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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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分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分级管理制度1

  1、目的

  风险分级管控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风险分级管控过程中确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的深化。

  本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通过识别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强化源头管理,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以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目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主要内容等相关事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

  3、组织机构和职责

  公司成立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领导小组,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分管安全负责人

  组员:各部室、车间负责人,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电气仪表、员工代表等人员

  组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建立、运行和评审工作,负责确定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分管领导职责如下:

  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安全风险管控归口管理部门,督促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安全评价分析、编制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

  其他各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4、术语和定义

  (1)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2)可接受风险

  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重大风险

  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5)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6)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7)风险评价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8)风险分级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9)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10)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11)风险信息

  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12)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5、风险评价的范围

  风险评价中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其他自然灾害等。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风险判定准则

  结合公司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明确风险判定准则,以便准确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按从严从高原则。

  6.2风险点确定

  6.2.1风险点划分原则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如储存罐区、装卸站台、生产装置、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

  操作及作业活动: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如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活动。

  6.2.2风险点排查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辨识,形成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等内容的基本信息。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进行风险点排查。

  6.3危险源辨识

  6.3.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6.3.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等方法,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等方法。

  7、评价方法

  本公司采用LEC分析作业活动风险等级,依据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制定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LEC分析法即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ikelihoodExposureConsequence)该法是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三种因素分别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

  8、重大风险确定原则

  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9、控制措施

  9.1控制措施内容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生产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削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9.1.1制定控制措施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4)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

  (5)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9.1.2风险控制措施类别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训教育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5)应急处置措施。控制措施的`制定应优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

  9.2评审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

  (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4)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9.3重大危险源

  本公司现阶段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若将来公司因生产环境或法律法规改变而出现重大危险源,则应根据重大危险源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档案。确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将报告存入档案。应将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信息告知从业人员,应有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适时改进和演练,演练应有计划和记录。

  9.4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冲击和撞击;

  (2)火灾和爆炸;

  (3)中毒、窒息和触电;

  (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

  (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6)人机工程因素;

  (7)设备的腐蚀、缺陷;

  (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应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

  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措施。

  对于某些重大风险,可同时采取上述规定的措施。

  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通过风险评价结果,即风险度R值的大小,将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确定重大风险,按优先顺序控制治理,填写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并上报。

  9.5风险分级管控

  9.5.1风险分级

  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确定相应原则,将同一级别或不同级别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极其危险、高度危险、显著危险、轻度危险、稍有危险,实施分级管控。

  9.5.2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机构设置情况,本公司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分为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及岗位级四级进行管控。

  9.5.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10、文件管理和分级管控的效果

  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1)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2)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3)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4)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5)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6)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11、教育培训管理

  (1)按照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切实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辨识评估方法、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告知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

  (2)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

  (3)遇工艺、设备或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

  (4)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直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6)各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12、运行管理考核

  (1)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风险危害因素、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的,进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进行10-5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风险管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进行50-200元罚款。

  (3)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报告,查实属三级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50-200元奖励。

  (4)风险点及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告知或公示栏等破损导致不清楚的,视情节进行50-200元罚款。

  (5)奖励方式为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由工资中体现;

  罚款方式为依据所下达的调度令上交财务部。

  13、持续改进管理

  13.1评审

  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3.2更新

  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3)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工作制度等发生重大调整;

  (4)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

  (5)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发生变化的。

  13.3沟通

  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分级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合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和《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xx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本院目录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最低要求。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特殊使用级”以加强管理,但不得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三、各科室应加强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级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和权限授予机制,有效控制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则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各级医师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主治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二)医务科要定期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和调配权限。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四、使用《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使用前应当按抗菌药物品规填写《重庆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并报药剂科,由药剂科向卫计委

分级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使个人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医院的组织目标,达到人与岗位、人与人、人与薪酬的科学匹配,使护理人员结构优势互补,进行全方位管理,提高群体工作效率,保证护理人才的培养和临床护理质量。

  二、要求

  1.护理部对各级护理人员实行分层次培训,制定不同层次护士的培训计划。

  2.根据护士的`学历、职称、工作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后,对护理人力资源进行合理使用。

