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位置--霍布斯与洛克自然权利观的比较
"自然权利"是霍布斯和洛克(也是整个古典自然法学派)对自然法理论的一大创见,二者在构建他们的自然权利理论过程中,均以个人为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在对人性的初始分析中,二者就有了不同的趋向:霍布斯的逻辑一贯的论证将个人由自然状态送入"利维坦"中,而洛克的折中与调和却为个人营造了一个"有限政府".
作 者: 李晶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00 刊 名: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年,卷(期): 2003 21(1) 分类号: B504 关键词: 自然法 自然权利 社会契约 个人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