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业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业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
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法务运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
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
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
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
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
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集团法务人员请求协助。如集团法务人员需要公司提供协助的,应向公司负责人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请求协助。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1)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集团/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署。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以有关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第二十二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须确定一位具体负责的承办人。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超过代理期限,承办人不得签订合同,否则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 授权委托书由法务人员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五条 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二十七条 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第二十八条 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示范文本未涉及到的问题,应当补充进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三十条 重大的或涉外的合同谈判,应由法务人员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 共同参加。
第三十一条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和调查。
第三十二条 业务部门应对其所提供的调查资料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首先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提请业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应包括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四条 通过业务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和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财务管理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 通过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再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和财务管理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法务人员审核;法务人员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六条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未对合同审核。
第三十七条 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承办人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通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和各部门的审核意见表报送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审签及盖章。
第三十九条 对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表不齐备的合同草案,公司授权的人、印章保管部门可拒绝签署或盖章。
第四十条 合同审核工作原则上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审核部门都需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传递、跟踪、落实、归档等。
第四十一条 业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的经济性;
A市场供应/需求情况经调研属实;
B市场供应/需求价格预测可靠、合理;
C应予考虑的其它经济因素。
2)合同的技术性:
A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B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C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D验收标准;
E技术标准。
3)合同的可行性:
A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
B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C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A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B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C业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D对公司的重要业务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第四十二条 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涉及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统一的资金调度计划;
2)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A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B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C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3)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
A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
B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C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D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4)公司内外部财经法规的合规性。
5)财务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法务人员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法性:
A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无明显属于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况; C形式合法:订立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D签约程序合法:订约等有关程序应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2)严密性:
A条款完整、齐备;
B文字清楚准确,不致产生歧义;
C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D相应手续完备;
E相关附件完备;
F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法务人员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4)合同审核要点:
A主体是否适格
B合同期限
C金额及支付方式
D双方权利义务
E违约责任
F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G 争议解决方式
H 签约日期及法务人员认为重要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四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草案时,应在2~5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完成合同审批流程。
一般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重大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2-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
各审核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的,向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说明情况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后累计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涉外、重大合同的审核时限累计最长不应超过2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第四十五条 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连同全部文件资料退还承办人。
第四十六条 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提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各审核部门须及时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拖延。
第四十七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进行必要的审查。
第四十八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及盖章。决定签约及/或盖章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盖章;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将整个事件报告给董事长,提请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同必须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或报工商管理部门鉴证、公证处公证的,应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十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员应及时检查、了解履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及向法务人员通报。
第五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承办人。
承办人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没有此种规定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亦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时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
第五十三条 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文件和对对方提出异议的答复文件须事先经法务人员审核方可发出,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签订合同后,应当积极、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由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于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通知对方。
第五十五条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并由承办人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集有关证据。
第五十六条 合同订立后,不得因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必要的交接。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七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与对方协商一致 进行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第五十八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五十九条 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并限期答复。
第六十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及时提请所在部门、法务人员处理。
第六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体变更、解除,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二)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求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三)经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的合同,变更协议应重新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
