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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的十大悖论

时间:2021-10-02 08:11:29 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网络文化的十大悖论

 【内容提要】网络文化有两方面的含义:网络的文化特性和文化的网络形态。网络文化存在着技术与人文、一元与多元、开放与封闭、自由与规范、民主与集中、虚拟与实在、理性与价值、神性与物性、传统与创新、个人与社会等要素之间的张力,构成了一系列本质性的悖论和困境。要解决这些悖论和困境,需要采取经济、技术、社会、法律、伦理、文化等多种手段。

【关  键  词】网络文化/悖论/开放/自由/虚拟

  所谓“网络文化”有两方面含义:一是网络不仅是一种技术与社会现实,更是一种文化现实,网络本身就是一种新兴文化形态;二是文化是以网络的形态存在和发展的,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文化之网中,网络文化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网络化形态的最典型体现。简言之,就是“网络的文化(特性)”与“文化的网络(形态)”。

  网络的文化特性有三方面含义:一是网络的形成和发展有一种文化动力和文化支柱,即人们内在的文化需要和文化精神——互相交流、获取信息的“文化本性”——推动着网络的发展;二是网络产生了各种新的文化现象,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形态;三是网络中蕴含着独特而丰富的文化价值和文化精神,并对其他文化形态产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冲击和影响,促进其他文化形态的变革。

  文化的网络化形态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外向的网络化,即特定文化形态与其他文化形态及整个外部环境形成一个网络系统,特定文化形态在与其他文化形态及外部环境的互联互动中存在与发展;二是内向的网络化,即同一文化形态内部表现为一个由主体、客体和中介等不同要素组成的网络系统,文化就是一张网,把人、自然、社会、历史网在一起。从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看,文化发展程度越高,文化的开放性就越高,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就越发达,同一文化内部的层次结构也越复杂,文化内部不同要素和层次之间的互动也就越发达。一句话,文化越先进,其内外两方面的网络化程度就越高。

  网络文化方兴未艾,远未定型,很难做系统的、定性的研究。不过,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现象背后,我们还是能够发现它的一个最突出也是最根本的特点:存在着许多“悖论”(二律背反)现象,即在多层次、多方面具有二元因素的冲突、对立、混杂、互补的特点。尽管在表面上,它消解了或试图消解其他文化形态中的二元对立和中心意识形态,但它并不能真正摆脱二元冲突对立,只是使之具有了更新的形态,并为对立面的互动与融合提供了新的挑战和机遇。通过对网络的现象考察和价值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网络文化的最典型的十大悖论。

      一、技术与人文

  这一对矛盾是网络文化的最根本矛盾。毫无疑问,网络首先是一种技术,它从诞生那一刻起到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带有浓重的技术色彩。然而,任何一种技术,从它走出实验室走向社会的那一刻起,就具有了“文化”的色彩。而文化从根本上说就是人化,其首要特性就是人文性。网络一旦进入社会、进入生活,就成为一种新文化,具有了人文性,网络的技术性与人文性必然产生张力和冲突。其实,技术与人文的张力和悖论不是网络时代的专利,自从技术在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二者的张力和悖论就与生俱来。特别是工业社会以来,对技术与人文、人与机器的关系的反思始终是思想家们的重要课题,只不过在网络文化中,这一悖论更加突出和复杂。

  技术之所以重要,不仅在于它对社会文化的推动作用,更在于它可以为任何人所用,可以用于任何可能的目的,人们常说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就是这个意思。因此我们如何选择和应用技术,对人类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将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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