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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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制度(经典15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病案管理制度(经典15篇)

病案管理制度1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病案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完成病历回收及病案基本情况计算机录入工作。

  三、负责病案查询、借阅、复印接待工作。

  四、负责病案归档上架及到期病案催收工作。

  五、负责病案库房管理工作。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2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病案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病案委员会负责监督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指导各级医师写好、用好、管好病历。

  (三)病案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有关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决议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病案及管理的重大问题,质控科、病案科可随时提请委员会主任召开委员会议。

  (五)质控科、病案科定期向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二、病案科工作人员制度

  (一)在病案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理好病案,防止丢失。

  (三)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阅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四)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五)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六)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精品文章正和修复。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八)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三、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管理的相关规定,病人出院七天之内要将病历送交病案科,要求出院病案100%归档。

  (二)病案室应设病案阅览室,供一般调阅、病案讨论和科研分析使用,病案只限于在病案室内查阅,不能出病案室查阅。

  (三)个别和少量的病案,可根据需要随时提供。借阅只限于教学查房会诊,疑难、罕见病历和死亡病历讨论及有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讨论病历或二次入院须借出参考的病案由医生签名办理借阅手续,并在7日内归还病案室,若超时每份病历每天扣罚20元。

  (四)借阅病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借阅期间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病案上标注、涂改、污损、撕页、拆封、丢失,并按期归还。科室之间不能在病房内交叉借阅病历,病人出院后应将病历送交到病案科后办理借阅手续。有纠纷苗头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专柜封存保管,没有医务部部长和病案科主任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借阅。

  (五)非直接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的本院人员、退休人员、实习人员无权使用病案,并不得从病案科和各科室擅自取走病案,进修医生如进修所在科室有指定任务,应先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病案科主任审批后,方可使用。本院人员不得为他人代借病案。外单位需调阅病案的,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病案科主任批准后,方能办理,但不得复印病历,其所摘抄的病历内容须经病案科管理人员核准盖章后方可带出。

  (六)病人转到其它医院继续治疗时,应用转诊单介绍病人病情,不准携带病案。其它医院需要了解原医院治疗情况,原医院可提供病情摘录,原病案一律不准外借。

  (七)凡丢失病历,每丢失一份,视病历价值罚款,数额不等,计当事人差错一次,扣罚当事人200元,科主任200元,并与奖金和晋级晋职挂钩兑现。

  (八)对擅自改变病案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并负法律责任。

  (九)病案管理工作人员和接触病案的人员对病案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四、病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案科主任是病案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电子病历的保存由信息中心负责,纸质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存,保存年限不低于30年。

  (三)病案科建立病案安全检查登记本,每月安排人员对病案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病案安全管理的问题或缺陷,要立即向科室主任汇报。

  (四)病案室配置防盗门和防盗窗、空调、温度计、湿度计、紫外线灯管、复印机、电风扇,病案库的门窗还应设置过滤网、窗帘,保持通风,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病案。

  (五)保卫部负责病案室防盗、防抢、医疗纠纷病案封存及特殊情况下病案出院期间的安全。

  (六)病案库之间应有密闭防火门,病案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病案室内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安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状态,病案室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

  五、病案资料复印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于xx年制定下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案资料的范围复印病历资料。我院复印病历资料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所有病历资料的`复印均需经过病案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并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病案科盖章认可。

  (二)复印程序。申请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人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和证明,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审批后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病案科调档查询、复印病历资料,复印的病历资料加盖病案科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三)受理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对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四)病历复印申请对象需提供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出院小结。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件、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受理病历资料复印时间。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在医疗活动终结和病案资料按规定时限整理完成后进行。我院归档住院病历资料的复印在病人出院结帐后10日起受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在院病历资料的申请对象,在病历书写规范规定的各项记录完成后并经科主任审查,由病区指派工作人员携带病历到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到病案科复印。

