任部门领导除书面检查外,一次性罚款200-500元。

  第二十一条凡在一个季度内发生两起重大质量事故损失均在5000元以上的或一起10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离岗培训;凡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质量损失或造成极坏影响者,一经发现给予下岗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受过各种质量处罚的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在处罚后的工作中利用职权刁难或有报复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第二十三条损失费用计算公式:

  1、报废损失=材料费+全部工时×30元/小时

  2、让步损失=让步工时×30元/小时

  3、分承包方造成损失=正品价值或材料费+工时×30元/小时

  4、出厂产品损失=差旅费+天数×40元+“三包费”

  第二十四条其他未作规定的参照有关条款和工厂有关规定等执行。凡以前发文与本文件内容相抵触的,宣布作废,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质管处。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1999年9月执行。

  第三章: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为加强对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者未分析不放过,质量事故的危害性未分析不放过,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未分析和制订不放过)的原则,增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认真执行我厂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工艺纪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以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十八条质量事故的定义:

  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报废、成批返修、降低等级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用户造成不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1、图纸、工艺错误。

  2、生产指挥错误。

  3、违反工艺纪律。

  4、操作不认真负责。

  5、检验员漏检错检。

  6、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7、材料混杂或发错。

  8、运输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10、工装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11、根据经济损失和影响大小,将质量事故分为以下三类:

  12、重大质量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3、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

  14、出口援外产品、造成退货或受到索赔并已造成不良影响。

  15、对用户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16、因质量事故造成工厂不能完成月、季或年度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的。

  第二十九条较大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

  废品或返修工时在20小时/批以上的。

  因质量事故造成分厂完不成月份、季度计划或质量指标的。

  第三十条一般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1、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或三包费用1000元以上的。

  2、废品或返修工时在50小时经上的。

  3、虽不符合上面两条,但有下列情况者:

  1)、机加工:成批生产的关键件的关键尺寸3件以上不合格。一般尺寸5件以上不合格;或成批生产的一般件10件不合格以上情况虽可回用,但影响性能或个观使用的。

  2)、铸件:主要件重量在200千克以下、或成批生产20件不合格的。

  3)、锻件:与机加工件相同。

  4)、热处理件:经热处理的零件(包括工装零件)出现成批开裂、硬度不合格,碳和氮化不合格产生严重变形,而使零件无法返修,或虽返修但影响零件的质量。

  第三十一条质量责任:

  1、由于图纸(包括工装、二类工具设备等)工艺文件标准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图纸尺寸差错:设计和尺寸标注的错误,质量责任设计人员承担70%,审核人员承担30%。抄写错误,由描图员承担70%,校对承担30%。

  2、工艺出现差错:经首检发现,其质量责任由工艺员承担90%。操作者(四级以上)承担10%。如工艺出现差错虽经首检未发现和防止,其质量责任由工艺承担70%。检查员承担20%,操作者承担10%。如操作员发现错误,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操作员不承担责任。工艺员承担的70%中,工艺编制设计者承担60%,审核者承担30%,会签者承担10%;描图抄写错误,描图员承担70%,校对承担30%。

  3、操作者造成的质量事故:

  1)、操作者不执行“三按”、“三自”和首检、交检制度或工作不负责所造成的事故全部由操作者本人负责。

  2)、在师付指导下操作的徒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指导的师付负全部责任。

  3)、尚未取得操作证的徒工,在无师付指导的情况下,受命于领导各管理人员下达的与本人技术不相称的操作指令进行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指令者承担70%,徒工承担30%。

  4)、因不执行文明生产所规定的制度,导致零件成批磕碰,锈蚀的,由当事人负责。

  5)、由于仪表(包括热工)量具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事故者负30%,责任,工具室负30%责任,仪表组(计量组)负40%责任。如无工具室的单位,操作者和仪表组各负一半责任。

  6)、操作者在生产中发现工艺问题,避免了损失,应有奖励,可做为合理化建议申请计奖。

  4、检验人员图纸造成的质量事故:

  1)、检验员首检错误造成质量事故,由检验员负60%责任,操作者负70%责任。

  2)、零件完工检后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者,检验员和操作员负一半责任。

  3)、检验中未巡检或巡检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检验员负责制30工期责任,操作者负70%责任。

  4)、整机出厂后发现质量问题致用户退货、索赔、返修等造成的质量事故,检验员和操作者各负一半责任。

  5)、量具和仪表不合格检验员应予封存,如交分厂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有关检验员负全部责任。

  6)、由于检验员检测不及时,影响热处理质量而造成事故(分厂应提前与检计处联系),检验员负90%责任,热处理负10%责任。

  5、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质量事故:

  1)、因领导(包括厂领导)错误指挥或管理人员错误下达产品指令(包括不具备生产条件而强令下达生产指令),指使操作员违反“三按”要求,造成的事故或管理人员承担70%,操作员承担30%责任。如操作员提出异议未被接受,由指挥者负责。

  2)、因管理混乱或管理员不重视质量,工序完工不交检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当事人承担70%,分厂领导承担30%。

  3)、因管理混乱或管理员工作失误造成发材料(材料必须有手续,无手续按错发处理)、毛坯、零件或外购等质量事故,由库房或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6、凡采购员因工作失误,采购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标准件和外协员外协的毛坯、零件或工序无合格证,且不合格未经检验就投料,造成质量事故的,由采购员、外协人员承担60%责任,投料者承担40%。如已交检,检验员工作失误,判断为合格造成事故的,由采购员或外协人员承担60%,检验员承担40%。

  7、产品完工未检验开出合格证,分厂就交经营处入库供货,造成用户退货,索赔和返修等质量事故。由分厂和经营处各承担一半责任,并追查有关领导责任。

  第三十二条工装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

  1、工装制造不合格、检验时误判为合格,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工具处承担50%责任,参加验证的检验员承担10%,工装使用部门和工艺处的有关人员各承担20%责任。如验证不合格,制造工装经济损失由工具处负担70%,检验员承担30%。

  2、使用工装的操作员如使用、保管不当使工装损坏或降低精度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负责。

  3、工装运输过程中损坏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4、已验证的工装,在库房保管不善,致使工装损坏或精度损失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保管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设备故障造成的质量事故:

  1、因设备大修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维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维修人员承担70%,检验员承担30%;小维修人员未维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小修理人员负责。

  2、因操作员对设备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故障而出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负全部责任。

  3、明知设备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员擅自自动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全部负责;如管理员错误指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指挥者负70%责任,操作规程员负30%责任,如操作员事先提出异议未被接受,由指挥者负全部责任。

  4、设备到大修期,由于种种原因未大修而继续使用,由主管厂领导、设备处主管处长和分厂领导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包装运输的质量事故:

  1、因包装不好,运输和保管中包装箱损坏造成的质量事故,包装工承担70%,检验员承担30%;如未交检,则包装工负全部责任。

  2、运输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五条质量事故报批办法:

  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先检验员开出不合格品单,或报废单,并及时通知分厂领导(或质量管理处)。

  第三十五条分厂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质量事故;如已构成质量事故,分厂质管领导小组应会同责任班组的组长和质管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帮进行分析;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明确原则,明确责任,找出原因和制定预防措施,如事故责任不是分厂,则检计处质量信息员填写信息传递反馈单,并责任处室;责任处室质管领导小组按前述的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由责任部门的质管领导小组在一星期内填写“质量事故分析报告表”,一式三份;根据本制度处理规定填写好处理意见,转交检计处签署意见(对事故情况予以证实);再转交质管办,质管办接到报告表后于5日内代表厂部签署最终处理决定后,再将报告表返回检计处和责任部门各一份,另一份质管办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由质管办送交总工程师或厂长处理决定;对于重大质量事故,总工程师和厂部视情况召集厂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作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质量事故的处理规定:

  1、凡产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到2019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半年;20190元以上至50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年;50000元以上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年外,赔偿经济损失0.2%;以上情况除经济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并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理。

  2、凡产生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任感者,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至5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二个月;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三个月;

  3、凡生产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为一般质量事故的)扣发一个月奖金;1000元以上至20xx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个月。

  第三十九条注意事项:

  1、凡有关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或检验部门及人员,违反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中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上级部门已按“条例”进行处理的,不再按本制度另作处理。

  2、操作者、检验员、管理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如实反映质量事故真相,凡弄虚作假、夸大、缩小和隐瞒事故,推卸责任者,加倍处罚。除经济上予以制裁外,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

  3、质量事故的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不得含糊地定“小组”“检查站”等,填写清楚缺陷单和事故分析单,并注明清楚事故由哪一道工序引起。

  4、事故累计损失价值系指造成报废的本道工序和以前各工序之和乘件数之积再加材料费用之和。作回用处理的事故损失只按本道工序工时计算损失。

  5、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的款数,除赔偿费由财务处归入成本外,扣罚的奖金和下浮的工资应交质管办,作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奖励表彰先进的费用。

  第四十条每月10日前,质管办应将质量事故处理情况按考核要求填写表格,通知责任部门,劳资处或财务处,以便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并适时通报全厂。

 第五十八条质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信息在现代化管理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质量信息指在形成产品质量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有用情报和资料,它包括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二个方面,也可按信息的来源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厂外质量信息,为使我厂的质量信息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第五十九条质量信息-企管智库工作在总师的领导下,由总师办主管有关工作,负责全厂的质量信息管理,交对各处室分厂信息工作进行认真的考核。

  第六十条总师办设专人负责质量信息工作,各处室分厂指定一名质管员为本部门质量信息员,组成全厂的质量信息网络;见网络图。

  第六十一条质量信息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所在部门的质量信息,保证本部门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及时,迅速并进行编号登记和签收其他部门传递至本部门的信息单。解决后进行反馈、督促按时处理解决。信息员传递和反馈的信息力求准确,不能弄虚作假;每年对信息员进行评比,对工作成绩显着者给予奖励。

  第六十二条各部门的领导应重视质量信息工作,及时做好质量信息的传递处理和反馈,支持本部门质量信息员的工作,在本部门信息员离厂期间应指定专人代理其工作。

  第六十三条质量信息传递与反馈的有关规定:

  信息发出单位填写一式四联的信息反馈单。自留第四联,其余三联交信息接收单位签收;接收单位必须及时处理解决;处理解决后,应将处理结果填写清楚(如暂时解决不了的,可按规定解决措施和计划解决期限),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自留一份(第一联),其余二联应反馈至信息发出单位把收到的第二联和存根(第四联)贴在一起保存,将第三联于每月末交总师办,经备考核。

  第六十四条凡有以下情况应填写质量信息传递单位进行传递和反馈:

  1、各分厂处室每月质量分析会和用户(下道工序)访问后,应将需要其它部门解决的较大的问题进行传递反馈。

  2、各分厂处室在是日常生产工作中,需要其它单位协同解决的,可填写信息传递单,直接传递至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后仍需将第三联交总师办备查,便于考核。

  3、各分厂处室遇到需总师办进行协同的问题,可填写信息传递反馈单交总师办协调处理;经过协调处理由某部门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解决,交将结果反馈给总师办。

  第六十五条通常情况下,信息必须在三天内按正常渠道传递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按到信息后,必须三天内处理完毕;及时反馈至信息发出单位;如遇情况紧急,急需解决时,可在信息单上加上“急”字,信息按收单位见“急”字后应立即处理。

  第六十六条出现重大质量信息,须在当月填写信息单报告厂长,厂长处理后交总师办备案或批示后交总师办办理;总师办处理后,再反馈至有关领导者和单位。

  第六十七条每月的工艺纪律检查以后,每季度的厂质量分析会后,每年1~2次和厂长质量诊断后,每年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抽查结果以及每年定期的质量审核情况等,总师办都应将存在问题填发信息单到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各部门接到信息后,应按正常渠道进行处理,传递和反馈。