  3.实行护理部考核护士长(半年一次)、护士长考核护士(每季一次)、护士评价护士长(半年一次)的考核机制,其他相关人员对护士长的考核在护士长聘用前进行。

  4.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设置责任护士、助理护士、护理员。

  5.每年召开各层次护士座谈会,了解护士分层培训和使用情况并进行不断改进,使护士的分层培训和使用更规范。

  6.制定专科护士培养计划,使护士的分层管理逐步规范。

  7.各科护士长:从事业务指导、护理质量管理、职能科室协调、仪器维护,人力、财力资源管理。

  8.调整薪酬分配,体现绩效劳务;具体分配方案根据医院新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分级管理制度4

 一、手术前一天根据手术通知单填选手术患者的`手术部位核对表。

  二、手术前30分钟接患者,其他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手术室护士及病房护士根据患者情况详细填写“患者术前核对项目登记本”,并签名,双方交接清楚后协助将患者至手术接送车,由手术室护士将患者平稳送至手术室。

  四、手术结束,将患者安全送回病房(途中观察患者呼吸及各种导管情况,防坠床等),病房护士与手术室护士根据患者术后情况详细填写“病房术后患者监测登记本”,交接无误后,双方签字。

  五、护士长对“患者术前核对项目登记本”与“术后患者监测登记本”的使用要作为质量控制的指标,经常检查、总结,不断改进。

分级管理制度5

  1、煤矿每月末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矿长、副矿长、技术员、大班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隐患统计分析应进行分门别类,逐项进行分类,顶板隐患有多少条,主要出现和发生的地点在那些范围,其它隐患的件数以及常发生的地点。

  3、全体人员根据隐患治理的效果,总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隐患治理中应采取那些方法进行改进,保证隐患治理快速、经济、符合标准。

  4、组织形式以方案领导小组为核心,其它人员参与进行监督。

  5、统计分析记录人员以小组副组长为主,记录应全面,首先设计符合实际的表格,应分门别类、条款清楚。

  6、季度统计分析会议应参照各月相关统计进行分析、评比,通过量化考核,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班组给予处罚。

  7、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不断修改相关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8、年终进行年度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提供科学有力的数计保障。

  9、年度统计分析除上诉相关人员参与外,应有部分职工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权。

  10、年终分析总结结束后,全年的所有记录和台帐,全部集中交归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

分级管理制度6

  第一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基本原则

  第一条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第五章工业卫生防尘与防毒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1、企业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3、企业应依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解决,否则应停止生产。

  第二条新建改建工程安全卫生规定

  1、凡新的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矿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技、环保、卫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的项目,不得施工和投产。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第三条尘毒治理与防护管理规定

  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生产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频辐射等作业,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

  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3、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

  5、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7、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喷泉,并有禁止饮食、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提出的警告标记。

  8、所有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第四条工业卫生检测与标准规定

  1、企业应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

  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2、各项检测应由检测机构或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应送交生产车间和安技、卫生部门,并及时公布。

  3、对粉尘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

  对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应根据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测定。

  对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生产条件改变时,应及时重新测定。

  第五条体检和职业病预防规定

  1、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当粉尘中含游离二氧化硅在10%以上时,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在10%以下时,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

  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除一般内科项目外,还需要进行职业病的特殊项目检验。

  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查。

  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病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和妥善安排

  第六章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条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规定

  1、凡在生产中温度和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开关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对上述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高温鞋、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维修与检验规定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对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需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批准方可拆除。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6、对安全装置,除专责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乱动。

  第三条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规定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煤气发生炉岗位配备的防一氧化碳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3、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严禁使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5、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各种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7、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折、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二十米,否则应强制送风。

  8、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气密性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9、氧气呼吸器的氧气瓶压力应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时,应撤出现场。氧气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项检查一次,每两年做十项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进行周密检查。

  库存氧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10、长期着用隔离服作业,其压缩空气必须进行净化,以保证空气新鲜。

  11、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

  12、由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种面具应建卡造册,定期检查。

  13、车间应设立急救器材专用室(棚),备有担架、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14、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15、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

  16、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第七章建筑与安装安全规定

  第一条施工安全规定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手续,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2、工程施工部门、技术员、工长在每项施工前,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不经安全交底的项目,不得施工。

