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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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病案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病案管理制度15篇

病案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病历管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特制定归档病历查阅及复印管理规定。

  一、归档病历查阅

  1、临床科室查阅归档病历,需提供本科室(专业)主任签字并报经医务处负责人审批同意的书面手续。

  2、病历管理人员凭归档病历查阅申请调出病历,认真做好登记、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材料,并要求申请人签名。

  3、查阅病历只限于有关内容,除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历带出病案室。

  4、单份病历(再入院、死亡、疑难病历讨论)或科研病历(科研课题、论文撰写、资料分析)需经病历管理室批准方可在病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

  5、医院指定专门场所作为归档病历查阅地点,严禁医务人员将病历带离指定查阅地点,亦严禁在对外接待复印室查阅病历。

  6、医务、医保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将借阅归档病历的,必须持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办理,由承办部门指定专人到病历管理室办理病历借阅及交接手续。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借出的病历若发现有涂改、损坏、缺页或盗窃情况,要追究责任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运行病历查阅

  本科室(专业)医师可查阅本科室(专业)运行病历,原则上不得由非本科或非医务人员查阅本科室(专业)病历。

  三、病历复印

  1、病案室在受理患者或其代理人以及保险、公安、司法等机构的复印病历申请时,应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病历复印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字(或按手印)确定复印内容,病历管理人员作符合性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2、在院病人申请复印运行病历,需经科主任和护士长批准后,由科室指派专人将病历送至病案室。病案室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确定申请人身份并专人复印。原始病历交科室送病历人员带回科室。

  3、医院因工作需要复印归档病历的',需报经医务处和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办理病历查阅和病历复印,对未经批准产生的复印件,病案室一律不得盖章认可。

病案管理制度2

  病案借阅制度

  一、病案借(调)阅范围:

  1、再次住院病人的病案。

  2、临床病例讨论会、死亡讨论会等调用病案。

  3、科研、临床、教学需调用病案。

  4、上级部门(如医保、卫生局、卫生厅部门)如检查所需的`病案。

  5、外院因公临时调阅。(公检法、患者单位、医疗保险等等)

  6、医院医疗质量所需病案。

  7、医疗纠纷处理所需的病案。

  二、病案借(调)阅制度:

  1、病案属法律档案,按国家档案法进行管理。

  2、病案必须经病案室装订、立卷、质检后方可检阅。

  3、住院病案原则上不外借阅。外单位需调阅病案,应凭单位介绍信,经医务处签字同意,提出借阅、摘抄、复印等等方式意见,并指出查找的具体内容后,方可处理。

  4、凡本院医务人员,因医疗工作需要借(调)阅病案(指单份病案)者一律填写《病案借阅单》,须经科主任签字后,凭单到病案室一律办理借阅手续,在限期内完成。调阅再次入院病案,由管床医生填写《病案借阅单》,经相应诊疗组长(主治医生以上人员)签字后,方办理借阅,借阅期限为二周。

  5、本院医务人员因科研需要借(调)阅病案(指多份病案),需提前通知病案室,填写《教学科研借阅病案登记表》,由科主任或

  科教处处长审签,病案统计处长签字后方办理,一次借阅限20份,限期一月。

  6、本院职工因病需要借(阅)病案者,需保?处处长审签后,方可办理借阅,限期1周。

  7、凡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8、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或、进修、出国学习前均应归还所借病案。

  9、非本院工作人员一律不代办病案病案借阅手续。

  10、出院病案因特殊情况需补充完善,原则上出院三日内在病案室内完成。

  11、借阅病案逾期未还,按每份每天5元累计罚款,逐月报财务科与个人考核挂钩。

病案管理制度3

  为切实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管理,防止违规统计药品、高值耗材等用量信息行为发生,依据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人员范围

  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人员包括院领导、信息中心(含统计核算办)、财务处、药局、设备科、医疗业务主管部门及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二、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权限

  1、院领导:综合查阅药品、高值耗材各类信息;

  2、统计核算办公室:单个患者费用查询(含明细、流水)、经分管院领导授权查阅的.药品、高值耗材信息;

  3、财务处(含医保科、收费科、):单个患者费用查询(含明细、流水);

