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质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管理制度[汇总15篇]](/pic/00/d6c6b6c804_6136d9e1daeab.jpg)
质量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号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及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质量管理制度2
本成本控制管理制度表旨在明确企业成本管理的各项要素,通过精细化、系统化的管控措施,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企业运营的可持续性。
内容概述:
1.成本预测与预算:制定科学的`成本预测模型,实施严格的成本预算管理,为决策提供依据。
2.成本核算与分析:精确记录各项成本,定期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识别成本节约潜力。
3.成本控制流程:设定成本控制节点,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实施过程监控。
4.成本优化策略:通过技术创新、采购管理、生产效率提升等手段,持续降低成本。
5.成本考核与激励:建立成本绩效评价体系,将成本控制与员工激励相结合。
质量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以下简称GSP认证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GSP》及附录、《药品GSP检查指导原则》、《GSP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GSP检查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涉及企业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的行政许可事项检查适用一般程序,药品GSP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和有因检查等适用简易程序。
第三条《GSP》及附录、《药品GSP检查指导原则》及《云南省药品GSP检查评定标准》是实施药品GSP检查的基本标准,对企业药品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药品GSP要求进行判定。
第四条企业申请GSP认证以及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对企业实施药品GSP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第五条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除应当对企业实施药品GSP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外,还应当重点对企业以往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企业兼并重组、变更法定代表人须申请GSP认证。
第七条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发生重大调整时需申请GSP专项检查。
第八条涉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GSP认证
检查及行政审批,应当着重检查企业变更项目是否符合药品GSP的要求,评估变更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质量风险能力的影响。
第九条GSP技术审查、认证检查及行政审批对批发企业应重点审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着重评估企业的内审能力、效果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验证等情况;对零售企业重点审查药品在零售环节的质量风险控制能力,经营场所的有效管理和药学服务的合理提供等情况。
第十条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按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第二部分申请和受理
第十一条申请人填写《GSP认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负责日常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出具GSP认证技术指导意见及申报企业申请认证前一年内的监管情况说明或监管记录。
第十三条GSP认证检查机构收到申报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评,提出审评意见,连同申报资料报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报受理机关驳回申请。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GSP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同意受理的将申请资料转送GSP认证检查机构;不同意受理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GSP认证申请书》并按以下顺序要求提交并装订以下申请资料一式三份: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真实性申明
对照《GSP》第四条及《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第00402项内容要求,确认申报材料以及各项申报材料中所附数据真实的声明,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
(三)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再次认证和变更企业还应提交《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经营特殊药品的,应提交相应批件复印件;
(四)实施GSP情况综述
1.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报告,包括企业概况,成立时间、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等相关内容;企业药品经营情况,包括经营品种结构特点,若含分支机构,应说明所属分支机构情况、与总公司购销模式;上次GSP认证以来主要变更情况;最近一次相关认证或跟踪检查缺陷及整改情况。
2.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包括: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描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概况,主要特点;
药品经营风险防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企业查找到的风险点,制定的应对经营活动中质量风险点的管理重点和处置预案;
企业药品经营环节质量活动情况,内审制度及执行概况,上一年度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回顾分析结果,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效果;
人员与培训情况。简述各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实施情况;
运输与配送管理情况;
近三个月来,企业经营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3.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4.温湿度监测系统校准、验证报告;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企业需提交冷库、冷藏车、冷藏(保温)箱验证情况报告;
5.计算机系统概况。计算机软硬件情况,与本公司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控密切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设计、使用、功能实现等情况;
企业应在申报GSP认证前按新版GSP要求完成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设置。
药品批发企业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及质量控制的全过程,具有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络监管的条件,并按规定做好药品实时监管系统的信息上报。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与各门店联网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全面控制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质量管理,对药品陈列和储存的温湿度监测及药师在岗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企业应按要求配备上传药品电子监管码所需的设备,并按国家规定的时限做好电子监管码扫描和上传工作。
6.冷库、冷藏车、冷藏箱安装购买证明;
7.温湿度监测终端需提交检定与校准证明;