  3、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准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凡新建、扩建、改建、技措和大修工程施工,有关焊接、槽罐、电修等均按本制度安全检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在开工前,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办公室、仓库、宿舍、茶炉房、锅炉房、搅拌站以及大型机械的位置。构件、材料的堆放,铆焊场和水电气管网等,要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2、施工现场内危险地区(如坑、井、陡坡、悬崖、电气高压设备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红灯信号。

  3、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雨季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

  4、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5、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按本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7、工地现场要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

  2、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坡度(坡度视土质情况而定)。

  3、挖出的土方距沟边至少零点八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一点五米。

  4、使用机械挖土,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第四条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在离地面二米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虽在二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四十五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机械震动的地方以及在转动机械或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均应按高空作业规定执行。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栏、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架设,严禁吊装升降机载人。

  4、高处作业中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5、登高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交叉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

  8、直接登攀高大塔器、烟筒的爬梯施工时,必须经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防范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一米以止、普通高压线二点五米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规程要求。

  第五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对二十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二十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细长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亦应编制吊装方案,上述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2)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上超载使用。

  (4)吊装机具、索具必须经计算选择。

  (5)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4、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屋架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5、利用场房预埋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否则不得任意挂接。

  6、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做出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1、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3、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接线正确,绝缘和接地良好。

  5、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验,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1)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2)手持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3)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第七条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设物、构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主管厂长批准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包括石棉瓦拆除)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熟悉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5、拆除物件不准自上向下抛掷,要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放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6、拆除石棉瓦,必须配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三米),铺设跳板和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分级管理制度7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称分级护理。

  原则:临床医生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动态调整。护士发现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时,有权向医生提出合理建议。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者手术后及重症监护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面积烧伤的患者。

  (4)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等。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根据患者情况备好相应床单位和急救物品,及时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10-30分钟内连接监护设备,完成患者生命体征首次测量。

  (3)30-60分钟内完成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和侵入性操作等状况评估,根据医嘱有效建立和开放各种通路,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健康教育。

  (5)及时完成患者六洁。

  (6)根据对患者的评估,6小时内完成首次护理记录。

  ★住院护理: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及专科评估。

  (2)根据医嘱,按时、正确实施治疗和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记录出入量,并保持各管路通畅。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六洁到位(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清洁)、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协助非禁食患者进食/水或注入鼻饲饮食。实施安全措施。

  (5)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6)备齐急救药品及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7)严格执行危重患者床旁交接班,安全护理措施到位。

  (8)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9)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尊重患者知情权。

  (10)了解患者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指导及健康宣教。

  (11)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做好转出交接。

  (3)转出或死亡患者完成相应终末护理。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趋于稳定的重症患者,各种手术后需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

  (2)病情相对稳定,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根据患者情况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5)病重(危)患者8小时内完成首次护理记录。

  ★住院护理:

  (1)根据医嘱30分钟内完成所需仪器的连接,开放有效通路,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2)每小时巡视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对能下地活动的患者每周测量体重并记录。

  (3)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应由护理人员完成,六洁到位,安全措施到位。

  (4)保持管路通畅。

  (5)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6)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7)患者卧位舒适,指导患者进行功能锻炼。

  (8)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日记录1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9)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做好转出交接。

  (3)转出或死亡患者完成相应终末护理。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相对稳定,需限制活动的患者。

  (2)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住院护理: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病情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每周为能下地活动的患者测量体重并记录。

  (2)遵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3)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4)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5)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6)患者床单位整洁,卧位舒适。

  (7)针对疾病协助功能锻炼。

  (8)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周记录2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9)指导患者采取措施预防跌倒/摔伤,安全护理措施到位。

  (10)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完成出院指导。

  (3)按出院常规处理床单位。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生活完全能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能自理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住院护理:

  (1)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搏、呼吸,每周测量体重并记录。

  (2)遵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3)每3小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4)指导患者生活护理,保持床单位整洁。

  (5)安全护理宣传到位。

  (6)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7)针对疾病进行功能锻炼。

  (8)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9)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周记录1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10)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完成出院指导。

  (2)按出院常规处理床单位。

分级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危险作业管理的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内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安全作业范围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司级危险作业进行审批。

  3.2工程经理负责对二、三级作业区级危险作业进行审批。

  3.3各管理部门负责填写申报表。

  4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作业的活动。本公司涉及的危险作业及等级划分一般指:

  4.1.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米);三级

  4.1.2带电、带气、高温作业; 二级

  4.1.3要害部位内动火作业; 三级4.1.4在较复杂区域的起重吊装、提升吊挂; 二级4.1.5有限空间作业; 三级4.1.6其它具有较大风险的作业。 二级

  5分级管理

  5.1危险作业实行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为核心,制订和落实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作业责任人,有效控制事故发生。

  1 5.2根据作业范围和管理难度,公司危险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作业范围涉及到两个及以上产权单位,或涉及两个及以上维保单位共同作业,或公司无法提供安全作业条件需要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协调才能完成的作业。二级:作业范围涉及到两个部门或公司认定具有较大危险性的,需公司协调管理的危险作业。三级:作业范围涉及到一个部门作业区,符合危险作业条件的作业。

  6申报及确立

  6.1各部门要在开展维修作业项目危险危害辨识及措施制定的.基础上,由单位主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所有的作业项目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审查确定为危险作业的,各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作业票)》,针对每项危险作业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对策措施,编制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将危险作业分级管理台账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6.2各部门应根据作业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开展对危险作业安全对策措施的补充、修订和完善工作,定期对各级危险作业级别组织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当前级别的危险作业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与执行。

  6.3应采用科学方法对危险作业进行辨识和分析,针对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和可能产生事故的原因,制定安全对策措施。

  6.4辨识和分析。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系统分析,辨识出危害因素。根据可能产生的事故分析原因。

  6.5对策措施。根据辨识和分析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操作、管理标准化要求制定针对性强的技术、管理措施,同时制定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

  7控制管理

  7.1危险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按照“谁作业、谁编制”的原则,作业部门负责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已建立维修作业标准或已制订安全作业指导书的危险作业,可不编制作业方案,但当作业条件、环境发生变化时,仍须编制作业方案。

  7.2作业方案应紧密结合作业目的和任务进行编制,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7.2.1作业目的、工作任务(内容)、工作地点、计划工作时间;

  7.2.2作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作业人数、协调联系方式;

  7.2.3作业要求条件,作业可保障条件;

  7.2.4危险因素、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措施及措施实施责任人;

  7.2.5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

  7.3凡进行未建立作业指导书或维修作业标准的危险作业,作业前,由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作业票)》,报请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定级别、办理审批手续,同步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通过审批的申请表,申请单位、审批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各留存一份。

  7.4危险作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司级危险作业进行审批,生产部副经理负责对二、三级作业区级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审批对象为作业方案和《危险作业申请单》。

  7.5凡进行已建立作业指导书或维修作业标准的危险作业,作业前,由作业部门填写,危险因素分析及对策措施按维修作业标准(安全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填写。根据危险作业级别,相应审批责任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开工前的检查确认,并在工票上签字后,作业单位(部门)方可上场作业。

  7.6作业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方案执行,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对已制定维修作业标准或作业指导书的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作业,禁止任何单位(部门)对无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的危险作业组织实施。

  7.7各级负责人要对危险作业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已经制定的作业标准,确保安全受控。

  7.8各单位(部门)因生产设备抢修、事故抢险等紧急情况不能履行审批手续时,应按照上述程序向主管审批的领导请示并得到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简化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但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对策措施,并将具体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待查,在情况允许后须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8安全技术要求

  8.1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区域维修保产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8.2作业必须二人及二人以上进行,合理搭配安全联保互保对子,逐项在维修作业任务单或安全确认卡上注明,按联保互保责任落实,严禁单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作业相关的规程、规定。

  8.3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压力容器的作业,必须设置警示区域、警示标识,要采取防撞、防滑、防坠落、防烫伤、防毒害等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后方可作业。

  8.4作业中相关的能源介质(水、电、气)相关开关、阀门等部位必须严格执行停、送挂牌确认制,不得擅自拆卸和停送开关、阀门,并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与使用。

  8.5电焊、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执行相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6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工机器具、吊具和特殊用具安全性能的可靠性,破损、残缺、无明显标识和用途不明的严禁使用。

  8.7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必须相互交底,并明确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监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8.8作业前要组织参与作业的人员,对作业危险因素开展危险预知预警活动,制订预防对策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填写维修作业任务单或安全确认卡,并组织实施。