  (六)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对象需交纳复印工本费。

  六、出院病历归档制度

  为了规范病案管理,保证病历质量的有效监控,现对出院病历归档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院各临床科室病历,从患者出院之日起存放在科室不超过7天(节假日自动顺延)。此阶段的目的,是便于科室临床医师及时修改、补充病历内容,保证病历质量,使甲级病案率达90%以上。

  (二)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负责科内病历的保管,有专柜存放,防止丢失,病历不再送往住院结帐处。

  (三)病案室工作人员每天到各临床科室收病历,并履行交接手续,双方应在登记本上签名。

  (四)延迟归档病历按照5元/天/份进行扣款,同时与各科室每月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五)各科医师要增强责任心,严格出院病历归档管理,杜绝漏打、缺页或重复多页的现象。

  (六)为了方便病人需求,需复印出院病历时,应按有关手续给予复印。不得将病历私自交给患者或家属自行复印。

  (七)病案室病历不得在未进行质检就归档上架,医务部专职质控医师必须将每天的出科病历及时完成质检,如发现大缺陷应及时通知病房管床医师或相关人员前来病案室修正,如48小时不来完成修改者,每份病历扣除当月劳务费200元。如发现丙级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病案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借阅制度,并认真作好病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患者病历复印的服务接待工作。

  (九)全院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如发现病历丢失一份,扣精品文章

  除科室劳务费xx元。

  (十)终末质控病历及时交病案科整理归档。

  七、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病案质量三级管理组织,实行院、部、科室负责制

  1、医院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各专科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主管业务院长担任组长。病案质量管理工作由医务部、质控办、病案科联合主管;成立病历质控组织,由各病区住院总医师组成,其任务是每对各科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质量检查评分。

  2、病案科配备2名专人负责开展病案终末质量监控,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修正;

  3、各专科应有由医疗副主任、护士长、大组长或主治医师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本科室的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质量进行督查。

  (二)认真进行病案质量控制,坚决抓好病案质量“四关”

  1、“书写关”,各级医师应严格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实习生、进修生等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本院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字。上级医师有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2、“出科关”,按照有关规定,患者可以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各科室应按时完成出院病历,及时送病案科归档。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认真进行自查,把好病历“出科关”。

  3、“归档关”,原则上病案科应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筛选病历缺陷,各科室的甲级病案率应达90%以上。

  4、“抽查关”,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抽取各科室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其结果将纳入各科室每月绩效考核和季度文明科室评比;医务部、质管办每月组织专家抽查各科室的运行病历,结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

  (三)奖惩办法

  1、各科室要按时完成出院病历的书写和修整,及时送病案科归档,每份病历从病人出院之日存放在科室一周(病历修正期),一周后及时派专人送交病案科,逾期者按5元/天/份扣款,并与科室质控挂钩。

  2、根据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抽查病历的评分结果,定期评选出优胜病历予以奖励(评分达98分为优胜病历),每份优胜病历奖励100元。

  3、丙级病历由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承担主要责任,医疗组组长承担次要责任,医疗副主任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责任扣发责任人300元,连带责任扣发200元;实习生延长实习时间;丙级病历实行一票否决制,与相关责任医师的评优、增资、晋升、聘任等相挂钩;处罚结果全院通报。

  4、病案质量实行出院科室负责制,出院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有责任对本科室书写的病历及其他科室书写的病历进行检查,督促相关科室依法修订。涉及病案质量问题的,按照责任程度,依次追究相关科室责任。

  5、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不得遗失。在病历出科、结账、入库、借阅过程中建立登记手续。出现病历遗失情况,由科室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每份病历罚款1000元,并报医务部、病案科,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病案管理制度3

  病案管理者因工作关系对每份病案都要进行收集、整理、查、订,对病人的隐私了解的较多,因此,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保密权就成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张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防盗、防尘、防湿、防蛀、防高温措施

  1、在防尘工作方面,经常性的除尘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节假日全面大扫除;适时开、关闭档案库房门窗,防止尘灰、烟雾进入档案库房及档案橱内。定期擦拭档案室地板、档案橱表面、橱内的灰尘,保持档案橱、档案自身的干净清洁。