8.零售药店冷藏药品储存及陈列设备(不允许以家用冰箱替代)。
(五)相关表格图纸证明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简历、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明,以及其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有资质要求人员情况一览表。
2.企业经营场所、仓储场所位置图;
3.企业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建筑平面布置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并严格标明图示比例(建议采用工程绘图软件绘制)。
4.企业仓储、验收养护、运输等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及状态表;
5.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岗位职能架构图;
6.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储用房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方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其它资料
1.零售药店实施连锁管理模式的需提交企业对所属门店实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情况说明;
2.非法定代表人申报资料时,需提供加盖了企业公章原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事由和授权有效期限;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3.企业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无经销假劣药品的自我保证声明;如企业存在因非违规经营造成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和立案、结案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三部分药品GSP检查一般程序
第一条行政许可事项检查适用一般程序
第二条药品GSP检查的一般程序包括资料技术审查、受理申请资料、现场检查、做出检查结论、审核批准。
第三条经形式审查,对同意受理的认证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申请资料转交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审查中对认证申请资料有疑问的,要求企业限期予以说明或补充资料。逾期未说明或仍不符全合要求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退审。
第四条GSP认证检查机构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转送的企业认证申请资料之日15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的申请内容及企业经营具体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组织对企业的现场检查。
第五条现场检查的要求
(一)GSP认证检查机构可根据检查对象、规模等情况,抽调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一般由3名检查员组成,可视情形增加检查员人数,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不少于两天。
(二)GSP认证检查机构组织现场检查时,企业所在地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1名观察员协助工作。
(三)首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主持,检查员在首次会议上应当出示检查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确认检查内容,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及企业权力,确定企业陪同人员。
(三)现场检查实行动态检查,检查组应当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对企业实施药品GSP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如实记录,必要时应取证证明记录内容。
(四)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的,应及时GSP认证检查报告派出机构。
(五)在检查过程中,检查方案内容如发生以下变更,检查组须报经药品GSP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1.检查组组成人员发生变化;
2.遇特殊情况需改变检查时间;
3.现场发现企业地址或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等重大情况与现场检查方案内容不一致;
4.企业近3个月内未开展任何药品经营活动(新开办企业除外);
(六)检查员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如实、详细记录;
(七)检查组长负责组织检查员在每天检查结束后对当天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小结。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存在问题等,按照药品GSP检查标准的要求,讨论确定被检查企业存在的缺陷项目,形成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应当经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现场检查报告对被检查企业的缺陷项目应逐项进行详细描述并附相关证据资料。汇总期间被检查企业人员回避。
(八)检查组汇总检查意见中如存在意见分歧,应如实记录。并及时向GSP认证检查派出机构报告,GSP认证检查派出机构可视需要派员指导检查工作。
(九)末次会议由检查组长向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反馈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和需完善的项目,由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十)检查中发现企业有故意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等行为的,检查组应当及时取证,中止检查。
(十一)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现场检查报告、缺陷项目情况、检查员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
第六条被检查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无异议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本行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七条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药品GSP现场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确认,现场核实至少由2人组成,检查时间应以保证检查质量为原则确定,核实企业对缺陷项目确实整改到位,防止缺陷项目重复出现。现场核实和确认全部整改到位后应形成整改复查报告,并经检查组成员签字。企业整改报告、负责企业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改复查报告及意见一并报送GSP认证检查机构。必要时,GSP认证检查机构可组织检查人员对企业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核查。
第八条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在收到现场检查资料及企业整改报告或整改计划后,按照药品GSP检查细则的要求,对企业符合药品GSP情况做出检查结论。检查结论分为“符合要求”、“整改后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判定原则如下:
(一)药品经营行为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报资料一致,并能按照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现场检查一般缺陷项目≤20%,且能够当场改正的可判定为“符合要求”。
(二)现场检查发现主要缺陷及一般缺陷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结果判定限期整改情形,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表明经整改后能按照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判定为“整改后符合要求”。
