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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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病案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病案管理制度1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病案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完成病历回收及病案基本情况计算机录入工作。

  三、负责病案查询、借阅、复印接待工作。

  四、负责病案归档上架及到期病案催收工作。

  五、负责病案库房管理工作。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2

  (一)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收集、保管工作。

  (二)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医师应按规定的格式次序、时间整理好病案,由病案室定期收回,填好卡片、病案号码,装订成册存档。

  (三)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院外医疗单位借阅病案,必须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徐改、转借、拆散、丢失。

  (四)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病案管理制度3

  1、病案科病案库由病案室管理人员专人管理,非本科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2、库房内设置必要的设备,记录温、湿度,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节,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3、必须做好库房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霉等工作,及时更换防虫、防霉药物。

  4、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研究在病案库房内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在库房内手机、蓄电池充电灯。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自动消防系统,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维护保养。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5、定时做好库房内唯独记录,配备专业的除湿器和温度计,控制库房温度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白痴病案室库房自然通风和自然光线充足,绝对不设置成“死库”。当照射病案光线太强时,窗帘关闭,而光线不足时,照明系统开始工作。

  6、兵安徽的排水管路须经常查看维修,确保存放病案的库房干燥。

  7、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触。

  8、定期用杀虫剂和灭鼠药进行杀虫灭鼠处理(杀虫剂、灭鼠药长期存放在病案架上,如有过期,及时更换。)

  9、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和堆放杂物,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清洁。利用病案盒、密集架存放病案。定时进行卫生打扫(每天清扫地面,每2各月彻底清扫地面、密集架、窗户、病案盒)。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10、经常检查库房内各种安全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和关灭电,需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库房安全。

  11、库房内病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标号有序。

  12、对库房内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病案管理制度4

  为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挖掘潜力,对医院运行指标进行监测管理,使医疗质量、成本达到最佳匹配,特制定医院运行监测指标管理规定。

  一、运行监测指标范围

  运行监测指标包括资源配置、工作负荷、治疗质量、工作效率、患者负担、资产运营、科研成果等方面(详见附件:医院运行管理指标目录)。

  二、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主管部门及指标管理部门

  1、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主管部门为信息中心统计核算办公室。医务处、医管部、人力资源处、财务处、教务培训部、科技发展部等基础信息部门(科室)应定期向统计核算办公室报送监测指标基础信息。统计核算办公室定期对医院运行管理指标进行监测并分析。

  2、运行管理监测指标目录(见附件)。

  三、运行监测指标的制定与分解

  运行监测指标年度目标由各指标管理部门制定,其中能分解到具体执行科室的'应对各科室下达分解指标。对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布有明确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按标准制定相关指标;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颁布明确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控制指标。

  四、监测指标的运行管理及考核

  为合理利用资源,挖掘潜力,统计核算办公室定期对运行指标进行监测并分析,并将相关指标通报给指标管理部门。

  指标管理部门应对指标进行运行管理,对于指标出现情况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制定并采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对于有明确控制标准的指标,指标管理部门应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

病案管理制度5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疾病分类及医疗信息统计等工作。

  二、完成病案首页计算机录入及其他统计资料的.加工整理工作和统计分析工作。

  三、完成医院科研项目统计分析工作的设计、组织、实施工作。

  四、完成院内、外统计报表的计算、审核、打印、上报工作。

  五、完成院内各科信息查阅接待、信息咨询、信息管理培训等工作。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规范病历管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特制定归档病历查阅及复印管理规定。

  一、归档病历查阅

  1、临床科室查阅归档病历,需提供本科室(专业)主任签字并报经医务处负责人审批同意的书面手续。

  2、病历管理人员凭归档病历查阅申请调出病历,认真做好登记、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材料,并要求申请人签名。

  3、查阅病历只限于有关内容,除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历带出病案室。

  4、单份病历(再入院、死亡、疑难病历讨论)或科研病历(科研课题、论文撰写、资料分析)需经病历管理室批准方可在病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

