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门诊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门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门诊管理制度1
一、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积极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医护人员上班衣帽整洁,诊疗处置前后洗手,严格无菌操作。对接触皮肤、粘膜等组织或器官的器械、医疗用品等,必须达到消毒和无菌标准。
三、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确保口腔门诊医疗卫生工作地顺利开展。
四、严格把握采购验收制度。凡购置的消毒灭菌制剂、医疗用品、口腔器械、义齿(成品牙、烤瓷牙、种植体等)、正畸托槽及附件等,供货商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表》及《卫生许可批件》等复印证件。
五、诊疗器械、注射、手术刀、缝合针线、口腔镜、口腔镊、口腔探针、口腔器械等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作好处置销毁记录。
六、对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分装消毒灭菌,并及时焚烧处理。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运送传染病人、污染物品的'工具等,随时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七、发现感染性疾病及流行时,及时上报主管单位、上级卫生局,并立刻采取有效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措施。
门诊管理制度2
门诊部工作制度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 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 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 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 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 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会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 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门诊管理制度3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35周岁以上者免费测量血压,并进行登记。
五、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六、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七、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八、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特殊病人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配合,负责门诊流程管理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二、门诊部兼管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三、急诊科相对独立,由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分管。急诊科医师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担任。急诊科护理工作由门诊部护理组承担急诊科护理工作。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上岗前进行急诊科医护专业培训及内科门诊工作流程的培训。
四、急诊科医师兼管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除外科门诊医师外,其他专业的门诊医师服从急诊科主任统一调配。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内科急诊室普通门诊工作需要。
五、护士长除负责护理单元的管理外,负责抢救药品、器械等财、物管理。并参与门诊部及急诊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六、门诊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小组、继续学习小组、三基三严学习培训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健康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各自有职责,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七、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按照轻重缓急判断评估,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采取优先处置方案,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八、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再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九、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十、各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一、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
十二、门诊部、急诊科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十三、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四、门急诊标示清晰明白,应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入,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提供方便病人就诊服务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五、门诊保洁员应经常保持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改善候诊环境。
十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师在口头健康教育的同时,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
十七、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八、做好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
十九、急诊科医护人员要与保安及时沟通,牢记总值班电话,灵活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护患三方安全。
二十、门诊部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力资源,尽量安排周一至周日及其他节假日各诊室有人值班。
门诊管理制度4
为减轻镇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达到引导居民就近就医,小病不出村、不出镇的目的,根据《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府[20]36号)和《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中劳社[20]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xx镇的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为参保人),门诊就医原则上应到本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病情需要的,可到市医院就医。参保人到所在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或市医院门诊就医,可享有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但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由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属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医疗费用也暂不在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使用《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2)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输液(含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换药、清创缝合所发生的费用;
(3)血液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非数字化X光(透视及照片)、黑白B超、心电图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费用包括: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
(3)各种美容、整容、矫形、减肥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4)各种体检、咨询、鉴定、预防接种等费用;
(5)戒毒、戒烟等费用;
(6)性功能障碍、不孕不育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7)属违法犯罪或个人过错承担的医疗费(如:自伤、自残、酗酒、吸毒、斗殴、染性病等);
(8)属他人责任承担的医疗费(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9)工伤(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其他特诊、特需医疗费,非治疗性费用。