  8.9应在维修作业任务单上注明危险作业级别,按照分级管控的要求落实相关职责。有限空间空间作业必须在危险因素分析中特别提示。

  8.10动火作业时,必须落实“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公司、所在生产厂消防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制定动火作业的对策措施,落实现场动火人、看火人及现场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距离动火点不得超过5米)。

  8.11要对照作业标准逐项对作业条件、安全措施进行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不得盲目上场作业。作业中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指挥人员撤离。

  8.12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三清退场”工作,确认后方可撤离。

  9检查与管理

  9.1危险作业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原则上,一级危险作业由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二、三级由公司工程部经理负责。

  9.2各级危险作业审批人应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对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的作业应及时停止,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3作业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开展以安全对策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交底教育。

  9.4对于各级检修互助,原则上不得安排危险作业;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通过检修互助来完成的,须由本单位行政一把手批准,并由5作业单位(部门)制定作业方案,受助单位(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10考核管理

  10.1危险作业有不符合以下要求,按照公司管理考核办法一般事项进行考核:未认真开展危险作业清理、登记的;危险作业未按要求纳入控制管理的;危险作业管理档案、各项基础资料不齐全的;对危险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的;不按危险作业方案、维修作业标准、安全作业指导书执行的;危险作业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危险作业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其他违反危险作业规定的。

  10.2不履行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制度而擅自进行危险作业的,按照公司专业管理考核办法较大事项进行考核;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有关规定加重追究管理责任。

分级管理制度9

  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定义:

  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基本要求:

  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4.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基础条款:

  (一)手术分级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1.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2.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3.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4.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医师受聘技术职称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规定手术医师资历的级别。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级别

  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局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

  常规手术:科室大主任负责审批、确定全科每例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批准越级手术。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但必须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特殊手术、高度风险手术:经科内讨论,科室大主任签字同意,报主管院长审批。

  急诊手术:夜间、节假日,预期手术级别在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报科主任审批,并由符合资质的上级医师实施手术;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且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及时到场主持手术时,值班医师在不违背上级医师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根据情况主持合理的抢救手术,等待上级医师到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新技术、新项目、科研、致残手术:经科内讨论,科室大主任在《重要手术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医疗管理部门备案。

  医院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植入物及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避免因外来医疗器械导致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来医疗器械是指医院自行采购以外,由器械供应商提供给医院手术室临时使用的手术器械,使用的外来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二、外来医疗器械必须于使用前由器械供应商或者使用科室报医疗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三、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器械供应商或者手术科室将所需外来医疗器械(含配套器械及所需植入物)及所附清单一式两份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由专人接收并清点无误后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器械核对卡;

  四、外来医疗器械必须在医院供应室进行清洗、打包、灭菌,其清洗方法、打包方法符合消毒规范;

  五、外来医疗器械使用后,由消毒供应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将其回收登记后,再发还外来器械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

  六、参加手术人员必须是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手术,外来医疗器械供应者禁止参加手术。

  七、外来医疗器械的处理费用由外来医疗器械供应商支付;

  八、无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使用的外来医疗器械一律不准使用。手术室及临床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把关,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每次给予相关科室违规科室扣罚安全管理10分处罚,并建议医院停止医疗器械供应商供应资格。

  医院患者入、出院接送及特殊患者陪检制度

  为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目标,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服务,防范患者在入、出院或者检查途中及检查时发生意外,对入、出院患者及门、急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医护人员陪检。

  一、患者入、出院时,必须由医院工作人员主动接送。入院时由接诊医师或者门诊服务台人员送入病房,或者由接诊医师联系需入住科室人员接入病房。出院时由入住科室科主任或者护士长或者主管医生或者责任护士送患者出院。

  二、对急、危、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的门、急诊或住院患者进行检查时,必须由患者就诊或住院的科室安排医师或护士陪同。

  三、门诊危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由服务台护理人员负责陪同就诊、检查和治疗。

  四、急诊危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由急诊科医护人员负责陪同就诊、检查和治疗。

  五、住院危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离科检查时,由患者入住科室的医护人员负责陪同就诊、检查和治疗。

  六、检查前陪检医护人员应按照医嘱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检查项目等信息,并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准确告知患者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七、对重症患者要请主管医师进行可行评估并由护士采取相应治疗、防护措施后,由主管医生或护士,必要时医护双方护送,方可离开病区外出检查。