  5、医院指定专门场所作为归档病历查阅地点,严禁医务人员将病历带离指定查阅地点,亦严禁在对外接待复印室查阅病历。

  6、医务、医保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将借阅归档病历的,必须持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办理,由承办部门指定专人到病历管理室办理病历借阅及交接手续。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借出的病历若发现有涂改、损坏、缺页或盗窃情况,要追究责任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运行病历查阅

  本科室(专业)医师可查阅本科室(专业)运行病历,原则上不得由非本科或非医务人员查阅本科室(专业)病历。

  三、病历复印

  1、病案室在受理患者或其代理人以及保险、公安、司法等机构的复印病历申请时,应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病历复印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字(或按手印)确定复印内容,病历管理人员作符合性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2、在院病人申请复印运行病历,需经科主任和护士长批准后,由科室指派专人将病历送至病案室。病案室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确定申请人身份并专人复印。原始病历交科室送病历人员带回科室。

  3、医院因工作需要复印归档病历的,需报经医务处和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办理病历查阅和病历复印,对未经批准产生的复印件,病案室一律不得盖章认可。

病案管理制度7

  一、病历病案管理

  (一)每位住院病员应有一份完整的病历,在院病历由科室负责保管,未使用时上锁。

  (二)病员出院(或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人出院后10日内上交病案室,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全院病历,并进行整理和保管。

  (三)病历归档后,病案室应注意检查病史首页各栏填写有否完整,并将首页信息录入电脑,病案依序整理、编码,按号排列上架存档。

  (四)本院医师借阅病历,需办理借阅手续,病历应妥善保管、爱护,不得任意涂改、转借、遗失。借阅的病历不得遗失,否则作严重差错处理。

  (五)住院病案原则上作永久保存。

  二、 病案保护与信息安全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借阅制度,凡借阅病案者应当爱护病案,不得自行拆散、玷污、损害、涂改、伪造、丢失病案。

  (二)病案管理人员做好每日借阅记录,定期清查病案及借阅登记本,督促借阅者按期归还,以防丢失。

  (三)制订病案调阅复印的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病案管理中的保密制度,患者及家属,一定要有身份证和主管部门的审批单才可,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等必须有病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主管部门的审批单,方可调阅复印客观病案内容。

  (四)加强病案信息计算机检索及电子病案的调阅密级审核工作:对病案首页内容的检索要设立密码,防止无关人员检索病案首页信息,要设立电子病案的分级保密管理,各密级出院电子病案的查阅管理要严格审核,逐级审批

  (五)制定病案库房的防护措施:病案库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电源、线路要经常检查维修,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切断电源;必须装备有灭火器材。库房内按装火灾报警装置。

  (六)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和适当的温度、湿度,定期通风,玻璃窗上挂用帘布,必要时用灭虫剂喷酒地面。

  三、 病历书写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3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4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5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6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7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纪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8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9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10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11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二)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3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5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四、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为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电子病历使用管理,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xx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配套文件,综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暂行)。

  (二)参与电子病历活动的医务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三)电脑房、医教科、护理部依据其职能分工,分别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安装与维护、电子病历流程的监控与协调、医疗文书格式的审定与规范、医务人员的操作培训与用户确认,以及制定和完善电子病历相关规章 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逾越电脑房、医教科、护理部擅自修改程序或增减功能。

  (四)电子病历使用权的准入和注销:

  1、 使用电子病历的医务人员,应接受计算机书写病历的操作培训,经审核合格后,由医教科、护理部给予准入并注明使用范围,电脑房开通用户。因工作需要,经有关职能部门同意进入电子病历系统的其他人员,应在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2 、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或较长时间外出或停止授权范围工作后,有关科室应及时向医教科、护理部提出注销其使用权限,电脑房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办理注销。

  (五)电子病历使用权的管理。医教科、护理部应建立电子病历使用人员明细单,内容包括批准人、开通或变更日期、使用范围、注销日期,注销人等。未经过医教科、护理部审批同意,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私自开通、变更、注销电子病历使用权限。