  2、在防火工作方面,档案库房门上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需进入档案库房的人员一律严禁烟火、抽烟;下班时切断电源;灭火器定点放置,不得随意移动或拿作他用,定期检查,对失效过期的灭火器适时更换,使其保持良好的'灭火状态。

  3、在防盗工作方面,档案库房配备了防盗网、铁窗铁橱,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下班时关锁好门窗,上班时检查档案库房门窗、铁网、铁橱、档案是否完好。

  4、在防潮工作方面,防止雨水进入档案库房,每天掌握库房内的湿度变化情况,库内库外设置温湿度计,作为库内库外湿度比较。当库内湿度大于库外时,采取抽风、排气、打开库房门窗进行通风或关闭门窗启动除湿机;当库房湿度小于库外湿度时采取关闭门窗等措施将库房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

  5、在防高温工作方面,注意掌握高温气候条件下,库房温度的变化情况,当库房温度大于或小于库房温度(标准为14℃--24℃)时采取排气、抽风、通风或启动空调机进行降温,使库内温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6、在防光工作方面,给档案库房门窗装上了防光布帘外,注意防止太阳日光直射档案库房,严禁档案纸张材料搬到太阳下暴晒。做好除湿、降温、防光工作,有效防止档案纸张材料发生霉烂、变质、字迹褪色。

  7、在防蛀工作方面,注重做好勤防勤治虫害档案的工作。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杂物。定期施放杀虫驱虫药物,并根据药效时限适时更换失效过期的杀虫驱虫药物。定期做好库内库外的防虫灭虫工作。每月翻动橱内档案二次,查看虫害档案情况,一旦发现虫害档案,立即采取措施扑灭虫害,防止虫害档案的漫延。

  8、在防腐工作方面,档案库房内经常性的进行抽风、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严禁有害气体、物品进入档案库房,定期施放、更换防腐药物,净化库房周围环境,保持库房内清洁。

病案管理制度4

  为加强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病案分为住院病案及门、急诊病案,住院和急诊病房的病案由病案室保存,门诊病案由患者自行保存。

  二、门诊病案号以印刷号为准。首次入院患者的病案号由入院处在病案首页上填写,病案室对所有归档病案逐一进行重号查询,将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按唯一识别病案号集中保存,确保患者就诊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各类医务人员必须根据病案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完整、系统、客观地记录和填写好所有的医疗文书(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

  四、各临床科室负责在院运行病历的管理,原则上不得由非本科(专业)或非医务人员查阅本科室(专业)病历。

  五、出院病人的'病案必须在3日内(死亡病案在7日内)完成并由专人送交病案室归档,超过规定时限的按50元/天进行处罚。

  六、病案室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整理、疾病编码和保管工作,对病案内容排序、首页填写、主要疾病选择等存在问题情况反馈给科室整改。涉及医疗纠纷争议的封存病案及病案复印件由医务处负责保管,封存病案解封后及时送交病案室归档。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案。

  七、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案原则上永久保存。

  八、病案室负责病案查阅及复印接待工作,查阅及复印病案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病案查阅及复印管理规定》执行。

  九、病案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病案室的安全以及防火、防鼠、防潮和保洁工作。未经批准,非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病案库房。

  十、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病案资料或抢夺病案、遗失病案者,由当事人及管理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为保证患者就诊时对所需病案的可及性,对已归档的病案的查阅和复印需求,原则上要求30分钟内完成。

病案管理制度5

  一、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操作规程。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平安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在科室内吸烟。

  三、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把握普通消防器材的使用办法,并常常维护保养。

  四、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常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准时修理和更换。

  五、做好防尘、防虫、防光、防辐射、灭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间的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存。

  七、工作人员下班前,须举行防火、防盗等平安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才干离开。

病案管理制度6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医院要维护病历信息的安全,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防止病历丢失、被涂改、被篡改或被未经许可的人使用。

  3、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挡、破损的病案。

  4、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患者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轮转医师、进修实习护士、轮转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借条。