四、参保人每次就医发生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参保所在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在市医院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0%,个人自付80%。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每人每社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0元,超出此支付限额的费用在本社保年度内由个人自付。参保人如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五、参保人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制发社会保障卡的,可出示身份证)和使用专门病历(专门病历由医院统一印制,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发放),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参保人不得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借予他人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对就医的参保人员进行身份识别过程中,发现就医者与所持社会保障卡身份不符时,应拒绝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对强行要求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扣留其社会保障卡,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处理。
六、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一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外的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同意。
七、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职责:
(1)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严格执行《市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镇实施(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2)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本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员在本机构按规定就医后进行属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经查实,如定点医疗机构为谋取门诊医疗包干费而有推诿病人行为的,每发生一例将从该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包干费中扣除1000元作为处罚,发生数例扣足数例。
(3)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对其身份识别,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拒绝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对非属本医疗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诊前应预先告知其不能在本机构进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如医疗机构错将非参保人员或非属本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进行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或将非“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进行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4)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要位置悬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示牌”和公示本医疗机构约定服务范围区域点的名称;设置“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以及本机构的医疗保险咨询与联系电话等向参保人员公布;设置“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对投诉事项要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和回复。
(5)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以医疗、财务、药房及电脑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医保业务管理小组,医院主管院长担任本院小组负责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长分别担任本站小组负责人,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软件进行电脑结算;结算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维修;若因设备故障或社会保障卡损坏不能按社保规定结算的,应及时告知市医院并商讨处理办法。新晨
(6)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药品、耗材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用品必须按规定实行全市统一招标采购,由市医院药库按市招标价统一调拨;医疗机构私自采购,经查实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耗材或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用品中出现假、劣、违规品时,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并扣除当月该医疗机构全部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包干费用,情节严重造成医疗事故的将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定点医疗机构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高于物价部门定价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八、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给付,实行门诊费用包干制度。
(1)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全镇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的包干参保人数,将社保年度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拨付给市医院统筹使用;拨付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时,采用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
(2)市医院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实际负责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包干人数,采用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给付,具体拨付方式按《镇实施(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执行。
九、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是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组织,依法监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市审计机关依法对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贪污、挪用、截留和侵占,违者除责令如数归还外,还须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因违反规定套取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导致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合理支付的,除追回所涉金额外,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门诊管理制度5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2、协调、催促、检查医院各科室门诊的.各项医疗、科研、教育及效劳工作正常运行。
3、协调各科关系,催促检查门诊医护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常规。
4、积极调查研究门诊病人需求,标准门诊秩序,努力探索简化门诊流程的方法,方便病人就医。
5、加强门诊就诊环节、医疗质量、效劳态度、工作作风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医疗隐患,严防过失事故的发生。
6、积极指导门诊各科做好医疗缺陷防范工作,及时反应发现的问题,下达相应的整改措施。
7、协助检查、催促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健康教育、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8、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及接待工作。
9、定期分析门诊医疗、效劳及各项指标的相关信息,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分析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门诊管理制度6
会诊转诊制度
一、为了保证较高的门诊质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院内的科间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病人的简要病史、体检结果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