  4、药局:药房负责人可查询门诊、住院发药汇总统计、处方汇总统计等(只能查阅药品使用汇总情况);

  5、资产科、设备科:药品、高值耗材出入库数据统计;

  6、医务处、医疗质量监管部: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所需的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由统计核算办提供;

  7、临床医师:可查询所主管的患者明细费用;

  8、临床护士:可查询本病区患者明细费用。

  9、其他部门、科室信息查阅:如因工作原因需查阅相关信息,需以书面形式向统计核

  算办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涉及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需报经院长批准,由信息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方可查阅,严禁单独一人查询。

  三、查阅权限管理及保密原则

  信息中心应加强用户权限管理,按照最小授权原则,严格限制权限,分级管理。

  统计核算办公室负责批量查询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流程审核和备案管理。信息查阅工作人员应对药品、高值耗材信息严格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四、加强信息系统防范措施

  1、加强终端安全防范,部署终端管理系统,强化对终端、接入内网的认证准入管理,严格限制USB接口及SD卡等存储卡接口功能。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及时进行操作系统和杀毒软件更新升级,防止操作系统漏洞。

  2、强化应用系统认证,医院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必须实现对用户登录、查询统计敏感数据、修改用户权限等操作行为的审计功能,选用CA数字证书或动态口令及指纹等技术强化应用系统认证。

  3、严格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实行分级管理,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员密码定期更新,不得随意泄漏。

  五、违反本制度的部门、科室或个人,按管理权限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并按照《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奖惩制度》、《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不良(事件)行为责任追究处罚处分细则(试行)》、《赔偿制度》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病案管理制度4

  为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挖掘潜力,对医院运行指标进行监测管理,使医疗质量、成本达到最佳匹配,特制定医院运行监测指标管理规定。

  一、运行监测指标范围

  运行监测指标包括资源配置、工作负荷、治疗质量、工作效率、患者负担、资产运营、科研成果等方面(详见附件:医院运行管理指标目录)。

  二、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主管部门及指标管理部门

  1、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主管部门为信息中心统计核算办公室。医务处、医管部、人力资源处、财务处、教务培训部、科技发展部等基础信息部门(科室)应定期向统计核算办公室报送监测指标基础信息。统计核算办公室定期对医院运行管理指标进行监测并分析。

  2、运行管理监测指标目录(见附件)。

  三、运行监测指标的制定与分解

  运行监测指标年度目标由各指标管理部门制定,其中能分解到具体执行科室的应对各科室下达分解指标。对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布有明确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按标准制定相关指标;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颁布明确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控制指标。

  四、监测指标的运行管理及考核

  为合理利用资源,挖掘潜力,统计核算办公室定期对运行指标进行监测并分析,并将相关指标通报给指标管理部门。

  指标管理部门应对指标进行运行管理,对于指标出现情况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制定并采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对于有明确控制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

病案管理制度5

  一、科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情况处理。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水、防鼠、防盗措施,病案室内工作区要和病案库分离,病案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室内吸烟。

  三、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应及时报请维修和更换。

  四、病案室内安装通风、防潮装置,库房每日必须查看、通风,做好防尘、防虫、防辐射、防水、防火等工作。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合存放。

  六、科室人员下班前须关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七、病案归档上架前各岗位要多次核对姓名、住院号,以防出现不应有的'差错,确保出院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无遗失。

  八、负责归档的人员要经常检查归档病案是否放置错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九、病案出入库要有详细登记,借出的病案要及时催还。

  十、涉及医疗纠纷或事案,在未做出鉴定处理之前,应有医患办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医疗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不得转借、转抄或复制。

  十一、病案借阅、复印专人专管,繁忙时同组人员可以协助,其他人员不能借阅、复印病案,以保障病案安全。

病案管理制度6

  为加强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病案分为住院病案及门、急诊病案,住院和急诊病房的病案由病案室保存,门诊病案由患者自行保存。

  二、门诊病案号以印刷号为准。首次入院患者的病案号由入院处在病案首页上填写,病案室对所有归档病案逐一进行重号查询,将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按唯一识别病案号集中保存,确保患者就诊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各类医务人员必须根据病案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完整、系统、客观地记录和填写好所有的医疗文书(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

