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0 20:42:13 好文 我要投稿

(必备)检验科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检验科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检验科管理制度

检验科管理制度1

  检验科质控小组职责

  1、检验科质控小组由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小组相关人员4人组成;科主任是科室质量第一责任人;

  2、根据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手册》,拟出程序文件,标准化操作规程;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的质控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3、在医务科和医院质控管委会的指导下,制定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4、对科室的质量控制进行检查和考核,分析科室质控数据、临床反应情况、质量缺陷问题,自我查找质量隐患,自评工作优劣。

  检验科质控小组工作制度

  1、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开展室内质控;

  2、质控小组的活动应至少每个月一次,每次应认真分析评判本科室质量动态,总结归纳、对需改进的.内容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做好质控活动记录;

  3、对检验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监控,通过具体问题对质量控制进行解读、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学习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

  4、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种文书、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检验科管理制度2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 17025)》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为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捡、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 查。

  急诊检验制度与范围

  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工作。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时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患者。

  (2)门诊危重患者。

  (3)急诊观察室患者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

  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和定量、氯化物定量、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葡萄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血气分析,心肌标志物测定,氨基转移酶,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他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仪器管理制度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定操作规程。仪器与仪器资料不能分离,应妥为保存,以便查询。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科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查试剂管理制度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访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暴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堆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确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制人。

检验科管理制度3

  1.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口罩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鞋套,戴防护面罩。

  2.签收过的标本应置于污染区操作台上的样品架上的`,不得随意摆放。各种试剂和化学品均应贴有标签,放置于合适的位置,不与标本相碰。试验台上不放置不必要的物品。任何测试用的样品和试剂不宜置于桌面或架子的边沿,以防滑落打破,污染环境。一旦污染,先在污染区外周围倒入消毒液,逐渐向中心消毒处理;

  3.每次操作前用消毒纱布擦拭工作人员手指,再接触病人,避免交叉感染。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一巾」。

  4.所有被污染的针头、刀片、碎玻璃、采血管等利器必须放在一次性锐器盒中统一焚烧处理。

  5.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止法》进行管理。

  6.所有标本必须用15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再进行排污处理。

  7.所有被污染的一次性耗材、棉球、吸管、卫生纸、粪便、痰等标本连盒装入黄色垃圾袋,由卫生员统一收送焚烧。

  8.各种消毒液现配现用,每天监测浓度,有记录。门诊和病房检验发现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和院感科,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9.所有需要回收利用的试管、玻片、吸管等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消毒、浸泡、洗涤。

  10.检验科各检查室桌椅、器具、地面每日用1000 mg/L 84消毒液擦拭2次;空气消毒1次;每周大扫除1次。抹布、拖把专室专用。11.每天日常工作完毕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消毒、擦拭,工作台面、地板必须用10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洗刷3 ~ 5分钟。

  12.所有检验科发出的化验单必须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方可对外发出报告(科室外自助报告机打印除外),紫外线灯必须定期进行监测。

  13.各室如有特殊要求需要消毒隔离者均按全国临床操作规程实施。

检验科管理制度4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项目包括: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三级准入管理。

  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省卫生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1、首先医务科对科室递交《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2、医务科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该项目负责人和科室答辩后,将专家讨论意见记录在《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附件2),并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3、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医务科负责对二、三类新技术项目按程序进行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审批备案。审批后新技术项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五、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1、批准后医疗新技术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2、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应急预案,科室主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1)、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六、新技术、新项目监督管理流程:

  (1)、医务科做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2)、医务科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处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3)、各临床医技科室,按三甲审核标准,今年完成一般科室所承担所有项目,或完成重点科室要求的新技术项目1-2项。

  (4)、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各科室上交当年度的经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签字确认的《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

  (5)、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均应向医务科汇报,每年11月份将当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开展例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目前存在问题等,医务科针对汇总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

  (6)、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制度从20xx年3月16日试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和完善。

检验科管理制度5

  1.检验科所用试剂均执行投标采购的原则。要求试剂质量要合格,有三证;购买试剂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为了保证试剂的质量,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2.试剂的存放要严格按照要求做,以免储存不当造成试剂的失效。

  3.如发现试剂变质和有质量问题,迅速查找原因。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不得使用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4.如果更改试剂厂家,应对试剂质量、价格反复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后,请示分管院长,才能更换。

  5.对日常所用的抗凝剂和自配的试剂,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严格操作,保证质量。

  6.各实验室的试剂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每周都要检查所用的每种试剂的'库存量,以便报告主任及时采购。