二、对院内科间会诊病人同样实行首诊负责制,必要时可陪同病人前往,或邀请会诊医师来科会诊。
三、接受会诊的科原则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并将检查结果和诊疗意见详细记载在病历上,转回原科。
四、若诊治结果认为确是本科专业范围,也可不转回原科,由本科负责处理到底。
五、凡院内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门诊医师可提出转院意见,在病历上写明情况。
六、若属病情较重者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妥当,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门诊管理制度7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
二、保持治疗室的整洁,每天进行清洁打扫,操作台面及地面用消毒液擦拭,空气用紫外线消毒。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未消毒处理。
三、医务人员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操作前后要洗手,必要时戴手套及配戴防护镜。
四、器械消毒灭应按照“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一般诊疗用品尽量使用一次性物品,对重复使用的.器械物品要严格进行消毒及灭菌。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做到一人一份或一用一灭菌。
五、治疗用的棉球、敷料必须高压灭菌,用后焚烧处理,其它各种污物不准乱扔,应集中消毒或焚烧处理。
六、每月进行一次空气、物表、手、使用中的消毒液细菌培养,每半年进行一次紫外线强度监测。
七、对紫外线灯的使用、消毒液的更换、细菌培养等活动应有文字记录备查。
门诊管理制度8
一、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行预防为主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师生搞好以灭四害为中心的'环境卫生工作。
三、搞好卫生预防接种工作。
四、对全体师生的饮水进行监督把关。
五、严格执行医务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扩散。
六、对传染病人的污物,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七、建立红十字监督网,及时将传染病疫情上报卫生室。
八、发现传染病人及时送医院隔离治疗,并将疫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深入班级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咨询宣传工作。
九、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把好病从口入关,加强对食堂饮食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控制餐具消毒。
十、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个人卫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销售食品是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门诊管理制度9
为规范我院发热疱疹门诊工作,有效控制疫情,防止在我院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门诊应当标识明确,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2、接诊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结合患者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发热疱疹的预检。
3、患者用过的`体温表用84 消毒液浸泡半小时,压舌板应高压灭菌,并有登记。
4、诊室地面、桌椅每天用84消毒液搽拭,并作好登记。 5、诊室空气应每日用紫外线或三氧机消毒一小时,并作好登记。
6、接诊医师在接触患者前后作好手的消毒,诊疗时戴口罩、帽子。患者所产生的一切生活垃圾均按感染性疾病医用垃圾处理。
门诊管理制度10
一、各科门诊要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科主任负责门诊的规划、及医疗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各科门诊工作的人员应接受有关科室主任的`领导。
三、临床和医技各科室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实践方能到门诊工作。
四、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门诊工作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疑难危重病人的请示报告制度和转院制度。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并予以登记。
五、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衣帽整洁,挂牌服务。临床医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诊,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方办公室。
六、门诊医师按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作好每位病员的门诊登记。
七、门诊检验、放射及物理诊断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准确及时;门诊药房划价、发药必须准确无误并要告诉病员用法。
八、需出具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等特殊病情介绍时,应持有关单位或部门介绍信,接诊医师出具病情介绍,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九、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十、加强门诊优质服务工作,对老、弱、残病人给予照顾,优先就诊。
十一、加强候诊宣传和管理工作,普及卫生预防知识。
十二、保持门诊就诊场所清洁、整齐、安静,标识、标牌清晰。
十三、每月发放一次门诊病员意见卡,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门诊管理制度11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端正服务态度,自发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工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正,室内保持整齐、干净、卫生,定期紫外线消毒。
三、严格执行首诊7责制,对病员要热诚接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耐性解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应适时汇报,积极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做到有秩序,有轻重缓急。
四、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认真、精准,门诊病历书写及门诊日志登记清楚完整。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检查时做到一人一垫,适时更换,严防交叉感染。
六、孕妇建卡或产检时,按要求适时正确作好表册登记,发觉高危适时筛选、追踪,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
七、积极宣扬妇幼卫生,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学问,并做好计划生育的业务和引导工作。
八、发觉传染病、性传播疾病适时处理并登记上报有关部门。
门诊管理制度12
(一)本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七)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门诊管理制度13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门诊管理制度14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患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个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门诊管理制度15
(一)仪表端庄、坐姿正确;鞋、头花穿戴整齐,佩证上岗不戴手镯、戒指和耳环。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能聊天、交头接耳。
(二)提前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私自调班,上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看小说报纸。
(三)主班护士做好物品清点工作,严格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做到首问负责,主动、微笑服务,耐心解答问题;礼貌待人、语言文明,举止文雅,无投诉。保持导医台环境整洁舒适,非导医台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导医台工作区。
(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流程条理清晰,努力提高效率。
(六)服从领导调配,及时完成领导布置任务,按时听取院周会、护士长、院内感染等会议内容传达。
(七)同事间团结互助,随时提出合理化、创新性建议。
(八)积极参加操作培训、考核和业务知识学习。
导医台工作人员职责
(一)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主动、热情解答病人的咨询,认真做好导医、导诊。
(三)正确告知病人取检查报告单时间,酌情解释检查结果及相关专科、专家情况。
(四)病情异常、年老体弱无人陪伴者护送或主动联系相关科室优先就诊。
(五)主动受理投诉,积极参与解决,及时记录。
(六)规范证明单盖章,做好印章交接、保管工作。
(七)按规定退药,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的登记。
(八)落实便民措施,做好便民服务的.物品准备。
(九)每日上、下班做好自助机的开、关机工作,并引导患者正确使用自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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