  四、各临床科室负责在院运行病历的管理,原则上不得由非本科(专业)或非医务人员查阅本科室(专业)病历。

  五、出院病人的病案必须在3日内(死亡病案在7日内)完成并由专人送交病案室归档,超过规定时限的按50元/天进行处罚。

  六、病案室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整理、疾病编码和保管工作,对病案内容排序、首页填写、主要疾病选择等存在问题情况反馈给科室整改。涉及医疗纠纷争议的封存病案及病案复印件由医务处负责保管,封存病案解封后及时送交病案室归档。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案。

  七、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案原则上永久保存。

  八、病案室负责病案查阅及复印接待工作,查阅及复印病案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病案查阅及复印管理规定》执行。

  九、病案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病案室的安全以及防火、防鼠、防潮和保洁工作。未经批准,非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病案库房。

  十、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病案资料或抢夺病案、遗失病案者,由当事人及管理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为保证患者就诊时对所需病案的可及性,对已归档的病案的查阅和复印需求,原则上要求30分钟内完成。

病案管理制度7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查房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

  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制度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况下当日做出诊断,确定治疗方案,疑难病要在三天内确定诊断,要做到不延诊、不误诊、不漏诊、早诊断、早治疗。

  三、凡需要会诊的.病人,按医院会诊制度执行。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须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家属或患者签字。到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记载,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表,在《药品目录》内的需药品须由家属或患者签字及科主任签字医保科同意,医保中心批准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销”药品,否则后果自负。

  六、严格按《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安排参保人员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挂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对出院患者在《门诊手册》中记录出院小结,防止重复住院。同一种病15日内不能重复住院,对于符合转诊条件,须科主任签字,医保科登记,主管院长审查登记盖章,报医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转,转出医院须是上级定点医疗保险机构。

病案管理制度8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病案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病案委员会负责监督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指导各级医师写好、用好、管好病历。

  (三)病案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有关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决议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病案及管理的重大问题,质控科、病案科可随时提请委员会主任召开委员会议。

  (五)质控科、病案科定期向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二、病案科工作人员制度

  (一)在病案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理好病案,防止丢失。

  (三)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阅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四)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五)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六)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精品文章正和修复。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八)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三、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管理的相关规定,病人出院七天之内要将病历送交病案科,要求出院病案100%归档。

  (二)病案室应设病案阅览室,供一般调阅、病案讨论和科研分析使用,病案只限于在病案室内查阅,不能出病案室查阅。

  (三)个别和少量的病案,可根据需要随时提供。借阅只限于教学查房会诊,疑难、罕见病历和死亡病历讨论及有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讨论病历或二次入院须借出参考的病案由医生签名办理借阅手续,并在7日内归还病案室,若超时每份病历每天扣罚20元。

  (四)借阅病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借阅期间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病案上标注、涂改、污损、撕页、拆封、丢失,并按期归还。科室之间不能在病房内交叉借阅病历,病人出院后应将病历送交到病案科后办理借阅手续。有纠纷苗头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专柜封存保管,没有医务部部长和病案科主任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借阅。

  (五)非直接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的本院人员、退休人员、实习人员无权使用病案,并不得从病案科和各科室擅自取走病案,进修医生如进修所在科室有指定任务,应先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病案科主任审批后,方可使用。本院人员不得为他人代借病案。外单位需调阅病案的,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病案科主任批准后,方能办理,但不得复印病历,其所摘抄的病历内容须经病案科管理人员核准盖章后方可带出。

  (六)病人转到其它医院继续治疗时,应用转诊单介绍病人病情,不准携带病案。其它医院需要了解原医院治疗情况,原医院可提供病情摘录,原病案一律不准外借。

  (七)凡丢失病历,每丢失一份,视病历价值罚款,数额不等,计当事人差错一次,扣罚当事人200元,科主任200元,并与奖金和晋级晋职挂钩兑现。

  (八)对擅自改变病案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并负法律责任。

  (九)病案管理工作人员和接触病案的人员对病案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四、病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案科主任是病案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电子病历的保存由信息中心负责,纸质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存,保存年限不低于30年。