  5、只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部门如法院等执法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因工作需要时,才能将病历拿离医院,但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并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大批量(不能超过30本)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提借。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借阅其他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写出检查。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病案管理制度7

  一、统计信息分析、利用及反馈制度

  (一)信息中心是医院统计信息的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源、信息链、数据处理和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应用和反馈管理。

  (二)定期对病案数据、医疗信息、医学文献进行收集整理、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编制报表和分析报告并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院领导。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公示及发布工作,为医院决策和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当好参谋。

  (三)图书资料室要广泛收集国内外医学文献和信息,及时加工、整理、分类、编目。定期通过期刊向医务人员介绍新书目录以及有关医学互联网站。

  (四)病案室及时收集出院病历,并按标准把病历统一进行整理、装订,按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ICD—10编码入档。对有缺陷的病案及时反馈给科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时间回收的病案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

  (五)协助有关部门定期进行信息分析、应用和反馈。院感科负责传染病漏报率、院感率、院感漏报率、院感标本送检率、抗生素使用率等指标;临床药学部负责门诊及住院处方点评指标;输血科负责成分输血指标;医务处、医管部负责医疗质量和病历质量控制指标;财务处、设备科负责大型设备效率效益分析;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服务投诉、服务满意度调查等信息。

  二、统计信息发布制度

  (一)信息中心是医院统计信息发布的主管部门,各部门是信息分析、应用和反馈的主体,应协助信息中心发布信息。

  (二)信息中心应定期向各主管部门提供信息反馈和医药卫生文献资料。定期发布新书介绍、医学网站以及各种诊疗规范,为临床服好务。

  (三)信息中心定期在医院信息平台发布医疗质量统计分析、图书阅读情况分析、处方不合格情况分析、临床科室综合信息指标统计分析等信息。每季度、半年发布医院临床科室季度及半年综合信息指标统计分析。

  (四)信息中心定期将医院工作统计报表在医院局域网上传送,供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科室了解相关信息。

  (五)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院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将相关信息在信息平台上公示。

  (六)按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公开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及费用等信息。

  三、统计信息质量控制

  医院统计信息是医院科学管理、正确决策的依据,因此确保医院统计信息质量是信息管理的根本任务。医院统计信息质量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等因素。

  (一)加强信息源管理

  医院信息质量的管理,从加强信息源管理开始,注重对原始信息的填报和收集。

  1、提高部门(科室)员工对及时、准确填报原始信息的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全方位、系统、整体保证信息质量的观念,确保信息来源真实可靠。

  2、业务主管部门应协助信息中心,督促科室及时、正确填写医疗信息登记表,按月统计、上报报表,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及时。

  3、通过院内信息平台等渠道,利用统计指标及相关信息公示简报等方式,在提供综合性信息的同时,进行导向性引导,以掌握并评价医疗质量和相关原始信息填报情况。

  4、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对有条件从HIS等信息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应从信息系统提取。对人工填报的原始信息,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准确填报。

  (二)加强信息环节管理

  开展医院信息环节质量控制,是在加强信息源管理的基础上,理顺数据流程,各数据传递、处理部门层层分工负责,加强环节质量控制,确保信息质量。

  (三)信息质量终末控制

  对信息质量采取核查方式进行终末监控。各部门对其主管范围内的信息质量进行核查,信息部门对全院信息质量进行核查监控。信息部门发挥信息监督核查作用,对信息数据质量进行把关,及时通报各级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信息偏差。同时,信息部门运用自动控制、逻辑控制、智能控制等技术手段,逐步在HIS等信息系统中,对不符合标准或缺失的信息给予提示、报警或不予通过。

  (四)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渐实现系统化、电子化、无纸化。

病案管理制度8

  为切实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管理,防止违规统计药品、高值耗材等用量信息行为发生,依据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人员范围

  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人员包括院领导、信息中心(含统计核算办)、财务处、药局、设备科、医疗业务主管部门及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二、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权限

  1、院领导:综合查阅药品、高值耗材各类信息;