  第六十八条总师办将信息传递反馈的速度和信息处理的百分率对每个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汇总到各部门全面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中计算奖金,并作为厂内年终评选质量管理奖和先进分厂、处室的依据之一。

  第六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87)质字第068号作废。

  第四章:工序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

  第七十条为了保证我厂产品的成品质量,必须利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数理统计方法,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进行有效地管理,判断和消除系统因素造成的质量波动,使之处于稳定状态;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第七十一条工序质量控制点根据以下原则设立:

  1、对产品的性能、精度、寿命、可靠性、安全性有严重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

  2、工艺上有特殊要求,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部位,或操作工艺经较精密复杂,需特殊加工技能的工序或部位。

  3、质量不稳定,出现不良品多的工序。

  4、用户反馈的主要不良项目。

  5、关键外协件、外购件的主要和关键质量项目。

  第七十二条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步骤和管理方法:

  控制点由工艺部门提出,产品的主管工艺员根据设立控制点的原则填写质量控制点审批报告,一式四份;经厂质管办。研究所,生产分厂根据图纸,工艺文件或内控标准的规定讨论确定后,经总师审批后纳入工艺,列入控制点的明细表,审批报告应分发到工艺、质办、分厂和劳资处各一份。

  第七十三条根据我厂产品的特点,工序控制点原则上分为如下两种:一种是按产品的要求确定控制点,由该产品主管工艺员编制明细表和作业指导书,明确所建立的管理点的工序质量要求,特性值的测量方法和测量工具,控制点的管理方法和控制工具;另一种为按设备或工种确定管理点,由工艺主管工艺员制定全厂控制点的明细表,工艺守则及各管理点的控制方法和记录表格。两种控制点技术文件经工艺主管审核,总师批准,生产部门会签,报质管处备案。

  第七十四条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工艺人员有权要求在某些检查点,采购点,外协点设置控制点,并负责提出控制点的检测手段,记录表格。工艺员还应向这些控制点发送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掌握控制点的水平。

  第七十五条质管处应制订控制点的各种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控制点进行验收及进行奖励。

  第七十六条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必须接受TQC教育,学会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应按控制点的文件要求进行活动,使影响工序质量的诸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第七十七条工序点应有明显标记,控制点的原始数据及管理图表应当准确齐全,并在工序完工后一星期内送分厂质管员保存。质管员对本分厂控制点按规定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抽查,并对活动资料及时分析。每月汇总于30日报质处备案。

  第七十八条检验员按规定的技术要求对所在控制点进行督促、检查。对于按设备或工种确定的管理点的工件应进行全检,并要检查和计算操作者的自控率,填入记录表,对采用控制图管理的控制点,检验员应将抽查数据点入控制图上,用不同颜色作控制曲线,并应签名和填入抽查时间。

  第七十九条工艺处每月应有计划地检查控制点的实际状况,并进行分析,于每季末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厂质管处。

  第八十条每年结合产品工艺整顿,由工艺部门的有关工艺员根据产品技术要求的变更或工序质量提高的具体的情况(如工序能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控制点进行整顿,如需撤消控制点,由工艺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经生产部门、检计处、质管处共同研究决定,送总师批准报质管处备案。

  第八十一条质量控制点的考核:

  1、厂质管处每月不定期地到各分厂检查1~2次控制点的情况每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和工艺部门、分厂上报情况汇总填入考核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厂长(总师),一份交劳资处,一份自留备查。

  2、厂质管处对工艺部门、分厂、检计处的控制点活动的检查,纳入经济责任制中,作为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质量管理制度11

  药业公司药品质量事故、查询、投诉的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为加强公司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经济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管理,特制本该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1、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大类。