  (三)病案科建立病案安全检查登记本,每月安排人员对病案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病案安全管理的问题或缺陷,要立即向科室主任汇报。

  (四)病案室配置防盗门和防盗窗、空调、温度计、湿度计、紫外线灯管、复印机、电风扇,病案库的门窗还应设置过滤网、窗帘,保持通风,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病案。

  (五)保卫部负责病案室防盗、防抢、医疗纠纷病案封存及特殊情况下病案出院期间的安全。

  (六)病案库之间应有密闭防火门,病案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病案室内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安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状态,病案室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

  五、病案资料复印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于xx年制定下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案资料的范围复印病历资料。我院复印病历资料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所有病历资料的复印均需经过病案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并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病案科盖章认可。

  (二)复印程序。申请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人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和证明,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审批后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病案科调档查询、复印病历资料,复印的病历资料加盖病案科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三)受理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对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四)病历复印申请对象需提供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出院小结。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件、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受理病历资料复印时间。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在医疗活动终结和病案资料按规定时限整理完成后进行。我院归档住院病历资料的复印在病人出院结帐后10日起受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在院病历资料的申请对象,在病历书写规范规定的各项记录完成后并经科主任审查,由病区指派工作人员携带病历到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到病案科复印。

  (六)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对象需交纳复印工本费。

  六、出院病历归档制度

  为了规范病案管理,保证病历质量的有效监控,现对出院病历归档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院各临床科室病历,从患者出院之日起存放在科室不超过7天(节假日自动顺延)。此阶段的目的,是便于科室临床医师及时修改、补充病历内容,保证病历质量,使甲级病案率达90%以上。

  (二)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负责科内病历的保管,有专柜存放,防止丢失,病历不再送往住院结帐处。

  (三)病案室工作人员每天到各临床科室收病历,并履行交接手续,双方应在登记本上签名。

  (四)延迟归档病历按照5元/天/份进行扣款,同时与各科室每月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五)各科医师要增强责任心,严格出院病历归档管理,杜绝漏打、缺页或重复多页的现象。

  (六)为了方便病人需求,需复印出院病历时,应按有关手续给予复印。不得将病历私自交给患者或家属自行复印。

  (七)病案室病历不得在未进行质检就归档上架,医务部专职质控医师必须将每天的出科病历及时完成质检,如发现大缺陷应及时通知病房管床医师或相关人员前来病案室修正,如48小时不来完成修改者,每份病历扣除当月劳务费200元。如发现丙级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病案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借阅制度,并认真作好病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患者病历复印的服务接待工作。

  (九)全院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如发现病历丢失一份,扣精品文章

  除科室劳务费xx元。

  (十)终末质控病历及时交病案科整理归档。

  七、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病案质量三级管理组织,实行院、部、科室负责制

  1、医院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各专科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主管业务院长担任组长。病案质量管理工作由医务部、质控办、病案科联合主管;成立病历质控组织,由各病区住院总医师组成,其任务是每对各科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质量检查评分。

  2、病案科配备2名专人负责开展病案终末质量监控,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修正;

  3、各专科应有由医疗副主任、护士长、大组长或主治医师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本科室的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质量进行督查。

  (二)认真进行病案质量控制,坚决抓好病案质量“四关”

  1、“书写关”,各级医师应严格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实习生、进修生等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本院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字。上级医师有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2、“出科关”,按照有关规定,患者可以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各科室应按时完成出院病历,及时送病案科归档。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认真进行自查,把好病历“出科关”。

  3、“归档关”,原则上病案科应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筛选病历缺陷,各科室的甲级病案率应达90%以上。

  4、“抽查关”,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抽取各科室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其结果将纳入各科室每月绩效考核和季度文明科室评比;医务部、质管办每月组织专家抽查各科室的运行病历,结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

  (三)奖惩办法

  1、各科室要按时完成出院病历的书写和修整,及时送病案科归档,每份病历从病人出院之日存放在科室一周(病历修正期),一周后及时派专人送交病案科,逾期者按5元/天/份扣款,并与科室质控挂钩。