  (六)电子病历的签字:

  1 、在《电子签名法》尚未全面推行期间,当事的医护人员应依规定核实后制作纸质病历,病历中所有签名须手工签名后方可生效;

  2 、在实行电子签名数字认证后,应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密钥安全认证合法身份后进行电子签名,以确保电子病历的有效性。

  (七)电子病历的建立。病人就诊时由挂号室输入病人的基本信息,住院处置室人员在核对病人基本信息后补充完成病历首页上的部分记录。病人的医嘱、病史及相关记录由临床医师输入;护理信息由护士输入;辅助检查报告单由相应科室工作人员输入;住院费用由住院收费处输入。

  (八)电子病历的书写要求: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客观、真实、规范、完整;电子病历的书写应符合《20xx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

  (九)电子病历书写及修改权限:

  1、 书写电子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取得书写病历的资格,进修实习、轮转医生书写的电子病历应当经过带教老师审阅、修改、经手工签名后方可生效。

  2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赋予的权限书写及修改电子病历,修改电子病历时必须进行身份鉴别。

  (1)进修、轮转医生仅可书写入院大病史;住院医生可书写本组内所有的医疗文书,修改本组进修、轮转医生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修改自己的记录,最后手写签名确认。

  (2)副主诊医师书写入院48小时副主诊医师意见,并有鉴别诊断和诊治意见,按要求书写相应的医疗文书,可修改本组住院医生记录;主诊、科主任按要求书写相应的医疗文书,可修改本组(本科)下级医生的记录,最后手写签名确认。

  (3)上级医师对所属下级医师用计算机记录的病历和其他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地审核、修改。也可在打印的纸质病历上应用红笔修改和签名,同时应注明修改时间。

  3、 经管医师休息期间,病人的病情有变化或有新入院、转出、转入情况时,应由值班医师通过自己的工作站进入该患者的电子病历,记录有关内容并亲自手工签名。

  4、 住院期间的电子病历,除所属上级医师外,严禁修改非本人建立的病历内容。

  (十)电子病历的完成时限:

  1 、医务人员应按照《XX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病历的书写。

  2 、应抢救极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一)电子病历的修改留痕。为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在处理医疗事故、判定法律责任时有据可查,电子病历在使用过程中一经“完成”确认后,所有修改痕迹均予保留。包括书写人、书写时间、书写内容和历次修改人、修改时间及修改内容。

  (十二) 电子病历的保存:

  1、 为确保病历的恒久保存,电脑房应对每份电子病历病历做好灾难备份,为患者的病史、诊疗经过和治疗效果等的查证提供一项永久记录。

  2、 病历文书必须按规定时间定时打印,出院后应有一份完整的纸质病历,按出院病历归档程序,将该病历及时送病案室存档。

  3、 若电子签名实行后,除医院电脑房数据库中的保存外,另备份一份在电子签名专用数据库中。

  (十三) 电子病历安全性保护:

  1、 为满足临床、科研、教学和医院管理工作需要,电子病历系统必须保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安全运行。

  2、 所有用户应严守个人工作密码,对使用密钥和数字认证的科室,应妥善保管使用好密钥,在系统登陆及书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密钥安全认证合法身份或进行数字签名保存,以保证系统信息的安全性。

  3 、在病历制作过程中,任何作假和失密行为致病历不真实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输入者或修改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 、参与制作和使用电子病历的当事人,未经同意和授权,无权进入他人电子病历工作系统,否则,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违者自负。

  (十四) 电子病历的查阅、调用与交换:

  1 参与制作和使用电子病历的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权限范围内,可以查阅和共享相关病人历次就医的病历资料、处方/医嘱内容、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图文报告以及整个诊疗过程的费用等各种有关信息。

  2、 患者及其家属,公安、司法及保险公司等部门因公务需要查阅、复印电子病历资料的,一律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医院病案室查阅、复印纸质病历。