  八、送患者外出检查时,应耐心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检查相关注意事项。

  九、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特别是动作缓慢及年老体弱的.患者,要礼貌、热情,有爱心。

  十、携带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到检查科室检查时,必须有护理人员全程陪同。

  十一、准确、及时地将患者护送到检查科室,检查完毕后及时将患者护送回病房。

  十二、医务人员在运送患者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患者的反应,保证患者检查途中的安全。

  十三、在陪同患者做检查的过程中,应根据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并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十四、医务人员在送患者检查途中,负责保管好病历等文件资料,不能擅自将病历交给患者或其家属,以确保病历等文件资料的保密性。

  十五、患者离院外出检查应办理离院(或请假)手续,向其交待要遵循医院相关制度后,并记录于病程记录及护理记录单中。

分级管理制度10

  为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不同层次护士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医院发展与护士自身发展的和谐统一,根据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分级管理,现制订我院护士分级管理制度。附:护士层级划分标准,共分4个层级:

  1、新护士(工作≤1年);

  2、低年资护士(工作2~3年);

  3、护师、高年资护士(工作3~10年);4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专科护士。

  一、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专科护士

  1、任职资格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3)熟悉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4)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5)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6)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2、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高级护士的职责。

  (2)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主管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3)主持并组织、指导本院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本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制定并审核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

  (4)参加医疗查房,参与危重症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分析病人的护理问题,针对护理问题制定护理计划;组织院内护理会诊,实施循证护理,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士工作,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5)掌握本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积极组织本专科的学术活动,根据本专科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6)培养专科护士,协助制定医院专科护士人才培养计划。主持或协助完成护理研究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7)提供专科护理服务、健康教育和咨询。

  3、工作标准

  (1)展现积极的工作态度,符合护理人员素质要求。

  (2)解决临床疑难护理问题,指导下级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3)主持并组织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

  (4)主持或完成各级护士的临床带教工作。

  (5)对病人病情全面掌握,护理措施准确有效并落实到位,无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6)健康教育指导到位,患者及家属掌握并能积极配合,促进患者康复,无并发症。

  (7)与医、护、患及家属沟通有效,及时化解矛盾,有效处理纠纷。

  (8)组织的护理查房、业务学习落实到位。

  4、绩效考核

  (1)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务。

  (2)保证护理质量。

  (3)病人满意护理工作。

  (4)无护理并发症及严重的差错事故。

  (5)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6)具有处理本专科领域疾病护理问题和解决某些疑难护理问题的能力。主持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

  (7)提交本专业领域发展动向的论文或综述报告1篇(CN级)/2~3年。

  (8)提供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明,继续医学教育符合。

  二、高年资护士、护师。

  1、任职资格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注册护士。

  (3)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常用急救技术,能独立准确评估、判断和处理本专业护理问题;能根据病人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责任组长的职责。

  (2)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参与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3)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及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负责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保证分管病人护理质量。

  (4)运用护理程序开展工作。带领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进行评估,制定分管病人护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评估实施效果;组织急危重病人抢救。

  (5)及时记录、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修改完善护理工作流程。

  (6)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7)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8)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

  (9)完成规定的夜班轮值数。

  3、工作标准

  (1)展现积极的工作态度,符合护理人员形象要求。

  (2)在护理工作团队中,能够具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团结协作的精神。

  (3)对病人的评估全面准确,护理措施准确、有效并落实到位,无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4)对病人病情全面掌握,观察到位,判断准确,报告及时。

  (5)健康教育指导到位,患者及家属掌握并能积极配合,促进患者康复,无并发症。

  (6)与医、护、患及家属沟通有效,及时化解矛盾,有效处理纠纷。

  (7)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及时,符合规范要求。

  (8)分管的病房整洁,各种仪器、急救物品处于备用状态。

  (9)积极组织或参与护理查房和业务学习。

  4、绩效考核

  (1)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务。

  (2)保证护理质量。

  (3)病人满意护理工作。

  (4)无护理并发症及严重的差错事故。

  (5)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6)具有处理本专科常见疾病的护理问题和解决某些疑难护理问题的能力。

