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时间:2025-12-02 13:13:58 好文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精华)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精华)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

  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营造健康蓬勃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公路部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

  1、公司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包括:媒体宣传(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场所宣传(标语、横幅、墙报、黑板报等),活动宣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月)等。

  2、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3、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对相关部门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内容。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培训对象、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据对象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并自觉接受再教育。

  3、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和再教育培训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每年不少于2次。

  4、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涉及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3、重大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重特大事故防范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有关规定;

  4、安全生产工作中科技知识与手段的.应用;

  5、典型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公司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形式可以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班、竞赛、知识问答、现场演练、专家授课及外出学习等方式进行。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各类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2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普洛斯龙潭物流园一期项目

  20xx年4月1日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3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部门或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4

  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组织各岗位人员开展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编制;

  3、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7、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负责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

  8.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0.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卸油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站内组织的安全活动,严格遵守加油站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

  2.卸油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应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应急救援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卸油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卸油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

  7.卸油过程中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坚守岗位,不脱离现场。

  8.保证卸油过程中不冒油、不泄漏、不抛洒保持作业场所干净整洁。

  9.按时巡回检查,及时清除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10.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1.雷雨天气严禁卸油。

  12.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加油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加油员应熟悉本站经营油品的规格、危险特性、用途、安全储存方法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掌握加油机的工作原理,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班长和站长处理。

  2.严格执行加油操作规程,加油员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领车辆进入加油位置,提枪加油前问清所需油量和油品,提枪后待加油机上次加油读数回零后,加油员方可亲自操纵油枪,将枪口对准油罐口,认真操作加油,保证不洒不漏不跑冒。

  3.服务热情,对顾客一视同仁,不赊不欠。

  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不随意让他人顶岗,不会私客,不嬉闹、保持加油设备、发油场地清洁卫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做到班清班洁,账货票(证)泵码相符。

  6.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对顾客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加油站安全。

  7.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熟练使用本站的消防器材,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技能。

  8.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9.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0.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1.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2.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5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安全委员会成员由Q 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安委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全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审议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办法等。

  3、审议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计划。

  4、审查公司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协助上级对企业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确定对责任者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负责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和挖潜、革新、改造工程安全卫生设施进行最后决策论证。

  第二条: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㈠、安全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或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负责对新购、革新机具的安全性能进行审查、鉴定、试运转。

  2、协助公司安委会及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及考核工作;

  3、拟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4、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5、对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与上级和地方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络,对生产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定处理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对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部分进行组织策划、检查和总结;

  7、参加审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资质、条件和证照等资料;

  8、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10、监督检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11、组织或者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12、配合相关部门对上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培训工作;

  13、组织对新开工的项目进行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对新员工和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教育;督促各下属单位对新员工和进场的工人及时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

  14、负责公司本部、建制单位、三产门市、项目部的平安单位建设相关工作

  (二)、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与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对新购、革新机具的安全性能进行审查、鉴定、试运转。

  2、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负责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3、对危险特殊工程,要纳入施工组织计划随同施工布置逐级交底;

  (三)、市场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投标报价时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状况报经营部。

  (四)、经营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与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新购、革新机具的安全性能进行审

  查、鉴定、试运转,对脚手架架杆、架板,金属架管材、扣件和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鉴定,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得出入库;

  2、根据投标报价时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状况,制订实际费用投入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交财务部执行;

  3、凡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五)、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经领导批准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等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建立安全投入费用管理台帐,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

  6)、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满足各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2、负责上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培训工作;

  3、对年老、多病、伤残人员经鉴定达不到当前工作岗位要求时及时调换适当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伤亡善后工作;

  5、督促检查各单位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七)、综合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发生事故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参与调查和追查处理;

  2、按标准做好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QD、法律监察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全面安全法律风险的归口管理;

  2、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

  3、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法律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4、负责公司合同管理中安全部分的法律审核,参加重大合同谈判和合同文本起草等。

 (七)、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协助相关部门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

  2、监督劳动保护费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改正,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

  4、参与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制度的制订;

  5、协助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组织公司员工体检工作,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参加安全检查和“五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检查;

  9、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安委会主任由现任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公司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中按年度实施考核;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审批全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有效投入,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定编定员;

  4、负责督查各副经理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情况,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有效实施;

  5、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因工重伤、死亡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处理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发单位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对全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督查,审批公司级应急预案;

  7、督查新、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固定提取安全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决定奖惩事项;

  9、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与成果应用、安全评价、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10、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1、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12、每季度末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第二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负责协助公司经理主持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3、组织制定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

  4、负责每年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掌握全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危险点的安全运行状况,督查全公司所属各单位所采取的有效措施的落实,保障安全运行;