  3 、因临床医疗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电子病历的内部交换。

  4 、在查阅、传递中,有关人员应注意做好保护病人隐私和防止系统敏感信息外泄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8

  为切实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管理,防止违规统计药品、高值耗材等用量信息行为发生,依据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人员范围

  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人员包括院领导、信息中心(含统计核算办)、财务处、药局、设备科、医疗业务主管部门及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二、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权限

  1、院领导:综合查阅药品、高值耗材各类信息;

  2、统计核算办公室:单个患者费用查询(含明细、流水)、经分管院领导授权查阅的药品、高值耗材信息;

  3、财务处(含医保科、收费科、):单个患者费用查询(含明细、流水);

  4、药局:药房负责人可查询门诊、住院发药汇总统计、处方汇总统计等(只能查阅药品使用汇总情况);

  5、资产科、设备科:药品、高值耗材出入库数据统计;

  6、医务处、医疗质量监管部: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所需的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由统计核算办提供;

  7、临床医师:可查询所主管的患者明细费用;

  8、临床护士:可查询本病区患者明细费用。

  9、其他部门、科室信息查阅:如因工作原因需查阅相关信息,需以书面形式向统计核

  算办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涉及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需报经院长批准,由信息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方可查阅,严禁单独一人查询。

  三、查阅权限管理及保密原则

  信息中心应加强用户权限管理,按照最小授权原则,严格限制权限,分级管理。

  统计核算办公室负责批量查询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流程审核和备案管理。信息查阅工作人员应对药品、高值耗材信息严格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四、加强信息系统防范措施

  1、加强终端安全防范,部署终端管理系统,强化对终端、接入内网的认证准入管理,严格限制USB接口及SD卡等存储卡接口功能。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及时进行操作系统和杀毒软件更新升级,防止操作系统漏洞。

  2、强化应用系统认证,医院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必须实现对用户登录、查询统计敏感数据、修改用户权限等操作行为的审计功能,选用CA数字证书或动态口令及指纹等技术强化应用系统认证。

  3、严格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实行分级管理,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员密码定期更新,不得随意泄漏。

  五、违反本制度的部门、科室或个人,按管理权限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并按照《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奖惩制度》、《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不良(事件)行为责任追究处罚处分细则(试行)》、《赔偿制度》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病案管理制度9

  一、科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情况处理。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水、防鼠、防盗措施,病案室内工作区要和病案库分离,病案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室内吸烟。

  三、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应及时报请维修和更换。

  四、病案室内安装通风、防潮装置,库房每日必须查看、通风,做好防尘、防虫、防辐射、防水、防火等工作。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合存放。

  六、科室人员下班前须关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七、病案归档上架前各岗位要多次核对姓名、住院号,以防出现不应有的`差错,确保出院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无遗失。

  八、负责归档的人员要经常检查归档病案是否放置错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九、病案出入库要有详细登记,借出的病案要及时催还。

  十、涉及医疗纠纷或事案,在未做出鉴定处理之前,应有医患办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医疗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不得转借、转抄或复制。

  十一、病案借阅、复印专人专管,繁忙时同组人员可以协助,其他人员不能借阅、复印病案,以保障病案安全。

病案管理制度10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Word版本,下载可自由编辑

  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精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觉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需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实,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实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实,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展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互相间关系的法定证实。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实、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实。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觉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所有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需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需妥当保管按期归还,不得随意涂改、毁损、走失。如发生以上状况,视情节轻重处以: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病案严峻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11

  一、加强病案保护

  1、严格执行借阅、复制规定,复制病历一律填写申请单并出示相关证明或委托人证明方可办理。

  2、本院医务人员进行科研教学一律在病案室阅读不外借。

  3、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病案利用接触范围。

  4、未经患者同意,病案不允许他人或组织阅读。

  5、监督科研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中,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患者的真实姓名、片对外公开报,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监督

  1、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理、档,防止病案丢失,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在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2、维护病案安全、实、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人篡改病案内容和外形特征,也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鉴别”病案。