  2、根据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抽查病历的评分结果,定期评选出优胜病历予以奖励(评分达98分为优胜病历),每份优胜病历奖励100元。

  3、丙级病历由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承担主要责任,医疗组组长承担次要责任,医疗副主任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责任扣发责任人300元,连带责任扣发200元;实习生延长实习时间;丙级病历实行一票否决制,与相关责任医师的评优、增资、晋升、聘任等相挂钩;处罚结果全院通报。

  4、病案质量实行出院科室负责制,出院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有责任对本科室书写的病历及其他科室书写的病历进行检查,督促相关科室依法修订。涉及病案质量问题的,按照责任程度,依次追究相关科室责任。

  5、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不得遗失。在病历出科、结账、入库、借阅过程中建立登记手续。出现病历遗失情况,由科室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每份病历罚款1000元,并报医务部、病案科,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病案管理制度9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完成图书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完成新书的编目、入库工作。负责读者借阅接待登记和服务工作。

  三、完成新书选书和辅导读者文献检索工作。负责到期书刊催收和阅读情况分析。

  四、负责收集医学信息,紧密结合医院的医学科研方向与研究课题,提供和保管国内外医学文献,为科研、临床服务。

  五、积极开展医学情报的.调研和分析,不断地向医务人员和院领导提供分析报告和有科学价值的医学情报资料。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10

  1、患者出院5天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回收至病案室

  2、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与病案室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病案室应及时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档病历下落。

  3、病案室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

  4、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病案管理制度11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启用一个新的住院号。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错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借阅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时间,借阅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阅的病案,原则上应在病案室阅览,未经允许不得将病案带出室外。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它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并写检查一份,停止借阅病案半年。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病案管理制度12

  一、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医院内部网络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影响整个系统运行、且在30分钟内无法恢复的网络系统性故障时的处理,如计算机机房小型机故障、核心交换机故障、网路故障等。

  二、报告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系统发生故障后,使用科室立即拨打信息中心网管室网络故障报告电话8026(内线)或2344057(外线)报告网络故障信息.

  (二)信息中心工程师到场检查、了解故障原因,并及时给予处置。信息中心主任根据故障情况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处理建议,确定下达本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处、护理部负责人。

  (三)接预案启动通知后,门诊部负责统筹协调门诊、医技科室应急流程执行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负责统筹协调临床科室应急流程执行工作。

  三、信息中心应急流程

  (一)信息中心工程师获知网络故障信息后,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了解、排查故障情况,如系简单故障立即排除,若系30分钟内无法解决的故障,立即向信息中心主任汇报故障情况及预计修复时间。

  (二)信息中心主任接到系统性故障报告后,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分管领导下达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处、护理部负责人执行应急预案。

  (三)组织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全力检查、排除故障,必要时寻求软、硬件服务商技术支持。系统经检测可以恢复使用后,及时告之门诊部、医务处、护理部,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四、门诊系统应急流程

  (一)门诊部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2、立即通知门诊各诊室医生手写“检查申请单”、“处方”,并在检查申请单和处方右上角填写病人就诊卡号。

  3、门诊分诊护士,做好挂号、交费、取药处的排队、就诊引导等工作。指导首次就诊病人填写门诊就诊卡登记表后到收费处挂号。

  4、系统恢复后,完成系统故障期间病人医嘱信息的计算机补录工作。

  (二)门诊收费处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工作。

  2、收费员采用手工方式挂号和划价、收费,记录病人就诊卡卡号,并同时将就诊卡号填写在挂号单上。对需要机打票据的病人嘱其保存好手工票据,择日到收费科换取(联系电话:2341325)。

  3、无就诊卡病人,凭门诊就诊卡登记表挂号、收费后发放就诊卡,并将卡号填写在门诊就诊卡登记表上。系统恢复后及时补录病人就诊卡和挂号信息。

  4、患者在网络故障期间开具的`检查申请单,在系统恢复后仍应按应急流程完成划价和收费等工作。

  5、系统恢复后,凭门诊部补录的处方和检查申请单信息对费用进行确认。

  (三)门诊坐诊医师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2、凭收费科挂号单接诊病人,手写“申请单”和“处方”,并在检查申请单和处方右上角注明病人就诊卡号。