(四)合同中订有保密条款或附有保密协议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并不受影响;合同变更时,如果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变更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
(五)联营、承包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达成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继续履行、补救或中止履行等措施。
第八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六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或已经进入到仲裁/诉讼阶段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六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的原则:
(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及时处理的原则;
(三)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
第六十六条 纠纷/仲裁/诉讼发生后,承办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递交合同纠纷说明,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原件);
(一)合同文件(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工作联络单、传真、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二)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证票据;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信用证、完税凭证、有关资金管理账目;
(四)作为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五)证人证言;
(六)其他证据材料。
第六十七条 法务人员根据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最终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六十八条 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第六十九条 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董事长同意,属于集团/公司作为申请人或原告的,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集团/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参与仲裁或诉讼。如决定由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处理纠纷的,集团/公司法务人员无需再参与,应由业务部门自行与外聘律师联系、沟通、转递材料等。
第七十条 纠纷处理完毕后,由法务人员负责的纠纷由法务人员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由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的纠纷由外聘律师向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重大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随时向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进展情况。
第七十一条 处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应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一)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二)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做好每起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案件的实况记录,存档备查;
(四)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令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双方已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及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法务人员、业务部门收执,督促该文书的履行。
第七十三条 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上述文书规定义务的,业 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
第七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的,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代表集团/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章 合同归档制度
第七十五条 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按规定对其经办的合同进行收集、整理、建档。
第七十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单据、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都须附于合同档案内。
第七十七条 合同档案须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合同的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密级标注于合同正本的封面。
第七十八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文件形成后3日内,根据合同的性质将合同档案移交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不得据为己有。
第七十九条 重大合同应将副本提交法务人员备案。
第八十条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合同的外借。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业务管理制度2
一、交通费用
1、公司全部员工出差,未经批准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交通开支凭票报销,市内汽车票按实际报销,有特别事项的需要坐出租车的应在回公司之后书面说明状况或有实际事例,否则不予报销。
2、特别事由出差可视状况打算,批准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开支凭票报销。
二、吃饭、住宿标准
1、销售片区租有房子,每天饮食补50元;无租房的,连吃带住120元/天。
2、特别事由出差按实际票据报销。
三、临时短途出差
当天去当天回的一般业务,新乡市8元/天午餐补助;郑州、洛阳、安阳、开封等15元/天;本公司四周含新乡市在内安装调试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电话费
1、业务员的手机电话费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机上,年底结算到各人费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员,按出差一天补助3元核定,特别状况按实际费用经批准后报销。
业务管理制度3
业务员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销售团队的行为,提高业务效率,确保公司的业务目标得以实现。它通过明确职责、设定流程、制定激励机制,帮助管理者有效地监督、指导和激励业务员,从而提升整体业绩。
内容概述:
1. 职责定义:明确业务员的日常职责,如客户开发、维护、订单处理、回款管理等。
2. 行为准则:规定业务员的职业行为标准,包括诚信、专业、服务态度等。
3. 销售流程:设定从商机识别到交易完成的标准化流程,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
4. 绩效考核:设定业绩指标和评估标准,作为激励和惩罚的依据。
5. 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支持业务员的职业发展。
6.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和反馈。
7. 奖惩制度:设立奖励和惩罚措施,激发业务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业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农村中小学),村小(含教学点)纳入所隶属的乡镇中心小学统一管理。
第三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包括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四条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部门预算原则。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初中和中心小学为二级预算单位,村小为基层预算单位。
(二)综合预算原则。农村中小学预算包括学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现收支平衡,统筹安排。
(三)突出重点原则。依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保运转、保基本支出、保重点的顺序安排预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专户管理原则。农村中小学预算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核拨,专款专用。
(五)绩效考评原则。农村中小学预算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追踪问效。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五条农村中小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第六条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第七条收入预算编报,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根据年度业务开展计划和支出需求情况综合确定。收入来源要可靠、稳定,实事求是,不重报、不漏报、不虚报。
财政补助收入指农村中小学校从财政渠道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以及按规定比例由财政负担的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
事业收入指农村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
勤工俭学收入包括农村中小学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第八条支出预算编报。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和享受人员范围据实编报到每一个人。
人员支出包括个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补贴、抚恤和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支出。
公用支出按照政策规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标准计算编报。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其中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费、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实验实习费、文体活动费、水电费、取暖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专项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购置等费用。
项目支出按照实际需求编报。项目支出包括校舍购建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以及其他改善办学条件等费用。
免教科书经费由省教育厅编报。
第九条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从每年*月份开始编制下年度预算。
一上:农村中小学编报预算建议数。根据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统一部署,根据学校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需求,农村中小学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一下:县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将本级承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和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一同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并结合分项定额标准等因素,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确定下达各中小学预算控制数。
二上:农村中小学上报预算草案。农村中小学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细目定额规定和有关标准,编制年度预算草案,逐级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二下:县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县级财政部门将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草案批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财政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各中小学预算。