  2、统计核算办公室:单个患者费用查询(含明细、流水)、经分管院领导授权查阅的.药品、高值耗材信息;

  3、财务处(含医保科、收费科、):单个患者费用查询(含明细、流水);

  4、药局:药房负责人可查询门诊、住院发药汇总统计、处方汇总统计等(只能查阅药品使用汇总情况);

  5、资产科、设备科:药品、高值耗材出入库数据统计;

  6、医务处、医疗质量监管部: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所需的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由统计核算办提供;

  7、临床医师:可查询所主管的患者明细费用;

  8、临床护士:可查询本病区患者明细费用。

  9、其他部门、科室信息查阅:如因工作原因需查阅相关信息,需以书面形式向统计核

  算办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涉及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需报经院长批准,由信息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方可查阅,严禁单独一人查询。

  三、查阅权限管理及保密原则

  信息中心应加强用户权限管理,按照最小授权原则,严格限制权限,分级管理。

  统计核算办公室负责批量查询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流程审核和备案管理。信息查阅工作人员应对药品、高值耗材信息严格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四、加强信息系统防范措施

  1、加强终端安全防范,部署终端管理系统,强化对终端、接入内网的认证准入管理,严格限制USB接口及SD卡等存储卡接口功能。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及时进行操作系统和杀毒软件更新升级,防止操作系统漏洞。

  2、强化应用系统认证,医院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必须实现对用户登录、查询统计敏感数据、修改用户权限等操作行为的审计功能,选用CA数字证书或动态口令及指纹等技术强化应用系统认证。

  3、严格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实行分级管理,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员密码定期更新,不得随意泄漏。

  五、违反本制度的部门、科室或个人,按管理权限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并按照《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奖惩制度》、《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不良(事件)行为责任追究处罚处分细则(试行)》、《赔偿制度》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病案管理制度9

  1、病案科病案库由病案室管理人员专人管理,非本科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2、库房内设置必要的设备,记录温、湿度,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节,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3、必须做好库房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霉等工作,及时更换防虫、防霉药物。

  4、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研究在病案库房内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在库房内手机、蓄电池充电灯。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自动消防系统,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维护保养。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5、定时做好库房内唯独记录,配备专业的除湿器和温度计,控制库房温度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白痴病案室库房自然通风和自然光线充足,绝对不设置成“死库”。当照射病案光线太强时,窗帘关闭,而光线不足时,照明系统开始工作。

  6、兵安徽的排水管路须经常查看维修,确保存放病案的库房干燥。

  7、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触。

  8、定期用杀虫剂和灭鼠药进行杀虫灭鼠处理(杀虫剂、灭鼠药长期存放在病案架上,如有过期,及时更换。)

  9、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和堆放杂物,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清洁。利用病案盒、密集架存放病案。定时进行卫生打扫(每天清扫地面,每2各月彻底清扫地面、密集架、窗户、病案盒)。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10、经常检查库房内各种安全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和关灭电,需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库房安全。

  11、库房内病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标号有序。

  12、对库房内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病案管理制度10

  1、患者出院5天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回收至病案室

  2、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与病案室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病案室应及时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档病历下落。

  3、病案室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

  4、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病案管理制度11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但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健全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关于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关于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保证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健全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含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含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关于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健全;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制度12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四)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份(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四、编目工作制度

  (一)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

  (二)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病案归档制度

  1、各科室出院病历,由病案室以住院工作日志为回收各科病历依据,每天派专人到各科室回收病历,并做好回收情况的登记工作。个别医生或科室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期回收者,应主动在规定时间内送病案室。

  2、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允许在病区停留三个工作日(不包括出院日)。在此期间,病房各级经管医生、主任应做好病历的整理及签名工作。

  3、出院病历实行三级质量制度,科主任负责病历质量控制,按照《河南省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整理、检查、修改住院医生完成的病历,并由科主任作最后的审阅。

  4、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若发现问题,24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科室。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括通知日),相应科室须到病案室修改,或办理借出手续,并在此期限内归还,否则按未及时归档处理。

