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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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3、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6、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9、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1、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2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问题食品按照以下方式处置:

  1、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登记造册封存;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召回。

  2、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售出的食品。

  3、食品经营者应当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3

  为保证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有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依据《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1)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①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事故应急响应实行三级响应机制。

  a.一级响应: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较大安全事故。

  b.二级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c.三级响应: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②根据响应级别,现场救援行动实行分级指挥和领导:

  a.一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办公室、安全质量、施工技术、设备运输物资、宣传、工会等部门参加。

  b.二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副职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等部门参加。

  c.三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项目经理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派人参加。

  (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①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由项目经理担任组织领导,安质、施技、物资设备、计划合同、财务、综合办、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应急指挥办公室一般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环部部长担任。

  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组织情况,也应成立的相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该工程完工后撤销。

  ③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工作小组:

  a.救援指挥:接到突发事故报告信息后,宣布启动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协调工作。

  b.抢险救援组: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迅速组织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c.物资设备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满足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

  d.医疗救助组:负责伤亡人员的现场救护、送往医院救治工作。

  e.媒体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f.警卫组: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引导外部救援进入现场,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g.接待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妥善处理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①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事故报告、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六个过程。

  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环部必须按规定以最快速度上报相关部门。

  事故信息报告采用快报方式,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③根据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机构,开展事故救援行动。

  ④应急救援行动主要包括指挥、抢险、物资设备保障、医疗救助、媒体宣传、警卫、

  后勤和接待等,应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进行详细规定各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执行人或小组、协调等事项。

  ⑤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①开工前,根据地质条件、重难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重大危险源等特点,安环部共同组织安质、技术、物资设备等部门,编制本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经本级项目经理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②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了解业主、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掌握当地有关医疗机构和急救机构的联系方式,编制预案时要结合这些因素。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针对工程具体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危险源等特点,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可以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编写,作为《安全专预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规范,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a.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b.应急救援组织及其具体分工、详细职责。

  c.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d.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

  e.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f.现场恢复措施。

  g.应急培训和演练。

  h.其他。

  ⑤若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应急演练中发生预案存在不足,要对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或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案的完善。

  (5)事故应急准备和演练

  ①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抢险人员、救援设备、物资和器材的预备工作。

  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搞好专职安全员负责应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做出评价。

  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板报、讲座、例会、工前工后会等多种形式,对人员广泛开展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应急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b.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c.个人防护常识。

  d.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④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4

  为全面提高我司安全生产应急能力,确保公司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根据《凉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康铜行字【xxxx】14号《关于成立〈xx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的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人人有责;

  2、公司安全环保部检查、督促;

  3、职责分解,层层负责,车间、部室的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培训、演练等工作及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二﹑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点防范区域

  制氧站、总降压站、油库、电除尘器、综合库房等

  三、安全生产应急队组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其组成如下:

  1、队长:xx

  副队长:xx

  成员:杨xx

  2、通常按任务分工组成几个组:

  ①通讯联络组:向单位领导报警与联络,并发出警报;

  ②救援行动组:救援事故;

  ③疏散引导组:引导人们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场所;

  ④安全防护救护组:防护用品的发放

  3、安全生产应急队的职责是:

  ①负责救援器材,设施的使用、保管、检查,更换;

  ②发生事故,负责救援。

  4、安全生产应急队的活动制度

  以小组为单位,各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演练,公司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同时作好培训和演练记录。

  5、训练制度

  每逢双月集中训练4小时。

  6、训练内容

  (1)各种救援器材、设备的使用和操作;

  (2)消防水枪、扳手、水带的衔接操作,实际演练;

  (3)柴草、氧气瓶、油脂、木柴、化学药品的常规消防方法操作;

  (4)活动和训练及救援实况记录;

  (5)由副队长做好每次活动和训练的文字记录交安全环保部备案,备上级审查。

  7、考核

  (1)安全生产应急队的活动训练将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与岗位等级工资挂钩;

  (2)每年请专业安全生产应急队来公司对训练工作进行考核,测试1-2次,时间另定;

  四、安全生产应急队管理监督

  1、安全环保部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2、各车间、部室每月自查2次;