第十条县级财政部门下达、批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时,应分列二级和基层预算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校均、班均、师均和生均等实物配备标准,确定农村中小学基本支出细目定额标准,并与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一同下达各农村中小学。
第十二条农村中小学在编制预算时,按照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将学校通用的耗材和仪器设备等符合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商品和劳务(具体种类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章预算执行
第十三条预算拨款。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由县级财政按照预算进度直接拨付中小学,其中工资部分仍按原支付渠道发放到教师个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由学校提出用款计划,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后,向县级财政提出申请,由县级财政直接核拨农村中小学。对基础资料翔实、管理规范和地处偏远的农村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也可由县级教育部门直接向县级财政申请用款计划,经县级财政审核后直接核拨农村中小学;专项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符合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农村中小学预算一经批复,严格执行。在预算未确定前,县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农村中小学月均实际支出情况,按月预拨公用经费,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拨款要确保及时、足额、准确,不得截留、滞留和挪用学校预算经费。
第十六条农村中小学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调整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执行中新增事项,除国家统一调资和突发性事件可申请预算追加外,其余一律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
第十八条学校预算执行中项目资金有结余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留归学校统筹使用;未完成项目的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决算编制
第十九条预算年度终了,由学校按要求及时编制决算,经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形成部门决算草案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条决算要求数字真实,内容全面、准确,编报及时,不得估列代编,不得漏报、瞒报,虚列支出。
第二十一条决算包括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决算表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发。
第五章绩效考评
第二十二条学校预算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支出项目实施内容、资金管理效率、公共或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教育部门和学校分级实施。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值、评价工作程序由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研究制定。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义务教育财政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农村中小学校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约束机制,加强资金管理,自觉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及时向教育部门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分担资金不到位,套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工作失职造成失误并导致资金损失浪费的责任人或在资金使用管理中玩忽职守导致资金损失的责任人移交监察部门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业务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使经营业务费的支出真正达到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目的;根据'小额、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经营业务费的开支范围:经营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招待费,另一部分为业务费用。本公司仅指招待费用,招待费用是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用餐费用和用餐费用以外的其它应酬费用,其它应酬费用主要包括:礼品费用、陪客娱乐、旅游等费用。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按年度预算确定,日常由总经理控制。
第三条经营业务费的列支内容:公司的经营业务费不得以'活动费'、'会务费'、'礼品'、'培训费'等方式开具发票,而因按消费的类别予以明细反映,如:用餐费、场地费、资料费、授课费、门票等。礼品的领用必须写明物品名称,附上清单,以利于经营业务费的归集和分类核算。
第四条经营业务费的核算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生的经营业务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的交际应酬费项目中,但必须登记备查帐,明确交际应酬费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经营业务费报销和控制办法:公司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经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综合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者批准后方可报销,一次性支出超过1000元的,出差在外需一次性支出在20xx元以上的需在发生前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报销时应附上申请批准依据,支出的报销,均以签字有效。超过标准额度的支出须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有抵触的同时废止。
业务管理制度6
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运营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的重要工具,旨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业务流程的顺畅运行。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各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业务流程定义:明确每个业务活动的`步骤、责任部门和个人,以及所需资源。
2. 流程审批机制:设定流程中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沟通协调机制:规定跨部门协作的方式和沟通渠道,促进信息的有效传递。
4. 监控与评估:建立流程执行的监控体系,定期评估流程效率并进行改进。
5. 培训与指导:为员工提供流程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流程规定。
6. 应急处理:制定应对流程中断或异常情况的预案,保证业务连续性。
内容概述:
1. 流程设计: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确保流程的高效性和适应性。
2. 规范化文档:制定详细的流程文档,明确每一步的操作指南和预期结果。
3. 系统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如erp系统,实现流程自动化,减少人为错误。
4. 制度执行:确保制度的落地实施,通过监督和考核,保证流程的执行质量。
5. 持续改进:通过收集反馈,定期审查和调整流程,以适应业务环境的变化。
业务管理制度7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维护,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第一章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9:0018:00
2、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者1元分钟,凡事先未办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即私自休假者为旷工,除被违纪处罚及扣除当日工资外,另按公司罚款处理,旷工三天或以上者,视自动离职。
3、提前离开岗位必须征得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的同意,否则根据情节可按早退或旷工处理,同上条规定一并累计计算。
二、请假制度
1、如遇病、事假,提前向主管请假,填写员工请假条,再由主管上交销售经理签字批准,最后将请假条交由财务保管。
2、病假超过两天者需提供医院证明。
三、轮休
1、原则上每人每周休息一天(周一至周五选一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休息,由销售主管统一安排调休。
2、同一岗位工作人员分开休息,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值班情况
4、如员工在规定时间以外加班,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公司安排。公司以年调休方式给予补偿,如员工个人自愿加班,视情况而定。
四、日常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佩带工作证;
2、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及桌面整洁(每天值日人员要负责当天办公室内的整体卫生);
2、客户接待过程中,严格按照接待流程进行介绍,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对客户擅自许诺,不得误导客户;
3、客户接待完毕后,必须做客户信息登记。
4、上班时间禁止吃零食、看书、看报、疯闹及高声喧哗,禁止和客户洽谈区抽烟、化妆、玩手机;
5、有客户在场,禁止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6、不允许用公司座机接打私人电话,接私人电话时简明扼要,不许煲电话粥;
7、保管好个人办公用品(包括电脑)。
第二章销售部工作流程
一、销售部人员及岗位职责:
负责人:
1、渠道销售部的管理;
2、公司产品的市场开发、客户管理和产品销售组织工作。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主要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方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部门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解聘;
4、培训和造就一支专业销售队伍;
5、制定、优化部门各项业务流程并监督贯彻实施;
6、制定部门绩效考核制度,交由总经办审批执行;
7、年度费用预算控制及执行。
销售主管:
1、网络销售部管理;
2、店面零售管理;
3、售后处理;
4、协助许总完成各项工作;
5、处理突发事件。
助理:
1、协助主管完成工作;
2、负责店面零售接待;
3、接收每天退回快递,登记核对;
4、打印每日发货单与快递单并核对;
5、协助主管和销售人员输入、维护、汇总销售数据,每日下班前统计并交由财务;
淘宝售前客服:
1、负责网店接待;
2、引导顾客购买产品;
3、打印每日发货单与快递单(如果时间允许);
4、接听来电,为预约安装客户排队,避免时间。
售后服务:
二、接待
(一)顾客到门店:顾客到门店时由销售主管或助理接待;
1、“先生女士您好”“请喝水”“请坐”;
2、“请问您要买行车记录仪吗?”;
3、向顾客介绍产品;
4、当顾客提出质疑时:“您的担心我们很理解,是这样”;
5、当客户提出自己不熟悉的问题时:“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我给您咨询一下,您稍等”;
6、客户提出优惠,随机应变(以数据包为依据);
7、顾客付款时,由主管开出库单,一式三份,客户一份,一份底单,另一份交由小胖取货,并做好销售和出库登记,现金和出库单暂时由主管保管,每日下班前统计好一并交给财务;
8、顾客如果需要安装,由技术部人员为客户安装。
(二)顾客电话咨询
1、使用电话不得使用免提;
2、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接听电话,如顾客来电长时间没有给与应答,电话接听后,首先要向顾客致歉,取得顾客的理解;
3、电话要在铃响2~3下内接起,接听电话使用普通话,先问“您好,上海兄盟贸易有限公司。”结束时要说如“祝您快乐”的话语,尤其是节假日的`时候要向顾客送上节日祝福;
4、如果顾客来电是预约安装的,要在我们的‘预约安装登记表’上做好顾客信息的记录,为顾客预约时间排队;
5、如果顾客来电是要求售后处理的,把电话转接给主管,由主管来解答;
6、切记接听电话要做好记录。
三、网店销售
(一)、售前
1、通过聊天软件,解答顾客提问,要用礼貌用语,如“您”、“请”“亲”等,忌讳对顾客直接讲“不”“不行”“不可以”;
2、处理客户要求,引导顾客进行购买,促成交易,处理订货信息;
3、如客户问到发票能否和货物一起邮寄过去,回答客户“我们是这样的,如果您要开具发票,我们会在您收到货物并点击确认收货后,确认机器没有问题,在每个月月底统一寄出!”如果客户一定要求一起寄过去“您稍等,我问下财务人员”;
4、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售后问题,一律告知顾客“亲,实在不好意思哦,我们的售后工作人员已下班,请您明天在上班时间联系我们的售后);
5、关于发货时间:快递公司每日下午17:00定点取货,每日17:00前付款的订单,最快当日可安排发货,17:00之后的订单顺延至次日发货!如因聚划算或淘宝型活动引起销量暴涨,发货会稍有延时;
6、快递说明:本店快递包括:圆通、中通、顺丰,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选择。包邮产品的只包中通和圆通快递,发顺丰需加10元,不包邮产品请以页面邮费为准;
7、快递查询:我们是集中发货,在客户付款后的次日晚上可以查看发货状态,若未发货,请客户不要着急,我们会在客户付款后的1-3个工作日内为尽快发出。如遇临时断货情况,可能会延迟发货,我们会安排客服人员及时通知;
8、区域不到:本店包邮产品默认圆通,如圆通不到,将自动转发中通或者EMS.