  6、负责督查事故隐患整改专项资金的落实,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7、负责组织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并监督各单位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8、负责督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

  9、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0、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和安全科技成果;

  11、负责组织开展安全评价,督促各单位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第三条:主管经营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贯彻落实公司制订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经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负领导责任;

  4、检查在生产经营和招投标过程中安全经费足额列入及证照的安全使用;

  5、检查在自营及合作经营的项目中确保各种安全条款的有效落实;

  6、经常性检查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贯彻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则,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坚持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生产中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将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考虑到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时,必须有相应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4、把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列为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力量进行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5、组织制定、审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现场实施,在公司采取新

  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技术鉴定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同时检查、鉴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措施,必须经修改并符合要求后才能通过鉴定;

  6、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设计方案,并要检查实施情况;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及公司其他下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1、对所管项目工程或所负责单位生产安全负第一责任,不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层层落实责任制,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经费;

  3、组建项目部(或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和安全设施(备)验收;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6、及时给工人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救,对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7、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落实情况,并定期考核;

  8、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合理安排人力和物力;

  9、组织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活动;

  10、严格管理特种作业工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操作;

  11、组织开展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达标”活动,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卫生条件;

  12、审批每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月报表》。

  第六条:项目(或下属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定,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禁止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2、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记录完善;

  3、收集整理现场检查验收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5、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并做好相关记录;

  6、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应细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和针对性施工方案,并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对“四新”应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提供相应安全操作规程;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第七条: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1、对所管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安全生产,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3、参加项目安全“达标”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参加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等专项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与进度同步;

  5、参加对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提出整改,组织整改落实;

  6、负责现场的“扬尘”治理和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7、参加每周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实施整改;

  8、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季节性的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情况做好记录;

  9、参与对进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教育;

  10、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做好交叉流水作业的安全防护;

11、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督促班组长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2、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防止“三违”现象发生;

  13、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定,组织和参加安全检查,编制安全计划,参加工程验收,设备试运转等;

  2、参加项目部制定有关安全制度、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3、参加对新进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教育以及安全技术交底;

  4、参与班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活动记录;

  5、及时对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设施组织检验,并定期组织自检;

  6、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做好记录,向安全管理部上报每月安全报表;

  7、组织落实施工现场“八牌一图”、警示牌、安全标语、黑板报等安全宣传活动;

  8、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建筑施工相关安全规范、规程;

  9、严格遵守本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10、制止违章,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台帐;

  11、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安全装置、现场设备等进行验收;

  3、及时跟踪检查,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

  4、对高温、冬季、雨期施工安全措施检查、督促;

  5、对“四新”相关措施监督实施;

  6、参加安全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确保供应项目所需安全设施材料符合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

  2、对安全防护用品验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并记录;

  3、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按要求堆放相关材料;

  4、收集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等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5、对安全设施及配件质量定期检查或送有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不合格品或破损的及时更换;

  6、租用的设备及周转料具等收集相关单位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落实机械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2、监督、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和保养设备;

  3、正确判断机械故障并组织检修;

  4、组织进行设备基础、机位、机棚施工及验收;

  5、组织设备进、出场验收;

  6、参与设备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纠正落实并反馈信息;

7、填写、整理、保管各种机械资料。

  第十二条:消防保卫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消防宣传工作;

  3、协助侦破治安事件;

  4、组织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学习,落实防火工作预案及灭火方案;

  5、对消防器材按时保养、点检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6、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7、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掌握各种设备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用电线路、配电箱设置等工作进行有效布置和监督检查;

  2、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3、对施工现场用电及时跟踪,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做好各项记录;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持证上岗,正确穿戴、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具。

  第十四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是:

  1、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组织本班组开展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中要求的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4、认真做好工人转岗安全教育;

  5、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施工作业层的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6、检查班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处罚违章行为;

  7、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履行签字手续;

  8、合理安排本班组人员的工作,加强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对

  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9、制止“三违”现象发生,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配合安全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十五条: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经常对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好安全活动;

  2、督促全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制度;

  3、检查和维修保养好组内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4、检查、督促本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工人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安全要求;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

  3、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4、对不安全作业积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发生事故立即向组长汇报;

  5、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6

  一、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每周主持一次全厂的安全活动。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对险擎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如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工作,对生产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3、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擎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5、检查各科室领导安全工作情况和生产、安全科的工作。

  6、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兑现。

  8、采用先进的监控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可靠运行。

  三、设备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全厂设备、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2、督促供应部门按照要求和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生产及安全措施工程所需的材料,并妥善保管。

