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6 14:01:57 好文 我要投稿

病案管理制度(荐)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病案管理制度(荐)

病案管理制度1

  一、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三、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四、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五、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六、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七、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八、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纠纷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九、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病案管理制度2

  一、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操作规程。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平安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在科室内吸烟。

  三、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把握普通消防器材的使用办法,并常常维护保养。

  四、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常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准时修理和更换。

  五、做好防尘、防虫、防光、防辐射、灭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间的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存。

  七、工作人员下班前,须举行防火、防盗等平安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才干离开。

病案管理制度3

  一、医院病案统计室负责做好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门诊病案由门诊病人自行保管,急诊观察病案由观察室保管。

  二、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天收集病案,在病区依序整理的基础上,对病案进行复核、整理,将符合要求和稍加整理就符合要求的'病案装订成册,及时做好计算机的病案首页内容输入和计算机分类索引输出工作。

  三、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要将不符合要求的病案及时反馈给各病区的病案质量专管员,在两周内病区完善后,再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签名手续。

  四、每月定期按病案借阅制度清理借条或借阅登记本一次,对到期或超期未还者进行催讨。

  五、建立病案归档奖罚制度。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病案室,节假日顺延。

  六、建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借阅、复印等规章制度(另订)。

  七、住院病案原则上保存30年。

病案管理制度4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

病案管理制度5

  随着院前急救业务量的不断攀升,急救业务的不断拓宽,急救设备配置的不断完善,中心对院前急救病人的抢救能力在不断提高。但鉴于院前急救中危重病者病情凶险、且变化快,数分钟内即可危及生命,有的危重病人在家属发现时或急救人员抵达现场时已经死亡,有的病人虽经急救人员全力抢救终因病情危急,在抢救现场和转送途中死亡。为了防范院前急救纠纷,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水平,并对院前急救现场及转送途中死亡病人的死因进行分析,故中心要求对现场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实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及死亡病案讨论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死亡病历报告制度

  1、报告时间:急救队员现场对死亡病例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中心调度室报告情况以便掌握统计。对现场危重病在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者,白班出诊人员应在当班时间汇报中心领导,夜班出诊人员应于次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周末及节假日于随后第一个工作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对于到达现场时病人已经死亡,家属提出异议的,应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告中心领导,便于及时处理。

  2、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及对病人死亡原因的初步诊断和抢救过程概况。

  3、报告部门:急救中心是实行死亡病人报告制度的职能科室,急救队员应按要求将死亡病人情况报告中心当班负责人或中心领导。

  4、病历要求:经抢救的.死亡病例,必须详细填写,应真实记录抢救过程及环节,完善病历资料及死亡登记,并现场告知家属开具死亡诊断证明所需的资料。

  5、对于非常死亡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在现场抢救或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即为死亡病例。

  2、病历要求:按照病历书写要求,详细书写、真实记录,认真完成每一死亡病例的病案,为病案讨论提供确凿依据。

  3、对于死亡病例应认真组织进行病案讨论,病案讨论程序和资料按规定执行。病案讨论准备及程序:

  (1)应由急救科专人负责组织并在当月进行,由急救科确定讨论病案及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确定主持人;确定记录员。

  (2)向参加病案讨论的相关人员提供死亡病案资料。由相关急救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病案讨论依据。

  (3)参加讨论人员熟悉病案,查找资料,做好讨论准备

  4、应详细记录病例讨论内容,汇总归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附:

  (一)开具死亡证明

  1、填写死亡证明书必须严肃认真,用黑色或兰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填写准确,不得涂改,若写错时,要写“作废”(亲笔签名)后另开一张,有加盖急救中心公章的死亡证明书方可有效。

  2、死亡证明书由负责救治的医师填写,中心领导审批,不得由其他医师任意填写,因家属丢失证明,急救中心不再补开。

  3、凡可疑为非正常死亡者,需经110人员判定后(开具证明或介绍信)方可开具死亡证明书。

  4、死者必须有户口本或身份证作为依据才能填写死亡证明书,否则不能开具。开具医生认真填写院前死亡病历登记表,将死者及委托人的证件复印件存档。

  5、死亡证明书必须按规定填写。死亡原因用医学专业术语,命名尽量完整,不准使用外文或外文缩写。车到人已死亡未进行任何抢救者,不开具死亡诊断证明,应由公安机关、当地政府或居委会开具。