(三)现场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企业质量管理内容与申报资料不一致;现场检查发现严重缺陷或主要缺陷与一般缺陷项违规数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结果判定为不通过检查情形,表明被检查企业不能按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检查结论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GSP认证检查机构检查结论应当在收到整改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进行现场核实,综合评定时间顺延。
(五)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完成检查评定后,应将检查资料及检查结果报送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政务网站对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检查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药品经营许可证》涵盖的内容,以及企业执业药师信息、现场检查时间、检查员姓名等。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品GSP检查机构及时调查核实。调查期间,认证检查工作暂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对异议已有调查结果的,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行政审批,作出认证是否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
行政审批应当综合考虑认证检查发现企业缺陷项目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符合限期整改情形,且企业能够证明采取了有效措施对缺陷项目进行了改正,评定结果为通过检查。
(二)整改报告弄虚作假或末落实整改计划的,评定结果为“不通过检查”。
(三)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经核查确认的,判定为“不通检查”。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符合要求的,向企业发放《GSP认证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发放《不通过检查通知书》,列明不通过理由,《不通过检查通知书》同时抄送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和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各受理GSP认证检查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结果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告外,还应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公告。
第十条现场检查不通过、认证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需在中止认证检查后6个月方可提出认证申请。
第四部分药品GSP检查简易程序
第一条药品GSP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和有因检查等其他药品GSP检查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条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发生重大调整时须申请专项检查。
第三条专项检查的受理参考GSP一般程序要求。申请专项认证需提交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检查的内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第五条检查员应当在检查开始前出示检查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检查组长告知检查内容,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告知企业权力,确定企业陪同人员。
第六条实施现场检查时参考药品GSP一般程序有关要求进行。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轻微并当场能够改正的,可以现场要求企业整改,并在检查报告上注明。需要处罚的,应当在检查报告中提出相关建议。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检查报告,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检查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行政审批,作出检查是否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监督检查资料及时归档。
质量管理制度4
1、负责进货物资和工序过程产品试(检)验的`取样,送检工作。
2、负责委托单和报告单的传递工作。
3、维护和保养施工现场的试验器具和设备。
4、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取样、送检,确保试(检)验数据的真实、可靠。
5、及时向材料员、施工员反馈试(检)验结果,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执行情况。
质量管理制度5
第1节、质量管理目标
第1.1.1条质量目标
经质量监督站及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1.1.2条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保证质量、信守合同、发包人满意。
第1.1.3条质量保修服务管理目标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保修责任,科学施工、严格管理,让发包人放心满意,工程产品交付后质量服务、维修、回访率达到100%。
第1.1.4条技术组织措施目标
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节约劳动力、原材料的措施;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措施;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保证安全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第2节、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性组织措施
第1.2.1条质量保证体系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组织施工,把企业质量方针全面落实到一系列经营管理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为达到质量目标,我方将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第1.2.2条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负责制
在工程施工中,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承包合
同,执行专用条款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决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及补充条款”等方面的工作,由其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
第1.2.3条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就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各分管的工种负责人向公司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进行质量控制,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1.2.3.1条施工交底制度
开工前,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向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总体施工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组织班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交底,交底有记录,不交底不施工。
第1.2.3.2条现场例会制度
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邀请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整个项目施工进行阶段性协调工作。协调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广泛听取各专业负责人的汇报、要求和意见。
第1.2.3.3条建材质量控制制度
(1)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标、部标的`有关技术规定,是建设部核定的合格产品,具有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本公司采购材料的质量,将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复试证件。
(3)由本公司采购的大宗、特种、重要材料、设备,必须有监