  3、协助厂长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中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救援预案及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

  5、组织制订设备大、中修计划,在检修施工过程中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带领安全科的成员做好炼钢厂的安全工作。

  2、增强“安全工作没有越位、安全工作责任至上”和“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管网络。

  3、组织制订炼钢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当检修工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始检修工作的原则。

  5、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如实逐级上报。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进行统计、分析和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制订防范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五、安全副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副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厂长和安环全科长的带领下做好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管网络。增强“安全工作无有越位、安全工作责任至上”和“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完成“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死亡、重伤事故为零,避免轻伤事故,一般性工伤事故千人伤害率低于公司规定目标。

  3、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自防、互防、群防”安全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要认真辨识,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超前预防、重点监控。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处理和检修当中,安全副科长必须在现场监控。

  4、要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当检修工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始检修工作的原则。遇到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应立即上报领导处理。

  5、负责建立健全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台帐和存档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科学分析和超前预防,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变管结果为管因素。

  6、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如实逐级上报,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进行统计、分析和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组织制订防范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7、主动接受专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要根据炼钢厂的自身特点,以“三大规程“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推动劳动保护的宣传、经验交流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有考核有记录。

  8、安全副科长应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三无”自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完成整改任务,对暂时无法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有责任制订出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报相关部门。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员工(含实习、代培、调转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4、建立员工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安全生产的相互联保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5、修订本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确认制和制订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安全检测器具、防暑保健用品的使用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制的统计上报。

  七、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时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布置,每周主持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

  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6、组织制订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时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收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

  8、严格执行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八、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管理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4、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负责经常性巡视检查,对危险因素大的生产设备和岗位,查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负责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劳动纪律,对本组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3、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

  4、开好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布置)、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

  5、组织好交班检查(查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6、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7、建立员工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安全生产的相互联保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8、发生轻伤以上的事故以及重大险擎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

  十、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开好班前班后会,掌握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做好事故事先防范工作。

  3、工作前做好确认,工作中坚持“三不伤害”理念,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急征兆,主动采取措施,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遇有打击报复可越级上告。

  7、遵章守纪,不迟到、不早退,班前班中不饮酒,不串岗、睡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8、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

  9、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责任人报告。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

  (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8

  1、生产部各部门安全执行官在各各门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部门直接安全责任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安全直接责任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9、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9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矿井关于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

  2、组织编制、落实矿井月度、培训计划。

  3、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组织、监督日常培训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各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进行实施、督查及考核。

  5、加强培训师资的管理,提高培训教师的资质。

  6、结合矿井实际,编制符合矿井特点的培训教材。

  7、加强教学器材、场地的`管理工作。

  8、加强各种证件的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召开科室会议,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

  10、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各种管理制度。

  11、加强对部门人员的管理,做好本部门的岗位分工,明确责任目标。

  12、搞好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13、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0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1

  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安全执行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文化;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2

  对乡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等实行安全生产特派员制度。受县安监部门或乡政府委派,常驻指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助监管对象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参加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执行委托部门指令,督促监管对象的隐患整改;负责按要求向委托部门定期报告监管情况。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1、乡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9、生产车间内接触半成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2、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3、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4、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5、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7、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8、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及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9、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3

  1、遵守“三大规程”按规程操作,保证绞车系统的运转效率,对绞车系统运行安全负责。

  2、掌握绞车运转状况,各部件的灵敏度和设备完好程度,钢丝绳的磨损程度和机械的润滑程度,负责按规程进行保养,维护修理,保证正常运行。

  3、出现需机修车间修理的故障或毛病,要立即报告,要配合修理。保证绞车系统完好率和工作效率。

  4、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听准信号,按信号操作,保证绞车平稳,安全运行。

  5、执行专人负责制,严加管理,规范操作,严禁放飞车和断电放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绞车房,确保开车安全。

  6、搞好作业场所的卫生,设备要整洁。

  7、接班和交班时,上班和下班的.绞车司机共同对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交班人要把绞车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8、随时掌握绞车运行状态,保养、维修和运输状况,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记录。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领导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层次的责任及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有效管理明确职工的安全生产义务

  落实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

  对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本企业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责任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

  统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故数据和安全问题负责组织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负责:

  制定本职责内实施安全生产的方案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内职工进行指导、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条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生产环节,要从生产计划开始,明确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时间发现的负责立即通知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处理和上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处理事故的企业,在年度评优中给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15

  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领导小组及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主持,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资料: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状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透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队长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公司全体驾驶员。

  会议主要资料: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来源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会议记录由队长进行。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状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公司对会议决议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

  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资料、处理结果、决议执行状况的检查等,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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