  6、遇到外籍和港澳台死亡者,开具死亡证明的手续与国内人士基本相同,但必须具有法定证明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并均要有“110”警员到场或出示证明。

  7、外来流动人口要做单独统计,提供流动人口暂住证(公安机关证明)及身份证。

  (二)心肺复苏

  1、在院前急救中,急救人员到达发病现场后,经临床诊断已确诊死亡的病人,应根据病情及年龄告知家属并征得同意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经心电图检查确诊死亡应向家属告知临床死亡。

  2、在抢救和转送过程中呼吸心跳骤停的病人必须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在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时应立即进行药物复苏。

  4、详细记录徒手心肺复苏和药物复苏的时间。

  5、复苏成功或临床死亡均应做心电图以作为评价依据。

病案管理制度6

  一、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统计核算办公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开展医疗统计、核算等工作。

  二、贯彻落实医院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医疗统计工作制度,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三、组织完成国家法定统计、各类应急统计、院内日常统计等各类统计工作,定期出具统计报表。

  四、组织开展医院医疗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为院领导及部门、科室提供管理、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统计分析报告。

  五、实施绩效核算及分析,为医院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六、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7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卫生统计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参照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医疗统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贯彻执行。

  四、负责医院医疗统计资料的收集、计算机录入、整理、分析工作,指导各部门、科室建立原始数据登记,做到数出有据。

  五、完成国家法定统计、各类应急统计、院内日常统计等各类统计工作,定期出具统计报表,确保医院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有效。

  六、积极开展医院医疗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为院领导及部门、科室提供管理、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统计分析报告。

  七、服务于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部门、科室的绩效考核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加强数据来源管理;积极收集、整理考核资料,对数据进行汇总、报送、分析;为医院管理和绩效考核提供咨询与信息服务。

  八、执行有关统计资料、数据信息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核算资料的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

  九、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各类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8

  为保障病案科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病案损失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病案科工作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团结救助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重点保护病案。

  (四)病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二、报告程序

  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分管院长和相关部门报警,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8小时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保安人员自救。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应急救灾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

  长由医务部主任、病案科主任,成员由病案科全体成员及医务部成员和后勤部相关成员组成。

  (二)职责:医务部、病案科负责病案安全保护、抢救工作,后勤部负责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火灾

  1、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

  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

  2、报警后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检查病案和统计资料损毁程度。并组织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二)突发洪灾或漏水

  1、发生洪涝灾害或工作人员发现漏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并通知后勤维修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后勤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漏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漏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漏水漏电伤人。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3、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保护和转移现场病案和重要统计资料、电脑信息系统,并指定人员看管,防止丢失。

  (三)盗窃案件

  1、在工作中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为保护医院病案安全,发现人要立即向科室领导和医院保卫处报告,同时封锁办公楼的各个出口,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2、要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要记录好被盗病案和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四)停电

  1、工作中出现停电现象及时打电话通知后勤处维修

  2、拔掉复印机、电脑等电器电源插头,防止供电恢复时损坏机器。

  (五)灾情消除后,立即整理、补救、修复病案信息资料,将损失降到最低,统计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病案管理制度9

  一、实行病案质量院科两级三层管理制:决策层:即院长办公会和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控制层: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执行层:即各科室/病区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

  二、明确院长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管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共同参与病案管理督导、检查、评价,负责病案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病案质量管理方案。病案的书写要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书写。

  四、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病案质量管理教育,督导检查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目标的落实执行情况,分析医院病案管理工作运行情况及指标控制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五、医院业务职能部门(包括医疗、护理、感控、药学、门诊等)根据业务职责范围制定相关质控方案和考评细则。严格落实深入临床一线查房制度,病案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定期逐级上报。

  六、严格执行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部门各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

  七、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指定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中的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对全部出科病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列为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作为晋级、竞聘考核的必备项目。

  八、病案质量监管应坚持运用PDCA工作方法和追踪检查法等科学管理工具开展工作,推进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九、各职能部门的病历检查结果作为科室管理质量的考核内容按照综合考核标准扣分,向全院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必备项目。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科室评审。

  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总结、反馈、通报、处理、整改,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病案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规范病历管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特制定归档病历查阅及复印管理规定。