  3、加强监督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监督职责,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采取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单位或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病案管理制度12

  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责任部门:医务处

  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责任部门:人力处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责任部门:总务处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责任部门:门诊部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责任部门:医务处

  3、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责任部门:医务处

  三、治疗质量

  1、手术冰冻与石蜡病理诊断符合率。

  2、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率。

  3、患者放弃治疗自动出院率。

  4、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5、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6、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责任部门:医务处

  四、工作效率

  1、平均住院日。

  2、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3、病床周转次数。

  4、病床使用率。

  责任部门:医务处

  五、患者负担

  1、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3、药构比、基药比,处方点评指标。

  责任部门:医管部

  六、资产运营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责任部门:财务处

  七、科研成果

  1、国内论文数 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 收录论文数。

  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级科研课题数。

  3、获得国家、省级科研基金额度。

病案管理制度13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任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走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烈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通过工作之便任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仔细认真,碰到含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精确,削减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准时订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则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隐秘,不得任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学问学习,提升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管理制度14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四)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份(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四、编目工作制度

  (一)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

  (二)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病案归档制度

  1、各科室出院病历,由病案室以住院工作日志为回收各科病历依据,每天派专人到各科室回收病历,并做好回收情况的登记工作。个别医生或科室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期回收者,应主动在规定时间内送病案室。

  2、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允许在病区停留三个工作日(不包括出院日)。在此期间,病房各级经管医生、主任应做好病历的整理及签名工作。

  3、出院病历实行三级质量制度,科主任负责病历质量控制,按照《河南省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整理、检查、修改住院医生完成的病历,并由科主任作最后的审阅。

  4、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若发现问题,24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科室。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括通知日),相应科室须到病案室修改,或办理借出手续,并在此期限内归还,否则按未及时归档处理。

  5、未能及时张贴的化验单应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病案室补张贴。

  6、病案回收到病案室后,须一周内整理好,归档上架。

  7、病案室定期统计各科室不能如期归档的出院病历,上报医务科,作出相应处理,并全院通报。

  病历借阅制度

  1、一般病历借阅期限为2周;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对病人出院72小时内仍在原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4、公安、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因办理案件,需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必须经过医务科批准后,才能办理复印、查阅病历。

  5、病历在院内传递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

  6、借阅特殊病历必须要经过医务科批准。

病案管理制度15

  一、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医院内部网络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影响整个系统运行、且在30分钟内无法恢复的网络系统性故障时的处理,如计算机机房小型机故障、核心交换机故障、网路故障等。

  二、报告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系统发生故障后,使用科室立即拨打信息中心网管室网络故障报告电话8026(内线)或2344057(外线)报告网络故障信息.

  (二)信息中心工程师到场检查、了解故障原因,并及时给予处置。信息中心主任根据故障情况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处理建议,确定下达本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处、护理部负责人。

  (三)接预案启动通知后,门诊部负责统筹协调门诊、医技科室应急流程执行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负责统筹协调临床科室应急流程执行工作。

  三、信息中心应急流程

  (一)信息中心工程师获知网络故障信息后,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了解、排查故障情况,如系简单故障立即排除,若系30分钟内无法解决的故障,立即向信息中心主任汇报故障情况及预计修复时间。

  (二)信息中心主任接到系统性故障报告后,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分管领导下达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处、护理部负责人执行应急预案。

  (三)组织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全力检查、排除故障,必要时寻求软、硬件服务商技术支持。系统经检测可以恢复使用后,及时告之门诊部、医务处、护理部,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四、门诊系统应急流程

  (一)门诊部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2、立即通知门诊各诊室医生手写“检查申请单”、“处方”,并在检查申请单和处方右上角填写病人就诊卡号。