  3、系统恢复后,配合门诊部完成系统故障期间病人医嘱信息的计算机补录工作。

  (四)门诊药房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 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工作。

  2、见医生手写处方采用手工划价,见收费科收费发票后发药。

  3、患者在网络故障期间开具的 “应急处方”,在系统恢复后仍应按应急流程处理。

  4、系统恢复后,根据门诊部补录的处方信息和手写处方下药品明细账。

  (五)医技科室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 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工作。

  2、凭收费科收费凭据和检查申请单为病人作相关检查. 系统恢复后根据门诊部补录的检查申请单信息和手写申请单对已检查项目进行确认。

  五、住院系统应急流程

  (一)医务处

  1、接信息中心启动网络系统应急预案通知后,立即通知各临床科室负责人运行应急流程。

  2、系统恢复后对各科室应急流程执行及善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护理部

  1、接信息中心启动网络系统应急预案通知后,立即通知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运行应急流程。

  2、系统恢复后对各科室应急流程执行及善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临床科室

  1、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立即通知医生恢复手写医嘱,并开具手写处方,派人到药房领药。立即恢复手工计费,将产生费用如实记录到报表上,到收费处记账后并妥善保留原始单据。

  2、出现故障后修复时间超过24小时,派专人到信息中心网管室查询本科室病人累计产生费用,并告知病人,及时催缴费用,避免欠费。此期间如有病人出院,护士应请病人先结清所有费用,待系统恢复后由护士通知病人再到医院办理出院手续。

  3、系统恢复后督促医生补录所有医嘱及辅助检查项目,以避免漏费现象。

  (四)住院收费处

  1、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收费员立即采用手工登记方式办理入院手续,手工填写预收款收据收取住院费,暂停办理出院结算工作。对需出院结算患者做好解释工作,请其待网络故障排除后再办理结算。

  2、急需进行相关诊疗的患者先由医生开具开具“应急检查申请单”(一式两份),记账单一联由收费科盖章后交相关诊疗科室,一联由收费科留存,待网络故障排除后收费科凭留存联对相关科室记账状况进行核查。

  3、网络故障排除后,所有手工票据、手工登记入院患者信息应及时录入收费系统。

  (五)住院药房

  1、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药房见医生手写处方发药。

  2、系统恢复后发药人凭处方检查医生补录的电子用药医嘱并记费。

  (六)医技科室

  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凭科室申请单为病人作相关检查. 系统恢复后按科室补录医嘱所生成的检查项目完成记费.

  六、后续工作

  (一)信息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系统使用科室进行回访,了解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对故障发生原因及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讨论,完善故障发生及处置情况的文字记录。

  (二)信息中心会同医务、护理、门诊、保卫等有关部门,结合故障分析及预案执行情况,对人为原因造成故障的责任人及责任科室提出处理建议,对增强网络系统安全、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出具体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院领导。

  七、其他事项

  (一)收费科负责对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定期备份和更新。

  (二)药房负责对药品价格清单进行定期备份和更新。

  (三)门诊部负责应急文书管理。

  (四)本预案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HIS系统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病案管理制度13

  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

  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序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历,但不得整份复制。

  4、上级医院的特殊检验报告单,病人可复印保留,但原件须随住院病历一起存档;

  5、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离校须将门诊病历由财会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6、各种健康检查资料,预防保健科按时送交病案室管理。

病案管理制度14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收拾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记下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需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举行初查,发觉问题准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状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精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晰。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平安制度执行。

病案管理制度15

  一、加强病案保护

  1、严格执行借阅、复制规定,复制病历一律填写申请单并出示相关证明或委托人证明方可办理。

  2、本院医务人员进行科研教学一律在病案室阅读不外借。

  3、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病案利用接触范围。

  4、未经患者同意,病案不允许他人或组织阅读。

  5、监督科研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中,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患者的真实姓名、片对外公开报,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监督

  1、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理、档,防止病案丢失,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在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2、维护病案安全、实、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人篡改病案内容和外形特征,也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鉴别”病案。

  3、加强监督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监督职责,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采取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单位或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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