  (7)参加夜班轮值。

  (8)提供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明,继续医学教育符合要求。

  三、低年资护士

  1、任职资格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后取得注册护士资格的护士。

  (3)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及常用急救技术,能解决本专科常见护理问题。

  2、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护理组长的领导,及专科护士及高级责任护士指导下实施所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

  (2)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护理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常规等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工作;

  (3)按要求完成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4)参与急危重病人抢救配合,熟练地保养、使用各种急救器材及药品。

  (5)参与常规性护理查房、护理教学查房,参与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参与临床教学工作。协助高级责任护士指导实习护士或进修护士完成临床教学任务。参与并指导助理护士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

  (7)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病区环境整洁、舒适、安静;为病人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使用约束等)。

  (8)参加夜班轮值。

  (9)按时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

  3、工作标准

  (1)展现积极的工作态度,符合护理人员形象要求。

  (2)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准确执行医嘱,无差错。

  (3)各项操作符合操作规程。

  (4)病情观察到位,上报及时。

  (5)基础护理及护理措施落实到位,无护理并发症。

  (6)做好标准预防,无职业暴露。

  (7)护理记录客观、准确、及时,符合规范要求。

  (8)病房整洁,各种仪器清洁,处于备用状态。

  (9)与团队成员沟通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4、绩效考核

  (1)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务。

  (2)保证护理质量。

  (3)病人满意护理工作。

  (4)无护理并发症及严重的差错事故。

  (5)接受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6)能够熟练掌握急、危重病人抢救配合与正确处置;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提升本专业岗位技术水平的能力。

  (7)参加夜班轮值。

  (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四、新护士

  1、任职资格

  (1)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后未通过护士执业考试者。

  (2)经过医院相应的'岗前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

  (3)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

  2、岗位职责

  (1)助理护士在注册护士指导下,按分级护理要求,协助注册护士完成低技术性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低技术性基础护理工作内容包括:

  整理或更换床单位;保持病人的清洁卫生;常规性测量和记录病人生命体征;预防褥疮;协助病人完成日常生理活动;物理降温(冰袋使用,温水、酒精擦浴);湿热敷;绘制体温单;准备各类护理技术操作的物品;更换卧位,保护病人安全;留置胃管病人的鼻饲;留取病人的大便、尿、痰标本;尸体料理;及时将病人情况报告护士等;负责照顾病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协助病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及自我移动等,护送病人检查、治疗、转科等;负责清洁消毒病人的生活用具;保护病人安全;及时将病人有关情况报告护士等。

  (3)非技术性护理工作内容包括:

  整理、清洁、维护各种护理仪器、设备和用品;整理办公用品;参与维持病区环境和秩序的管理;外出请领、取送(借还)各种物品;取药、退药,清点并补充药品(液体);整理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保持病房的整洁与通风;整理、清洁、消毒各房间,终末消毒;护送病人检查、治疗、转科等;联系工作(接听电话,联系和预约检查、会诊、复诊等);协助办理出入院手续;整理、粘贴、制作病房健康教育资料;归档病区的各类文书等。

  (4)助理护士不得从事创伤性或侵入性护理技术操作,不得独立承担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工作。

  3、工作标准

  (1)展现积极的工作态度,符合护理人员形象要求。

  (2)基础护理、晨晚间护理和护嘱落实到位,病人皮肤清洁、床单位整洁,及时回应患者的基本要求。

  (3)与团队成员沟通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4)生命体征测量准确,报知及时。

  (5)标准预防落实,无职业暴露发生。

  (6)病房整洁,各种仪器清洁。

  4、绩效考核

  (1)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务。

  (2)保证护理质量。

  (3)病人满意护理工作。

  (4)无护理并发症及严重的差错事故。

  (5)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由国家卫生部颁发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分级管理制度11

  为完善学校管理结构,强化学校对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满足学校管理需要,根据学校章程、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校领导之间的管理权限授权,以及由校领导向各部门授权,各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学校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管理活动。

  第二条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学校统一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遵照民主集中、依法治校、科学治校三大原则进行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四条学校各管理事务、“三重一大”事务决策权集中在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党委。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分级管理、分级授权原则,对各业务部门进行基本授权、确定分级授权标准等。