  3、每次大演练各车间、部室应急队组长必须参加;

  4、各车间、部室的主任或副主任或专职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预防点的工作人员,当班人员是现场负责人。

  5、应急救援设施、器材人人爱护,配备充足,摆放得当。

  五、奖罚

  1、因外来人员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首先追究门卫的责任,再追究责任人及内部陪同人员的责任。因小孩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家长责任。

  2、因临时务工人员,施工人员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用工车间、部室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和责任人的责任。

  3、因门卫值班人员巡视检查不够,麻痹大意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门卫当班人员的责任,再追究其它责任人的责任。

  4、因各预防点工作人员,值班人员不慎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首先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追究所属车间、部室主要领导的责任。

  5、凡因个人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其经济损失在3000元内的,由个人承担。超出3000元的视情况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6、对应急救援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六、附则

  各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和细则依据本制度由所属各单位在三个月内自行制定上报安全环保部实施。

  七、本工作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含分支机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含分支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企业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2.签署公布评审或论证通过后的应急预案。

  3.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4.负责保证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的资金投入,专款专用。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6.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 企业应急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

  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决定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统一指挥和协调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下达的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任务。

  第五条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是: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第六条 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编制、桌面推演、应急预案评审、批准实施、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修订11个步骤。

  第七条 企业结合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八条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

  1.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企业周边地质、地形、环境情况及气象、水文、交通资料;

  3.企业现场功能区划分、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离资料;

  4.企业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风险评估资料;

  5.本企业历史事故与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

  6.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

  第九条 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事故信息报告、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内容,落实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十二条 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程序,结合有关经验教训,企业相关部门及其人员每年进行桌面演练,模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过程,逐步分析讨论并形成记录,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全面性、应急预案体系设计的针对性、应急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1.内部评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2.外部评审由本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专家(评审人员不得与公司有利害关系),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应急预案论证可通过推演的方式开展。

  3.应急预案评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3.1评审准备。落实参加评审的专家,将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相关人员;

  3.2组织评审。评审采取会议审查形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评审专家组长主持,按照议程组织评审;评审会议形成评审意见(经评审组组长签字),附参加评审会议的专家签字表。表决的投票情况应当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并作为评审意见的附件。;

  3.3修订完善。各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通过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十五条 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每至少2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十七条 各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演练结果和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或产生新的危险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或面临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应急指挥机构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等发生变化的;

  7.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8.应急预案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企业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 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九条 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二十条 应急程序、措施的要点应当张贴在生产现场,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年度计划,并根据企业事故预防的重点,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在演练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情况报企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二十五条 综合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适用范围、响应分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应急支援、响应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专项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应对某一种或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响应启动、处置措施、应急保障等内容。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各个专项应急预案,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分析出的事故风险编制各个专项的应急预案,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现场处置方案是公司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应急工作职责。

  第二十八条 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应急指挥系统、工作场所、岗位、事故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按照企业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卡内容编制分支机构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处置卡,并分发给各相关人员,每人一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急处置卡应发放给施工现场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人一卡;施工工种应急处置卡应按照工种分发给相关工种,每人一卡;事故类型应急处置卡应进行公示,可做成公示牌悬挂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六、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企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 分支机构、项目部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备案的,除接受主管部门处罚外,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接受主管部门处罚外,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6

  1、矿应设专人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矿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等)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7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8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评审、预案实施、应急队伍、宣传教育、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求援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

  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分管安全副总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处理及保障措施、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一种类的风险,由 部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运输泄漏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施救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及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

  3.3.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

  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装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分管安全副总、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分管安全副总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及参与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交通运输局、

  安监局等有关主蟹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i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4.1生产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4.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4.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4.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4.5应急预案发布年满2年从未修订的;

  6.4.6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5公司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9

  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有关要求。

  2、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和食品等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采购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4、食品进货查验应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经办人等内容,并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或进货清单等),与所索取的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应一并保管,建立采购记录台账,以备查验。

  5、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整理查验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7、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来源不明的食品,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8、不得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五病调离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证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健康证明。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病”调离率100%。