9、本店物流无法到达区域: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中国黄岩岛。
10、关于赠品问题:严格按照数据包要求来赠送赠品,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向主管申请。
11、关于团购:如果有客户要求团购,在价格方面如果不清楚可以及时向主管询问,避免跑单现象发生;
12、关于零售价格: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单品零售价,不能超过规定的单品最低价。如有疑问,联系客户主管;
13、向顾客确认订单信息;
14、处理订货信息;
(二)、售中
1、每天打印两次发货单和快递单,早上上班10点前打印前一天下午5点至第二天早上的,下午4:30开始打印当天的发货单和快递单,由助理负责,并核对(核对时特别注意有没有客户申请退款,如果存在退款情况,及时跟客户主管联系处理,避免重复发货),最后单子交由小胖配货发货;
2、发货前,按照要求对货物产品进行包装;
3、清点库存;
4、当天订单发完后,所有快递底单以及发货单(黄联)统一交由小胖进行整理,规整。
(三)、售后
一般售后问题
1、主管在接到顾客售后服务申请时,为顾客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避免没必要的退货,如需顾客一定要求退货,询问顾客机器的sn码并记录好,除此之外还要记录客户的旺旺号、申请售后的时间,以及机器的问题或退货的原因;
2、主管把服务状况,处理结果记录好;
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向主管确认;
2、记录退货信息;
3、由助理签收所退货物,并对货物进行核对,确保货物配件齐全无损坏,然后交由小胖签字对货物进行处理,并登记处理结果。如需退款,申报财务给予退款;
4、如需再次发货的,交由小胖办理退货换货等手续。
关于退换货情况:
1、如果了解后确定是质量问题,同意给顾客退货;
2、如果仕客不满意,我们首先要知道是什么原因使顾客不满意,能弥补的就弥补,顾客实在接受不了的,就给予退货,吸取教训;
3、如遇顾客因迟收到货物要求退快递费的,向顾客解释原因,可以说“我们按时发货了,可能是快递公司临时出了小状况,所以可能导致时间上耽搁了,希望亲理解。”如果是我们错发了快递公司,申请财务退给顾客邮费差价;
4、顾客退货必须保持外包装、配件、质保卡及其完整的主机的完整寄回;
5、顾客退货要保证退货记录仪未开机,记录仪属于特殊商品,开机将无法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6、如商品无质量问题,由于顾客的主观原因需要退款,需要承担商品的来回运费(包括包邮商品);
7、如商品不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内,我们有权力拒绝退换!
关于退差价要求
1、如遇退差价的顾客,可以沟通以赠弃替差价,或下次购物给予优惠;
2、如拍下未发货,拍下商品降价,客户要求退差价,按调整完之后的价格退给客户差价;
3、如商品拍下,已经交付第三方物流,商品降价,差价将不能退还!