  第五条根据教育局相关干部管理规定、学校管理工作需要,学校校长因公(私)外出离岗期间,其行政事务管理权限可授权予一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授权文件需盖学校公章后报备教育局办公室,授权时限从外出离岗开始至回岗上班结束。

  第六条学校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管理工作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对该部门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学校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转授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需要,如因公外出等情况,可对在校在岗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特别授权。

  第七条授权基本形式

  1.基本授权:由学校领导班子代表学校发布各部门工作职责,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学校领导班子、党委会议议定,学校办公室发布通知,被授权人为特定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由学校领导班子、党委会议议定,被授权人为特定人员。

  第八条学校基本授权的范围

  基本授权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学校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学校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学校办公室制订明确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作为对该部门基本授权依据。

  1.人事授权具体内容包括:

  (1)部门人员管理制度制订

  (2)部门人员考评、奖惩

  (3)人事任免推荐权

  (4)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建议权

  2.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部门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内支出费用部门审核

  (3)预算外支出费用部门审核

  3.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部门工作职责内容及标准制订

  (2)部门各岗位职责及人员分配

  (3)部门所属业务对外合同商谈

  第九条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学校可变更对该部门的.基本授权:

  1.部门调整

  2.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3.由于政策调整出现某些业务不可由同一部门负责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条当学校出现以下情况时,学校领导班子可以向各部门进行特别授权:

  (1)在学校员工需超出基本授权对外开展业务或订立合同、协议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可向办理该事务的学校教职工、律师顾问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学校经办人。

  (2)在学校发生诉讼或非诉讼纠纷时,为妥善处理纠纷,学校领导班子可向处理该纠纷的学校教职工、律师顾问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学校经办人或学校聘请的处理纠纷的律师。

  (3)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在授权范围内决定。

  (4)办理本条上述授权时,经办部门应当依照学校相关印章使用办法履行用章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学校领导班子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应标明授权时限。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部门负责人或个人应立即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第十二条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学校领导班子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部门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十三条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1)学校领导班子、学校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被授权部门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学校分管校领导汇报行使授权权限实际情况。

  (2)学校领导班子、学校纪检监察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部门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部门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呈学校领导班子、党委会议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分级管理制度12

  1、手术室实行科护士长——护士长——组长三级管理制度。

  2、各专科手术设有1~2名专科护士,由于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管护师担任。

  3、大型手术安排主管护师巡回,严把护理质量关。

  4、专家手术、高难度、尖端手术安排业务能力强的高年资骨干护士。

  5、夜间工作由高、中、低、年资护士组成,由高年资护士担任小组组长。

分级管理制度13

  为了提高手术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对各级手术医师的管理,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一)ⅰ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二)ⅱ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三)ⅲ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四)ⅳ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手术医师指主刀人员(助手除外),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 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博士后毕业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ⅰ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ⅰ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ⅱ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ⅱ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ⅲ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ⅲ类手术,有条件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ⅳ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ⅲ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ⅳ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的指导下,开展ⅳ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ⅳ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ⅳ类手术,开展或引进新的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审批制度是保证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ⅰ类手术:由治疗组长或总住院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ⅱ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治疗组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3、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4、ⅳ类手术:完成术前讨论后由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手术风险较大、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致残、新开展、大手术申请书》,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按新业务、新技术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奥、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6、重大疑难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各级医师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由所在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测定后报医务科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医疗纠纷、差错的医师,经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批,由医务科正式通知当事医师手术级别降一级使用,直至取消手术资格;重新恢复手术级别,须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七、若遇紧急特殊情况,医师超范围开展与职、级不相符的手术,需请示科主任批准后进行。术后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

  八、各科室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手术具体分级标准,并确定各级手术人员,经医务科组织专家讨论审批后执行。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分级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快临床医师人才培养,确保医疗安全,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使各级医师手术责任分明,促使我院手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一)手术分级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越级手术或跨级手术。

  (二)各级医师手术责任分明,带下级做的手术上级医师可以指导下级医师手术,原则上不做术者。

  (三)急诊手术例外,但需请示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

  (四)低聘人员按实际聘任技术职务执行手术分级制度。

  (五)新开展的手术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与把关。

  (六)进修医师不能单独做为手术者实施手术。

分级管理制度15

  分级护理制度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理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4、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4、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4、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4 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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