  5、未能及时张贴的化验单应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病案室补张贴。

  6、病案回收到病案室后,须一周内整理好,归档上架。

  7、病案室定期统计各科室不能如期归档的出院病历,上报医务科,作出相应处理,并全院通报。

  病历借阅制度

  1、一般病历借阅期限为2周;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对病人出院72小时内仍在原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4、公安、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因办理案件,需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必须经过医务科批准后,才能办理复印、查阅病历。

  5、病历在院内传递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

  6、借阅特殊病历必须要经过医务科批准。

病案管理制度13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1、所有借阅病历均要办理登记手续。

  2、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及因科研教学需要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3、除再次入院患者的旧病历外,其他病历一律不得外借。借阅者只准在病案阋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准泄露患者隐私

  4、再次入院的病历可以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5、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对出院仍在原出院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7、病案资料只限相关科室临床医技人员查询、借阅,其他人员须经医务科审批方可借阋。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

  8、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复印病案资料时须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严格审批,方可查

  阅病案资料,复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

  9、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医务科审核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0、患者及家属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复印手续。

  11、.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在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资料上涂改、标注、污损、撕毁或遗失。不得私自复印、不得超越借阅的目的不得进行与医疗无关的商业行为。

  12、病案室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催交工作,借阅后的病案归还时由病案人员审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员归档上架。

  名山区中医医院

病案管理制度14

  病案管理工作是医院科学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使病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病案回收登记制度

  (1)凡是出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前,由经治医生认真细致填写好首页各项内容及出院小结,主治医师检查后签字,主任签字,放固定位置上。出院后由病案室收回,并与临床科室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在此期间病历不能由病人本人或家属携带,不能外借。

  (2)出院病历在7天内回收到病案室,死亡病例的病历要求1周内回收到病案室。回收病案时,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病历是否完整,有无缺章少页,字迹是否清楚、整洁,有问题及时通知其修改补充。

  (3)回收到的病案在入院登记本上按病案号标明回收日期,并注明住院医师姓名。

  (4)当日将回收到的病案按规定进行核对、检查,按顺序进行排列,并写封皮,核对后进行装订成册。

  (5)及时认真将登记后的病案与病房日报上的出院病人一一核对,打好标记,做好记录;对拖欠的病历及漏报的病历及时通知临床纠正补充。

  (6)建立与质控医生病案交接制度,由病案室人员和质控医生共同登记病案同期、科室、病案号返回时在交接本做标记,掌握病案的流动情况,防止病历丢失。

  2、分类、编目及首页输入工作制度

  (1)及时准确对病历首页上主要诊断及其它诊断、院内感染、在院并发症、术后并发症、病理诊断、中毒外伤外部原因分类等。要以国际疾病分类(ICD一10)方法进行编目工作。在编目时,要参阅病程记录中有关内容。

  (2)对住院期间所做的各种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目工作,一定要按ICD—9一CM3方法进行编目为确保手术操作分类准确,在分类时一定要查阅手术记录单,并以手术记录为准。

  (3)为确保新追加编目正确,要求编码员一定要按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要由专人把关确定正确后,方可将其编码增加到疾病分类中,以防重复追加。

  (4)认真准确地做好各类医师编号工作。主要包括经治医师、主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的编码工作。

  (5)首页输入人员要认真、仔细、准确、熟练将首页上的内容,按程序输入微机,每输完一份病案要认真核对无误后再输入下本病案。

  (6)每月末输完当月病案后,必须打出台账,并与病房日报核对,防止重输、错输、漏输,确保整体数量准确无误。

  3、病历归档借阅工作制度

  (1)凡是住院病历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一般都是按顺序号排列归档,归档装订排列顺序如下:

  1.病历首页;2.住院病人费用分类汇总报表:3.出院诊断书: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5.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顺序,下同);6.专科病历:7.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及入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注:手术患者病程记录排列顺序为: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前日常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记录(手术后日常病程记录);8.特殊诊疗记录单(a麻醉|己录、b重症监护病房入出室记录、c特殊治疗记录、d科研统计表等)。(按时间顺序排列);9.会诊申请单;10.责任制护理病历;11.临床护理记录单(顺序):12.各种物理检查报告单;13.常规化验报告单:14.特殊检查报告单(病理活检等):15.其它责任性文件(入院知情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等);16.医嘱单(顺序)。(先为长期医嘱单、后为临时医嘱单):17.体温单(顺序):18.住院病历质量评定表:19.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20.以前住院病历。按上述顺序排列后,应复查每页一般项目是否填全:遗漏的应补填。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后送病案室存档。

  (2)住院病案不能从病房或住院处拿走。归档后的病案不能随意外借。

  (3)二次住院病人,需借阅老病案时,必须由医生持本次住院的病历首页到病案室来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外借,并令其三日内返回病案室,做好借阅登记。

  (4)死亡讨论或专题讨论用病案,须外借时,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盖主任名章后方可外借。

  (5)凡是科研统计用病案及各种查阅、讨论等一律都在病案室内进行,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6)凡是查阅病案,不得将自己的兜子带进阅览室内。非本室人员禁止入病案库内随意翻动私取病案。

  (7)病历、病案的'复印、复制的审批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复印或复制的内容严格控制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限定的客观病历资料,并逐页逐项做好登记。

  (8)病案管理人员,工作要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热情周到接待来访查阅病案的院内人员。

  (9)病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库房检查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等保护措施是否妥善,确保病案的保管质量、安全,延长保存时间。

病案管理制度15

  (一)病历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凡在医院就诊的病人,统一由医院挂号室和住院处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标注页码。

  3、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但住院时应附在住院病历后,出院时连同出院小结交病人保管。住院病人死亡后其门诊病历归入住院病历内由医院统一保管,医保病人的门诊病历若医保部门要收回,可复印一份留存。

  4、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患者的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等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住院病历不得带出医院。

  5、出院后由患者所在病区负责将住院病历及时上交病案室统一保存与管理。出院后收到的检验、检查报告单由科室统一送病案室,由病案室对号粘贴在相应的病历中。

  6、病案室应按时收取出院(死亡)病人的病历,负责对病历进行整理、查核、登记、编码、装订、归档及保管,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做好病历的安全保管和内容的保密工作,定期向质管科报告病历归档、借阅、归还情况。

  7、病区和病案室应严格管理病历,保持病历整洁、完整、排列有序,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丢失病历。

  8、住院病历的保存时间不少于15年。

  (二)病案借阅制度

  1、病案必须经病案室装订、立卷后方可借阅。

  2、本院住院病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必要时外单位凭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签字同意提出查阅、摘抄,复印方式的意见,并指出查找的具体内容后方可办理,摘抄、复印的内容要经病案管理人员检查核准盖章后,方可带走。

  3、凡本院医务人员因医疗、科研工作需要借阅病案,必须凭服务证办理借阅手续,如委托实习生、进修生借阅的,需凭带教老师签字的借条方可办理。

  4、病案外借限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需延期者,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最多两次。一次借阅不超50份。

  5、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前均应归还所借病案。

  6、凡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7、本院非医务人员一般不得借阅病案。因院外就诊需要,经院预防保健科同意后,可借阅本人病案。

  (三)病历及病案复印制度

  一、可以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人员及机构: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身份印件,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可予以复印或复制:(必须在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限完成病历资料后予以提供。)

  1、患者转科的;

  2、长期住院患者间隔一个月以上提出复印或复制要求的;

  3、患者在本机构诊疗活动终结的;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5、患者死亡的;

  6、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经医务科审核。

  六、病案室指定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复印工作。特殊情况外,由家属、医护人员共同去院外复印,费用由患方支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在申请人在场情况下进行,复印或复制完后,经申请人核对无误,方可在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七、病案室应设立病历复印登记本,申请人充分查对病历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必须签字留档。

  八、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院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其代理人在场情况下封存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病历由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九、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卫生部规定或当地查阅档案规定收取工本费。

  十、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应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不予重复复印或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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