理工程师参与考察、看样订货,材料到达须经监理工程师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所有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前,并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同意,项目部质量员、材料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和进入现场堆放。
第1.2.3.4条施工挂牌制度
主要工种如钢筋工、砼工、木工、瓦工、抹灰工等,在施工中实行挂牌制;要求各区段有标牌,写明施工班组、工种负责人、操作者姓名,质检员做好图文记录,存入施工档案。针对不同工种,作业班组、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按质量交底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第1.2.3.5条质量审核制度
(1)做好“三检”负责制: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坚持做好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均达到质量标准。
(2)确保隐蔽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业班组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每项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与现场技术人员共同进行监督,确保隐蔽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实行砼浇灌令签证制度:砼浇灌前必须经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质检员签发《砼浇灌令签证》后,方可进行砼浇筑施工。
(4)实行技术复核制度:严格遵守技术复核制度,对建筑方位、高程、定位桩、图纸尺寸、误差值等作复核记录,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复查,会同公司质检部门、项目部共同做好验收工
作;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第1.2.3.6条样板试范引路制度
由专业工长、质量员共同做出某部位施工样板,经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复查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标准。
第1.2.3.7条成品保护制度
工种交叉施工保护劳动成果,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交接清楚,责任明确,管理到位。
质量管理制度6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
质量管理制度7
一、根据医院的总体规划,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及工作重点制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及周工作计划。
二、根据工作计划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三、按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检查指导临床护理工作,重点检查实施及落实情况。
四、由护理部及护士长共同完成临床科室护理工作质量检查。
五、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反馈给相关科室及人员。
六、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此措施告之全体护理人员。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并作为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八、护士长对临床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并登记记录,制定相应护理常规,报护理部审批、备案。
质量管理制度8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实施要求
⑴所有进场管理人员都必须先进行规范标准、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学习,方可进行工作面。
⑵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计划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⑶所有分承包商和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总承包方和业主监理的指令、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⑷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样板制”、“质量一票否决制”、“工序管理点控制制度”、“质量预控制度”、“pdca工作制度”、“技术复核制度”。
⑸总承包方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坚持每周例会,坚持质量
巡查,坚持检查制度。
⑹总承包方每月编印一期工程质量通报。
⑺本工程采用文字、录像、照片、电子媒体等质量记录形式。
本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按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施工全部过程中设置专人负责工程录像或光盘制作,制作并编写一本工程实录。工程录像带或光盘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简介、工程各部分的质量状况、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录像带要体现出工程结构和装饰装修施工及竣工后的工程面貌。录像带主要突出表现出施工过程的控制情况、样板间的'做法、关键节点部位、重要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做法。开始录像之前要求起草一份录像带或光盘的策划文字材料,各部分出现的先后顺序和时间长短等要事先策划好,要求画面与配音相吻合,要求用普通话配音,语言要求简洁、明快、声音洪亮。在编制工程实录以照片为主,辅以简洁的文字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平面布置图、技术特点、技术难点,表现各工序施工过程照片、样板间及工程外貌照片、项目上的一些重要活动等。
质量管理制度9
为使质量管理工作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真正做好设备一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设备一中心的施工质量,提高质管员、项目经理的检查能力、质检力度和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设备一中心质量管理办法如下:
一、质检目的
通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使质检工作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正确运用《质检标准及检验记录》,为设备一中心施工质量的提高、扩大市场份额而努力工作。
二、质检机构及质检人员设置
设备一中心质检工作分三级管理,分别为:质管员检查,项目经理自检以及施工队长自检。
三、质检、考核责任
1、中心质管员/各办事处负责人:负责本中心质量并履行对本中心/办事处所属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责任和有接受工程部主管人员考核的责任及对本中心质检考核的责任。
2、项目经理/各办事处分项目负责人:负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履行对所施工工程质量的自检责任和有接受本中心、工程部主管人员考核的责任。
3、施工队长:负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履行对所施工工程的工程工艺检查和有接受本中心工程项目经理、质管员考核的责任。
四、质检依据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顾客在合同中要求的标准,国家通信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工程公司的.《质检标准及检验记录》。
五、质检内容
各施工工程的过程、中间和工程最终检验。
1.过程检验:每完成一道工序的检验叫过程检验。
2.中间检验:施工过程进展一个或几个工序的检验叫中间检验。
3.最终检验:所有工序都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而且是交给客户前的最后依次检验叫最终检验。
六、质检方案
1、项目经理/各办事处分项目负责人: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本专业《质检标准及检验记录》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过程检验,“检验记录”,当工程产值大于300万元时,进行中间检验,填写“检验记录”。
2、中心质管员/各办事处负责人:依照本专业的《质检标准及检验记录》对本中心施工工程进行中间和最终检验,填写“检验记录”,每月30日前汇总填写“质检员工作月报”并在局域网-本部门-质检上报本中心“质检员工作月报”。