  一、归档病历查阅

  1、临床科室查阅归档病历,需提供本科室(专业)主任签字并报经医务处负责人审批同意的书面手续。

  2、病历管理人员凭归档病历查阅申请调出病历,认真做好登记、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材料,并要求申请人签名。

  3、查阅病历只限于有关内容,除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历带出病案室。

  4、单份病历(再入院、死亡、疑难病历讨论)或科研病历(科研课题、论文撰写、资料分析)需经病历管理室批准方可在病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

  5、医院指定专门场所作为归档病历查阅地点,严禁医务人员将病历带离指定查阅地点,亦严禁在对外接待复印室查阅病历。

  6、医务、医保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将借阅归档病历的,必须持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办理,由承办部门指定专人到病历管理室办理病历借阅及交接手续。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借出的病历若发现有涂改、损坏、缺页或盗窃情况,要追究责任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运行病历查阅

  本科室(专业)医师可查阅本科室(专业)运行病历,原则上不得由非本科或非医务人员查阅本科室(专业)病历。

  三、病历复印

  1、病案室在受理患者或其代理人以及保险、公安、司法等机构的复印病历申请时,应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病历复印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字(或按手印)确定复印内容,病历管理人员作符合性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2、在院病人申请复印运行病历,需经科主任和护士长批准后,由科室指派专人将病历送至病案室。病案室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确定申请人身份并专人复印。原始病历交科室送病历人员带回科室。

  3、医院因工作需要复印归档病历的',需报经医务处和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办理病历查阅和病历复印,对未经批准产生的复印件,病案室一律不得盖章认可。

病案管理制度11

  1、病案科病案库由病案室管理人员专人管理,非本科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2、库房内设置必要的设备,记录温、湿度,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节,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3、必须做好库房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霉等工作,及时更换防虫、防霉药物。

  4、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研究在病案库房内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在库房内手机、蓄电池充电灯。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自动消防系统,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维护保养。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5、定时做好库房内唯独记录,配备专业的`除湿器和温度计,控制库房温度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白痴病案室库房自然通风和自然光线充足,绝对不设置成“死库”。当照射病案光线太强时,窗帘关闭,而光线不足时,照明系统开始工作。

  6、兵安徽的排水管路须经常查看维修,确保存放病案的库房干燥。

  7、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触。

  8、定期用杀虫剂和灭鼠药进行杀虫灭鼠处理(杀虫剂、灭鼠药长期存放在病案架上,如有过期,及时更换。)

  9、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和堆放杂物,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清洁。利用病案盒、密集架存放病案。定时进行卫生打扫(每天清扫地面,每2各月彻底清扫地面、密集架、窗户、病案盒)。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10、经常检查库房内各种安全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和关灭电,需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库房安全。

  11、库房内病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标号有序。

  12、对库房内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病案管理制度12

  为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挖掘潜力,对医院运行指标进行监测管理,使医疗质量、成本达到最佳匹配,特制定医院运行监测指标管理规定。

  一、运行监测指标范围

  运行监测指标包括资源配置、工作负荷、治疗质量、工作效率、患者负担、资产运营、科研成果等方面(详见附件:医院运行管理指标目录)。

  二、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主管部门及指标管理部门

  1、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主管部门为信息中心统计核算办公室。医务处、医管部、人力资源处、财务处、教务培训部、科技发展部等基础信息部门(科室)应定期向统计核算办公室报送监测指标基础信息。统计核算办公室定期对医院运行管理指标进行监测并分析。

  2、运行管理监测指标目录(见附件)。

  三、运行监测指标的制定与分解

  运行监测指标年度目标由各指标管理部门制定,其中能分解到具体执行科室的'应对各科室下达分解指标。对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布有明确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按标准制定相关指标;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颁布明确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控制指标。

  四、监测指标的运行管理及考核

  为合理利用资源,挖掘潜力,统计核算办公室定期对运行指标进行监测并分析,并将相关指标通报给指标管理部门。

  指标管理部门应对指标进行运行管理,对于指标出现情况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制定并采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对于有明确控制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

病案管理制度13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通信管理等工作。

  二、贯彻落实医院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审定各项信息制度,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推行信息管理一体化和网络化,负责制定相关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四、协同各部门、科室研究全院信息流通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医疗信息,为院领导当好参谋。