  4.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5、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凉菜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非直接入口的食品、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配有流水洗手并严格消毒。 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室内配有脚踏式污物桶、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4.凉菜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室内卫生,保持清洁状态。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餐用具使用前应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具。

  2、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间或专用区域,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餐具清洗水池应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或冲洗拖布。

  3、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4、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专用密闭保洁柜内保存备用。

  6、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7、盛放已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识,保洁柜应经常擦洗消毒,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开存放。 8、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并做好消毒记录。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食品原料来源应合法安全,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生吃的蔬菜水果应清洗干净去皮后食用。

  6、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煮熟焖透,有效预防高温季节细菌性食物中毒。

  7、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8、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9、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七、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食品留样应避免污染,加贴标签标明留样时间和餐次,待样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冰箱(0—10℃)内,同时做好留样记录,如实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时间及餐次、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4、留样期间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所留样品,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检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应上锁。八、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1、应按专间要求设置配餐间,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用的通过式预进间,配餐环境卫生整洁。

  2、专间应配置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台架,配备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

  3、应配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4、配餐间应由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不得存放无关杂物和个人物品。

  5、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

  6、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销售,盛放成品饭菜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上。

  7、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8、配餐完毕后,清理配餐间卫生,保持配餐台、地面清洁,做好餐用具清洗、洗消毒工作。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病原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病原菌或防止病原菌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病原菌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量当餐食用;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的主要措施。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食品安全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7.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饪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8.烧煮生豆浆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9.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饪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0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法人代表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其余领导及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事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出现的事故、事件,除在现场应急处置外,视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决定是否尽快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便听取指示,做好后续救援工作。

  二、安全措施

  (一)、安全教育

  1、野外作业前,部门须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

  2、野外作业中,安全员每周须对项目的安全预防措施进行检查,提醒项目负责人安全预防的重要性,真正从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引起高度重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3、经常性的开展防火、防洪、防意外、防雷电及自我保护等教育。

  4、加强杜绝“三违”教育: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加强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救护常识,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6、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救援常识,真正做到出现安全事故不惊不慌,能够主动组织自救、寻求社会救援、保护现场、事故调查等。

  (二)、人身保护

  1、野外作业人员在出野外作业前必须进行周全的、有针对性的体检。

  2、按作业地区所处的野外作业作业环境分别给生产人员配发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必须熟知相应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安全保护规定。

  4、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要注意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居民的仰、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严禁扰民、欺民、害民。虚心接受居民的批评意见,有争议时要以理服人,耐心解释,忍让为先。

  (三)、仪器资料安全

  1、设备及精密的科技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使用,上下车要轻装轻放,在运输中要采取防震保护措施,如贵重仪器设备应制作小木箱并采取防震固定等措施。

  2、项目组要有专人保管资料,进出场资料按有关规定完善注销手续。

  3、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资料保密、丢失。

  (四)、住宿饮食安全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野外需搭帐篷时要选择枯燥避风处,严禁在山顶、河床边、峡谷悬岩边、山洪地段搭帐篷。

  2、帐篷四周要挖排水沟,搭接牢固,保持清洁。

  3、禁止食用霉变食物及不认识的'野菜瓜果。

  4、禁止饮用被污染的地表水。

  5、禁止酗酒和暴饮暴食。

  (五)、在交通要道上及进入特殊地区作业的安全

  1、在铁路边作业时,不准进入轨道内,火车通过时要保持距离站立等候。

  2、在隧道、桥梁及公路转弯处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要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3、进入军事要地、边境或其它特殊地区作业时,除应持有效证件和公函与有关部门联系外,要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严守有关规定。

  4、当车辆不能行进需求雇佣马匹进行野外作业时,不得少于三人偕行。

  (六)、在高山、高原、原始森林作业安全

  1、要请熟悉当地的向导带路,严禁单独外出作业。

  2、要注意防雷电、冰雹,不准在山顶上久留,遇到冰川、积雪地段应绕行通过。

  3、在高山、陡坡、悬岩、滑坡地段不准强行通过。

  4、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相互联络。

  5、在森林地段,必须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6、在高原、高山空气稀簿的地域应配备供氧设施。 三、应急救援预案