  附:试剂药品管理规则

  1.试剂药品贮存规则

  1.1一般试剂药品

  1.1.1一般试剂药品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要远离电源。

  1.1.2试剂放置温度要根据试剂药品所要求,分为常温、4-8℃和4℃以下。

  1.1.3在贮存试剂时,要登记试剂的效期。

  1.2危险性化学药品

  1.2.1危险性化学药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

  1.2.2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1.2.3挥发性药品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1.2.4强氧化剂不宜受热与酸类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他物质燃烧或爆炸。

  1.2.5易爆炸性的药品应放置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2.易腐蚀试剂的使用规定

  2.1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性的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紧塞瓶塞。

  2.2对液体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2.3取用液体试剂时,应将试剂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试剂瓶中吸取,用完剩余试剂不能倒回试剂瓶内。

  2.4倾倒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不可与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可使瓶塞张冠李戴。

  3.受化学药品伤害的处理

  3.1皮肤受强酸或其他酸性药品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

  3.2皮肤受强碱或其他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

  3.3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多量甘油按摸,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

  3.4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防止感染。

  3.5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请眼科医生处理。

检验科管理制度6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质量保证制度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

  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分明。调岗或离岗必须经组长或科主任同意,组长须经科主任同意。

  11、检验单发送制度:及时、准确发送检验报告单。

  1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尽快提出处理方案,以减少对病人的伤害,记录整个过程。

  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专人保管剧毒药品,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12、对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3、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5、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1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

  17、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标本管理制度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检验科管理制度7

  1、检验科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2、当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检验病人血液、体液、分泌3、在抽血过程中,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 5、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报告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损伤处理完后首先报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负责人立即报告医院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医院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登记并立即对损伤者抽血备查(在预防药物应用前),12小时内送检。

  (5)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HBsAg>10mIU/mL时,不需要进一步治疗。

  (6)对于没有免疫力的.人,应预防性肌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尽早使用(最好48h内,最迟≤1周)。同时进行乙肝疫苗全程接种:(0、10mg)、(1个月、10mg)、(第6个月、10mg)三次注射。

  (7)免疫注射后还应进行血清学追踪调查,以确定是否有了合适的血清学反应。

  治疗,并追踪监测与观察。

  (9)对损伤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提出改进措施,开展预防锐器伤的全员教育。

  检验科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检验科管理制度8

  1、目的:

  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采集、接收、拒收、保存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2、范围:

  适用于本科所有标本的管理,包括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及保存等。

  3、职责: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样本采集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科室秘书负责本部门具体措施的落实,科主任负责检查和监督标本管理各项工作、

  4、总则:

  (1)检验标本包括从门急诊、住院患者和体检人员等处采集的标本。

  (2)检验申请包括下列信息:

  ①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

  ②申请医生

  ③标本来源

  ④是否优先处理

  (3)如患者存在下列情况,申请者必须在申请单上注明:

  ①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②确认或怀疑患者有蛋白异常血症。

  (4)优先处理的检验标本:

  ①紧急:来自急诊室、手术室、其它临床患者需要急诊处理的标本,实验室将尽快地为其完成各项检验。

  ②门诊:对于需在同一天内复诊的患者。

  ③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标本的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如血气等。

  5.标本采集和送检:

  (1)标本由以下资格人员采集:

  ①注册护士、

  ②执业医生。

  ③检验技术人员。

  (2)病区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

  ①医生开具检验项目。

  ②急诊检验医嘱立即通知责任护士,护士确认后对该病人进行采集标本,标本采集时要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及特殊要求等;采集完毕后,将病人的基本信息写在标本容器上。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通知检验科的工作人员。

  ③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负责采集。

  ④采集者在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病历号、检验项目,无误后将真空管上的条码贴于申请单上,采集完毕后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标本由检验科工作人员早上8:00和早上10:00两个时间点到各病区对标本进行接收。由护士与检验科人员当面清点标本数量,并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字。

  (3)门急诊、体检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

  ①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

  ②患者或家属到付费窗口进行付费。

  ③门急诊病人(包括体检)血液标本由本科负责采集,急诊室行动不便的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室护士负责采集。

  ④患者凭发票及检验申请单到化验室采血或留样。

  ⑤工作人员核对发票和检验申请单,并与患者本人或病人亲属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包括(姓名、年龄等),无误后将真空管上的条码贴于申请单上,采集完毕后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并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⑥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下,病人自行留取、

  ⑦脑脊液、关节液、胸腹水、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采集。

  (4)标本接收:

  ①核对送检标本,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②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处理见下述第六款。

  ③将标本送往科内相应检验部门或区域、

  6.不符合要求的标本:

  (1)定义:

  由于某个或多个原因,患者标本在检验时可能出现不稳定或不可靠的结果,这些标本称为不符合要求的标本。

  具体包括如下:

  ①标本类型与医生的申请不符。

  ②标本容器上条形码申请单上的条形码不符。

  ③标本量太少、

  ④真空管用错(试管或容器不符合相应的检验项目的要求)。

  ⑤标本抗凝不完全或有凝块、

  ⑥血与抗凝剂比例不当(血过多)。

  ⑦严重溶血、

  ⑧严重脂浊、

  ⑨标本污染。

  ⑩标本未用无菌容器送检。

  ⑾未按标本采集要求采集与送检。

  ⑿标本干燥。

  ⒀⒁试管破损、

  ⒁在绝对要求空腹抽血的情况下未做到空腹。

  ⒂其它不合格情况。

  (2)实验室对不符合要求标本的处理方法:

  ①联系相应病房护士。

  ②退回标本,要求更正。

  ③退回标本,要求重新采集后及时送检

  ④病人禁高脂饮食或停用脂肪乳剂1天后再重新抽血送检

  ⑤标本容器外的标签只能由标本采集者更正,在错误未被纠正之前不得再次送检。

  ⑥检验科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定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协商改进。

  7.标本管理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采集,包括容器、采集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申请单上的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标本接收后应及时处理,防止标本中被测成份降解或破坏。如当天不能检测,则应分离出血清或血浆,按各自要求(冷藏或冷冻)保存。

  (5)对检测后的标本必须妥善保存、要求一般标本冰箱保存一周,标本的保存及废弃均需记录。

  (6)急诊标本及特殊标本(心包穿刺液、胸腹水等)的接收和报告除电子记录外,还要书面逐项登记(如接收和报告时间等),以备查询

  (7)各实验室要做好标本交接班工作,交班人要与接班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

  (8)各室废弃标本处理严格按《实验室感染性稠料和废弃物管理规定及处置要求》执行。

  (9)对不负责任,造成标本遗失者按差错标准处罚(参照“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检验科管理制度9

  1.目的: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和应急火灾、爆炸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的管理。

  3.2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使用和储存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学危险品范围主要包括检验用的化学试剂等。

  4.2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4.3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储存室。

  4.4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仓库管理员职责a.防火、防泄漏安全的管理;b.化学危险品入库、发放的管理;c.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处置的管理。

  4.5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4.5.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内,进行分类存放,文字标识清楚。

  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调温、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室内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

  4.5.2化学药品贮存室应有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

  4.5.3室内备有消防器材。

  4.5.4贮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b.遇火、遇潮、易燃易爆、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c.受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和桶装、瓶装的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d.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

  e.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

  f.剧毒性危险化学品应放于专用的'保险柜内,并执行双人保管制度。

  g.仓库和现场的化学品应有仓库管理员定期、定点检查。

  4.6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4.6.1在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4.6.2在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4.6.3化学危险品使用现场应有化学品性能资料,便于查阅。

  4.6.4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4.6.5剧毒性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要执行双人领用、使用制度。

  4.7化学危险品应急、预防措施

  4.7.1防火与防爆

  物质起火的三个条件是物质本身的可燃性、氧的供给和燃烧的起始温度。一切可燃物的温度处于着火点以下时,即使供给氧也不会燃烧。因而控制可燃物的温度是防止起火的关键。

  a毒害物品

  分为剧毒物品和有毒物品。毒害物品应锁在固定的铁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取用有严格的用量登记。

  b腐蚀性物品

  对人体的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属等,有极强的腐蚀性。应放置在用抗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贮存。

  c放射性物品

  人体受到放射线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性物品应放在专用的安全贮藏所。

  4.7.1.1起火和防爆的预防措施

  根据化验室着火和爆炸的起因,可采取下列针对性预防措施。

  A.在火焰、电加热或其它热源附近严禁放置易燃物。

  B.加热用的酒精灯、喷灯、电炉灯加热器使用完毕时,应立即关闭。

  C.灼热的物品不能直接放置在试验台上,各种电加热器及其它温度较高的加热器都应放置在石棉板上。

  D.倾注或使用易燃物时,附近不得有明火。

  E.蒸发、蒸馏和回流易燃物时,不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或用明火加热水浴,应根据沸点高低分别用水浴、砂浴或油浴等加热。

  F.在蒸发、蒸馏或加热回流易燃液体过程中,分析人员决不能擅自离开。 G.实验室内不宜存放过多的易燃品。

  H.不应用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储存爆炸性物质,以免关闭或开启玻璃塞时因摩擦引起爆炸。必须配用软木塞或橡皮塞,并应保持清洁。