3、装饰公司流程管理制度
为保障住宅区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本住宅区房屋装修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装修申报程序: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7天向物业公司申报,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详细的施工图和提供施工队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法人代表的有效证件、施工负责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等,送物业公司审批。
2、审批通过后与物业公司签订《星河名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按照《星河名居房屋装修预交押金和收取综合服务费的标准》收取押金。
4、工程完工后,经物业公司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可退回押金;若有上述问题,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和罚款,多退少补;完工半年内,如发现上述问题,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5、工程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收取管理押金的10%作为管理服务费,包括施工队伍的管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施工许可证等。
6、住户装修申请时必须缴清所有费用方可办理装修手续。
二、装修范围:
1、不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版、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2、屋面面积只许凿毛,地面装修材料不准用超重材料,地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过50毫米;
3、不得封闭阳台、平台或改变阳台、平台的用途;
4、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形状以及外墙面的装饰;
5、空调室外分体机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打洞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以防外墙破损,并保证空调架必须按规定进行粉刷;
6、不随意改动有线光纤线路、网络线路,( )并留好检测口;
7、禁止改动煤气管道,若确需改动必须到市煤气公司营业所申请,由煤气公司负责改动;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时间必须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不得擅自延长装修时间,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只有无噪音的工作经过向物业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延长。
2、装修垃圾应该及时的清运,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如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供电增容等,还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施工人员必须在物业公司保卫部根据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办理出入证。
5、非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装修应出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书、托书或相关书面证明;
四、违章装修处罚: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视情节扣除管理押金。
7、根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进行。
五、未尽事宜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为准。
业务管理制度8
外贸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贸易活动,确保业务流程的高效、合规与可持续发展。它涵盖了客户管理、订单处理、合同签订、货物流通、风险控制、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信誉。
内容概述:
1. 客户关系管理:明确开发新客户和维护老客户的标准流程,包括客户信息收集、需求分析、报价策略等。
2. 订单处理:规定从接单到出货的完整流程,包括订单确认、生产安排、质量控制、包装与运输等。
3. 合同管理:制定合同签订、履行及纠纷处理的规范,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执行。
4. 货物物流:设定货物运输、保险、报关等操作规程,保障货物安全及时到达。
5. 风险防控:设立风险评估机制,识别并预防交易风险,如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
6. 售后服务:规定售后服务政策,包括退换货、维修、投诉处理等,以增强客户满意度。
业务管理制度9
1.员工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方可外出。
2.员工出差如需欲借差旅费的,到财务处填写欲借差旅费单,经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领取欲借差旅费。欲借差旅费最多不可超过500元。
3.交通费:签单,公司报销出差过程中交通总费用的60%(且不超过此次成交额的2%,超过的部分由员工自行负责)。没签单,公司报销出差过程中交通总费用的30%。
4.住宿费: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当天可以往返的,公司不予住宿补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和部门经理说清楚,申请住宿,经许可后方可住宿。签单,公司报销15元住宿费,不签单,公司不予报销。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签单,公司报销每人每天30元住宿费用,不签单,公司不予报销。
5.单笔订单金额超过10000元,需请客户吃饭的,如与客户成交,公司报销成交额的2%,不成交,不报销。
6.出差去外地见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次,两次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如果同一客户,第一次出差见面没有成交,第二次见面才成交的,则按交通费,住宿费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
7.每次拜访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天,超过两天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超过4天,按旷工处理。
8.尽量做到自己的客户自己见,减少出差人员,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见客户,那么受邀人员出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公司均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拿着有关报销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业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评估机构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评估机构为实现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必要程序。
第三条评估机构应当针对以下要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一)质量控制责任;
(二)职业道德;
(三)人力资源;
(四)评估业务承接;
(五)评估业务计划;
(六)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
(七)监控和改进;
(八)文件和记录。
第四条评估机构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传达到全体人员,并采用规范化的表格、工作底稿等方式适当记录这些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以保证这些政策和程序得到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质量控制责任
第五条评估机构应当合理界定和细分处于质量控制体系中的控制主体所应当承担的质量控制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控制主体通常包括:
(一)最高管理层;
(二)首席评估师;
(三)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内核人员;
(五)项目团队一般成员;
(六)评估机构其他人员。
第六条最高管理层一般由评估机构的董事会成员或者执行董事构成。
最高管理层应当确保管理层成员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最高管理层对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最高管理层应当在股东会(合伙人会议)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以下职责:
(一)树立质量至上的管理意识,并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质量控制的重要性,确保全员参与,以达到质量控制目标;
(二)制定评估机构的服务宗旨,确保全体人员理解服务宗旨的内涵,并评审其持续适宜性;
(三)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当具体、先进、可测量和可实现,并与服务宗旨保持一致;
(四)科学策划组织架构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对其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随时处于适宜、充分和有效的状态;
(五)合理授权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对分支机构的业务开展实施控制。
第八条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业务制定项目负责人制度,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应当对每项业务至少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最高管理层可以根据业务的风险类别决定项目负责人是否为股东(合伙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履行职责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权限和时间。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具体评估业务的计划和实施;
(二)组织出具恰当的报告,并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三)组织归集、整理、归档评估业务工作底稿;
(四)向最高管理层提供与评估业务相关的重要信息,便于最高管理层对这些信息采取适当措施;
(五)处理评估报告提交后的反馈意见。
第十条项目专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履行职责需要的技术资格,包括必要的经验和权限;
(二)具备审核具体业务所需要的足够、适当的技术专长、经验和权限;
第十一条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注册工程师、技术人员应当承担以下职责:
(一)接受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了解拟执行工作的目标,理解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指令;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要求以及业务计划从事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形成工作底稿;
(三)及时汇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评估机构及其人员,遵守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第十三条评估机构在制定独立性政策时,应当:
(一)明确违反独立性的情形,要求不同层级人员之间就有关独立性的信息相互沟通,评价这些信息对保持独立性的总体影响。
(二)要求所有应当保持独立性的人员,在获知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后,应当及时反映,以便评估机构采取适当行动消除对独立性的威胁或将威胁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第二十条评估机构在制定客观性政策时,应当要求执业人员尽量克服个人的主观性,采取以下措施将其影响程度减少到最低。
(一)最大程度地减少或完全消除业务与自己的利益关系;
(二)尽量排除外部的各种干扰和各方面的主观影响。
第四章人力资源
第十四条评估机构应当合理配臵必需的人力资源,并确保随着服务对象、业务类型、服务地域的拓展,对人力资源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十五条评估机构在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时,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方面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人力资源规划;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三)招聘与选拔;
(四)教育与培训;
(五)绩效考评;
(六)薪酬制度。
第十六条当评估机构需要聘请专家以弥补自身人力资源不足或者自身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时,评估机构应当制定利用专家工作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专家工作结果的可利用性。
第五章评估业务计划
第十七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业务计划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以确保:
(一)项目团队成员了解工作内容、工作目标、重点关注领域;
(二)项目负责人对业务的组织和管理;
(三)管理层人员对业务的监控。
(四)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了解业务计划的适当内容,配合项目团队工作。
第十八条在评估业务计划环节,评估机构应当针对以下事项制定控制政策和程序,通常包括:
(一)评估计划编制前对业务基本事项的明确;
(二)评估计划编制的参与者;
(三)评估计划的内容和繁简程度;
(四)评估业务时间进度、质量和成本之间的制约关系,评估计划的可执行性;
(五)评估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
(六)评估计划以及计划调整的编制、审核、批准流程;
(七)评估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第十九条评估业务计划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编制评估计划前要对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做进一步的明确,以确保项目负责人:
(一)对该项业务是否继续、推迟或终止提出建议;
(二)为编制评估计划、开展后续活动而组织资源;
(三)确定是否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四)确定是否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适当的培训;
(五)确定是否开展初步评估活动。
第二十条对于复杂、庞大的评估业务,评估业务计划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项目负责人编制详尽的评估计划,评估计划应当尽可能考虑到各种重大的不确定性因素。
第六章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
第二十一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得以遵守,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在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环节,评估机构应当针对以下事项制定政策和程序,通常包括:
(一)项目团队组建及工作委派;
(二)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
(三)编制评估报告;
(四)引用其他专业报告结论;
(五)内部审核;
(六)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的解决;
(七)报告签发及提交。
第二十三条评估机构在组建项目团队时,应当确保项目团队整体具备适当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必要的时间,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评估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
评估机构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向项目团队委派任务并传达业务背景及有关要求等信息,使项目团队成员了解拟执行业务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目标。
第二十四条评估机构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制定现场调查、
收集评估收集、评定估算以及编制评估报告的政策和程序:
(一)现场调查实施方案;
(二)评估资料获取的渠道以及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三)评估方法选择的恰当性、评估参数指标选取的合理性;
(四)评估报告与相关法律法规、评估报告准则的符合性;
(五)项目负责人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评估机构应当设臵专门部门实施评估业务的内部审核。内部审核的政策和程序应当确保未经审核合格的事项不进入下一程序,确保未经审核合格的报告不交付委托方,内部审核的政策和程序应当包括:
(一)不同业务特征、风险类别的内部审核流程;
(二)不同级别项目内核人员的资格标准要求;
(三)不同级别审核的时间、范围和方法;
(四)不合格事项、不合格报告的处臵办法。项目内核人员不应当审核自己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就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的解决制定政策和程序,包括:
(一)就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向评估机构内部或者在适当情况下向评估机构外部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其他专业人士咨询;
(二)处理项目团队内部、项目团队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内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
只有对分歧意见形成处理结论,才能出具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报告签发制度,规定报告的签发人和签发程序。
第七章监控和改进
第二十八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采取适当措施,对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目的在于:
(一)评价质量控制体系是否符合本指南的要求,是否符合评估机构的实际,是否得到有效地实施和保持;
(二)评价质量控制体系是否达到了质量目标;
(三)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使其能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第二十九条评估机构对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的监控措施通常包括:
(一)建立信息系统,收集不同渠道来源的相关信息,并管理和利用这些信息,为评价和改进质量控制体系提供依据;
(二)对质量控制体系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三)对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
第三十条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质量控制体系中的相关控制主体应当采取与其影响程度相适应的纠正措施以消除原因,防止其再发生,并对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和效率进行评价。
对监控中发现的潜在问题,评价其重要性,采取与其影响程度相适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发生。
第三十一条评估机构应当对来源于监控和其他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并评价改进的机会。
第八章文件和记录
第三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文件控制政策和程序,确保质量控制体系各过程中使用的文件均为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废止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十三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保持业务质量控制的相关记录并及时归档。
记录控制的政策和程序应当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超期后的处臵所需的控制。
第三十四条业务质量控制记录可以根据重要性和必要性来设计其内容及深度,以满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及相关要求。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业务管理制度11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体现公司奖罚分明,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发放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二、原则:
一切以集体利益、项目成功,为主要原则。
三、提成主体
1.提成主体为项目组,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2.每个项目成立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负责项目的跟踪和业务开展。 3.项目负责人的职责:组织项目组;协调、安排项目成员的工作;制定项目跟踪策略;组织协调投标和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项目验收回款。 4.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尊提成奖金的分配。
四、提成条件
1.公司对项目经理按公司规定的价格标准签单所得销售款项计入个人业绩,予以提成计奖。