  (一)、救援组织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外作业应急救援工作采取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为主和社会救助为辅的原则;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每个职工都有义务和责任积极主动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成立事故救援小组,负责整个事故的救援、调查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等。

  项目负责人为救援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联系本地的救援机构(本地医疗机构、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本地救援机构是应急救援的首选对象)。

  (二)、日常应急准备及注意事项

  1、在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作业时,应配足所需给养和装备,以防因供给不足、无法辩明偏向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2、在野外作业时,由于地形条件、气候等原因要防止发买卖外伤亡和仪器、车辆损坏事故。

  3、要防止野外作业人员与本地人员因语言交流障碍而引发的冲突甚至引起斗殴。

  4、要防止在森林区用火不慎导致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和国家财产损坏事故。

  5、在森林等人烟稀少的地方要防止可能有猛兽攻击、毒虫叮咬等危及人身安全。

  6、要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山洪、泥石流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7、在高原作业要预防雷电袭击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8、在高山、高原地域的陡坡、悬岩、风化石、滑坡等风险地段作业,要防止坠落、滚石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9、在高海拔地域,气候卑劣,道路情形复杂,司机应郑重驾驶,随时留意保养好车辆,加足油料;高原缺氧,司机容易出现短暂的反应迟钝状态,应留意进行自我身体状态的调治,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

  10、从低海拔地区到高海拔地区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适应过程,作业人员应注意自身身体状况的调节,开始作业时的行进速度不宜过快;高原气候多变,易患感冒,而感冒又易引发肺气肿,若治疗不及时会危及生命,应配备常用药品,病情紧急时应及时将患者送医院救治。

  (四)突发安全事故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项目组人员在工作中要有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当发买卖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步伐,采取自救措施,组织自救。在第一时间拨打119、120、110及时进行救济,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风险区域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丧失,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除立行将受伤者送医救治外,还应保护好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并作妥善处理。

  1、交通安全事故

  (1)根据事故现场情形,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110和120。并请本地保险消防等部门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工作。

  (2)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情形下,尽快拟出事故情形书面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和步伐向上级领导敷陈。

  2、火灾事故

  (1)现场人员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施救。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119,如有伤情或其他情况,同时拨打120和110。

  (2)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指导救援车辆。部门负责人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敷陈。

  (3)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送医。

  (4)灭火常识。一是消防车到来以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是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成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材,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三是对于森林等特大火灾在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逃离火场,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及时抢救各种资料。

  (5)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尽快拟出事故情况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领导报告。

  3、盗窃案件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2)主动协助公安人员勘探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当事人应协同现场项目负责人尽快拟出被盗的有关情况及财物、资料的损失情况的书面材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4、食物中毒事件

  (1)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后,立即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时拨打120或110请求救助,同时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

  (2)当事人应协同现场项目负责人将中毒的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领导报告。

  5、其它意外自然伤害

  (1)在渡河、攀越山崖、穿行无人区等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急救。

  (2)随行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措施急救,特别是在颠末河流、池沼地以及触电等情形下的火伴遇险,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

  (3)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

  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向院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紧急时拨打120或110请求救助。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以下简称中央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中央物资的有关技术标准由水利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储备定额、品种

  第五条中央物资储备定额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根据全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需要确定。

  储备定额的调整,由水利部商财政部后报国家防总批准。

  第六条中央物资品种包括防汛物资和抗旱物资。

  (一)防汛物资。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袋、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橡皮舟、冲锋舟、嵌入组合式防汛抢险舟(艇)、救生衣、管涌检测仪、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应急灯、打桩机、汽柴油发动机、救生器材等。

  (二)抗旱物资。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

  第七条中央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国家防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三章储备管理

  第八条物资储备由水利部或已授权的代储单位与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九条水利部负责储备管理,其职责:

  (一)制定储备管理制度,对代储单位和仓库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定期检查中央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三)监督仓库按规定管理、使用储备管理费,定期检查储备管理费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中央物资的调用管理;

  (五)负责调出的中央物资按期归还和补充;

  (六)负责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和更新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代储单位负责协助水利部做好储备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负责中央物资入库验收工作;

  (二)负责对仓库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负责组织协调紧急调运中央物资工作;