  I.不慎将易燃物倾倒在试验台或地面上时,必须:a.迅速断开附近的电炉、喷灯等加热源;b.立即用毛巾、抹布将流出的液体吸干;c.室内立即通风、换气;

  d.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火源。

  4.7.1.2预防化学反应热起火和起爆

  A.分析人员对于要进行的试验,须了解其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对有危险的试验,要准备应有的防护措施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

  B.易燃易爆物的试验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戴橡皮手套、防护眼镜。 C.在未了解试验反应之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开始。 D.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物。

  4.7.1.3预防容器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

  A.预防减压装置爆炸,减压容器的内外压力差不得超湖南省茶陵县中医院检验科

  过一个大气压。 B.预防容器内外压力增大引起爆炸的措施:

  a.低沸点和易分解的物质可保存在厚壁瓶中,放置在阴凉处。

  b.所有操作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反应太猛烈时,一定要采取适当措施以减缓反应速度。

  c.不能将仪器装错,使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

  d.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的试验一定要小心谨慎,严加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绝对不允许不了解试验的人员进行操作,并严禁一人单独在实验室工作。

  4.7.1.4实验室灭火

  灭火的原则是:移去或隔绝燃料的来源,隔绝空气、降低温度。对不同物质引起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

  a.防止火势蔓延,首先切断电源、熄灭所有加热设备;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关闭通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b.立即扑灭火焰、设法隔断空气,使温度下降到可燃物的着火点以下。 c.火势较大时,可用灭火器扑救。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因为这些物质会与二氧化碳发生作用;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有机溶剂、油类着火,不宜扑救电器火灾;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油类、有机物、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

  4.8常见的化学毒物及中毒预防和急救

  实验室中引起的中毒现象有两种:一是急性中毒;二是慢性中毒,如经常接触某些有毒物质的蒸汽。

  4.8.1急救措施:

  a.立即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温,勿使受冻;b.呼吸衰竭者立即进入人工呼吸,并给以氧气,立即送医院。

  B.CL2 CL2为草绿色气体,比空气重2.49倍,一旦泄漏沿地面流动。CL2是强氧化剂、溶于水、有窒息臭味。一般工作场所空气中含氯不得超过0.002mg/L。含量达3mg/L时,呼吸中枢突然麻痹、肺内引起化学灼伤而迅速死亡。 C. H2S H2S为无色无味气体,具有腐蛋臭味,对空气相对密度为1.19。H2S使中枢神经系统中毒,使延髓中枢麻痹、与呼吸酶中的铁结合(生成FeS沉淀)使酶活动减弱。H2S浓度低时,头晕、恶心、呕吐等,浓度高或吸入大量时,可使意识突然丧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因H2S有恶臭,一旦发现其气味应立即离开现场,对中毒严重者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吸氧、送医院。

  D.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成分是NO和NO2。氮氧化物中毒表现为对深部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能引起肺炎、支气管炎和肺水肿等。严重者导致肺坏疽,吸入高浓度氮氧化物时,可迅速出现窒息、痉挛而死亡。

  一旦发现中毒,要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吸氧,并送医院急救。

  4.8.2.酸类

  H2S0

  4、HNO

  3、HCl这三种酸是化验室最常用的酸。受到三酸蒸汽刺激可以引起急性炎症。受到三酸伤害时,迅速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2%的小苏打水冲洗患部。 4.8.2.3碱类

  NaOH、KOH它的水溶性有强烈腐蚀性。皮肤受到伤害时迅速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稀醋酸或2%硼酸充分洗涤伤处。

  4.8.3氰化物、砷化物、汞和汞盐

  a.氰化物:KCN和NaCN属于剧毒剂,吸入很少量也会造成严重中毒。发现中毒者应立即抬离现场,施以人工呼吸或给予氧气,立即送往医院。 b.砷化物:As2O

  3、Na2AsO

  3、AsH3,发现中毒时立即送往医院。

  c.汞和汞盐、HgCl

  2、Hg2Cl2,汞和HgCl2的毒性最大,发现中毒时立即送往医院。

  4.8.4有机化合物的种类很多,几乎都有毒性,只是毒性大小不同。因此在使用时必须对其性质详细了解,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a.脂肪族卤代烃

  短期内吸入大量这类蒸汽有麻醉作用,主要抑制神经系统,刺激粘膜、皮肤以至全身出现中毒症状,这类物质对肝、肾、心脏、有较强的毒害作用。

  b.芳香烃

  有刺激作用,接触皮肤和粘膜能引起皮炎、高浓度蒸汽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大多数芳香烃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有的还会湖南省茶陵县中医院检验科