2.公司为每个项目给出个签单价格范围,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报价必须高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价进行销售。如遇到特殊情况,需降价进行销售时必需向公司申请,由公司决定是否接单。
3.公司规定签单价格:项目报价中毛利润率大于等于35%。
五、提成办法
每笔业务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货款总额的90%以上才可享受提成。 2.业务提成没个季度统计发放一次。每笔业务的提成在计提当月发放70%,余下30%在每年的最后一个结算月一并结算。 3.公司采用回款与提成挂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公司规定正常回款周期为90天,对在回款周期内回款的业务公司予以提成奖励。 对90天的回款周期分三个时间段计提,以开票之日起计: 第一回款时间段为1-30天; 第二回款时间段为31-60天; 第三回款时间段为61-90天;
对超过90天未回款业务,公司取消对该单业务的未还款部分的提成。 对超过180天未回款业务,公司将对项目经理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事先征得公司同意,签订供货合同的,其付款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其计算提成有效时限,以合同规定的到期日开始分时间段进行计算。 对由于公司交货、开票等内部原因造成的'客户延后付款,在核算提成过程中应予以考虑,并扣除相应的顺延时间。
六、具体提成比例:
公司对业务类型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独立找到新客户,并运作完成的,按合同额20%计提;
2、独立找到新客户、由公司协助其运作及完成的,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托完成
项目的,计提标准为:
a)合同额在50万以下的按2%计提;
b)合同额在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1-50万按2%计提,50-100万部分按1.5%计提;
c)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1-50万按2%计提,50-100万部分按1.5%计提,100万以上的按1%计提。
3、自第一单业务开始,6个月内视为新客户,之后为老客户。新客户按上面标准执行,老客户按上述标准的80%计算。奖励 在签订合同时项目经理应尽量使用预付款条款,如在签订合同中有预付款,并按期或在公司进货前付款的进行如下奖励: 预付款为合同额的30% -50%的增加0.5%计提,预付款为合同额的50%以上的增加1%计提。
七、具体发放办法及调整:
1.在开票后在第一时间段内回款的按合同额的100%计提;2.在开票后在第二时间段内回款的按合同额的95%计提;3.在开票后在第三时间段内回款的按合同额的85%计提;4.回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超过90天,则公司取消对该单业务的未还款部分的提成。
5.对超过180天未回款业务,从第181天开始,公司将按该业务额的0.5%按月扣除项目经理的工资收入;按24个月计算扣除。如将延收货款在24个月内收回,则公司将一次性补发原扣工资。 对事先征得公司同意,或期间欠款单位与公司有新业务发生的,上述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议。 若在项目运作期间发生变化,比如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或人员发生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提成部分的比例进行合理调整。
八、各种费用的承担
1、业务招待费
a)业务费是招待客户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按项目销售额的1%进行总量控制,项目经理需要招待客户的,人均花费在100元以上的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业务费,公司予以报销,计入个人账户。 b)业务费按人建立独立账户,可跨年使用。业务费必须用于对客户的公关、业务招待,不得挪作它用。
c)业务费凭发票报销,报销时需写明时间、地点、用途、相关人员及职务,业务费应在规定的额度内使用,超过自理。
d)业务费经批准后可以预支,预支额应小于预期项目业务费金额,超过自理。 e)节约业务费用,公司奖励给个人。
2、差旅费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每人每天120元
九、项目合同及货款回收
a)原则上所有用户项目必须先签合同才能发货。
b)所有合同应在财务、商务部备案。所有的验收报告应及时提交商务部门备案。 c)分期付款合同中,到货款不应小于50%;安装、调试完成后总付款金额应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90%;尾款金额应不大于合同总金额的10%。
业务管理制度12
一、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公司的文件、指示、精神,加强自身修养、素质和气质。
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树立伟丰公司和伟丰人的形象。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尽职尽责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并填写好记录回执单,做好工作日记和每月的述职报告。
三、工作时间着装整齐,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和反馈信息。
四、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损公肥私,不营私舞弊,态度和蔼,言语有礼,诚实守信,胸怀坦荡,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宣传能力,吃苦耐劳,勇创佳绩。
五、要制订月计划、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地拜访客户,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善于总结。
六、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注意安全,杜绝隐患,树立团队精神,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响应公司的号召,按时参加公司、部门主持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七、五个严禁:
1、做到爱岗敬业,严禁故意损坏公司品牌和形象。
2、做到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关机或失去联系。
3、做到据实报销,严禁隐瞒行销日程,严禁瞒报费用。
4、做到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公司物品。
5、做到认真负责,严禁工作日私自喝酒。
八、业务中注意事项
(一)用户询价或报价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当日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接给其他辖区的业务人员。
(二)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市场。
4、做好行销日志,要求明确具体,及时上交到公司。
5、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公司。
(三)货品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执行。
2、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货品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业务人员要按公司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个人业务计划及总结。
(四)资金回笼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要确保客户预付款、定金按合同或订单注明的金额如期汇到公司账户。
(五)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九、管理条例如下: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以书面形式作出计划表,上报营运总监及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各方面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售后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同行的销售和客户的现况使用资料。
第九条公司营销或企划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对于有希望的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事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把客户明细情况做详细分类,以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业务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应多次拜访有需求的客户,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应携带名片、产品情况名录等,以便推销。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充处理。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之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精诚合作。
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经理出面解决。
第二十一条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二十二条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金额记入分户账目,将应收账款单据送各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一起,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经办人分发给各部门销售人员,但须在财务签收。
第二十五条外勤营销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第二十六条销售人员须将收款情况,报知财会部门。
第二十七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告知财务“未收款项目”,财会部门核对。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报表”中,逐日呈报单位主管。
报告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二十九条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客户报告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条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须填具有关申请(如车辆使用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单使用人:开出时间行驶路线司机主管审批使用部门
返回时间第三十一条业务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行车记录表姓名行驶路线现公里数到达后公里数起始地目的地注:回司后交部门内勤。
十、其它规定以上规范若有违反,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罚。
业务管理制度13
薪酬管理体系在设计的时候,必须要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业务人员,二是非业务人员。业务部门是赚钱的部门,其余的部门都是成本。因此,业务人员的薪酬设计是员工激励中非常重要的部分,那怎样设计业务人员的薪酬制度呢?