  (四)根据授权和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十一条仓库负责储备日常管理,其职责:

  (一)定期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送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二)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负责中央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三)按照中央物资不同的特性和储备要求,加强仓库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四)参加中央物资的入库验收,负责清点、检查中央物资的接收入库;

  (五)每年年底,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告中央物资调用和库存情况。

  第四章调用

  第十二条中央物资用于大江大河(湖)及其重要支流、重要防洪设施抗洪抢险、防汛救灾、以及严重干旱地区抗旱减灾的需要。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救灾需要的物资,首先由地方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自行解决。确因遭受严重水旱灾害并符合第十二条规定,需要调用中央物资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国家防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用。若情况紧急,也可先电话报批,后补手续。申请的内容包括调用中央物资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第十四条代储单位接到国家防总调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仓库发货,由仓库快速将中央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国家防总、水利部反馈调运情况。

  第十五条调用中央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出物资的仓库结算。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要做好中央物资的接收工作。防汛抢险或者抗旱减灾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可回收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物资的仓库存储。已消耗的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

  第十七条国家防总启动Ⅰ级或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地方应对该响应级别申请调用并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八条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申请用于中央直属工程的中央物资,未动用或可回收的,由流域机构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的仓库存储。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九条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可申请核销,以及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要报废的中央物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核销或报废。

  (一)对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报废的中央物资,仓库要组织清产核资,及时专题报告水利部,说明原因和具体处理意见。由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s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报废手续。

  (二)申请核销中央物资,申请单位、流域机构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申请核销中央物资,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由申请单位、流域机构随同申请文件一并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核销手续。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物资报废处置或核销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纳入预算。

  第五章补充、更新购置费和储备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是指按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对经批准报废或核销的物资进行补充、更新所需要的经费。

  第二十二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由财政部根据国家防总批准的储备定额、物资价格及物资运往仓库运费确定。

  水利部应在中央物资达到储备期限的当年,向财政部申报补充、更新购置费预算建议。财政部审核后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拨付补充、更新购置费。水利部应及时完成中央物资补充、更新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导致毁损的中央物资,其补充、更新购置费由仓库负责。

  第二十四条中央物资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中央物资的验收,应当按照防汛抗旱物资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央物资的年储备管理费,按储备物资价值的百分之八计算。上年度物资储备管理费,在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政部根据水利部报送的预算建议审核后拨付。

  储备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应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各仓库要加强储备管理费的使用管理,专账收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在次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储备管理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决算报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水利部应在每年5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情况及经费安排使用、结余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及经费管理工作,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水利部颁发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2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镇级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临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购进、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存在的重大问题。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煤炭坝镇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处理工作;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汇总事故情况。

  4、适时通报、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主要任务是:

  1、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

  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恢复生产秩序等工作。

  3、检查、督促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定期进行演练。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镇食安办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四)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食安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一)事故报告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评估

  镇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村(社区)主任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

  (三)事故通报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县等区域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要求严加筛选监督。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4

  1、目的:

  在一旦发生火灾险情时,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员工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减轻灾害、降低损失,特制定本工作指导。

  2、范围:

  本单位范围内。

  3、定义:

  应急救援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

  恢复的活动与计划。

  4、职责

  4.1指挥部,由总指挥负责领导各指挥的工作,并协调各指挥之间的工作,有责任和义务对灾害情况及工作进程进行准确把握、判断及进程方案决策。指挥在总指挥的授权下负责各组工作,并第一时间将最新情况报告给总指挥以资决策。 4.2联络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A.组织人员负责报警:报警程序为:治安队一一单位上层一一119或石岩消防队。119报警应清晰说明火灾地点、火灾类型、有无受困人员、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并做好消防车辆引导工作。

  B.组织人员负责救护:以保安队为主对受伤及现场获救人员进行急效处理,必要时联系送医院。

  4.3灭火组:由保安员及义务消防队及预备消防组组成。发生火灾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及负责人负责初期火灾的现场灭火、报警铃、受伤人员的抢救引导及贵重财物的转移。灭火时必须尽职尽责、先人后己、不得临阵脱逃,只有总指挥发布全体撤离命令后或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撤离。灭火指挥有权决定进入第一现场人员。