  3、门诊分诊护士,做好挂号、交费、取药处的排队、就诊引导等工作。指导首次就诊病人填写门诊就诊卡登记表后到收费处挂号。

  4、系统恢复后,完成系统故障期间病人医嘱信息的计算机补录工作。

  (二)门诊收费处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工作。

  2、收费员采用手工方式挂号和划价、收费,记录病人就诊卡卡号,并同时将就诊卡号填写在挂号单上。对需要机打票据的病人嘱其保存好手工票据,择日到收费科换取(联系电话:2341325)。

  3、无就诊卡病人,凭门诊就诊卡登记表挂号、收费后发放就诊卡,并将卡号填写在门诊就诊卡登记表上。系统恢复后及时补录病人就诊卡和挂号信息。

  4、患者在网络故障期间开具的检查申请单,在系统恢复后仍应按应急流程完成划价和收费等工作。

  5、系统恢复后,凭门诊部补录的处方和检查申请单信息对费用进行确认。

  (三)门诊坐诊医师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2、凭收费科挂号单接诊病人,手写“申请单”和“处方”,并在检查申请单和处方右上角注明病人就诊卡号。

  3、系统恢复后,配合门诊部完成系统故障期间病人医嘱信息的计算机补录工作。

  (四)门诊药房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 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工作。

  2、见医生手写处方采用手工划价,见收费科收费发票后发药。

  3、患者在网络故障期间开具的. “应急处方”,在系统恢复后仍应按应急流程处理。

  4、系统恢复后,根据门诊部补录的处方信息和手写处方下药品明细账。

  (五)医技科室

  1、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 需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工作。

  2、凭收费科收费凭据和检查申请单为病人作相关检查. 系统恢复后根据门诊部补录的检查申请单信息和手写申请单对已检查项目进行确认。

  五、住院系统应急流程

  (一)医务处

  1、接信息中心启动网络系统应急预案通知后,立即通知各临床科室负责人运行应急流程。

  2、系统恢复后对各科室应急流程执行及善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护理部

  1、接信息中心启动网络系统应急预案通知后,立即通知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运行应急流程。

  2、系统恢复后对各科室应急流程执行及善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临床科室

  1、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立即通知医生恢复手写医嘱,并开具手写处方,派人到药房领药。立即恢复手工计费,将产生费用如实记录到报表上,到收费处记账后并妥善保留原始单据。

  2、出现故障后修复时间超过24小时,派专人到信息中心网管室查询本科室病人累计产生费用,并告知病人,及时催缴费用,避免欠费。此期间如有病人出院,护士应请病人先结清所有费用,待系统恢复后由护士通知病人再到医院办理出院手续。

  3、系统恢复后督促医生补录所有医嘱及辅助检查项目,以避免漏费现象。

  (四)住院收费处

  1、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收费员立即采用手工登记方式办理入院手续,手工填写预收款收据收取住院费,暂停办理出院结算工作。对需出院结算患者做好解释工作,请其待网络故障排除后再办理结算。

  2、急需进行相关诊疗的患者先由医生开具开具“应急检查申请单”(一式两份),记账单一联由收费科盖章后交相关诊疗科室,一联由收费科留存,待网络故障排除后收费科凭留存联对相关科室记账状况进行核查。

  3、网络故障排除后,所有手工票据、手工登记入院患者信息应及时录入收费系统。

  (五)住院药房

  1、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药房见医生手写处方发药。

  2、系统恢复后发药人凭处方检查医生补录的电子用药医嘱并记费。

  (六)医技科室

  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凭科室申请单为病人作相关检查. 系统恢复后按科室补录医嘱所生成的检查项目完成记费.

  六、后续工作

  (一)信息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系统使用科室进行回访,了解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对故障发生原因及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讨论,完善故障发生及处置情况的文字记录。

  (二)信息中心会同医务、护理、门诊、保卫等有关部门,结合故障分析及预案执行情况,对人为原因造成故障的责任人及责任科室提出处理建议,对增强网络系统安全、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出具体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院领导。

  七、其他事项

  (一)收费科负责对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定期备份和更新。

  (二)药房负责对药品价格清单进行定期备份和更新。

  (三)门诊部负责应急文书管理。

  (四)本预案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HIS系统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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