1.低底薪+高提成
“低”是指在本行业、本地区最低标准。“高”是指本地区、本行业最高。底薪很高,提成很低,他的焦点就在底薪部分。底薪很低,而提成很高,他焦点就是提成,他每天想的是:完成业绩就有提成,完不成就没有提成;完成得多,提成就高,完成得少,提成就少。“优秀的人才最优惠,平庸之人最昂贵。”总之,要让业务人员的焦点集中在提成上。
2.阶梯式升降
一成不变的.工资提成制度不可能刺激业务人员拼命销售。而要升降有序。“升”就要“越多越高”,“降”就要“越少越降”。此外,要制订基本任务值。如以10万元为准,往上的开始高,往下的开始降。很多业务人员缺少目标,甚至根本没有想过这个月要创造多少成果,结果一遇到点困难就放弃。有了基本任务值,等于就是帮这些人制定了一个目标。
3.季度奖金
无论普通业务人员,还是部门领导,都需要经常给他们刺激,才能激励他们更好的创造价值。季度奖金就是一个很好刺激方法,每过三个月就让他们冲刺一下。怎样设置季度奖金呢?一个季度是三个月,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基本任务值,可以在三个月之后再设立一个基本任务值的超额部分。
假设基本任务值是5万元,超过10万元另有奖励的话,当业务人员做到6万元的时候,他会不会想办法努力在剩余的时间完成另外的4万元?肯定会,要不然他会觉得这6万元亏掉了。当然,这个超额部分还是由你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4.领导级差奖金
什么是领导级差奖金?假设业务经理领导20个业务人员,这个月做了50万元的业绩,给他500元的奖金;如果做了100万元,给他1500元的奖金;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每增加20万元再奖励他500元。通过这样的奖金模式,业务经理才会拼命帮助业务人员做业绩,协助他成交,而且跟着业务人员一起跑,签大单。
业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下称贴现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贴现业务的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系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经办票据贴现业务的行社的票据行为,是经办行社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贴现业务必须按照“分级授权、分级审批、审贷分离、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办理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申请人的条件
第五条办理贴现业务的申请人(下称持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票人在经办行社开立存款账户,并有一定结算往来的法人客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和经办行社的信贷政策;
(三)生产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六)持票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签发的要素齐全的有效汇票;
(七)经办行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办理业务的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持票人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关部门核发的其他有效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二)经过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
(三)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
(四)上和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
(五)公司章程中规定具有经营决定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贴现的书面决议(成员签字);
(六)持票人提供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正本复印件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提交原件以核对);
(七)经办行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期限、金额、利率
第七条贴现期限从汇票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贴现期限计算至汇票到期前1日,承兑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期。
第八条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计算。
第九条贴现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审查审批
第十条贴现业务经办人员在收到贴现申请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有关资料后,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凭证等有关材料交由相关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对汇票是否真实有效、汇票票面要素是否真实相符、他行是否已办理查询、是否挂失止付、是否公示催告等内容向承兑行查询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确认;
(二)审核汇票上的要素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印章是否真实、有效、规范;
(三)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背书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经办行社。
第十一条承兑汇票审核后,相关审查人员应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有关资料交还经办人员,经办人员继续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
(一)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贸易背景是否真实;
(二)商品交易合同、贴现凭证、增值税发票的内容、金额等条款与承兑汇票上所记载的要素是否相符;
(三)贴现款的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经办行社的信贷政策;
(四)贴现申请人的法人资格和有关法律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五)贴现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是否良好。
第十二条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贴现业务经办人员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文件资料按审批权限报送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五章贴现业务的办理
第十三条经审批同意后,相关材料应退回贴现业务经办部门,与贴现申请人签署《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贴现业务经办部门,一份交客户,另一份协议连同承兑汇票、贴现凭证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根据审批文件等材料办理贴现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贴现业务的管理
第十四条贴现业务经办部门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登记。
第十五条贴现业务经办部门或会计部门应按重要有价单证来保管承兑汇票。
第十六条承兑汇票到期,会计部门采取委托收款的方式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在异地的,应匡算邮程,提前办理委托收款。
第十七条承兑汇票如果遭到拒付,会计部门在收到拒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的当天从贴现申请人账户内扣收票款,对尚未收回部分,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同时立即将拒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移交贴现业务经办部门,贴现业务经办部门应立即将被拒绝事由通知贴现申请人,对尚未收回的部分行使追索。由于票据真实性、合法性等操作性及技术性问题引起的承兑行拒付或纠纷,由会计部门会同贴现业务经办部门解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业务管理制度15
业务经营管理制度是一套规定企业如何进行日常运营、决策、资源配置以及风险控制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面,从市场分析到产品开发,从销售策略到客户服务,从财务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
内容概述:
1. 市场分析与营销策略:确定目标市场,制定有效的营销计划,监控市场动态,评估竞争对手。
2. 产品开发与管理:规定产品设计、研发、测试、上市的流程,确保产品质量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3. 销售与分销:设定销售目标,制定销售策略,管理销售渠道,处理客户关系。
4. 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投资决策的'程序。
5. 人力资源: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确保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6.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建立应对机制,保障企业稳定运营。
7. 内部控制:确保业务流程的有效性,防止欺诈和错误,提高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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