  损伤造血系统。急性中毒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吸氧、送医院治疗。

  c.致癌物质

  某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诱发癌症,被称为致癌物质。以下物质有较明显的致癌作用:多环芳烃、3,4苯并芘、1,2苯并蒽、亚硝酸氨类、α-萘氨、联苯氨、砷、镉、铍、石棉等。在使用这些物质时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避免进入人体。

检验科管理制度10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课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的联系,听取意见,改正工作。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进行卫生大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义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二年以上。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安全医疗管理规定、医院、科室规章及实验室操作规范。

  2、加强医疗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一旦发生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汇报情况,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和后果。同时报告科室安全医疗专管员,并详细记录。

  4、每月一次,召开安全医疗工作会议,全科室人员参加,罗列出一月里发生的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事件和医疗安全隐患事件,总结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二)实验室安全

  1、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3、易燃、易爆药品的贮存,应有专用的危险品库,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

  4、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5、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7、使用煤气的实验室,要防止煤气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8、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9、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检验科资料是实验室质量证明资料及质量体系运作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资料的记录、保存状态有章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①病人信息资料;②样本资料;③检测数据;④检验结果;⑤检验科人事资料;⑥仪器资料;⑦室间室内质控资料;⑧省地市及医院文件等受本制度的管理控制。

  (三)、职责:检测人员对记录负责,室负责人对管理措施的落实负责,科主任对管理措施的检查和监督负责。

  (四)、记录内容:

  1、病人信息资料记录: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或门诊号。

  2、样本资料的记录:样本种类、接收日期和时间、检测项目、接收者、检测项目操作者。

  3、检测数据资料记录:检测中室内的温度、湿度、检测项目、样本数、质控、仪器运行情况、操作前后消毒情况、操作者姓名等。

  4、检测结果的记录:检测项目产生的每份样本产生的数值。

  5、人事资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等。

  6、仪器资料记录:仪器原件资料、存放位置,仪器复件资料、存放位置及保管人,仪器安装及调试记录(包括:仪器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启用日期、仪器原值、所处位置等)。

  7、室间室内质控资料:质控品发放部门,质控品数值资料,质控检测原始资料及质控图(一年内由实验室负责人)保存;一年后归档保存10年以上。

  8、省地市及医院文件:各级文件分类(行政性文件、业务文件)。

  9、业务学习资料:讲课资料,(专家授课资料、科内讲座资料)保存。

  (五)、记录方法:

  1、手工记录:以书面表格形式记录病人信息资料、样本资料、检测数据资料等。

  2、电子记录:在电脑中记录(包括网络电脑的Lis系统和主控电脑)检测结果等资料备份。

  (六)、记录保存:

  1、检验申请单在每次检验后集中交报告咨询服务台,每月封存保存门诊仓库两年,检验结果记录(包括病例资料),由实验室负责人统一建档封存。电子保存资料(检验结果记录及病人病例资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每天、每月备份,由检验中心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建档封存,保存期五年。

  2、电子保存资料,由系统设置密码保护。

  3、记录不能涂改,需修改时可用红笔在修改内容上加双划线并附加说明、签字。

检验科管理制度11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接触病人前后应及时洗手,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

  二、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三、无菌棉球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四、酒精应密闭保存。

  五、采血针、吸管等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利用。

  六、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试验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体液及排拖洗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消毒、晾干备用。不同的'区域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七、止血带一人一带、一用一清洁消毒。

八、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医疗废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

  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血库冰箱定期消毒,室内空气定期消毒。

检验科管理制度12

  为了了解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变化情况,科室规定如下:

  1.检验科全体员工每年例行一次健康查体,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体检内容包括:体重、血压、胸透、B超和肝功能、肾功能、血液分析。

  2.对检验科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甲、丙肝炎抗体和乙肝两对半检测;

  3.对从事HIV筛查的工作人员增加HIV抗体检测;

  4.对意外事件被刺伤的'员工要及时注射抗血清,并定期检测追踪,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5.对高危人员必要时予以预防接种。

  6.实验室工作人员一旦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时,要立即向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及时安排就诊和治疗;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要及时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检验科管理制度13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检验科管理制度14

  一、所有检验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采集的标本,应有专门的送检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采集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判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详细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可替代或难以再行采集,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详细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要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出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要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采集。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存,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留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留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存。

  八、凡保存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专门的医用垃圾袋内,运送到医院统一安排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废弃的血标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按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存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检验科管理制度15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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