3、施工队长:依据新版的硬件作业指导书、电源作业指导书、天馈作业指导书和交换设备的安装规范等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验,有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和对环境进行保护。
七、质检率:
1、项目经理/各办事处分项目负责人的检验率:不少于50%(侧重于中间检验)。
2、中心质管员/各办事处负责人的检验率:交换、电源工程100%;基站工程不少于40%;传输工程不小于40%。
3、施工队长的检验率:100%(侧重于过程检验)。
八、质检目标
1、天馈安装质量指标:驻波比测试100%合格
2、电源设备质量指标:标识、压接、极性100%合格
3、交换、基站、传输:标识100%合格
九、质量责任追究制
无论施工的项目正在施工还是已经竣工或者已经交验(二年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将按下列流程追究各级质量检验的责任
质量管理制度10
1、汽车维修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
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
质量管理制度11
1、当班工作要完成工作任务,保证作业现场无大隐患,无严重“三违”,无安全事故。
2、推行“两票三制”和“手指口述”,进一步安全确认,搞好文明生产,规范职工行为。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
3、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品以上,优良品率不低于50%。
4、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齐全,综合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待修率在5%以下,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防爆电气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以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5、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程》规定。
6、施工图板、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危险源辨识等牌板齐全完整,填写准确,清晰洁净。
7、班组长日志、班前会议记录、“五好班组”活动记录,完整、填写规范符合要求。
8、作业现场卫生整洁,符合文明生产标准。
质量管理制度12
服务质量是酒店服务水平的直观体现,是酒店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管理。其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礼仪修养是服务质量的基础,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要有良好的仪容仪表,要求着装统一整洁,面部化妆及发型符合酒店要求,饰物佩带符合酒店的规定。
2、讲究礼貌礼节,按照酒店行业要求使用礼貌用语,在与客人交往时讲究分寸。
3、严格按照酒店的行为规范约束个人行为,讲究个人卫生,注重个人仪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4、保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情绪。
二、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具体要求如下:
1、见到客人时要主动打招呼问好,与客人交往时保持面带微笑、态度热情,服务要能体现乐意的态度。不得出现不理睬或漠不关心客人的现象。 2、服务时积极主动、细致周到,真正的做到想客人所想,做客人所做。常规服务不得出现客人要求后才做的现象。
3、服务态度耐心,尽量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服务中严禁出现不情愿、抱怨、厌烦甚至拒绝、发脾气等现象。
三、注重服务效率,具体要求如下:
1、迎接招呼客人要及时、迅速,不得出现拖延、怠慢客人甚至无人招呼宾客的现象。
2、常规服务程序要配合严密、衔接连贯,不得出现服务程序脱节或间歇时间过长的现象。
3、客人招呼时要立即应答并及时的按要求完成客人交办之力所能及的事情。
4、客人提出的要求要及时办理并给予回复,杜绝出现办理或回复不及时甚至不办理或不回复的现象。
四、服务中讲究规范,注重艺术美。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程序进行服务,不得随意改变程序或颠倒顺序。具体能体现部门服务程序的整体性。
2、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从事各项服务工作,体现操作技能的艺术美。保持部门服务规范的统一性。
3、严格遵守服务程序以及服务中的注意事项。如:餐厅值台服务程序、客房房间卫生打扫程序等。
五、掌握良好的服务技巧,常见要求如下:
1、注意语言艺术和应变能力,善于处理顾客投诉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2、善于根据客人的需要主动推销,以客人喜欢的方式提供服务。让客人得到满意的消费。
质量管理制度13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14
一、材料: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
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浇的楼梯上覆盖时,要在铺的脚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22、预制构件重叠放置时,应加垫木,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凿预埋钢筋和预埋铁件时,不得损伤构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断伤构件的外露钢筋。
23、地面施工时应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避免推车损伤门框及墙面。
24、地面上铺设的电线管,暖、卫、电气等立管应加以保护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管头要保护好,以免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浆杂物,地面在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它工种不得进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门、窗时,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墙面及明露的各种管线。
28、木门框安装后应用铁皮保护,其高度以手推车轴中心为准。
29、钢门窗进场后,及时刷好防锈漆,用雨布盖好,严防乱堆放,防止钢窗变形和生锈;脚手架严禁以钢门窗为固定点和支点,禁止将架子拉、绑在钢门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门窗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时应用雨布盖好,防止雨淋。
31、安装门窗时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装饰好的成品。
32、铝合金(塑钢)门窗处,抹灰前应用塑料薄膜保护好,任何工序不得损害其保护膜,防止砂浆,污物对铝合金(塑钢)表面的侵蚀,铝合金(塑钢)表面不可用锋利物器刮划,防止表面划痕。
33、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玻璃。
质量管理制度15
1、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使用活动各环节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损失的异常情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
①购进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20xx元以上者。
②发药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3、一般质量事故:
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必须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②其它重大质量事故也应在3小时内逐级上报有关部门;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③一般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单位领导,并在五天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5、事故发生后,要紧急通知各有关责任人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6、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7、以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和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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