  4.4拆装组:由维修和电工组成,负责疏散通道、清除障碍、相关路线断电、紧急摆设救险设施等。

  4.5疏散组:由疏散指挥调用生产部门人员,通知和组织员工疏散,并进行人员集中清点。

  4.6保安组:由保安队及治安指挥调用写字楼人员组成,负责火灾限制区控制,单位财物的安全保卫。

  5、程序

  5.1应急准备

  成立事故准备小组,由指定部门共同负费,并由相关人员组成。

  5.1.l事故易发生部门、车间、班组成立并落实应急措施,部门包括单位的仓库等。 5.1.2每年举行二次应急演习,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 5.2应急响应

  5.2.1火灾发生时,发现者应迅速将此消息传给保安队、由保安队、义务消防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灾。 5.2.2若火势失控,由保安队立即通知石岩消防队报火警,报火警时必须讲请楚起火地。应急小组负责将受伤人员转送到医院或通知医院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5.2.3其他管理人员参与协助现场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等工作。 5.2.3纠正与完善

  5.3.1事故发生后,安全部门应组织分析原因,填写《事故调查表》针对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管理人员确认后实施,并将《事故调查表》交给发生事故部门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5.3.2由安全部门或安全主任组织对本程序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5.3.3针对有毒,易燃化学品,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增加相应特殊安全措施。 5.4紧急应对

  5.4.1本单位所属地方包括工厂及宿舍发生火情时,任何第一目击者有义务有责任将火情通报保安队。保安队有责任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5.4.2所有指挥接到报告后迅速到达现场。总指挥不能及时到达时由先到指挥者先执行总指挥职能直到总指挥赶到为止,指挥不在时由总指挥临时任命指挥直到相关指挥到达为止

  5.5疏散计划

  5.5.1人员疏散以每层楼的中间部分为界分前后两半,沿疏散通道、人行通通,楼梯向下疏散到指定安全地点集中,疏散过程中严禁使用电梯疏散。

  5.5.2如一方楼梯口处出现火焰则全部向另一万向疏散:如两边楼梯堵死则向天台疏散等待救援。

  5.5.3仅在有安全可靠的救生垫准备好时,守候在楼顶的人才可以向下跳。

  5.5.4疏散过程中遵循先弱后强,先女后男的原则。所有人员必须互相帮助,遵从疏散指挥。

  5.5.5到达安全地点的人员必须遵从指挥排队,待主管/组长清点人数后报告指挥人员5.5.6巳经到达疏散地点的人员不得远离安全集中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火情发生区,待总指挥发布解散命令后方可离开。

  5.6疏散演习

  每年迸行二次火灾紧急应对及疏散演习。

  6、流程图

  初起火灾当班组长组织灭火并通知值班保安若火势失控

  严重火灾值班保安或任何办公人员拔打火警电话119疏散警铃组织疏散伤员救护抢救物质协助消防队相关部门组织设备设施修复,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或协助消防队进行调查总指挥下令工人返回恢复生产工人集中清点人数报告总指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5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车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教师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5、学校对学生家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食物要索证定点采购。

  6、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7、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及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8、学校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分餐中容易造成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9、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0、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肖正红同志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管理。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杨改玲同志负责。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四、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六、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学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组织宣传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维护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成立“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杨保柱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食堂仓库贮存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每餐饭菜留样关。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留样冰箱保存48小时。

  5、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关。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6、食堂环境卫生关。每天餐厅一大扫,保持食堂餐厅桌面清洁,地面干净、干燥,窗户明亮,地沟畅通,及时开启灭蝇灯。三、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组长职责:负责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具体负责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2、副组长职责:负责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卫生部的调查事件原因。

  3、总务处负责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发生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4、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当事件发生时,协助救治,并协助做好家长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班主任、灶务人员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总指挥。

  2、校长及副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当地政府;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3、总务主任负责安排,协助班主任把中毒学生送至医院救治。

  4、班主任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学生状况,及时报告,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5、灶务人员具体负责保护厨房,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导主任负责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接待到校家长。

  7、发生疫情时,门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8、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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