  五、负责指挥协调网管室、病案室、统计核算办公室、图书资料室的各项工作,督促其完成工作任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14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但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健全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关于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关于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保证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健全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含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含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关于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健全;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制度15

  病案管理工作是医院科学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使病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病案回收登记制度

  (1)凡是出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前,由经治医生认真细致填写好首页各项内容及出院小结,主治医师检查后签字,主任签字,放固定位置上。出院后由病案室收回,并与临床科室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在此期间病历不能由病人本人或家属携带,不能外借。

  (2)出院病历在7天内回收到病案室,死亡病例的病历要求1周内回收到病案室。回收病案时,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病历是否完整,有无缺章少页,字迹是否清楚、整洁,有问题及时通知其修改补充。

  (3)回收到的病案在入院登记本上按病案号标明回收日期,并注明住院医师姓名。

  (4)当日将回收到的病案按规定进行核对、检查,按顺序进行排列,并写封皮,核对后进行装订成册。

  (5)及时认真将登记后的病案与病房日报上的出院病人一一核对,打好标记,做好记录;对拖欠的病历及漏报的病历及时通知临床纠正补充。

  (6)建立与质控医生病案交接制度,由病案室人员和质控医生共同登记病案同期、科室、病案号返回时在交接本做标记,掌握病案的流动情况,防止病历丢失。

  2、分类、编目及首页输入工作制度

  (1)及时准确对病历首页上主要诊断及其它诊断、院内感染、在院并发症、术后并发症、病理诊断、中毒外伤外部原因分类等。要以国际疾病分类(ICD一10)方法进行编目工作。在编目时,要参阅病程记录中有关内容。

  (2)对住院期间所做的各种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目工作,一定要按ICD—9一CM3方法进行编目为确保手术操作分类准确,在分类时一定要查阅手术记录单,并以手术记录为准。

  (3)为确保新追加编目正确,要求编码员一定要按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要由专人把关确定正确后,方可将其编码增加到疾病分类中,以防重复追加。

  (4)认真准确地做好各类医师编号工作。主要包括经治医师、主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的编码工作。

  (5)首页输入人员要认真、仔细、准确、熟练将首页上的内容,按程序输入微机,每输完一份病案要认真核对无误后再输入下本病案。

  (6)每月末输完当月病案后,必须打出台账,并与病房日报核对,防止重输、错输、漏输,确保整体数量准确无误。

  3、病历归档借阅工作制度

  (1)凡是住院病历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一般都是按顺序号排列归档,归档装订排列顺序如下:

  1.病历首页;2.住院病人费用分类汇总报表:3.出院诊断书: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5.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顺序,下同);6.专科病历:7.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及入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注:手术患者病程记录排列顺序为: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前日常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记录(手术后日常病程记录);8.特殊诊疗记录单(a麻醉|己录、b重症监护病房入出室记录、c特殊治疗记录、d科研统计表等)。(按时间顺序排列);9.会诊申请单;10.责任制护理病历;11.临床护理记录单(顺序):12.各种物理检查报告单;13.常规化验报告单:14.特殊检查报告单(病理活检等):15.其它责任性文件(入院知情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等);16.医嘱单(顺序)。(先为长期医嘱单、后为临时医嘱单):17.体温单(顺序):18.住院病历质量评定表:19.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20.以前住院病历。按上述顺序排列后,应复查每页一般项目是否填全:遗漏的'应补填。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后送病案室存档。

  (2)住院病案不能从病房或住院处拿走。归档后的病案不能随意外借。

  (3)二次住院病人,需借阅老病案时,必须由医生持本次住院的病历首页到病案室来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外借,并令其三日内返回病案室,做好借阅登记。

  (4)死亡讨论或专题讨论用病案,须外借时,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盖主任名章后方可外借。

  (5)凡是科研统计用病案及各种查阅、讨论等一律都在病案室内进行,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6)凡是查阅病案,不得将自己的兜子带进阅览室内。非本室人员禁止入病案库内随意翻动私取病案。

  (7)病历、病案的复印、复制的审批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复印或复制的内容严格控制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限定的客观病历资料,并逐页逐项做好登记。

  (8)病案管理人员,工作要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热情周到接待来访查阅病案的院内人员。

  (9)病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库房检查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等保护措施是否妥善,确保病案的保管质量、安全,延长保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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