  ⑴重大质量事故:

  a、因质量问题造成整批报废的。

  b、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c、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污染破损等不能药用的。

  d、药品发生混药、严重异物混入或混入质量低劣药品,并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或造成医疗事故的。

  e、药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大量药品过期失效的。

  f、出售假劣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⑵一般质量事故:除以上事故外的其它事故。

  2、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⑴各环节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由部门负责人从速处理,当日报质量管理部。

  ⑵质量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会同有关部门了解事故的原因及处理经过,报公司领导。

  ⑶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质量事故,事故发现部门应一小时内报质量管理部、公司领导,公司应及时派人查明原因、责任,并在24小时内报当地药监局,及时妥善解决。

  ⑷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三天内上报,并在一周内将质量事故原因报公司领导。

  3、质量事故的处理

  ⑴首先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事故经过、后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⑵分析事故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

  ⑶事故的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

  ⑷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在季度质量考核中进行经济赔偿。

  ⑸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可辞退,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质量查询的管理制度

  1、质量查询的分类

  ⑴供货方或客户向我司查询。

  ⑵我司向供货方或客户查询。

  ⑶我司向药监部门查询。

  2、查询程序

  ⑴我司向供货方查询由业务部负责。

  a、来货经验收有质量问题的品种,验收员填制《采购来货待处理通知》,业务部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b、库存药品检查发现并确认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质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单》,业务部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c、省市药检所抽检不合格的品种,质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单》,业务部凭该单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d、对查询情况,业务部应做好记录。

  ⑵供货方或客户向我司查询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并做好记录。

  a、客户单位收货时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而拒收的药品,公司销售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对药品质量进行调查后,报告公司领导,妥善处理。

  b、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客户以电话、公函、信件等形式向我司的质量查询,对查询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答复。做到桩桩有答复,件件有交待。

  ⑶我司向药监部门的查询由行政人事部或质量管理部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1、公司销售的药品,客户或顾客由于质量问题向公司提出的投诉,无论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都要认真对待。

  2、公司各环节、各部门接到顾客投诉后,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配合做好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实真相,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做好记录。

  3、对产生重大问题的质量投诉,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质量管理制度12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间

  每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课桌椅、门扶手等)、廊道、食堂、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亳升水(浓度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课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四、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五、消毒记录

  消毒员要每天将消毒情况填入《学校消毒情况登记表》。

质量管理制度13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是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景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当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贴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异常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14

  1、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不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称为不合格。

  2、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事故,监理单位均需参加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质量事故的分类。

  4.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4.1.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

  4.1.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4.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4.2.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

  4.2.3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2.4事故性质恶劣或2人以下重伤的。

  4.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范畴。

  4.3.1工程倒塌或报废;

  4.3.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4.3.3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三级;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颁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5.1质量事故实况资料。

  5.1.1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1)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

  (3)质量事故发展变化的情况;

  (4)有关质量事故的事实资料。

  5.1.2监理单位调查研究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5.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5.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5.3.1有关的设计文件;

  5.3.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5.4相关的建设法规:

  《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确定目的是消除质量隐患,以达到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和正常使用各项功能及寿命要求,并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其一般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的期望;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质量隐患;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7.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类型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专家论证、方案比较;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8.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

  8.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的必要鉴定;

  8.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验收结论。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有附加限制条件,例如限制荷载;

  (5)对耐久性的结论;

  (6)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短期内难以作出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

质量管理制度15

  为了确保生物制品的质量,根据生物药品的管理要求,现规定生物制品质量管理制度如下:

  1、根据生物制品的特殊要求,适时地做好生物制品的运输及保管工作。

  2、所有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照制品规定不同温度的冷藏要求进行存储。

  3、做好各种生物药品记录,字迹端正,标准记录及时。

  4、做好各种生物药品数量,生产单位,批号,等记录。

  5、对店内生物药品及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对检查中质量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6、随时掌握各种生物制品的.保管情况,对剩余及失效的生物药品应及时妥善处理。

  7、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指导顾客全责安全用药。

  8、冷冻设备的温度应符合生物制品的储存要求,为-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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